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第二篇: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
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
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
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
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
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二)配强帮扶队伍。
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创新帮扶方式。
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四)强化督查考核。
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在省交叉考核、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内容中,存在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帮扶要求落实不够。
一是部分帮扶力量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派员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将第一书记留在……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家庭医生工作职责。落实帮扶任务提示单,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帮扶“五到位”责任制,确保帮扶下沉到村、到户、到人,提高帮扶实效。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对脱贫攻坚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指导,采取集中检查、现场抽查、随即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将巡回督导的结果运用到对乡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中。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二)配强帮扶队伍。
一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队伍稳定。二是严格帮扶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驻村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例会和督查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推动贫困村“六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扎根基层、真抓实干。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一、基本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镇扶贫工作站及3个村级扶贫工作室的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市扶贫和移民办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一户一档、一户一袋资料按照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加强了国家及省市各项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完成了对国家扶贫办和省扶贫办两个系统贫困户数据信息的采集、纠错和录入工作以及动态管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毛伟卿、镇长叶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精准扶贫工作动员、调度会,统筹安排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我镇全面分析了全镇贫困人口的潜质和本地产业发展情况,广泛征求帮扶单位、帮扶合作社、村组干部和贫困户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以上级扶贫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2015-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规划。
(二)认真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为切实抓好镇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镇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了该项工作,召开了镇全体镇村干部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布置整改工作的任务,党委书记做出了指示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2017年5月10日-17日,镇全体帮扶干部与各挂点单位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各行政村都召开了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整改工作会议,评议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精准并重新对贫困户进行了评议识别;对已脱贫贫困户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被脱贫、返贫等情况进行了评议,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2017年5月底,镇动员所有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完善贫困户“两证一册”的`填写,以及对贫困户档案袋与档案盒资料进行补充与完善。
(三)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以“十大扶贫工程”为依托,帮助贫困户实现“造血”功能,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
1、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我镇目前有富群石蛙养殖合作社,目前参与入股分红贫困户13户。镇党委和帮扶单位正在筹资,计划投资麻地村党支部成立的麻地洞源茶业专业合作社,吸纳未加入合作社的贫困户以直接参与或者入股分红方式参加合作社。
我镇已有5户贫困户申请了自主发展产业项目资金,资金已到位。经摸底,又有6户贫困户开展了创业项目,镇扶贫工作站正在办理申报资料。
2、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我镇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落实1个村级图书管理员、3个村保洁员岗位、5个森林防火巡护员岗位,在镇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我镇14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了就业。
3、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我镇现有13位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于学前教育、小学、中学及中等职业教育,各帮扶干部分别将我市教育帮扶政策向他们进行了宣传,镇党委也将组织驻镇企业、党员教师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帮扶。
4、落实基础设施扶贫政策。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塘湾至公路改造项目以及贵资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认真组织实施旅游经济大道建设项目,改善我镇范围内交通道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村民的安居水平及幸福感。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我镇所有贫困户享受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即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暖心救助。对前期由于工作对接失误,收取了非低保对象的贫困户参加医疗保险费用,我镇将全部退返贫困户。
6、落实安居扶贫政策。我镇2016年我镇共有4户贫困户实施了危房改造,上报危房改造2户、修缮加固1户(另一户曾经上报修缮加固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在实施过程中,镇政府也出资了1、5万元用于该2户修缮加固房屋的贫困户。
7、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我镇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对象22户,五保对象2户,另有3户正在申报低保。
(四)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精准扶贫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诸多成果。在这次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中,我镇漏评率低于5%,错退率低于2%,大部分贫困户对我镇精准扶贫工作及帮扶干部满意度高。
进一步完善了各村的基础设施,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特色产业和自主产业发展结果喜人,各项政策措施都基本落实到位,保障了村民的生活水平,并带领贫困户在脱贫致富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扶贫机制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事规程。
三、镇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镇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进程中,也发现到一些问题:
1、“一证两册”发放填写方面:干部帮扶手册记录走访内容较简单,不少登记证记录填写位置不规范,帮扶金额不准确,帮扶措施不多,扶贫成效不大。
2、精准施策方面:我镇要求“实事求是,对症下药”,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但在实际实行中,存在部分帮扶干部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了解不足等问题。部分贫困户对教育扶贫政策了解不充分,对已免除的费用不知道(如:教育部门免除了学杂费及书本费,但是上半年收取了校服费和保险费,而学生家长认为没有免除学杂费及书本费。对下半年免除所有费用政策不了解)。贫困户普遍没有得到每月免除10度电费的待遇。
3、扶贫成效方面:挂点单位在产业帮扶、项目帮扶、技术帮扶、就业帮扶做得不够,部分还停留在发点钱和物资,没有做到向“造血”扶贫方式转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部分去年享受了就业扶贫的贫困户,由于种种原因失去了就业岗位,收入与上相比没有得到提高,有的甚至减少。
4、精准帮扶方面: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时间少、群众知晓率低;部分帮扶干部对帮扶贫困户走访次数达不到要求,对帮扶对象了解不足。
四、镇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夯实精准扶贫基础
我镇将进一步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2020年时限,确保按时限完成脱贫任务,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不断加大“进”的力度,防止返贫。
(二)多种扶贫措施并举,打好脱贫攻坚战
以“十大扶贫工程”为依托,针对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扶贫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安居扶贫奠基,以产业、就业扶贫实现“造血”,以教育扶贫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种扶贫政策并举,创新机制,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查力度
进一步强化干部与贫困户之间的沟通联系,落实镇和市直单位帮扶责任制,建立镇、市直单位挂户干部每月至少走访联系一次贫困户、镇党委每月调度一次、每季度督查一次、全年考核一次精准扶贫工作的督导机制,市直单位、镇、村协调同步开展工作,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的工作总结】相关文章:1.脱贫攻坚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乡级脱贫攻坚方案3.关于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4.扶贫攻坚整改工作会议总结5.2018年水利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6.派驻某村子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7.关于县职业教育攻坚的工作总结8.教育脱贫攻坚暨秋期开学工作会议讲话稿
第三篇:在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在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第四篇:精准帮扶工作落实方案
xxx局精准帮扶工作落实方案
按照《 xxx局开展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使黄埠镇黄沙村精准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帮助贫困农户按期真实脱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镇xx村,共设村小组29个,分为3个片区,分别是:
1、xx片:上坝、关口、岭下、河坑;
2、xx片:岭下、大门、塘下、大围、坝里;
3、xx片:大曲、黄沙、茅背、三路、沙湾、安全、卫星、围孜、洋孜塘、岭下、塘凹、兰屋、郭孜、瓜土、寨下、官埠、学堂、邓屋、排上、田面。
辖区面积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平方公里,山地面积平方公里,自然村 个。总人口 人,其中农业人口,城镇人口 人。总户数 户,贫困户数 户。劳动力总数 人,其中外出工员 人,人均年收入3000元,村级集体年收入10万元。经济来源有出租固定资产等。
村两委干部9人,设党支部1个,党小组3个,党员102人。其中女党员40人,困难党员20人,35周岁以下党员12人,35-60岁党员45人,60岁以上党员22人,外出流动党员23人,2015年发展党员2人,今年计划发展党员2人。现有村级卫生室2个,村小1个,幼儿园4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920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400人。该村贫困原因主要是耕地少、缺少劳动力、疾病多。脱贫总体思路为发展乡村旅游,开设农家乐,促进就业创业脱贫。
二、帮扶措施
结对帮扶干部对自己对接的扶贫对象认真开展再核查、再识别,进一步核实其家庭人口、资源状况、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劳力情况、就业意愿、技能培训意向等情况,逐一分析梳理出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以及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意愿不足等具体致贫原因,重点做好“六帮扶”:
1、产业帮扶。帮助贫困村和扶贫对象围绕“庭院经济种植”小型山场种植和禽类养殖等农业产业,结合家庭实际,选择有利增收的特色产业,形成“一户一品”格局,推动精准扶贫;鼓励引导贫困对象以产权为纽带,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将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参与合作农场、联户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龙头企业,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发展新的产业,参与生产劳动,获取分红收入和劳务收入;
2、就业帮扶。加大培训力度,组织贫困家庭原有和新增劳动力参与“雨露计划”、“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金蓝领工程”和订单式技能培训,让有条件的扶贫对象掌握1—2项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实现就业增收。积极为扶 贫对象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贫困对象转移就业;
3、教育帮扶。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贫困家庭助学措施;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确保贫困户子女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高中阶段读得起书,不因贫困而辍学;帮助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贷尽贷,确保考入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户子女学业不受影响,能如期毕业。
4、医疗帮扶。对因病致贫的对象,要按规定实行大病救助、大病保险等医疗精准扶贫,确保看得起病,不因病加重负担。完善社会救助措施,开展“救急难”工作,对因病、因灾、因残等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加大物资、资金等扶助力度,帮助渡过难关。开展“爱心帮扶”活动,联系医疗保健机构,有针对性的开展因病贫困农户的病后护理、休养调理、养生方面的讲座、宣传。树立因病贫困户生活信心。
5、居住条件帮扶。继续改善贫困家庭居住条件,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确保个别居无定所的贫困农户住上“安全房”。
6、发展后劲帮扶。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村级党组织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好党员教育培训、“一村一名入党积极 分子”、“三培两带两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人员安排
(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1、确保人员力量。明确xxx、xxx常驻黄沙村。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单位工作机制,指导、支持和督促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干部有效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常驻队员确保每周3天、其他队员确保每月3天在挂点村组上户服务。各队员要按照“六帮扶”的要求,对各自帮扶对象进行详细的情况摸底调查,列出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于5月底以前汇总至温文、胡文超处,经局党委讨论同意后,确保落实到户。
2、保障帮扶资金。积极对接职能部门,确保帮扶发展产业、帮扶就业创业、帮扶完善保障、帮扶改善条件、帮扶提升后劲等各项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多渠道筹集帮扶资金。
3、强化管理考核。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单位考核重要内容,实施单项考评,帮扶成效好的给予表彰,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单列驻村工作队员评先评优指标,对驻村工作队员和其他帮扶干部实行差 异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荐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xxx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一览表
2016
年x月x日
第五篇:关于教育扶贫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资助项目推进落实力度,深入整改教育扶贫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我市子女上学的脱贫户家庭中,可能存在未安排教育资助项目。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一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数据,只能依靠校内筛查获取。学生如果不主动申报,学校无法给予相应资助。二是学生受助信息未能及时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地方政府、扶贫部门以及受助学生家庭不了解学生在校受助情况。
(二)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学生及家长不了解资助政策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资助政策,导致部分学生没有获得相应资助。
二、整改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失学,确保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学生都能得到教育资助。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统一教育资助政策。贯彻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6〕5号)要求,严格落实现有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措施,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两免一补”政策)、普通高中资助(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普通高等教育资助(优先获得新生入学资助、优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统一明确教育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本省户籍、在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园儿童。每年1月底前,市扶贫办将当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数据传递给市教育局,并依据比对结果于4月底前联合发文明确本教育资助对象,作为本第三方评估基础数据。已明确为教育资助对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无需提供其他证明,由教育部门直接给予相应教育资助。
(三)统一受助学生信息反馈渠道。每年8月第二周内,市教育局将上8月1日至本7月31日期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反馈市扶贫办,市扶贫部门据以更新扶贫开发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助信息,并将受助信息分解至县(区)扶贫部门。
(四)统一计入《扶贫手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类资助申请、审核、认定、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程序,按照现行各类资助政策规定执行。市、县扶贫部门负责在9月20日前将收到的本辖区内学生受助信息书面告知各相关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负责9月底前将学生在校受助信息完整记入《扶贫手册》,实行教育资助项目清单管理。
(五)加大教育资助宣传力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知晓度、透明度;要在招生录取、新生入学等关键节点,引导媒体就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正面宣传。要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各级学校、招生简章中刊登教育资助政策,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期间,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高中阶段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须同步寄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六)加大教育资助监督考核力度。落实并完善“月点评、季通报”等机制,加大对资助工作督查力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提高学生资助在县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权重,以考核促政策落实、促精准帮扶、促成效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