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力生产各类违章行为
电力生产各类违章行为汇编
第一部分
恶性违章
(1)无票工作、无票操作。
(2)擅自更改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操作票的操作项目。(3)擅自更改操作票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4)不携带操作票,凭记忆操作。
(5)未检查开关位置,就操作刀闸或有关开关。(6)擅自扩大工作票所列工作范围。(7)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8)工作票上安全措施不全、安全措施错误或是执行漏项。
(9)未完成工作票的许可手续,工作人员便进入工作区域工作。(10)不执行或错误执行调度指令。
(11)高空作业时不系好安全带(绳),或不正确使用双保险安全带。(12)用麻绳或尼龙绳代替钢丝绳作杆塔临时拉线。(13)杆塔上有人作业时,调整杆塔的拉线。(14)在运行设备区域抛掷工具、物品。(15)未经验电便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闸。(16)未按规定在工作地段装设接地线。(17)擅自移动、跨(穿)越安全防护设施。(18)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使用。(19)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未进行。(20)无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特种作业。(21)醉酒后驾驶车辆。
(22)锯电缆未核对图纸,或在锯前未使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的。(23)在停运的大电容设备上工作前,未充分放电及验电的。
(24)易燃、易爆及有毒等危险品未按规定存储、运输、使用、回收的。
(25)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26)起重机运转中进行调整、检修起重机或碰触运转部位的。(27)张力放线时,展放的导引绳从带电线路下方穿过的。(28)线路登杆塔不核对名称、杆号、色标。
(29)作业时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安规》要求。(30)无相应资格的人员擅自上岗工作的。
(31)停送电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32)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33)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34)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设施。(35)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进入危险区域。
第二部分
严重违章
(1)值班期间擅离岗位。(2)不执行调度复诵制度。
(3)每项倒闸操作前不唱票、不复诵。
(4)误整定、误(漏)接线、误(漏)投(退)压板。
(5)在设备上发生误碰、误调整等情况,但未引起设备故障。(6)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到位。
(7)检修或施工用的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开关、无警示标志。(8)未按规定接取检修或施工电源。
(9)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10)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已过检验合格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11)工作时,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或不满足要求。(12)工作现场无工作方案。
(13)在临近、安全距离不够的平行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线路上工作,或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没有设专人监护。
(14)在公路范围内夜间作业未穿反光衣、未设红色警示灯。(15)高空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器材不用绳索传递而是抛掷者。(16)使用缠绕法进行接地。
(17)在低压设备上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分组工作派工单或派工单上的安全措施不全、不正确或是执行漏项。
(18)动火作业现场不按规定放置灭火器,或是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灭火器。(19)司机酒后驾驶或将车交给无准驾证人驾驶。
(20)使用的绝缘棒、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工器具不合格或超过检验周期的。
(21)施工接地线采用缠绕方式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满足短路电流要求或小于25mm2的。
(22)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作业设施的。(23)违反规定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的。(24)搭乘载货吊笼的。
(25)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或高空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
(26)在挖掘的坑洞内采用攀登挡土支撑架上下或在坑井内休息、避雨等的。(27)使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掘土石方的。
(28)在组装构件与构架时,将手指伸入螺孔进行纠正的。(29)用吊钩、抓斗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的。
(30)水上工作不佩带救生设备,没有满足规程要求的救生措施的。
(31)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其它工作,无人监护的。
(32)对液压、气动及弹簧操作机构,在有压力或弹簧储能状态下进行拆装或检修 工作的。
(33)不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第三部分
一般违章
(1)不使用插头而直接用导线插入插座或挂在刀闸上供电。(2)直接使用220V电源的灯泡作为安全电压行灯照明。
(3)使用绝缘防护有缺陷的电气设备工作,如使用破损的插头、插座、电源线、电源箱;断开的电源线头没有用绝缘胶布包扎。
(4)检修电源取用运行设备电源;检修电源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使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临时电源线。
(5)有标色的双(多)回路线路在部分回路停电作业时,工作人员不戴袖标或与作业回路标色不一致。
(6)在应停电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未经验电就开始工作。(7)使用无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
(8)变电站、所、班组所使用的接地线无编号,存放无固定位置对号存放。(9)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的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10)使用梯子前未检查梯子牢固情况;梯子无防滑措施;2米以上梯上作业没有人扶梯,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过大或过小(一般60°左右)。
(11)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站在简易棚架上作业。
(12)在撤杆时,未对杆根、杆基情况进行检查,即上杆拆除杆上导线,或采用突然剪线做法松线。
(13)吊车起吊物件时,工作人员在吊件或吊臂下逗留、行走。(14)搬运、起吊重大物件无统一指挥、统一信号。(15)起吊作业范围没有防止外人通行的围闭设施。(16)使用砂轮研磨物件时,采用砂轮两侧猛力研磨或工作人员站在砂轮转向内侧。(17)使用钻床、电钻、冲击钻时戴手套操作。
(18)使用机动绞磨起吊、牵引过程,工作人员在受力钢丝绳的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逗留或通过。
(19)戴手套使用大锤或手锤,锤头未加楔。
(20)坑、沟、孔洞没有盖板或防止外人通行的围栏、警示标志。(21)在生产、办公、生活区域随意动火,在禁烟区吸烟。
(22)动火作业未按动火工作票要求放置灭火器或作业后现场遗留火种。
(23)氧气瓶、乙炔瓶使用中无垂直放置并固定,相距不足8米、距明火不足10米。
(24)违规使用生产场地消防器材,破坏生产场地消防器材。
(25)事故所在单位未及时报告事故,有关当事人员未按要求提供事故发生及处理过程书面报告。
(26)事故调查责任单位未按要求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和制定整改措施。(27)对事故或障碍发生后制定的整改措施,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
(28)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障碍或违章行为,经调查认定相关技术管理、领导人员在专业技术或规范制度管理上存在漏洞。(29)因用电检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致使用户配电室小动物短路、用户线路(设备)故障引起我管辖变电站开关跳闸。
(30)未及时制订“两措”计划和未按管理程序或制度执行“两措”计划。
(31)有值班、巡视职责岗位人员脱离岗位、巡视不到位或走过场,没有及时发现违章建筑或其他明显的异常情况。
(32)现场无施工图纸、方案、二次措施单,凭记忆在二次回路上工作。(33)违反设备缺陷管理及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致使缺陷未及时消除或得到控制。(34)工作前未对安全工具、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35)设备发生变化,不立即进行变更图板、图纸等有关资料。(36)未按规定定期进行主要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和试验。(37)工作负责人未佩戴工作袖标。
(38)各级管理人员未按到位规定进行现场到位监督检查。
(39)班组未组织周安全学习活动,管理所领导未审阅学习记录或签名。(40)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安全培训或安规考试作弊或不合格。
第二篇: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
一、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1、现场作业没有按《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使用工作票;
2、现场作业前没有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3、二次系统上工作,未按《南网工作票技术规范》要求填写二次安全措施单。
二、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设备上工作
[说明]按照《安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必须事先完成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的技术措施和《安规》在其它章节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下几种情况执行本条规定
1、工作票上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补充的)的主要安全措施不满足《安规》的要求。如漏拉、合断路器;漏拉、合隔离刀闸;没有按规定挂接地线;
2、未按《安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未做好安全措施前工作人员擅自工作;
4、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5、挂接地线前没有验电;
6、没有设置安全围栏或悬挂警示牌(包括在公路边施工两端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
三、无人监护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说明]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属于无人监护行为
1、未指派监护人;
2、监护人本人擅自脱离监护工作岗位致使操作人员或工作人员失去监护,属监护人违章;
3、监护人未到监护现场前,工作人员擅自进行工作,属工作人员违章。
四、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或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说明]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均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在平行移动作业的杆塔(构架)上作业时,还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站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时,应有专人扶持梯子,并将安
全带(绳)挂在高于工作地点的梯子或其他可靠位置;任何人在进入除办公室、控制室(含控制室屏后的继电保护室)、通信机房、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以外的其他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牢下鄂带。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
五、现场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说明]现场作业人员在从事生产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本单位按照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发放的劳保用品,不按规定使用属于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违章;如本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则属领导或管理人员违章。
六、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作业
[说明]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发生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要按照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程以及厂家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未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均属严重违章。
七、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擅自增加工作人员未补办工作人员变动手续(属工作负责人违章)
[说明]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下列情况属违反本条规定:
1、在工作票上没有注明的地点进行作业(二次系统放电缆等工作地点应尽量写全,如果确实难以在工作票上全部填写,不作为严重违章界定);
2、在现场工作的作业人员没有写入工作票(包括工作票附件)。
八、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说明]安全监护人指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操作监护人、现场专职安全监督员和起重指挥员。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必须自觉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视为违章。
按照变电站《安规》3.4.3 规定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下列情况不界定为违章:
1、继电保护人员在继电保护室工作时,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监护人参加工作;
2、一次设备检修,只有一个工作地点,如果工作地点安全措施可靠,没有高空作业的危险,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监护人协助工作;
3、线路登杆作业,两人一组,一人监护,一人登杆。杆上作业人员双保险已打好、确无安全风险的情况下,监护人可在地面协助吊装工作;在进行登杆查线工作时,参加作业的人员都具备专职监护人的条件时,监护人和作业人员的工作进行互换,并在工作票上注明。
4、新建变电站土建工作(不包括设备安装、交叉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土石方开挖存在踏方危险的作业面)可只设一个安全监护人流动监护。
九、工作前没有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或班组成员不清楚工作中的危险点与预控措施,或在工作票工作人员确认栏代签名(属工作负责人违章)
[说明]“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制度中所明确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之一,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自觉履行,否则,属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违章。本条应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工作前对所有工作班成员列队进行“三交”。
工作前的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必须有书面依据。书面依据可填写在操作票、工作票上或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上,也可以附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卡。工作班成员必须清楚作业的危险点,并亲自在工作票上(或分工作票上)签名确认。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
工作时间长,工作人员变动多时可附页签名确认,但必须保证三交到位,附页作为工作票附件一起保管备查。
十、现场作业没有按规定使用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或不按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流程进行作业
[说明]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是规范现场作业人员行为,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可靠措施,必须认真执行。下列情况执行本条规定:
1、现场使用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与实际工作明显不符的:
2、使用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过程中,未按流程逐项执行,及时逐项打勾和记录的。
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原则上由工作负责人持有。
十一、约时停、送电
[说明]电气设备停送电必须按操作命令执行,约时停、送电,违反了“工作许可制度”,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界定为严重违章。
十二、无证操作起重设备或超载起吊
[说明]起重设备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无证操作是指操作人员没有操作资格证和起重设备没有合格证。
十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作业指挥者没有履行指挥职责
[说明]现场作业未按要求完成安全措施或不具备作业条件就指挥作业或明知有危险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就指挥作业、指挥者擅离职守或不按批准的作业程序指挥作业均视为违反本规定。
十四、安排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说明]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经医师鉴定,无防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二年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安规》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安排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没有执行岗位任职条件的,如安排实习人员进行倒闸操作、单独巡视设备或单独进行检修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相关作业证进行作业等均视为违反本规定。
十五、设备材料订货和验收把关不严,将伪劣产品引入系统
[说明]设备材料不能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伪劣产品。发现伪劣产品引入系统,不受购置时间限制,将按本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十六、检修、更新改造的设备投运前,作业负责人没有向运行人员书面交待设备变动情况
[说明]本条“设备变动情况”是指设备型号参数、与实际相符合的图纸、试验报告及可否投运的结论意见、操作注意事项及运行要求。竣工时书面资料不全,运行人员可以拒绝投运设备,定为工作负责人违章。
十七、在调度室、控制室、仓库、危险品贮存地等场所使用明火、电炉或不按照规定动火作业
十八、将资质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引进系统
资质审查: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包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
十九、新建、改扩建工程未执行南方电网公司、省公司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说明]设计时没有执行相关反措,则设计者为违章者;设计图纸有要求,但施工没有执行,则施工负责人为违章者。
二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将车交无证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出车等行为之一。
二十一、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高低压共杆、临近或交叉跨越带电设备、双电源供电情况等,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前不到现场勘查,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包括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使用绝缘牵引绳);
二十二、梯子登高没有专人扶守;
二十三、立撤杆塔没有专人统一指挥,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或者过载使用工器具,立8米及以上电杆没有使用扒杆或吊车;
二十四、撤杆撤线和紧线前不检查杆身、杆基、拉线等是否牢固,没有打好临时拉线、拉绳,随意调整、拆除临时拉线、拉绳。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二十五、交通要道施工没有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装置,没有采取防止挂线的措施。
二十六、现场临时聘请的技工或农民工没有正确佩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属工作负责人违章)。
第三篇: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一、一般违章行为(65条)
1、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资格测试;
2、交接班漏交各类隐患;
3、进入工作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5、在工作岗位上打闹、嬉戏;
6、操作人员误操作;
7、在生产区域内吸烟;
8、戴手套擦拭运转设备;
9、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作业;
10、非岗位操作人员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11、酒后上岗;
12、骑摩托车不戴头盔;
13、工器具有缺陷仍然使用;
14、用水冲洗带电设备;
15、无证驾驶工程车或操作特种设备;
16、攀、坐不安全位置(平台护栏、机动车挡板、吊车钓钩、带电设备)或运转带电设备上行走、站立;
17、拆卸酸、碱管线,法兰、仪表设施站位不当;
18、高处乱扔工具或物件下方无人监护;
19、爬梯子登高,梯子无人扶或未固定牢靠;
20、使用砂轮机、切割机、磨光机、气割、电钻不戴防护眼镜;
21、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不穿戴防护用品;
22、随意拆除、停运安全设施、安全装置;
23、非电气人员私自拆接电源;
24、电源线裸漏仍然使用;
25、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26、电动工具等不用时未切断电源;
27、各类潜水泵无固定电源;
28、外协外包作业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9、未按规定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演练、班组活动等); 30、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
31、安全检查不按规定进行;
32、作业票证未按规定级别或程序办理;
33、动火作业没有灭火器具或相应的灭火措施;
34、动火证扩大范围或超时使用;
35、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留有火种;
36、动火中周围易燃物未彻底清理干净;
37、使用中的气瓶安全附件不全或压力表失灵照常使用;
38、焊机线与氧气、乙炔气肠缠绕;
39、环保设施不备用或私自停运;
40、违规排放烟尘、污水、危化品等污染物;
41、危化品运输、储存、使用未按规定执行;
42、机动车辆行驶中驾驶室外搭乘人员或人货混装;
43、厂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
44、作业前作业负责人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
45、违反安全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46、现场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小于7米;
47、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无相关警示、警告标志;
48、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场所未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49、未采取安全措施擅自检修带压及危害介质管道、设备; 50、跨越安全围栏或穿越安全警戒线;
51、擅自改动DCS系统参数;
52、氧气瓶、乙炔瓶同室混放;
53、劳保用品过期失效仍然使用;
54、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关阀门或动用设备;
55、作业票证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能保证人员或设备安全;
56、受限空间作业未使用安全照明;
57、投入运行的设备无检修或运行规程;
58、电气作业或巡检走错带电间隔;
59、在高压或低压架空线路上作业,未挂接地线; 60、从事停送电操作或带电检查回路时,不佩戴防弧面具; 61、从事断电作业时未验电,未挂标示牌; 62、电气、仪表异地作业未经工艺车间同意;
63、对高压设备倒闸操作时,未填写或未执行操作票;
64、作业不验电或验电不使用验电设备; 65、巡检或作业逾越安全间距,接近高压带电体;
二、习惯性违章行为(25条)
1、不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巡检;
2、独自从事检维修作业;
3、票证审批人未到作业现场签发作业票证;
4、作业中制定的安全措施未落实、票证不全或条件不具备就作业;
5、作业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6、在吊装物体下行走或站立;
7、检查出的隐患不按时整改;
8、危险作业无作业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进行作业;
9、吊装作业无专人指挥,旁人随意指挥;
10、检修设备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
11、外协作业未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或未委派监护人;
12、恶劣天气从事登高、吊装作业;
13、危险作业未经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工作危害分析;
14、进罐作业未通风置换合格或无抢救后备措施;
15、睡岗;
16、八小时以外从事检维修作业未经调度许可;
17、进入配电室或从事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
18、给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源接送电;
19、密集的配电设施进行单一作业未采取安全间隔; 20、随意停用无负荷的备用电源;
21、电气倒闸操作未核对设备双重编号;
22、电气倒闸操作不进行复诵;
23、发生电气火灾,未断电使用常规灭火器灭火;
24、跨越设备的运转部位;
25、私自改变工艺设计。
三、重大违章行为(10条)
1、登高未挂安全带或安全带低挂高用;
2、酸、碱作业不戴防护眼镜;
3、防爆场所违章用火;
4、无证进行检维修作业;
5、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6、带电挂接地线、未验电挂接地线或带接地线送电;
7、误送电,造成无电线路或设备意外带电;
8、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试验时,实验仪器外壳未接地;
9、安全管理未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10、违反规程、规定进行违章指挥;
化工四十一条禁令
一、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要有抢救后备措施。
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第四篇:电力生产及建设现场的五十种习惯性违章行为
电力生产及建设现场的五十种习惯性违章行为
一.执行两票制度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1.应设专人监护而未设或监护不力 2.操作前,不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
3.操作前或登杆塔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 4.操作前不唱票复诵 5.不按操作票顺序操作
6.操作后不检查开关、刀闸变位情况
7.工作负责人工作前未宣读工作票,未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8.工作班成员未经工作负责人许可擅自进入工作现场 9.擅自更改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操作票的操作项目 10.擅自扩大工作票所列工作范围
11.应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而未进行
二、低压电气作业习惯性违章行为
12.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无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13.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14.使用破损严重的插头、插座、电源线、电源箱 15.架空电源线对地高度不足2.5米 16.施工电源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17.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开关、无锁、无警示标志
18.电焊机外壳无可靠接地,裸露导电部分无装安全保护罩 19.低压间接带电工作不穿绝缘鞋、不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 20.断开的电源线头没有用绝缘胶布包扎
三、安全工器具使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21.使用过期、污损严重的安全工器具作业
22.绝缘工具使用后或运输途中无装入保护套(盒)23.当天工作结束后绝缘工具滞留车上
四、高处作业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24.不正确使用双保险安全带 25.使用无防滑措施的梯子 26.高处作业抛掷工具、材料
五、道路交通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27.冲红灯、酒后驾驶、逆向驾驶、越线驾驶、超速驾驶、违章超车 28.不按规定场所随意停车
29.运载物品无绑扎或绑扎不牢固
30.在道路范围内作业未采取防撞措施
31.在道路范围内夜间作业未穿反光衣、未设红色警示灯
六、动火作业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32.在禁烟区域流动吸烟
33.作业现场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灭火器
34.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放置适用、足够的灭火器 35.动火作业后现场遗留火种 36.氧气瓶、乙炔瓶放置相距不足8米、距明火不足10米、无垂直放置
七、物体打击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37.应戴安全帽而未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38.吊车起吊时,工作人员在吊件或吊臂下逗留、行走 39.起吊作业范围没有防止外人通行的围闭设施 40.搬运、起吊重大物件无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41.坑、沟、孔洞没有盖板或防止外人通行的围栏、警示标志 42.擅自移动、跨(穿)越安全防护设施
八、其他方面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43.在水面上或邻近水域施工作业,未穿救生衣 44.设备运行人员巡视不到位、值班期间擅离岗位 45.工作班成员酒后作业,值班人员酒后值班
46.误触碰、误整定、误(漏)接线、误(漏)投(退)压板 47.不执行调度录音、不执行调度规范用语、不执行调度复诵制度 48.高压电气操作时不按规定戴绝缘手套 49.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不佩戴标志上岗 50.不按规定佩戴区分回路颜色袖标
电力生产及建设现场的十种恶性违章行为
1.无工作票工作、无操作票操作
2.违章指挥,导致电网、人身、设备处于危险状态或造成事故 3.工作票安全措施不全或执行漏项
4.工作票许可手续未完成,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5.无验电、接地安全技术措施或未完成擅自开工 6.未经许可误入高压带电间隔
7.误切(合)开关、带负荷拉(合)刀闸、带电挂接地线或合地刀、带接地线(地刀)合开关、刀闸(指高压部分)
8.未采取防倒、断杆塔措施或无使用双保险安全带冒险登高作业 9.不执行或故意延误执行调度命令 10.醉酒后驾驶
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202_年10月30日15:52 来源:www.teni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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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大敌,是电力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三大事故隐患之一,也是造成电力生产事故的重要原因。
一、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分析
1.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不知不觉的违章
个别员工对本岗位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自己的习惯、本能和热情。对用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知之甚少。因而违章出事的可能性就大。由于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通报以及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低下,在安全方面,有所为有所不为,弄不清楚,在检修作业或者运行操作时,不知不觉的违章了,造成事故发生。
2.安全思想不牢,麻痹大意的违章
工作中安全思想不牢,按常规思路思考问题,想当然,觉得应该没有危险,不会发生事故对作业中、操作中潜在的危险点、危险源根本不加分析,对可能导致的灾祸估计不足或根本觉察不到,因而在工作中麻痹大意,心不在焉,马马虎虎。
3.凭经验做事,自以为是的违章
个别工龄较长的员工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自以为是,总是按照不良的传统或习惯做事,甚至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蛮干、蠢干,对别人的劝告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4.不按程序作业、操作,求快图省的违章
为了赶时间,图省事,早下班,早休息,擅自改变或缩减作业程序,甚至不按作业程序或操作程序进行作业、操作,只求进度,不顾安全和质量,干起习惯性违章的傻事。但是,在这种情况往往出事较多,特别是加班时间或节假日。譬如:202_年7月4日16时,某电建公司在某工程工地,进行60t门型吊车的拆卸。由于拆卸工作晚上加班,加之天气炎热,拆卸门吊连接螺栓和销轴的作业人员,急于早点收工,违反作业指导书程序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缆风绳未拉好,两台吊车均未挂好起吊钢丝绳的情况下,就拆除了门吊连接螺栓和销轴。19时50分,门吊失稳、倒塌,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5.不按规程作业、操作,心存侥幸的违章
明知习惯性违章行为将会引起不良后果,自己也清楚本单位的同事曾经由于做同样的事情、同样的违章造成了伤亡事故,但又觉得过去工作中违章造成的事故是偶然的,自信这一次违章不一定会出事。电力系统历史上电气误操作事故,百分之百的是因为事故责任者,操作过程中心存侥幸心理,或者不开操作票,或者开了操作票不使用操作票,或者监护不严,漏项操作。有时认为,简单的几项操作,不使用操作票绝对不会出事。
6.工作中不求上进,贪图安逸的违章
个别员工在工作中不求上进,贪图安逸,缺乏学习积极性。上班时懒得学习,看不进书,见到规程就头疼,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下班后,一心扑在麻将桌上或网络游戏上,更不想摸书本。工作中即使发现电动工具及安全工器具有问题,有可能会引起不安全问题发生,也懒得动手修理或报告领导。这种人技术水平一般,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与其他人一起工作还可以,一旦自己独立工作,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二、习惯性违章的防范对策
1.大力宣贯安全文化,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每个电力企业对自己的安全文化理念,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贯,使企业的安全文化深入到每个员工的心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板报、横幅、标语等文化载体和辩论赛、演讲赛、抢答赛等竞赛活动进行安全文化宣传,组织员工进行企业安全文化的学习,树立“安全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企业员工中形成“安全光荣,违章可耻”的良好风尚,使“遵章守纪,珍惜生命”的安全思想印到每个员工的脑海中,使员工充分认识到生命的宝贵,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就是对亲人、对企业负责,一次事故不仅给本人和家庭带来突如其来的不幸,也给他人和家庭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更使企业蒙受无法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
2.切实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组织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_年新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结合每个岗位的实际,经常性地开展反事故演习、现场考问及规程考试,掌握、熟悉规章制度,不断改变员工的不良习惯,把执行规章制度变成全企业员工的自觉行为。加强“两票”制度管理,尽量减少管理上的缺陷,开展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操作,养成遵章作业的习惯,减少随意作业的机会和条件。
3.认真落实规章制度,严格考核违章行为。安全管理要做好“严、细、实”三字文章,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对反违章工作要态度严肃,纪律严明,考核严格。对习惯性违章者,要从严处理,不讲情面,不心慈手软,不搞下不为例。发现违章行为,任何人都应立即制止,进行批评教育。有关管理部门应按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违章者扣款、下岗等处理。通过安全教育和扣款处理,遏制违章现象,打击违章行为,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生产安全。使员工懂得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宝贵经验,违章不一定出事,但出事必定违章。对安全教育不起作用、多次违章并造成后果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通过严惩达到教育一人、启发多人的目的。
4.抓好班组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实现企业“零违章”目标,班组是基础,班长是关键。班长,是兵头将尾,是安全最直接的第一责任人,真正的把关人,班长对安全工作认真负责,扎扎实实,很多事故就可以避免。俗话说,班长一声吼,事故绕着走。班组也是执行制度的主体,大量的工作要靠班组去落实。班长的作用举足轻重,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关键在班长,如果能做到班组“零违章”,企业就会“零违章”。因此,要杜绝习惯性违章,必须从班组抓起,从班长抓起。
5.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共建安全“和谐企业”。习惯性违章,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企业在安全方面的不和谐因素。必须落实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共同抓好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消除不和谐因素,建立安全“和谐企业”。反习惯性违章工作,不单靠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监督部门来抓,还要依靠各级人员共同来抓。总之,安全事关大家,大家理应来抓。正确运用“法治”思想,以法治“安”,加强检修作业、运行操作的控制管理和安全监督,实施切实可行的控制违章、防止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真正做到本质安全。只有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全体员工尽责,习惯性违章才会有效遏制,企业“零违章”的目标才能实现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202_年10月30日15:52 来源:www.teni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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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大敌,是电力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三大事故隐患之一,也是造成电力生产事故的重要原因。
一、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分析
1.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不知不觉的违章
个别员工对本岗位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自己的习惯、本能和热情。对用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知之甚少。因而违章出事的可能性就大。由于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通报以及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低下,在安全方面,有所为有所不为,弄不清楚,在检修作业或者运行操作时,不知不觉的违章了,造成事故发生。
2.安全思想不牢,麻痹大意的违章
工作中安全思想不牢,按常规思路思考问题,想当然,觉得应该没有危险,不会发生事故对作业中、操作中潜在的危险点、危险源根本不加分析,对可能导致的灾祸估计不足或根本觉察不到,因而在工作中麻痹大意,心不在焉,马马虎虎。
3.凭经验做事,自以为是的违章
个别工龄较长的员工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自以为是,总是按照不良的传统或习惯做事,甚至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蛮干、蠢干,对别人的劝告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4.不按程序作业、操作,求快图省的违章
为了赶时间,图省事,早下班,早休息,擅自改变或缩减作业程序,甚至不按作业程序或操作程序进行作业、操作,只求进度,不顾安全和质量,干起习惯性违章的傻事。但是,在这种情况往往出事较多,特别是加班时间或节假日。譬如:202_年7月4日16时,某电建公司在某工程工地,进行60t门型吊车的拆卸。由于拆卸工作晚上加班,加之天气炎热,拆卸门吊连接螺栓和销轴的作业人员,急于早点收工,违反作业指导书程序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缆风绳未拉好,两台吊车均未挂好起吊钢丝绳的情况下,就拆除了门吊连接螺栓和销轴。19时50分,门吊失稳、倒塌,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5.不按规程作业、操作,心存侥幸的违章
明知习惯性违章行为将会引起不良后果,自己也清楚本单位的同事曾经由于做同样的事情、同样的违章造成了伤亡事故,但又觉得过去工作中违章造成的事故是偶然的,自信这一次违章不一定会出事。电力系统历史上电气误操作事故,百分之百的是因为事故责任者,操作过程中心存侥幸心理,或者不开操作票,或者开了操作票不使用操作票,或者监护不严,漏项操作。有时认为,简单的几项操作,不使用操作票绝对不会出事。
6.工作中不求上进,贪图安逸的违章
个别员工在工作中不求上进,贪图安逸,缺乏学习积极性。上班时懒得学习,看不进书,见到规程就头疼,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下班后,一心扑在麻将桌上或网络游戏上,更不想摸书本。工作中即使发现电动工具及安全工器具有问题,有可能会引起不安全问题发生,也懒得动手修理或报告领导。这种人技术水平一般,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与其他人一起工作还可以,一旦自己独立工作,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二、习惯性违章的防范对策
1.大力宣贯安全文化,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每个电力企业对自己的安全文化理念,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贯,使企业的安全文化深入到每个员工的心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板报、横幅、标语等文化载体和辩论赛、演讲赛、抢答赛等竞赛活动进行安全文化宣传,组织员工进行企业安全文化的学习,树立“安全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企业员工中形成“安全光荣,违章可耻”的良好风尚,使“遵章守纪,珍惜生命”的安全思想印到每个员工的脑海中,使员工充分认识到生命的宝贵,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就是对亲人、对企业负责,一次事故不仅给本人和家庭带来突如其来的不幸,也给他人和家庭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更使企业蒙受无法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
2.切实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组织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_年新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结合每个岗位的实际,经常性地开展反事故演习、现场考问及规程考试,掌握、熟悉规章制度,不断改变员工的不良习惯,把执行规章制度变成全企业员工的自觉行为。加强“两票”制度管理,尽量减少管理上的缺陷,开展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操作,养成遵章作业的习惯,减少随意作业的机会和条件。
3.认真落实规章制度,严格考核违章行为。安全管理要做好“严、细、实”三字文章,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对反违章工作要态度严肃,纪律严明,考核严格。对习惯性违章者,要从严处理,不讲情面,不心慈手软,不搞下不为例。发现违章行为,任何人都应立即制止,进行批评教育。有关管理部门应按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违章者扣款、下岗等处理。通过安全教育和扣款处理,遏制违章现象,打击违章行为,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生产安全。使员工懂得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宝贵经验,违章不一定出事,但出事必定违章。对安全教育不起作用、多次违章并造成后果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通过严惩达到教育一人、启发多人的目的。
4.抓好班组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实现企业“零违章”目标,班组是基础,班长是关键。班长,是兵头将尾,是安全最直接的第一责任人,真正的把关人,班长对安全工作认真负责,扎扎实实,很多事故就可以避免。俗话说,班长一声吼,事故绕着走。班组也是执行制度的主体,大量的工作要靠班组去落实。班长的作用举足轻重,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关键在班长,如果能做到班组“零违章”,企业就会“零违章”。因此,要杜绝习惯性违章,必须从班组抓起,从班长抓起。
5.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共建安全“和谐企业”。习惯性违章,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企业在安全方面的不和谐因素。必须落实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共同抓好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消除不和谐因素,建立安全“和谐企业”。反习惯性违章工作,不单靠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监督部门来抓,还要依靠各级人员共同来抓。总之,安全事关大家,大家理应来抓。正确运用“法治”思想,以法治“安”,加强检修作业、运行操作的控制管理和安全监督,实施切实可行的控制违章、防止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真正做到本质安全。只有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全体员工尽责,习惯性违章才会有效遏制,企业“零违章”的目标才能实现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202_年10月30日15:52 来源:www.teni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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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大敌,是电力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三大事故隐患之一,也是造成电力生产事故的重要原因。
一、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分析
1.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不知不觉的违章
个别员工对本岗位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自己的习惯、本能和热情。对用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知之甚少。因而违章出事的可能性就大。由于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通报以及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低下,在安全方面,有所为有所不为,弄不清楚,在检修作业或者运行操作时,不知不觉的违章了,造成事故发生。
2.安全思想不牢,麻痹大意的违章
工作中安全思想不牢,按常规思路思考问题,想当然,觉得应该没有危险,不会发生事故对作业中、操作中潜在的危险点、危险源根本不加分析,对可能导致的灾祸估计不足或根本觉察不到,因而在工作中麻痹大意,心不在焉,马马虎虎。
3.凭经验做事,自以为是的违章
个别工龄较长的员工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自以为是,总是按照不良的传统或习惯做事,甚至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蛮干、蠢干,对别人的劝告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4.不按程序作业、操作,求快图省的违章
为了赶时间,图省事,早下班,早休息,擅自改变或缩减作业程序,甚至不按作业程序或操作程序进行作业、操作,只求进度,不顾安全和质量,干起习惯性违章的傻事。但是,在这种情况往往出事较多,特别是加班时间或节假日。譬如:202_年7月4日16时,某电建公司在某工程工地,进行60t门型吊车的拆卸。由于拆卸工作晚上加班,加之天气炎热,拆卸门吊连接螺栓和销轴的作业人员,急于早点收工,违反作业指导书程序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缆风绳未拉好,两台吊车均未挂好起吊钢丝绳的情况下,就拆除了门吊连接螺栓和销轴。19时50分,门吊失稳、倒塌,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5.不按规程作业、操作,心存侥幸的违章
明知习惯性违章行为将会引起不良后果,自己也清楚本单位的同事曾经由于做同样的事情、同样的违章造成了伤亡事故,但又觉得过去工作中违章造成的事故是偶然的,自信这一次违章不一定会出事。电力系统历史上电气误操作事故,百分之百的是因为事故责任者,操作过程中心存侥幸心理,或者不开操作票,或者开了操作票不使用操作票,或者监护不严,漏项操作。有时认为,简单的几项操作,不使用操作票绝对不会出事。
6.工作中不求上进,贪图安逸的违章
个别员工在工作中不求上进,贪图安逸,缺乏学习积极性。上班时懒得学习,看不进书,见到规程就头疼,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下班后,一心扑在麻将桌上或网络游戏上,更不想摸书本。工作中即使发现电动工具及安全工器具有问题,有可能会引起不安全问题发生,也懒得动手修理或报告领导。这种人技术水平一般,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与其他人一起工作还可以,一旦自己独立工作,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二、习惯性违章的防范对策
1.大力宣贯安全文化,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每个电力企业对自己的安全文化理念,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贯,使企业的安全文化深入到每个员工的心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板报、横幅、标语等文化载体和辩论赛、演讲赛、抢答赛等竞赛活动进行安全文化宣传,组织员工进行企业安全文化的学习,树立“安全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企业员工中形成“安全光荣,违章可耻”的良好风尚,使“遵章守纪,珍惜生命”的安全思想印到每个员工的脑海中,使员工充分认识到生命的宝贵,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就是对亲人、对企业负责,一次事故不仅给本人和家庭带来突如其来的不幸,也给他人和家庭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更使企业蒙受无法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
2.切实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组织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_年新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结合每个岗位的实际,经常性地开展反事故演习、现场考问及规程考试,掌握、熟悉规章制度,不断改变员工的不良习惯,把执行规章制度变成全企业员工的自觉行为。加强“两票”制度管理,尽量减少管理上的缺陷,开展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操作,养成遵章作业的习惯,减少随意作业的机会和条件。
3.认真落实规章制度,严格考核违章行为。安全管理要做好“严、细、实”三字文章,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对反违章工作要态度严肃,纪律严明,考核严格。对习惯性违章者,要从严处理,不讲情面,不心慈手软,不搞下不为例。发现违章行为,任何人都应立即制止,进行批评教育。有关管理部门应按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违章者扣款、下岗等处理。通过安全教育和扣款处理,遏制违章现象,打击违章行为,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生产安全。使员工懂得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宝贵经验,违章不一定出事,但出事必定违章。对安全教育不起作用、多次违章并造成后果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通过严惩达到教育一人、启发多人的目的。
4.抓好班组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实现企业“零违章”目标,班组是基础,班长是关键。班长,是兵头将尾,是安全最直接的第一责任人,真正的把关人,班长对安全工作认真负责,扎扎实实,很多事故就可以避免。俗话说,班长一声吼,事故绕着走。班组也是执行制度的主体,大量的工作要靠班组去落实。班长的作用举足轻重,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关键在班长,如果能做到班组“零违章”,企业就会“零违章”。因此,要杜绝习惯性违章,必须从班组抓起,从班长抓起。
5.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共建安全“和谐企业”。习惯性违章,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企业在安全方面的不和谐因素。必须落实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共同抓好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消除不和谐因素,建立安全“和谐企业”。反习惯性违章工作,不单靠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监督部门来抓,还要依靠各级人员共同来抓。总之,安全事关大家,大家理应来抓。正确运用“法治”思想,以法治“安”,加强检修作业、运行操作的控制管理和安全监督,实施切实可行的控制违章、防止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真正做到本质安全。只有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全体员工尽责,习惯性违章才会有效遏制,企业“零违章”的目标才能实现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202_年10月30日15:52
习惯性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大敌,是电力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三大事故隐患之一,也是造成电力生产事故的重要原因。
一、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分析
1.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不知不觉的违章
个别员工对本岗位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自己的习惯、本能和热情。对用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知之甚少。因而违章出事的可能性就大。由于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通报以及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低下,在安全方面,有所为有所不为,弄不清楚,在检修作业或者运行操作时,不知不觉的违章了,造成事故发生。
2.安全思想不牢,麻痹大意的违章
工作中安全思想不牢,按常规思路思考问题,想当然,觉得应该没有危险,不会发生事故对作业中、操作中潜在的危险点、危险源根本不加分析,对可能导致的灾祸估计不足或根本觉察不到,因而在工作中麻痹大意,心不在焉,马马虎虎。
3.凭经验做事,自以为是的违章
个别工龄较长的员工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自以为是,总是按照不良的传统或习惯做事,甚至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蛮干、蠢干,对别人的劝告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4.不按程序作业、操作,求快图省的违章
为了赶时间,图省事,早下班,早休息,擅自改变或缩减作业程序,甚至不按作业程序或操作程序进行作业、操作,只求进度,不顾安全和质量,干起习惯性违章的傻事。但是,在这种情况往往出事较多,特别是加班时间或节假日。譬如:202_年7月4日16时,某电建公司在某工程工地,进行60t门型吊车的拆卸。由于拆卸工作晚上加班,加之天气炎热,拆卸门吊连接螺栓和销轴的作业人员,急于早点收工,违反作业指导书程序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缆风绳未拉好,两台吊车均未挂好起吊钢丝绳的情况下,就拆除了门吊连接螺栓和销轴。19时50分,门吊失稳、倒塌,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5.不按规程作业、操作,心存侥幸的违章
明知习惯性违章行为将会引起不良后果,自己也清楚本单位的同事曾经由于做同样的事情、同样的违章造成了伤亡事故,但又觉得过去工作中违章造成的事故是偶然的,自信这一次违章不一定会出事。电力系统历史上电气误操作事故,百分之百的是因为事故责任者,操作过程中心存侥幸心理,或者不开操作票,或者开了操作票不使用操作票,或者监护不严,漏项操作。有时认为,简单的几项操作,不使用操作票绝对不会出事。
6.工作中不求上进,贪图安逸的违章
个别员工在工作中不求上进,贪图安逸,缺乏学习积极性。上班时懒得学习,看不进书,见到规程就头疼,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下班后,一心扑在麻将桌上或网络游戏上,更不想摸书本。工作中即使发现电动工具及安全工器具有问题,有可能会引起不安全问题发生,也懒得动手修理或报告领导。这种人技术水平一般,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与其他人一起工作还可以,一旦自己独立工作,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二、习惯性违章的防范对策
1.大力宣贯安全文化,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每个电力企业对自己的安全文化理念,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贯,使企业的安全文化深入到每个员工的心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板报、横幅、标语等文化载体和辩论赛、演讲赛、抢答赛等竞赛活动进行安全文化宣传,组织员工进行企业安全文化的学习,树立“安全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企业员工中形成“安全光荣,违章可耻”的良好风尚,使“遵章守纪,珍惜生命”的安全思想印到每个员工的脑海中,使员工充分认识到生命的宝贵,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就是对亲人、对企业负责,一次事故不仅给本人和家庭带来突如其来的不幸,也给他人和家庭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更使企业蒙受无法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
2.切实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组织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_年新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结合每个岗位的实际,经常性地开展反事故演习、现场考问及规程考试,掌握、熟悉规章制度,不断改变员工的不良习惯,把执行规章制度变成全企业员工的自觉行为。加强“两票”制度管理,尽量减少管理上的缺陷,开展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操作,养成遵章作业的习惯,减少随意作业的机会和条件。
3.认真落实规章制度,严格考核违章行为。安全管理要做好“严、细、实”三字文章,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对反违章工作要态度严肃,纪律严明,考核严格。对习惯性违章者,要从严处理,不讲情面,不心慈手软,不搞下不为例。发现违章行为,任何人都应立即制止,进行批评教育。有关管理部门应按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违章者扣款、下岗等处理。通过安全教育和扣款处理,遏制违章现象,打击违章行为,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生产安全。使员工懂得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宝贵经验,违章不一定出事,但出事必定违章。对安全教育不起作用、多次违章并造成后果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通过严惩达到教育一人、启发多人的目的。
4.抓好班组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实现企业“零违章”目标,班组是基础,班长是关键。班长,是兵头将尾,是安全最直接的第一责任人,真正的把关人,班长对安全工作认真负责,扎扎实实,很多事故就可以避免。俗话说,班长一声吼,事故绕着走。班组也是执行制度的主体,大量的工作要靠班组去落实。班长的作用举足轻重,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关键在班长,如果能做到班组“零违章”,企业就会“零违章”。因此,要杜绝习惯性违章,必须从班组抓起,从班长抓起。
5.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共建安全“和谐企业”。习惯性违章,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企业在安全方面的不和谐因素。必须落实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共同抓好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消除不和谐因素,建立安全“和谐企业”。反习惯性违章工作,不单靠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监督部门来抓,还要依靠各级人员共同来抓。总之,安全事关大家,大家理应来抓。正确运用“法治”思想,以法治“安”,加强检修作业、运行操作的控制管理和安全监督,实施切实可行的控制违章、防止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真正做到本质安全。只有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全体员工尽责,习惯性违章才会有效遏制,企业“零违章”的目标才能实现
第五篇:生产现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作业现场的习惯性违章分析
各位施工单位的领导、在座的各位,下午好!今天,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一些习惯性违章。
安全稽查队成立几年以来,通过对各类作业现场安全督查发现,作业现场的一些违章现象,大部分都是习惯性违章。所为习惯,也就是在施工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果将这些不规范的行为经常性出现在施工中工作中,那么就有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的安全风险,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这样,将给社会和单位产生较大的不和谐因素,也给家庭造成极大的痛苦。因此;我们每个人不论是在工作或在生活中都要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今天,我想借此机会和在坐的各位施工单位共同探讨一下几种常见的习惯性违章,在日常工作中又如何杜决这些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它能给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带来怎样的安全风险?在坐的各位都心知肚明。习惯性违章是指长期逐渐养成的一种自然而然、经常发生的违反规程中的规定一种不良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且违章涉及面广,有管理者、指挥者、操作者;由于习惯性违章的存在,生产作业现场会经常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如何杜绝习惯性违章事故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针对作业现场的习惯性违章,以及如何杜绝习惯性违章,我个人想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第一、习惯性违章常见的几种心理情况 一是侥幸心理。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产生一些侥幸心理。一些人认为,现场施工,如果一切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太过于烦琐或死板,认为即使偶尔出现一些违章行为也不会造成多大的安全事故,就是因为这些人偶尔违章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了一些违章行为演变成了一种“工作经验”。这就给安全生产埋下习惯性违章的祸根。二是冒险心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现场施工条件较为复杂、恶劣的情况,如果严格按有关规程制度执行确实有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现场工作负责人就要更加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不能有一点侥幸心理,如果我们的现场作业负责人不针对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是认为凭自己的能力和多年的工作经验来错误的判断,去冒险工作,总有一天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三是从众心理。班组长、负责人或是工作班成员总是有这样一种想法,某某事情大家以前都是这样干的,也没出现过问题嘛,自己这样做也应该没有问题,于是大家就会对违章行为习以为常,这样就会对班组其他成员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看见别人违章没出事,自己也自然跟着别人学着做。四是取巧心理。一些作业人员贪图方便,因为在每次施工中,有可能反复的去做某一项工作,一旦工作时间长了,往往会出现不按规定去执行安规中的要求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或将几项操作内容自行合并一起操作,作业中也不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到达工作现场也不按规定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召开班前会,不做安全技术交底,在停电线路上工作时,不验电、不挂接地线就开始工作,这一系列的违章行为,将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第二、作业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十次事故九次是由于违章作业才会造成的,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因此;大家往往存有这种侥幸心理。为杜绝万一,根除事故苗头,排查事故隐患,根据以上“三违”人员常见的心态,我们应该做好以下措施:
1、加强安全业务培训,提高我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长期而反复发作的顽固性行为,隐藏着较大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要从根本上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首先应加强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定期的组织安全规程学习,以考试的形式检验学习效果。
2、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各种实践活动,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逐步做到由“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和“我懂安全”到“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
3、领导重视,(指外包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从制度和组织措施上来加以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要切实纠正习惯性违章,要从上到下,从领导到到生产一线的每一位员工,都要在思想上重视,不能开开会、发发言就了事,有些人参加会议时,根本就不知道今天的会议讲了哪些内容,领导提出了哪里要求,回去应该怎么去做。搞安全生产不能老是说空话,空话讲多了总有一天要出大事,在座的各级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发挥好表率和身教作用,使“三违”人员通过学习教育培训后,能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时,落实好安全责任制,细化安全规章制度,要切实把安全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做到安全生产细致又细,从制度上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
4、加强班组长的核心地位,落实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对于常见的一些违章行为,班组长一定要坚决制止。同时,要加强班组的安全管理,通过多种形式来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思,把预防工作做到每一个人身上,每一个作业环节上,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无小事,小隐终会变大疾”,只有将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把违章行为消灭在萌芽中,消灭在我们广大员工的行为中,才有可能确保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