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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师评定标准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0-930749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1 16:08: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政工师评定标准

政工师评定标准

人才中心〔202_〕50号

发布时间:202_-10-11 0:00: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国电力工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电力政工政工师评定的依据。

第二条 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政工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政工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和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评定标准一般适用于各单位、各部门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电力政工专业划分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检和监察工作、群众工作、保卫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等5个分支专业。

第三章 申报人员技术资历鉴定标准

第四条 基本资历

(一)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

(二)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证书(含其他专业助理资格,下同),并从事政工工作满四年。

(三)各类获奖证书。

(四)符合申报政工师要求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成绩)或证明。

第五条 主要贡献

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证书后,在直接参加完成的工作中做出如下贡献之一者:

(一)参与完成制定并已在处级及以上单位执行的制度、规定、办法。

(二)参与完成思想政治工作调研课题,并有现实指导意义。

(三)完成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调研报告及作品(文字不少于202_字,音像不少于20分钟,图象不少于3幅),有一篇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

(四)地(市)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单项先进获得者,或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

(五)组织或直接参与处级及以上单位、中型及以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工作经验在地(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交流、推广。

第六条 作品成果

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证书后,撰写如下专题报告或论著之一者:

(一)撰写过本人直接参与的调研报告,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二)独立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在地(市)级以上组织的专业会上交流,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有关的一篇及以上论文,或在地(市)级及以上单位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过一篇及以上本专业有关论文。

(三)作为参加者,出版过一本论著或译著。

(四)作为执笔者,参加过不少于一万字的教材的编写工作。

(五)参加制定或修改处级及以上单位有关制度、规范、规章、条例、实施细则等的编写工作。

第四章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标准

第七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八条 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各分支专业的人员,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证书后,应分别同时具备如下相应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参与组织过两次及以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检查、调研或参与组织过较大范围主题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独立完成有一定水平的调研报告或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编写工作;

2.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担任本专业一个方面工作负责人的能力,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

(二)纪检和监察工作

1.参与组织过两次及以上党纪、党风全过程检查,或党风党纪全过程教育活动,或案件的调查,或效能监察,并独立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或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

2.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担任本专业一个方面的工作负责人的能力,能独立负责一般案件的调查、处理一般信访件、组织单项效能监察、党内监督和党风党纪行风教育、检查。

(三)群众工作

1.参与组织过两次及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团代会的筹备工作,或工会、共青团工作检查、调研,或参与处理维护职工权益工作,或参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青年“号、手、队”活动,并独立完成有一定水平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或调研报告的编写工作;

2.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担任本专业一个方面工作负责人的能力。

(四)保卫工作

1.参与组织过两次及以上政治活动、电力设施、生产要害的保卫工作,或案件的侦查,并独立完成工作方案、实施后的总结及案件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

2.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担任本专业一个方面工作负责人的能力。

(五)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1.参与组织过两次及以上离退休干部主题教育,集体文体活动,党支部工作交流,并独立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编写工作;

2.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担任本专业一个方面工作负责人的能力。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大、中、小型等级,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发电厂

1.大型:300MW及以上机组(大型≥300MW)

2.中型:100~300MW机组(300MW>中型>100MW)

3.小型:100MW及以下机组(小型≤100MW)

(二)变压等级

1.大型:220kV以上(大型>220kV)

2.中型:220kV(中型=220kV)

3.小型:110kV及以下(小型≤110kV)

(三)企业规模

1.大型:省公司等同级及以上单位(大型≥省公司等同级单位)

2.中型:地区等同级单位(中型=地区等同级单位)

3.小型:县级等同级单位(小型=县级等同级单位)

第十条 本评定标准中获奖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

第十一条 本评定标准由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篇:高级政工师评定标准

高级政工师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国电力工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电力政工高级政工师评定的依据。

第二条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高级政工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高级政工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和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评定标准一般适用于各单位、各部门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电力政工专业划分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检和监察工作、群众工作、保卫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等5个分支专业。

第三章申报人员技术资历鉴定标准

第四条基本资历

(一)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人所取得的政工师(含其他专业技术中级,下同)资格证书。

(三)各类获奖证书。

(四)符合申报高级政工师要求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成绩)或证明。

第五条主要贡献

取得政工师资格证书后,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出如下贡献之一:

(一)完成制定并在网(省)公司级推广的制度、规定、办法,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

(二)完成网(省)公司级思想政治工作重大调研课题,并有现实指导意义。

(三)完成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调研报告及作品(文字不少于3000字,音像不少于30分钟,图象不少于5幅),有一篇(件)获得省级奖,或两篇(件)获得地(市)级奖。

(四)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单项先进获得者。

(五)具有组织领导大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总结、运用新形式下思想政治工作新方法,并取得较好的实绩和经验,在其上级单位组织交流、推广。

第六条作品成果

取得政工师资格证书后,撰写下列专题报告或论著之一:

(一)独立撰写过两篇及以上论文或调研报告,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二)在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专业会议交流,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调研报告。

(三)主编(或副主编)出版过一本专著或译著。

(四)编写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其中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三万字。

(五)主持网(省)公司级委托制定或修改有关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制度、规章的编写工作,并已正式批准执行。

第四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标准

第七条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八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各分支专业的人员,取得政工师资格证书后,应分别同时具备如下相应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熟练掌握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并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实际加以运用,在工

作中能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具有解决影响安全稳定和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

2.担任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主持两项及以上重要课题的调研、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检查的全过程,或制定大中型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纪检和监察工作

1.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熟悉党风党纪条规和纪检、监察工作政策,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能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实施,具有查处复杂案件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两次及以上的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或主持信访和案件调查、审理工作,或组织效能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取得显著效果,或重大案件的审理查处,或主持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制度、规章、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等工作的全过程。

(三)群众工作

1.熟练掌握群众工作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熟悉群众工作的政策、法律、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加以运用,具有调解职工劳动方面纠纷的能力,具有既维护职工权益又调动职工群众、团员青年积极性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两次及以上工会、共青团青年工作检查、调研或组织开展劳动竞赛,青年“号、手、队”、“创先、争优”活动的全过程,并有主持制定工会、共青团青年工作计划、制度、规章、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的能力。

(四)保卫工作

1.熟练掌握保卫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政策和保卫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实施,具有独立组织处理影响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两次及以上重大政治活动,生产要害、电力设施的保卫工作,或案件的侦破的全过程,并有编制内保方案、组织实施、检查落实、遇到问题及时处理的能力。

(五)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1.熟练掌握离、退休干部管理专业知识,熟悉有关政策、规定,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完成离、退休干部学习提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

2.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两次及以上主题教育、疗养及集体文体活动,组织党支部工作交流,并能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使老同志身心健康,安度晚年。

第五章评审委员会评审标准

第九条取得政工师资格证书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一)熟练掌握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理论知识和本专业知识(具体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同政工师评审条件),并对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练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党的方针、政策、条例、办法、规章、制度,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够解决较复杂的思想政治工作问题;

(四)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协调与管理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继承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七)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实施、检查、考核、总结、评价等工作;

(八)熟悉本单位的生产、建设、经营状况和企业发展战略;

(九)比较熟悉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十)能够组织、指导中级政工专业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评定标准中的第三章和第四章相应标准必需同时达到,方具备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资格。

第十一条本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大、中、小型等级,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发电厂

1.大型:300MW及以上机组(大型≥300MW)

2.中型:100~300MW机组(300MW>中型>100MW)

3.小型:100MW及以下机组(小型≤100MW)

(二)变压等级

1.大型:220kV以上(大型>220kV)

2.中型:220kV(中型=220kV)

3.小型:110kV及以下(小型≤110kV)

(三)企业规模

1.大型:省公司等同级及以上单位(大型≥省公司等同级单位)

2.中型:地区等同级单位(中型=地区等同级单位)

3.小型:县级等同级单位(小型=县级等同级单位)第十二条本评定标准中获奖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

第十三条本评定标准由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篇:中级政工师评定总评

中级政工师评定总评

我叫XXX,男,汉族,XX岁。在连XXXXXXXXXX工作,现任XXXXX,现职称为XXXXXXX,在XXXXXXX负责XXXXX、文秘综合、后勤等工作。20XX年考核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结合本人实际申报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现就本人十多年的政工专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学习工作简历

二、政治思想表现

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在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关怀和帮助下,从一名普通职工成长为一名部门经理。一直以来,经常利用工作空闲和业务时间,坚持学习哲学,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学习各种金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学习,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上,较为深刻地理解并掌握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制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使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工作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观

点,严守党的纪律,不讲对党不利的话,不干有损政府形象的事,使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主要工作表现及实绩

(一)勤勉的精神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每一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保障。一直以来,我在行动上自觉实践XXXXXXX服务的宗旨,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细致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严格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业务资金接送过程中,严格按规操作;平时生活中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不贪污挪用、不谋私利,不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乱纪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

(二)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为人正直。通过联社组织的学习,使我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了新的认识,进一步领会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对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奔小康的远景目标充满期望,学习也使我认识到:工作岗位没有高低之分,一定要好好工作,不工作就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为了提高自身的科学理论水平,我通过成人高考参加了XXXXX学校的大科函授教育;平时也自学电脑知识,利用网络了解国际形势和国内外大事,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电脑使我的生活过得充实起来。在工作中,我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忠于职守,任劳任怨,领导和同事们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

鼓励。

(三)以身作则,用自身的实践行动去带动人。俗话说,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做出个样子看,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这样你才有威信,才有说服力,这比空洞的说教效果明显得多。单位的文件一直都是以纸质文件保存,这对文件的查阅极不方便,于是我对这几年的数千个文件进行了整理、编辑等十几道程序,将文件保存为GD格式的文件刻录在光盘中永久保存,这大大提高了文件保存的时间和查阅的工作效率;单位大楼的停车场一直没有规定停车位,车辆乱停乱放,这不但影响了单位的形象,更加埋下了安全隐患,06年5月份,我自己在市场上购买了油漆,按相关要求在停车场上画好停车方格,并规定车辆的停放位置,这样只用了几十元钱就使大楼的秩序井然有条;在业务款的接送过程中,自己能够主动帮助业务员将业务款按相关要求整理好;多年来,不管干什么工作,我都从自身做起,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职工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由于自身过得硬,所以保持了较高的威信,说出话来有人听,思想工作做起来也就容易得多。

(四)以人为本,用一腔热情去感动人。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是不可能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只有带点感情去做思想工作,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XXXXXXX的身体一直不好,为了减轻他的工作量和时间,我主动提出每星期的XXXXXXX任务由我来负责,这样星期他就可以休息了。多年来,我把关心职工的冷暖放在第一位,深入职工中间,了解他们的生

活困难,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把职工的意愿及时反映给联社领导。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金融理论知识,邓小平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国家法律、法规、金融业务知识以及相关政策的学习,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同时继续做好职工的理论教育工作,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两个《条例》以及党中央做出的其他重大政策法规,使广大职工的精神面貌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并用于指导实践,以更好的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二)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并熟悉掌握各种业务技能特别是计算机操作、财会业务等技能才能更好的实践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我将通过多看、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

(三)“学精于勤而荒于嬉”,实践是不断取得进步的基础。我要通过实践不断的锻炼自己的胆识和魄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五、申报专业职务档次

根据本人的学识水平,专业、工龄、工作能力,现申报政工师中级职称。

第四篇:助理政工师标准

助理政工师申报条件

l、比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运用和贯彻。

2、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及中国国情等知识;提交一篇思想政治工作的代表作。

3、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4、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七年以上或担任政工员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

申报: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拟申报、晋升某一档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择优推荐。

2、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经所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写出详细考核材料(含实际工作能力鉴定)。

3、提供申报档次专业职务任职条件所必须的有关材料,交各级职改部门审核后,送相应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委会,按规定程序评审任职资格。

第五篇: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

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

为适应新世纪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充分调动广大政工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政工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宣部等5部委•关于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若干规定‣和•河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转入经常化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在总结几年来我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岗位设臵

正高级政工师是在高级政工师的基础上设臵的思想政治工作最高专业职务(正高级),主要设臵在大中型企业和处级以上事业单位。小型企业和处级以下事业单位中的个别人才密集单位,需报省政工职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申报参评。其岗位设臵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政工人员总数的10%。专业性较强,且设有本专业专业职务的部门,如党史研究、档案管理等,一般不设正高级政工师岗位。

参评范围

一、党的组织健全的企业,以及不属于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下列人员可申报参评:

1、专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武装保卫、老干部、信访、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人事等部门中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能申报参评:

1、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参评。

2、离开政工岗位两年以上,重新回到政工岗位不足1年的,不能申报参评。

3、三年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不能申报参评。

三、隶属关系归行业领导(条条领导)的单位,如邮电、金融等,若无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不能参加我省的评定。

四、获得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职务后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在政工岗位的履职年限须在2年以上方可申报参评。

基本条件

一、努力学习并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体系和科学内涵,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现实工作中的问题,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思想政治工作。

二、在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聘期内,各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五年以上。

工作能力条件

一、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经验,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等能力。

二、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入研究人们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客观规律。能够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回答社会深层问题,破解工作难题。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

工作成绩条件

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后,工作成绩突出。曾获我省或部级以上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省级以上同类称号起了主要作用。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经验在我省和部级以上党政机关被推广;所培养、树立的先进典型在全省、全行业产生过重要影响。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后,主持、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被采用、引用;或由个人编著、与人合著而本人为第一作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字数不少于十万字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专著一部;或在省级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章5篇以上(其中三篇在核心期刊发表,三篇为独著,总字数不少于一万字)。

业务、外语条件

一、熟练掌握政工业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政工业务考试,成绩合格。

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1978年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政工专业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三、下列人员可免试:

1、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出国留学生,出国一年以上的进修生,出国预备人员经国家教委举办的EPT考试通过者(60分

以上),“托福”考试合格者(450分以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译著、译文累计3万字以上者。

2、现在深山、坝上地区工作和县以下(不含县)基层工作8年以上者。

3、大专以上外语专业毕业者。

4、截止申报5月底,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者。

评审委员会

一、正高级政工师评审委员会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评委会成员要在有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等单位的人员中选聘。评委会成员应是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或熟悉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二、评委会由11至13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

三、评委会每年选聘一次,任期一年。

评审程序

一、单位推荐。

二、中级政工职评办复审后,向省评委会推荐。

三、省评委会进行评审,并组织答辩。

聘任及待遇

正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被批准获得正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的,由其所在单位按岗聘任,聘任比例一般掌握省属单位不超过本单位政工人员总数的10%,市属单位不超过本单位政工人员总数的5%,其待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通知‣(中办发„1990‟8号)文件中“与担任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其它待遇”的规定和•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政工专业人员聘任政工专业职务及兑现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发„1997‟356号)精神,享受与其它专业技术正高级专业职务人员的同等待遇。

管理办法

对正高级政工师的管理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正高级政工师必须每年按时参加由省政工专业职务人员评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有关培训和调研活动,并形成有深度的调研成果;正高级政工师在任职期间,因本人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或在工作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经省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取消其任职资格。

本办法由省政工职评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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