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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出口的免抵退税--一般贸易计算方法(精选合集)
编辑:沉香触手 识别码:20-102294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5 00:37: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外企出口的免抵退税--一般贸易计算方法

外企出口的免抵退税--一般贸易计算方法

“免、抵、退”税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当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不足50%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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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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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免、抵、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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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贸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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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公式){*}H v/I+X

现行“免、抵、退”税办法,执行税法规定的退税率,并按照出口货物的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M“iE/qm”|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g(t!t[#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Y ]e2K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Z.{#N-~a']-`

(2)计算应退税款

]6Wb7A `:e当外商投资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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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Ce&R&s.M:4y

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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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J4}S W

③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2)以上计算公式中的有关说明:

[!a2Rq(H/i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适用“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月度申报退税时使用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在季度汇总填报时不再重新折合计算。N;P|8R*q;Vq ~.z x h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离岸价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关单金额计算免抵退税,对关单金额与金额大的差异

。]3_$k“n G[-b1e

④“当期应纳税额”是指“月度应纳税额”。

”u!t&`5ui;f⑤各月计算的应纳税额为正数时应在税务部门规定的征收期内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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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应退税款”计算公式内“季度末应纳税额”和“当期应纳税额”均是指“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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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只有当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应纳税额为负数时,才适用“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其他月份的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只能结转下月继续抵扣。

@ VAO k-~-⑧当外商投资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下,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纳税

额的绝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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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由于“免、抵、退”税办法在季度末才计算应退税款,所以以下各例均以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出口销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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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期自产货物出口销售收入不足50%的情况下,计算免、抵、退税款:

m8某鞋厂202_年3月份出口鞋40,000打,每打离岸价150美元,外汇人民币外汇牌价1:8.2928元,内销收入56,000,000元,本期购进进项税额13,800,000元,若该企业1季度合计出口销售收入69,756,800元,总内销收入76,0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计算当期应免抵税额。

-NiD | Bd(e,J(1)3月份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40,000×150×8.2928=49,756,800(元)

e+V)M&Z;{w/`]%

(2)3月份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49,756,800×(17%-13%)=1,990,272(元)

(3)3月份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56,000,000×17%-(13,800,000-1,990,272)=-2,289,728(元)

]7@!+?/z(4)3月份应纳税额为负数,需计算1季度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销售比例=69,756,800÷(69,756,800+76,000,000)=47.86%,q_.B%wc8V经计算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销售比例47.86%,不足50%,当期出口不予退税,将未抵扣进项税额2,289,728元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额小于“免抵退”税额:

T9G7_^;s某鞋厂202_年3月份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若该企业1季度总出口销售收入69,838,796.80元,总内销收入54,920,000元,试计算该企业“免抵退”税额。

(1)计算3月份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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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价=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5,600,000+416000)×8.2836=49,834,137.60(元)

r+?9p“| B*g,k/ut-X(w Vh6Y xr:r(2)3月份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49,834,137.60×(17%-13%)=1,993,365.50(元)

!hP0s)AD,v,q

(3)3月份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34,920,000×17%-(10,800,000-1,993,365.50)=5,936,400-8,806,634.50=-2,870,234.50(元)

(4)3月份应纳税额为负数,需计算1季度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销售比例=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内销货物销售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69,838,796.80÷(54,920,000+69,838,796.80)=55.98%

-]5vP3u)u-u H` ]y-} d(5)本季出口收入占50以上,季度末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小于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即:

x%]A.J)5Jw:A0x1v1p(Ck'L a$E

2,870,234.50<69,838,796.80×13%

2,870,234.50<9,079,0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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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H:B] N-J+t

应退税额=2,870,234.50(元)

S4g o:N&Z(T

3、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额大于或等于免、抵、退税额: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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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t3x%p

g9fc8A/Q

某鞋厂1999年3月份出口鞋40,000打,离岸价格为每打202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48元,实现出口销售收入66,941,184元,内销货物销售额20,000,000,进项税额16,000,000元。若该企业1季度合计出口销售收入73,941,184元,合计内销收入30,000,000元,计算该

退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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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月份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40,000×202×8.2848=66,941,184(元)

h H3b9|(2)3月份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66,941,184×(17%-13%)=2,677,647.36(元)

*H(3)3月份应纳税额=20,000,000×17%-(16,000,000-2,677,647.36)=-9,922,352.64(元)n$cR/S:a

(4)3月份应纳税额为负数,计算1季度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销售比例=73,941,184÷(30,000,000+73,941,184)=71.14%

%k]”_

(5)季度末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大于或等于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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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7UL}4k@H9,922,352.64≥73,941,184×13%

9,922,352.64≥9,612,353.92

应退税额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即:9,612,353.92元。

a6k-t_"uh1p5a&_(6)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9,922,352.64-9,612,353.92=309,998.72(元)

第二篇: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聚行家整理)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举例说明: 例

1、某鞋厂202_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2_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2_×(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第三篇:免抵退税

通俗理解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是我国现行对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实行的一种出口货物退(免)税诸种管理办法免抵退税办法的一种。

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实质上是企业外销时应交的增值税,也就是说实务中,出口也要交税。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FOB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如课本上所说,出口环节的“销项税额”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零税率,而是超低税率(征税率-退税率)。会增加本期的销项税额。这部分税额要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原材料免税进口料件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FOB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FOB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将两个公式合并后,我们对“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就比较好理解了:

从出口FOB货款折算的人民币中,剔除掉免税购进的原材料价款后的剩余部分对应的征退税差额。

这样计算的原因包括三个 第一,免税购进材料本身不包含进项税,所以不应该计算免征和抵扣税额,因此要予以剔除;

我国对进料加工的进口业务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但这些进口料件的价值在料件复出口时已经包含在出口销售额里了,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也就包含该部份的税额,所以必须扣减。

第二,因为本期出口货物实际消耗的材料物资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确定,因此计算免抵退税额时采用人为设定其进项税额是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这个比例就是定公式中的退税率;

第三,基于第二条同样的理由,因为无法直接计算应退税额,所以变通的办法,先来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并以此作为间接计算免抵退的一个中间数据。4)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FOB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因此部分无进项税,所以不可能对此部分退税,所以要剔除)

5)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时,说明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本期不用纳税,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部分留待下期抵扣。)当期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6)两个规定(当期应退税额取小值)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就是说退税的时候以账面上的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数字为限,如果超过了这个数字,就会出现该科目贷方余额的情况,按规定,该科目贷方余额需要在当月申报缴纳给税务局,所以直接按借方余额为限额退税,省去麻烦。

差额一般不再退还,或者即使会退还,也不会在账面上体现出来,在申报退税的同时另行备案。

当期免抵税额已通过出口环节免税和从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中得到了抵减实现,不能再抵减应纳税额了。不需要国税局退税就已经实现了“退税”

免抵税额也不是不可能退了,只是表明本期内不能退,可以抵顶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实际上,在账务方面它还体现在留抵税额上,以后还有可能退税。另外,免抵税额还是一个税务指标,最起码地税要按照免抵税额提取城建税等。

调库是指税金调入国库或者免抵税金调出国库。进出口商品交纳增值税后,国税或海关要将部分税款上调国库,留取部分以备免抵税支出。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0 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金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只有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税额时,才会有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情况)免抵退税额是出口货物可退税的限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多出来的部分可能是由本期进货大于本期销货造成的,与出口无关,故不能退税。

例:极端情况:期初应交增值税余额为0,当期出口为0,免抵退税额为0,当期销售1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当期购货2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1.7万元期末留抵数大于免抵退税的数字,不能申请退税。

计算免抵税额(免抵退-退)主要是为了帐务处理的需要,因为实行“免抵退”政策实际有三种情况,A、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交增值税,这时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帐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金额=当期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金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B、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这时免抵税额为0,帐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金额=当期应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金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C、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帐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金额=当期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金额=当期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金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在财务处理时将无法平衡。税务局对免抵税额是视同税收收入的,是要调库的,按增值税的分成比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来分成的,也就是说国家对这部分免抵税额视同了应纳税额。而且,在计算增值税的税负时,免抵税额也是要视同应纳税额来参与计算的。

下面是具体的会计核算

现举例说明,免抵退税业务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2_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5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2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6)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4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40000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7)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 贷:银行存款9000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7)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8)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借: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1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9)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第四篇: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要求(推荐)

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要求

▲政策适用范围

1、一般退(免)政策规定

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包括视同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持首笔出口业务报关单复印件,办理变更计算方式的手续)。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是指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未满12个月的企业。

2、特准退(免)税规定

(1)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2)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复出境的货物(3)国内航空公司向国外航空公司销售的航空食品

(4)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5)生产企业以境外带料加工装配方式出口的货物(6)国家规定的其它准予退(免)税的货物。

▲申报程序及要求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出口货物退(免)税预申报。纳税人每月在纳税申报前到所在地国税机关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预申报,并接收预审核反馈结果。(也可通过国税12366 网站www.teniu.cc完成预申报)

2、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税申报。纳税人应于每月10日前向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税申报,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申报资料。

3、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纳税人根据预申报结果进行数据调整后生成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在每月15日前到所在地国税机关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进行免抵退申报。(纳税人必须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下发的申报软件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申报资料及要求

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必须提供以下装订成册的凭证、报表及资料。

(一)申报凭证

1、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

3、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有代理出口业务的提供);

4、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

5、出口销售明细帐

6、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银行结汇水单等)。

(二)申报报表及资料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3、经国税机关签字盖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经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出口业务基本情况表》;

5、上期已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6、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需填报:(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7、相关电子申报数据;

8、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对应关系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简称《申报表》)的勾稽关系主要反映在四个指标上:

1、免抵退税出口销售额

《汇总表》第2栏 = 《申报表》第7栏

(当两表数字不等时,通过《汇总表》第2(C)栏调整)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汇总表》第15栏 ≤《申报表》第14栏且 =《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当两表数字不等时,通过《汇总表》第15(C)栏调整)

3、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汇总表》第22栏 =当期《申报表》第20栏

4、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汇总表》第24栏 =下期《申报表》第15栏

(无论出口企业是否收到应退税款,必须在下期《申报表》第15栏中填列,否则影响期末留抵税额的准确计算)

第五篇:出口货物免抵退[模版]

第一步 按出口合同开具出口发票。货物报关离境前,应按出口合同中出口商品名称、数量、成交方式、成交价格、离岸价格等要素,开具出口发票。

第二步 免抵退出口业务记账。按开具的出口发票,在货物报关离境的当月确认免抵退出口销售收入(以离岸价格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免抵退出口销售额)第三步 确认出口报关单信息。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中,对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核对无误后(或查询报送或选择报送),将认可的出口报关单数据提交至税务机关。

第四步 收汇核销。实行网上核销的企业,出口货物收汇后,在出口收汇核销系统中进行收汇核销处理;未实行网上核销的企业,出口货物收汇后,到外汇管理局进行人工收汇核销。

第五步* 免税进口料件记账。对当期进料加工业务免税进口的料件,按进口货物报关单登记存货帐簿。借:材料-保税进口料件 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银行存款),进料退运业务以负数记账。

第六步* 进料加工手册登记。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海关核发进料加工业务登记手册的当月,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对该手册进行登记录入。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逐项录入加工手册内容。

第七步 出口货物明细数据录入。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将当月的免抵退出口货物数据按出口报关单或出口发票进行逐条录入,单证不齐的在“单证不齐标识”栏打上标识,无出口报关单录入B,无收汇核销单录入H(限未实行网上核销的企业录入),无代理出口证明录入D(限委托出口的货物录入)。第八步 前期已申报单证不齐的业务作收齐处理。前期申报的单证不齐的出口业务,在收齐单证的当期,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作单证收齐处理。选择“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在索引窗口选中应收齐单证的该条记录,点击工具栏的“批量接单”,在显示的界面中“确定”即可。如原申报录入的出口报关单号码有误,可在作收齐单证处理后,选择工具栏的“修改”,对出口报关单号码进行修改。

第九步 前期申报错误的出口业务冲减处理。作单证收齐处理后,对于原申报数据有误的,应对该条申报数据作冲减处理。选择“基础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在索引窗口选中应冲减的该条记录,点击工具栏的“冲减出口”,在显示的界面中“确定”即可。

第十步 作冲减处理的业务重新申报。对当期作冲减处理又需要申报免抵退税的业务,在完成冲减处理后,再录入正确的申报数据(其中“所属期标识”须与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的年份一致)。申报录入操作方法同第七步。

第十一步* 免税进口料件数据录入。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当月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料件明细数据(包括进料退运)。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按进口报关单逐条录入免税进口料件数据,已申报退免税的进口料件退运的,数量以负数录入。

第十二步*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对海关已作核销结案的进料加工业务手册,在该手册项下的进料、出口业务申报退税完毕的下一个申报期,通过退税申报系统对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进行核销。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根据海关结案通知书、代征进口关税或代征增值税缴款书的有关数据进行录入。第十三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盘,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按提示将录入的明细申报数据存储到软磁盘上,然后持该磁盘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主要审核申报的出口数据有无外部电子信息、申报的出口数据与外部电子信息是否一致)。

第十四步 查询预审反馈疑点。将预审后的磁盘插入软驱,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把预审反馈疑点信息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然后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逐条查看申报的疑点问题。

第十五步 修改、调整申报录入的出口明细数据。对主观原因造成的疑点问题(数据录入错误),应逐条进行修改。首先撤销明细申报数据: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撤销已申报数据”。然后修改录入有误的数据: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在“索引窗口”点中应修改的纪录,点击工具栏的“修改”钮,对错误的数据项进行修改。

第十六步 再次预审。对主观错误修改完毕后,再次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盘,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直到无疑点(不包括无信息的疑点)为止。(参照第十一步操作)

第十七步 预审信息反馈处理。将预审后的磁盘插入软驱,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把预审反馈疑点信息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然后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第十八步 生成正式明细申报数据盘。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将软磁盘插入驱动器,按提示操作即可。

第十九步 打印《免抵退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点中《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打印一式二份。

第二十步* 模拟出具免税证明。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第二十一步* 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分别打印上述申报报表一式二份。第二十二步 确认当期出口销售额、不得免抵税额。依《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的“出口销售额人民币”合计数调整账载免抵退出口销售额。依《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的“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差”合计数减《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合计数,确认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做帐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第二十三步 手工填写《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预免抵统计测算表》

第二十四步 在纳税申报系统录入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打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第二十五步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增值税申报数据。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预免抵统计测算表》的有关项目录入。然后选择工具栏“扩展-打印当前纪录”,打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数据”表。

第二十六步 申报汇总表数据录入。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工具栏“增加”,按回车键到底即可(不得人工修改数据)。

第二十七步 生成汇总申报数据盘。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将软磁盘插入驱动器,按提示操作即可。

第二十八步 打印《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点中“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打印一式三份。注意查看汇总表C列第2行、第15行有无差额,如果有差额则说明增值税申报表数据有问题。

第二十九步 到税务机关进行出口货物预免抵申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

第三十步 打印《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点中“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打印一式二份。

第三十一步 打印其他申报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分别打印*《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出口货物前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各一式二份。第三十二步 装订申报报表。按《增值税申报表录入数据表》、《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附表》、《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出口货物前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其中一册装2份《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第三十三步 装订申报出口单证。按申报明细表顺序装订单证(只装订单证齐全的,每单业务的装订顺序为:核销单、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发票、进口报关单)。

第三十四步 持申报数据盘和装订成册的出口退税申报表、申报单证到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第三十五步 根据当期申报汇总表的应退税额(第24行)做帐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

第三十六步 出口单证备案。将出口货物明细单、装货单、运输单据按要求装订成册。

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安装更新

1、首次启用退税申报系统。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贸易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下载到

计算机根目录下),然后按提示进行软件安装。安装完毕后进行系统维护,进入“系统维护-系统设置配置与修改”界面,逐项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其中“企业代码”为10位企业海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为国税税务登记证号码,“企业名称”为单位全称,“计税计算方法”设置成“2”,“税务机关代码”为120117,“税务机关名称”为园区国家税务局。

2、退税率文库更新。更新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按如下操作: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出口商品代码库(下载到计算机根目录下),然后解压缩。(1)进入“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界面,选择工具栏代码读入将解压缩的文件CMCODE.DBF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读入完毕后点击工具栏“设为自用”即可。(2)进入“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标准海关商品码”界面,选择工具栏代码读入将解压缩的文件STDCM.*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3、更新退税申报系统。当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时,应先将原退税申报系统数据进行备份,选择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备份界面,即可完成数据备份。然后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贸易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安装后将原退税申报系统的备份数据导入新退税申报系统。选择系统维护-系统备份数据导入界面,在旧系统路径下查找最新备份文件,按提示即可完成备份数据导入。

外企出口的免抵退税--一般贸易计算方法(精选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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