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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指南[优秀范文5篇]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130-702866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3-09-19 12:57: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1上海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指南

2021上海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指南

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是对儿童进行预备教育。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上海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面向适龄幼儿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幼儿的合法权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优化布局。

在新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区教育局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的发展目标,不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按照区域实际情况制订招生入园政策。

(二)信息公开,规范流程。

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收费标准、咨询和监督方式等。

(三)相对就近,免试入园。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按照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幼儿入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

(四)网上报名,现场验证。

2020年本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统一纳入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五)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遵循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妥善安排对口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满足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招生入园

2020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分为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现场验证和录取通知四个阶段。

4月15日—4月23日,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线上园所开放日活动。

(一)信息登记

4月24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通过市“一网通办”栏目进入)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区级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1.登记对象

2020年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幼儿不在本次入园信息登记对象范围内。

2.登记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3.信息确认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本市实有人口信息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在本市有关部门登记,但未在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在有关部门登记信息的幼儿,在报名验证阶段在各幼儿园进行信息补登记。登记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的准确性。

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再修改信息。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到各幼儿园和指定登记点修改信息。

(二)网上预约

2020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5月13日—5月2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凭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xqzs.pdedu.sh.cn),完善幼儿入园报名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入园报名验证预约,获取《2020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登记表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每位适龄幼儿可在地段园所(公办园及招收地段生的民办园)或全区招生园所(全区招生公办园及民办园)中预约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未通过第一批现场验证或面谈的幼儿,根据第一批报名验证和录取情况,按照“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进行区域统筹,并根据统筹结果进行第二批现场验证。

(三)现场验证

5月23日、24日、30日、31日,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和现场验证。

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10.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6月5日前,面向全区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须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6月13日、14日,第二批现场验证。

(四)录取通知

6月16日—21日,适龄幼儿家长可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查看家长会通知。

6月30日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15日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新生注册报到及幼儿信息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教育局相关部门通过网站等各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发布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信息,具体包括:

(1)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2)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范围、办学等级、收费标准、招生计划等。

(3)2020年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咨询及监督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

各级各类幼儿园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张贴招生通告等各种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本幼儿园的招生方案及招生入园对象。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及其它招生宣传资料须按规定进行备案。

(二)组织招生工作

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在对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和适龄幼儿人数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充分研判资源配置与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入园范围及招生计划,落实人员和职责,指导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工作方案,平稳有序开展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认真制订招生方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园所规模、核定班额组织招生入园工作。现场验证过程中,须认真核验幼儿出生证、户籍证、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补充完善幼儿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

教育信息中心和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置、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确保适龄幼儿入园登记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指导与监督

教育局各相关部门、学前教育指导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依托街镇联络机制,加强幼儿园报名验证工作期间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四)开展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幼儿园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适龄幼儿合法权益、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招生等开展督导,监督并指导幼儿园履行依法规范办园的责任,逐步形成学前教育阶段就近入园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机制。

(五)完善监察机制

区教育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园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落实问责制度

各级各类幼儿园在招生入园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对幼儿园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民办幼儿园纳入当年度年检,并视情况核减招生计划或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第二篇: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惠立幼儿园招生指南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惠立幼儿园招生指南

幼儿园,原称勘儿园,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旧称蒙养园、幼稚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惠立幼儿园招生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学前课程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惠立幼儿园的课程是专为满足2-6岁孩子的需求而规划设计的,通过各种不同的学习空间来促进不同领域的发展。编写惠灵顿(中国)学前教育教学大纲就是为支持幼儿园的高效教学。

二、教学对比

1、非结构性的未成年人指导下的玩耍、学到的东西很有限,可能无秩序、重复;

2、有孩子发起游戏,由未成年人协助的有效的互动;

3、有重点的学习,由成年人指导,寓乐于教、体验式活动

4、结构性过强,没有或者几乎没有玩耍,孩子被剥夺参与的积极性

三、教学互动

每一天的教学活动中我们都为孩子提供了没有老师干预的自由游戏时间,这类游戏将满足孩子们对空间、独立意识及休闲的`渴望。他们还会参加固定时间段的由老师们精心针对教学内容设计的活动,这类活动将教会孩子们使用各种工具和设备器材,同时对于孩子双语的词汇量提升有着重要的作用。研究表明,孩子往往从出生时便是很活跃的,他们聪明灵动,喜欢和周围的世界互动。为此,我们认识到孩子需要充足的机会进行社交,与同龄人交流,有固定的时间段做游戏和探索他们周围的世界。如果孩子们成功地解决了一个问题,完成了一个挑战或做了一次活动之后,想要再次尝试却被迫去做其他的事情,那么会非常可惜。这有悖于我们团队的教学理念:孩子应获足够的时间、支持和鼓励。

四、教学方式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惠立幼儿园采用的课程旨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促进多个学习发展领域的提升,为每个孩子量身打造因材施教、量体裁衣的教育体验。我们深知优质的早期教育有助于孩子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成功,有助于他们走上社会时拥有更多的机遇。我们坚信,我们的教育模式能够培养出真正的惠立人,具备积极、慎思、独立、个性、包容特质的人。

五、申请材料

1、上海市浦东新区户籍幼儿

2、上海市非浦东新区户籍幼儿

3、外省市户籍幼儿

4、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幼儿

5、外籍幼儿(幼儿持有效往来签证的外国护照;幼儿持中国旅行证,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户籍为上海市户籍;幼儿持中国旅行证,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户籍为外省市户籍。)

六、收费标准

1、保育教育费:26400元/月

2、餐费:19.5元/天;点心费:10/天

第三篇: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指南

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指南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是对3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上海嘉定区幼儿园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为目标,切实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本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幼儿的教育服务体系。

1、公开透明原则

区教育局、街镇、幼儿园要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网站公告、社区张贴告示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政策和程序、信息登记和报名时间、现场审验时间和地点,及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2、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全市入园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推进实施,应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进入采集数据,应用区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区教育局和各街镇确定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数,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园。幼儿园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就读。

3、因地制宜原则

各街镇根据学前资源配置情况,依托区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获取信息,制定街镇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和统筹细则。在人户一致优先入园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格执行《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规定》(嘉教〔2019〕70号)(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积分规定”),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开展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招生工作。

4、班额总控原则

小、中、大班班额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托班,具体班额为:托班2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民办幼儿园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可适当放宽班额,但不得超过班额数的10%。严禁幼儿园在计划数外自行招生,不得招收非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不得招收办学许可证规定以外的对象。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小班新生

招收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如辖区内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由各街镇根据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入园。

2、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区的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适龄幼儿,证件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3、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相关证件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区就读幼儿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或本区户籍证明,相关证件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同时须按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根据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完成各指标项目积分的'网上填报。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下审核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相应街镇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二)托班新生

招收满30个月

身体健康、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有意愿就读托班的适龄幼儿。

家长直接登录“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选择“托班新生”报名窗口,在阅读招生简章和报名须知后,完成信息登记与报名,经所选幼儿园审验通过后,由幼儿园视实际资源情况确定招收对象。

(三)插班转园幼儿

确因身体状况或家庭特殊原因,上一未入园或确需在本区申请插班转园的适龄幼儿,家长直接登录

“区报名系统”,选择“插班转园申请”报名窗口,在阅读报名须知后,完成信息登记与报名,经街镇审验后,视街镇公办幼儿园实际资源情况依次统筹安排,优先考虑本区人户一致幼儿,未纳入统筹对象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民办幼儿园。同一街镇公办幼儿园之间不予转园。

(四)特殊幼儿

本区户籍特殊幼儿凭儿童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确能坚持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可安排至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中、重度残障幼儿可持相关证明材料至嘉定区成佳学校报名,咨询电话:59530983*8005。

三、登记、报名途径及方式

(一)登记

4月24日—4月30日,凡符合本区招生对象和相关条件,有意愿在本区申请就读幼儿园的小班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市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完成信息登记,然后点击“嘉定区”报名窗口查询本区相关招生政策。

(二)报名

5月8日—5月20日,完成信息登记的小班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市登记系统”进入“嘉定区”报名窗口,在阅读招生简章与报名须知后,补充信息完成报名。每名幼儿就读意愿须在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二选一。本区3所市(区)示范性幼儿园(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招生细则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每名幼儿限报1所,但非必选。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含港澳台及外籍幼儿)还须同步完成《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5月20日为本区幼儿园入园报名截止日,之后不可更改信息,家长可通过短信及平台获取招生相关信息。

确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登记、报名的小班适龄幼儿家长,可带齐材料,于5月8日—5月20日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嘉行公路601号)办理信息补登记。6月7日—6月12日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办理补报名及现场验证,补报名成功的本区户籍幼儿纳入统筹对象,由各街镇根据资源情况统筹分配。

补登记需提供材料:幼儿户籍证明、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本区房地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原件。补报名需提供材料:幼儿户籍证明、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本区房地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原件,及《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打印件;外省市户籍幼儿家长还须根据“随迁子女积分规定”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港澳台、外籍幼儿家长还须提供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居住证等材料原件。

未完成“市登记系统”信息登记和嘉定区报名的对象,不得入园分配。

四、材料审核及验证

1、示范性幼儿园现场审验

凡申请就读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及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且通过网上初审的对象,家长须按照短信及网上提示的审验地点、时间和要求,于5月23日至现场验证,同时须携带打印的《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逾期视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2、公办幼儿园现场审验

凡申请就读本区公办幼儿园(示范园除外),且通过网上初审的对象,家长须按照短信及网上提示的审验地点、时间和要求,于6月6日至现场验证,同时须携带打印的《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逾期视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3、民办幼儿园现场审验及报名

家长可登录“市登记系统”进入“嘉定区”报名窗口查询各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6月13日全区民办幼儿园招生现场审验,家长自主选择,可携带打印的《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现场验证。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五、时间节点

4月7日,公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

4月15日—4月23日,有意愿的幼儿园线上开放日。

4月15日,公布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4月17日,公布各街镇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4月24日—4月30日,“市登记系统”开通,小班新生家长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点击“嘉定区”报名窗口查询本区招生工作政策。

5月8日—5月20日,小班新生家长登录“市登记系统”,点击“嘉定区”报名窗口完成报名;托班和插班转园幼儿家长直接登录“区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未在4月30日前完成“市登记系统”信息登记的小班新生家长,带齐材料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办理补登记。

5月22日,示范性幼儿园完成网上初审,确定审验对象、审验地点与时间,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信息。

5月23日,示范性幼儿园现场验证。

5月29日,完成示范性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6月5日,街镇完成网上初审,确定积分分数线、审验对象、审验地点与时间,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信息。

6月6日,公办幼儿园现场验证。

6月7日—6月12日,未在5月20日前完成本区报名的小班新生家长,带齐材料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办理补报名。

6月13日,民办幼儿园现场验证。

6月30日,完成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7月25日,完成民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家长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7月31日之前,全区幼儿园录取通知发送完毕。

六、工作要求

1、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各街镇和幼儿园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园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嘉定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规定,入园报名流程,招生入园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各街镇教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本街镇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入园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幼儿园招生简章,须注明园所等级、收费标准,招生入园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2、落实问责制度

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凡违规招生或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幼儿随班就读的,根据相关法规对直接负责的园长和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公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咨询电话:39902052(工作日8:30—17:00)

监督电话:39902066

第四篇: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办事指南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办事指南

法律事务办事机构指引

浦东新区司法局

地址: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2号楼电话:58788388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地址:浦东新区丁香路600号(浦东新区市民中心)电话:68541200 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浦东新区丁香路600号(浦东新区市民中心)电话:68542222×81043 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丁香路600号(浦东新区市民中心)电话:68542222×81010 浦东新区婚姻管理处

地址:浦东新区丁香路600号(浦东新区市民中心)电话:68542222×81008 浦东新区经济法律咨询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电话:68622607 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

地址: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900号电话:68542900 浦东新区公证处

地址:浦东新区东方路1381号蓝村大厦1搂电话:58936060 浦东新区档案管

地址:浦东新区迎春路520号电话:28949999 上海市公证协会

地址:静安区胶州路699号12楼电话:62183673 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

地址:黄浦区南京东路66号702室(和平饭店旁)电话:63239910

上海上外翻译总公司

地址:虹口区赤峰路573号(近中山北一路)电话:653620

31来访接待指引

《诉讼》 2008年11月08日

一、立案接待

时间: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 8:45 ~ 11:30

星期一 ~ 星期四下午 13:30 ~ 16:30

星期五下午 13:30 ~ 15:00

(遇节假日按规定调整)

地点: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接待大厅

二、法律咨询接待

时间、地点同立案接待

二、执行接待

时间:由执行法官根据执行庭事先排定的时间接待当事人,各执行法官的固定接待时间请致电执行热线(58522488转2121分机)询问

地点: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980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接待室

三、庭长接待

(一)非执行案件庭长接待

时间:星期四 上午8:45 ~ 11:30

地点: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来访接待室

(二)执行案件庭长接待

时间:星期四 上午8:45 ~ 11:30

地点: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980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接待室

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我院分别在陆家嘴、六里、金桥、川沙和外高桥地区设有五个人民法

庭,负责审理各自辖区内的民事案件。现将各法庭案件管辖范围、地址、电话及立案接待时间介绍如下:

陆家嘴法庭

管辖:梅园街道、潍坊街道、塘桥街道、洋径街道、花木街道(罗山路以西地区)等区域内的民事案件

立案接待时间:每周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路381号(近源深路)电话:5860997

4六里法庭

管辖:南码头街道、周家渡街道、上钢街道、东明街道、北蔡镇、三林镇等区域内的民事案件

立案接待时间:每周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州路111号(近上南路)电话:5883954

4川沙法庭

管辖:川沙镇、张江镇、合庆镇、唐镇、张江高科技园区等区域的民事案件

立案接待时间:每周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华夏东路1458号(近华夏三路)电话:58375836 金桥法庭

管辖:金杨街道、沪东街道、浦兴街道、金桥镇、曹路镇、金桥出口加工区、花木街道(罗山路以东地区)等区域的民事案件

立案接待时间:每周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永宁路110号(近佳乐路)电话:58543011 外高桥法庭

管辖:高桥镇、高东镇、高行镇、外高桥保税区等区域的民事案件

立案接待时间:每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学前街80号(近杨高北路)电话:50408075

第五篇:2021上海杨浦区幼儿园招生指南

2021上海杨浦区幼儿园招生指南

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是对儿童进行预备教育。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上海杨浦区幼儿园招生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指导原则

(一)公益普惠、统一部署的原则。

根据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变化,区教育局制定入园方案和相关政策,积极应对入园高峰,基本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各园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按照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工作阶段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统一实施、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教育局和幼儿园应及时通过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学前教育入园工作信息。各类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三)公办幼儿园遵循“相对就近划块,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

区教育局根据区域生源信息采集的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入园计划数和对口范围,保障符合本区条件有需求的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四)适度控制班额与学额的原则。

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及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幼儿园班级规模和班额数。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和对口范围,制定入园工作方案,控制办园规模与班额,确需扩班或超班额的,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小班幼儿优先入园的原则。

为应对入园高峰,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精神,优先满足小班以上幼儿入园需求。民办幼儿园、集办托儿所在确保小班的基础上增开托班。

(六)民办园地段生优先入园的原则。

为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继续实行民办幼儿园“购买学额”政策,民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地段生入园需求基础上,可根据学额情况扩大招生范围,依据招生条件逐层录取。

二、工作内容

小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一)信息登记

1.信息登记对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2.市级信息登记:2020年4月24日—4月30日期间,监护人需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或前往市民社区附近符合开放条件的东方社区信息苑上网登记)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上海市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如有特殊情况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监护人通过电话预约,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学前教育招生办公室(抚顺路393弄11号)办理。

3.区级报名信息完善登记:2020年5月8日—5月22日期间,完成“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信息登记的监护人,需在“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点击“杨浦区”进行杨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信息的完善登记,获取《上海市杨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以下简称《杨浦区报名表》)。

4.扫码预约现场报名验证:2020年5月8日—5月22日期间,完成“上海市(杨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信息完善登记”的监护人根据入园条件,在“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点击“杨浦区”,扫码预约现场报名验证的园所、时间,每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报名验证预约。

5.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登记信息的;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原则上不修改),监护人通过电话预约,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学前教育招生办公室(抚顺路393弄11号)办理,时间是5月23日—5月29日(9:00-11:30;13:30—16:30)。

6.上海市登记表(含登记编号)和杨浦区报名表将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二)报名验证

符合下列条件的幼儿,持扫码预约现场报名验证的短信通知、上海市登记表(含登记编号)、杨浦区报名表、户口簿或居住证,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的园所办理报名验证手续。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到地段所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办理报名验证手续,按照“园所报名验证、对口录取”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如报名验证数大于招生数的幼儿园将对入户年限、房屋产权人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公示,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时间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①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入户的本地段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

②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本地段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幼儿集中办理入园手续,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地址是抚顺路393弄11号,时间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①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②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③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3)民办幼儿园、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均可自主选择报名验证,时间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持上海市登记表(含登记编号)、杨浦区报名表,自主选择民办园报名验证,时间是5月24日(8:30—16:30)。

(4)各幼儿园须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就读,符合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条件的,智力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等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到鞍山幼稚园(学前特教中心:图们路3号)报名验证,统筹录取。

2.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集中办理报名验证手续,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地址是抚顺路393弄11号,时间是5月25日—5月29日(8:30—16:30)。

① 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居住证、通行证或护照,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②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园所报名验证对象条件:

①民办幼儿园:符合上述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均可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时间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②集办托儿所:符合上述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均可选择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1年以上本区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幼儿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均可自主报名验证,逐层录取,满额为止,时间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③不符合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可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和集办托儿所,如报名验证数超过录取数,将根据入园条件逐层录取。时间是5月24日(8:30—16:30)。

(三)录取通知

6月23日,各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发放录取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公开入园工作信息

1.区教育局通过“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局专栏—杨浦招生(网址:www.teniu.cc)”向社会公布信息如下:

(1)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2)本区入园信息,包括当年入园计划(班级数)、对口的入园区域范围、入园办法、收费标准。

(3)区教育局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咨询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2.幼儿园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专栏”,幼儿园和居委会门口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幼儿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园对象(出生年月、对口范围)、市信息登记和区报名信息完善登记的时间及方式、扫码预约方式、现场报名验证的时间地点以及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4月15日—4月23日,全区公民办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线上园所开放日活动。

(二)依法规范入园工作

招生工作实行单位法人负责制。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入园工作的组织、宣传、解释和协调工作。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三)加强安全卫生防范

幼儿园要合理安排报名验证的人员、场所和时间。加强报名验证工作期间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四)做好咨询服务

区教育局和幼儿园开通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017733转5565(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各幼儿园咨询电话详见公示信息。

(五)加强监督管理

区教育局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区教育局将幼儿入园工作纳入幼儿园考核中,凡违规操作的公办幼儿园园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民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园第二年招生计划数。

2021上海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指南[优秀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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