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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攻坚活动总结(共5篇)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36-238107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3-29 03:06: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攻坚活动总结

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攻坚活动总结

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的通知》精神,珠泉镇及时在全镇集中开展了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贯彻精神。接到县维稳办转发通知后,在1月26日召开了镇党政联席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出台了《关于集中开展珠泉镇2018年第一轮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问题摸排化解攻坚活动》方案,各村(社区)按照方案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全面开展了隐患排查。

二、高位推动工作。成立了珠泉镇2018年第一轮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问题摸排化解攻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政法书记任组长,信访维稳组成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统筹调度。各村(社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确保摸排化解攻坚活动深入推进。

三、扎实开展排查。各村(社区)按照要求全面深入的开展摸排,逐一建立规范的台账,重点围绕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维稳安保工作开展排查化解,全面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

四、认真研判形势。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隐患问题,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研判会,逐一明确责任及化解时限,逐一研究提出并落实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化解稳控措施,全力化解控制加以解决,有效防控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全力化解矛盾。为了确保矛盾化解取得实质性效果,力争尽可能多的成功调解矛盾纠纷,采取“以案定补”方式,对调解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激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第二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经验材料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经验材料

强化预测预警预防下好维护稳定先手棋

XX地处四省交界,环绕徐州主城区,社情民情复杂,正处在城市建设和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极易发生影响稳定事件。去年,我刚到XX工作,就发生了一起群众到区政府集访的事件。事件起因是一个在建小区的开发商发生意外,资金链断裂,建设停工,部分业主担心不能按期拿房,到政府讨要说法。虽然事件随后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但事情暴露的许多问题值得深刻反思:为什么没有预测到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后的连锁反应?为什么没有事先得到人员集聚的预警信息?为什么没有形成化解矛盾的预防措施?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更大力度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工作,下好维护稳定先手棋,掌握社会治理主动权。

一、第一关口排查预测,矛盾信息早掌握。去年8月,我区詹湖村一位信息员发现,该村种植的水稻抽穗率偏低,村民怀疑种子有问题,有串联迹象。这位信息员及时把情况反映上来,我们预测可能要发生集访事件,当即安排相关部门到现场解决问题,村民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在预测掌握社会矛盾信息中,我们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的排查工作。一是制度化开展日常排查调解。依托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整合村干部、片警、社工、调解员等4类专门力量和“五老”人员、平安志愿者、社会组织等3类社会力量开展日常排查。通过村级公道会、镇级听证会、区级联席会“三会联动”,利用行政、社会、道德的力量多方调解。二是常态化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特殊群体、敏感时期常态开展针对性、拉网式的重点排查。深入开展“百千万”大走访,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按照市“四项督查”要求,逐项梳理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药品食品安全、信访稳定等重点排查发现的问题。三是专业化开展问题排查化解。对交通、医患等专业疑难问题,由专业人员参与排查,成立了12个专业调处委员会,组建了律师、行业专家等第三方参与的“专家库”,构建起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我们感到,对潜在的风险点,只要我们及时掌握、预测到位、跟上解决,小事情就不容易变成大矛盾,个别问题就不容易酿成群体事件。

二、第一时间研判预警,风险隐患严管控。去年10月,我区一大型商业中心开业在即,多方预警获悉,其他地方同一家商业中心的近百名业主因商业纠纷,约定在活动现场闹事,我们当即成立了应急工作班子,提前联动处置,避免了一起公共安全事故。在及时研判预警、有效管控矛盾风险上,我们主要采用了“日周月”分析研判机制。一日一碰头,每天综治部门组织召开会议,梳理掌握的矛盾纠纷和涉稳动态信息,对《平安稳定信息专报》我每天必看,重要预警信息及时安排。一周一调度,每周区分管负责人调度条线重大矛盾纠纷和重要涉稳问题,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制。今年以来,区四套班子包案化解了495个信访及涉稳问题。一月一研判,每月对社会稳定、治安、公共安全等动态信息深度研判预警。去年下半年,我们发现涉及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较为突出。经过调研,出台了新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促进了此类问题的有效解决。我们认为,当前社会矛盾风险点多、燃点低,必须高度警醒,用“放大镜”审视每个苗头、用“显微镜”观察每个征兆、用“望远镜”预警每个隐患,既要遏制“黑天鹅”事件,更要坚决防止“灰犀牛”事件的发生。

三、第一环节源头预防,维稳根基深扎牢。去年,我区托龙山社区实施棚户区改造,由于事前开展了周密细致的第三方稳评工作,两个月内488户居民、18万平方米的房屋拆迁完毕,动迁过程“零冲突、零上访”。我们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基石,以实施“四项工程”为抓手打牢维稳根基。一是实施“稳评工程”降风险。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围绕项目“邻避”问题,既把握“要不要干”,又斟酌“能不能干”,努力找到民意的最大公约数。二是实施“雪亮工程”强技防。加强技防村、小区建设,实现了城乡技防监控视频全覆盖、全联网、一体化运行,整合城乡各类管理数据,提升研判预警、应急指挥能力。这几年我区治安案件发案量年均降幅6%以上,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三是实施“接访工程”纾怨气。区镇村干部坚持“上班第一事,先办群众事”,每天安排区四套班子成员轮流到区来访接待中心坐班接待、受理群众诉求,镇里书记、镇长每周一雷打不动接访下访,接访情况通过视频实时传到区里。今年全区进京赴省上访同比下降20%和65%。四是实施“实事工程”暖民心。今年重点做好农村道路“户户通”、村卫生室提档升级等50个实事项目,推进城区公共停车场、道路和农村公交、改水等“六公六建”工程,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我们充分感受到,对群众只有用真心、动真情、听真话、办真事,尊重群众意愿、理顺群众心气、解决群众困难、保障群众安全,才能从源头上守住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线。

安全稳定既不应是奢侈品,也要严防成为易碎品,应当是为群众提供的标配品。我们将按照李书记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在连续两届获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的基础上,今年全力争创全国“长安杯”,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篇:县直机关党委集中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县直机关党委集中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

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根据县综治委关于集中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通知要求,党委高度重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实现了2012年6月至9月,无事故、无信访、无案件,机关平安稳定和谐,为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坚持把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了思想高度重视,措施督办到位,宣传教育落实,把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四个纳入”,即纳入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纳入机关理论学习的范围、纳入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纳入“双争双创”活动的考核内容,确保此项工作收到了实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健全、工作落实。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坚持原则、明确重点

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党

委要求县直各党组织把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与本职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结合机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化解,明确排查化解工作责任主体,落实必要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建立机制、明确目标

6月至9月期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三)多措并举,真抓实干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机关党委与每名机关干部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状,分解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强化了综合治理全员抓、大家抓的意识。

二是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双争双创”活动内容进行考核。在县直机关各项评先表彰活动中,我们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七一”县委和县直机关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及“双争双创”活动中表彰的文明机关、工作标兵都必须由县综治 2

委审查把关、签署意见,凡是有治安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评先表模资格。

三是认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干部职工认清“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县委组织的“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心理论组学习活动。

四是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打造学习型机关的活动,加强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教育。在6月份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上,对78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廉政准则》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培训,在3月份举办的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上,对110名学员进行了《党章》、《机关工作条例》等知识的培训教育,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普法”知识和与日常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全体干部的法律素质和领导县直机关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五是认真服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完成县委、县综治委交办的任务,为各种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共XX县直机关党委 2012年9月25日

第四篇: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儋州地处海南西北部,是全省最大的县级市,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宗族宗派意识尚未彻底消除,加上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以来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社会隐患较多。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儋州市委、市政府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把大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当作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头戏来抓,通过抓好基层综合创建,做到全市上下,大大小小的矛盾,上面有人跟踪督办,下面有人具体负责调处,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时细致疏导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等有力举措,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使群体性事件日益减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以责任制为龙头,把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近年来,儋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和信访工作。2002年儋州市委书记赵中社刚上任不久,就专门召开市四套班子会议,听取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汇报。会后,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

(一)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是联系点乡镇矛盾纠纷的督办领导,负责指导和协助乡镇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二)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儋州市土地矛盾纠纷协调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从国土、海洋渔业、林业、水务及政法等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组,拨出专门的经费和车辆,调处全市所发生的较大的土地、山林、水利、沙场纠纷。

(三)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容易引发群体

性上访的问题由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做好疏导调处工作。

(四)逐级落实调处责任制,邻里纠纷由村委会、村民小组调处,一般的纠纷由镇负责调处,镇里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各镇上报市综治办,由市综治办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处并落实跟踪督办制度。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和责任单位领导人人心中都有一本矛盾纠纷帐,主动负起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使众多的矛盾纠纷都能真正落实到具体领导和具体人身上,千斤重担众人挑,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

二、以调处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避免非正常越级上访对重大矛盾纠纷我们确定了几个处理原则:一是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对全市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队,集中力量优先解决主要和紧急的矛盾纠纷,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市”。二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地点、规模、类型、性质,逐级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调处责任,该哪一级负责,就由哪级负责;三是归口负责的原则。涉及几个职能单位的由负主要责任的部门牵头解决,该哪个部门负责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四是党政主要领导靠前调处以身作则的原则。凡是发生矛盾纠纷的单位和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都亲自深入实地与群众面对面地做疏导化解工作,重大矛盾纠纷市委书记、市长、管线领导都深入基层,面对面地倾听群众呼声,认真研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负责任引起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消除隐患源头为切入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调处矛盾纠纷中,我们十分注意抓早、抓小、抓苗头,提前介入,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一是充分发挥村级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村委会干部和村级调解员充分调动起来,发动政治觉悟高的群众充当信息员,提供矛盾纠纷隐患苗头。二是注意从信访工作中及时发现矛盾隐患。三是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的月报中发现矛盾纠纷苗头,提前介入,主动采取措施,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如中和镇灵春村委会的洪宅村和桥口村的石库岭葬坟地纠纷问题,由于群众报告及时,使我们掌握了主动权,虽然多次发生纠纷,都能妥善解决,没有因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调处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以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出发点,把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和综合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促进矛盾纠纷的妥善解决。

在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儋州市有关部门着眼大局、着眼长远,注意挖源治本,标本兼治,把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与实践“三个代表”结合起来,与综合创建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的产生。一是加强村级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村委会、治保会、调解会等基层组织在排查化解工作中的一线作用,使许多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解决,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注重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化解双方的怨恨。在综合创建中,我们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热点问题,扶持他们发展生产,搞文明村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逐步消除分歧和消除积怨,使

许多许多历史问题在综合创建活动中得到化解。三是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把加强群众的普法制教育作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工程,在广大农村深入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去年儋州在全市中小学校共发展了2万多名“普法志愿者”,通过这些“普法志愿者”把法律知识带到千家万户,使普法教育真正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并在综合创建中开展“十个一”下乡活动,我们充分发挥儋州民歌,群众喜闻乐见、雅俗共偿这一优势,偶教于乐,把普法教育、收缴黑枪黑弹、消除宗教宗派观念、破除阵规陋习、树新风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健康教育等内容编成民歌剧,到广大农村演出宣传,教育农民消除宗族宗派思想,树立“以邻为伴,与邻为善,互谅互让,实现双赢”的思想,引导群众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如中和镇灵春村委会何许两姓群众,几十年来,械斗不断,过去是闻名全省的宗派械斗村庄,去年,市里确定为综合创建活动的重点村庄,在财力物力上实行倾斜政策,拨出水泥1600多吨,帮助四个矛盾纠纷多、积怨深的主要村庄硬化村道,美化环境,修建道路,使群众深受感动,在此基础上,通过“法律进万家”活动,逐步引导村民消除敌意,互谅互让,发展经济,共同奔小康,使昔日的械斗村,携起手来共建文明村,各自动手拆除了过去械斗时垒起的宗派墙,共同修垒了连心路,几十年互不往来的敌对村庄化干戈为玉帛,成了我市创建工作的一个典型

第五篇:浅谈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浅谈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社会稳

定工作

江边派出所 黄永寿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因土地承包、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经济快速发展。如何进一步整合基层维护稳定的力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就上述工作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及成因

当前在矛盾纠纷呈现出面广量大、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形式多样化的态势。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主要类型有:

(一)干群关系引起的纠纷。有些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或越权,有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依法行政或执行政策过程中走样,破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二)计划生育和帮贫扶困引发的纠纷。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和帮贫扶困工作中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如在收取超生子女社会扶养费工作中,一方按政策收取,另一方借种种理由拒不上交。在执行低保政策时,一方面因资金限制低保名额有限,另一方面家庭的确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人过多。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农村五保户供养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三)山林地界划分不清引发的纠纷。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村组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和村委会之间的山林地界划分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宅基地划分不清引发的纠纷。村寨里,因为宅基地划分不清的矛盾纠纷。

(五)民兵民工引发的矛盾纠纷。参加中越边境自卫作战民兵民工要求给予生活补偿问题引发的纠纷。

(六)企业改制引发的矛盾。在国有企业转制的过程中,突出表现为下岗职工的安臵、拖欠工资、医疗费、拖欠以前的集资款、工龄买断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七)由于街道改造、城市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近几年,城市建设较快,由于历史的原因,面临着诸多矛盾。表现在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建设单位拖欠征地款、补偿费或逾期不能安排回迁或变更迁住、或违犯合同条款等。

二、产生以上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一)改革措施不配套。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经济生活中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亟需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但现在有些政策相对滞后,与基层的实际情况不太吻合。

(二)依法治理措施乏力。一些部门和行业依法管理无力,执法监督不严,给一些人以可乘之机,损害群众利益;一些干部和群众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要么不懂法,要么不依法办事。反映在干部身上表现在不依法行政,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事情有失公正。表现在群众身上为遇事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是意气用事,动辄上访闹事。

(三)有些党政领导不够重视。表面上看有些党政领导对调解工作重视,但实际上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只流于开会、发文件等,没有很好地抓落实,对事关大局的矛盾纠纷领导同志不出面、不协调,忽视了抓早抓小和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以至于矛盾激化,影响了社会稳定。

(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缺乏战斗力。虽然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已经建立,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全乡的调解组织网络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当前矛盾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多、部门多,往往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难以解决;另外,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权限、方式和效力都很有限,调解人员的素质与当前复杂的矛盾纠纷很不适应,加之调解组织经费和调解人员报酬等问题,使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影响,调解队伍不稳定,制度得不到落实,作用很难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很薄弱,导致许多问题由小变大、积少成多。

(五)上访成本低。一方面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如果起诉到法院解决,要交纳诉讼费,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再交执行费,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不少群众上访只需出单程路费,到省赴京上访还有专人接待、吃住费用全免,成本很低。加之近几年由于控制上访,加重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使群众通过上访解决问题期望较高,这也是造成有些地方上访量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

(六)涉法上访案件的增多。个别案件在司法机关没有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是涉法上访案事件发生和增多的直接动因。个别群众对司法机关处理程序、方式和结果的偏面认识,以及对信访工作上的错误观念,使得本应在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却通过上访渠道而大量流向党政机关。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党政领导在正确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矛盾纠纷调处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的同时,要认识到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中的重要作用。把人民调解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纠纷,各级领导要亲自出面协调处理,防止因处理不及时、方法不当引起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酿成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

(二)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对稳定工作构成压力最大、影响最广的主导性因素,能否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乡镇党委、政府都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排查调处,定期接待群众上访,并坚持以人为本,深刻体会群众的困难,舍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和未萌阶段。

(三)在调解工作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调解的过程就是法制宣传的过程。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在调解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基层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增强其学习、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从而减少由于素质低、工作失误引起的纠纷。

(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坚持各项制度是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建立健全乡(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应由乡镇领导担任,以便协调配合成员由综治、司法、公安、民政、土地、计生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村委会级调委会应由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和在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族长组成,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任调委会主任;村级的调委会主任也应由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和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族长共同担任,实行亲帮亲、邻帮邻、长者教育年轻人等方式,促使群众自觉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维护稳定和谐。

(五)是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 在村、村民小组分别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点,选配信息员,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纠纷信息反馈网络,及时捕捉纠纷信息,以避免重大的纠纷因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的现象发生。

(六)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各项制度

第一是坚持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制度。村级每10天、村委会每十五天、乡镇每月排查一次,节假日集中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应坚持“三个结合”,即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相结合。确保“三早”(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第二是坚持分级负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明确责任,逐级调处,及时报告调处结果,防止工作推诿、扯皮、懈怠等造成不良后果。

第三是坚持“两所两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联调联处制度。对涉及跨地域、跨行业、多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由分管领导及时召开联调会议,共同制定调解方案,各部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化解矛盾。

第四是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即村委会对所辖的各村,乡镇主要领导对分管村委会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行包案调处。分管领导对涉及全乡的主要矛盾、重大问题带头落实调处措施;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有越级上访苗头的矛盾纠纷,亲临一线组织指导,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第五是坚持督办督查制度。根据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情况,抓好一般矛盾纠纷的调处、落实,强化对重大矛盾纠纷的督查督办,并实行跟踪回访,对处臵不合理或群众不满意的,继续调处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七)因情施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种矛盾纠纷分门别类,因情施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分类调处。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工作中坚持“三个统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法律与人情的统一、现实性与超前性的统一)、“两让”(强让弱、辖区采取内让外)、“三到位”(调解到位、协议书到位、监督到位)、“三个依靠”(依靠基层组织广大基层干部、依靠法律规定和党的方针政策、依靠和充分相信绝大多数群众)。二是用足用好政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纠纷,一方面深入群众中去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把落实政策作为关键措施,靠落实政策取信于民,抓落实政策稳定人心,用落实政策化解矛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对涉法上访案件重视初信初访,在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的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涉法信访人符合法律援助的,政府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以法律手段解决矛盾。

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攻坚活动总结(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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