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药学部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药学部各类药品管理制度
1、医院进口药品管理制度 购进进口药品,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1.为规范对进口药品的管理,确保进口药品质量,对进口药品进行系统的质量控制,根据《药品管理法》、《进口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购进进口药品,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索取和审核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签订合同时注明有关质量条款并对供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予以了解。
3.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核对进口药品的合法性。
4.验收进口药品应按以下有关规定进行。①验收进口药品应依据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等证明资料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②进口药品内外包装的标签都必须用中文标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5.验收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或《生物制品批签发》。
6.验收进口药材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7.进口药品在库储存时间相对集中存放,保管员要认真核实进口药品的储存要求,合理调节控制库房温湿度储存条件,保证进口药品的合理储存。
8.加强对进口药品的养护管理,对新使用的进口药品应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9.医院药品质量监督小组统一负责急救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包括品种、数量、外观质量、有效期、保存条件等)。
10.医院药品质量监督小组定期督查各科室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2、医院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为方便临床抢救患者用药需求,可根据情况,在病房区储备少量用于紧急抢救的药品作为基数药品进行管理。
1.各调剂室、临床病区及相关科室应设置急救药品储备,根据临床需求制定相应的品种目录(包括抢救车备药、麻醉药品、解痉药品、镇静催眠药品等),储备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
2.相关科室首次领用急救药品,根据临床需求向相关调剂室提出书面申请,经调剂室确认后,填写统一的“急救药品储备清单”,调剂室配发药品。
3.临床各病区及相关科室急救药品的储备清单应写明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效期等相关药品信息,调剂室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签名,一式两份,相关调剂室保存一份,临床相关科室保存一份以便统一管理。
4.凡病区及相关科室储备的急救药品由护士长指定专人专柜保管。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抢救车等)、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并积极配合药房对药品进行监管。
5.护士长及责任护士须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6.损坏或近效期药品依据药品效期管理的有关规定退回调剂室,填写相关登记表进行更换,退回的药品由药学部按相关制度与程序统一报损销毁。7.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领用补齐药品储备。各相关科室补充领用急救药品需凭医嘱单或处方到相关调剂室领取。
8.涉及特殊管理药品的急救药品,严格按特殊管理药品合理制度执行。
3、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高危药品是指使用十当或使用错误会对病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甚至死亡的药物,结合医院实际用药情况,建立高危(危害)药品管理目录。并每年更新。
2.高危药品药物贮存应符合医院“药品贮存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存放处,并有统一黑底白字警示标志。
3.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或具体相关药品贴有高危标识(黄底黑字),提示药学及相关的医护人员注意。
4.医院His系统在出现高危(危害)药品时,以红色、斜体、加粗字样显示,起到警示作用。
5.高危(危害)药品调剂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危害)药品的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并建立日清月结的盘点制度,病房区药房每月盘点一次,病房区护士站每日清点一次。
7.高危(危害)药品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制度,确保调剂和使用的准确无误。
8.护士站原则上不存放高危(危害)药品(抢救药品除外),如确实需要,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贮存处有醒目标签标志,限量存放,并每月核查备用情况。
9.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重点加强高危(危害)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10.新引进的高危(危害)药品要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的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11.定期对高危(危害)药品眉录进行更新并向全院医护人员公示。
4、医院抗肿瘤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在使用环节产生危害的可能性最大。配置的设备与环境条件、人员素质与健康状况、药物的理化性质、操作难易程度和废弃物与污物的处理等都与危害密切相关。工作人员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防止药物通过任何途径进入人体;尽量减少抗肿瘤药物污染环境。
一、抗肿瘤药物的管理
1.抗肿瘤药物应该有显著标示,表明需谨慎处理。在药品储存区域都须贴有警示标志。
2.设置抗肿瘤药物专用储存区域。用于贮藏抗肿瘤药物的设备必须设计成尽可能减少药物的破损。
3.抗肿瘤药物的冲配环境必须符合要求,冲配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
4.运送时应谨防药品破碎,运输车有护栏,所有抗肿瘤药物必须严格包装、加封。一旦出现药品包装破坏甚至破损须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抗肿瘤药物的使用
1.处方医师资格:应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专业资质,并经过相应的专科培训且考核合格。
2.药品调配
调配抗肿瘤药物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并由药师复核药品,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3.药品配置
静脉用抗肿瘤药物的配置应依据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0]62号)制定完善的静脉用抗肿瘤药物配。患者造成的局部损害。有较大刺激性的药物应采取深静脉给药方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停止化疗。
(2)保留针头,患肢制动。
(3)抽吸出残留在针头、输液管中的药物或是疑有外渗的药物。(4)拔掉针头。
(5)避免外渗部位受压。
(6)特殊化疗药物外渗时,按指导注射相应的解毒剂。(7)使用特殊药物发生外渗,给予热敷或冷敷处理。(8)抬高上肢。
(9)通知医生,并讨论外渗部位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及拍片
7.安全用药
在选择和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二、在生物安全柜中配置药物
1.安瓿的操作
(1)擦拭安瓿的颈部。
(2)打开安瓿时用一块灭菌的纱布包绕着安瓿,以避免意外割伤或暴露。
(3)如果安瓿内是需要再溶解的干燥物质,应将溶媒沿安瓿壁慢慢加入以避免药物粉末的散出。
(4)最好使用带有过滤网膜的针筒,以避免破碎玻璃屑被抽入针筒。
2.西林瓶的操作
由于西林瓶中的气压会升高,操作时应尽量小心,避免产生药物,的气雾。当针头抽出时,如果瓶中压力太高会使药物溢出。
3.开瓶装置
(1)最好使用具有不沾水性的过滤针头以提供更多保护(2)不正当使用开瓶装置会增加受污染的机会 4.带有标签的容器
(1)所有装有抗肿瘤药物的容器都必须贴有具有警告性质的陈述性语言的标签,例如“警告:抗肿瘤药物,小心轻放,正确处置”。
(2)容器的外表面应当用织物擦过以除去可能的污染,容器的表面必须用酒精擦拭,容器最好使用适当的封口。
5.转运装置
配置好的药物应当及时的放入封闭的塑料袋中此过程最好在控制区内完成,再运送至用药的地点。
四、人员教育和培训
就抗肿瘤药物的操作和副作用应有书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预防工作人员、病人、探视者或环境受到抗肿瘤药物暴露污染。应加强工作人员职业安全教育及整体素教育,提高防护意识。配置中心负责人要切实把职业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制定专项培训计划,介绍抗肿瘤药物的副反应及防护原则,制定防护制度及操作流程,搞好全员培训,并
将防护知识纳入质量控制及考核内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定期回顾和更新,以保证获取最新或修订的信息。人员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1)护理接受抗肿瘤药物病人的所有人员以及在此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在实施工作前都必须经过安全处理抗肿瘤药物和相关废弃物知识的培训,接受相关药物潜在危险的岗前培训。
(2)所有涉及抗肿瘤药物配药、给药和弃药的工作人员、护理接受抗肿瘤药物病人的人员,以及在此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操作程序的更新。
(3)操作人员在允许进行常规抗肿瘤药物配置前必须通过无菌操作技术的认证以及配置抗肿瘤药物的标准操作、安全处置抗肿瘤药物知识和技能的认证。并应每年评估工作人员以上知识,观察其操作,并做相应记录。
(4)在工作处应放置最新的关于抗肿瘤药物安全操作的信息,包括:
紧急暴露的处置、抗肿瘤药物的稳定性等。
五、健康监测和监督
1.员工知晓权:各中心主管应提醒员工在工作区域抗肿瘤药物可能存在的潜在暴露,以及肿瘤药物对工作人员有潜在危险。
2.健康监测:每年员工应进行体格检查。
3.怀孕、计划怀孕、哺乳期或有其它禁止暴露于抗肿瘤药物原因的工作人员可以选择避免配药、给药或照护需要这些治疗的病人。
5、医院生物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保障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生物制品规程》及《关于开展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生物制品的概念
生物制品是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或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目前已经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的药品有:人血白蛋白及疫苗类生物制品。
二、生物制品的分类
按所采用的原材料、制法或用途不同,生物制剂分为以下类别:
(一)菌苗用有关细菌、螺旋体制成。如伤寒菌苗、霍乱菌苗、百日咳菌苗、钩端螺旋体菌苗等。
(二)噬菌体由特定宿主菌的噬菌体制成。如口服多价痢疾噬菌体。
(三)疫苗由有关立克次体、病毒制成。如流行乙型脑炎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牛痘疫苗等。
(四)抗血清与抗毒素指经抗原免疫动物后,采血分离血浆或血清制成的药品。通常是马的免疫血清制品。为减少血清过敏症的发生,采用盐析法提取的浓缩精制免疫蛋白。
(五)类毒素用有关细菌生产的外毒素经脱毒、但仍保留其抗原性的无毒毒素。为减慢吸收、延长作用时间,加入佐剂(如氢氧化铝)制成吸附精制类毒素。
(六)混合制剂由菌苗、疫苗混合而成。如百白破(百日咳菌苗、白喉菌苗、破伤风类毒素。
(七)血液制品由人或动物的备注分离提取制成的药品。包括球蛋白、白蛋白等,如冻干人血浆、胎盘血液制品。
(八)诊断用品用于检测相应的抗原、抗体或机体免疫状态的制品,包括毒素、诊断血清,分群血清、分型血清、因子血清、诊断菌液,抗原或抗体致敏血球、免疫扩散板等。
三、生物制品的购进
购进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内容进行,从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所购进的生物制品运输设备、记录必须符合生物制品储存运输的相关规定。
四、生物制品的验收
验收生物制品应根据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同批次《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印件及检验报告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进口生物制品还需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生物制品检验报告或通关单。
生物制品应在来货运输储藏条件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在1个小时内验收完毕,并交保管员及时入库。
五、生物制品的储存与养护
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照品种的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并做好温湿度记录。生物制品应做好出入库登记,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如发现差错问题,应立即报告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
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应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并列表上报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等侯处理意见。
六、生物制品的养护
生物制品因其特殊性,应列为重点养护品种,按规定进行养护检查,作好相关记录并建立养护档案。在养护过程发现质量异常和超过有效期、贮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破损、污染、霉变等情况,应及时采取隔离、停销售等有效措施,报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等侯处理意见。
七、生物制品的出库
生物制品应严格按有效期先后使用。生物制品在出库复核时要对品种、数量进行复查核对,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6、医院血液制剂使用的原则及管理制度 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目前,血液是一种稀缺资源,血液制品资源有限,虽进行严格检测,但仍具有传播疾病的风险,不当输注血液制品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针对目前血液制品临床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提出以下血液制品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血液制剂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
血液制品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输注血液制品,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品替代物。
2.血液制品的选择
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择血液制品的种类。选择血液制品保障采源合法性。安全的血液制品来自无偿献血者和国家法定的采、供血机构。商业来源的血液制品传播疾病的风险最高。
3.避免输注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
在输注血液制品时,要密切观察患者输注情况,避免可能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并做好不良反应处理应急预案。
二、血液制剂的管理制度
1.全血及血液成分的临床应用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来源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疗所使用的全血及血液成分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体储血、自体输血除外)。输注前经过输血相容性检测,确定与受血者相容。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时,必须遵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2)程序管理
制定包括全血及血液成分库存管理(包括用血计划、入库、复核、保存等),患者用血需求评估,输血治疗告知程序,输血前实验室检查,输血申请(包括血液成分选择,填写申请,血样采集,输血科接收并审核等),输血相容性检测,全血及血液成分的发放,临床输注管理(包括核对、输注、监测等),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估及处理,输血治疗效果评估等临床用血各阶段的操作程序。
(3)人员管理
输血相关医技人员应掌握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以及其它血液替代品或相关药物等。临床输血相关医技人员应掌握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以及其它血液替代品或相关药物等。临床输血相关的医护人员要详细核对患者与血液制品的相关信息,确保输血安全。
(4)临床用血分级管理
(1)根据本医疗机构特点,制定不同级别临床医师的申请用血量权限。(2)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的临床医师负责签发输血申请单。
(3)一次临床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用血科室主任和输血科(血库)会诊医师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全血及血液成分,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2、血浆源医药产品的管理要求。
(1)来源管理 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实施血液制品批签发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使用经国家审批的血浆源医药产品。药库设置血浆源医药产品药品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且应严格划分。需详验检验报告书,进口者还需查验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审批签发的报告。入库药品按照说明书要求贮存。(2)应用管理
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血浆源医药产品特别是人血白蛋白等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对使用血浆源医药产品进行有效地的血液警戒和药物警戒。遵循不良反应“可疑即报”的原则。并注意血浆源医药产品中的防腐剂、稳定剂等辅料的不良反应或潜在风险,如血浆蛋白制品中含有硫柳汞,稳定剂,对血浆源医药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等。
7、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学部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力口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学部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废贴等容器回收记录。
7.确因病情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凭区(县)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配药。
8.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学部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市卫生局监督销毁。旧安瓿等容器要定期处理,至少两人参加,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8、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包装质量及标识不符合相关药品质量标准规定的药品及所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假劣药品情形之一的药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不合格药品。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或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药品。(3)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
(4)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
(5)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6)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7)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药品。(8)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9)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10)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11)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
(12)外观性状或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13)经药监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14)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3.一旦发现不合格药品,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应对不合格药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明原因,分析责任,制定改进措施。必要时将不合格药品的调查结果和有关资料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
4.不合格药品一经确认不得再次销售,须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对已售出的不合格药品,应积极与患者取得联系并全力追回。
5.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按《药品报损销毁程序》进行
6.不合格药品的调查、确认、处理、报损、销毁等各项记录应保存3年以上。
9、医院各种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 1.化学试剂按性质不同,实行分级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负责人每月初将所需的试剂填写化学试剂申请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及数量等,报科长审批,交设备采购科采购。
3.根据批号和效期的远近使用化学试剂。
4.使用试剂应进行登记,包括:名称、使用目的、使用日期、使用量、使用者等,未用完的试剂密封,放回原处。
5.需低温等特殊保存的化学试剂按要求存放。
6.配制的化学试剂贴上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和配制日期等。
7.负责人应定期将化学试剂的领入、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报表,以进行成本核算。
第二篇:药学部药房药品储存制度(范文模版)
药学部药房药品储存制度
所有药品应储存在适当的地方:场所明亮、整洁、无环境污染源并有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远离汽车库、油库;用电设备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所有药品不得直接放在地面,瓶装药品不允许倒放;
根据药品性质选择储存容器,储存药品的容器须符合国家药典或部颁标准; 需避光药品应有避光设施如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需特殊保管的药品须具有安全功能的专用保管设施(如专柜带锁)和相应保管制度.
精、麻、毒、放射药品按相关规定进行存放;
药房急救药品应按药品储存要求存放,并放置于安全易取的地方。需冷藏的药品,用冰箱或冷柜分类储存,严格控制温度。内服或外用药品分开存放;
所有药品,按失效期远近顺序依次存放,以保证药品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 药品储存应摆放应整齐、有序易于取用,药品标签应与药品一一对应,易混淆的药品应按要求粘贴相应警示标志;
药品储存区要有检测和调节温度、湿度的设施。
对存在下列情况的药品应隔离存放,及时退回药房和药库,直到销毁或返还给供应商:
1、过期;
2、变质;
3、被污染;
4、标签丢失或模糊不清;
5、退货;
6、破损。
药品只能由相关的医务人员、药学人员保存和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药品。人为因素造成的药品损失,由相关人员按科室制度承担赔偿责任。
药物储存条件名词的说明(药库、药房、病区的药品储存必须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1、避光: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密闭: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熔封或严封: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不超过20℃; 凉暗处:避光,不超过20℃; 冷处:2℃~10℃。
冰箱冷藏温度限度规定:冷藏室温度控制在2℃~8℃,冷冻室-18℃~-24℃,不同品牌冰箱可能温度设置略有不同。
(1)药库、药房和病区必须为储存以上药品准备阴凉库,或与之匹配相应的空调和冰箱,以保证储存空间温度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病房领进以上药品,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存放药品。
(2)冰箱温度、冷藏库温度每天记录。
第三篇:药学部毒、麻药品防盗工作预案
药学部毒、麻药品防盗工作预案
一、毒、麻药品储存于药库内的专用库内,药库和专用库的钥匙由药品保管员专人保管。
二、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存放在专用库的保险柜内,保险柜钥匙由药品保管员及采购员专人保管。领发柜内药品时两人在场,领完药品后关保险柜门并上锁,扭乱密码,再依次锁专用库、药库的门锁。
三、二类精神药品也存放于专用库内,领发由药品保管员负责。
四、所有毒、麻药品设专用帐册,专用验收记录册;科主任定期检查、核对库存情况,或者直接抽查电脑库存和专用帐册,检查帐存是否与库存实物相符。
五、上班时间发现专用库或保险柜受损,有被盗嫌疑时,立即用电话、手机或小灵通报告科主任和保卫科,本人留在现场保卫,并注意保护现场。非上班时间发现异常情况,应马上通知医院总值班室处理,情况严重的,马上报告保卫科或110,并注意保护现场。
六、专人保管人员应经常查看毒、麻药品专用库是否有异常情况。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与药学部有关人员联系核实情况,必要时报告保卫科和院领导。
七、门诊药房和中心药房的毒麻药品保险柜只允许暂存少量药品,除正在调剂外,其余时间保持关闭上锁状态。药房大门除院内、科内相关人员出入外,其余时间保持关闭上锁。毒麻药品实行每天清点交班制度,出现数目不清或短少现象,要追踪查证,弄清原因。确实丢失的,应报告科室领导或保卫科,以采取措施进一步处理。
第四篇:药学部工作总结
药学部工作总结
2011年已经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里,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正确领导下,以临床药师制和创建“三级甲等医院”为主要工作目标,以三甲医院评选标准和检查路径为工作方向,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以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了院科两级工作任务。现将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一下,并制定出下一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药事法律法规,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每周组织参加科室政治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了法制意识,能够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不贪不占,廉洁自律,以提高合理用药和规范使用抗菌药物为工作重点,全心全意为临床服务,为患者服务。
二、坚持下临床,提供药学服务
坚持下临床科室服务制度化。实行每周4次到临床科室参与临床查房,并写出查房记录,在下临床过程中,认真和医生、护士及患者进行沟通,了解用药动态,开展用药咨询服务。一年共为临床提供了各种用药咨询近250余条,并对相对集中的共性问题以发放材料的形式进行集中宣教。通过查阅病历,开展用药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用药问题,及时和相关科室主任及医生进行了沟通,并下发用药干预表,得到了及时改正,促进了临床合理用药。
二、认真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按照国家和医院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处方点评工作。对临床用药进行合理性评价,对处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对问题处方进行通报,并通过每季度编写临床药讯,为临床提供各种新药信息和药事法规。通过以上各项工作,使我院处方质量和用药水平有了不断改善和提高。
三、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年初调整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0年药 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目标管理细则。每季度以药讯形式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予以及时通报。全年药学部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药品不良反应67例,新的不良反应2例。使我院药
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仅在数量上超额完成,而且在上报质量上有所提升。同时制定了医院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处理预案,对发生于我院的严重不良反应及时提出警戒,做出分析,提醒广大医务人员严格掌握适应症,并通告各临床科室给予重视和注意。制订了中药注射剂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必须单独使用并加强监护,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四、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工作制度
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做到了出满勤,干满点,团结科室同志,要求别人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善于调动大
家的工作积极性,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尤其在争创“三甲”期间,加班加点,根据要求制定出各项工作制度及配套材料,圆满完成了所有药学的内容。
五、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尽管临床药学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进步,但仍处于初级阶段,许多项目未能开展运行起来,与全省、全国先进水平比较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1)、临床药学工作模式仍处于探索、摸索之中,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临床药师制有待进一步完善。(2)、临床药师知识水平有限,缺乏临床实践工作经验和能力,对临床合理用药参与程度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3)、临床药学人才奇缺,医院要加强这方面人才的引进和加大对在职临床药学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4)、临床药学室资料室、仪器室必备的基本建设有待医院解决。
九、2012年工作计划
(1)、加快临床药学队伍建设
按照卫生部临床药学岗位配置要求:三级医院至少配备不少于5人的专职临床药师。而目前我院仅3人参与其中工作,与医院等级规模、业务发展极不匹配,这就要求今年医院加强对临床药学人才的引进,增加临床药学专业人才,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临床药学队伍建设。
(2)、加强临床药学素质教育
临床药学是一项专业性极强,与临床紧密结合的药学实践工作。要求每个临床药学工作者必须有扎实的药学理念知识,同时又必须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临床药物治疗的最新进展。加强临床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入病房参与查房、会诊仍是我科的工作重点。同时医院要注重和加大对临床药学人员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强调临床实践技能的培养和临床思维、临床路径的建立,努力打造和营造医院学习型科室。
(3)、完善临床药学基本建设
临床药学资料室、仪器室是临床药学最基本的基础建设。临床药学室必备的工具书、参考书、期刊、仪器、设备的投入,明年争取得到医院的支持和投入,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对各科合理用药进行快速准确评估,我科配备能监测全院用药的院内网微机功能尚待进一步完善,使临床药学工作步入正轨。
(4)、争取临床药学信息化建设
临床药学信息化建设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用药软件的安装、临床药学工作站的建立等,是现代医院发展所必需,需医院支持和加大这一方面的投入。争取早日完成临床药学信息化建设,使临床药学工作不断发展壮大起来,更好地服务于临床,服务于患者。
以上是药学部的工作总结,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予以批评指正。
第五篇:药学部职责
药学部职责
管辖范围:
1.调剂室(门诊西药房、急诊药房、中心药房、中药房、煎药室、保健药房)。
2.临床药理室(临床药学、临床药理)。
3.药品质量检验室(制剂室、药检室、药物研究室)。
4.药品供应室(中西药库、药品试剂采购、药品信息、药品账务)。5.办公室(秘书、信息管理、药品会计、质量管理员)。
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医院规章制度。
2.负责全院的药事管理工作,承担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3.负责组织管理全院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4.协助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编写《简明药物手册》。5.协助制定《用药指导原则》和相关规定。
6.负责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7.掌握药学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
8.制定药学部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计划,根据本学科的发展有计划地培养和调整科室各类人员。
9.制定药学部各室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每年人员考核工作。10.完成各室各类人员的聘用工作。11.完成业务学习、政治学习要求。
12.参加药品招标工作,负责药品药品、化学试剂采购及药品试剂质量检查。
13.承担药品、试剂保管、供应工作,负责全院药品试剂的调配分发。14.承担药品、试剂账务管理,做好药品经济管理工作。15.负责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16.指导、督促患者临床合理用药,协助医师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17.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助临床遴选药物。
18.开展药物经济学研究,对医院药品资源利用状况和用药趋势进行分析。
19.协调临床做好新药临床验证和评价工作。
20.围绕合理用药、新药开发,进行药效学、药动学、生物利用度以及药物安全性等研究。21.拟定药品、试剂经费预算。22.维护药品数据库和药学网站。
23.参与选购本部医疗仪器的相关工作,对本部所有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测,有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24.负责建立药品监督和检验制度,对本院新采购、在库、临床使用药品及自制制剂进行追踪监测,保证药品质量。25.结合临床需要开展新制剂、新剂型研究。
26.接受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监督检查,提供抽验药品,报告药品使用情况。
27.协助教育处制定药师、进修及实习药师教育培训计划,承担各类
教学任务,提高本部人员教学能力。
28.开展科研工作,努力获取国内外各类科研基金,完成学术论文发表指标。
29.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医药学新理论,积极开展新技术,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30.落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措施,加强政治思想工作。31.落实用药、消防、治安安全制度和保密有关规定。32.协调本部门与各相关科室的关系。33.完成医院各级领导交给的指令性任务。
工作要求:
1. 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干部保健任务,落实节假日值班人员,做到随传随到。
2. 每年1月份完成药学部工作计划,12月份完成工作总结。
3. 每年1月份完成药品、试剂预算。
4. 主任聘期第一年上半年完成本聘期人才培养计划。5. 进修药师、实习药师培训满意度为85%。
6. 设置安全员,健全安全制度,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坚持每周对毒麻药品、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在大节日前主任进行督促检查。
7. 坚持科室领导小组例会每月至少一次,研究讨论本部门的重大事务,有记录。按时参加周会,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认真落
实。
8.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每年政治学习不少于四次。9. 每年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新药研究至少两项,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人员人均发表论文0.3篇以上。
10. 每年1月份制定本部门的业务培训计划,业务学习每年不少于24次。
11. 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医保政策,随时检查药物价格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控制年药品收入在全院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小于50%。
12. 贵重仪器有专人负责,制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13. 认真执行规范化服务标准,使本部门的满意度达85%以上。14. 每月初将业务收支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15. 按要求完成经济指标 15.1
调剂室
处方合格率100%; 发药复核率100%; 发出药品质量合格率100%; 出门差错率≤1/100000;
称量误差率(指一张处方的总称量重量)≤±3%; 饮片分包误差≤±5%;
划价误差发生频次≤2%,在划价错误的处方中,平均划价误差
≤0.1元/张;
中西成药盘点误差≤±0.3%; 饮片盘点误差≤±5%; 药品供应充足率≥99%; 饮片供应充足率≥99%; 中西成药年报损金额≤0.5‰; 饮片年报损金额≤0.5‰。15.2
药品供应室
医保药品品种供应率≥90%; 库存药品合格率100%; 出库药品合格率100%; 周转率≤14~28日;
盘点账目相符率(金额)100%; 盘点账目相符率(品种)100%;
16.严格执行科主任请销假制度,两天以上需医务处批准,三天以上需分管副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