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气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大全
气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x市x区人民政府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梳理出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现将xxxx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持续深化“放服管”改革
(一)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两单合一”。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xxxx年度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逐一清理,调整并完善权责清单。
(二)大力推进“仅跑一次”改革,实现我单位进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仅跑一次”,实行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行政权力依法公开,建立完善监察点和风险点;依法优化审批程序,以法律法规为审批依据,按要求开展建筑物防雷装置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三)进一步理顺了网络理政平台办事项的办事机制,推动网络理政制度化管理、常态化运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机制为保障,以更好地服务企业、市民为目标。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和效率。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定期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保证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以及有效期制度。建立了健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库,以强化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不定期抽查广告公司施放气球安全以及重点领域防雷安全工作,执法过程全记录。
(二)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我们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行政执法检查力量,推进气象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三)积极参加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与周边区县兄弟单位的交流、协作,提升执法队伍自学意识,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三基一专”的学习训练,促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大进步、大提升,提升全区气象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开创市场监管与服务新局面夯实基础。
四、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一)充分利用我局部门网站,及时公布执法工作动态,通过电视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高效处理举报案件,自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案件公平、公正。
五、组织保障和落实措施
(一)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工作重点,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纳入总体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布置,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具体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责任人,全面部署、层层落实。
(二)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从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等入手,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载体的气象普法活动,为气象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投放力度。利用电视天气预报栏目、气象信息网、政务内网等宣传阵地,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气象法制宣传,逐步巩固气象普法宣传阵地。
第二篇:**区气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气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气象局严格按照区委区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气象工作的重要保障,并贯穿到防灾减灾,守好第一道防线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全区气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气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调度法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三是各科室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明确各科室具体责任,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防灾减灾,守好第一道防线全过程,作为谋划和开展工作的基准点,确保我局气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
二、法制能力建设
(一)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以气象部门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服务人员为重点对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组织学习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深入学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开展修改后的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事关社会民生的重要法律、行政执法综合法律制度和《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气象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学法活动,重点学习《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全面加强法制能力建设。
(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一直与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签署协议,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单位要求,出席内部会议并讨论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我局内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同时法律顾问还指导和帮助我局职工熟悉、掌握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养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为气象部门文明执法提供积极助力。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创新改革办法,优化服务举措,100%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我局现有权力事项35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奖励1项。截至目前,已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通过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网上审批等举措,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的落实。
(二)“双随机”工作有序持续开展。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防雷安全“互联网+”动态监管模式,推进“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常态化使用,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重点抽查辖区内的加油加气站、油库气库危险化学品库、石化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实现“双记录一公开”,抽查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通过**去政府政务网对外公示。
(三)加强气象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加强对防雷、施放气球、气象信息传播、气象探测环境和台站保护、气象行业管理等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气象社会管理和行政监管全面到位。结合“双随机”抽查,开展防雷等气象专项执法,及时全面查处气象违法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做好属地防雷技术服务行业监管,规范我区防雷检测中介服务市场。
四、加强普法宣传
以社会企事业单位、居民、农民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积极组织开展气象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的普法宣传工作,结合主题活动、走访和“百千万蹲点调研”等活动,努力做到气象普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
(一)利用气象影视节目、气象信息网、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宣传阵地,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气象法制宣传。开展2019年新颁布、新实施的气象法律、法规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加大智慧气象、气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互联网普法的供给能力。
(二)以“3.23”世界气象日和“5.12”防灾减灾日为重点,结合科普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月)等主题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标语、开展广场咨询、发放普法材料等形式开展气象法制宣传。重大雷暴天气和雷灾事件发生时适时组织开展防雷安全集中宣传,开展防雷法规科普咨询活动。
(三)结合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等主题活动,面向市民、学生、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旅游服务人员、基层干部、气象协理员等广泛宣传气象法规,推进气象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增加人机互动,人人互动等内容,提升普法受众参与度和体验感。
(四)结合防雷、施放气球、气象信息传播等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做好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气象专业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气象普法进企(事)业单位。
五、规范气象行政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贯彻落实浙江省气象局印发的《浙江省气象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气象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规范气象行政执法程序,促进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回避、调查取证、告知、审查、送达等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组织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均以较好成绩取得。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职能、执法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新平台,及时发布**气象政务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五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行政权力项目和运行流程全部纳入行政权力项目库。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重大责任事故、事件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市**区气象局
2019年11月29日
第三篇:法治政府建设2017工作总结
法治政府建设汇报材料
固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
2017年,在自治区、市法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精神。县法制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我县中心工作,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调整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根据《包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的通知》(包依法行政办字„2017‟4号)要求,对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行政权力的决定》(内政发„2016‟66号)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生效、废止及职能变化情况,结合我县各部、单位“三定”规定、“五定”方案及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对已公布的县本级行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时作出调整。对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明确要求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对设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要相应调整,对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的进行动态管调整,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和优化。
(二)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明确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通知》(包府发„2016‟14号)和《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材料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62号)文件要求,县法制办对全县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和流程再造、时限压缩,并入驻县市民大厅。截至目前,我县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审批部门21个共有行政审批事项71,服务事项35项,精简取消行政审批1项。2017年,我县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5655件,服务事项58005件,合计63660件。
(三)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内政发„2016‟68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包府办发„2016‟250号)和《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80号)文件要求,县法制办建立健全了相应工作机制,保障了 “双随机”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县法制办以固阳县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县目前有行政执法人员 314名,分别从事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环保、卫计、国土资源、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执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权责清单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制定了固阳县“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目前,我县“双随机”执法事项清单共涉及204项随机抽查事项;以市场监督局企业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各自的市场主体名录库。通过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了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的准确。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产生,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防止任性检查和人为干扰,减少监管部门寻租空间,让监管对象不敢心存侥幸,黑名单等负面信息的披露力度,从制度上保障事后监管的公正、透明和公平,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政府公信度
(一)政府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我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政府常务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二是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三是起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相关配套制度。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水平,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固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的通知》(固正办发„2016‟83号)要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应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法制部门 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制定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增强了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15‟43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包府发„2015‟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办联合县委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固阳县建立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发„2016‟66号)文件,成立了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县法制办真正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县法制办积极参加市法制办、县人大组织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等相关科目的培训工作,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切实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县法制办自身能力建设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84号)文件,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6年,受理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3件。
(四)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报送和办理工作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53号)相关要求,固阳县法制办对县政府的发文进行合法性审查,目前,共出具合法性审查145份,有效地保障了政府发文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及换证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26号)精神,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方案》和《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29号)文件要求,县法制办在认真开展人员信息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对我县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和清理,通过全面细致清理,彻底摸清了我县行政执法证件底数,目前,全县共录入执法人员信息573份,参加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530人,考试通335人,同时县法制办对通过考试的人员在报纸、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考试通过的执法人员已经全部领取到新的行政执法证。通过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县法制办建立了新的、完整的、准确的行政执法证件数据库。
(二)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按照自治区法制办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选聘万民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39号)文件要求,县法制办积极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为提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水平,县法制办首先在义务监督员的选任上下功夫。把政治立场坚定、正义感强、责任心重,有丰富社会经验并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行政执法工作做为 选任执法执纪监督的首要标准,选出100名义务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工作。同时,兼顾行业的广泛性和职业的多样性。其次,为避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监督无门,或者不知该监督些什么、如何监督的情况,县法制办对行政执法义务监督的职责、权利、义务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对行政执法纪律、人员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实施监督,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建议。为帮助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更清楚地了解执法监督相关工作,县法制办积极向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送阅内部信息材料、工作总结等,帮助其更好更快的开展监督工作。
(三)案卷评查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2017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9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督查月”专项行动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44号)文件精神,县政府法制办对25个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进行评查,我县共有行政处罚案卷344宗,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卷99宗。抽查情况是:公安局行政处罚案卷168宗,抽查60卷,合格59宗;市场监督局行政处罚案卷22宗,抽查18卷,合格18宗;城管大队行政处罚案卷5宗,合格5宗;国土局行政处罚案卷3宗,合格3宗;文广局行政处罚案卷11宗,合格10宗。案卷质量较上一有明显提高。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建和谐公正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升行政复议能力。2017 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固阳县金山镇神水沟村委官府沟村组、厂汉门洞村组与官府沟村村民史建国争执林木、林地权属的复议,县法制办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西斗铺镇十四份子村委、十四份子村村组村民尚文斌争执林木、林地权属的复议,本案县法制办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二)提高行政应诉水平,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7年,县法制办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10件,亦龙实业有限公司诉阳县人民政府工程合同纠纷案3起,其中资本金利息一案件上诉到内蒙高院,该案已经驳回中院重审未开庭,路面工程款中院判决完毕,目前该案已上诉到内蒙高院,路基工程款一案中院已经中止审理;红旗牧场诉固阳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纠纷案已由内蒙高院审理完毕等待判决结果;周智案、金山镇陈碾房案中院审理完毕,目前,两案件全部上诉到内蒙高院审理完毕等待判决结;下湿壕镇曹
七、石永峰案、已由包头市中院审理完毕,其中本案原告石永峰接受中院判决未上诉,曹七已上诉到内蒙高院其原告要求赔偿部分发回中院重审;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固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该案原告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撤诉;卢凤兰、张晓明、吕福明、吕福亮诉固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纠纷案,该案内蒙高院审理完毕我县胜诉,已结案;王桂枝、王桂兰、王桂英诉固阳县人民政府房屋产权登记一案,该案原告与第三人王金贵已经达成调解并撤诉;武挺玉诉固阳县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纠纷一案,该案等待中院开庭审理。
2017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纲要》为统领,以“全面推进依法治西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按照自治区、包头市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打造法制新固阳而不懈努力。
第四篇:气象局2021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气象局2021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按照《x市x区人民政府xxxx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梳理出xxxx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现将xxxx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持续深化“放服管”改革
(一)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两单合一”。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xxxx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逐一清理,调整并完善权责清单。
(二)大力推进“仅跑一次”改革,实现我单位进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仅跑一次”,实行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行政权力依法公开,建立完善监察点和风险点;依法优化审批程序,以法律法规为审批依据,按要求开展建筑物防雷装置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三)进一步理顺了网络理政平台办事项的办事机制,推动网络理政制度化管理、常态化运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机制为保障,以更好地服务企业、市民为目标。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和效率。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定期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保证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以及有效期制度。建立了健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库,以强化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不定期抽查广告公司施放气球安全以及重点领域防雷安全工作,执法过程全记录。
(二)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我们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行政执法检查力量,推进气象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三)积极参加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与周边区县兄弟单位的交流、协作,提升执法队伍自学意识,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三基一专”的学习训练,促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大进步、大提升,提升全区气象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开创市场监管与服务新局面夯实基础。
四、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一)充分利用我局部门网站,及时公布执法工作动态,通过电视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高效处理举报案件,自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案件公平、公正。
五、组织保障和落实措施
(一)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工作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纳入总体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布置,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具体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责任人,全面部署、层层落实。
(二)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从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等入手,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载体的气象普法活动,为气象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投放力度。利用电视天气预报栏目、气象信息网、政务内网等宣传阵地,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气象法制宣传,逐步巩固气象普法宣传阵地。
第五篇:建设法治政府文档
建设法治政府
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如果因为执法人员在程序等方面本身就出现错误,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那么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筑建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奢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在执法过程中要实现文明执法,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杜绝无效或引起复议败诉案件的产生.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业务素质低下,以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就会引起被执法对象和周围群众的强烈不满,就会很容易激化矛盾,发生争执,这样的后果就是直接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这样一来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如果能够正确的理解管理与被管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运政执法人员和广大经营业户、车主之间能化矛盾为统一,相互尊重,执法人员态度和蔼,耐心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仅可以化解两者之间的对立情绪,使广大经营业户、车主充分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道路运输安全的社会危害性,来减少冲突,使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所谓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党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善于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问题。依法行政,首要的问题是行政权力的法定化。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只能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自觉地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就是江总书记讲的“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在政府行政领域的主要方面,包括政府职责的划分、行使的范围、运行的程序等都要法定化,都要有法可依。
凡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权力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依法行政是建立法制社会的首要之举。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依法行政可以有效防止“人治”和政府职能的随意化,防止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防止滋生腐败。
依法行政,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要始终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行使,是要我们用它来保护人民,为人民谋利益。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满腔热情为人民办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也是宪法体现的根本原则。
中国要建设全面的小康,就必须依法行政,同时依法行政也是当今社会解决基层建设问题特别是农村各类问题的关键。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保护干部本身,更重要的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必要性:
1、依法行政是约束政府工作人员避免出现违法行政,以免对社会、人民造成严重后果,同时也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对立统一的。一辽宁省全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面,各级政府机关以法律为依据管理各种事务,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受权力、履行义务,对那些不能够正当行使权力和不能够很好履行义务的人们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员也必须依法管理各项事务,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必须用法律这把尺子衡量是非对错,而不是施权者的主观意识所决定。干部的权力,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绝对不能够越权或者违法施政。法律约束被管理的公民,同时也约束施政的国家公务员,这是统一的。管理者依法办事是前提和基础,他们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管理,最终目的是使被管理者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有了各个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才会有公民遵守法律,社会才能走上法治之路,公民的生产,生活才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转,公民才能有安全意识和创造意识,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2、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为人民服务的切实保障。中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体现“人民权力人民用”,“赋予权力为人民”的宗旨观念。人民需要行政机关,以实现自己的利益保障,人民授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最终目的是通过管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依法行政相关书籍,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国家行政管理人员在管理各类事务时不至于偏离“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这一航道。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的自由、财产和安全。
3、依法行政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证。只有依法办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才能保护该保护人群的利益,对那些不履行义务、违法乱纪的人严厉打击,保证安定团结的大局。
4、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
5、依法行政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要保证。首先它是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要求的具体体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目的,成功的经济需要市场的驱动,市场驱动除了需要建立经济类型的机制外,还需要建立负责和透明的政府系统,完善的法治标准,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因此,市
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越迅速发展,对法治化要求就越高。这样,一方面需要市场主体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有效地利用法律、法规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作为市场管理者,各级政府行为必须更加规范有序,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没有健全的法律,就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不能够依法行政,就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法制化,就不可能改善投资环境,也就不可能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
其次,依法行政是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具体表现。社会主义法制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规范和约束人们的活动,制裁和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纪律是保证社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必要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增强人民的民主观念,法治观念和纪律观念,而这三种观念恰恰构成了社会主义的法制文化,依法行政要实践“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法制文化,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观念,保证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实施行政行为。
6、依法行政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保证。社会主义法制归根到底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据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法律一旦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不是立法意义上的法律。行政主体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原则,依法行政是将着眼点放在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基本保证。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5年,国家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应规范、程序正当、内容适当”的要求,这是财政部门进一步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纲领性文件。因此,通过深入研究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来提高财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是我们财政法制工作者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分析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列举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探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做到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有机结合,正确认识、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在新阶段做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有的同志认为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个矛盾,是相对立的,互不兼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一、当前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行政机关能否依法正确实施行政执法,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部门作为履行国家财政分配和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行政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切
实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实施财政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化和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推行,财政法制建设不断发展,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依法理财的能力日益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改革和发展对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部门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1.部分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主体是执法活动的基础,主体不合法则所有活动皆不合法。各级财政机关是法定执法主体,临时机构、财政机关内设机构和委托行使执法权的部门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财政行政执法活动,而在实践中以“某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机构)、“某局某处”(内设机构)或“某局某稽查队”(委托机构)名义执法,或者制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财政部门执法队伍素质也有待提高:个别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及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面临财政职能转变,任务不断增加,部分财政干部跟不上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依法行政的要求不能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际中,老观念、老框框、***惯仍严重影响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等。
2.执法依据滞后,财政立法水平不高。从我国现行的财政行政执法依据来看,财政法律数量偏少,仅有《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等有限的几部,而财政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偏多,且较杂乱,不统一,甚至有些互相矛盾,变动又比较频繁,一些急需法律调节的重要领域也仍有空白,不仅影响财政管理的质量,而且也影响到财政部门严格执法的效果。
3.有些执法行为还达不到合法、合理、高效的要求。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等。由于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较多,故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也较复杂。主要有:一是执法冲突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论在纵向间,还是在横向间都应当为实现财政管理的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在现实中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成为一个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问题,中央政府随意以规范性文件调整分权体制,不利于财政民主性和法定性的体现,地方财政缺乏与其职权相适应的财政执法权,使部分财政执法陷入窘境;另一方面是部门间的执法协调问题,即“多头执法”问题。这一问题在我国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在财政行政执法中也时有发生,如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检查,财政国库管理与人民银行金库管理,财政税政管理与税务税政管理等执法领域,各部门间往往存在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权力交叉、模糊,缺乏协调配合。二是执法权责难以统一。财政行政执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一个重要窗口。而在实际工作中权责脱节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执法行为偏离法律的轨道,侵害国家、社会和群众的利益。三是执法方式滞后。一些财政机关缺少创新意识,对传统的执法方式依赖性大,执法方式落后单一,执法效能低,进而造成管理难度大、成本高、不到位等问题。四是执法程序达不到合法、合理的要求。近年来,财政部门在程序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如执法不按照法定流程走,随意增减步骤;不保留反映执法过程的档案,或档案不全;不履行告知程序,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同时下达,剥夺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执法时不出示证件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财政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执法监督体制不够科学,有些监督过程还不够合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外部执法监督体制不合理。对于财政行政执法而言,实行外部监督的包括:党内监督、权力机关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主体众多,但不少监督部门缺乏
应有的独立性,权力不足,一些监督部门职能重复、交叉过多,同时各监督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难以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内部执法监督制度不完善。当前最重要的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它承担着监督执法过程,保障依法理财的重要功能。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内容、标准和方式方法存在着不科学、缺乏可操作性,考核评议缺乏经常性;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造成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往往是过错纠正了,但在处理责任人问题上却迟迟没有结果。三是执法监督过程不科学。执法监督责任制与执法实际脱节,没有自觉地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当中;一些配套制度没有很好地得到落实,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处在低水平上,执法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有些部门只注重纠正、惩治执法过程出现的问题,忽视执法监督的防范功能,等等。
二、规范和改进财政行政执法的建议
当前财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了先进的法治理念、制度与落后的行政执法观念、体制的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培育依法理财理念,加快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要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监督力度作为建设法治财政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1.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培育财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财政执法人员是财政执法活动的最终实施者。因此,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进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各种途径大力提高财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一是大力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经常的、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各级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二是建立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在用人、政绩考核等方面,把考核重点转到严格实施法律、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方面,以推动财政行政执法工作。
2.进一步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十年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其中主体部分强调的就是“深化财政改革”。为此,我们认为,财政部门要深化改革,创新财政体制,一是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二是要完善和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财政实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三是转变财政职能,建设公共财政,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逐步减少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增加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四是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五是要积极稳妥地继续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在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同时,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继续完善消费税、改进个人所得税等。
3.加强财政立法,完善财政行政执法法律依据体系。一是财政立法要与财政改革的进程相适应。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既定目标,转变立法观念,做到财政立法服务于财政改革。二是妥善处理立法的现实可行性与适度超前性的关系。财政立法既要体现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律,又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制定出台的法律法规既要符合客观实际,又要有适度的超前性,避免财政立法在制定颁布后很快就落后于形势发展的情况。三是坚持局部利益服务整体利益的原则,保证财政立法的统一。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坚持以大局为重、以长
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为重,局部服从整体,避免财政法律法规互相冲突,互相矛盾。
4.大力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财政部门推行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理财的要求。因此,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除了要着力解决好立法和体制、观念和认识、地位和作用等方面问题外,还应切实进一步推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