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证照、印章及法人证件管理的规定
关于公司证照、印章及法人证件管理的规定
为强化公司证照、印章及法人证件的管理,现将办理使用程序规定如下:
1、公司办公室保管企业证照、印章及法人证件,严格按照办理程序执行;
2、公司办事人员需使用(借用)企业证照、印章及法人证件(复印件)者,应首先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告,报经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公司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
3、公司办公室保管企业证照、印章及法人证件的人员,在办理证照、印章、及法人证件的使用(借用)时,应将报批文件存档,同时由使用经办人签字,注明借用时间、借用事由、签批人等相关信息;
4、使用(借用)企业证照、印章及法人证件者在办理完相关事宜后,应及时归还。同时,管理部门也应及时追踪;
5、对未按此规定程序执行者,管理部门可拒绝提供;如管理部门未按规定而提供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主管领导的责任。如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6、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南安棚铁路货运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第二篇:公司印章证照管理规定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证照、各类印章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印章、证照使用的权威性、合法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定义
2.1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2.2 证照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
险登记证等合法证照。3.管理职责
3.1公司的公章、合同章由人力行政部门专人管理;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由财务部门分别两人管理(以下简称为印章专管员)。
3.2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及其它证照由人力行政部门专人管理(以下简称为证照专管员)。
3.3印章专管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总经理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的注意事项。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3.4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印章管理交接单》,登记交接日期、管理印章类别。交接人员签字,批准人(监交人)签字认可后备存。4.印章、证照借用
4.1印章、证照原则上不得带出去使用,因公特殊情况须带出使用时,用印部门须填报《公司证件借用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印章证照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带出(因工程项目借用需立项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印章监管员同行监章;借用人员应对印章、证照进行妥善的保管,如损坏或丢失,应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4.2印章、证照使用完后,需到印章、证照专管员处归还并进行核销,填写归还日期;印章、证照专管员应对归还的印章、证照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后再行签字。
5.印章使用
5.1公司各部门因公务需加盖公司印章的,或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加盖公司公章的,使用人应需填写《请印登记表》(合同请印需有《合同审核记录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印章专管员登记加盖印章。
5.2 不得在空白纸张或未填写完整的合同、协议、声明、承诺、证明等文件上盖
章。
5.3 印章专管员对所使用公司印章的公文、公函、协议书、合同书以及各种报
表、公文材料等须统一编号,分类登记。
5.4 各部门严格按照本规定使用印章,违者公司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
任,并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6.印章刻制
6.1 公司项目或其他专用印章的刻制,须填报《印章刻制审批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专管员负责联系印章刻制工作。涉及经济往来的其它专用印章刻制须总公司领导审批。6.2 任何部门、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印章,如擅自私刻、启用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3 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印章要及时向印章管理部门申请更换,更换的印章
不再发启用通知。7.印章废止
7.1 公司机构更名、撤销的;变更印章图样的;印章遗失或被盗的;上述情况须声明印章作废。
7.2 声明作废的印章,除遗失被盗情况外,须及时交回印章管理部门封存。7.3 印章管理部门应建立废止印章登记册,注明废止印章名称等具体内容,并妥善保管已废止印章,直至按印章保存年限最终销毁。8.程序文件记录表
8.1印章管理交接单 8.2请印登记表 8.3公司证件借用单 8.4印章刻制审批表
第三篇: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
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
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
总则
为规范公司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减少、避免经济纠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1.本管理规定所指印章管理包括对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合同章、公司财务章、人事专用章的管理。
2.本管理规定所指证照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信用等级证书、开户许可证以及相关荣誉证书等。
二、管理原则
1.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应由专人保管,实行申请、审批、登记使用制度,并做到记录详细、保管妥善、资料须按时立卷归档。
2.所有使用公司印章、证照、开具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都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确认同意。凡涉及重大人事、资金、投资、担保、机构调整、重要经济合同或资产变更等重大事项或需用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同确认。
三、印章的管理及使用
1.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总经理亲自保管或安排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不得携带外出,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印章外出的,应提前提交申请并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带出。
2.盖章前印章保管人员须核对需要盖章的文件内容是否与之前谈好的内容相符,做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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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
不随意盖章,不盖空白件。
3.公司印制的文件(包括内发文件、上行文件、对外函件)须根据实际签发的内容和份数使用印章。
4.合同文件用印须填报《合同用印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证照管理
1.公司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信用等级证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其余证照由公司总经理保存。
2.借用公司证照必须填报《借用证照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后须按时归还所借证照,逾期不能归还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进行告知。
3.向外单位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证照复印件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填报《借用证照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在复印件上按批准项目注明用途后方可提交。
五、介绍信管理
1.公司介绍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
2.开具介绍信必须填报《介绍信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具。
六、授权委托书管理
1.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委托人进行管理。
2.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填报《授权委托书申请表》,明确申请事由、拟定代理人、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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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
方可开具。
七、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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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
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
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
总则
为规范公司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减少、避免经济纠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1.本管理规定所指印章管理包括对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合同章、公司财务章、人事专用章的管理。
2.本管理规定所指证照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信用等级证书、开户许可证以及相关荣誉证书等。
二、管理原则
1.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应由专人保管,实行申请、审批、登记使用制度,并做到记录详细、保管妥善、资料须按时立卷归档。
2.所有使用公司印章、证照、开具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都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确认同意。凡涉及重大人事、资金、投资、担保、机构调整、重要经济合同或资产变更等重大事项或需用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同确认。
三、印章的管理及使用
1.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总经理亲自保管或安排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不得携带外出,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印章外出的,应提前提交申请并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带出。
2.盖章前印章保管人员须核对需要盖章的文件内容是否与之前谈好的内容相符,做到第1页,共3页
不随意盖章,不盖空白件。
3.公司印制的文件(包括内发文件、上行文件、对外函件)须根据实际签发的内容和份数使用印章。
4.合同文件用印须填报《合同用印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证照管理
1.公司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信用等级证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其余证照由公司总经理保存。
2.借用公司证照必须填报《借用证照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后须按时归还所借证照,逾期不能归还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进行告知。
3.向外单位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证照复印件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填报《借用证照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在复印件上按批准项目注明用途后方可提交。
五、介绍信管理
1.公司介绍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
2.开具介绍信必须填报《介绍信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具。
六、授权委托书管理
1.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委托人进行管理。
2.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填报《授权委托书申请表》,明确申请事由、拟定代理人、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
方可开具。
七、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第五篇:公司证照管理规定
文章标题:公司证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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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公司各类证照的管理,进一步盘活公司无形资产,确保公司
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的管理。包括总公司和下属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及经营运转中所需的各类证件及公司统一为员工办理的健康证、工作证等。
二、办公室是公司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各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证照的保管、登记、备案。在办理证照过程中有关部室根据职责承办部分事项和全部事项。
三、各类证照由办公室(财务)登记造册,委派专人统一管理。证件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各类证照,如出现损坏或丢失,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并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同时由质检部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各部门如需使用证照必须经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批准,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使用完毕后,用件人和证件管理人应在登记表上注明领取(交回)时间并签字。
五、各类证照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更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六、证件保管人需对到期的证件,提醒主管领导安排相关人员及时验证。不及时验证者,造成的各类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担负,并追究其责任。
七、证件主管人因工作需要而调动岗位时,应填制“证件移交清册”,移交人和接交人在与证件清单核对数目后,二人均在“证件移交清册”上签字。
八、公司为服务员办理的健康证由服务部委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公司为职工办理的工作证由个人保管,职工在调离、退休时必须交回工作证。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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