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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自查结果及123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23-281340 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 2023-04-01 21:09: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做好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自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关于做好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自查结

果及整改措施

为了给工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同时更好的贯彻总公司下达的《关于做好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部在自身所辖范围内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排查工作,现将排查结果及整改措施进行整理:

一、关于消防器材、灭火设施的检查工作。

排查结果:后勤区域包括办公楼、食堂和仓库的灭火器各种状态都存在。

整顿措施:

1、对后勤区域的灭火器进行了全方位的排查,并联系了消防器材制造商配合我们的自检工作,将空罐的、过期的、打压不合格的灭火器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并通过了当地消防部门对灭火器材的年检。

2、根据实际情况对灭火器使用位置进行了重新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70KG灭火器(最大的)存放在厂区的柴油库中。(2)小灭火器12个存放地点如下:

办公楼每层1个=3个

会议室2个

车库每门1个 =3个

备品备件库2个

职工宿舍2个

二、关于通知中所提及的“炉火取暖”问题。

排查结果:虽然两个门卫都使用煤火取暖,但大家对如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认识比较深刻。

整顿措施:通知中的“炉火取暖”涉及到我部所管理的两个门卫,我部对门卫人员进行了关于取暖中所产生一氧化碳的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如下:

1、如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并列举了3种可能产生中毒的情况。

2、一氧化碳中毒后的症状。同时也详细列举了中毒后的多种状态,常见的有头痛、眩晕、耳鸣、恶心等。

3、一氧化碳中毒后现场急救原则。列举了通常所采取的7项基本措施,如开窗通风、人工呼吸、呼叫120急救等,目的是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大家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采取最有效的急救措施,避免情况进一步恶化。

三、关于加强夜间巡回检查方面。

排查结果:我部现在已经执行下面的措施。

整顿措施:我部采取的是值宿制,每夜都有值班人员值班,并不定时对各个门岗进行巡查,总体上就是加强监督,严加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

四、关于办公楼、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

排查结果:公共场所的用水、用电仍存在管理漏洞,如住宿工人的节水、节电意识不强等。

整改措施: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办公楼我们采用的是“安全管理责任制”,具体分工和责任落实到每间办公室的每个人,真正做到“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宿舍里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器,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气、电炉子等大负荷电器,同时也严禁职工在宿舍里使用炊具做饭,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3、严禁在宿舍里随意丢弃烟蒂等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必要的环境卫生。

4、提高住宿人员的防火、防盗意识,从根源上避免火灾、失窃等情况的发生。

5、对工人的节约意识进行培训,使大家真正意识到“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五、关于加强车辆管理工作。

排查结果: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不强等。

整改措施:

1、集团认证的驾驶员为我部门唯一车辆的专属使用人员,严禁非认证人员使用本车。

2、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方面的管理,预防酒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3、做好车辆过冬方面的相关准备。具体包括车辆机油、防冻液等的更换、车辆操控系统的检查如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等,严格消除车辆使用中的不安全因素。

综合部 12.2011.8

第二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总结

**镇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

整治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11月15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努力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县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镇党委、政府自2014年11月18日开展活动截至目前,我镇各项工作进展平稳,未发生不安全事故。现将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为深刻吸取国内一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从思想上、制度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郑城镇党委、政府联合制发了《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安监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各村、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落实排查方案、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资金,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在工作开展期间党委书记王力伟、镇长孙虎亲自带队会同有关班子成员、有关单位负责人,多次深入基层监管部门,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调研安全生产情况,实地查看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有力促进了隐患排查整治深入。**镇在班子成员调整后为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在全县首例调整为镇党委副书记并兼任安监站站长,原安监站站长调整为常务副站长,新任镇长魏成和分管安全的党委副书记邱孟龙(安监站站长)即深入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的企业、学校幼儿园等重点行业进行实地调研隐患治理情况。

二、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自查

为将安全整治活动落到实处达到实效,镇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调度,活动方案传达后,镇政府立即召开了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大会,传达了“国家安全总局至全国各企业的的公开信”,并认真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组织企业认真深入开展全面自查,特别是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等方面逐条进行自查落实,从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到从业人员等开展全员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书面做出了检查自查报告,认真做到隐患排查整治“五落实”(责任、措施、人员、资金、时限落实)。去年12月30日召开了“郑城镇全面清理整顿幼儿园工作”会议,传达了实施方案,目前开展了四次多部门联动整治,共出动30多人次。

三、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尽责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组织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监管,严格执法。

交通:加强路面管控,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好源头管。1是开展三轮车非法载客集中整治,每逢集市开展一次,查获违规车辆载客16起,2是开展占道经营活动整治,镇政府扩大集市摊位面积7000余平方米。

非煤矿山:深入非煤矿山,开展停工停产整治,下达整改指令9项,目前已整改8项。

建筑施工:对镇域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作业,要求现场围挡、操作施工、材料堆放、通道防护等都要达到标准要求。特别要求施工方加强了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了隐患,目前施工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停工以保证施工质量。

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加强巡查力度,对全镇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摸排核实,严格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制度,加强对民爆物品的检查力度。

特种设备:对我镇域内的特种设备企业进行了严格检查,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不发生不安全事故。烟花爆竹:我镇严格按照烟花爆竹许可审批进行实地审查,目前2015年颁证工作已完毕,对2014年销售点不能继续销售的店,镇政府已责令有关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召回。

校车管理:开展多部门联动15次,查获黑校车6车次,超员2车次,移交四中队处理1辆车,目前辖区幼儿园配备校车8台。

四、存在的问题

当前影响我镇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安全生产形势压力仍在,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发展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的手段、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这些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热情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郑城镇经济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认真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 业责任制为主体,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坚定信心、排难而上,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今后工作中将各村委会和各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监管、主体 责任落到实处,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督、落实措施、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 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标语、展板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镇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加大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

**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

第三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定稿)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4月19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宜政办函[2009]58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在全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先行先试加快发展与安全和谐发展、安全生产与抗击金融危机、安全生产与扩大内需、安全生产与保增长的关系,建立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电力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保证电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全面提高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各科室、站、所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技科。

四、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整治重点

1、保证电网安全:重要政治活动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电及应急保障情况;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预防台风、暴雨、雷电、污闪等恶劣气候自然灾害情况。

2、电力建设施工:保证电力建设施工人身安全情况;特别是电力建设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依法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工器具配备情况;对各类从业人员资质及外包工程队伍资质的审查情况。

3、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的安全情况;重要电力系统通信设施的安全情况;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生产线班组长以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8、对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治理情况等;

9、跨越或靠近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的线路,交叉跨越的线路、跨越或靠近建筑物的线路,跨越广播电视、通信线路或电力、广播电视、通信三线共杆的线路,有两个以上电源供电或接有小水电站,用户可能有自备电源反送电的线路。

(三)排查整治方式

1、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3、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4、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为了巩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5月份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科室、站、所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站、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带队,对所监管的设施设备和工程建设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突出“重点”,即:重要电力设施设备;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重点环节。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因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或因监管不力导致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猖獗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及时反馈,强化整改。专项行动小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站、所反馈,并跟踪督促整改。

第四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以指导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目的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局面,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自收到《关于开展2015年中航工业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文件以来,项目部高度重视相关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立了以项目经理张富强为组长、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安全员为组员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中航工业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进行隐患排查。

三、排查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隐患治理阶段从6月份开始到7月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情况汇总,并通知各个班组整改。

(二)集中排查阶段。从7月份到8月份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三)总结验收阶段。从8月份到9月份,主要是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落实。

四、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公司三标体系相关文件,对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对标段内大型工程施工设备、拌合楼、起重、吊装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预防深基坑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事故的措施,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 1.安全行为方面:

(1)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情况和安全责任的考核落实情况;(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每周两次指定人员对现场安全施工情况进行巡查。

(3)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等主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4)加强安全费用的使用落实情况;

(5)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完善;(6)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方案、专家论证、审批等程序及监理审查情况;

(7)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等监督检查。

2.现场实体方面

检查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1)工地食堂、职工宿舍、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物资或材料、设备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条件、消防设施的配备与使用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观场焊接作业是否制定消防责任人及消防措施。(2)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①对施工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②对执行施工起重机械初始登记和使用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使用;

③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3)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安全技术与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三宝”防护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配备与使用情况。(5)施工现场预留洞口和临边的防护情况。

(6)临时用电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系统要求布设,外电防护、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符合要求,临时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挖掘施工作业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杜绝违章挖掘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果断处置,发现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对相关人员作进一步处罚。

(二)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三)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我们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自查和迎检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条做到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排查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到位,自查结果和工作情况要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二)要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扎实有效者将予以通报嘉奖,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特别是对由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

码头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适用本规定。3 术语

3.1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 主要职责

4.1安全保障科对公司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依照本规定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各部门条线对所管辖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整改负责,各部门条线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研究会,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布置好下个月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4.2码头相关部门对所管辖条线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整改负责,按照各自领域的技术标准开展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工作。

4.3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公司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或公开电子信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员工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生产中凡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以及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有责任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4.4各相关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各承包、承租单位必须到

上级部门公司安环处(或各总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必须树立业主意识,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安全隐患自查程序

开展的全面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班组自查后应按职责落实整改,并及时汇总逐级上报。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组织部署本单位检查计划并参加所在单位的检查活动。5.2隐患自查报告程序

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即电话报告公司安环处,并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集团公司安环处;

每月的10日、20日将汇总的一般事故隐患书面报告公司安环处,同时须书面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条线负责人隐患排查的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安环处。公司综合部在每月25日之前将公司隐患自查情况上报工业区安监办。5.3 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5.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生产组织和生产管理中是否存在不符合标准、法规的地方,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交叉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是否落实了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5.3.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或停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接地(接零)是否符合标准。消防重点部位是否得到有效的监控。

5.3.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持证运行;起重工具,应经常检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吊索具是否符合使用标准,在实际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5.3.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情况;生产现场的危险区域和危险部位,是否按标准要求设置安全警告牌、标志牌,警告牌、标志牌是否保持完好。

5.3.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整改落实。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分析,事故的隐患和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

5.3.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现场检查作业人员对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注意事项是否了解和掌握。

5.3.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准备和响应是否有效,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得到持续改进和完善。

5.3.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生产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和影响安全生产的设施。

5.3.10道路及消防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5.3.11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3.12设备、设施、器具、工具是否存在缺陷,防护是否完好,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隐患;周期性管理的设备、器具、工具是否校验、是否存在超期使用的现象;护栏、平台、斜梯、直梯、安全通道、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生产设备、工艺布局、生产工艺、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3.13员工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职业卫生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作业环境中是否存在粉尘、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

5.3.14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排查,查员工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的“三违”行为。包括:员工上班前劳保用品的穿戴是否整齐,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不准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时精力是否集中,没有串岗、离岗、脱岗、睡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作业指导书的行为。

5.3.15建筑和道路施工企业按照本专业、本行业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5.3.16各单位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状况是否存在隐患。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时,是否办理审批手续,路面两端设安全遮拦,悬挂禁行标志;夜间必须挂红灯。通行道路必须保持整洁畅通。厂内运输车辆是否在规定的车速内行驶等。5.3.17其他。

5.4 隐患整治

5.4.1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和落实。“三定“是指在事故隐患的整改方面要做到“定人、定责、定完成期限”;“四不推”是指隐患的整改要做到“小组能够落实整改的,不推向班;班能够落实整改的,不推向分厂;分厂能够落实整改的,不推向公司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能够落实整改的,不推向公司” 5.4.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公司安环处,由安环处监督相关单位和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和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5.3对一时难于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采取相应的监控手段,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岗位员工和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防止事故的发生。6.管理组织设置 管理小组成员

组 长:徐 兵 4699770 副组长:时永海 4699778 组 员:王朝阳(作业安全)

汪华庆(消防及设备安全)

杨立正(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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