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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座谈会上的讲话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0-326888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6 05:11:35 来源:网络

在《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个座谈会,有这样几个背景:从中央层面来说,今年召开了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就必须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党支部建设的重视,树立了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从省里层面来说,省委xx次全会提出了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强调,要在抓住关键抓牢重点上实现组织工作质量提升,全面实施支部建设工程。从市里层面来说,市委书记xx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在亲自开展调研。x月x日,xx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专题学习《条例》。可以说,中央、省委和市委,对《条例》的学习贯彻都高度重视。要运用多种有效形式,着力宣传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典型经验,及时反映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动态,在全市上下大力营造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全面落实《条例》精神的浓厚氛围,努力使《条例》精神的宣传成为全市广大党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人心、振奋精神的过程,转化为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的强大动力。

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有几点感受。发言的支部书记来自不同的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大家会前都有精心准备、认真思考,对如何做好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谈体会、谈认识,根据各自支部的实际和多年的工作实践,谈出了真实情况,提出了务实举措,我很受启发,为我们做好今后党支部工作提供了新鲜经验。借此机会,我谈几点认识,和大家交流探讨。

一、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出台后,我们要完成的第一个任务,就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深化认识,武装头脑,把思想统一到《条例》精神和要求上来。

第一,《条例》是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九大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其中对党支部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加强党支部建设意义十分重大。近日,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和实施该《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因此,我们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推动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巩固党的组织基石。

一是全面提升支部组织能力。

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必须坚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夯实组织基础。实现组织全覆盖,需要适应经济发展、体制环境、社会结构、人群分布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要求,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的建设,不断调整优化党组织

设置形式,在各类基层单位中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党支部,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快构建覆盖广泛、科学严密、运行有效的组织体系,确保凡是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企业、农村、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各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化党对各领域基层组织的领导,扩大党的影响力,形成新兴领域与传统领域党建工作齐头并进的局面,实现党的领导、党的工作、党的组织的作用在社会各领域的有效覆盖,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都高高飘扬。

二是抓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积极健康的组织生活是激发党员内生动力、保持党支部活力和生机的重要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持续烧旺党内政治生活“炉火”,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要根据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注重运用“互联网+”、“智慧党建”思维,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将组织生活转移到田间地头、项目一线、维稳现场,提高党员密切党群关系、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督促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报到,汇报思想动态,交流工作情况,让党支部的领导力覆盖到每一名党员,让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一种习惯。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督导力度和频度,不定期检查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见实效。”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研究审定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五个把”的要求: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把作风建设落细落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起来。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坚持“把党中央的要求作为我们的任务、把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作为我们的行动”,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学习贯彻,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一)《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要害在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鲜明提出廉洁自律规范,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强化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实现监督制约对象和范围的“全覆盖”“无例外”,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

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准则》和《条例》顺应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的新期盼,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纪律戒尺。《准则》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转化为制度,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条例》细化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执纪责任,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准则》和《条例》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提高了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体现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准则》和《条例》是维护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当前xq面对“三期叠加”的特殊形势,反恐ww、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党的建设等各项任务艰巨繁重。做好xq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尊崇党章,细化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群众、生活等“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只要一起抓、一体执行,自觉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每一名党员就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每一个党的组织就能始终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从而凝聚起推动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磅礴力量。

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一)修订《准则》和《条例》的原则。

《准则》和《条例》修订过程中,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问题、针对时弊”“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突出党纪特色”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要求具体化,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二是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结合,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严明党纪戒尺、开具“负面清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

(二)《准则》的主要内容。

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如何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更高要求。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原《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个部分。“总则”部分,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纪律处分种类及影响、党纪与国法如何衔接作出明确规定。“分则”部分把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附则”部分明确规定了制定补充规定等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修订后的《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使《条例》内容回归党的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一)组织好学习宣传。

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今明两年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广大党员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突出学习重点对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尊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对照学、深入学,系统学、反复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各类媒体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转发中央权威解读和宣传,及时推出一批学习体会,及时采集学习贯彻的动态情况与做法经验,提高全社会对《准则》和《条例》的知晓率,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二)树立纪律思维。

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将纪律要求贯穿于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坚持“纪严于法”理念,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握好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用党的纪律去处分、违反法律的行为用国家法律去处理,决不能退到法律的底线。坚持“管住大多数”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纪律执行,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党员,决不能只盯着少数腐败分子。坚持“标本兼治”理念,统筹做好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纪律审查、纪律监督等工作,以严明的纪律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用“不敢腐”倒逼“不能腐”,最终实现“不想腐”。

(三)创新执纪方式。

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化“治未病”,教育督促全体党员既勇于自我批评、加强自我监督,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远离纪律“底线”,防范于未然;强化“正歪树”,对自律不严的党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强化“治病树”,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强化“拔烂树”,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四)严格纪律审查。

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规则和权限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坚持冲着纪律去,既要“盯违法”,更要“盯违纪”,做到严字当头。认真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过程中的顶风违纪行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突出问题,震慑极少数、警醒大多数。调查报告、审理报告、案件通报的关注点,都要用纪律语言体现、描述违反党纪的问题,让纪律发力、让禁令生威。

(五)落实“两个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跟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和执行《准则》和《条例》,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严格责任追究,依据《条例》第114条和第125条之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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