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缩股无须履行减资程序(小编推荐)
编辑:梦里花落 识别码:20-59852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5 21:17: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缩股无须履行减资程序(小编推荐)

缩股无须履行减资程序

6月24公布的吉林敖东股改方案采用C股股东单方缩股附加上市公司单方面向A股股东派现的方式,实现全流通,缩股比例为0.6074,派现金额为每股0.2元。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缩股方案,终于在第二批试点中第一个露面。

一、缩股方式在股改中的重要性

笔者第一个论证了缩股、扩股与送股的等效性,推导缩股与送股等效公式,并对仅含A股和C股的上市公司全流通推荐缩股方式,笔者的《市值稳定与增长全流通方案》以缩股为基准(详见《贺飞跃:全流通缩股与送股比例公式》新浪财经2005年4月14日)。笔者也是第一个对缩股、扩股和送股进行系统比较。

缩股方式的特点:(1)具有直观性,(2)具有可比性,(3)由于A股数量不变,全流通时无须进行除权处理。(4)不适用于含B股或H 股上市公司的全流通;(5)股份数量减少,但资本金额并没有减少。因此缩股方式对方案设计者而言是全流通基准方式,对A股股东而言,是全流通最简洁方式。

二、缩股是减股而非减资

吉林敖东股改方案说明书指出:“由于非流通股股东缩股,本公司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降低,公司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履行减资程序”。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缩股是减资吗?如果是,则须履行复杂的减资程序并申请公司变更登记,从而使股改方案设计者敝开缩股方式。但笔者认为,缩股并非减资。减资即《公司法》中的减少注册资本,是股东从公司抽走或部分抽走资本。减资对债权人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复杂减资程序正是为了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注册资本以元为单位,而非以股为单位;注册资本是金额,而非股份数量。缩股只是减股,即减少股份数量,股东没有从公司抽走资本,并没有减少资本金额,不对债权人利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此,缩股是减股,而非减资,也就无须履行复杂的减资程序并申请公司变更登记。同理,扩股是增股,而非增资,也无须履行增资程序并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笔者一再强调股权分置改革不适用《公司法》和《证券法》,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不论缩股、扩股或送股,C股股东持股历史成本不变。在双赢原则下,C股股东实现流通权溢价,持股市价不仅没有减值和流失,反而实现增值。在股改过程中,仅含A股和C股的上市公司应放心使用缩股方式,或者以缩股为主附加派现或送现的方式。

三、吉林敖东股改方案的评价与建议

笔者赞同吉林敖东的缩股方式,但并不表示笔者就赞同其股改方案。该方案定价依据混乱,以30日均价5.96元(废墟价)作为A股保护价过低;以每股净资产3.62元作为C股价格,不具有可复制性,有的上市公司A股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C股如何定价?该方案对价标准太低,根据笔者《试点方案雾里看花,专家借你一双慧眼》一文提供的计算公式。缩股比例为0.6074,则C股对A股的相对价格为0.6074;上市公司对A股股东单方面派现每股 0.2元,则C股对A股的相对价格为1-0.2/5.96=0.9664。综合起来C股对A股的相对价格为0.6074*0.9664=0.587,C股绝对叫价0.587*5.96=3.50元。该方案内含C股对A股的相对价格为0.587,仍高于市值稳定警戒线0.366,是A股股东补偿C股股东,是 C股股东掠夺A股股东。

四川律师 河南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sichuan http://china.findlaw.cn/henan

第二篇:减资程序

一、减资程序

1、股东会决议通过减资方案(特别程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章程修正案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

5、公告(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省级以上-江苏经济报)

6、工商局申请变更(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二、工商局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说明工商局有模板)。PS: 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三、公告报纸-----江苏经济报

常州记者站联系电话:85564002 ;***(谢先生)邮箱:xiesr2006@126.com 费用:600元(可见报后付款)PS:公告拟好后直接发邮件过去即可

××公司减资公告(公告模板)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第三篇: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

赢了网s.yingle.com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yingle.com

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制度也逐渐完善。有限公司减资程序也不是管理层往下发布一个通知就行。有限公司和股份工资不同需要向股东负责。如果公司要进行减资就要遵行一系列的法律程序。等到完成所有的程序后才可以进行减资。那么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是什么呢?赢了网的小编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十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第七十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赢了网对有限公司减资程序简单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有了了解。有限公司的减资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三步,先是非国有企业召开股东大会,国有企业要向上级部门提交决议等候批准。然后是进行财产清查。最后是要在媒体上至少播放三遍,并通知债券人。

 隐名股东的退出协议书(2018最新)什么情况下无效 http://s.yingle.com/cm/824992.html

 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http://s.yingle.com/cm/824991.html

 企业增资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http://s.yingle.com/cm/824990.html

  什么是特许经营 http://s.yingle.com/cm/824989.html 公司长期不营业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吗 http://s.yingle.com/cm/824988.html

 小规模公司收购费用是多少

http://s.yingle.com/cm/824987.html

 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如何认定 http://s.yingle.com/cm/824986.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2018 http://s.yingle.com/cm/824985.html

 工商登记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吗 http://s.yingle.com/cm/824984.html

 企业股权融资方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cm/824983.html

 公司解散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http://s.yingle.com/cm/824982.html

 股权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cm/824981.html

 公司歇业员工怎么赔偿

http://s.yingle.com/cm/824980.html

  如何办理公司减资 http://s.yingle.com/cm/824979.html 关于股权执行法律有什么规定(2018)http://s.yingle.com/cm/824978.html

 股份有限公司要如何成立

http://s.yingle.com/cm/824977.html

 股东优先购买权法律是怎么规定(2018)的 http://s.yingle.com/cm/824976.html

  非上市公司怎么增资 http://s.yingle.com/cm/824975.html 公司

http://s.yingle.com/cm/82497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http://s.yingle.com/cm/824973.html

  项目融资的申请条件 http://s.yingle.com/cm/824972.html 律师解读:公司股东如何行使知情权 http://s.yingle.com/cm/824971.html

 公司分立的含义及特征

http://s.yingle.com/cm/824970.html

 如何解除股东资格,需要什么程序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cm/824969.html

 外资企业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http://s.yingle.com/cm/824968.html

 股东会决议侵害股东权益股东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cm/824967.html

 股权转让资金可以分期支付吗

http://s.yingle.com/cm/824966.html

   公司增资怎么做账 http://s.yingle.com/cm/824965.html 公司章程范本2018 http://s.yingle.com/cm/824964.html 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http://s.yingle.com/cm/824963.html

 隐名股东协议书(2018最新)与公司章程相冲突时,该如何处理 http://s.yingle.com/cm/82496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临时股东会决议什么时候生效

http://s.yingle.com/cm/824961.html

 股东出资不到位是否还享有股东权利 http://s.yingle.com/cm/824960.html

   股票市场的三大职能 http://s.yingle.com/cm/824959.html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 http://s.yingle.com/cm/824958.html 股东

合法

http://s.yingle.com/cm/824957.html

  私营企业有什么优势 http://s.yingle.com/cm/824956.html 解除股

http://s.yingle.com/cm/824955.html

 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

http://s.yingle.com/cm/824954.html

 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http://s.yingle.com/cm/824953.html

 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可以质押吗

http://s.yingle.com/cm/824952.html

 办理股权转让委托书该书写格式http://s.yingle.com/cm/824951.html

2018   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http://s.yingle.com/cm/824950.html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的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有哪些 http://s.yingle.com/cm/82494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作为股东退出可以通哪种法律方法 http://s.yingle.com/cm/824948.html

 企业股权无偿赠与如何缴纳所得税 http://s.yingle.com/cm/824947.html

 个体户雇工有哪些权利

http://s.yingle.com/cm/824946.html

  融资租赁合同模板 http://s.yingle.com/cm/824945.html 上市公司监事为什么不能任职高管 http://s.yingle.com/cm/824944.html

 合同只有公章和法人章是否有效

http://s.yingle.com/cm/824943.html

 外商投资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http://s.yingle.com/cm/824942.html

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http://s.yingle.com/cm/824941.html

 公司减资的条件和程序

http://s.yingle.com/cm/824940.html

 股权转让代办费用是怎么收取

http://s.yingle.com/cm/824939.html

 国有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cm/82493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股东大会是否能以上级意见为由开除董事 http://s.yingle.com/cm/824937.html

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http://s.yingle.com/cm/824936.html

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http://s.yingle.com/cm/824935.html

 股权转让可以零元转让吗,有什么风险 http://s.yingle.com/cm/824934.html

 股权赠与是否需要缴纳税款,办理程序 http://s.yingle.com/cm/824933.html

 上市公司收购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http://s.yingle.com/cm/824932.html

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知事项

http://s.yingle.com/cm/824931.html

 公司知识产权败诉股东偿还吗

http://s.yingle.com/cm/824930.html

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http://s.yingle.com/cm/824929.html

 公司增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http://s.yingle.com/cm/824928.html

 上市公司增资价格如何确定

http://s.yingle.com/cm/82492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公司股票能不能进行权利质押

http://s.yingle.com/cm/824926.html

 新公司法为限制大股东权利有哪些制度 http://s.yingle.com/cm/824925.html

 P2P跑路,担保公司的法律责任

http://s.yingle.com/cm/824924.html

 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

http://s.yingle.com/cm/824923.html

 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

http://s.yingle.com/cm/824922.html

  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 http://s.yingle.com/cm/824921.html 公司吊销诉讼主体资格有哪些问题 http://s.yingle.com/cm/824920.html

 新公司法中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障有哪些 http://s.yingle.com/cm/824919.html

  公司减资公告几次 http://s.yingle.com/cm/824918.html 股权赠与所需材料、股权赠与的特殊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cm/824917.html

 非法集资资可抵债的怎么办

http://s.yingle.com/cm/824916.html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纠纷如何处理 http://s.yingle.com/cm/824915.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公司必须开基本户吗 http://s.yingle.com/cm/824914.html 一人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一人责任有限公司的一人责任是什么意思 http://s.yingle.com/cm/824913.html

 公司注销登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http://s.yingle.com/cm/824912.html

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

http://s.yingle.com/cm/824911.html

 股权转让价格主要会出现的几种现象 http://s.yingle.com/cm/824910.html

  公司合并注销程序 http://s.yingle.com/cm/824909.html 股东是否一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http://s.yingle.com/cm/824908.html

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http://s.yingle.com/cm/824907.html

 外国投资者并购内资企业需要哪些资料 http://s.yingle.com/cm/824906.html

 法定解散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http://s.yingle.com/cm/824905.html

 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时如何处理 http://s.yingle.com/cm/824904.html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什么程序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cm/82490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网贷一千多会被起诉吗

http://s.yingle.com/cm/824902.html

 法人变更后存在的风险

http://s.yingle.com/cm/824901.html

 有限公司收购合同书写格式2018 http://s.yingle.com/cm/824900.html

 股权转让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什么意思 http://s.yingle.com/cm/824899.html

 股东会变更经营范围决议范本

http://s.yingle.com/cm/824898.html

 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由谁承担 http://s.yingle.com/cm/824897.html

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资主要有什么程序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cm/824896.html

 有限集团公司章程范本

http://s.yingle.com/cm/824895.html

 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有什么法律规定2018(2018)http://s.yingle.com/cm/824894.html

 股东可以电话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吗 http://s.yingle.com/cm/82489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第四篇: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第一部分

概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根据该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4.债权人保护程序;

5.验资;

6.变更登记。

第二部分

详述

一.法律法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主要在《公司法》第38、44、47、178、180、205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5、18、19条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7、31、40、73、74条予以规定。该等条文的详细内容请见文末附件。

二.可行性分析

根据上述规定,履行一定的法律强制程序后,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三.注册资本减少的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以下同)。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大体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2.股东(会)决定(议)

根据《公司法》第38和44条,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如公司类型为“法人独资”,则由股东作出决定,以下同)。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方案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25条,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一般来说,这一问题在讨论减资时一并讨论和决议即可。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根据《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需要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确切联络方式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5条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告方式和次数可能有具体要求,在办理之前需要与主管工商机关进行沟通,按照其要求办理。

(四)债权人保护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178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五)验资

虽然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由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资本的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是,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以及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我国《公司法》第178条第3款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15条,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因此,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应当聘请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9条,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六)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180条第2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载明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和(或)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四.应当提交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附件:本文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

一.《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注册资本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六)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十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篇: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第一部分

概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根据该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4.债权人保护程序;

5.验资;

6.变更登记。第二部分

详述

一.法律法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主要在《公司法》第38、44、47、178、180、205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5、18、19条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7、31、40、73、74条予以规定。该等条文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建议书附件。

二.可行性分析

根据上述规定,履行一定的法律强制程序后,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三.注册资本减少的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以下同)。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2.股东(会)决定(议)

根据《公司法》第38和44条,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如公司类型为“法人独资”,则由股东作出决定,以下同)。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方案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25条,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一般来说,这一问题在讨论减资时一并讨论和决议即可。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根据《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需要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确切联络方式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5条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告方式和次数可能有具体要求,在办理之前需要与主管工商机关进行沟通,按照其要求办理。

(四)债权人保护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178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五)

验资

虽然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由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资本的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是,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以及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我国《公司法》第178条第3款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15条,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因此,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应当聘请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9条,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六)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180条第2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载明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和(或)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四.应当提交的资料

根据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事指南,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四)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五)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六)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可依法减少注册资本。

附件:建议书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

一.《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注册资本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六)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十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缩股无须履行减资程序(小编推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