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法务案件管理工作流程大全
****公司法务案件管理工作流程
为加强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完善法务案件管理流程,提高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流程。
1、理顺法务案件管理工作流程
1.1法律工作特殊职能要求法律人员需要相对独立对外开展工作,团队应进行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日常经济合同审查以及合同的管理、公司对外行文把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公司涉讼案件处理、诉讼文书领取与提交、诉讼卷宗的整理与归档、外聘律师的联络与沟通等都要职责到人;合同审查做到严格把关,决不让风险出现在审查环节中,另外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2本流程所指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合同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催告函,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1.3 本流程贯彻以公司利益为重、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原则。
1.4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和所有项目部,其中案件产生的具体单位称为责任单位,与案件有关的单位称为相关单位。
1.5公司法务部受总经理的委托,在****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法律事务的指导、决策、协调和服务工作。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所有项目部的法律事务工作,必须在公司法务部的指导和决策下开展工作,所有的法律事务事宜,不论时间、地点,都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汇报和请示。
2、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
2.1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或者可能引起的诉讼、非诉讼、仲裁争议的案件。
2.2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指纠纷产生后,公司采取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工作程序,包括诉讼程序发生之前的沟通、协调,诉讼或仲裁的开庭前庭审准备,审理中的证据补充,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直到判(裁)决或调解后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案件总结。
2.3公司经理办公室和其他职能部门接到法院送达的案件诉讼材料后,立即转交公司法务部,由公司法务部进行统一安排,采取相应措施。
2.4公司法务部收到经济纠纷诉讼材料后填写《法律案件登记表》,立即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接纳案件材料,并在接到案件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的情况向公司法务部做出书面汇报,以便于尽快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经济纠纷方案。
2.5事实清楚、没有较大争议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纠纷案件,经公司法务部审核后,由责任单位自行处理,公司法务部为责任单位出具诉讼所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责任单位应在确保案件真实、帐目清楚的前提下,及时与原告及法院协商,公司法务部提供指导服务,争取和解,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减少诉讼费用和违约金等费用的支出。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及时汇报至公司法务部。
2.6事实不清、争议较大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纠纷案件,公司法务部直接参与处理案件的审理阶段,与责任单位共同解决;责任单位须全力配合,积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详细汇报全面、真实的案情,并派专人与公司法务部联络,负责经济案件的全过程,相关单位也应积极配合,提供办案所需资料。
2.7法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能达成和解的,其和解方案或可接受的和解底线,应由案件处理责任人事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法务部审批。
2.8责任单位聘请专业律师处理法律纠纷案件,应事先将委托合同及费用计算报公司法务部审批。
2.9案件结案后15日内,责任单位具体经办人整理案卷、编写案件总结报告一并上报公司法务部,由公司法务部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案。
2.10法律纠纷发生后,因案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本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及其他开支均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计入具体项目成本。
2.11各基层单位每月应对本单位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填报《法律纠纷案件统计表》,并于下月5日前报送至公司法务部,报表内容必须真实、数据文字准确、填报完整,报送的案件要根据每月情况及时更新,不得,瞒报和漏报。
3.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
3.1公司法务部负责对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条款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实行审阅及提示,对签约和履约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实施监控,适时发布《履约风险警示书》。
3.2项目部对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应制定防范措施,填写《项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表》包括: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工程停、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各基层单位负责收集所属项目部《项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表》并于每季度末30日前上报公司法务部。
3.3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范围内证据保留工作的责任人。对于发函并取得对方签收盖章的书面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对方的催告函、催款函、采用公正方式送达的证明、建设单位的付款凭据及与建设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工程款延期偿还的会议纪要等证据材料各基层单位都要加以保管,为以后出现法律纠纷提供胜诉的依据。
3.4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树立债权保护意识,在债权的诉讼保护时效期间之内,应主动向债务人办理财务对账手续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确认或发催告函、申请书,以有效维护企业各项权利。
3.5各基层单位都应当时刻关注债务人的清偿能力,高度重视公司债权的安全,对于需要通过诉讼才能实现的债权,需及时主张权利,将对外债权的有关情况上报公司法务部,经公司法务部仔细分析后报公司分管领导与公司主要领导研究决定,以便争取主动,实施依法清欠。
3.6对两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由各基层单位确定责任人,积极清收,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丧失诉讼权利。
4.本流程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5.本流程自 年 月 日实施。
第二篇: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XX县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促进和实现案件审理在程序上的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省、市两级法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案件审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我院在立案、收取案件费、案件审限、结案、移送卷中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跟踪管理,以保证案件以法律规定的程序高效、有序运转。
第三条立案庭是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考评部门,负责本院各类案件在审判个环节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汇报和通报。
第二章立案管理
第四条立案庭对本院各类案件实行审查立案和登记立案。第五条各类案件立案审限的期限审查权限:
一审民商事案件应在收到起诉书的三日内完成审查、审批及移送,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七日内完成。立案接待员接受相关材料后,经庭长审批后立案。重大、疑难-、新型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经主管院长同意可报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必要时可请示上级法院。
一审行政案件、一审刑事案件分别由相关审判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相关审判庭庭长签字后交立案庭于当日登记立案。
立案庭收到其他法院移送的材料及卷中后,应在三日内完成案件立案审查工作。此类案件由立案接待员审查,经庭长审批后立案。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自收到裁定书及相关文书的二日内,有立案接待员完成审查和登记立案。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相关业务庭科在接受相关材料后,经庭长审查审批后,在三日转交立案庭。
收到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执行案件,连接待员应在二日内核实据以执行的裁判文书是否生效。裁判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在二日内登记并经庭长审批后立案。
第六条立案庭对审查立案和登记立案的案件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移送相关审判庭审理。第七条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当事人坚持要求立案的,立案庭应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第八条立案庭应对各类案件的立案实行微机管理,及时录入审查立案,登记立案的相关信息和完成工作的实现等。
各审判庭应及时完善微机信息管理工作。第九条各审判庭接到立案庭转来的案件,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及时与立案庭沟通。立案庭接受审判庭意见的,由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立案庭不接受审判庭意见的,有双方的主管院长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院长决定或由院长提交委员会讨论解决。
第三章诉讼费管理
第十条法院收取诉讼费应严格执行公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禁止违规多收费或巧立名目乱收费。
第十一条案件移送审判庭或执行局前,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执行费的核算、收取、以及对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的审批手续,由立案庭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报本院院长审批。
案件移送审判庭后,缓交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由相关审判庭收取。如审判庭对立案庭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有异议,由审判庭与立案庭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主管立案庭的领导决定。
第十二条当事人对交纳案件受理费金额有异议的,立案庭及相关审判庭应当认真复核,对确实违规的收费应予退还。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取案件诉讼费:
1、为方便诉讼,向当事人提供的诉讼用纸、诉讼指南、诉讼风险须知和诉讼知识材料等;
2、未实际发生的勘验、鉴定、公告费用等;3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未实际出庭的交通、住宿、生活和误工补助等费用;
第四张排气、送达
第十四条我院受理的各类诉讼案件均由相关审判庭自行排期,自行送达。
第十五条中院委托我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及法律文书,由原审判庭的承办人员负责送达。第十六条我院审理的一审案件神节后,上诉或申诉到中院,中院委托送达的,由承办人负责送达;外地法院委托送达的,由我院对应庭可负责送达。
第五章审限管理
第十七条审限管理是指法院专门管理机构依据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对案件受理和执行各个环节的运行的运行时间进行跟中、警示和督办的管理活动。;
审限管理由立案庭负责,各审判庭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十八条案件审理期限和执行期限应严格执行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案件审限期限的规定。并由立案庭按照我院对各类案件审限的具体规定进行监督和催办,以促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尽可能提前审结。
第十九条立案庭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应进行提示,民商事、行政、执行、审监案件的提示期限为法定期限的前一个月;并书面发出提示单;在跟踪读出期限审结的同时,要做好有关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第六章结案管理
第二十条各审判庭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案件结案手续,不得弄虚做假。各审判庭结案后应当于每月报表将结案案号,结案时间报立案庭登记,并将结案的法律文书报研究室。立案庭根据报结的情况对案件审限按月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我院应当严格执行最高院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结案时间的规定。要以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委托宣判、送达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受委托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送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结案时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送达人住所地之日为结案时间;
(二)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
(三)邮寄送达的,以回执注明之日为结案时间;
(四)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第二十一条对虽未超过归档期限,但因领导或上级法院急需调用的已结案件,相关审判庭(承包人)应在接到档案室发出的急用档案催归单后的三日内归档。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接到归档的案卷后,应在一周内验收完毕。归档验收不合格的案卷,案件承办人应在一周内补正完毕并送交档案室。
第七章案件移送
第二十五条一审刑事案件提出上诉或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三日内由安监相关审判庭将上诉状或抗诉书连同卷中、证据等移送至上级法院。
第二十六条一审民商事或行政案件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相关审判庭应在收到上诉庄后的三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还应在此后的三日内交立案庭提议办理向上级法院移送本院的卷宗、证据等。
第二十七条我院在接到上级法院调卷通知后,立案庭应在二日内将全部卷宗和材料交办公室,办公室在三日内送中院。
第二十八条我愿上诉的卷中,应到立案庭办理审查登记手续,登记交办公室办理移送手续;上级法院结案后直接将卷中退回审判庭(承办人)的,接到卷中的审判庭(承办人)应将卷中及法律文书交由立案庭登记后,根据上级法院的裁判结果立案或由审判庭(承办人)归档。其中更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立案庭收到后的二日内将案件更改情况报纪检监察室。
第八章考评通知
第二十九条对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进行每季通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为工作统计截止日。每季的通报情况积累为考评的依据,按绩效考评标准考核。第三十条立案庭对每季度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每季的总结分析材料,应在该季结束后十日报个中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此前制发的 《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以及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其它规则、办法等,均停止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由我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法务工作流程
法务工作流程及管理细则
为明确法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制定本细则。
一、诉讼案件处理
1、我司为原告的案件处理程序
(一)、接到案件后,即开展进行诉前起诉资料收集工作,弄清案件基本事实。具体为:
A、一般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房屋交付确认书、付款明细及资料、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B、工程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开工通知、工作联系单、付款明细及资料、竣工验收单、整改意见单、文件资料交接手续、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C、劳动争议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培训合同、工资明细(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等等;
(二)资料收集后进行整理,起草起诉状,报公司领导,处理方案、证据处理、案件处理的难点及风险等方面,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做到了然于胸,及时应对。
(三)起诉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目录清单及证据说明、授权委托书、诉讼当事人资料等材料一并要书写出来。要补充完善起诉证据。
(四)公司领导指示后,按照公司领导指示进行处理。
(五)进行立案、缴费等各项工作。
(六)进行案件审理跟踪,及时书写代理词等诉讼文书。要求各类文书的书写要抓住要点和关键,条理清晰,论理充分。
(七)重大复杂案件进展及其遇案情变化时,须即时草拟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批示。
(八)案件处理完毕,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2、我司为被告的案件处理程序
(一)、接到案件后,即开展进行诉讼资料收集工作,弄清案件基本事实。具体为:
A、一般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房屋交付确认书、付款明细及资料、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B、工程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开工通知、工作联系单、付款明细及资料、竣工验收单、整改意见单、文件资料交接手续、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C、劳动争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协议及经确认的工资构成、岗位说明书(录用条件说明)、入职资料档案、工资明细(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与案件有关的处理通报、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伤残鉴定、医药费发票、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等等;
(二)资料收集后进行整理,审查双方证据,报公司领导。从诉讼时效、管辖、案件争议焦点、案件突破口切入点(处理方案)、证据处理、案件处理的难点及风险等方面,对案情进行熟悉。
(三)要注意举证期间,及时整理证据目录清单及证据说明、授权委托书、诉讼当事人资料等材料,以提交法庭。答辩状可不提交法庭,但要草拟附卷。
(四)公司领导指指示后,按照公司领导指示进行处理。
(五)进行案件处理,及时提交证据、应诉开庭、书写提交代理词等。要求各类文书的书写要抓住要点和关键,条理清晰,论理充分。
(六)对案件进行跟踪,重大复杂案件进展及其遇案情变化时,须即时草拟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批示。
(七)案件处理完毕,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
1、法律咨询解答或求助
对各部门提出来的法律咨询及求助,简单的可当面口头解答并提出处理建议;复杂或涉及具体事务的,根据情况要求书面陈述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后进行分析予以解答处理,必要时要求所在部门领导签批意见后受理进行处理。此类法律服务,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或口头答复,重大事务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邮件答复。
2、开除合法性审查
收到各部门开除建议和开除事实材料后进行审查,必要时要对当事人和知情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制作出调查询问笔录;
调查、询问原则上要求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制作笔录,被调查询问人对记录签字确认;
相关调查,要做到基本事实清楚。确认基本主要事实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初步判定责任,审查是否符合开除条件,处理依据是否充分,处理结果是否公正合理等等,出具审查意见后报公司领导签批。要求做到出具的审查意见正确无误。
3、专项法务
收到运营管理部门要求协助的各类合同履行中需要法律支持、出具函件的事务,以及由运营管理部门转来的诉前协调、和解处理的案件处理。
要求:在查清事实、准确运用法律的基础上,出具各类法律函件;做到条理清楚,观点明确,依据充分,语气适度,用词恰当。注意:函件内容不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和后果。非诉案件在查明事实,能够明确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能和则和,充分运用调解手段,综合考虑各方面实际情况,寻求合理解决方案,维护公司利益,解决纠纷。
4、法律培训
要开展不定期的法律知识培训。
应各部门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不定期开展相应法律知识培训。
要求:各项培训均要结合公司发生的案例和培训目的要求,提前制作培训讲义。
三、合同管理
参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四、档案管理
公司文件和案件档案,需一个季度或在案件结案后5日内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归档时,按归档要求整理后进行编页码、编写目录、装订、装入档案盒、编档案目录等工作。
第四篇:法务工作流程
一、诉前事务
一、分工
二、主要事务
1、催告函:起草---发送-----查询----归档----后期跟进。
2、解约协议:起草---签订---归档----后期跟进。
3、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A、起草:一人起草,其他两人审核;逐步建立各种催告函和解约协议的模版。
B、发送:若由分行或者客户、业主发送,一定要对发催告函的注意事项进行提醒。“完善提醒模版”。
C、对发催告函的EMS邮寄状况进行跟踪查询,保留好书面材料。
D、归档:催告函留好复印件和电子文档,相关查收复印件,并将复印件入相应合同卷,或案卷。
E、后期跟进:每月月底对当月出具解约协议和催告函进行回访,落实案件进行情况。并将文书完善到模版中。
二、诉讼仲裁事务
每个案件由一人主要负责,另外两人熟悉案情,并做好应诉准备。所有重要的材料,如起诉状(申请书)、证据清单、答辩状、代理词、庭审准备材料。组内进行讨论,确定后主办人向经理汇报,经理认可后,对外出具。
一、追佣案件仲裁。
流程:收集材料、建立案卷-----撰写情况说明----请公司领导审批---讨论确定《案件立案进度表》----准备证据材料、立案材料-----请款----进行立案-----参与庭审。
说明:组会议讨论《案件立案进度表》,案件表对每一案件的进程进行明确的计划。确认通过后汇报经理及总监后根据进度表进行立案仲裁诉讼。
每一个仲裁案件组内按照会议流程进行讨论,达成一致,负责人对案件负责,组长对公司负责。
二、应诉案件。
流程: 准备证据并及时举证-----开庭前组会议确定应诉思路----参与庭审
说明:在准备案件过程中,需要准备证据清单、质证意见和代理词。须小组讨论通过,并经经理认可。
3、劳动纠纷案件。
流程:立案、应诉证据材料准备------立案、应诉-----参与庭审。
劳动仲裁案件,需要对天津市及国家的劳动法进行充分娴熟的掌握。需要法律法规方面的准备和证据材料方面的准备。组内对法律问题和案件事实问题进行必要的讨论。
4、其他业务部门案件。
接到公司安排或其他部门的请求进行相应的法律支持时,首先出具法律建议,对是否起诉进行法律分析。提供法律对策。如涉及的法律法规商务知识。组内进行足够的准备,讨论。
具体根据类似业务的逐渐增多,再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
5、配合客户业主仲裁诉讼案件。
如公司客户或者业主要求公司配合参与庭审,应向业务部门同事进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结合案情给出具证人证言,避免公司的法律风险。
6、其他。视公司业务情况另行确定。
三、诉后事务
一、申请、参与执行案件。
案件胜诉后,1个月内将胜诉案件向相应的执行机构提起执行申请。
二、公司业务法律建议。
根据参与的案件的庭审,对公司开展业务和管理中提供必要的法律建议。
3、案卷整理入档。建立案卷目录,并将办案人的办案思路等情况整理入卷。具体见第六条档案管理。
四、其他事务
由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比如分行遇到执法检查,应对客户向政府部门、媒体的投诉等处理、纠纷需要法务人员出面解决等事务,根据经理和主管的安排进行临时调整,其他人员全面做好组内的常规事务。
诉讼组根据法律事务的特点,建立相应的会议制度,集思广益,通过会议的讨论,解决实际问题。诉讼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庭审准备会等沟通案件。今后组内继续坚持并做好会议的协调。
五、待开展事务
一、档案管理
1、逐步建立法务自己的案卷档案材料,建立类似《成诉案件登记表》等具体档案材料。将案卷整理成册,形成法务自己的案卷档案库,具体另行确定。
2、将对外出具的法律文书,进行编号,订卷保存。
3、对现有的法律文书模版进行审查,规范操作,比如规范《诉讼审批表》《情况说明》等文书的撰写。
4、其他。视部门组别建设需要另定。
二、法务部内部业务对接及与公司其他部门沟通制度。
根据部门内其他组别的工作流程,做到专人对专人,一一对应的工作对接制度,探索法务部门的整体发展进步。
对公司其他部门,如遇法律事务问题需要参与,提前介入,积极协助,事后总结。
具体办法根据部门建设另行确定。
三、配合三级市场部、财务部对坏账情况进行处理。
当前只收到原营业一区的反馈,二区三区尚无反馈,账目情况正在整理,法务需要确定工作思路。
四、其他制度建设
随着部门和诉讼组建设的逐步完善,逐步开始探索类似《诉讼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诉讼案件量化考核》等考核制度,法务内部根据业务需要建立电子版期刊,学习借鉴集团其他公司的法务管理经验。
六、诉讼组当前处理的案件
诉讼租作为代表公司起诉应诉的组别,我们将配合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开展工作,我们也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总结,也希望各位领导能够给与支持和指示。
第五篇:法务诉讼管理工作职责
1.民事起诉、刑事报案及办案协助。
2.全国各地公安、检察院、法院联络协调。
3.全国各地新建合作律所的考察签约及联络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