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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队招聘40名交通协警简章
编辑:紫云飞舞 识别码:20-24226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9 11:32: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6年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队招聘40名交通协警简章

2016年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队招

聘40名交通协警简章

为了加强东湖高新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协助交通民警进行日常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湖北省内户口,国家承认的中专(初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考虑;

2、无色盲色弱,男性,身高在170以上;

3、年龄20至45周岁;

4、报考者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③自愿从事交通协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交通协警(40名,均为男性)。

岗位职责:协助交通民警进行日常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三、薪酬待遇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交通协警岗位月工资2000元,绩效300元。聘用人员在试用期(二个月)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进入岗位工作。

四、用工方式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由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

五、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9日-5月10日

报名地点:东湖新技开发区光谷大道五角塘特1号2楼协警办

2、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登记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二)简历投递:

报考者将本人简历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扫描件发送至ggrc027@163.com 邮箱。请务必在标题上注明“东新大队”+“交通协警”。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6年4月19日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第二篇: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新大队招聘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新大队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队特面向社会招聘“警情分析员”两名,“交通专业技术员”三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1、责任心强、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为人诚实、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25至35岁,男性身高170以上;

3、要求普通话标准,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会驾驶,会操作CAD制图软件;

4、有较强的信息搜集、整理、分析能力,扎实的文字功底。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警情分析员”岗位情报学及文秘教育专业优先;

“交通专业技术员”要求交通管理、交通工程或道路桥梁专业,从事过道路交通组织研究、交通规划政策研究、智能交通设施建设等交通管理相关工作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月薪6000元,缴纳五险一金。

三、用工方式: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由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4日。

2、报名要求: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资历证书(电子文档可制成压缩文件包并注明姓名)发送至招聘邮箱:ggrc027@163.com。邮件上请务必注明岗位名称“警情分析员”或“交通专业技术员”。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第三篇:章丘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队员简章

章丘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队员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加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经章丘市委、市政府同意,章丘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岗位A:男性交通协警队员50名;岗位B:女性交通协警队员10名。由第三方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不占机关事业编制。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品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章丘市常住户口,高中(包括职专和技校)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至30岁(1982年5月3日至1994年5月3日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盲,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男性要求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5、具备一定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者和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3日至5月4日。

报名地点:章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章丘市明水街道新东外环南首路东院内)

《招聘简章》及相关附件可登录章丘人事考试网(www.teniu.cc)查询下载。咨询电话:(0531)85087109(0531)85087059

(二)资格审查和初检

资格审查和初检按以下程序进行: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需携带《章丘市公安局招聘交通协警队员报名登记表》、《初检登记表》(见附件,请应聘人员提前下载打印填写,报名表、初检表必须用同一张A4纸反正面打印),高中以上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还要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同时,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参加初检,即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身体外观等进行检测。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和初检合格的人员请于2012年5月15日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章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为客观性试题,测试内容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男女岗位分别排名,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不按要求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弃权、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按招聘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和进入聘用范围人员名单均及时在章丘人事考试网(www.teniu.cc)予以公布。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第三方(章丘市海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由第三方代管劳动人事关系,其中包括:有关档案代管、人事关系代管、劳动合同签订、保险缴纳等事宜。招聘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使用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定期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合同期内,每月基础工资:1类岗1100元、2类岗1200元、3类岗1500元,另有300元的绩效考核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排。聘用人员执勤服装、装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合同期满,表现突出的优先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备勤,统一服装。招聘人员要服从公安机关的工作安排,交警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上岗,主要协助交警承担街面巡逻、手势指挥疏堵保畅、路口停车秩序管理、路口路段流量疏导、路段静态秩序管控、恶劣天气下交通管理、电脑操作、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警卫安保等任务。

大队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根据协警队员年龄、身体条件变化、自身素质要求,各岗位之间进行轮岗。每月基本工资随岗位变化随时调整。

被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章丘市公安局招聘交通协警队员报名登记表》

《初检登记表》

第四篇:海口市招聘交通协警公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交通协警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海口市人

民政府同意,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200名交通协警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交通协警员200名。其中,男性170名,女性3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海南省户籍(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在本省服役的退伍军人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以上学历;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年龄18周岁(含)以上,男性28周岁(含)以下,女性25周岁(含)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传染性肝炎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1.0(含)以上,男性身高

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有吸毒行为;

3、曾被开除公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交通协警员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2日至6月14日

上午08:00—12:00;下午 15:00—18:00。

2、报名地点:海口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原海口市委办

公楼一楼),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8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

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表(贴照片),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部队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

《2012年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协警员招聘报名表》(可从海口交警网站下载填写)。

2012年6月20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海口交警网站公布。

(二)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1、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

知识、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于6月20日在海口交警网站

公布。

3、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1、报考人员每人面试时间5分钟;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照招聘名额1:1.2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分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参加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于2012年6月28日,在海口交警网站公布。

(四)体检

1、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对象到省或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

3、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于2012年7月4日在海口交警网站公布。

(五)公示

招聘办根据考试、体检、审查的结果,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2年7月9日在海口交警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

前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交通协警员的工资待遇以及各类保险全部纳入市财政

预算给予保障。

(一)被聘用的交通协警员实行合同制,月工资2000

元(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1300元,绩效考核工资700元。试用期内不享受绩效工资。

(二)交通协警员绩效考核工资按照《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和《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协警员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三)交通协警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岗位保护等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31366827、3136611

1联系人:周警官、陈警官、王警官

监督电话:31366005

附: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2年招聘交通协警员

报名表》(点击下载)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第五篇: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招聘协警简章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招聘协警简章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50名。工作性质:协助民警从事街头治安巡逻和维稳处突工作。人员性质:本次招聘的协警自愿从事公安协警工作,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备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按照《劳动法》管理,与硚口区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该公司派遣至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24--30日

9:00-11:30 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硚口区保安服务公司(中山大道227号)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参加保安人员工作;

2、道德品行良好,本人未受过刑事和治安处罚,直系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

3、男性,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

1.70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无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

4、警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党团员、驾驶员和掌握计算机等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斗殴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持个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三张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到报名点应聘。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100元,发给笔试通知单。

五、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协警人员需通过笔试、体测、体检、政审等环节,最后确定拟聘用人名单。

六、工作要求

被聘用的协警人员与硚口区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派遣至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工作,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由民警管理指导日常生活和勤务工作,在民警带领下工作。

七、人员待遇

经综合考察合格的人员,将统一参加岗前培训,通过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与硚口区保安服务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月工资1500元,其中基本工资1200元,加班工资300元(应交保险中个人应交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并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

咨询电话: 85394922 85394952

联系人:吴女士 高先生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2016年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队招聘40名交通协警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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