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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共5则)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125-440024 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04-30 12:42: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8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搞好防震减灾应急工作,加强对破坏性地震的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新闻报道工作职责,结合××宣传部工作实际,特拟定破坏性地震宣传报道应急预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地震应急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广电局等单位组成。

二、工作职责

对地震事件按平时、临震前、震后及地震谣传发生时等四种状态有所侧重进行报道。

三、应急程序

县内发生有感以上地震、或受邻区波及县内有感时,在测定三要素后,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迅速传递至地震应急宣传报道组成员单位。

四、应对措施

严格按照县抗震减灾指挥部的工作要求,正确把握新闻宣传口径和方式。

(一)根据相关部门拟定涉及震情的新闻报道方案和发布内容,采用适当方式发布和报道,及时、准确报道震情;

(二)积极配合地震部门做好防震减灾知识、避震疏散知识的应急宣传;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内容播发与震情灾情有关的新闻,并认真审核与震情相关的新闻稿件;及时收集制作反映灾情的文字、图片资料;

(四)积极做好抗震救灾宣传和对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典型事迹的报道。

(五)加强广播电视与地震、科技、教育、文化等相关部门、单位的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六)针对无确切原因和来源,无中生有地产生并通过非正规途径进行社会传播的地震谣传,严格按照地震部门报经县人MIN政府批准的宣传口径,播发有关辟谣的新闻报道或公告;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组织进行辟谣,以正视听,平息地震谣言和误传,稳定群众情绪和社会秩序。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完善。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2

为了在我市公路遭受破坏性地震时,使各有关部门高效而有序地开展抗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第172号令)及《龙岩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及公路抗震防毁原则为指导,依托现有的战备资源和民兵组织,做到资源共享,不断加强资源与人员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在紧急状态下,服从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确保XX市境内G319线、G205线、S103线等入闽通道和通往闽南沿海地区主要通道及辐射通往各市县主要公路的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市公路局交通战备、抗震抢险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在紧急和突发灾情状态下公路部门的各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挥中心总指挥为局长XXX,副总指挥为副局长XXX、XXX和总工程师XXX,成员由各公路分局局长组成。下设交通战备、抗震抢险办公室,该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市局工程科,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局属各单位的各项战备和抢险救灾任务,审定各项具体应急方案和措施。公路交通战备、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人员名单另附。

三、组织保障

(一)物资保障。

市局物资总库设在XX区XX,设有专用战备物资仓库,存储一定数量的贝雷钢桥等战备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公路抗震防毁物资,由专门仓库人员管理。抗震抢险办应随时掌握战备和抢险物资的储备数量并保持完好状况,同时根据需要增加储备数量和各类物资的保管、更新。

(二)运输保障。

以我局现有的运输力量为依据,必要时,可依据紧急状态法,通过市交战办调用交通运输保障队伍(由市运输总公司组建)的运输力量。

(三)通讯保障。

利用现有的电话、手机、计算机互连网络和其他公用通讯设施。在公用通讯设施遭到破坏时,通过市交战办调用交通通讯保障队伍(由市移动通讯局组建)或防汛抗旱指挥部专用通讯线路实施通讯保障。并准备备用摩托车、小车形成联系网络,确保紧急状态下公路抢险信息的上传下达。

四、组织实施

(一)公路抗震抢险保障分队平时应处于战备和待命状态,加强对公路线上重要部位(主要线路、大桥、隧道等)的维修养护和日常值班巡查,及时将重要部位的当前状况信息报送局抗震抢险办公室,以便能及时、准确做好预测和决策,遇突发情况能果断实施有效的应急抢险措施。

(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公路分局要迅速了解公路震情、灾情,确定应急抢险工作规模,并即向局抗震抢险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

汇总向市府办、市地震局报告,并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市局抗震抢险指挥部 按照本预案及时落实组织、物资、人员、车辆等项工作的调度,负责部署、指挥、协调所辖区域公路的抗震应急抢险工作,并随时向上级报告组织落实情况。

(三)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一旦接到上级下达抢险救灾命令,应立即组织赶赴震区现场,全力以赴投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震区现场抢险指挥由现场最高级别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根据地震级别、破坏程度采取架设贝雷钢桥、迂回、绕道行驶、抢修恢复等应急方案组织实施。并现场成立公路抢险组、物资供应组、伤员救护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恢复组等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国道—重点省道—重点县道的优先次序,采取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确保抗震抢险工作有序进行,尽快修复被毁公路、桥梁、隧道、涵洞恢复公路畅通。必要时还必须在主要路口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或派专人值勤、疏导交通,尽力将地震破坏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序。

附件:(一)公路抗震抢险工作领导机构。

(二)公路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人员名单。

(三)XX市公路局重点保障公路。

(四)重要桥梁遇毁抢修方案。

(五)重要隧道遇毁抢修方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3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172号)、《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发[1996]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九号),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编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根据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职责,履行各自的应急工作职能,使应急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利用集团公司现有条件和行业优势,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条应急工作原则

1、组织原则

集团公司“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是“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服从国家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也应接受地方政府的具体指挥。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

2、协调原则

应急工作既要与集团公司日常行政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工业卫生管理、消防管理和抗震减灾管理协调一致,又要在应急工作实施过程中具有权威性;既要在应急工作时全面调动集团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分级、分部门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3、重视次生灾害

由于石油化工行业的生产过程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污染的特点,决定了地震的次生灾害将比较严重,甚至其危害远远大于地震本身造成的灾害。应急工作充分考虑了这些特点。

4、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和所属单位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的应急工作。本预案涉及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并视震情由集团公司确定参与应急支援的有关单位、动员规模、接受支援的地震灾区。

5、破坏性地震的等级划分

(1)一般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0至200(含200)人和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地震。

(2)严重破坏性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处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人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处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低于一般破坏性地震指标的地震按日常管理程序处置。

6、预案的启动条件

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应急工作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所在地区在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时,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及下设的抗震办公室和炼化部总调度室、油田部总调度室、销售部安全处等单位,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指挥下,按业务管理范围,按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在集团公司的指挥下,实施本单位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第二层次,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所在地区在发生严重和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XX后,集团公司成立“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本预案开始启动,并按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当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所在地区受其它地区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比照上述划分标准启动本预案。

第二章应急指挥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人员组成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委员会组成单位及成员、集团公司百川公司和信息中心的负责人,在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即转为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分别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长、副指挥长。(具体组成单位及人员见附件1)。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厅、安全环保局、炼化部、油田部、销售部的指挥部成员组成。地点设在集团公司炼化部总调度室(有关人员见附件3)。

第五条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范围

1、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务院或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执行有关指示,服从统一领导。根据要求部署集团公司抗震救灾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涉及的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关行动。

3、实施应急工作指挥,调度集团公司系统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消防保卫、物资救援等各方力量和接受援助的单位。

4、负责震情及震后灾情的上报下达工作。

5、负责派出工作组赴受灾单位,协助其抗震救灾工作。

6、负责国务院或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指挥部的内部分工

指挥部组成单位的成员,在集团公司预案启动后,均负有保证指挥部指令畅通、贯彻高效的责任。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人员两小时内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到。未在京应急指挥部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2)负责协调集团公司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2、办公厅的职责

(1)负责保持与国务院或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保证集团公司指挥部的正、副指挥长及时参加其会议。

(2)接受集团公司系统外其它部门和单位抗震救灾物品支援的请求,并安排相应的应急工作。

(3)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援。

(4)负责应急状态下集团公司机关的保卫工作。

(5)负责对受灾单位的慰问等事宜。

4、炼化部的职责

负责除油田企业、销售企业以外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后抗震救灾有关工作。

(1)负责保持集团公司与地震灾区单位的信息联络,及时收集震灾信息。接受受灾单位的救灾要求,并负责向指挥部汇报;同时将指挥部的救灾指令传达到有关单位。

(2)负责组织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组,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负责组织受灾单位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4、油田部的职责

负责油田企业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后所辖单位的抗震救灾有关工作。

(1)负责保持集团公司与地震灾区所辖单位的信息联络,及时收集震灾信息。接受受灾单位的救灾要求,并负责向指挥部汇报;同时将指挥部的救灾指令传达到有关单位。

(2)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组,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负责组织受灾单位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5、销售部的职责

负责销售企业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后所辖单位的抗震救灾有关工作。

(1)负责保持集团公司与地震灾区所辖单位的信息联络,及时收集震灾信息。接受受灾单位的救灾要求,并负责向指挥部汇报;同时将指挥部的救灾指令传达到有关单位。

(2)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组,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负责组织受灾单位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6、工程部的职责

负责调动施工企业的施工机具及施工力量,组织设计院专业人员赶赴受灾单位,参加现场抢险及恢复生产工作。

7、物资装备公司的职责

筹措并组织向受灾单位调运各类救灾物资、抢险工具、通迅器材、急救医疗药械和为恢复生产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

8、财务部的职责

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负责安保基金和救灾资金的应急拨款工作。

9、国际事业公司的职责

(1)负责受灾单位恢复生产急需进口设备、仪表及各类物质、材料等工作的对外联络和紧急进口等事宜。

(2)协助受灾单位组织安全撤离在该单位参与技术及商务工作的外商等工作。

10、信息中心的职责

负责建立指挥部与受灾单位的24小时热线联系。注意在受灾单位丧失通信能力时,及时与相邻最近地区的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取得联系。

11、石化报社的职责

负责对地震灾情、避震知识、震后防疫和集团公司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宣传口径按国务院或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执行。

12、百川公司的职责

(1)负责提供集团公司抢险救灾工作组赴受灾单位的交通保障。

(2)负责提供指挥部的专用车辆。

(3)负责集团公司机关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办公设施安排,临时住房安排等项工作。

13、安全环保局的职责

(1)负责保持与建设部抗震办公室、中国地震局有关部门的联系。了解地震震级、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及余震情况(有关人员见附件二)。

(2)负责组织调集医疗救护力量。

(3)负责集团公司消防力量的调动。

(4)负责组织抗震专家赴灾区协助震后灾害评估工作。

(5)负责安保基金应急拨款及受灾单位的保险理赔。

第三章应急工作的准备

第七条抗震设防及加固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按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做好震前抗震设防、抗震鉴定、抗震加固工作。确保建(构)筑物及设备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及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小震(低于抗震设防烈度的)不坏、中震(等同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可修、大震(高于抗震设防烈度的)不倒”。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XX后,有关单位还应采取应急加固,人员疏散等措施。

第八条应急(自防自救)方案

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化工企业抗震防灾对策》是集团公司系统应急工作的组成部分和重要依据,也是减轻地震次生灾害加剧、损失扩大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定期修订本单位的有关方案,以备应急工作需要。

第九条抗震防灾演习

在制定抗震防灾预案等规定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关键生产。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确保学校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要求,依照《合浦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学校概况

学校位于广西合浦县廉海路24号,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学校平房,教师五人,学生五十多人数,分四个班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地震地震预报发布后,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学校办公室。

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本校地震应急工作并接受上级防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总指挥):周人菊

副组长(副总指挥):吴朝远

成员:罗小庆、朱萍芸、陈英兰、周燕、罗敏

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

(二)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1、编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相关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演练。

2、全面负责学校防震减灾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开展地震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实现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师生应对地震的避震疏散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地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校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和学校应急预案的实施。

4、地震发生后,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各救灾专业组和学校师生立即投入抗震救灾活动。

5、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必要时争取外援。

(三)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1、办公室组长:周人菊

组员:吴朝远、罗小庆、陈威威

职责:

(1)制定和定期修订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2)组织开展学校防震知识宣传培训,组织地震应急摸拟演练。

(3)收集、拟写学校开展防震减灾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4)协调救灾专业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宣传报道,起草简报,承担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6)安排地震应急救援期间的值班工作。

2、应急疏散组组长:朱萍云、组员:陈英兰、周燕、罗敏

职责:

(1)有计划地对师生进行防震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地震的基本知识及防震避震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要给学生讲清楚,地震撤离时不能跳楼,不能“一窝蜂”地往外挤,防止发生踩踏事故。

(2)根据本校教学班额大小、教学班级分布状况、楼层高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多少等实际情况规划、制定地震应急疏散路线图,随时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并设立醒目的安全疏散路线图和疏散标志(夜间,所有疏散通道的照明设施设备必须完好无损,通夜照明)等,并组织师生应急摸似演练。同时确定避震安全场所并指定各班学生集结的具体位置。

(3)接到上级地震预报(或地震发生),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奔赴现场,组织师生就近避震、紧急疏散。疏散过程中,要对各层楼道、楼梯口安排专人负责,以便撤离疏散时井然有序不拥挤,迅速安全撤离至预定安全地带,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视情况请求上级援助。

3、抢险救灾组组长:周人菊

组员:朱萍云、陈英兰、周燕、罗敏、罗小庆、陈威威

职责:

(1)组织指挥全校师生迅速进行自救互救,转移受伤人员、抢救被埋压人员。

(2)组织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

(3)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

(4)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等次生灾害进行预防和扑救。

(5)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

4、医疗救护组:组长:吴朝远

组员:罗小庆、陈威威

职责:

(1)在指定地点建立医疗救护点,准备好必要药品、救护器具和帐篷等。

(2)将受伤师生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并通知其监护人,确保及时救治。

(3)负责联系120、110等抢救重伤员。

5、安全保卫组组长:吴朝远组员:罗小庆

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组织好对重点部位的安全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2)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6、后勤保障组组长:朱萍云

组员:陈英兰、周燕、罗敏

职责:

(1)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食品等的供应。

(2)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员自行替补、遇重大人事调整应重新修订预案并报县地震局、县教育局备案。

四、地震应急疏散路线图及避难场所规划图

五、地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预(警)报后,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救灾工作。督促各救灾专业工作小组随时准备执行应急救援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7、及时将掌握的各类灾情信息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校办为灾情速报小组)。

8、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9、要及时平息地震谣言,安定人心,保证学校秩序稳定。

六、地震发生时应急行动

(1)启动应急预案,各救灾专业小组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所有人员撤离到指定地点后,立即清点师生人数。学生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和当课老师清点人数,教师以办公室为单位由校领导清点人数;后勤、医务、保卫等部门由其负责人清点人数。并将情况报校抗震救灾指挥部。

(4)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5)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6)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7)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教育局。必要时请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支援。

七、地震应急避险要点

(一)紧急避震、疏散:

1、上课(自修)时间:

A、上课(值日)教师迅速组织学生就地避震,然后按照疏散方案和预定路线紧急疏散到操场指定地点避震。

B、校内其他人员遵上操作。

2、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先就地避震,然后按离出口“先近及远”原则迅速撤离餐厅并按疏散方案和预定路线向操场撤离;

B、校内其他人员遵上操作。

3、休息(夜间)时间:宿舍内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先就地避震,然后迅速撤离宿舍并按疏散方案和预定线路疏散到操场指定位置避震。

(二)震时避震要点:

1、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将身体尽量缩成一团,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餐桌或床下(旁),靠外墙的学生尽量往里靠。

2、在操场或教室其他地方的师生,应该到室外合适的地方(如空旷场地或到疏散区)去躲避,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如围墙、电线杆等)。千万不要回到教室去。

(三)紧急疏散要点:

1、要有顺序地疏散,从就近楼梯下楼,下楼时要走楼梯内弯,不准在楼梯或走廊内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2、相关老师应在每层楼梯把守,指挥学生有秩序地疏散,学生和疏散人员要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3、疏散过程中,行动要迅速,排队有秩序地前进,不要争先恐后、慌乱奔跑。下楼梯时必须稳步快走,在平地上可以有秩序地小跑,按疏散方案和预定路线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

4、疏散过程中,可以用书包、双手等护头,以防被砸伤。

5、疏散途中尽可能不要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6、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要立即原地蹲下,保护头部。等到疏散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八、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修订后报县地震局、县教育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负责解释。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5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河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参照《河东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河东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地震应急,是指对破坏性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以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和减灾效果的事件的紧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破坏性地震(包括一般、严重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有感地震应急和临震应急。一般破坏性地震或有感地震发生后,由区政府领导我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同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政府和有关街道办事处立即自动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5.0≤ms≤6.0级地震,也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设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工作。区地震局要负责地震速报、地震灾害损失快速预评估、灾情速报和震情趋势判断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向区政府提出应急反应建议;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工作;立即派出先遣现场工作队伍,开展地震现场考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社会宣传等工作。区政府视灾情对灾区进行支援、慰问。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6.0≤ms≤7.0级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应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实施应急预案,并迅速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并报告市政府。

(一)街道办事处的应急行动

有关街道办事处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成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向区政府请求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有关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要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对灾区的救援。

(二)区政府的应急反应

1、区地震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

2、区政府组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召集区地震、经贸、发展计划、民政、财政、公安、交通、卫生、建设、通信、人武、供电、物资等部门和单位通报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区人武部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区政府决定采取交通管制和重灾区特别管制等措施。

3、区政府视灾情派工作组赴灾区进行慰问,并协助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

4、根据灾情和受灾地区的请求,区政府确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区政府部署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区人武部负责迅速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办公室设在区地震局。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报市政府;负责与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和下达的任务;协调各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接待上级慰问团和地震现场工作团,处理咨询等有关事宜。

3、特大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地震发生2小时之内,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基本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对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

(2)立即组织和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3)向灾区派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及医疗救护队,并采取相关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4)迅速派出由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组成的灾情、险情调查小组,对地震灾区的震中位置、地震烈度、震害损失等情况进行核实、报告,对灾区房屋和桥梁、水库、公路等重要工程及大型企业破坏情况进行调查、录像,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和队伍进入灾区应回避的路径等建议。建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的发展,不断增派、调整抢险救灾队伍。

(5)迅速组成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先遣队,赶赴重灾区直接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先遣队应包括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公安、安全、民政、通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从事地震现场监测和通讯保障工作的人员与装备。

(6)迅速汇总灾情,在震后2小时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首次报告震情、灾情、险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

(7)部署向灾区实施紧急支援的有关事宜。

(8)及时编制《震情灾情快报》和《抗震救灾通讯》,供各级各部门参阅并作为宣传部门报道依据。

本预案实施后,XX年制定的《河东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政发〔XX〕11号)同时废止。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6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组成

1、领导小组

学校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领导下组织实施。

组 长:王小鹏校长

副组长:刘琼珍、胡素云、杨晓霞组 员:朱虎善、王波、倪宏宇、贺红梅、智涛、刘志鹏、王涛、吴开军、呼延

总务处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倪宏宇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系统防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

二、临时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物的管理,加强对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学校行政人员立即赶赴学校,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领导小组在校长室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开始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的命令、指示,通过电话,口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2009年5月份进行了修改,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7

1.总则

1.1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可靠、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国办发〔1997〕54号文印发的《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电力工业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电力系统各地区各级电力企业,当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都要作出应急反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投入抗震救灾;在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

作。

1.3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

2.抗震救灾机构的设立

2.1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本级第一行政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

副指挥长:本级行政分管电力生产、建设负责人。

成员:本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含消防、保卫、卫生、交通负责人)。

2.2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成立

当接到当地地方政府预报或发生一般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有关电力企业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

当发生严重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

当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

2.3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行指挥及组织协调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及抗震救灾工作职责。

2.4各电力企业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后应立即向上一级抗震救灾机构报告,同时直接报告电力工业部抗震救灾机构。

3.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1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1.1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3.1.2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后,地方有关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网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迅速了解震性、灾情,包括电业职工的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受破坏情况和供电受损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

政府及电力部,并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2.1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人到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2.2本省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后,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立即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并报电力部,迅速查清人员伤亡、电力设备、设施、供电受损情况,指挥、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3 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本系统内组织人力、物力,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对地震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工作。

3.3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3.1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在100万人口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3.3.2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区所在的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

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协调全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和“紧急支援”工作。

3.3.3当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立即派出联络员参加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地震局为指挥部办事机构),并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与本部联络。

4.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应急的准备工作

4.1接到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预报通知后,地方有关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即进入临震应急期。

4.2进入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等项应急准备工作。

(1)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包括电力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一旦遭地震破坏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准备;对震后可能引发火灾及时扑灭制止火灾>延的各种准备;交通车辆应急使用的准备;抢救的医疗物资准备等。

(2)做好电力调度工作。对可能受地震影响或地震产生的次生灾害危及的电源设备、设施,要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或变更,特别是对核电站、水电站要按受危害最小和损失最小的原则做好运行方式变更的预案,并经其主管机构或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做好重要用户备用电源的应急等项工作。临震应急期要派人催促重要用户(如水源厂(地)、公安、消防、监狱等重要用户)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使其处于应急可靠备用状态;供电部门还要准备必要的移动或应急电源,确保重要用户应急之用。

(4)人员组织和分工

发供电企业运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各级调度值班人员要严肃调度纪律,进入“临战状态”,下达命令正确,执行命令准确无误,保证地震期间电力调度无差错;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并做好分工使处于应急状态。

(5)对地震后可能发生危及电力设备、设施的地质灾害,如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下陷,裂缝等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或加固措施。

(6)接到避震通知后,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电业职工及家属的避震疏散工作。

5.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期的“电力保障”及“紧急支援”工作

(1)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当地有关电力企业在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立即查清地震造成电力设备、设施的破坏情况,查清供电线路、通信系统受损情况,立即投入抗震救灾和自救恢复工作,并迅速向上级报告。

(2)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本系统力量协助地震区电力企业恢复被破坏的发、输、变、配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设施功能,电力调度要保障重要用户及灾区用电供应。

(3)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组织力量奔赴受地震危害的电力建设工程参加抢险、抢救工作,尽可能减少损失。

(4)电力保障工作还包括对震后受次生灾害危及的电力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和检测,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各级电力系统的医疗队伍,交通车辆等处于可调用状态,随时>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门调动,奔赴地震灾害地区参加抗震救灾的“紧急支援”工作。

(6)地震区域各级电力企业的保卫部门除加强本企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外,还要协助地震灾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地震地区电力部门应尽快做好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统计与评估工作,逐级上报,并由电力部报国家地震主管部门或由部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8

为确保我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市、区政府有关工作指示,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无锡市亭隆实验小学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李淑英同志任组长,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学校总务处兼防震减灾办公室和指挥室,王章同志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震减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减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震减灾工作,把地震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震减灾的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震减灾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的顺利进行。

4、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顺畅,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转移并送至安全地点。

⑵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地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⑷加强对重要设备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市、区指挥部将通过市、区各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区教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文件、电话、教育局域网、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

第二篇: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范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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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莲

山课件 w ww.5 Y K j.Co M 6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河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参照《河东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河东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地震应急,是指对破坏性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以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和减灾效果的事件的紧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破坏性地震(包括一般、严重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有感地震应急和临震应急。一般破坏性地震或有感地震发生后,由区政府领导我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同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政府和有关街道办事处立即自动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5.0≤Ms≤6.0级地震,也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设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工作。区地震局要负责地震速报、地震灾害损失快速预评估、灾情速报和震情趋势判断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向区政府提出应急反应建议;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工作;立即派出先遣现场工作队伍,开展地震现场考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社会宣传等工作。区政府视灾情对灾区进行支援、慰问。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6.0≤Ms≤7.0级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应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实施应急预案,并迅速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并报告市政府。

(一)街道办事处的应急行动

有关街道办事处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成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向区政府请求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有关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要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对灾区的救援。

(二)区政府的应急反应

1、区地震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

2、区政府组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召集区地震、经贸、发展计划、民政、财政、公安、交通、卫生、建设、通信、人武、供电、物资等部门和单位通报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区人武部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区政府决定采取交通管制和重灾区特别管制等措施。

3、区政府视灾情派工作组赴灾区进行慰问,并协助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

4、根据灾情和受灾地区的请求,区政府确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区政府部署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区人武部负责迅速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区卫生、防疫等部门和单位的医疗机构要迅速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其他部门的医疗单位,也应立即派出医疗队,赶赴灾区进行抢救伤员。

区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向灾区提供药品和医疗器械。

(3)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公路、交警等部门负责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设施和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畅通和灾民的疏散;协助先遣现场工作队伍尽快抵达震中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必要时,可以调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用的运输力量。

(4)通信保障

区内各通信公司负责尽快组织力量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优先保证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部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畅通;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优先抢修、恢复城区通信。

(5)电力保障

区供电公司要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等,保证灾区用电;优先抢修、恢复城区供电;对储有可燃气(液)体的厂矿企业恢复供电时,必须坚持先检修后供电的程序。

(6)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区经贸、粮食、供销等部门负责调运粮食、食品(饮用水)与救灾物资,保证灾区必需的供应,尽早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7)灾民安置

区民政局负责调配救灾物品,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以及统计灾区伤亡人数等工作。

(8)城区基本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城区破坏的供水、燃气热力、道路和重要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城区基础设施功能;鉴定可利用的房屋,供灾民和抗震救灾人员使用。

(9)维护社会治安

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震情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事先拟订重灾区特别管制措施,震后迅速报批、公布和执行。

区人武部民兵组织要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10)重要目标警戒

区公安分局要增加警力,加强对区委、区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看守所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11)消防

区公安消防部门要严密监控火灾的发生,及时排除火灾事故,防止火灾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12)次生灾害防御与排险

区经贸、建设、环保、国土资源、水务、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系统处于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排除险情,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13)地震监测预报与灾害评估

区地震局要加强地震现场震情监测预报和震情、灾情速报,按照省、市地震局的统一部署,协助布设震中区临时地震台(站);在省、市地震局的指导下,作出震后48小时内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初步确定地震类型,对较大余震争取做出临震预报;配合省、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及地震宏观考察等工作。

区发展计划、经贸、民政、建设、统计等部门要抽调有关业务和管理人员,参与震灾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

(14)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局、地震局要按照《山东省防震减灾应急宣传预案》和《山东省关于震情报道统一口径的规定》及《山东省防震减灾强化宣传提纲》的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动员民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共建家园。

(15)经济补助及补偿

区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要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各保险公司要尽快查勘灾情,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居民理赔。

(16)地震应急工作综合协调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为地震应急工作综合协调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和下达的任务,协调各抗震救灾部门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抗震救灾情况,向上级业务部门、区委、区政府汇报震情、灾情和救灾情况;负责接待上级和外来人员等工作。

(17)其他紧急事项

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三、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Ms≥7.0级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区政府领导要迅速召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区地震局为指挥部办事机构;区政府有关部门设立部门地震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地震应急工作并派出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要求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实施应急预案。

四、区抗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主要职责及应急决策。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总

挥:区长

副总指挥:副书记、副区长各一名,区人武部部长

基本成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计划、经贸、财政、民政、地震、安全、公安、卫生、建设、水务、农业、交通、通信、统计、广播电视、粮食、供电、人民保险、人寿保险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根据灾情需要由总指挥随时召集。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向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3)统一领导全区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地震灾区现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指挥部;决定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助、配合省、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及部队派遣的抢险救灾队伍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4)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因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6)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7)协调跨区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3、特大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就以下重大事项做出应急决策:

(1)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公告灾区进入地震应急期的起止日期及区域范围。

(2)决定和公告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主要成员。

(3)决定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4)请求市政府提供紧急支援。

(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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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河东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河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参照《河东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河东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的地震应急,是指对破坏性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以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和减灾效果的事件的紧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破坏性地震(包括一般、严重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有感地震应急和临震应急。一般破坏性地震或有感地震发生后,由区政府领导我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同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政府和有关街道办事处立即自动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5.0≤Ms≤6.0级地震,也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设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工作。区地震局要负责地震速报、地震灾害损失快速预评估、灾情速报和震情趋势判断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向区政府提出应急反应建议;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工作;立即派出先遣现场工作队伍,开展地震现场考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社会宣传等工作。区政府视灾情对灾区进行支援、慰问。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6.0≤Ms≤7.0级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应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实施应急预案,并迅速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并报告市政府。

(一)街道办事处的应急行动有关街道办事处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成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向区政府请求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有关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要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对灾区的救援。

(二)区政府的应急反应

1、区地震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

2、区政府组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召集区地震、经贸、发展计划、民政、财政、公安、交通、卫生、建设、通信、人武、供电、物资等部门和单位通报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区人武部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区政府决定采取交通管制和重灾区特别管制等措施。

3、区政府视灾情派工作组赴灾区进行慰问,并协助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

4、根据灾情和受灾地区的请求,区政府确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区政府部署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区人武部负责迅速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区卫生、防疫等部门和单位的医疗机构要迅速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其他部门的医疗单位,也应立即派出医疗队,赶赴灾区进行抢救伤员。区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向灾区提供药品和医疗器械。(3)交通运输保障区交通、公路、交警等部门负责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设施和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畅通和灾民的疏散;协助先遣现场工作队伍尽快抵达震中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必要时,可以调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用的运输力量。(4)通信保障区内各通信公司负责尽快组织力量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优先保证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部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畅通;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优先抢修、恢复城区通信。(5)电力保障区供电公司要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等,保证灾区用电;优先抢修、恢复城区供电;对储有可燃气(液)体的厂矿企业恢复供电时,必须坚持先检修后供电的程序。(6)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区经贸、粮食、供销等部门负责调运粮食、食品(饮用水)与救灾物资,保证灾区必需的供应,尽早恢复商业经销活动。(7)灾民安置区民政局负责调配救灾物品,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以及统计灾区伤亡人数等工作。(8)城区基本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城区破坏的供水、燃气热力、道路和重要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城区基础设施功能;鉴定可利用的房屋,供灾民和抗震救灾人员使用。(9)维护社会治安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震情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事先拟订重灾区特别管制措施,震后迅速报批、公布和执行。区人武部民兵组织要协助维护社会治安。(10)重要目标警戒区公安分局要增加警力,加强对区委、区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看守所等重要目标的警戒。(11)消防区公安消防部门要严密监控火灾的发生,及时排除火灾事故,防止火灾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12)次生灾害防御与排险区经贸、建设、环保、国土资源、水务、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系统处于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排除险情,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13)地震监测预报与灾害评估区地震局要加强地震现场震情监测预报和震情、灾情速报,按照省、市地震局的统一部署,协助布设震中区临时地震台(站);在省、市地震局的指导下,作出震后48小时内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初步确定地震类型,对较大余震争取做出临震预报;配合省、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及地震宏观考察等工作。区发展计划、经贸、民政、建设、统计等部门要抽调有关业务和管理人员,参与震灾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14)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局、地震局要按照《山东省防震减灾应急宣传预案》和《山东省关于震情报道统一口径的规定》及《山东省防震减灾强化宣传提纲》的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动员民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共建家园。(15)经济补助及补偿区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区民政局要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各保险公司要尽快查勘灾情,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居民理赔。(16)地震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为地震应急工作综合协调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和下达的任务,协调各抗震救灾部门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抗震救灾情况,向上级业务部门、区委、区政府汇报震情、灾情和救灾情况;负责接待上级和外来人员等工作。(17)其他紧急事项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三、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Ms≥7.0级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区政府领导要迅速召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区地震局为指挥部办事机构;区政府有关部门设立部门地震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地震应急工作并派出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要求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实施应急预案。

四、区抗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主要职责及应急决策。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总 指 挥:区长副总指挥:副书记、副区长各一名,区人武部部长基本成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计划、经贸、财政、民政、地震、安全、公安、卫生、建设、水务、农业、交通、通信、统计、广播电视、粮食、供电、人民保险、人寿保险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根据灾情需要由总指挥随时召集。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向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2)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3)统一领导全区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地震灾区现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指挥部;决定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助、配合省、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及部队派遣的抢险救灾队伍开展抗震救灾工作。(4)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5)因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6)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7)协调跨区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3、特大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就以下重大事项做出应急决策:(1)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公告灾区进入地震应急期的起止日期及区域范围。(2)决定和公告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主要成员。(3)决定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4)请求市政府提供紧急支援。

(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主要职责及应急行动。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主任:区地震局局长成员: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计划、经贸、财政、公安、安全、卫生、建设、水务、农业、交通、通信、统计、广播电视、粮食、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在区地震局。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报市政府;负责与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和下达的任务;协调各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接待上级慰问团和地震现场工作团,处理咨询等有关事宜。

3、特大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采取以下应急行动:(1)地震发生2小时之内,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基本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对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2)立即组织和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3)向灾区派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及医疗救护队,并采取相关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发生。(4)迅速派出由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组成的灾情、险情调查小组,对地震灾区的震中位置、地震烈度、震害损失等情况进行核实、报告,对灾区房屋和桥梁、水库、公路等重要工程及大型企业破坏情况进行调查、录像,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和队伍进入灾区应回避的路径等建议。建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的发展,不断增派、调整抢险救灾队伍。(5)迅速组成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先遣队,赶赴重灾区直接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先遣队应包括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公安、安全、民政、通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从事地震现场监测和通讯保障工作的人员与装备。(6)迅速汇总灾情,在震后2小时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首次报告震情、灾情、险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7)部署向灾区实施紧急支援的有关事宜。(8)及时编制《震情灾情快报》和《抗震救灾通讯》,供各级各部门参阅并作为宣传部门报道依据。本预案实施后,2001年制定的《河东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政发〔2001〕11号)同时废止。

第四篇: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目的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有效的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减轻经济损失,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3.应急处理原则

3.1震情发生前的准备工作;

3.2发生震情时的应急疏散工作;

3.3发生震情后的紧急救援工作;

3.4震情结束后的生产生活次序恢复工作。

4.职责

4.1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

4.1.1负责组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统一实施抗震救灾应急管理;

4.1.2负责制定破坏性应急预案和所形成的文件的管理(包括文件的修改工作)与发放;

4.1.3负责应急指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开展抢险救灾;

4.1.4组织召开公司震救灾指挥部或小组工作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工作方案;

4.1.5地震发生后,负责公司抗震救灾应急工作的指挥,领导各专业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震救灾。

4.2 后请保障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

4.2.1xxx职责

4.2.1.1全面负责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4.2.1.2制定培训计划,使相关人员清楚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4.2.1.3震后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恐慌。

4.2.2xxx职责

4.2.2.1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4.2.2.2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

4.2.3xxx职责

4.2.3.1全面检查公司的通讯线路和网络;

4.2.3.2对公司重要的资料、数据进行备份。

4.3应急疏散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xxx负责一楼圆弧办公区,胡晓东在王沛不在或不能执行分配职责是执行其职责;雷耀仓负责一楼方形办公区,xxx在xxx不在或不能执行分配职责是执行其职责;xxx负责二楼圆弧办公区,xxx在xxx不在或不能执行分配职责是执行其职责;xxx负责二楼方形办公区,xxx在xxx不在或不能执行分配职责是执行其职责;xxx负责负责二楼新办公区,xxx在xxx不在或不能执行分配职责是执行其职责;生产线当班主管负责生产区域,当班技术员在当班主管不在或不能执行分配职责是执行其职责

4.3.1按照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演练计划,组织各区域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并在演练之后,评价演练的效果,提出改进的意见;

4.3.2按照后勤保障部门的培训计划, 组织各区域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清楚应急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4.3.3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各区域员工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4.3.4震后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4.4安全保障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

4.4.1负责保障后勤用车;

4.4.2负责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安全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4.4.3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

4.4.4负责预防、处理火灾等突发事件;

4.4.5负责组织人员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

5.震前准备

5.1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5.1.1制定公司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利用公司篮球场、绿地和空旷地带,以方便疏散为原则;

5.1.2组织召开公司震救灾指挥部或小组工作会议;

5.1.3更具实际情况向各实施小组分配任务;

5.1.4掌握地震动态并随时向公司抗震救灾小组各组长通报,并根据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员工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5.1.5落实抢险救灾设备、物资保障。

5.2 后勤保障组

5.2.1组织开展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模拟演练;

5.2.2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公司秩序。

5.2.3负责抗震物资的储备,包括应用水、食物、急救用品、消毒剂等;

5.3应急疏散组

5.3.1会同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紧急撤离路线;

5.3.2配合后勤保障部门做好员工思想安抚工作。

5.4安全保障组

5.4.1全面检查公司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在岗、在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4.2将公司存在的易然、易爆、危险化学品移至空旷无人地带或其它安全区域;

5.4.3督促公司重点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

6.迎震

6.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公司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员工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6.2厂务部迅速关闭、切断输电(应急照明系统除外)、燃气、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6.3各应急疏散组成员迅速组织员工撤离;

6.4撤离时可用背包或其他物品遮挡头部,从最近、最安全的通道离开;

6.5安全撤离后各办公区、生产车间和库房主管组织员工集合清点人员和受伤人员;

6.6 后勤保障组会同安全部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

6.7安全保障组组织公司内搜救工作,协助专业救援队抢救被埋压人员。

6.8 后勤保障组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厂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6.9 后勤保障组对员工进行安抚工作。以免引起恐慌。

6.10财务部将应急物资进行分发,并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工作。

7.震后恢复

7.1厂物部、IT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公司基础设施功能;

7.2安全保障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公司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7.3安全保障组防护公司重点部位、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实验室的警戒,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7.4联系专家对公司进行评估,是否能继续进行生产工作;

7.5会同公司财务部、安全部、各部门主管对公司损失进行评估;

7.6各项评估完成并合格后,进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勤保障组通知各办公区、生产车间和库房解除对应状态,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8.震后评估

成员: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财务部、安全部、各部门主管

8.1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带领财务部、安全部、各部门主管,组建震后评估小组;

8.2先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从厂房外观的损坏程度对厂房进行评估,是否可进入;

8.2.1厂房整体结构是否变形、倾斜、下陷、倒塌;

8.2.2墙体脱落情况是否严重,有无再次脱落的现象发生;

8.2.3检查厂房外部有无裂缝,裂缝大小和所在位置,判断厂房是否由倒塌的可能;

8.3在可以进入的情况下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带领财务部、安全部、各部门主管,进入厂房内部,检查厂房墙、柱、梁等主体结构,评估厂房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或加固后使用;

8.3.1查看墙壁的砖体、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等主体结构是否出现断开、裂缝;

8.3.2出现裂缝的地方即把开裂处的抹灰层打开,看看里面墙壁的砖体、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等主体结构是否开裂;

8.3.3查看生产设施、办公设施是否完好,可以进行生产、办公;

8.3.4查看生活用水是否正常,有无异味等;

8.3.5从水表处检查有无漏水现象;

8.3.6查看供电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提供生产、办公和照明用电;

8.3.7查看线路、用电设施有无漏电短路等现象,是否能正常使用;

8.4人员伤亡统计

8.4.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对伤亡人员进行统计;

8.5财务部对公司总损失作出评估。

9.建筑的地震破坏划分

9.1基本完好:一般不需修理即可继续使用;

9.1.1外观:无变形、倾斜、下陷、倒塌的情况;

9.1.2水、电、通讯:设施完好,经过简单处理即可投入使用;

9.1.3主体结构房屋裂缝:承重构件完好,个别非承重构件轻微损坏;

9.1.4裂缝:无沉降裂缝、变形裂缝、结构裂缝。

9.2轻微损坏:不需修理或需稍加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9.2.1外观:无变形、倾斜、下陷、倒塌的情况;

9.2.2水、电、通讯:设施完好,经过简单处理即可投入使用;

9.2.3主体结构:个别承重构件轻微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明显破坏,附属构件有不同程度的破坏;

9.2.4裂缝:无沉降裂缝、变形裂缝、结构裂缝。

9.3中等破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适当使用;

9.3.1外观:有轻微变形、倾斜、下陷、倒塌的情况;

9.3.2水、电、通讯:设施基本完好,经过修复可投入使用;

9.3.3主体结构: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

9.3.4裂缝:有小量的沉降裂缝,无变形裂缝、结构裂缝。

9.4严重破坏:需大修、局部拆除;

9.4.1外观:有变形、倾斜、下陷、倒塌的情况;

9.4.2水、电、通讯:设施受到损坏,不能修复;

9.4.3主体结构: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

9.4.4裂缝:出现较大缝宽的沉降裂缝、变形裂缝且缝宽在发展和结构裂缝三种则属危险裂缝,需要建筑专家作现场鉴定分析。

9.5倒塌:多数承重构件倒塌。需拆除

10.应急电话

生命急救120火灾急救119治安事件110

华西医院附一院:85551255-22425成都市人民医院:86659298

11.附件

《建筑损害评估表》

第五篇:关于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关于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范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范文1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河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参照《河东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河东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地震应急,是指对破坏性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以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和减灾效果的事件的紧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破坏性地震(包括一般、严重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有感地震应急和临震应急。一般破坏性地震或有感地震发生后,由区政府领导我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同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政府和有关街道办事处立即自动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5.0≤ms≤6.0级地震,也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设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工作。区地震局要负责地震速报、地震灾害损失快速预评估、灾情速报和震情趋势判断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向区政府提出应急反应建议;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工作;立即派出先遣现场工作队伍,开展地震现场考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社会宣传等工作。区政府视灾情对灾区进行支援、慰问。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6.0≤ms≤7.0级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应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实施应急预案,并迅速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并报告市政府。

(一)街道办事处的.应急行动

有关街道办事处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成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向区政府请求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有关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要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对灾区的救援。

(二)区政府的应急反应

1、区地震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

2、区政府组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召集区地震、经贸、发展计划、民政、财政、公安、交通、卫生、建设、通信、人武、供电、物资等部门和单位通报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区人武部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区政府决定采取交通管制和重灾区特别管制等措施。

3、区政府视灾情派工作组赴灾区进行慰问,并协助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

4、根据灾情和受灾地区的请求,区政府确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区政府部署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区人武部负责迅速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办公室设在区地震局。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报市政府;负责与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和下达的任务;协调各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接待上级慰问团和地震现场工作团,处理咨询等有关事宜。

3、特大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地震发生2小时之内,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基本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对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

(2)立即组织和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3)向灾区派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及医疗救护队,并采取相关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4)迅速派出由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组成的灾情、险情调查小组,对地震灾区的震中位置、地震烈度、震害损失等情况进行核实、报告,对灾区房屋和桥梁、水库、公路等重要工程及大型企业破坏情况进行调查、录像,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和队伍进入灾区应回避的路径等建议。建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的发展,不断增派、调整抢险救灾队伍。

(5)迅速组成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先遣队,赶赴重灾区直接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先遣队应包括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公安、安全、民政、通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从事地震现场监测和通讯保障工作的人员与装备。

(6)迅速汇总灾情,在震后2小时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首次报告震情、灾情、险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

(7)部署向灾区实施紧急支援的有关事宜。

(8)及时编制《震情灾情快报》和《抗震救灾通讯》,供各级各部门参阅并作为宣传部门报道依据。

本预案实施后,XX年制定的《河东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政发〔XX〕11号)同时废止。

关于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范文2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组成1、领导小组

学校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领导下组织实施。

组 长:王小鹏校长

副组长:刘琼珍、胡素云、杨晓霞组 员:朱虎善、王波、倪宏宇、贺红梅、智涛、刘志鹏、王涛、吴开军、呼延

总务处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倪宏宇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系统防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

二、临时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物的管理,加强对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学校行政人员立即赶赴学校,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领导小组在校长室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开始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的命令、指示,通过电话,口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20xx年5月份进行了修改,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共5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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