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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20-64866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1 15:18: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某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原创]

1.目的

为使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2.适用范围(1)

本细则仅适用于××河堤防右岸整治工程中的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堤身防渗工程、护坡工程、水闸及泵站工程等。(2)

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土建工程项目以及按施工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3)

合同计量与支付签证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进行。3.监理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总投资控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合同支付,并最终签发合同工程付款证书。

(2)相关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支付申请。

(3)监理员负责预审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和协助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量计量复核。4.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1)

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2)

经项目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3)

国家及部门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4)

经项目法人或项目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度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5)

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度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6)

工程质量的认证,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技术规范、SL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工建筑工程)》(试行)、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等进行。

5.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控制(1)土石方开挖工程

1)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清理、清理物运输和堆放以及为环境保护所进行的施工准备与辅助工程等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单独进行支付。

2)利用开挖料作永久或临时工程填筑材料,其开挖工程量不重复计量。

3)因工程施工所需要,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必须设置为施工服务的临时性排水、供水、供电、供风等附属工程及其运行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中,不另外进行支付计量。4)在施工期间,直到最终通过合同完(竣)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线发生滑坡或塌方,施工单位应对残渣进行清除并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塌方的原因不是因施工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的,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后可进行计量与支付。

5)土石方明挖开始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人复核,并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批准的开挖线进行工程量的计量。承包人所有计量测量成果都必须经监理人签认。超出支付线的任何超挖、超填量及其施工附加工程所增加的工程量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另行支付。6)土石方开挖工程项目按开挖自然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计量方量(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上述土方明挖的单价已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

8)在施工前或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对施工图纸作出的修改,其相应的工程量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办理。(2)混凝土工程

1)砼浇筑所必须的模板及其支撑材料的提供,以及模板的制作、安装、涂刷、拆除、维修、质量检查和检验,以及为立模和砼浇筑全部工序所必需的人工、材料、设备、辅助作业与施工准备等全部费用,已包括在砼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计量。2)钢筋的支付计量

①钢筋的支付计量以公斤为单位,按施工详图(钢筋表)或设计修改的最后确定钢筋用量进行计量与支付,每项钢筋以钢筋下料表所列的钢筋直径和长度换算成重量进行计量,计量重量(Kg)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②承包人为施工需要设置的架立筋,在切割、弯曲加工中损耗的钢筋重量,不予计量。施工详图(钢筋表)中所列数量已计入搭接和加工损耗等施工充裕量。各种钢筋分别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吨单价支付。③钢筋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储存、安装、试验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3)止水、止浆、伸缩缝所用的各种材料的供应和制作安装,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种材料的计量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相应单价进行支付。4)混凝土浇筑计量 ①

砼浇筑计量按施工详图或设计确定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实际浇筑的砼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计量方量(m3)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②

凡圆角或斜角、金属件占用的空间,或体积小于0.1 m3,或截面积小于0.1m2和预埋件占去的空间,在砼计量中不予扣除。③

砼浇筑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掺和料、骨料、外加剂等)的采购、运输、保管、贮存,以及砼的生产、浇筑、养护、表面保护、试验和辅助工作等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砼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另行进行支付计量。④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4.4.4条要求完成的砼配合比试验,经监理人最终批准的试验报告,砼配合比试验项目费用不再另行支付,包括试验中所有材料、试验样品、劳动力及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提供,以及与试验有关的养护和测试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砼单价中。⑤

砼表面的修整费用已包括在砼每立方米单价中。⑥

施工单位为施工需要而增加的砼工程量,或因施工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造成的超挖所增加的回填土工程量,只计量但均不另进行支付。

(3)浆砌石、干砌石、预制砼块、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

1)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结构尺寸,以立方米(m3)或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量(m3或m2)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2)该项目的单价已包括施工准备、砌筑、养护、质量检测及其辅助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一切费用。(4)永久性场区排水设施

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护岸支挡构筑物与回填护坡的排水孔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的单价中,不另外进行支付计量。

2)对在砼或在砌体上预留的排水沟,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另外进行支付计量。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排水涵管与排水明沟均以延米为单位,按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单价的分类进行计量支付。计量长度(m)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5)土石方填筑工程

1)各种填筑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已包括所需场地清理、物料开采、加工、装卸、运输、中转、堆存、试验、填筑、坡面形象,以及为施工进行必要的施工准备、质量检查和验收、施工测量等全部作业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2)除非另有检测合同,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部规定和要求,在料场、料仓、填筑现场半途运输料车中取样试验,以及监理检查(如临时的施工、挖坑取样等)全部作业所需要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费用,已包括在土石方填筑的单价中,不另外进行计量与支付。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土石方填筑需预留沉陷量而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各部位的土石方填筑单价中,不另外进行计量与支付。

4)经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或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合格而指令予以舍弃或返工挖除的不合格填筑不予进行计量。

5)土石方填筑料场开挖或开采结束后,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或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定进行的料场清理的费用,已包括在土石方填筑的单价中,不另行支付计量。6)填筑工程(包括垫层)最终工程量计量按施工图纸填筑体的尺寸和基础开挖清理完成后实测地形,计算填筑体的工程量,土石方填筑按达到质量检验标准的压实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并以《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的各种材料填筑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6)土工膜铺设工程

土工膜(膜业主提供)铺设按施工图纸和实际完成的面积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支付。(7)草皮护坡

草皮护坡(草籽业主提供)计量按施工图纸和实际完成的面积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支付。单价中包括修坡整形、草籽播种、洒水等所需的人工、机械等全部费用。(8)

地砖和路缘石铺设 地砖和路缘石(材料由业主提供)计量按施工图纸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支付。单价中包括上述材料铺设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等全部费用。(9)房屋建筑

1)房屋建筑与装修工程量按施工图纸所示建筑物轮廓线或监理人批准实施的屋面积量测计算的工程量,以平方米(m2)为计量单位,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平方米单价进行支付。

2)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保管、试验,屋面防水的铺设、涂刷、浇筑、养护以及质量检验和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屋面工程的每平方米单价中。(10)

闸门和启闭机安装

1)闸门和启闭机安装(设备由业主负责采购)工程项目的支付,按该项目施工(安装)图纸所示的重量,以吨(t)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该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

2)单价中已包括所有安装设备(包括附属设备)从现场验收、接货、保管、安装、涂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转、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完工验收前的维护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11)电气工程

1)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的支付,按该项目施工(安装)图纸所示的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该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

2)单价中已包括所有安装设备(包括附属设备)从现场验收、接货、保管、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转、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完工验收前的维护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3)水机设备(水机设备由业主提供)安装的计量和支付同上。

(12)施工单位在合同报价中列入临时工程项目,或列入属于总价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支付,按报经监理部审批的总价项目支付细分表,依据工程进展或施工形象,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报验合格的基础上,实行按计量支付、总价控制的原则适当简化进行。

第二篇:河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河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

为使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2.适用范围(1)

本细则仅适用于××河堤防右岸整治工程中的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堤身防渗工程、护坡工程、水闸及泵站工程等。(2)

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土建工程项目以及按施工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3)

合同计量与支付签证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进行。

3.监理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总投资控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合同支付,并最终签发合同工程付款证书。

(2)相关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支付申请。

(3)监理员负责预审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和协助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量计量复核。4.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1)

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2)

经项目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3)

国家及部门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4)

经项目法人或项目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度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5)

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度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6)工程质量的认证,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技术规范、SL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工建筑工程)》(试行)、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等进行。

5.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控制(1)土石方开挖工程

1)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清理、清理物运输和堆放以及为环境保护所进行的施工准备与辅助工程等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单独进行支付。

2)利用开挖料作永久或临时工程填筑材料,其开挖工程量不重复计量。

3)因工程施工所需要,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必须设置为施工服务的临时性排水、供水、供电、供风等附属工程及其运行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中,不另外进行支付计量。

4)在施工期间,直到最终通过合同完(竣)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线发生滑坡或塌方,施工单位应对残渣进行清除并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塌方的原因不是因施工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的,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后可进行计量与支付。5)土石方明挖开始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人复核,并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批准的开挖线进行工程量的计量。承包人所有计量测量成果都必须经监理人签认。超出支付线的任何超挖、超填量及其施工附加工程所增加的工程量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另行支付。

6)土石方开挖工程项目按开挖自然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计量方量(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7)上述土方明挖的单价已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

8)在施工前或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对施工图纸作出的修改,其相应的工程量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办理。(2)混凝土工程

1)砼浇筑所必须的模板及其支撑材料的提供,以及模板的制作、安装、涂刷、拆除、维修、质量检查和检验,以及为立模和砼浇筑全部工序所必需的人工、材料、设备、辅助作业与施工准备等全部费用,已包括在砼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计量。2)钢筋的支付计量

①钢筋的支付计量以公斤为单位,按施工详图(钢筋表)或设计修改的最后确定钢筋用量进行计量与支付,每项钢筋以钢筋下料表所列的钢筋直径和长度换算成重量进行计量,计量重量(Kg)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②承包人为施工需要设置的架立筋,在切割、弯曲加工中损耗的钢筋重量,不予计量。施工详图(钢筋表)中所列数量已计入搭接和加工损耗等施工充裕量。各种钢筋分别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吨单价支付。

③钢筋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储存、安装、试验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3)止水、止浆、伸缩缝所用的各种材料的供应和制作安装,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种材料的计量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相应单价进行支付。4)混凝土浇筑计量 ①

砼浇筑计量按施工详图或设计确定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实际浇筑的砼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计量方量(m3)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②

凡圆角或斜角、金属件占用的空间,或体积小于0.1 m3,或截面积小于0.1m2和预埋件占去的空间,在砼计量中不予扣除。③

砼浇筑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掺和料、骨料、外加剂等)的采购、运输、保管、贮存,以及砼的生产、浇筑、养护、表面保护、试验和辅助工作等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砼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另行进行支付计量。④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4.4.4条要求完成的砼配合比试验,经监理人最终批准的试验报告,砼配合比试验项目费用不再另行支付,包括试验中所有材料、试验样品、劳动力及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提供,以及与试验有关的养护和测试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砼单价中。⑤

砼表面的修整费用已包括在砼每立方米单价中。⑥

施工单位为施工需要而增加的砼工程量,或因施工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造成的超挖所增加的回填土工程量,只计量但均不另进行支付。

(3)浆砌石、干砌石、预制砼块、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

1)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结构尺寸,以立方米(m3)或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量(m3或m2)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2)该项目的单价已包括施工准备、砌筑、养护、质量检测及其辅助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一切费用。

(4)永久性场区排水设施

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护岸支挡构筑物与回填护坡的排水孔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的单价中,不另外进行支付计量。

2)对在砼或在砌体上预留的排水沟,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另外进行支付计量。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排水涵管与排水明沟均以延米为单位,按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单价的分类进行计量支付。计量长度(m)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5)土石方填筑工程

1)各种填筑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已包括所需场地清理、物料开采、加工、装卸、运输、中转、堆存、试验、填筑、坡面形象,以及为施工进行必要的施工准备、质量检查和验收、施工测量等全部作业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2)除非另有检测合同,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部规定和要求,在料场、料仓、填筑现场半途运输料车中取样试验,以及监理检查(如临时的施工、挖坑取样等)全部作业所需要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费用,已包括在土石方填筑的单价中,不另外进行计量与支付。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土石方填筑需预留沉陷量而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各部位的土石方填筑单价中,不另外进行计量与支付。

4)经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或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合格而指令予以舍弃或返工挖除的不合格填筑不予进行计量。5)土石方填筑料场开挖或开采结束后,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或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定进行的料场清理的费用,已包括在土石方填筑的单价中,不另行支付计量。

6)填筑工程(包括垫层)最终工程量计量按施工图纸填筑体的尺寸和基础开挖清理完成后实测地形,计算填筑体的工程量,土石方填筑按达到质量检验标准的压实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并以《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的各种材料填筑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6)土工膜铺设工程

土工膜(膜业主提供)铺设按施工图纸和实际完成的面积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支付。(7)草皮护坡

草皮护坡(草籽业主提供)计量按施工图纸和实际完成的面积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支付。单价中包括修坡整形、草籽播种、洒水等所需的人工、机械等全部费用。(8)

地砖和路缘石铺设

地砖和路缘石(材料由业主提供)计量按施工图纸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支付。单价中包括上述材料铺设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等全部费用。(9)房屋建筑

1)房屋建筑与装修工程量按施工图纸所示建筑物轮廓线或监理人批准实施的屋面积量测计算的工程量,以平方米(m2)为计量单位,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平方米单价进行支付。

2)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保管、试验,屋面防水的铺设、涂刷、浇筑、养护以及质量检验和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屋面工程的每平方米单价中。(10)

闸门和启闭机安装

1)闸门和启闭机安装(设备由业主负责采购)工程项目的支付,按该项目施工(安装)图纸所示的重量,以吨(t)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该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

2)单价中已包括所有安装设备(包括附属设备)从现场验收、接货、保管、安装、涂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转、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完工验收前的维护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11)电气工程

1)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的支付,按该项目施工(安装)图纸所示的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该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

2)单价中已包括所有安装设备(包括附属设备)从现场验收、接货、保管、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转、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完工验收前的维护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3)水机设备(水机设备由业主提供)安装的计量和支付同上。

(12)施工单位在合同报价中列入临时工程项目,或列入属于总价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支付,按报经监理部审批的总价项目支付细分表,依据工程进展或施工形象,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报验合格的基础上,实行按计量支付、总价控制的原则适当简化进行。(13)合同中对计量与支付或量测方法另有规定者,按相应的规定执行。

6.合同支付工程量计量的量测控制

(1)投标书工程量报价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合同支付结算的工程量。施工单位申报支付结算的工程量,应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支付计量要求的已完工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报价单中的支付分类单价,按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分类进行量测与度量。

(2)施工单位对某项工程(或部位)进行支付工程量量测时,应在量测前向项目监理部递交验收量测方法和实施措施,经监理审查同意后,即可进行工程量量测工作。项目监理部届时将派出监理量测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量测工作的进行。

(3)监理工程师要求对收方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施工单位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测量,并及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测量成果资料。

如果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合同支付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施工单位在被告之量测后3天内,向监理部提出书面复查、复测申请,并被总监理工程师接受。

(4)土方开挖和防渗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该区域的地形进行复测。监理部将派出监理测量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测量工作的进行,测量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测量成果及时报项目监理部,以便项目监理部进行复核。土方开挖的合同支付工程量,按施工详图或经设计调整最终确认的开挖线(或坡面线),以自然方量(m3)为单位进行量测和计量。防渗体顶高程的确定:实测地面高程不大于设计高程时,以实测地面高程为防渗体墙顶计量高程;否则以设计墙顶高程作为防渗体墙顶计量高程。防渗体底高程确定:以先导孔的成果确定的墙底高程作为防渗体墙底计量高程。防渗体的合同支付工程量为:防渗体墙轴线长与墙顶、底高程差的乘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

(5)土石方填筑支付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随着进度根据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不同高程、不同部位、不同土料的填筑面积经过施工期间压实及自然沉陷后的压实方进行量测。记录和绘制草图计算,并将测量成果报项目监理部核备,并以土方填筑完成后的测量计算方量(按设计的建筑物轮廓线尺寸)为准。

(6)所有为合同支付所进行的量测与度量(包括计算书、测图等)成果,都必须事先报经项目监理部认可。(7)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合同支付计量以有效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已完工工程项目的构筑物边线,按净值计量与度量。

(8)计量精度:所有计量的数据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合同支付申报控制

(1)项目监理部只承认工程施工中的合格的工程量,并据此以合同工程量报价单分类、分项进行支付计量结算。

(2)施工单位应于当月25日前,向监理部递交合同支付结算申请报告(或报表)。

(3)项目监理部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量合同支付申报:

1)当月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尚未进行结算的。2)属于监理范围,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

3)有相应的开工令、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属于某分部或单位工程最后一个单元工程者,尚必须同时具备该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4)由监理确认签证的合同索赔支付。

(4)施工单位向监理部递交的合同支付申报(或报表),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

申请支付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名称及其编码。2)

施工作业及设计文件文图号。3)

申请支付中项目施工中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停(返)工或违规警告记录,以及施工过程说明。4)

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工程量确认签证。5)

必须进行施工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的工程项目,还必须同时提供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已经完成的认证记录。

(5)如果因为施工单位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6)对于暂缓结算或不予结算的工程量,在接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后的7天内,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可书面提请总监理工程师重新予以确认,也可在下次支付申报中再次申报。

第三篇: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工作细则

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工作细则

一、目的

为促使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本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等文件编制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1、本细则适用于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第一标段(杨厂安全区防渗),第二标段(裕公垸段防渗),第七标段(鹅公凸至章华港a段护岸工程),第八标段(鹅公凸至章华港b段护岸工程)中合同工程项目。

2、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工程项目以及按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程项目。

三、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

1、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各标段的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文件。

2、经监理总站或监理站签发的工程施工祥图、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的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业主或监理总站及监理站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 度量与量测图、计算资料。

5、只有按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有效设计文件、图纸完成的,并且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同时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度量支付的已完成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

四、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

1、土方工程

①、土方开挖工程以自然方计量、单位以立方米计,并按工程量报价单中相应的开挖单价支付。

②、施工过程中的超挖,不论何处和出于何种原因,如果没有监理的指示及确认,其土方开挖超出图示的开挖线,则承建单位应按监理的指示对超挖部分进行回填及必要的处理。其超挖、回填以及处理费用由承建单位承担。如果按监理指示进行超出图示开挖线以外的开挖或回填或进行其他处理,该部分费用将按开挖回填材料或其他处理规定的相应单价支付。

2、土石方填筑工程

①、填筑工程量应对部分或全部竣工时测量(根据平面和纵横剖面图)所得的体积计算,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上述实测体积应按图纸所示或监理的指示经过施工期人工压实或自然沉降浇筑以后经监理确认合格的压实方。

②、符合设计要求并经监理验收的填筑工程量,按工程量报价单价所列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各部位的填筑单价中已包括土料场征用,开采、加工、装料、运输、卸料、铺筑、压实修坡整理、试验、质量检测以及其他一切现场试验等全部费用。

③、料场开挖结束后,承建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必须进行场地清理及还耕等工作,都包括在填筑单价中,业主单位不再单独支付。

④、经监理检查不合格而予以舍弃的料渣,业主单位不予支付。

3、砼工程

①、砼的支付计量按施工详图或监理规定的建筑或构件体积计量。砼中体积小于0.1立方米或面积小于0.1平方米的预埋件或金属件占去的空间或孔洞,计量时可不从砼中扣除。

②、伸缩缝及其埋件等细部结构,其费用包含在相应的砼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

③、砼养护及保温费用,砼配合比设计及相应试验费用包含在相应的砼单价中,不另支付。

④、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包括支撑及埋件)、拆除、保管及维护费用均包含在相应砼单价中,不作单独支付。

⑤、监理认为砼质量有疑虑需要检查的项目,如检查结果表明存在质量问题,其处理费用由承建单位负责,如果无质量问题,有关费用由业主单位支付。

⑥、钢筋以公斤为单位进行计量,支付数量按施工详图,有关文件或监理通知修正的钢筋表为基础,并将钢筋折算为重量。

⑦、钢筋架立筋、支撑筋、接头搭接部分不另计量支付,其费用包含在相应的钢筋或砼单价内。

4、塑性砼防渗墙工程 ①、塑性砼防渗墙按工程量报价单中的成墙面积与工程量报价单中的成墙面积单价,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

②、各种原材料、浆液性能检测试验、设备检测、生产验证性试验、先导孔施工、质量检查、取样、室内检测、施工过程中的场地清理、维护以及必须提供的文件、图纸、合同及监理要求提供的文件和设计文件及监理指示进行各项检查的费用都包括在成墙面积的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③、因先导孔揭示地层情况变化造成成墙深度和面积的变化,按合同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5、水泥土防渗墙工程

①、水泥土防渗墙按工程量报价单中的成墙面积与工程量报价单中的成墙面积单价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

②、各种原材料、浆液性能检测试验、设备检测生产验证、先导孔施工、质量检查、取样室内检测,以及必须提供的文件、图纸、合同及监理要求提供的文件和设计文件及监理指示进行各项检查的费用都包括在成墙面积的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③、对不合格墙体采取的补强加固措施,不予支付。

6、吹填工程

①、吹填工程量应以部分或全部竣工时测量(根据平面和纵横剖图)所得的体积与工程量报价单中的体积单价,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

②、实测体积应按设计图示或监理单位指示并经过自然沉降以后 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吹填方,超出设计图示或监理单位指示范围吹填方量不予计量与支付。

③、各部位吹填单价已包括取土区开采、输运、排泥、现场试验、沉降方量与流失方量等全部费用。

④、经监理单位检查或承建单位自检不合格予以舍弃的废料,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场地清理及还耕等工作的费用,均包括在工程量报表所列工程吹填施工项目单价中。

7、抛石护岸工程

①、符合设计要求的石料抛填工程量(立方米)与工程报价单中的方量单价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

②、石料抛投之前由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监督量方。在监理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监理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水下地形测量并采用水下模深或摄像,以便复核水下块石抛填区域边线和坡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③、抛石单价中包括料场征用、石料开采、运输、检验、测量取样试验质量检查监督直到抛投设计图部位等一切费用。不合格而予以舍弃的石料或未能抛投填至监理指定区域的石料,均不予支付。

④、石料抛填工程施工中任一个月的计量和支付,按经过监理批准的工程施工设计进行,月支付采用预支的形式,预支付的工程量按现场实际量方的80%计量,剩下部分待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以设计文件及变更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实测工程量再予以支付(扣除保留金)。最终的计量不得大于设计文件及变更相应项目的数量。

8、砌体工程(包括浆砌块石、干砌块石、平铺石、预制砼护坡、干砌石拆除)

①、砌体以立方米为单位进行计量,均以监理人员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工程量报价表中相应单价进行支付。

②、基础处理、各种原材料、浆液性能检测试验、设备检测生产验证性试验、质量检查、取样室内检测等费用均已包含在砌体体积的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9、土工合成材料(土工布)

土工布工程量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重叠搭接部分不重复计量,并按工程量报价单中所列数量和单价支付,此单价已包括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修缮费用、材料铺设、检测及接头处理、维护等一切铺助设施、设备、人员、材料费用在内。

10、砼涵管、塑性材料水管

砼涵管、塑性材料水管工程以米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报价单中所列到数量和单价支付,此单价已包括材料的采购、运输、铺设、接头处理、维护等一切铺助设施、设备、人员、材料费用在内。

11、总价承包项目:施工承建单位应将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上报监理总站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五、合同支付工程量计量的量测规程

1、荆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各标投标书工程量报价单中所列到的工程量,不能作为合同支付结算的工程量。施工承建单位申报支付结算的工程量,应以经验收合格,符合设计文件及变更文件支付计量要 求的已完工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报价单中的支付分类单价,按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分类进行量测与度量。

2、各标施工承建单位对某项工程(或部位)进行支付工程量量测时,应在量测前向监理站递交验收量测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名称及编号,量测办法和实施措施。经监理站审查同意后,即可进行工程量量测工作,监理站届时将派出测量或计量监理工程师参加或监督量测工作的进行。

3、监理工程师要求对收方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施工承建单位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测量,并及时按监理的要求提供测量成果资料。如果施工承建单位未按时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合同支付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施工承建单位在被告知量测成果后三天内,向监理总站提出书面复查、复测申请,并被总监理工程师接受。

4、土石方开挖和防渗体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建单位应对该区域的原地形地貌进行复测,监理站将派出测量或计量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督测量工作的进行,施工承建单位应将测量成果及时报监理站,以便监理站进行复核。

土石方开挖的合同支付工程量,按施工详图或经设计调整的最终确认的开挖线(或坡面线),以自然方立方米为单位进行量测和计量。

5、防渗墙体顶高程确定:实测地面高程不大于设计高程时,以实测地面高程为防渗体墙顶计量高程;否则以设计墙顶高程作为防渗 体墙顶高程。防渗体墙底高程确定:以先导孔的成果确定墙底高程作为防渗墙墙底计量高程。防渗墙体的合同支付工程量为:防渗体墙轴线长与墙顶、底高程差的乘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

6、土石方砌筑支付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建单位应随着进度按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不同高程、不同部位、不同土料的填筑面积经过施工期间压实及自然沉陷后的压实方进行量测。记录和绘制草图计算,并将测量成果报监理站核备,并以土方填筑完成后的测量计算方量(按设计的建筑物轮廓线尺寸)为准。

7、石料抛填工程量应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抛填之前并由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监督(水上、船上)量方,每月支付按船上量方的80%进行预支付。等工程完工之后进行水下地形测量并采用水下模深或摄像,复核水下块石抛填区域边线和坡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余下部分的支付,最终的计量和支付不得大于设计图示相应项目的数量,如有设计变更,则按合同条款办理。

8、所有为合同支付所进行的量测与度量(包括计算书、测图等)成果,都必须事先报监理站认可。

9、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合同支付计量以有效设计文件所确定已完工工程项目的构筑物边线,按净值计量与度量。

10、计量精度:所有计量的数据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六、合同支付申报规程

1、施工承包合同书中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开 列的工程量(除总价支付项目外)是招标时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施工承包单位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实际工程量。

2、施工承建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监理细则规定的计量办法,每月25日之前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填写《单元工程支付工程量签证单》(见附表1),并附计算书及计算依据报监理分站,监量站须对其计算书及《单元工程支付工程量签证单》进行复核并签证。

3、施工承包单位在每月未填写《工程量结算审核表》(见附表2),并附相应的《单元工程支付工程量签证单》和计算书及计算依据附件上报监理总站工程部。

4、每月未编制“已完工程量月报表”(自制)和“工程价款结算帐单”(见附表3)一式六份上报监理总站工程部。

5、对施工单位报送上来的报表及附件,由监理总站工程部审核,由总监签字后,送长江委长江建管局荆南长江干堤工程建设代表处复审,由长江建管局相关部门审定。

6、《工程量结算审核表》填写时,应严格按照合同中工程量报价单的项目及顺序填写,合同内新增项目填在最后。

7、施工承建单位完成了工程量报价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总站工程部应要求施工承建单位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核实,并可要求施工承建单位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和投资。如施工承建单位未按监理总站工程部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总站工程部最终核定的 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8、工程预付款

按本工程合同文件执行。

9、保留金

①、监理总站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施工承包单位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8%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5%。

②、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由监理总站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业主单位将保留金额总额的40%支付给承建单位。

③、监理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业主单位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额支付给承建单位。若保修期满时需承建单位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总站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除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10、完工结算

①、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承建单位按合同要求向监理总站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

②、监理总站在收到承建单位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建单位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业主单位审批。业主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施工承建单位。

11、最终结清 ①、施工承建单位在收到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合同规定要求向监理总站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若监理总站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监理总站同意后,由承建单位再次提交经修改后的最终付款申请单。

②、施工承建单位向监理总站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业主单位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总站,该结清单应记实最终付款中清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建单位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算清单只在承建单位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业主单位已向承建单位付清监理总站出具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③、监理总站收到经其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按合同要求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报送业主单位审批,业主单位审查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建单位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建单位。若承建单位和业主单位始终未能就最终付款的内容和额度取得一致意见。监理总站应对双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双方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对于未取得一致的部分,双方均有权按合同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12、变更与索赔 按本工程合同文件执行。附表:

1、《单元工程支付工程量签证单》

2、《工程量结算审核表》

3、《工程价款结算帐单》

4、《已完工量月报表》

第四篇: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湖南省桃江县白竹洲水电站工程

工程计量与价款结算办法 总 则

1.1、本工作办法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范)编制。1.2、合同支付及计量依据。

(1)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业主授权的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设计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批复的施工方案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业主单位或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计量与测量图件等资料。

1.3、本工作办法运用范围。

本细则适应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建项目以及按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对承包人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

1.4、合同支付计量与签证依据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范围内所有工程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与工作量,才能列人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中。

1.5、工程质量的合格认证,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要求和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进行。

1.6、计量原则

1.6.1、主体工程的计价按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量和单价执行,临 时工程为总价承包项目,按总价支付。不论是主体工程和临建工程,均要 按工程进度及合同规定支付,不能过早支付工程款。

1.6.2、主体工程的计量超出合同工程量清单“估算数量”,其计价原 则;除业主,总监或专题会议有所规定外,仍按合同中规定的单价执行,其 计价原则遵循合同规定。

1.6.3、凡是需要计量支付已完工程的项目,其组成实物工程量的所有材 料,必须有检测报告,级配试验等资料,如钢筋砼浇筑工程,水泥、钢筋、沙、石等要事先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准许做随机取样的砼试块试验等后序 工作,具备上述条件后,才准予计量。

1.6.4、每月进度款支付,均要扣留月进度金额10%作为保留金,保留金 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保修期一年之后,工程缺陷修复,经监理部等单位检 查无问题之后、总监批准,才同意办理退还保留金手续。

1.6.5、工程项目其单价在100元以下的项目,计算工程量,采取四舍五 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单价在100元以上的项目,计算到小数点后2 位,合价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元。

1.6.6、合同以外的工程,未明确计价原则的项目,除业主、总监有批文 外,一般不安排施工(防洪、抢险工作除外)也不予支付。

1.6.7、无论是计量、计价,每次办理月进度款支付时,监理与施工单位 均要在申请支付表上盖上公章、签署负责人和经办人名字、日期,方才生效。

1.6.8、月进度支付报表,施工单位先提供1份正式成果表,经监理部、管理部(或有业主参与)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打印、复制一式3份,送交监理部签字盖章,而后再送交项目管理部办理手续。

1.6.9、无论是计量与计价发生误差,在中间计量过程中,均不修正,只有在

下月或工程竣工结算时才予以修正。办理月进度支付报表期限,每月26前 日送交支付报表,监理本月27日~次月5日审核报表,而后将审报表提交 施工单位打印、复制。工程量的确认范围

2.1、投标书工程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合同支付结算的工程量。申报支付结算的工程量,应经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符合支付计量要求的已完工程量,按批复的施工方案所做报价中支付分类单价,按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分类进行量测与度量。

2.2、对某项工程(或部位)进行支付工程量量测时,应在量测前向监理机构递交收方量测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和编号,量测方法和实施措施,经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即可进行工程量量测工作。必要时,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将派出监理测量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量测工作的进行。

2.3、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对收方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量测,并及时按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提供测量成果资料。

如果承建单位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合同支付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承建单位在被告知量测成果后3天内,向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查、复测申请,并被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接受。

2.4、土方开挖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的地形进行复测。石方开挖前承建单位还应对完成全方开挖后的出露地形再进行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报

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审查,以使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校测复核。

土石方开挖的合同支付工程量,按施工详图或经设计调整最终确认的开挖线(或被命线),以自然方m3为单位进行量测和计量。

2.5、所有建筑物基础的二次扩挖,按原设计开挖线和最终扩挖线之间的自然方计量。若上述两条开挖线之间的距离小于0.15m,则按0.15m计量。

2.6、土石坝坝体填筑支付工程量,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的,按不同高程、不同部位、只同填料的填筑面积,经过施工期间压实及自然沉陷以后的压实方,以m3为单位进行量测。

2.7、所有为合同支付所进行的量测与度量(包括计算书、测图等)成果,都必须事先报经监理(或项目管理)部门审核。

2.8、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合同支付计量以有效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已完工程项目或构筑物边线,按净值计量与度量。

2.9、计量精度,土石方工程项目取至m3,混凝土工程与砌体工程项目取至 0.1 m3,钢筋及钢件取至0.1kg,防渗体工程等以m2为计量单位的取至0.1m2,钻孔计量取至0.1m。

2.10、因为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但必须持有经过设计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变更图纸和施工措施进行计量。

2.11、因为地质或结构误差等原因所增加的工程量,但必须持有设计变更书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签证书才能给予计量。

2.12、因为施工不慎造成质量缺陷处理所消耗的人工和财力物力不能给以计量。

2.13、是因为安全事故而造成人工和财力物力的消耗及发生的工程量,如果没有专门文件说明或规范规定的支持,不能给以计量。

2.14、石方明挖工程内容

(1)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清理、清理物运输和堆放以及为

环境保护等所进行的施工准备与辅助工程等。

(2)预裂或光面爆破、保护层开挖、建基面处理与整修以及为维护其开挖边坡而进行的加固、临时支护工程等。

(3)不包括施工过程中若因偏离规范或未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或采取不适当的方法施工而造成的超挖、超填工程量。

2.16、清淤与水下开挖工程

(1)本项工程项目开挖单价中已包括钻孔、爆破、挖掘、运输、弃渣处理以及其他辅助作业设备与施工准备等施工行为。

(2)如果监理指示需进行二次转运上岸堆放,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或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另有指示,否则其费用亦应包含在相应开挖项目价格内。

2.17、坝体及堰体的填筑施工内容

(l)坝体填筑料的开采、加工、装卸、运输、中转、填筑、压实、坡面修整,以及为施工进行所必须的施工准备、现场生产性试验、质量检验和施工测量等全部工序作业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费用,又包括在坝体各部位填筑价格中,不另计量。

(2)施工过程中,根据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规定和要求,在料场、料仓、填筑现场、中途运料车中取样试验,以及监理检查(如隔时的中止施工、挖坑取样等)全部作业所需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费用,已包括在各部位填筑价格中,不另计量。

(3)经承建单位质检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合格而指令予以舍弃或返工挖除的不合格填料不予计量。

(4)料场开采结束后进行的清理工作已包括在填筑价格中,不另计量。

2.18、防渗体工程。

(1)防渗墙的浇筑,按经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的有效成墙面积,以m2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

该项目价格已包括防渗墙施工准备、设备安设、造孔、固壁泥浆、清孔、墙体浇筑,以及为浇筑试验、质量检测与施工测量等所进行的全部工作的人工、材料及设备的一切费用。

(2)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纸所指示的,经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的有效铺设面积,以m2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

该项目价格已包括施工准备、合成材料铺设、重叠粘(搭)接,现场维护和质量检测等全部工序的人工、材料及设施等的一切费用。2.19、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浇筑所必须的模板及其支撑件的制作、安装、涂刷、拆除、维修,以及为立模和混凝土浇筑全部工序所必须的所有人工、材料、设备、辅助作业与施工准备等已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不另计量。

(2)钢筋的支付计量以公斤或吨为单位,按施工详图(钢筋表)或设计修改的最后确定钢筋用量计量。除非制作损耗计量另有规定,或另行报经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批准,否则施工详图(钢筋表)中所列数量,应认为已计入搭接和加工损耗等施工充裕量。

(3)为混凝土浇筑所必须的锚筋(锚束)支付费用(包括钻孔、注浆和锚筋材料),按设计或施详图要求的长度按米或根,或以规定的长度折算为重量按公斤或吨为单位(或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单位)进行支付计量。

(4)伸缩缝止水,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长度,已包括采购、运输、加工保管和安装等工序,以延长m为单位计量。

(5)混凝土浇筑分别不同部位和设计标号,按施工详图式设计确定的建筑物或构件体积,以m3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凡体积大于0.1 m3埋设件、孔洞所占体积应予以扣除。2.20、砌体工程

(1)砌体工程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规定需要的结构尺寸,以m3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

(2)砌体工程价格,已包括施工准备、砌筑、养护、修饰、质量检测及其辅助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一切费用。2.21、永久性场区排水设施

(l)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护岸支挡构筑物与回填护坡的排水孔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价格中,不另计量。

(2)混凝土或在砌体上预留的排水沟,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价格中,不另计量。

(3)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对于排水涵管、明沟以及坝基、坝肩、建筑物基础等工程中排水孔等,均以延长米为单位,按合同支付报价单中之单价的分类进行计量。

2.22、锚喷支护与钢支撑

(1)锚杆的钻孔、注浆、安装,应按设计要求或报经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批准安设长度,并在通过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检测和认证后,以根(或延长米)进行计量。

锚杆附件(钢件和型材),按报经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验收的实际耗用量以套或kg进行计量。

(2)边坡开挖中的喷混凝土,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或报经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批推的作业措施计划所规定的喷层厚度分类,并在通过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检测和认证后,以m3为单位进行计量。

(3)钢筋(丝)网的安装规格、数量应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或

报经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批准的作业措施计划所规定的,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检测和认证的工程量折算成重量,以kg或t为单位或以kg/m2为换算单位进行计量。

(4)边坡开挖中钢支撑及其附件的安设,应按设计要求或报经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批准的作业措施计划要求进行,并按通过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检测和认证的工程量折算成重量,以kg或t为单位进行计量。

(5)上述作业中,为完成施工作业所必须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或加工损耗、取样、试验、检测、养护和维护以及施工准备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价格中,不另计量。

2.23、钻孔与水泥灌浆

(1)勘测孔、观察孔、排水孔、回填灌浆孔、帷幕灌浆孔和固结灌浆孔及其检查孔,其布设和钻进必须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进行,并按经项目管理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除回填灌浆孔以孔数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外,其余均以孔深延长米为单位进行计量。

(2)帷幕灌浆及固结灌浆作业所需的灌浆材料,包括水泥、砂、掺和料等,按设计要求或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指示,并经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的实际耗用量,以t或kg为单位进行计量。

(3)回填灌浆、接缝灌浆工程量,按施工详图及设计要求,或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指示,并经项监理工程师(包括目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的灌浆面积,以m2为单位进行计量。、(4)在钻孔作业中,因塌孔、掉钻等原因致使钻孔不合格,或对于有采集岩芯要求的钻孔,因岩芯获取率低于规定位值视为废孔者,均不计量。2.24、承建单位在合同报价中列入临时工程项目,或列入其他属于总

价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支付,按报经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审批的总价项目支付细分表,依据工程进展或施工形象,在工程项目施工报验合格基础上,实行按量支付、总价控制的原则适当简化进行。

2.25、合同文件对支付计量或量测方法另有规定者,按相应规定执行。工程计量申报要求及程序

3.1、根据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实施,在单位、分部、单元或者单项工程完工以后,按照设计规定的单位计算出每个项目的工程量编写在规定的报表中,并且有总工程师批准,然后申报给该项目负责的监理工程师审查 ——计量监理工程师审定—— 总监理工程师核实 ——项目部管理部审批。发包人在承包人申报28天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给予支付。

3.2、报量时应该按照项目划分的部位进行分类,在表格中的每一栏必须填写,数据字迹工整、清楚,不允许涂改。

3.3、工程计量必须按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及灌浆施工、岩石基础开 挖等规范要求,提供附有清晰计量图,工程量计算式和过程、计量单号。测量成果应有测量监理签字,否则监理工程师不予核算。

3.4、凡是需要计量支付已完工程的项目,其组成实物工程量的所有材料,必须有检测报告,级配试验等资料。如钢筋砼浇筑工程,水泥、钢筋(要有三证),沙、石等材料要事先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准许做随机取样的砼试块试验等后序工作,具备上述条件后,才准予计量。

3.5、每一项工程计量的总量,不得超过施工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数量,如要超过,承包方要写出异动工程量报告,经业主、项目部、总监批文后,才能办理支付手续。

3.6、临时工程和装饰用材如水泥、砂、砖、回填土料、沥青等同样按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并且满足设计要求。

3.7、工程用的所有成品或半成品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明、自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其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3.8、监理机构只承认工程施工中的合格工程量,并据此以合同文件工程量报价单分类、分项进行支付计量结算。

3.9、工程计量日期,定为本月26日至次月25日,承建单位应于当月25日前,向监理机构递交合同支付结算申请报告(或报表),每月进度款支付,只办理一次或不办理。

3.10、单元工程计量

3.10.1、每一个单元工程计量不能分开,要整个单元工程完成后,才准 予计量,单元工程完成,要及时进行验收并填报验收合格证,写明验收单号。

3.10.2、分部工程由几个单元工程组成,分部工程要进行总量控制。几 个单元工程的工程量之和等于分部工程的工程量。

3.10.3、已完工程计量,同一单元工程,其计量单号与验收单号必须一 致,如土石方开挖工程,假设有10个单元工程,第一个单元工程计量单 号为1-1,那么验收单号也应为1-1,否则不予计量。(说明:见单元工 程编码表,第一个1为分部工程号,第二个1为单元号,其它工程项目 依次类推)。

3.11、监理机构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量合同支付申报表。(l)当月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尚未进行支付给足的;以及(2)属于合同范围,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以及

(3)有相应的开工指令、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属于某分部或单位工程最后一个单元工程者,尚必须同时具备该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或(4)有监理确认签证的合同索赔支付。

3.12、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递交的合同支付申报(或报表),必须包括

下列内容:

(l)申请支付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名称,分部或单元工程名称及其编号。

(2)施工作业时段及设计文件文图号。

(3)申请支付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停(返)工或违规警告记录,以及施工过程处理说明。

(4)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工程量确认签证。

(5)必须进行施工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的工程项目,还必须同时提供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已经完成的认证记录。

(6)业主单位、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要求报送或补充报送的其他资料。

3.13、如果因为承建单位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3.14、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对承建单位递交的合同支付申请的签证意见,包括下述三种:

(1)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准于结算;或

(2)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暂缓结算;或

(3)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不予结算。

3.15、对于暂缓结算或不予结算的工程量,在接到监理(或项目管理)机构审签意见后的7天内,承建单位项目经理可行书面提请监理工程师(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重新予以确认,也可在下次支付申报中再次申报。工程计量规定及其说明

4.1、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的计量与支付规定: 承包人提供给监理工程师的所有图纸、文件影像资料及样品等费用,均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个项目的报价中,不再单独支付。

4.2、施工安全保护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规定:

4.2.1本节所采用的各项措施,是各有关工程施工期间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应当注意和必须做到的工作(包括施工期间坝区临时航道的维护等)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有较好的规划和描述,并做好项目费用的预算清单。

4.2.2施工安全保护措施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支付。该总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修和防护、拆除等工作所需的全部劳力、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4.3、环境保护所产生工程量的计量支付规定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施工区环境保护工作。该总价中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修和防护、拆除等工作所需的全部劳动力、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工程完工后一次支付。

4.4、工程保险

应按本合同《合同条款》第48、49和50条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名义投保工程险。

4.5、基坑排水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支付。

4.6、右汊下游河道疏挖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土方和砂砾明挖(包括水上和水下开挖)的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

4.7、施工期岸坡防护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支付。该总价中包括坝区左、右汊河床两岸防护的设计、施工、运行、维修、防护和拆除等工作所需的全部劳力、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4.8、承包人按本章规定完成的其他工作(包括施工期通航、下闸蓄水等)均不单独支付,承包人应将其费用包含在本章相关支付项目的价格中。

4.9、土方明挖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不同区域和不同高程分别列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

中各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其所需的全部清理费用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土方明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再单独进行计量和支付。

4.10、石方明挖的计量和支付应按开挖之前的测量成果与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开挖轮廓线所确定的体积计算,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各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m3)单价支付。支付时采用下列分类单价:

1)一般石方明挖,包括边坡、基础、保护层等的开挖; 2)沟槽坑石方开挖。

上述石方明挖的每立方米(m3)单价中应包括石方明挖的开挖、地基清理及平整、运输、堆存、检测试验和质量检查、验收等全部人工、材料和使用设备等一切费用。

4.11、基础清理的费用应包含在相应的开挖费用中,不单独列项支付。4.12、除施工图纸中已标明或监理工程师指定作为永久性工程排水设施外,一切为石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设施(包括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维修、拆除等)均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相关项目的价格中,不单独列项支付。

4.13、承包人为施工方便而进行的开挖以及为维持开挖边坡的临时稳定而实施的支护系统的费用不单独支付,此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相关项目的价格中。

4.14、喷锚支护工程的计量与支付

4.14.1、锚杆按不同锚固长度、直径,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锚杆安装数量(根数)计量。

4.14.2、锚杆由钻孔、现场灌浆及锚杆材料组成。锚杆以根为单位计

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根单价支付;锚杆单价中应包括锚杆材料的保管、锚杆的加工(包括损耗)和安装,锚杆孔的钻孔和灌浆以及施工中的试验检测、质量检查和验收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4.15、灌浆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4.15.1灌浆孔和检查孔的钻孔

(1)灌浆孔和检查孔均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实际钻孔进尺(从钻孔钻机或套管进入覆盖层、混凝土或岩石面的位置开始),以每延米(m)为单位计量(其中灌浆孔按混凝土钻孔每延米和岩石钻孔每延米为单位分别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相应项目钻孔的每延米(m)单价支付。该单价应包含钻孔所需的劳力、材料、使用设备和其它辅助设施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承包人原因未取得有效芯样或报废的钻孔,不予计量和支付。

(2)任何灌浆孔钻孔内的冲洗、裂隙清洗和压水试验(包括简易压水)均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其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钻孔项目的灌浆作业单价中。

4.15.2、排水孔

排水孔的计量和支付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实际钻孔进尺(从钻孔钻机或套管进入覆盖层、混凝土或岩石面的位置开始),以每延米(m)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延米(m)单价支付。

4.15.3、检查孔压水试验

检查孔压水试验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压水试验孔段以段为单位计量(每段长度为5.0m,不足5.0m按一段计),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

目的每段单价支付。

4.15.4、灌浆试验

灌浆试验的计量和支付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完成的试验项目,从工程灌浆开始到结束,所发生的“灌浆试验”的费用(应包括灌浆试验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运行以及试验检验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相应的灌浆项目中。

4.15.5、灌浆

(1)帷幕灌浆和固结灌浆的计量和支付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实际灌浆进尺,以每延米(m)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相应项目灌浆的每延米(m)单价支付。其单价中应包含水泥、掺和料、外加剂等材料的卸车、储存和保管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实施全部灌浆作业(检查孔压水试验除外)所需的劳力、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以及各种试验、观测(如抬动观测)和质量检查验收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2)接触灌浆的计量和支付应按施工图纸所示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的灌浆面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相应项目灌浆的每平方米(m2)单价支付。其单价中应包含灌浆材料(环氧树脂类)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实施全部灌浆作业(钻孔或预留孔、灌浆、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劳力、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3)接缝灌浆应按施工图纸所示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的灌浆面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相应项目灌浆的每平方米(m2)单价支付。其单价中应包含灌浆材料(水泥、掺和料、外加剂等)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管路系统的提供、制作、安装、检查和维护,灌浆作业、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劳力、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

设施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4.16、混凝土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4.16.1、混凝土以立方米(m3)为单位,按施工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浇筑的混凝土进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边线以外超挖部分的回填混凝土及其它混凝土,以及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中7.4.14条所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费用,均包括在每立方米混凝土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4.16.2、凡圆角或斜角、金属件占用的空间,或体积小于0.1m3,或截面积小于0.1m2和预埋件占去的空间,在混凝土计量中不予扣除。

4.16.3、混凝土浇筑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掺和料、骨料、外加剂等)的采购和运输、保管、贮存,以及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表面修整、温度控制、养护及表面保护、试验和辅助工作等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混凝土每立方米单价中。

4.16.4、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中第7.4.4条要求完成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其费用包括在相应的混凝土单价中,不单独支付。

4.16.5、止水、排水设施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安装的长度,以延米(m)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的每延米(m)单价支付。此单价中包括止水及排水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贮存、加工、制作、安装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所需的劳力、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的一切费用。

4.16.6、混凝土伸缩缝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的尺寸量测计算面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的每平方米(m2)单价支付。

4.16.7、板式橡胶支座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类型,包括支座的提供和安装,经验收合格的个数,以个为单位计量。每个单价中包括支座和安装所需附属件的采购保管费、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支座的清洗、运输、起吊及安装支座所需的扣件、钢板、焊接、螺栓、粘结等,作为支座安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17、预制混凝土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4.17.1、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计量和支付,应以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构件尺寸计算,其中预制φ1000混凝土排水圆涵管以m为单位进行计量(外购定型产品),其余均以m3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相应单价进行支付。单价中应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模板的制作、搬运、架设和拆除,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表面修整、温度控制、养护及表面保护,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运输、安装、焊接和二期混凝土填筑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以及试验检验和验收等一切费用。

4.17.2、预制混凝土构件的钢筋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中7.3.5条规定进行计量和支付。

4.17.3、预制混凝土块护坡的计量和支付列入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中款第8.6节。

4.18、砌体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4.18.1、砌石体和砌砖体以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轮廓线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的砌体建筑物尺寸量测计算的工程量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

4.18.2、预制混凝土块铺砌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轮廓线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的砌体建筑物尺寸量测计算体积,以立方米(m3)为单位

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m3)单价支付。

4.18.3、埋入在砖砌体中的拉结筋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其费用应摊销在砖砌体每立方米(m3)单价中。

4.18.4、砌体工程的排水管、伸缩缝均不单独计量和支付,承包人应将此部分费用包含在相应砌体工程的每立方米(m3)单价中。

4.19、草皮护坡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草皮护坡应按设计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护坡面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的每平方米(m2)单价支付。此单价中包括草皮等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铺设、移植、养护、维护、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全套工序所需的劳力、设备和材料等一切费用。

4.20、土石方填筑与回填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4.20.1、填筑与回填最终工程量的计量,应根据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轮廓线,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m3)单价支付。

4.20.2、填筑与回填每立方米(m3)单价中,已包括填筑与回填所需的料场清理、料物开采、现场生产性试验、加工、运输、堆存、填筑与回填、取样和试验、施工过程中的含水量调整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所需的全部劳力、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4.21、泥结石道路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泥结碎石路面应按设计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铺筑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的面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的每平方米(m2)单价支付。此单价中包括以下作业所需的全部费用: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机具、设备和劳力等;原材料的试验,混合料设计与试验;铺筑前对下承层的清扫、检查;材料的拌和、运输、摊铺、接

缝、养护等全部工序;质量检验所要求的检测、取样和试验等。

4.22、接地装置埋设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挡水坝、电站厂房及船闸底板层接地装置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埋设材料计算,以吨(t)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的单价支付。其单价中应包括接地装置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加工、安装、清洗、防腐、测量、维护、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全部劳力、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的一切费用。

4.23、观测仪器安装的施工的计量和支付

“观测仪器安装的施工配合”项目的总价支付,该总价应包括了本合同承包人在配合其他承包人进行观测仪器埋设及安装工作中提供的全部劳力、设备、材料和其他辅助作业费用,还应包括所有仪器和电缆的保护费用等。

4.24、金结制作安装的施工的计量装修工程的计量

(1)合同项目内的金属制件、金属栏杆、楼梯、爬梯、人行道、平台、轻钢墙面板以及其他埋设的金属制件等为支付所作的计量均按施工详图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计算,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的每t或每m2单价进行支付。

(2)单独支付的金属制件的单价应理解为综合单价,此单价中包括金属制件的人工费、材料费、制作费及安装费,并应包括除锈、所需涂料或油漆和锚栓的供货和安装等费用在内。

(3)提供和安装锚栓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金属制件的单价内。4.25、装修工程的计量的计量

4.25.1、墙面装修工程的计量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的墙面量测计算的面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

列项目的每平方米(m2)单价进行支付。

4.25.2、墙面装修工程施工所用的各项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试验、生产、抹面、养护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每平方米(m2)单价中。

5、其他

5.1、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临时道路、施工平台、桥涵、停车场等属于业主所有,应按照合同规定免费提供给其他承包人使用。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规定,凡属划归其他承包人使用的施工场地,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撤出。承包人应服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为其他承包人进入现场施工提供方便。

5.2、对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流程等作必要的技术经济比较,优化设计,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

附件:相关表格

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

湖南桃江县白竹洲水电站工程监理部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五篇:合同计量与支付监

建筑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促使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2.1 建筑工程中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各类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等。

2.2 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土建工程项目以及按施工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

2.3 合同计量与支付签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建筑工程计算办法进行。

三、监理职责

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总投资控制,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合同支付,并最终签发合同工程支付签证单。

3.2 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预审施工单位合同工程支付申请.

3.3 监理员负责预审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和协助相关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量计量复核。

四、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

4.1 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4.2 经设计单位核准、建设单位批准,项目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4.3 国家及部门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4.4 经业主或项目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度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4.5 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度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

4.6 工程质量的认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进行。

五、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控制

5.1 土石方开挖工程:

⑴ 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清理物运输和排放以及为环境保护所进行的施工准备与辅助工程等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单独进行支付。⑵ 利用开挖料作永久或临时工程填筑材料,其开挖工程量不重复计量。

⑶ 开挖料的钻孔、爆破、运输、堆放、弃渣处理以及为防止弃渣坍塌、冲刷防护等所有施工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的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另外进行支付。

⑷ 因工程施工所需要,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必须设置的施工服务的临时性排水、供水、供电、供风等附属工程及其运行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中,不另外进行支付计量。⑸ 在施工期间,直至最终通过合同完(竣)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线发生滑坡或塌方,施工单位应对堆渣进行清除并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塌方的原因不是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的,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可进行计量与支付。⑺ 按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的超挖、超填量及其施工附加工程所增加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的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另行支付。

⑻ 土石方开挖工程项目按开挖自然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5.2 混凝土工程:

⑴ 混凝土浇筑所必须的模板及其支撑件的制作、安装、涂刷、拆除、维修,以及为立模和混凝土浇筑全部工序所必需的所有人工、材料、设备、辅助作业与施工准备等全部费用,已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

⑵钢筋的支付计量以公斤为单位,按施工图(钢筋表)或设计修改的最后确定钢筋用量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重量(㎏)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施工详图(钢筋表)中所列数量已计入搭接和加工损耗等施工充裕量。各种钢筋分别按本合同量报价单中单价进行支付。

⑶伸缩缝止水,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长度,已延米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长度(m)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伸缩丰埋件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规定,或按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修正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面积(㎡)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伸缩缝埋件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规定,或按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修正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面积(㎡)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⑷混凝土浇筑计量根据施工详图或设计确定确定的建筑物或构件体积不同部位和设计标号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方量(m3)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凡面积大于0.05㎡或体积大于0.05m3的埋设件和孔洞等所占的体积应予以从计量工程量扣除。

⑸混凝土原材料储存、配合比选定、拌和、运输、浇筑、修补、修饰、保护、养护,必须的温控、试验与质量检测的所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用,以及所用辅助作业费用,已包括在相应部位混凝土的单价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

⑹施工单位为施工需要而增加的混凝土工程量,或因施工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造成超挖所增加的回填工程量,只计量但不另进行支付。

⑺混凝土工程按浇筑完成的有效工程量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计量方量(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3 浆砌石、干砌石、预制混凝土流方块、现浇钢筋混凝土和草皮护坡工程:

⑴ 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结构尺寸,以立方米(m3)或平方米(㎡)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工程量(㎡或)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⑵该项目的单位的单价以包括施工准备、砌筑、养护、修饰、质量检测及其辅助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一切费用。5.4 永久性场区排水设施:

⑴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护岸支挡构筑与回填护坡的排水孔费用,以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重的单价中,不另外进行计量。

⑵ 对在混凝土或在砌体上预留的排水沟,其费用以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另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长度(m)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⑶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排水涵管与排水明沟均以延长米为单位,按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单价的分类进行计量支付。计量长度(m)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5.5施工单位在合同报价中列入临时工程项目,或列入属于总价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支付,按报经监理部审批的总加项目支付细分表,依据工程进展或施工形象,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报验合格的基础上,实行按量支付、总价控制的原则适当简化进行。5.6合同中对计量与支付或量测方法另有规定者,按相应的规定执行。

六、合同支付工程量计量的量测控制

6.1 投标书工程量报价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合同支付结算的工程量。施工单位申报支付结算的工程量,应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支付计量要求的已完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报价单中的支付分类单价,按单位、分部工程分类进行量测与度量。

6.2 施工单位对某项工程(或部位)进行支付工程量量测时,应在量测前项项目监理部递交验收量测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名称及编号,量测方法和实旋措施。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即可进行工程量量测工作。项目监理部届时将派出监理测量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量测工作的进行。

6.3 监理工程师要求对收方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施工单位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测量,并及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测量成果资料。

如果施工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理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合同支付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施工单位在被告知量测成果后3d内,向项目监理部提出书面复查、复测申请,并被总监理工程师接受。6.4 6.5

6.6所有为合同支付所进行的量测与度量(包括计算书、测图等)成果,都必须事先报经项目监理部认可。

6.7除非合同文本另有规定,否测合同支付计量以有效文件确定已完工工程项目的构筑物边线,按净值计量与度量。

6.8计量精度:所有计量的数据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七、合同支付申报控制

7.1项目监理部只承认工程施工中的合格的工程量,并据此以合同工程量报价单分类、分项进行支付计量结算。

7.2施工单位应于当月25日前,向项目监理部递交合同结算申请报告(或报表)7.3项目监理部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量合同支付申报: ⑴ 当月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尚未进行支付结算的。

⑵ 属于监理范围,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

⑶ 有相应的开工指令、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属于某部分或单位工程最后一个单元工程者,尚必须具备该分部或单位工程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

⑷ 有监理确认签证的合同索赔支付。

7.4施工单位向监理部递交的合同支付申报(或报表),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⑴ 申请支付工程项目的单位工名称、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名称及其编码。⑵ 施工单位作业时段及设计文件文图号。

⑶ 申请支付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停(返)工或违规警告记录,以及施 4 工过程处理说明。

⑷ 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支付工程量确认签证。

⑸ 必须进行施工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的工程项目,还必须同时提供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已经完成的认证记录。

7.5如果因为施工单位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7.6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递交的合同支付申请的签证意见,包括下述3种: ⑴ 全部申报工程量准予结算。⑵ 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暂缓结算。⑶ 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不予结算。

7.7对于暂缓结算或不予结算的工程量,在接到项目监理部的审签意见后的7d内,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可书面提请总监理工程师重新予以确认,也可以在下次支付申报中再次申报。

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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