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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中心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精选)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66-486455 师德师风建设 发布时间: 2023-05-25 12:19: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新立中心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精选)

新立中心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激发教师教书育人、敬业爱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师德修养,切实地把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动,以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学识学风影响和带动学生的发展。根据《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师德师风建设要求。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依法执教,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注意培养学生健全良好的人格,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3、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因材施教,培养特长,促使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4、积极进取,严谨教学,刻苦钻研,认真探索,不断创新,提高效率,实绩突出。

5、谦虚好学,尊重同事,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服从安排,共撑文明校风。

6、关注社会,尊重家长,主动经常与家长联系,听取意见与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7、廉洁从教,发扬奉献精神,不谋私利,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作风正派。

8、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教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弘扬正气,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自觉抵制不正之气,切实地把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动,以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学识学风影响和带动学生的发展。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教师各一份。

学校签章:教师签字: 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1日

第二篇: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XXXX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规范师德行为、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展示教师时代风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师德师风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学校所有领导、教师、员工

二、责任内容

(一)职业道德

(1)树立终生学习理念,树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行风、师德师风、“师德建设年”活动。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矢志不渝,坚持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反对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

(3)爱护尊重学生,诲人不倦,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反对家长作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劳动纪律

(1)遵守劳动纪律,不退到早退(2)上班期间不闲谈:(3)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

(4)请假履行请假手续,上班要准时签到。

(三)教风建设(1)上课要按时进教室(2)严禁坐着上课

(3)严禁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4)提高课堂效率和课堂教学艺术

(四)师德师风

(1)严格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反对以生谋私;(2)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3)严禁滥发或代购复习资料;

(4)勇于开拓创新,好学上进,反对因循守旧,不学无术;(5)顾全工作大局,服从工作需要,听从组织安排;(6)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工作上讨价还价、待遇上斤斤计较;

(7)严以律己,举止文明,为人师表,接待家长要有礼貌;(8)反对奇装异服,举止粗俗,出言不逊,不接受家长的吃请;

(9)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尽职尽责,抓好学生安全工作,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反对麻痹大意,心存绕幸;

(10)教师不得搞第二职业、有偿家教,严禁乱办班、乱补课。

(五)会风建设

(1)开会要准时参加,不退到(2)在开会期间不走动、不抽烟(3)会议期间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此责任书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和师德标兵、先进、优秀的评选之中

教师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 “主题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全县教师队伍形象,明确各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领导带头,督促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精神实质,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1、监督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

2、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严禁教师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严禁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它物品。

4、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加强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等教学常规的巡查力度,积极组织推进新课改,深入开展教研活动,不能敷衍塞责。

6、严肃纪律,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教师上课时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严禁抽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要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督促教师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师。

7、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8、自觉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

9、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其它偏僻地方,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

10、监督教师上班时间着装整洁、严谨。男教师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学校;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裙、超短裙、高跟鞋、浓妆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进入学校。

11、通过多种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各单位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曹县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方案》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工资奖金挂钩,努力把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责任追究

14、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当学期不得评先评优。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触犯刑法的,立即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决不包庇、不瞒报。

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委和学校(幼儿园)各存一份。

教委(盖章):校长(幼儿园长)签字:

2014年5月10日

第四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样稿】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为了增强我校教师为人师表的自觉性,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安教发〔2011〕35号)精神,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教师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让学生停课。

二、我校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不得参与民办学校的授课和招生宣传活动;不得让学生购买或指定地点让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三、教师如有违反上述条款,学校即予解聘,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影响恶劣的一律取消教师资格。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师和学校各存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样稿】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为了增强我校教师为人师表的自觉性,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安教发〔2011〕35号)精神,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教师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让学生停课。

二、我校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不得参与民办学校的授课和招生宣传活动;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或指定地点让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三、教师如有违反上述条款,学校即予解聘,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影响恶劣的一律取消教师资格。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师和学校各存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保证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明确学校党政领导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应负的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1、学校、中心学校领导班子对全校、中心学校所属基层小学的师德师风建设负全面责任。

2、学校、中心学校党政正职领导对职现范围内的师德师风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师德师风负直接领导责任。

3、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副职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师德师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对所分管的下属正职领导干部的师德师风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学校、中心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组织全体教职员工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和法规,建立在职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制度。

2、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师德师风状况,研究制定本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3、切实抓好学校制定的师德师风建设八项基本要求的贯彻落实,克服形式主义,力求实效。

4、学校要经常教育教师恪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5、严禁本校教师参与赌博和诈骗活动,杜绝本校教师性犯罪伤害学校案件的发生。

6、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以及实施各种奖励前的考核,要把教师职业道德表现作为重点内容重点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7、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建设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并向全体师生和社会公布,专门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的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为每位教师建立师德建设档案。

三、责任追究

1、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需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党纪政纪法规,给予党政纪处分;需给予辞职、免职或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的程序办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袒护、包庇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或对触犯刑律的人与事知情不报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纪律责任或法律责任。

3、对本校疏于教育、疏于管理,致使师德师风问题较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凡受到责任追究的责任人,除追究相关责任外,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参加调资晋级,不得提拔重用,其所在学校,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领导各执一份。

学校 小 学

校长: 小学校长:

二0一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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