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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10-942806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0 21:58: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侯岗初中学校202_---202_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

资助工作总结

我校根据上级指示及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我校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的时间里均进行了紧张、严密、扎实、有效的一系列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

我校以开家长会为主,利用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确保广大学生家长知晓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政策内容。还通过全体学生会议,班级会议、通知等形式直接宣传政策内容,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金更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证明;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资助金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各学期资助学生人数及金额 1、202_年秋:资助人数 256人,金额 160000元 2、202_年春:资助人数 296人,金额

185000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我乡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使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看到了上学的曙光,深受农村家长和学生的欢迎。但由于我们是农村学校,生源都是来自农村,而且是边远山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所以学生家长组成人群中,特困户多,贫困户多,单亲家庭多,而学校总的受助人数指标是有限的,这就给我们受助生的审定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我们需要在众多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反复比较,才不给我们的工作造成缺憾。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202_年10月

第二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丰店镇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除了上级规定的11项基本条件中,我校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单亲学生;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受助学生确定后,填写受助学生补助申请表,由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汇和学校总;学校汇总制定发放名册后上报乡财政所和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资助资金下达财政所根据发放名册发放到家庭“一卡通”账号。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第三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湄潭县洗马中学202_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校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这项工作:

一、宣传发动:我校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团林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成立团林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小组。

3、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寄宿学生,上面的11项基本条件中,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f、符合计划生育照顾对象以及政府扶贫对象经济困难。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寄宿学生,均属于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年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村委驻地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填写受助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由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和学校汇总;学校汇总制定发放名册后上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资助资金下达镇财政所,根据受助学生名册上的相关信息由学生班主任、学生或学生家长现场签字认可后,通过农村商业银行直接支付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帐号上。

总之,我们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湄潭县洗马中学 202_年5月 日

第四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上面有11项基本条件中,我校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受助学生确定后,填写受助学生补助申请表,由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汇和学校总;学校汇总制定发放名册后上报乡财政所和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资助资金下达财政所根据发放名册发放到家庭“一卡通”账号。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第五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2_年秋季)

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根据国家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相关政策,及《巴州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区财教〔202_〕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我省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川财教 [202_]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本《方案》适用于在校贫困寄宿学生。

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500元;初中每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625元。

二、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

1、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条件:(1)建档立卡的贫困寄宿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

(3)孤儿、残疾、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异(未再婚)家庭困难的;(4)家庭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5)父母残疾或体弱多病致使劳动能力较弱或丧失劳动能力的;(6)因天灾人祸(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7)多子女上学等其它原因的家庭生活困难的。

(8)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2、以下不能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2)因购房、投资等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3)因父母赌博等违法违纪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学校成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学校工会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长:XXX(校 长)

副组长:XXX(支部副书记)

XXX(工会主席)

成员:XXX(副校长)

XXX(副校长)

XXX(小学部教务主任)

XXX(初中部教务主任)

XXX(办公室主任)

XXX(财务报账员)

各班班主任

四、公布本学期学校资助指标和各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班主任会上)

1、本学期贫困寄宿生资助指标: 小学:16人

初中:39人

2、各班贫困寄宿生中建档立卡学生的认定

班主任审查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家中的《扶贫手册》,并将复印件交学校评审小组(班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

3、各班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名单

三年级(1人):庞紫柔 四一班(2人):彭佳 彭晓蓉

四二班(1人):余卫 五年级(2人):付秋香 彭长江

六年级(1人):曾中映 七年级(8人):彭太章 庞博 彭蓉华

曾义琼 李家华 张小莉 汪慧 曾普

八年级(5人):余俊 王毅 庞清泉 曾忠鹏 刘娟

九一班(2人):庞世界 庞晓文 小学:7人

初中:15人

合计:22人

4、各班贫困寄宿生指标(建档立卡除外)

分配方案:(寄宿学生人数-建档立卡人数)×42 % 三年级:(2-1)×42%=1(人)

四一班:(3-2)×42%= 1(人)四二班:(4-1)×42%= 1(人)五年级:(10-2)×42%= 3(人)六年级:(8-1)× 42%= 3(人)七年级:(25-8)×42%= 8(人)八年级:(23-5)× 42%= 8(人)

九一班:(8-2)× 42%= 3(人)

九二班:(11-0)× 42%=5(人)小学:9人

初中:24人

合计:33人

五、评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

1、申请。

(1)格式:第一段写清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班级、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第二段写清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情况)和困难原因(姓名、身份证号与户口本一致);统一用信纸,便于存档。

(2)做好宣传,保护学生自尊心,防止学生碍于面子不写申请,保证困难学生不遗漏。

2、评审。(1)班级初评

班主任、科任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必须享受),确定受助学生对象。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不得公开学生申请内容。班级初评记录(包括班主任手册和班会记录)和影像资料或图片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2)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受助学生名单和申请书后,根据补助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包括音像或图片)。

为保证评审公平,避免出现同一村组学生因在不同班级贫困者未评上而条件较好者评上,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后,组织填写《巴州区清江镇中兴小学202_年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申请表》要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班主任审核,加注意见并盖章(签字)。《申请表》由班主任收齐后统一交贫困资助办公室存档。

3、公示。

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补助金额、举报投诉电话:XXXXXXXXX。公示内容、图片要存档备查。

4、申诉。

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评审小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上报及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花名册》,将享受生活补助学生花名册和汇总表(一式两份)上报区经管办。补助资金划拨后及时发放(打卡到监护人银行卡)。

6、档案管理。

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申请表》、《花名册》、会议记录、生活补助签字名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保存三年。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学生身上。

2、严格程序。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公正公开做好每一项工作,不走过程。收集好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小组名单、评审意见、评审结果,交贫困资助办公室。

3、公平公正。

公开条件,公开指标,公开评审,以身作则,顶住说情风,更不允许安排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亲属、朋友子女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不得通过降低补助标准扩大补助面。

4、建立责任追究制。

对不按规定开展工作,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除行政处分外,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一个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发放符合条件的贫困寄宿生。需注意以下几点:

1、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必须享受。(不论学习优劣)。

2、由于学校条件限制,不鼓励离学校1公里内的学生在校住宿,不考虑学生享受生活补助。

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定期对贫困寄宿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上报。

XXXXX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202_年秋季)

实 施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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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11月12日

202_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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