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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申报
编辑:深巷幽兰 识别码:20-110842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8 12:40: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绿色食品申报

绿色食品认证

一、绿色食品的概念及分类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其特点有三个:第一,绿色食品是产生于良好的生态环境;第二,绿色食品实行的是“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监控;第三,绿色食品标志受到法律的保护。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的产品质量证明商标。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标志为正圆形,意为保护。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洁、良好生态环境中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的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绿色食品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料,不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④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包装贮运标准。

目前,绿色食品的分类可以分成农业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渔业产品、加工食品、饲料和饲料七大类,产品可以分成53类。

表9-2绿色食品的分类及其产品分类编号

大类名称 产品分类号 产品名称 大类名称 产品分类号 产品名称 农业产品 01 粮食作物 加工食品 27 糕点 02 油料作物 28 饼干 03 糖料作物 29 方便主食品 04 蔬菜 30 乳制品

05 食用菌及山菜 31 消毒液体奶

06 杂类农产品 32 酸奶 林产品 07 果类 33 乳饮料 08 林产饮料品 34 代乳品 09 林产调味品 35 罐头

畜产品 10 人工锔养动物 36 调味品 11 肉类 37 加工盐 12 人工饲养动物下水及 副产品 38 其他加工食品

渔业产品 13 海水.淡水养殖.动.植物苗(种)类 饮料 39 酒类 14 海水动物产品 40 非酒精饮料 15 海水植物产品 41 冷冻饮品 16 淡水动物产品 42 茶叶 17 水生动物冷冻品 43 咖啡 加工食品 18 粮食加工品 44 可可 19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 45 其他饮料 饲料 46 配合饲料 20 肉加工品 47 混合饲料 21 蛋制品 48 浓缩饲料 22 水产加工品 49 蛋白质饲料 23 糖 50 矿物质饲料 24 加工糖 51 含钙磷饲料 25 糖果 52 预混合饲料 26 蜜饯果脯 53 其他饮料

二、申报绿色食品企业的条件及程序

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 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标志申请人条件具体 做了如下规定:

1.申请人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2.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

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4.申报加工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须一年以上。

“国家对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以“食”字或“健”字登记的保健食品,均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经国家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如紫苏、菊花、白果、陈皮、红花等,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药品、香烟不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按照绿色食品标准,暂不受理厥菜、方便面、火腿肠、叶菜类酱菜的申报。为了推动绿色食品事业的发展,1992年11月,经国家人事部批准成立中国绿色食品的发展中心,为绿色食品的具体管理部门。并先后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开展绿色食品的质量检验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审核工作。在受理的几千个产品品种中,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定,到202_年底,全国有5大类1000多个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使绿色食品开发数量迅速增加。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申请在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是:

第一、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第二、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第三、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第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对卫生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合格,将书面通知省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并委托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省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委托接到中心的委托抽样单后,将委派2名或2名以上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售货员赴申报企业进行抽样,并将抽样品送绿色食品定点食品监测中心。依据技术监测报告,得出终审结果。终审合格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书面通知申报企业前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办理领证手续,并交纳标志服务费,原则上每个产品1万元(系列产品优惠)。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将企业种植、养殖、加工等规程执行情况向中心汇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每年年初下达抽检任务,指定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对企业使用标志的产品及其原料产地生态环境质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标志使用权,并公告于众。所有消费者对绿色食品都有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了解市场中绿色食品的真假,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可直接向中心举报。

有机食品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①原料必须来自于已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

②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加工、包装、贮运、运输标准; ③生产者在有机食品生产和流畅过程中,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标准。

④必须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定。

第二篇:如何申报绿色食品

如何申报绿色食品? http://www.cnmf.net 日期: 202_-03-06 阅读: 929 双击鼠标滚屏

一、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所在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2、各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依据企业的申请,委派至少两名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合格,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企业和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合格者,由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

6、终审合格的申请企业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8、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二、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所需上报的材料

申报绿色食品标志应包括以下材料:

1、企业的申请报告(样本)

2、《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样本)

3、《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样本)

4、《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及《农业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报告》

5、省委托管理机构考察报告及《企业情况调查表》(样本)

6、产品的执行标准

7、产品及产品原料种植(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9、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10、加工产品的现用包装式样及产品标签

11、原料购销合同(原件、附购销发票复印件)

12、其它

三、具备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随着绿色食品事业的发展,申请人的范围有所扩展,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标志申请人条件做如下规定:

1、申请人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2、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

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4、申报加工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须一年以上;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1)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各级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有经济和其它利益关系的;

(2)能够引致消费者对产品(原料)的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企业,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3)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

(4)政府和行政机构。

四、哪些产品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如第29类的肉、家禽、水产品、奶及奶制品、食用油脂等;第30类的食盐、酱油、醋、米、面粉及其它谷物类制品、豆制品、调味用香料等;第31类的新鲜蔬菜、水果、干果、种子、活生物等;第32类的啤酒、矿泉水、水果饮料及果汁、固体饮料等;第33类的含酒精饮料。

新近开发的一些新产品,只要经卫生部以“食”字或“健”字登记的,均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经卫生部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如紫苏、菊花、白果、陈皮、红花等,也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药品、香烟不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按照绿色食品标准,暂不受理蕨菜、方便面、火腿肠、叶菜类酱菜的申报。

五、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是申报材料中的两个核心文件,其具体内容见“绿色食品标志申报文档”。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的填写

“申请单位全称”要与申报单位公章上的全称一致。

“产品名称”一栏,必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商品名,系列产品不可作为一个产品申报,如不能以“茶叶”、“水果”等集合名称申报。产品名称须采用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名称必须反映食品本身固有的特性、性质、特征。一栏内不可多个产品混填,如一栏内不允许填写“小麦、大米”。

“产品特点简介”主要填写产品的营养特征、无污染特征及区别同类普通产品的不同点。

“原料生产环境简介”主要填写初级产品或加工产品原料生长环境土壤、大气及水等环境因子的污染情况及气候特征,产地历史上使用垃圾及农药、肥料的情况,产地周围工业污染情况及产地的生物多样性等。

2、《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的填写

(1)“表一生产企业概况”的填写

“原料供应单位情况”项主要填写申报企业与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与原料生产基地或供应单位间的关系。常见的形式有:申报企业本身就是生产单位,如农场、果园等,属于此种情况的在“原料供应形式”一栏中填写“自给”;申报企业属技术推广或经营单位,但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如某某乡技术推广站、某某县果品公司,属此种情况的在“原料供应形式”一栏填写“协议供应形式”,并附报协议复印件;申报企业购买绿色食品原料,属此种情况的在“原料供应形式”一栏填写“合同供应形式”,并附报合同原件,发票复印件。

(2)对填写“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的几点要求

a、必须由种植单位或当地技术推广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填写、签字,并加盖种植单位或技术推广单位公章。

b、“主要病虫害”一栏填写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当年发生的病、虫、草害。c、“农药、肥料使用情况”栏填写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生产中当年农村、肥料的使用情况。

d、每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如有笔误,实行杠改,并加盖红章),否则,一律视为不合格材料。如生产中不使用农药、肥料,在“农药、肥料使用情况”栏应填写未使用的理由,如使用的农药系非常规农药,需附报产品标签说明。e、对大田作物,农药“每次用量”单位用g(mg)/亩或者说(m1)/亩,不得用稀释倍数;对果树、茶叶类,可以用稀释倍数表示,如4000倍。

f、一张表只允许填写一种产品或产品原料的农药、肥料使用情况,不得多个产品或产品原料混填。

(3)对填写“表三畜(禽、水)产品饲养(养殖)情况表”的要求

a、必须由饲养(养殖)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填写、签字,并加盖饲养(养殖)单位公章。

b、“饲养(养殖)规模”要求写多少只、尾、条等个体单位。

c、“饲养构成情况”栏“饲养成分”要求饲料的全部成分具体列出,不得用“其它”等含糊字样。如生长期各阶段的饲料成分有所区别的,应分别填写。“比例”应填写百分数,不得填写具体的量化数。“来源”应详细填写,不可填写“来自基地”或“来自外地”或“外购”等不明确的术语。

d、每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如有笔误,实行杠改,并加盖红章),否则,一律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使用药剂,应说明理由,如使用非常规药剂,需附报产品标签说明书。

e、“药剂使用情况”、“用量”填写平均每只(条、尾)所使用的药剂量(支、ml)。如饲养(养殖)中不使用药剂,应说明理由,如使用非常规药剂,需附报产品标签说明书。

f、一张表只允许填写一种产品或产品原料的农药、肥料使用情况,不得多个产品原料混填。

(4)“表四加工产品生产情况”填写

a、表四必须由加工企业具体技术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加工企业单位公章。b、“产品名称”应与申请书上一致,采用产品的商品名。

c、企业执行标准包括国际、行标、地方标准、企标。如执行行标、地方标准、企标,需附报标准复印件。

d、“原料基本情况”栏“名称”项应将产品原料填写全部,如“苹果汁饮料”应填写苹果汁、白砂糖、水等成份。按用量大小,由大到小填写。“比例”填百分数。“年用量”注意是填写全年的用量。“来源”不可填写“外购”等不具体类的术语。e、“添加剂使用情况”栏“名称”项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添加剂名称,不可缩写(如CMC)、填写“俗称”等,也不可填写“甜味剂”、“色素”、“增稠剂”、“香精”等集合名称。“用途”必须填写,如漂白、防腐、乳化、增稠等。“用量”必须用千分数(或g/kg),不可用全年的量,如“公斤”、“吨”之类的术语。非常规所用的添加剂,需附报产品标签说明书复印件或原件。

f、“加工工艺基本情况”栏将加工中的重点工序用简要文字表述出来。g、“主要设备名称、型号及制造单位”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生产能力及设备质量。每台设备上都有铭牌,按铭牌上标注的内容填写内容即可。

六、如何编制绿色食品种植规程和绿色食品产品的加工规程

1、种植规程的编写

种植规程是绿色食品申报审查的核心部分,规程中反映了作物种植过程中农药、肥料的使用情况,我们往往结合“表二农药及肥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审查。

现对编制绿色食品种植规程提几点要求:

a、应根据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的特点,因地制宜编制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的种植规程。

b、规程的编制应体现绿色食品的特点。病虫草害的防治应以生物、物理、机械防治为主;施肥应以有机肥为基础,以维持或增加土壤肥力为核心。

c、规程编制的内容应包括:立地条件(环境质量、肥力水平等)、品种与茬口、育苗与移栽、种植密度、田间管理(包括肥、水等)、病虫草鼠害的防治、收获等。d、对病虫草鼠害的防治,应根据近三年的植保概况制定较全面的防治措施,表二的内容在规程中应全部体现。

e、规程中农药的使用应包括农药名称、剂型、规格、使用目的、使用方法、全年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等内容。

f、正式打印文本,并加盖种植单位或技术推广单位公章。

2、加工规程的编写

绿色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工艺流程

(2)对原、辅料的要求

原、辅料来源;原、辅料进厂验收(感光指标、理化指标);进厂后的储存;预处理等。

(3)生产工艺

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将加工的每一环节用简要的文字表述出来。其中有关温度、浓度、杀菌的方法、添加剂的使用等,应详细说明。

(4)主要设备及清洗

(5)成品检验制度

(6)储藏(储藏的方法、地点等)

七、申报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及现状评价

环境质量是影响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最基础的因素之一。而判断环境质量的好坏,必须取得代表环境质量的各种数据,即各种污染因素在一定范围内的时、空分布。环境监测是用科学方法监视和检测代表环境质量及发展变化趋势的各种数据的全过程。因此,环境监测及现状评价报告是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1、申报产品、产地环境监测

产地是指申报产品或产品主要原料的生长地。申报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主要监测申报产品或产品主要原料产地土壤、大气和水三个环境因子。监测工作由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指定的环境监测机构(必须是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备案的)承担。监测费用由环境监测单位收取。

2、有关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的几个规定:

(1)监测时间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时间要求安排在生物生长期。

(2)布点数

布点数原则上按《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纲要》的有关规定执行,强调现场调查研究(必须出具环境监测单位的调查研究报告),坚持优化布点。

(3)特殊产品监测

依据产品工艺特点,某些环境因子(土壤、大气、水)可以不进行监测(须事先报中心批准)。根据几年来的监测实践经验及产品的特点,对以下几种产品的环境监测做如下规定:矿泉水环境监测只要求对水源进行水质监测,土壤、大气不必监测。深海产品只要求对加工水进行监测。野生产品的环境监测可以适当少布点。深山野生产品及深山蜂产品,水质及大气不要求监测。蘑菇等特殊产品监测要依据具体原料来源情况,经监测单位与中心商量后再确定。

(4)续报产品环境监测

在第一个使用期有效期前提出续报的产品,如申报规模没变,可以不做环境监测。该产品在第二个使用周期满前仍继续申报时,须做环境监测,但经监测单位和省绿办考察后,如果没有新的污染源,可以适当少布点。自第三个使用周期起,环境监测的有效期为六年。

(5)仲裁

如果企业在申报时,认为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结果有疑问,经企业与监测单位协商后,可以请求申请仲裁。

(6)任务书

各绿办要对所辖范围内申报产品的环境监测实行统一编号,对监测单位下发委托任务书。监测单位只有接到当地省绿办的委托书后,才能进行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报告中要求附报绿办委托任务书的复印件。

(7)出具报告时间

监测单位自接到省绿办的委托任务书后,须于45天内出具环境监测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报告。

八、抽样产品检测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合格,将书面通知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接到中心的抽样单后,将委派2名或2名以上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赴申报企业进行抽样。抽样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当事人共同执行。抽取样品4公斤,并于样品包装物上贴好封条,并由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加盖公章。抽样后,申报企业带上检测费、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绿色食品抽样单、抽检样品送至绿色食品定点食品监测中心。绿色食品定点监测中心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检测申报产品。监测中心应于收到样品三周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将结果直接寄至中心标志管理处,不得直接交予企业。对于违反程序,无抽样单的产品,监测中心应不予检测,否则,检测结果一律视为无效。

九、编号颁发证书

终审合格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书面通知企业前往中心办理领证手续。三个月内未前往中心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时,需同时办理如下手续:

1、交纳标志服务费,原则上每个产品1万元(系列产品优惠);

2、送审产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设计样图;

3、如不是法人代表人来办理,需出示法人代表的委托书;

4、订制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

5、与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合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对履行了上述手续的产品实行统一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使用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绿色食品使用证书样式见绿色食品标志申报文档)

第三篇: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发表时间: 202_-07-26 文章来源: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所在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2、各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依据企业的申请,委派至少两名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合格,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企业和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合格者,由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

6、终审合格的申请企业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8、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第四篇:绿色食品申报程序

绿色食品申报程序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于自愿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并连同有关资料(见附件1)一并报省(区、市)绿办。

3、由省(区、市)绿办派检查员赴申报企业及其原料产地进行实地调查,考察后写出正式报告。

4、由省(区、市)绿办委托有关环境评价单位(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赴申报企业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

5、以上材料由省(区、市)绿办初审后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材料后,下达一审结果。一审结果有三种情况:若申报材料不合要求,则下达一审意见,企业收到一审意见后应在两个月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如实的答复;若材料中有违反原则性的问题,则不予通过,且当年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报;若材料合格,即下抽样单,绿办据此抽样单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抽样后封好样送到指定的食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7、食品质检部门将检测报告直接寄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心对此报告进行终审,合格即通知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

8、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心、绿办或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及年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办理重新申请手续。

第五篇:肉鸽绿色食品申报资料

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6383150;***

材料目录

1、“苏威”牌乳鸽、鸽蛋绿色食品的申报报告

2、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声明

3、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简介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6、职工健康证(8个员工的样本复印件)

7、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8、产品标准:

(1)、绿色食品

禽肉(NY/T753-202_)(2)、绿色食品

蛋与蛋制品(NY/T754-202_)

9、绿色食品肉鸽、蛋鸽养殖相关标准(1)、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2)、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及附录A(3)、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及附录B、C

10、绿色食品肉鸽养殖规程

11、绿色食品肉鸽养殖卫生防疫规程

12、绿色食品蛋鸡养殖规程

13、绿色食品蛋鸽养殖卫生防疫规程

14、绿色食品肉鸽、蛋鸽饲料配方与来源

15、绿色食品肉鸽、蛋鸽养殖委托管理协议

16、绿色食品肉鸽、蛋鸽养殖生产记录表 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6383150;***

17、绿色食品肉鸽养殖管理制度

18、绿色食品蛋鸽养殖管理制度

19、绿色食品肉鸽、蛋鸽饲料主要原料购买证明 20、饲料加工规程

21、绿色食品饲料发放和领用管理办法

22、质量管理手册

23、公司和饲养基地地理位置和平面图及有关照片

24、江阴市农林局《江阴市农业环境保护规定》

25、企业及产品的获奖证明

26、兽药的标签、产品的照片

27、绿色食品知识培训登记表

28江苏省绿色食品申报现场考察听证会签到薄

29、有关照片

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6383150;*** 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东南部,毗邻祝塘镇与周庄镇行政边界,与集镇距离2500米以上,1999年江阴市、祝塘镇二级政府利用此处地势空旷,没有工业企业污染,离开公路主干道远的特点,建立了总面积1200亩的江阴市农业科技示范园,聘请南京农业大学专家对农业科技园进行了规划,合理引进农业企业,严格按规划布局,形成具有农业科技示范效应、较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创建于202_年8月(原名江阴市祝塘威特凯鸽场), 位于江阴市农业科技示范园中部,附近的大宅里村是我国明代著名地理学家、旅游家徐霞客的祖居,施耐庵曾在此的徐家教过私塾,写《水浒传》,该村600多年的银杏树保护良好。鸽场东、西、北三方为江阴市华银园林绿化公司的300余亩林地,南面为蔬菜地。鸽场经过畜牧专家论证,选址适当,布局合理,严格按防疫标准设计,同时和周围的花木场、蔬菜基地合作,达到双方互利互惠,生态平衡,努力实现肉鸽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现占地面积300多亩,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固定资产2500万元,各种优质种鸽和生产鸽12万对;拥有管理及技术人员20多人,其中研究生3人,本科及大专学历12人。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鸽业企业之一和大型肉鸽育种基地,中国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合作的种鸽研发基地,江苏省级种鸽场,江苏省肉鸽种质资源基因库,批文为:苏农复〔202_〕7号,(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苏S001201,市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苏B011205)。是国家级肉鸽生产标准化示范区核心示范单位、江苏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6383150;*** 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江苏省肉鸽业协会和上海市肉鸽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企业通过ISO和GAP认证;是第一批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先后获无锡市名牌产品、江苏省名牌农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江苏省著名商标等称号。

公司整体规划按现代化鸽场要求设计,设有肉鸽养殖区、蛋鸽养殖区、饲料加工区、蛋库、行政办公及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均有绿化隔离,形成良好的自然隔离条件和生态布局。

公司从创建开始就坚持科学管理,提高生产技术,狠抓产品质量。根据肉鸽生产的特点,和消费者对肉鸽质量的要求,我们积极进行产品质量建设。肉鸽生产是一项新兴的特禽养殖项目,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刚起步,没有现成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我们参考了肉鸡的兽药使用准则、兽医防疫准则、饲料使用准则及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在专家的指导下,制定了企业标准《无公害乳鸽生产技术规程》。在质量控制体系、饲养场防疫、饲养场卫生、兽药的使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销售、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质量安全关键点的控制,生产出优质安全鸽产品。注册的“苏威牌”(原“九鸡牌”)202_年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为提高肉鸽的生产效益,2002年底,公司和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牧院等科技单位合作成立了江阴市威特凯肉鸽研究所,进行技术研究,提高肉鸽的产量和品质。江苏牧院还在公司建立了教研实习基地。为确保乳鸽个大肉嫩,进行了高产高效技术研究。202_年引进了法国克里莫公司的欧洲肉鸽原种、祖代鸽500对,用于改良鸽场品种,生产体型大,屠宰率高的优质商品鸽。同时采用分系配套的先进技术进行生产,乳鸽规格明显大于目前市场上杂交王鸽,受到客户的欢迎。

公司目前拥有欧洲肉鸽(曾祖代、祖代、父母代)、白王鸽、银王鸽、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6383150;*** 泰深鸽、丹麦王鸽系列、深王鸽、白卡奴鸽、以及苏威白鸽、苏威红鸽、苏威墨鸽、苏威雨点鸽等十七个肉鸽品种(系)。

公司的鸽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有育种研究1室、2室和3室,饲料与营养研究室,鸽病综合防控研究室,肉鸽蛋鸽生产研究室,设备设施和生产工艺流程创新研究室,兽医实验室,营养实验室和种鸽实验室,通过与中国农科院家禽研究所、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等科研校所合作,积极加大科技攻关和自主创新力度,完成了一大批技术攻关课题,十一五期间先后承担国家、省、市级各类农业项目12项,其中研究成果“肉鸽高产、高效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获无锡市农业科技进步二等奖、江阴市科技进步二等奖,“蛋鸽高产技术的研究”获无锡市农业科技进步一等奖。在科研、技术推广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参与编写、出版了肉鸽技术专著一部,发表论文11篇,起草并通过审定市级地方标准二个、省级地方标准三个,申请专利共21个,其中申请发明专利9个,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0个。肉鸽新型节粮自动落料食槽、鸽痘拌料接种技术专利已进行面上推广应用,获得了一致好评。

由于公司严格管理,勇于创新,生产技术水平、企业综合效益在同行业领先,企业迅速发展壮大,2001年以来,在养鸽业处于低潮时期,但我场还是稳步发展。2001年初我场不足1万对生产鸽,2003年初迅速发展到2万对。到今年发展到十二万对。公司以质量和技术为立场之本,,生产量和质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乳鸽个大肉嫩,,鸽蛋新鲜量大,销往各大星级酒楼、饭店,畅销无锡、上海、杭州、苏州、常州各大城市。

为进一步发挥我公司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环境优势和区位优势,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我们将以申报和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为契机,在各级绿色食品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大资金投入,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不断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6383150;*** 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规范绿色食品生产,做大做强苏威鸽业。

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祝塘镇大宅里 注册商标:苏威 主要产品:乳鸽、鸽蛋 邮编:214415 电话:0510-86383150;***;传真:0510-86389438 http://www.teniu.cc E-mail:jywtkcwb@sina.com 法人代表:陈卫彬

*** 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6383150;***

“苏威”牌乳鸽、鸽蛋 申报绿色食品的报告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创建于202_年8月,原名江阴市祝塘威特凯鸽场,生产销售肉鸽、鸽蛋、种鸽产品。公司位于江阴市祝塘镇大宅里,处于生态环境良好,总面积达1200亩的江阴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目前公司占地52亩(肉鸽养殖、蛋鸽养殖和种鸽养殖三部分),建筑面积6000㎡,常年饲养2万对生产肉鸽(生产种鸽),年产乳鸽35万羽,近17.5万公斤;养殖生产蛋鸽1万对,生产鸽蛋100万枚,达2.3万公斤。

公司自创建以来,坚持质量管理,不断开拓创新,生产的“苏威”牌乳鸽202_年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02_年荣获无锡市名牌产品。

为进一步提高“苏威”牌乳鸽、鸽蛋的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安全、优质的绿色食品的需求,同时也为了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响苏威品牌,特向贵中心申请在我公司生产的“苏威”牌乳鸽、鸽蛋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特此报告。

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抄送: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无锡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江阴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6383150;***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我保证上报的申报材料和所汇报的生产、管理情况真实可靠,并保证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

我们生产的产品被批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后,我将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申报单位: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盖章)法人代表:(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86383150;*** 绿色食品肉鸽、蛋鸽养殖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江阴市威特凯鸽业有限公司 乙方:江阴市畜牧兽医站

为了加强对动物疫病的防制,规范绿色食品乳鸽、鸽蛋的生产、销售,确保生产出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苏威”牌乳鸽、鸽蛋,经双方协商就绿色食品肉鸽、蛋鸽养殖委托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绿色食品“苏威”牌肉鸽、蛋鸽养殖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按销售额的1%计算。

二、乙方根据生产需要,成立专门小组对绿色食品“澄禾”牌肉鸽、蛋鸽养殖过程进行管理。小组成员必须包括畜牧生产专家、疾病防制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

三、甲方必须按绿色食品肉鸽、蛋鸽养殖规程组织生产,及时、准确、真实地做好各种记录,并定期如实向乙方报送。

四、乙方负责对《绿色食品肉鸽养殖规程》、《绿色食品蛋鸽养殖规程》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监督包括苗鸡的来源、饲料主原料的来源、饲料的生产加工、饲料的发放使用、疾病预防及治疗性用药、疫病监测和动物产品农药、兽药残留量的控制、生产记录及乳鸽、鸽蛋的销售。并如实做好监督管理记录。

五、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监管不到位、监管人员失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祝塘镇人民政府、江阴市农林局、无锡市农林局市场信息处各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江阴市澄禾禽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江阴市畜牧兽医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绿色食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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