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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所得税处题库课件
编辑:沉香触手 识别码:72-695349 课件 发布时间: 2023-09-15 13:07: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最新所得税处题库课件

所得税优惠政策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最新文件规定,自(C)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A、2014年1月1日

B、2015年1月1日 C、2015年10月1日

D、2016年1月1日

2、生物药品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对()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A、2014年1月1日

B、2015年1月1日 C、2014年7月1日

C、2016年1月1日 【答案】A

3、根据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的最新政策,小微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万元的研发和生产共用仪器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A、50 B、100 C、200 D、500 【答案】B

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的所得,按照()的比例计算减免额。A.2015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B.2015年10月1日前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C.按全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D.经营月份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答案】A

6、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A.2000

B.3000 C.4000 D.5000 【答案】D

7、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分次.B.按剩余时效.C.按5年平均分摊.D.一次性.【答案】D

8、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A.首次纳税申报.B.按月申报时.C.按季申报时.D.年度申报时.【答案】D、符合条件小微企业在日常纳税申报时,()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报办税服务厅认定后.B.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后.C.经县区局税务机关认定.D.直接申报。【答案】D

10、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A.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 B.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2%标准内的部分 C.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的2%标准内的部分 D、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的4%标准内的部分 【答案】A

11、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全额

B.暂减按50%

C.暂减按25% D.暂减按20% 【答案】A

12、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全额

B.暂减按50%

C.暂减按25% D.暂减按20%

【答案】B

13、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全额

B.暂减按50%

C.暂减按25% D.暂减按20%

【答案】C

14、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其中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

A.非上市公众公司

B.上市公司

C 挂牌公司 D.有限公司 【答案】A

15、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A.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 B.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 C.5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 D.5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 【答案】B 16、2015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期限未超过()年,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于本公告下发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A.3年

B.5年

C.1年

D.2年 【答案】B

17、对个人(), 免征个人所得税

A.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 B.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

C.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取得的投资收益 D.个人实际领取的职业年金

【答案】C

18、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A、5% B、2% C、8% D、10% 【答案】A

19、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企业所得税。

A、免征 B、减征C、暂不征收 D、减按15%的税率征收 【答案】A

20、自2013年1月1日至(),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2015年12月31日

B、2018年12月31日

C、2015年1月1日

D、2016年12月31日 【答案】A

21、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A、创业投资企业 B、减半征收 C、暂不征收

D、减按15%的税率征收 【答案】A

22、在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文化企业,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条件的,经认定可享受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15%

B、10%

C、20%

D、25% 【答案】A

23、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5%

B、8%

C、2%

D、10% 【答案】B

24、对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

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A、三免三减半 B、三免二减半 C、二免二减半

D、减按15%的税率征收 【答案】A

25、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如不再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应停止享受优惠,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A、15

B、30

C、60

D、45 【答案】A

26、对企业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A、全额 B、减半 C、暂不

D、减按10%的税率 【答案】B

27、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A、批准B、转制注册C、申请认定D、批复 【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

1、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采取()方式,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A、查账征收

B、核定征收 C、定率征收

D、定额征收 【答案】ABCD

2、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标准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是();

A.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B.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C.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50人。

D.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答案】ABD

3、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A.资产总额。B从业人数。C所属行业。D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答案】ABCD

4、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小微企

业预缴时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A.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B.当月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C.当季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D.预计全年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

【答案】AD

5、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第4季度预缴和2015年度汇算清缴的新老政策衔接问题,下列两种情形,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A.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

B.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

C.2015年10月1日(含)之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D.2015年10月1日(含)之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答案】BD

6、对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

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进行加速折旧。

A.直线法。B.双倍余额递减法。C.年数总和法。D.其他方法。【答案】BC

7、采取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企业应将()等有关凭证、凭据(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并应建立台账,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A.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B.记账凭证.C.银行付款凭证.D.固定资产卡片.【答案】AB

8.2015年9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新增加了(BCD)等行业的企业在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A、冶金 B、轻工 C、机械 C、汽车 【答案】BCD

9、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B.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C.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年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D.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答案】ABCD

10、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其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C.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D.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答案】ABD

1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为纳税人,以()为扣缴义务人。A.股权转让方 B.股权受让方

C.被投资企业 【答案】AB

1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下列税法正确的是()

A.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已持股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直接由挂牌公司计算并代扣代缴税款。

B.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税款分两步代扣代缴

C.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统一暂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代扣税款。

D.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答案】ABCD

20、地方文化体制改革的转制企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确定和发布名单。

A宣传部、B财政部门、C、地税部门D、国税部门 【答案】ABCD

2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

B、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C、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D、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答案】ABCD

22.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时,应准备其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证明交易真实发生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相关资料。

B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时,应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后支付。

C企业接受境外关联方提供劳务时,可以向境外关联方支付服务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D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自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年度起不超过连续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AD 23.按照重组类型,企业重组的当事各方是指:

A债务重组中当事各方,指债务人、债权人。

B股权收购中当事各方,指收购方、转让方及被收购企业。

C资产收购中当事各方,指收购方、转让方。

D合并中当事各方,指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及被合并企业股东。

E分立中当事各方,指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及被分立企业股东。【答案】ABCD 24.企业重组日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债务重组,以债务重组合同(协议)或法院裁定书生效日为重组日。

B股权收购,以转让合同(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为重组日。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股权收购,转让合同(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的,应以转让合同(协议)生效日为重组日。

C资产收购,以转让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为重组日。

D合并,以合并合同(协议)生效、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且完成工商新设登记或变更登记日为重组日。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新设或变更登记的合并,以合并合同(协议)生效且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的日期为重组日。

E分立,以分立合同(协议)生效、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且完成工商新设登记或变更登记日为重组日。【答案】ABDE

三、判断题

1.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答案】正确 2、2015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答案】错误

3、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低税率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答案】错误

4、对总局规定可进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六大行业,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 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答案】正确 5、2015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答案】错误

6、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答案】正确

7、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接受非受益性劳务而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答案】正确

8、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答案】正确

9.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而不是实际用工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答案】正确

10.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时,应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后支

付。

【答案】错误

11.企业接受境外关联方提供劳务时,可以向境外关联方支付服务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案】错误

12.重组交易中,股权收购中转让方、合并中被合并企业股东和分立中被分立企业股东,可以是自然人。【答案】正确

13.重组交易中,当事各方中的自然人应按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答案】正确

14.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报时,当事各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有无与该重组相关的其他股权、资产交易情况的说明,并说明这些交易与该重组是否构成分步交易,是否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业务进行处理。【答案】正确

15.境内房地产企业使用境外关联方的商标或品牌进行房地产开发,如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境内房地产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答案】正确

16.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投资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于投资协议生效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答案】正确

四、简答题

第1题: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条件?

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第2题:2015年10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定额征收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四)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

策。

第3题: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

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对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 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第4题:加速折旧方法有哪些?

答: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的两年期间,将固定资产净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2、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3、缩短折旧年限法。指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将其折旧年限缩短从而提高年折旧率的方法。对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对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第5题:申请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手续?

答:为方便纳税人,企业享受此项加速折旧税收优惠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而是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企业对所属分支机构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由其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为简化办税手续,在备案时纳税人只需提供相应报表,而发票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无需报送税务机关,留存企业备查即可。同时,为加强管理,企业应建立台账,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

第6题: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征收管理中,重组各方的义务有哪些?

答:重组各方的义务:

一是准确记录并说明所得递延情况。企业发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债务重组或居民企业以资产(股权)向非居民企业投资,应准确记录应予确认的债务重组所得或资产(股权)转让收益总额,并在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确认额及分年结转额的情况做出说明。

二是转让或处置重组资产(股权)时提交专项说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在以后年度转让或处置重组资产(股权)的,应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对资产(股权)转让所得

或损失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着重说明特殊性税务处理时确定的重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转让或处置时的计税基础的对比情况(变化及原因),还要说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处理情况。

第7题: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征收管理中,税务机关的责任有哪些?

答: 一是跟踪监管。了解企业重组前后连续12个月内相关资产、股权的动态变化情况。

二是建立台账,加强管理。企业发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债务重组或居民企业以资产(股权)向非居民企业投资,主管税务机关应建立台账,加强企业申报与台账数据的比对分析。

三是加强重组资产(股权)转让环节比对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评估和核查,将企业特殊性税务处理时确定的重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转让或处置时的计税基础及相关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时比对,发现问题的,应依法进行调整。

四是情况统计和上报。税务机关应每年对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做好统计和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按时上报《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统计表》,以便于效应分析和政策完善。

第8题: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报时,应从哪几个方面逐条说明企业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答:

(一)重组交易的方式;

(二)重组交易的实质结果;

(三)重组各方涉及的税务状况变化;

(四)重组各方涉及的财务状况变化;

(五)非居民企业参与重组活动的情况。

四、计算题

1、甲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于2013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3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14年12月31日。甲企业2014年所得额为450万,2013年经认定亏损为50万,请计算2014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答案】

1、2014年度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300×70%=210(万元),2、应纳所得税额=(450-50-210)×25%=47.5(万元)。

2、A企业持有B企业95%的股权,共计3000万股,2012年10月将其全部转让给C企业。收购日A企业持有的B企业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

10元。在收购对价中C企业以股权形式支付324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3600万元,假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条件,A企业转让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答案】 应纳税所得额=3600-3000×10×3600÷(32400+3600)=600(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0×25%=150(万元)

3、某居民企业2014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120万元,在当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公益性捐赠支出20万元,购买了价值30万元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当年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2014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答案】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20×12%=14.4(万元)所以捐赠支出纳税调增额=20-14.4=5.6(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0+5.6)×25%-30×10%=28.4(万元)

4.甲咨询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3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

【答案】 :甲公司在2015年的实际经营月份为12个月,其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为3个月。

甲公司预缴2015年第4季度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16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30×(3÷12)=7.5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的实际利润额=30-7.5=22.5万元。

甲公司减免税额=22.5×(25%-20%)+7.5×[25%-(1-50%)×20%]=1.125+1.125=2.25(万元)

5.乙印刷厂成立于2015年5月1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4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

【答案】 乙印刷厂成立于5月10日,其在2015年度经营月份从5月份开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8个月。

乙印刷厂预缴2015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16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4×(3÷8)=9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4-9=15万元。

乙印刷厂减免税额=15×(25%-20%)+9×[25%-(1-50%)×20%]=0.75+1.35=2.1(万元)。

6.丙软件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3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

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5万元。

【答案】

丙软件公司成立于8月30日,其在2015年度经营月份从8月份开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5个月。

丙软件公司预缴2015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16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5×(3÷5)=15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5-15=10万元。

丙软件公司减免税额=10×(25%-20%)+15×[25%-(1-50%)×20%]=0.5+2.25=2.75(万元)。

7.丁物业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3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3万元。

【答案】

丁物业公司成立于10月30日,其在2015年度的利润全部符合减半征税条件,不需要划分10月1日之前和之后的利润。

丁物业公司减免税额=23×[25%-(1-50%)×20%]=23×15%=3.45(万元)。

第二篇:所得税处题库

所得税优惠政策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最新文件规定,自()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A、2014年1月1日 B、2015年1月1日 C、2015年10月1日 D、2016年1月1日 【答案】C

2、生物药品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对()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A、2014年1月1日 B、2015年1月1日 C、2014年7月1日 C、2016年1月1日 【答案】A

3、根据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的最新政策,小微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万元的研发和生产共用仪器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A、50 B、100 C、200 D、500 【答案】B

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的所得,按照()的比例计算减免额。A.2015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经营月份数。

B.2015年10月1日前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经营月份数。

C.按全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D.经营月份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答案】A

6、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计算折旧。

A.2000 B.3000 C.4000 D.5000 【答案】D

7、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A.分次.B.按剩余时效.C.按5年平均分摊.D.一次性.【答案】D

8、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A.首次纳税申报.B.按月申报时.C.按季申报时.D.申报时.【答案】D、符合条件小微企业在日常纳税申报时,()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报办税服务厅认定后.B.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后.C.经县区局税务机关认定.D.直接申报。【答案】D

10、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A.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 B.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2%标准内的部分 C.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的2%标准内的部分 D、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的4%标准内的部分 【答案】A

11、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全额 B.暂减按50% C.暂减按25% D.暂减按20% 【答案】A

12、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全额 B.暂减按50% C.暂减按25% D.暂减按20%

【答案】B

13、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全额 B.暂减按50% C.暂减按25% D.暂减按20%

【答案】C

14、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其中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

A.非上市公众公司 B.上市公司 C 挂牌公司 D.有限公司 【答案】A

【答案】A

15、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A.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 B.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 C.5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 D.5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 【答案】B 16、2015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期限未超过()年,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于本公告下发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A.3年 B.5年 C.1年 D.2年 【答案】B

17、对个人(), 免征个人所得税

A.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 B.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 C.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取得的投资收益 D.个人实际领取的职业年金

【答案】C

18、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A、5% B、2% C、8% D、10% 【答案】A

19、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企业所得税。

A、免征 B、减征C、暂不征收 D、减按15%的税率征收 【答案】A

20、自2013年1月1日至(),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2015年12月31日 B、2018年12月31日 C、2015年1月1日 D、2016年12月31日 【答案】A

21、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A、创业投资企业 B、减半征收 C、暂不征收

D、减按15%的税率征收 【答案】A

22、在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文化企业,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条件的,经认定可享受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15% B、10% C、20% D、25% 【答案】A

23、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5% B、8% C、2% D、10% 【答案】B

24、对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A、三免三减半 B、三免二减半 C、二免二减半 D、减按15%的税率征收 【答案】A

25、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如不再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应停止享受优惠,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A、15 B、30 C、60 D、45 【答案】A

26、对企业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A、全额 B、减半 C、暂不

D、减按10%的税率 【答案】B

27、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A、批准B、转制注册C、申请认定D、批复 【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

1、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采取()方式,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A、查账征收 B、核定征收 C、定率征收 D、定额征收 【答案】ABCD

2、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标准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是();

A.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B.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C.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50人。

D.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答案】ABD

3、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A.资产总额。B从业人数。C所属行业。D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答案】ABCD

4、上一纳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小微企业预缴时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A.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B.当月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C.当季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D.预计全年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

【答案】AD

5、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第4季度预缴和2015汇算清缴的新老政策衔接问题,下列两种情形,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A.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

B.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

C.2015年10月1日(含)之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D.2015年10月1日(含)之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答案】BD

6、对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进行加速折旧。

A.直线法。B.双倍余额递减法。C.年数总和法。D.其他方法。【答案】BC

7、采取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企业应将()等有关凭证、凭据(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并应建立台账,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A.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B.记账凭证.C.银行付款凭证.D.固定资产卡片.【答案】AB

8.2015年9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新增加了(BCD)等行业的企业在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A、冶金 B、轻工 C、机械 C、汽车 【答案】BCD

9、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B.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C.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年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D.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答案】ABCD

10、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其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B.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C.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D.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答案】ABD

1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为纳税人,以()为扣缴义务人。A.股权转让方 B.股权受让方 C.被投资企业 【答案】AB

1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下列税法正确的是()

A.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已持股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直接由挂牌公司计算并代扣代缴税款。

B.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税款分两步代扣代缴

C.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统一暂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代扣税款。

D.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答案】ABCD

20、地方文化体制改革的转制企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确定和发布名单。

A宣传部、B财政部门、C、地税部门D、国税部门 【答案】ABCD

2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

B、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C、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D、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答案】ABCD

22.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时,应准备其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证明交易真实发生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相关资料。

B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时,应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后支付。

C企业接受境外关联方提供劳务时,可以向境外关联方支付服务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D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自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起不超过连续5个纳税的期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案】AD 23.按照重组类型,企业重组的当事各方是指:

A债务重组中当事各方,指债务人、债权人。

B股权收购中当事各方,指收购方、转让方及被收购企业。

C资产收购中当事各方,指收购方、转让方。

D合并中当事各方,指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及被合并企业股东。

E分立中当事各方,指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及被分立企业股东。【答案】ABCD 24.企业重组日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债务重组,以债务重组合同(协议)或法院裁定书生效日为重组日。

B股权收购,以转让合同(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为重组日。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股权收购,转让合同(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的,应以转让合同(协议)生效日为重组日。

C资产收购,以转让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为重组日。

D合并,以合并合同(协议)生效、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且完成工商新设登记或变更登记日为重组日。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新设或变更登记的合并,以合并合同(协议)生效且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的日期为重组日。

E分立,以分立合同(协议)生效、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且完成工商新设登记或变更登记日为重组日。【答案】ABDE

三、判断题

1.上一纳税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答案】正确 2、2015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答案】错误

3、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低税率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答案】错误

4、对总局规定可进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六大行业,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 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计算折旧。【答案】正确 5、2015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答案】错误

6、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答案】正确

7、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接受非受益性劳务而支付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答案】正确

8、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答案】正确

9.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而不是实际用工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答案】正确

10.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时,应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后支付。【答案】错误

11.企业接受境外关联方提供劳务时,可以向境外关联方支付服务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案】错误

12.重组交易中,股权收购中转让方、合并中被合并企业股东和分立中被分立企业股东,可以是自然人。【答案】正确

13.重组交易中,当事各方中的自然人应按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答案】正确

14.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报时,当事各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有无与该重组相关的其他股权、资产交易情况的说明,并说明这些交易与该重组是否构成分步交易,是否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业务进行处理。【答案】正确

15.境内房地产企业使用境外关联方的商标或品牌进行房地产开发,如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境内房地产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答案】正确

16.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投资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于投资协议生效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答案】正确

四、简答题

第1题: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条件?

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第2题:2015年10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定额征收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四)上一纳税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本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第3题: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

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对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 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计算折旧。第4题:加速折旧方法有哪些?

答: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的两年期间,将固定资产净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2、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3、缩短折旧年限法。指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将其折旧年限缩短从而提高年折旧率的方法。对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对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第5题:申请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手续?

答:为方便纳税人,企业享受此项加速折旧税收优惠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而是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企业对所属分支机构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由其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为简化办税手续,在备案时纳税人只需提供相应报表,而发票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无需报送税务机关,留存企业备查即可。同时,为加强管理,企业应建立台账,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

第6题: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征收管理中,重组各方的义务有哪些?

答:重组各方的义务:

一是准确记录并说明所得递延情况。企业发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债务重组或居民企业以资产(股权)向非居民企业投资,应准确记录应予确认的债务重组所得或资产(股权)转让收益总额,并在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确认额及分年结转额的情况做出说明。

二是转让或处置重组资产(股权)时提交专项说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在以后转让或处置重组资产(股权)的,应在纳税申报时对资产(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着重说明特殊性税务处理时确定的重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转让或处置时的计税基础的对比情况(变化及原因),还要说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处理情况。第7题: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征收管理中,税务机关的责任有哪些?

答: 一是跟踪监管。了解企业重组前后连续12个月内相关资产、股权的动态变化情况。

二是建立台账,加强管理。企业发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债务重组或居民企业以资产(股权)向非居民企业投资,主管税务机关应建立台账,加强企业申报与台账数据的比对分析。

三是加强重组资产(股权)转让环节比对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评估和核查,将企业特殊性税务处理时确定的重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转让或处置时的计税基础及相关的纳税申报表及时比对,发现问题的,应依法进行调整。

四是情况统计和上报。税务机关应每年对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做好统计和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按时上报《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统计表》,以便于效应分析和政策完善。

第8题: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报时,应从哪几个方面逐条说明企业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答:

(一)重组交易的方式;

(二)重组交易的实质结果;

(三)重组各方涉及的税务状况变化;

(四)重组各方涉及的财务状况变化;

(五)非居民企业参与重组活动的情况。

四、计算题

1、甲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于2013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3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14年12月31日。甲企业2014年所得额为450万,2013年经认定亏损为50万,请计算2014应纳所得税额。【答案】

1、2014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300×70%=210(万元),2、应纳所得税额=(450-50-210)×25%=47.5(万元)。

2、A企业持有B企业95%的股权,共计3000万股,2012年10月将其全部转让给C企业。收购日A企业持有的B企业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在收购对价中C企业以股权形式支付324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3600万元,假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条件,A企业转让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万元。【答案】 应纳税所得额=3600-3000×10×3600÷(32400+3600)=600(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0×25%=150(万元)

3、某居民企业2014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120万元,在当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公益性捐赠支出20万元,购买了价值30万元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当年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2014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答案】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20×12%=14.4(万元)所以捐赠支出纳税调增额=20-14.4=5.6(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0+5.6)×25%-30×10%=28.4(万元)

4.甲咨询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3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15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

【答案】 :甲公司在2015年的实际经营月份为12个月,其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为3个月。

甲公司预缴2015年第4季度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16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30×(3÷12)=7.5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的实际利润额=30-7.5=22.5万元。

甲公司减免税额=22.5×(25%-20%)+7.5×[25%-(1-50%)×20%]=1.125+1.125=2.25(万元)

5.乙印刷厂成立于2015年5月1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4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15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

【答案】 乙印刷厂成立于5月10日,其在2015经营月份从5月份开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8个月。

乙印刷厂预缴2015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16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4×(3÷8)=9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4-9=15万元。

乙印刷厂减免税额=15×(25%-20%)+9×[25%-(1-50%)×20%]=0.75+1.35=2.1(万元)。

6.丙软件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3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5万元。

【答案】 丙软件公司成立于8月30日,其在2015经营月份从8月份开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5个月。

丙软件公司预缴2015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申报期为2016年1月),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5×(3÷5)=15万元;适用减低税率政策的实际利润额=25-15=10万元。

丙软件公司减免税额=10×(25%-20%)+15×[25%-(1-50%)×20%]=0.5+2.25=2.75(万元)。

7.丁物业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3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3万元。

【答案】

丁物业公司成立于10月30日,其在2015的利润全部符合减半征税条件,不需要划分10月1日之前和之后的利润。

丁物业公司减免税额=23×[25%-(1-50%)×20%]=23×15%=3.45(万元)。

第三篇:所得税课件

201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讲义

第一讲 收入

一、收入内容

(一)会计上收入项目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税法上的收入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了收入总额的概念。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税法第6条)

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

1、收入的形式:(条例第12条)(1)货币形式。(2)非货币形式。

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条例第13条)

2、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条例第25条)

3、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其他不征税收入(财政性资金、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等,见财税[2008]151号、财税[2009]87号、财税[2008]136号、财税[2008]001号等文件)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条例第28条)

4、免税收入(税法第26条)(1)国债利息收入;

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条例第82条)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条例第83条)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条例第84条规定同时符合7个条件。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税函[2010]79号)

二、主要收入项目的税收规定

(一)销售货物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

(国税函〔2008〕875号)

2、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时点

(1)托收承付方式→办妥托收手续时。(2)预收款方式→发出商品时。注意1:与增值税确认收入有差异:

《增值税暂行条例》19条规定: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注意2: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的会计与税法处理不同:

会计上:通过“预收账款”核算,属于负债,不作为收入。税法上(国税发[2009]31号):将预售收入提前确认为收入。也就是说,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不再存在预收账款的概念,只要签定了《销售合同》、《预售合同》,并收取款项,不管产品是否完工,全部确认为收入。

(3)需要安装和检验→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在发出商品时。

(4)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在收到代销清单时。

(国税函〔2008〕875号)

3、特殊销售方式的规定

(1)分期收款。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条例第23条)会计处理:按公允价值在发出商品当期一次性确认收入,并全额结转成本。(2)以旧换新。销售的商品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购进处理。(国税函〔2008〕875号)(会计处理、增值税处理和所得税处理均一致)

(3)售后回购。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国税函〔2008〕875号)

(4)商业折扣。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国税函〔2008〕875号)

(5)现金折扣。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国税函〔2008〕875号)

(5)销售折让和销货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国税函〔2008〕875号)

注意:增值税处理:销货方依据红字专用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购货方依据红字专用发票冲减进货成本和进项税额。

(6)买一赠一(实物折扣)。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国税函〔2008〕875号)

注意:会计上一般将赠品确认为销售费用。

(7)销售购物卡方式。所得税处理:按预收款方式,在发出商品时 确认收入的实现。(与会计一致)

注意:增值税处理:在销售购物卡并收取货款的同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视同销售收入的规定(1)税法规定: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条例第25条规定)

(附表一第13行“视同销售收入”,结转附表三第2行第3列纳税调增)

(2)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原则:看资产所有权属是否已发生改变。具体请见国税函【2008】第828号的规定。(3)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收入金额的确定:

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企业处置外购资产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处置该项资产不是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内处置。(国税函[2010]148号)

(二)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请见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条例第23条)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主要有: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1、利息收入

税法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条例第18条)(1)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 ◆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总局2010年第23号公告)(2)减免税的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税法第26条)具体规定按总局2011年第36号公告执行

◆对企业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76号)

◆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99号)

2、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条例第19条)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收入。(国税函[2010]79号)

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实现。(条例第20条)

(四)建造合同收入

税法上没有单独的建造合同规定,应归属于税法第6条第(二)项规定的提供劳务收入(建筑安装劳务、加工劳务)。

(五)营业外收入

1、政府补助收入

请关注“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搬迁费收入” 税法规定:

(1)财税[2008]151号: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2)财税[2009]87号:

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财税[2009]87号是对财税[2008]151号的补充,是政策的松绑。财税[2011]70号对该政策进行了延长,没有到期时间了。(3)国税函[2009]118号

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 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1:出口退税款问题:出口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属于政府补助,不属于所得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2: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处理问题:原则上属于应税收入,但有两个行业除外:

◆软件生产企业(财税[2008]1号)◆核电(财税[2008]38号)

问题3:作为不征税收入与应税收入,只是时间性差异。

财税[2008]151号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和资产,不得税前扣除或折旧、摊销,作相应纳税调整。

而应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和资产,可以税前扣除或折旧、摊销。问题4:填报问题:企业取得的税法明确为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相应期间进行纳税调减(附表三14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和资产,不得税前扣除或折旧、摊销,作相应纳税调整。其中,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填报附表三第38行第3列调增;其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填报附表三第41行项目下对应行次。

2、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处置收入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确认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第19条)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条例第25条规定,要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4、债务重组

(1)税收规定(财税[2009]59号):◆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2)收入实现时间。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国税函〔2010〕79号)

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局2010年19号公告)

5、接受捐赠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条例第20条)

注意: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会计准则》上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需纳税调整。执行(小)会计制度的企业,将接受捐赠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核算的,应进行纳税调增。(附表三第3行)

6、盘盈收入(1)固定资产盘盈

《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属于前期差错,通过“以前损益调整”核算。与税法有差异,应进行纳税调整。(在附表三第19行收入类其他项目第3列调增)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填到附表一第18行。无差异。(2)其他资产盘盈

盘盈现金,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盈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六)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税法第26条)

条件:

1、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2、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条例第83条)

(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实施 条例第56条)

第二讲 税前扣除

一、原则和凭据

(一)税前扣除原则

1、总原则—税法优先原则(纳税调整原则)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税法第21条)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税函[2010]148号)

2、真实性原则(实际发生原则)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法第8条)

3、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条例第9条)

4、其他原则

(1)划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2)配比原则;(3)相关性原则;(4)确定性原则;(5)合理性原则。

(二)税前扣除的凭据问题

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有效凭据,如发票、自制凭证、进口报关单等。有效凭据是指“足够”的“适当”凭据。

“足够”和“适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除非税法有特定要求,纳税人在申报扣除费用时,不需要同时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资料,但是,只要税法有要求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 要求,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适当凭据。如: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重点讲一下发票的扣除问题

1、所得税法框架下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应符合的要求

(1)以实际发生真实的业务交易作为税前扣除的前提。不得虚构交易开具发票税前扣除。没有真实业务交易为基础,即使取得发票也不得扣除

(2)在存在真实业务交易的前提下,取得的发票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2、购销业务必须依据发票才能作为扣除凭据

对应取得发票的事项,必须取得真实有效的发票,否则不得作为扣除凭据。相关政策规定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40号)、(国税发[2008]80号)、(国税发[2008]88号)(国税发[2009]114号)等。

3、当年未及时收到发票等凭据问题的处理

从2011年7月1日起,企业当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4、非购销业务不得开具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非购销业务不得开具发票,只能开具收据。

5、共同费用问题

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共用水、电,无法取得水、电发票的,应以双方的租用合同、电力和供水公司出具给出租方的原始水、电发票或复印件、经双方确认的用水、电量分割单等凭证,据实进行税前扣除。(企便函〔2009〕33号)

二、成本扣除问题

会计上: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35条)。如工业企业分制造成本和销售成本

税法上: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条例》第29条)

注意两个问题:

1、生产成本核算时,纳税人必须将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存货的计算方法,只能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中选择。

三、税金及附加的扣除问题

税法规定: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条例第31条)

(一)税金扣除方式:

1、在发生当期扣除。

2、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个期分摊扣除。

(二)下列税金不得扣除:

1、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准予抵扣的增值税。

(三)一些税金虽可以扣除,但扣除的渠道和时间不一致:

1、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应当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通过折旧或其他成本扣除。但属于期间费用分得的不得抵扣的增值税可以直接扣除。

2、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车辆的成本,通过折旧方式扣除。

3、耕地占用税除房地产企业外应当计入有关房屋建筑物,通过折旧方式扣除。

4、企业计提没有支付的各项税金可以税前扣除。

四、期间费用扣除问题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条例第30条)

(一)管理费用的扣除

1、开办费

(1)企业可以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国税函[2009]98号)。(2)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年的亏损,应按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执行。(国税函[2010]79号)

2、差旅费

企业能够提供证明差旅费材料(合法凭证)的,可以作为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

交通费和住宿费的税前扣除以发票为扣除凭证;伙食补助和公杂费等一般按出差天数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出差补贴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应有完整的企业规范文件予以支持、备查。按照该标准发放的差旅费补贴,并且有规范的领取手续,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会议费

对纳税人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准予在税前扣除:(1)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2)会议材料(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3)会议召开地酒店出具的服务业发票;(4)外部会议的邀请函。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其发生的会议费原则上不得扣除。(光有发票证明不了业务的真实性,必须有相关附件证明)问题:企业年终表彰大会,会后吃饭的餐费是否是业务招待?

从性质上讲,不应算是业务招待。可以按会议费用扣除。但应提供会议费用列支的相应的材料(上述)。

4、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条例第43条)

(1)前提: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

(2)两个限额孰小原则:发生额60%与销售(营业)收入0.5%取其小。

(3)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国税函[2009]202号)

注意1: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不得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注意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国税函[2010]79号)。(但不作广告宣传费计算基数)

注意3:房地产企业已经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或预售合同的,视同销售收入的实现。(国税发[2009]31号)

(4)核算范围:财务会计和税法上均未给予明确界定。税务上重点关注的是招待事项,不管会计上把招待费列入什么科目。(5)出差中发生的费用应视情况分别列支:

(6)申报必须有调整反映。对附表三第26行第1列(账载金额)>0,且第3列(调增金额)=0或为空的企业,请对此项数额填报的合规性进行确认。

5、总机构管理费

(1)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条例第49条)

(2)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8]86号)(3)省联社管理费可由基层社分摊扣除。(国税函[2010]80号)

6、研究开发费用

(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条例第95条)

(2)研究开发活动的界定、费用的具体内容、扣除程序按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执行。

(3)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亏损,可以用以后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国税函〔2009〕98号)

7、劳动保护费和商业保险(1)劳动保护费

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条例第48条)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 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2)商业保险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条例第36条)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条例第46条)

8、租赁费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条例第47条)

对企业使用私人车辆问题:应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赁费用凭合同(或协议)及合法凭据在税前扣除。

9、绿化费用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厂区绿化费用,应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已发生的真实合法凭据,在税前扣除。如果发生的厂区绿化费用较大,应按照税法及其条例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进行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10、煤矿企业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

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总局2011年第26号公告)

(二)销售费用的扣除

1、保修费用

会计上对于产品售后可能发生的保修费用,作为或有事项通过“预计负债”核算,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预计负债—预计保修费用”。对会计上确认的或有损失,不符合税法扣除的确定性原则,因此,对会计上确认的“或有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在实际发生的据实扣除。

2、销售佣金和手续费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产险15%;寿险10%。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财税[2009]29号)

3、广告宣传费用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条例第44条)

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国税函[2009]202号)

注意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已到期,该问中所列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应恢复按条例第44条执行。注意2:广告宣传费与赞助支出的区别。赞助支出不得扣除(税法第10条)

注意3: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的,属于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企便函〔2009〕33号)

(三)借款费用的扣除

1、税法对借款费用扣除的基本规定: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规定扣除。(条例第37条)

(2)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可以扣除。(条例第38条)

(3)对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

2、税法反资本弱化的规定:(关联方利息支出扣除问题)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金融企业为5 :1;其他企业为2 :1(财税[2008]121号)

3、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问题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按上述规定(2:1)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国税函[2009]777号)

注意1:扣除凭证问题:在符合上述(1)、(2)的前提下,应当提供代开的利息发票及个人所得税扣税凭证。

注意2:个人贷款企业使用发生的利息扣除问题:对个人将自己的资产作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给企业使用发生的利息,在下列条件满足后,可以在企业扣除:(1)个人与企业之间必须有相关协议。(2)确认该项贷款直接划入企业的银行帐户。(3)利息支出由企业帐户划出。

4、投资未到位利息支出问题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应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税函[2009]312号)

五、应付职工薪酬的扣除

税法上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指企业每一纳税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条例第34条)。比《会计准则》中的范围要小的多。

(一)工资薪金的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条例第34条)

1、工资薪金支出扣除的基本要件:(1)实际支付

把握三点:◆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必须是实际发放的。(支付扣除而不是计提扣除)◆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即使实际发放也不得扣除。◆企业应当通过“应付工资”或者“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对工资薪金总额进行单独核算。焦点:跨发放问题(2)合理

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国税函[2009]3号)

2、几类特定人员工资的扣除问题:

(1)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问题。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不能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税基。(2)母公司向子公司派遣员工,子公司支付工资的扣除问题。(3)企业间借用人员的工资扣除问题。应视同提供劳务,接受劳务企业凭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劳务发票据实扣除。(4)企业返聘退休人员的工资扣除问题。(5)残疾职工工资扣除问题。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条例第96条)

(二)职工福利费的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条例第40条)。会计上已计提(或预提)但未实际支付的不得扣除。

2、职工福利费范围:(国税函[2009]3号)

问题1:(财企〔2009﹞242号)与国税函〔2009〕3号有关职工福利费范围有不一致的地方,如何处理?必须按照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2:旅游费扣除问题。要区分情形处理 问题3:向退休人员发放的补助及报销的医药费 问题4:防暑降温费

问题5:企业为员工报销的燃油费,可以应作为职工交通补贴在职工福利费中扣除。(企便函〔2009〕33号)

问题6:职工食堂实行内部核算,经费由财务部门从职工福利费中按期拨付,是否可以作为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扣除?可以。问题7:发放午餐补贴,可以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在福利费的标准之内扣除。

问题8:为离家远的职工租房负担的租金,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9: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费用。应列入职工福利费核算。

(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的扣除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条例第35条)

1、缴纳。当年计提并缴纳的,可以扣除;汇算清缴之前缴纳的,原则上给予扣除。

2、标准。按各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扣除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财税[2009]27号)

(五)工会经费的扣除

1、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条例第41条)

2、企业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局2010年第24号公告)

3、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总局2011年第30号公告)

(六)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条例第42条)

2、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08]1号)

3、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财税[2010]65号)

(七)辞退福利的扣除

企业因解除劳动关系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生活补助等支出,按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便函〔2009〕33号)

六、营业外支出扣除

(一)固定资产盘亏

(二)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三)债务重组损失 以上三项损失发生时应按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规定的要求在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构申报扣除(备案),未经申报的不得扣除。

(四)罚款支出

企业支付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以及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税法第10条)。但企业由于违约,按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以及企业支付的诉讼费,准予在税前扣除。

(五)捐赠支出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法第9条)。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财税[2008]160号)

2、除通过县以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捐赠公益性捐赠扣除资格实行“名单管理”。(财税[2010]45号)

3、公益性捐赠的票据

(1)2011年7月1日以前:凭《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扣除。(财税[2010]45号)

(2)2011年7月1日以后:凭统一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扣除。(财综[2010]112号)

(六)其他

1、企业发生事故后抚恤及补偿的扣除。可以扣除

2、企业因产品质量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经过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支付的赔偿款的扣除。可以按合同违约赔款处理,企业如能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材料,可以在税前扣除。

七、资产减值准备的扣除

(一)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税法第10条、条例第55条)。2009年以来,财政部和总局先后颁布了7个规范性文件,2010年底到期。目前除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财税[2009]99号)延长到2013年12月31日外,其他的不得扣除了。

(二)准备金在申报的填报问题:见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

八、资产损失的扣除

政策文件:(财税[2009]57号)管理文件:(2011年第25号)

(一)资产损失分类

1、实际资产损失

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申报扣除。

2、法定资产损失

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财税[2009]57号和25号公告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申报扣除。

(二)申报方式

1、清单申报。只报清单,不报资料。

2、专项申报。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三)资产损失确认的证据

1、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2、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四)总分支机构资产损失管理

第三讲 资产的税务处理(省略)

第四讲 税收优惠(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和减半)该类项目减免税相关规定及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请参见: 财税[2008]149号、财税[2011]26号、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

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总局2010年第2号公告)

注意1: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

注意2: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注意3: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

1、条件:(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3)其他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4)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核定征收不享受)。

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均从业人数计算;

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2、申报方法:在本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44号文件附件1)时,第4行“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国税函〔2008〕251号)

3、再优惠政策:

2010年-2011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4号)

2012-2015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117号)

4、再优惠申报方法:(1)季度申报:在预缴申报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附件1第4行“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国税函[2010]185号)(2)申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与15%计算的乘积,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附件1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4行“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总局2011年第29号公告)

第五讲 汇算清缴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主要规定:

(一)汇算清缴的企业范围:在纳税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汇缴前应完成的工作:

1、应在纳税终了后15日内完成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2、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

(三)纳税应填写和报送的资料:

1、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

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7、非金融企业因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按照合同要求在2011内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的,应在年 度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

8、资产损失申报资料(按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规定办理)

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重复申报和延期申报:

1、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2、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缴期内办理纳税申报的,应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六)少缴和多缴的处理:

1、预缴税款少于应缴税款的,应在汇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2、多于的,或退税或抵缴其下一应缴税款。(由纳税人选择)

二、申报方面的相关文件主要有:

(一)皖国税发〔2008〕162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总局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附有表样和填表说明。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

注意:101号的填表说明废止,按1080号修订的填表说明执行。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

该文件中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口径的规定对以后均有效。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5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29号公告)

请关注该文件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免申报口径和查增应纳税所得额申报口径。

第四篇:所得税题库

所得税题库

一、单选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分为(B)

A、国有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 B、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C、集体企业和合伙企业 D、居民企业和外资企业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B)

A、中外合资企业 B、个人独资企业 C、股份有限公司 D、外商投资企业

3、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B)A、20% B、25% C、33% D、15%

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D)A、公益性捐赠支出 B、软件生产企业德尔职工培训费用

C、职工福利费 D、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款项

5、下列符合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确定原则的有(B)A、提供劳务,按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B、销售货物,按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动产转让,按购买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6、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确定收入额的标准是(C)A、折现价值 B、历史成本 C、公允价值 D、拍卖价值

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税金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B)

A、土地增值税 B、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C、消费税 D、营业税

8、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房屋、建筑物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B)。

A、10年 B、20年

C、15年 D、5年

9、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A)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

A、15% B、20% C、40% D、60%

10、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D)计入收入总额。

A、60% B、70% C、80% D、90%

11、我国对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是(D)。A、习惯性住所标准 B、时间标准 C、永久性住所标准 D、习惯性住所和时间标准

12、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C)。A、扣缴义务人确定 B、纳税人自行确定 C、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D、纳税人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确定

13、下列项目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在税前扣除一部分费用的是(D)。A、分得的股息所得 B、存款利息所得 C、有奖销售中奖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

13、现行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D)日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A、183 B、200 C、360 D、365

14、经有关部门批准,王医生开办了一家私人诊所,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应按(C)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D、其他所得

15、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不属于稿酬所得征税范围的是(B)。

A、文学作品发表取得的所得 B、文学作品手稿原件公开拍卖所得 C、摄影作品发表取得的所得 D、书画作品发表取得的所得

二、多选题 1、2011年1月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一项专利取得收入70万元,双方约定使用期限5年,此专利原值100万元,转让时账面净值60万元,2010年末累计已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转让发生相关税费4万元。此项专利权有效期限是20年,尚有8年有效保护期,不考虑其他税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BCD)。

A、乙公司此项专利的计税基础是54万元

B、乙公司此项专利摊销年限为5年 D、甲公司转让专利取得净收益为16万元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属于“其他收入”的有(CA)。A、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B、接受捐赠收入 C、违约金收入 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3、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表述,正确的有(ABD)。A、售后回购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作销售和购进核算 C、甲公司提取的减值准备允许在2011作纳税调减处理 B、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受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利息费用

C、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D、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4、下列各项目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的有(ABD)。A、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财政拨款 D、国债利息收入

5、下列工资、薪金所得中,可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计征方法的有(A B C)。A、采掘业 B、远洋运输业 C、远洋捕捞业 D、航空业

6、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有(AD)。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7、下列个人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的有(A C)。A、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B、集体所有制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分配获得的股息

C、内部退养个人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入 D、个体出租车司机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8、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征税的有(A C D)。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社分三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

9、关于个人取得稿酬纳税时“次”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 D)。A、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同另一次稿酬所得征税

B、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取得的所得应合并为一次所得征税 C、同一作品出版后,添加印数追加的稿酬应视同另一次所得征税 D、同一作品分次付稿酬应当合并为一次所得征税

E、同一作品在两处同时出版、发表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所得征税

10、个人取得下列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B D E)。A、出租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B、提供非专利技术取得的收入 C、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D、拍卖文学作品手稿取得的收入 E、取得侵犯专利权的经济赔偿收入

11、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B D)A、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B、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的租赁费,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C、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D、企业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12.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应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的有(A C D)。

A.专业安装费 B.艺术表演活动收费 C.广告的制作费 D.软件费 E.特许权费

13.关于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E)。A.上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所得税 B.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所得税 C.不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不就地预缴所得税

D.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不就地预缴所得税 E.建筑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所得税 14.下列情形中可能产生股东或投资方股息性所得的有(ABDE)。A.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

B.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或注册资本的决定 C.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用股权溢价转增股本或注册资本的决定 D.被投资企业清算,且有剩余资产和累计未分配利润的

E.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分配项目利润的,投资方取得该项目的营业利润

15.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所得税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CE)。A.未逾期贷款,应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B.贷款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必须于实际收到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C.贷款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税法上也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D.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无论会计上是否已冲减当期利息收入,均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E.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判断题

1、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3、居民纳税人应就中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有13个。(×)

5、2011年9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3500元。(√)

6、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7、钱先生有两处住房,2012年他将其中一处居住15年的房屋卖掉,取得收入20万元。这笔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8、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应分别在各处收入来源地申报纳税。(×)

9、个人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6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元。(×)

11、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可依次扣除下列费用: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三)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12、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按应纳税额加征五成, 超过50000元的,加征十成。(√)

1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企业所得税法的下位法。(√)

14、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所以一人有限公司也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15、境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非居民企业纳税人,也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居民企业纳税人。(√)

16、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17、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采取的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相结合的原则,依照这一标准在境外登记注册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18、非居民企业偶尔委托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则该个人不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19、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才能成为居民纳税企业。(×)

21、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2、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5%,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

23、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15%优惠税率的规定。(×)

2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25、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26、不征税收入是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新创设的一个概念,与“免税收入”的概念不同,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

27、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8、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29、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30、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计算题

(一)市保险公司营销员钱某(非雇员),2012年1月份取得保费的佣金收入为25000元,请计算钱某上述收入应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及个人所得税。(提示: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一)营业税及附加

25000×5%+250000×5%×(7%+3%+2%)=1400元

(二)个人所得税

1、展业成本:20000×40%=8000元

2、营业税金及附加:1400元

3、计算纳税收入所得:25000-8000-1400=15600元

4、应纳税所得额为:15600×(1-20%)=12480元

5、应纳个人所得税:12480×20%=2496元。

税收总计:1400+2496=3896(元)

(二)某企业2010年成立,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当年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额为30万元,2011销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收入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20万元,其他应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合计700万元(其中研发费11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请计算该企业2011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会计利润280万元

2、资源综合利用调减100万元

3、招待费调增15万元

4、研发费调减55万元

6、弥补亏损30万元

7、应纳税所得额110万元(即280-100+15-55-30)

8、实际应纳税所得税27.5万元。

(三)某服装生产企业2011销售收入2000万元,广告费支出320万元,业务宣传费8万元,2012销售收入6000万元,发生广告费400万元,业务宣传费6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12共可扣除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答案:488万元

(四)某企业2013年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且在该国实纳税款2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13汇算清缴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30万元

(五)甲服装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以自产的服装抵偿所欠乙公司一年前发生的债务150万元,该服装成本100万元,市场价值120万元。请计算该项业务增加甲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29.6万元。即视同销售所得=120-100=20(万元),债务重组所得=150-(120+120×17%)=9.6(万元)

(六)白某为某私营企业的独立董事兼投资者,2013年白某从该私营企业取得董事费收入60000元,将其中2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红十字事业;以投资者的名义向该私营企业借款20000元用于家庭消费支出,年末未偿还借款。请计算上述事项白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10400元。即,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私营企业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不归还,又不用于生产经营的,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白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1-20%)-20000]×30%-2000+20000×20%=10400(元)

(七)中国公民李某出版散文集取得稿酬收入40000元,将其中6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当地教育事业。请计算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3640元,即,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6000]×20%×(1-30%)=3640(元)

(八)A公司2013年8月终止经营,相关资料如下: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为10780万元,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200万元。负债的计税基础为5200万元,共偿还负债5000万元,清算过程中支付相关税费120万元,支付清算费用合计200万元。请计算其清算时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115万元。即,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债务清偿损益-清算费用、相关税费=10780(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10200(资产计税基础)+(5200-5000)(负债清偿收益)-200(清算费用)-120(相关税费)=46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460×25%=115(万元)

(九)某居民企业2012年开始筹建,筹建期间发生了销售费用12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10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万元),其他成本费用200万元。该企业2012年底完成筹建,2013年开始经营,已知该企业发生的筹建费可按3年摊销扣除。请计算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筹建费。

答案:112.67万元。即,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2012年发生的筹建费=120+(20-5)+5×60%+200=338(万元),2013年税前应扣除得筹建费=338 ÷3=112.67(万元)

五、综合题

(一)某商业企业销售一件西服同时赠送领带一条,西服单独售价为2000元,领带单独售价为200元,假定均为不含税价格,西服成本为1600元,领带成本为15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西服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B)元。

A、1600 B、2000 C、1818.50 D、1818.18

2、该领带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B)元。

A、150 B、200 C、181.50 D、181.82 E、0

3、该西服应确认的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为(D)元。

A、1600 B、2000 C、1818.50 D、1818.18

2、该领带应确认的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为(D)元。A、150 B、200 C、181.50 D、181.82

(二)甲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出租给乙公司,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租金为24万元,乙公司要在2011年3月31日一次性支付24万元租金。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201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确认的租金收入为(D)万元。A、24 B、18 C、23.30 D、24或18

2、乙公司在201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扣除的租赁费为(B)万元。A、24 B、18 C、23.30 D、24或18

(三)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13年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房屋出租收入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6万元,接受捐赠所得420万元;

(2)取得房屋转让收入1000万元,相关的转让成本及费用等480万元;(3)产品销售成本670.2万元,房屋出租成本6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中有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50万元;(5)发生销售费用240万元,其中,广告和业务宣传费80万元;

(6)发生财务费用44.8万元,其中有一年期银行贷款200万元,全部用于在建工程的建设,一年内支付此笔利息8万元;

(7)营业税金及附加75万元,实际缴纳的增值税30万元;

(8)营业外支出借方发生额125万元,其中:向工商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被银行加收罚息3万元;税款滞纳金1万元;环保部门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120万元;(9)上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有4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假定不考虑摊销费用的扣除,回答下列问题:

<1>、企业2013年准予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为()万元。A、5.05 B、155.05 C、30 D、160.05 <2>、企业2013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为()万元。(不考虑上年事项)A、140 B、180 C、240 D、280 <3>、企业2013年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万元。A、125 B、72.76 C、77.76 D、74.76 <4>、企业2013年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为()万元。A、162.30 B、132.99 C、142.68 D、132.88 答案:

<1>B。即,销售(营业)收入总额=1000+10=101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000+10)×5‰=5.05(万元)<50×60%=30(万元)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5.05万元。

所以,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200-50+5.05=155.05(万元)。

<2>C。即,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000+10)×15%=151.5(万元),本期实际列支8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费用为240万元。

<3>C。即,企业会计利润=(1010+26+420+1000)-480-670.2-6-200-240-(44.8-8)-75-125=623(万元)。

用于在建工程项目的贷款利息支出应予资本化,不能计入财务费用扣除。

公益性捐赠扣除的限额=623×12%=74.76(万元),捐赠额实际发生额为120万元,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额为74.76万元。

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规定,被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金、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但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125-1-1-120+74.76=77.76(万元)

<4> A。即,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在上年未扣除的部分40万元,可以在本年未扣完的限额内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010+420+26+1000)-26-480-670.2-6-155.05-240-(44.8-8)-75-77.76-40(上年广告宣传费结转扣除)=649.19(万元)。

或者:应纳税所得额=623-26+(50-5.05)+(125-77.76)-40=649.19(万元)应纳所得税额=649.19×25%=162.30(万元)

第五篇:企业所得税题库

单项选择题

1、企业在境内发生的处置资产的下列情形中,应视同销售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A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B将资产用于加工另一种产品 C将资产结构或性能改变 D将资产在总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将资产进行外部处置要视同销售处理:(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 题难易度:一般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2.下列有关企业合并的说法中,符合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是(A)

A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B被合并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不能转到合并企业

C被合并企业可要求合并企业支付其资产总额50%的货币资金

D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确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也就是说,被合并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以结转到合并企业,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未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企业合并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题难易度:一般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3.某工业企业为我国居民企业,会计核算健全,从业人员15人,资产总额100万元。该企业2016年收入总额180万元,成本费用支出额156万元,因管理不善导致存货发生净损失为17.2万元,其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4 B0.7 C0.56 D0.6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80-156-17.2)*50%*20%=0.68万元 题难易度:一般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多项选择题

1、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提供劳务所得按照提供劳务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C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题难易度:一般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下列属于企业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的收入形式的有()A债务的豁免 B股权投资 C劳务 D不举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题难易度:一般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定

综合客观题

设立在我国境内的某重型机械生产企业,由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持股25%,2016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可以扣除的相关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将两台重型机械设备通过市政府捐赠给贫困地区用于公共设施建设,“营业外支出”中已列支两台设备的成本及对应的销售税额合计247.6万元,每台设备市场售价为140万元(不含增值税)。(2)当年10月向95%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5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700万元,该项转让业务已通过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3)当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4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00万元,拔缴工会经费30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5万元,以前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5万元。

(4)发生广告费支出1542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90万元,其中有2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

(5)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发生研发费用支出200万元(含委托某研究所研发的委托研发费用80万元)。

(6)就2015年税后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10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不考虑税收协定的影响)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7)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业务(1)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业务(2)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业务(3)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业务(4)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业务(5)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业务(6)应预提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该企业201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候选项:

200万元;120万元;127.6万元;207.6万元︱200万元; 500万元;700万元;0万元︱4万元;2万元;5万元;1万元︱30万元;48万元;78万元;90万元︱200万元;120万元;92万元;80万元︱250万元;50万元;25万元;0万元︱246.7万元;248.65万元;265.48万元;994.6万元 答案:

D︱A︱D︱C︱C︱C︱B 答案解析:

1、(1)将两台设备捐赠给贫困地区,企业所得税应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40*2=280(万元),应确认视同销售成本=247.6-140*17%*2=200(万元),视同销售业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0-200=80(万元)。(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额=7500+2300+1200-6000-1300-800-420-1800-1200-180+1700=10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捐赠247.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7.6-120=127.6(万元)。(3)业务1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127.6=207.6(万元)。

2、一个纳税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题中,技术转让所得=700-500=200(万元),200万元小于5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3、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400*14%=19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2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96=4(万元);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400*2%=28(万元),实际拔缴工会经费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400*2.5%=35(万元),本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加上以前5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35万元,本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准予据实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以前累计结转至本的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在本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业务3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2-5=1(万元)

4、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7500+2300+280)*15%=1512(万元),实际发生154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42-1512=3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的20万元业务招待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90-20)*60%=42(万元),销售收入的0.5%=(7500+2300+280)*0.5%=50.4(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2=48(万元)业务4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48=78(万元)。

5、业务5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80)*50%+(80*80%)*50%=60+32=92(万元)。财税【2015}119号规定:委托其他单位研发新技术,发生委托研发费由委托单位按80%再按50%加计扣除。

6、应预提所得税税额=1000*25%*10%=25(万元)

7、该企业

2016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207.6-200+1-92+78=994.6(万元)

该企业

2016

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94.6*25%=248.65(万元)题难易度:较难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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