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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及工作时间证明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20-67589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5 03:38: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龄及工作时间证明

工龄及工作时间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自___年___月于__________单位________部门工作,截至2014年9月入学时,该同志工龄为_______年,满足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中对工作年限的要求。该同志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____时至____时,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与入学后的上课时间不冲突,不会影响正常教学工作进展。

我单位知晓并同意_____同志报考,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公章)

2014年3月

第二篇: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问题(模版)

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问题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模块。薪酬福利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认定,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国劳动人事大辞典》解释: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参加根据地、解放区党政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而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其核心要素包括劳动的提供和工资收入的获得。工龄是国家确定职工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的主要依据,是衡量职工工作年限长短的标志,是职工退职、退休、享受保险待遇和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的基本条件。同时职务或岗位的晋升也与往往与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有关。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单位用人制度和个人择业模式的转变,在对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认定方面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中有编制和非编制之分,编制职工的人事关系基本上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而非编制职工基本上是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用人单位对非编制职工只是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协议,完善社会保险,而其人事关系由单位或个人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因此存在人、档管理分离的现象,档案不能反映其实际的工作经历。尽管根据国办发〔2009〕3号文,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期间计算工作年限,但一旦被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均存在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问题。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工作人员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实行 “双轨制”,国家正在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但改革的过程比较漫长。

第三篇:工作时间证明

附件1

工作时间证明(模版)

上海***********有限公司:

兹证明,身份证号:。其连续工作时间是否满12个月: □是□否 ;如否,连续工作时间为个月。

其累计工作时间为年个月(按月累加,不足月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期: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年休假安排确认表

注:本表由主管与员工沟通后填写,在“□”上打“√”或“×”,并填写休假安排。

第四篇:工作时间证明

工作时间证明

旺铺生活超市: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自2011年 3月至2013年 5月在我单位从事工作。其累计工作时间为2年2个月(按月累加,不足月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期:2013年5月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第五篇:工龄证明

工龄证明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在本单位从事工作,累计以往从事该职业工种的工龄合计已满年。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期:

工龄及工作时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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