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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我区人力社保工作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20-102726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8 12:51: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调研我区人力社保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调研我区人力社保工作

9月2日上午,市人力社保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姜红生一行来我区调研公务员管理、专技人才两块业务工作,并详细听取了我局的工作汇报。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余向琴、周冰冰参加了汇报。

在工作汇报会上,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郑煜和专技科科长毛芳分别就柯城事业单位招聘现状和做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面创新实践等向市局领导做了简要介绍,并就市局提出的调研提纲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姜红生副局长对柯城公管、专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柯城区在事业单位阳光招考方面“有特色”,在专技人员聘期考核方面“敢创新”,特别在柯城区着力开展专家人才资源库方面,步子迈的开、探的实,总体而言,柯城区人社局在人事招考和人才管理方面走出了一条具有柯城特色的创新路子。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柯城人力社保局将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干好“四件大事”为抓手,紧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主线,围绕惠及民生、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目标,进一步探索人事招考和人才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

叶君

第二篇:社保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期,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们调查组,围绕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对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县政府领导思想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制度逐步健全,政策不断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工作有序推进,成效不断显现。我县从1987年开始实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多年来,全县已经形成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惠民、利民,有效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的稳定。目前,各项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运行平稳,社会效果明显。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经过一系列的实践、探索与改革,目前已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运行体系。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开。从1987年***开始实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基金结余到收不抵支的艰苦历程。截止202_年5月底,参保单位145家,参保职工19526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完成1769万元,发放养老金3828万元。基金收入合计为1844万元,基金支出合计为3982万元。基金亏损21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2_年7月成立,稳步扩面,截止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参保单位30个,参保职工2431人,月应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30万元,月应发放养老金100余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809万元。医疗保险体系逐步建立。202_年8月起,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目前,共有参保单位464家,参保职工34000人。征收基金1142万元,支出基金117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686万元。从202_年7月起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截止目前,参保人数为55085人,基金收入818万元,支出基金万元,累计结余基金万元。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年开始实行企业失业保险制度,年月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制度,止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1860人,现有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较好地保障了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日趋健全。202_年6月开始实行工伤保险,目前,参保单位62个,参保人数9276人,累计享受工伤保险人,支付工伤保险金万元,确保了受伤职工“伤有所补”。现累计结余工伤保险基金万元。202_年7月实施生育保险以来,政策逐步完善,待遇标准逐步提高。目前生育保险费按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补贴标准为元。现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8341人,累计为名生育女职工提供保险待遇万元,维护了企业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现累计结余生育保险基金万元。

2、社会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有效。经过不断探索、完善,我县社会保障工作政策体系日趋健全,办事程序严格规范,工作合力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参保激励机制,推行了退休人员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制度,建全了各项待遇保障水平随社会平均水平提高而相应提高等政策,为社会保险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劳动部门制订了《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去年在全国社会保险内控制度检查中,我县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得到了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小组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推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体系。对年初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股室、到个人,确保“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岗位有目标”。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开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运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关键。社保经办机构把社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建立专账,由专人负责;严格资

金发放手续,严格审计监督,每年均要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有关社保资金进行严格的审计,提高了社保基金运行的安全性。

二、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社会保障工作现状看,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1、认识尚不到位。有些单位对社会保障重视不够,市直单位和我县部分有能力缴费的单位存在拒缴或拖欠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特别是部分单位领导缺乏社会保障意识,存在认为参保不如给职工发福利的短视思想,有部分单位领导以上级部门未拨付专项资金为由拒缴社会保险费;一些企业对职工的社会保障缺少责任感,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少缴、漏缴或拖欠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民工只顾眼前利益,不作长远打算,宁愿多拿点现钱,不愿参加养老保险;有的职工考虑务工流动性大,参保不连续,加上享受保险待遇门槛较高,没有参保积极性;这些直接影响参保率的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

2、收不抵支严重。今年止五月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384万元,支出543万元,亏损159万元;企业养老保险收入1844万元,支出3982万元,基金亏损2138万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一旦基金支付出现缺口将由县财政全额弥补。现在是寅吃卯粮,存在巨大的支付风险。

3、扩面参保难。民营企业参保率低。双星鞋业集团和工业园区招商企业,目前的职工人数达3000多人,参保职工仅有300余人,参保率只有10%。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参保率低。从202_年至今,我县只有500多名个体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招商企业难以介入,扩面难度大。

4、工伤保险基金呈现三低现象: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低,低风险单位参保率低。工伤保险基金目前结余只有20多万元,一旦发生大的工伤事故,将无力支撑。低风险行业保险意识不强,认为自己从事行业不会出事故,不愿意参保。

5、县财政欠拨等其他问题。医疗保险方面:由于县财政每年预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配套资金时不能做到足额预算,造成我县医疗保险基金不能足额征收,从202_年至今县财政共欠拨1597万元。失业保险方面:全县502个事业单位,县财政仅代扣全供事业单位个人负担的1%部分,应由单位负担的2%部分代扣困难。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信访。有部分有参保意愿但又不愿缴清欠费的人员和部分无档、缺档无法参保的人员屡次上访,造成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增强意识,健全机制、提高水平,促进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心工程,是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大事情,它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社会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形成合力,切实巩固已取得的成效,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我县的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扩大宣传,增强意识。通过多种形式,依托多种渠道,加强有关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增强企业的社会保障意识,使企业管理人员知法、懂法和守法,增强做好企业职工参保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增强职工的社会保障意识,使企业职工充分认识参保的合法性、重要性、优越性,积极主动参加养老保险,不断扩大企业职工的参保面、受益面。增强各类参保对象的社会保障意识,把各类保险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认可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凡是参保的,都是受益的”的意识,解决思想上的偏差,跳出认识上的误区,着力提高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以及各种商会、协会的作用,开展社会保障宣传活动;企事业单位一把手任职培训纳入社会保障内容;新闻媒体加强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大张旗鼓宣扬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典型单位,在全社会营造“参保缴费光荣,拒保欠费可耻”的氛围。

3、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建立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能力缴费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限期缴费,不能如期完成缴费的,一是通过法院强制征收,二是通过媒体曝光,三是按照管理权限追究一把手责任。

4、分清原因,采取解决历史欠费问题的不同途径,把更多愿意参保的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属恶意欠费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单位因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单位欠费的,可在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到位的情况下,由职工个人为单位垫付,待单位经济好转再还给职工;对单位濒临破产、倒闭或其他原因无力缴纳欠费的,由政府出台方案统一解决。

5、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大力扩面。目前,我县社会保障清欠工作潜力有限,扩面工作将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建议由政府协调税务、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配合,共同建立社会保险征缴联动机制,对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出具有关证明和证件,如对安全监察重点企业,没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安监部门不予办理许可证。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建企业可以区别分类,先易后难,逐步纳入。对那些有一定规模、经营正常的民营企业要按照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同样的政策,尽快纳入,一步到位。

6、县财政足额预算社会保障各项配套资金。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规定,将全供事业单位的单位应负担的2%部分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按照汝发[1999]24号和汝发[202_]29号文件规定,由县财政对事业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3%全额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

7、根据轻重缓急,解决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编制不足、信息化管理滞后等具体困难和问题。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各项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优化办事环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强化宗旨观念,提升服务质量,有效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影响力,着力提高我县的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第三篇:202_年全市人力社保人才工作要点

202_年全市人力社保人才工作要点

202_年全市人力社保人才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提供精准服务,努力抓好人才引进、培养、服务三大工程十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实施“**”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大力推进人才智力引进工程

(一)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引进活动。调研征集企业人才和高新技术项目需求,编制需求计划,组织开展第13届海内外博士**行活动。推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家,新招进站博士后10人,组织进站博士后开展项目研究。(牵头单位:专技处,配合单位:办公室、外专局、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

(二)组织实施国外专家和智力项目引进活动。依托外国专家工作站和海外联络站,大力引进国外智力,年执行国家和省级引智项目50项以上。努力提升外专工作品牌,申报国家和省“外专千人计划”3人,高端外专项目2项。继续举办外国专家组织和机构代表**行活动。组团参加北京高层次外籍人才招聘会、中国国际交流大会、浙洽会,积极引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牵头单位:外专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

(三)组织实施**网上大学城系列引才行活动。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采取大部队、小分队相结合的方式,组团赴高校集中城市和地区引才,全市外出引才50场次,市内举办人才交流活动200场次,全年引进各类人才5万名,其中硕士及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2800名。(牵头单位:人才市场办,配合单位: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

(四)组织实施校企合作对接活动。以用人单位和职业技工院校为重点,创新合作模式,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打造**“就业通”信息化服务平台,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对接活动,举办**市第十一届校企合作技能人才供需洽谈会,进一步强化校企合作的品牌。加强与外省市高职院校、就业部门的沟通合作,组织企业有针对性地赴外参加 “校园招聘”活动。(牵头单位:就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

二、积极推进人才培养工程

(五)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坚持企业人才优先,做好202_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会同组织部门积极做好国家、省“千人计划”和“330海外英才计划”的申报和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各类回国留学人员学历认证、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健全继续教育登记考核制度,认真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六)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做好“职业培训包”的开发工作,年内完成15个“职业培训包”的开发,初步构建具有**特色的“职业培训包”超市。建立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的**市技能人才评价标准,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对评价产生的高级工以上人才给予相应的培养资助。推动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全年资助一类职业技能竞赛7个、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和15个。做好民间人才“万人计划”推进指导工作,开展人才培养、评鉴和师资培训活动。全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3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名。(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单位: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市公共实训基地、各区县市人社局、各技工院校。)

(七)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成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创新“123”工程,建设1个创业中心、20个创业基地、300个创业创新示范点。成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培训学校,建立创业创新导师团,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加强大学生创业创新信息交流,及时发布创业创新政策、资讯,编印创业创新典型案例。对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人才引进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全力做实人才服务工程

(八)抓实人才工作平台载体建设。加强硕博士联络站建设,对接杭州、上海、北京三地高校,收集整理202_届**籍硕博士人才信息,推动**籍硕博士人才库建设。加强外国专家联络站建设,加强与德国ECTI、俄罗斯高校联合会的对接交流,力争新建5家外专海外联络站。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成柔性制造系统实训室、模具产品试制实训室、产品创新设计实训室建设。加快推进技师学院建设,提质扩容诸暨技师学院,异地新建新昌技师学院,完成**技工学校征地扩建准备工作。(牵头单位:人才市场办、外专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配合单位:市公共实训基地、各区县市人社局)

(九)抓实企业人才工作联系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服务,扎实推进企业人才工作联系“12320”工程,建立健全收集反馈机制、宣传引导机制、交流协调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帮助企业解决人才工作实际问题。分层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企业人才工作整体水平。配合抓好高层次人才“绿卡”等服务工作,位高层次人才提供“跨部门、一条龙”服务。(牵头单位:人才开发处、人才市场办、劳动关系处,配合单位: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各区县市人社局)

(十)抓实人才流动开发工作。加大招聘交流力度,精心办好“周四人力资源集市”、“周五人才集市”和各种公益性招聘会。大力推进网上交流平台建设,加强**人才网、**人才市场公共微信平台建设,努力创造方便、快捷的人力资源服务。执行人才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按月编写公布《市场供求信息》。加强人才招聘横向合作,定期在省和兄弟地市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做好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培训等工作。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研究制定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意见,大力发展猎头服务,对业绩明显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从业者进行资助。(牵头单位:人才市场办、就业局、人才开发处)

第四篇:关于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去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今年4月,国务院又召开了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加强环境保护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环保工作实现新发展,4月下旬以来,区政协组织主席会议成员、部分政协常委及委员,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全

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通报,深入南京华阳电气有限公司、南京列车段洁源洗涤中心以及部分商业餐饮企业和居民住宅小区,实地视察了环保设施和排污情况,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认真座谈分析。现将调研视察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环保工作,在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环保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全区中心任务和环保目标积极开展工作,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环保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

1、环境质量控制得到加强。仅202_年,全区共检查污染源880多家(次),检查水污染治理设施63台(套),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95%以上;对163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察,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100%;收集水、气、声各类监测数据5478个,例行监测数据202_个,监督监测数据3400个,质控数据961个,质控合格率达到100%;检查废水处理装置38台套次,检查废气处理装置75台套次,确保排放达标率95%;环保监测站顺利通过省计量认证及新开项目室内环境质量、油烟等扩项评审考核,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

2、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新创建的燕江园绿色社区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北崮山、五所村等四个绿色社区通过复查。202_年,于家巷幼儿园通过省级“创绿”验收,三十九中、第二实验小学通过市级“创绿”验收。202_年,投入资金110万元完成6台燃煤锅炉及一批小茶炉清洁能源改造;投入25万元资金对金陵新八村、新九村多家小餐饮店进行污染治理;投入60余万元资金对区内10家堆场和工地扬尘进行限期治理和有效控制;对区内14家一级以上医疗单位废物实行集中处置,处置率达100%。

3、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提高。工业废水基本全面达标排放,全区34家工业废水排放企业,全年排放废水近40万吨,达标率为95%。建设项目审批进一步规范,全年受理各类建设项目294个,许可建设项目266个,28个项目被否决。排污费征收指标超额完成,全年征收排污费282万元,征收企业475家。

4、环境行政执法力度加大。202_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6件,结案84件,罚金42.28万元,检查工地472人次,查处违法施工54起,施工噪声罚款27万元。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现场处理率、办结率和规定时限回复率达100%,办理满意率达90%以上。

5、环境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注重加强执法队伍素质提高,狠抓执法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培训,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量化目标任务考核,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二、存在问题

1、全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不同程度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观念,在建设项目审批上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甚至“不补票”的现象。一些排污企业的经营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擅自闲置或不配套环保设施,对环境造成污染。一些企业在环保工作上存在短期行为和马虎应付思想,甚至回避环境保护义务和社会责任,污染治理的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落实困难。

2、地区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南京主城区大部分工业企业集中在下关,且产业水平总体比较低,经济增长属于粗放式,高排放污染企业多。一些引进的企业环保治理滞后。

3、区内污染整治任务繁重。餐饮业污染控制、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街巷木柴茶水炉的治理等等,经常出现反复,死灰复燃。区域基础设施和相当部分居民生活居住条件较差,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难度较大。

4、全市环保硬性指标任务压力大。企业排污费征收指标、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罚款指标任务完成困难多。指标过高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企业不愿承受;指标过低,完成不了任务,达不到处罚破坏污染环境的目的。

5、总体环保经费投入不足。市财政压力大,环保队伍人头经费缺额近60万元。财政对环保投入占gdp比例还相对较低。环保创建经费缺乏,环保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组织者和协调者,承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压力,需要市、区统筹安排。

6、全市环保配套设施不完善。污水管网不畅,基础设施不完善。方家营城北污水处理厂在下关,但下关的城市污水却很少进入处理厂处理。

三、几点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

第五篇:社保调研文章

探寻适合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保管理模式 政府责任视角下的县域企业职工社保问题研究

一、我县社保概述

党的十八大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一)社保现状

目前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和住房保障金。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近年来,在县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各职能部门和镇街、社区的共同努力,全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困难有低保的社会保障新局面。

在社保费征收方面,通过政策拉动,宣传发动,部门联动,重点突破等措施,全面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特别是自202_年10月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以来,征缴面逐年扩大。到202_年底,全县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202_年增长45.28%,达27467人。基金征收比202_年增长108.9%,达到16263

万元。在基金管理方面,按照社保基金管理要求,一是社保基金做到由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形成税务征收、社保发放、财政监督。另外,审计部门对社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坚持以人为本,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困难企业解决问题。

目前,我县社保缴费率,单位综合缴费率最高为29.5%,个人综合缴费率最高为10%。根据202_年韶关社平工资2986,按照最低标准计算,202_年单位为个人最低缴纳社保费为210.63元,个人最低需要缴纳社保费为571.71元。

(二)当前我县社保征管模式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社保费征收管理的模式暴露出许多缺陷,比如征收力度不足造成欠费严重、收支一条线造成社保基金运行安全性差等,迫切需要建立新体制。自202_年10月开始,地税负责社保费全责征收,社保机构负责社保待遇发放,财政部门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地方税务机关为征收社保费的主体。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实践中,锻炼出素质高、善于征管的地税干部队伍。负责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可以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筹措资金和强化征管的优势。自202_年后,社保费逐年大幅扩面,2

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地税机关在社保费征收环节的显著作用。地税机关坚持“税费并重,随税同管”,坚持把社保费规范化管理作为突破口,组织排查,夯实征管基础。始终坚持与税同查,与税同管,与税同控,摸索出一条社保征收的新模式。

第二,社保机构为社保待遇发放的主体。社保机构负责所有社保基金待遇的支出,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各项险种待遇的发放。同时负责居民养老、居民医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征缴。社保基金的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作为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的人提供的收入保险制度,强制从业职工在其就业年份里拨出一部分收入交纳保险作为保险基金,投保者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定期限后,一旦由于保险计划规定的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收入中断或减少时,即可按规定获得一定的保险收入。

第三,财政部门为社保基金运作监管的主体。财政部门负责将社保费集中统一管理,统计各项社保指标,分析社保收入支出。在社保基金管理中,保障基金安全,将基金的贬值可能降低在最低程度。

地税、财政、社保三方协作,实现收管支三条线,规避风险,提高效率。各个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社保各项工作开展得井井有条。

(三)当前我县遇到的社保问题概述

近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社保费逐年扩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当前征管模式在实际征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社保的认识尚不到位。一些企事业单位对职工参与社会保险认识上有偏差。对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缺少责任感,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或者不为职工参保或者有选择性的为职工参保。许多企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较为重视,但对工伤、失业、生育等所谓小保险认识不足,参保积极性不高。还有一些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民工考虑务工流动性大,参保不连续,加上享受保险待遇门槛较高,没有参保积极性,这些直接影响参保率的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另外,部分政府官员对社保缺乏全面的认识,误认为社保扩面不利于招商引资,不利于发展当地经济,主动性不强。

2、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亟待研究解决。由于历史原因,我县不少关闭、破产、改制企业未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或只参加了养老一项保险。这部分职工现在要求补办养老、医疗等保险的参保手续,但原企业已解体或者濒临破产,加之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又模糊不清,补办保险困难较多。还有一些破产未改制企业,因经济条件差,企业拖欠各项保险费用及滞纳金数额较大,企业无力偿还。这些社保欠费不仅加大了执法风险,同时给社保稳定带来了不和谐的因素。

3、经济现状和行业特点与社保负担不同步。我县属于粤北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收入来源少,人均收入低。但是社保是根据整个韶关社平工资来缴纳,个人负担社保偏高,无力支付社保。同时,我县经济经济产业多为第二和第三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低是我县招商引资,吸引投资商的一个有力条件。如果社保缴费高,成本高,会使这个优势消失,企业会选择不为员工购买社保。而受现行社保征管体制的影响,往往很难全员参保。

4、社保的立法不够健全,实施机制较弱。社保方面的法律滞后导致税务机关执法权不完整。现有社保保障法律法规人大立法少,行政法规多,立法层次低,缺乏较高的法律权威和必要的法律制度。地税机关没有明确的社保费强制执行权,导致执法权不完整,清查欠费无力。社会保险法虽然建立起筹资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等,但是对于整体社会保障体系而言,缺乏整体的、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虽然近年来,社保制度不断完善,但是操作性不强,缺乏强制性手段。比如,在强制征收措施中,地税部门可以对延迟缴费的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在强制扣款等税务部门最有利的征收手段则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使得地税部门难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依法征缴的作用。

二、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的重要意义

202_年起,我省地税部门开始代理征收社保费,202_年,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作出了全面实行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的决定。“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是指社保机构将社保费的申报、核定环节移交地税部门

负责,由地税部门全面负责社保费征缴环节中的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欠、查处和划解基金专户等相关工作,即负责社保费“收”的环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征收数据进行记账和待遇发放,体现社保费 “支”的环节。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明确了地税征收社保费的责任主体地位,不再是过去简单的“代征代收”,其实质内容的改变是全面提高征收质量和确保稳步提高社保费收入、规范社会保险费从缴费登记到划解基金账户的全流程管理、实现收支分离的相互制衡机制,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社保基金收入大幅增长,确保了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支付。社保费稳定增长是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这一征收体制改革最直接的效果也是体现在费款收入、参保率、缴费率均有大幅增长,据统计,从202_年地税全责征收社保前后四年数据对比可以看到,8年间我县社保费收入逐年增长,由202_年的5536万元增长到202_年的8402万元,再到202_年的1.76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5.97%,社保支出也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但增幅较为平均,年均增长22.20%,逐年稳步的收入增幅高于支出增长,且略有结余,保障了我县各项社保待遇的及时足额支付。

(二)充分发挥税收征管作用,促进了社保费扩面征缴。

一是借助地税部门长期积累的税收征管经验,熟悉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和参保人的实际情况,推进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可以充分发挥地税部门在征管体制、信息网络、机构人员方面的优势,将社保费征收管理纳入税收管理的体系之中,把社保费的征缴纳入个人所得税监管范围,进行统筹管理,加强对缴费户的资料采集,实施全面费源监控和规模化、集约化管理,充分发挥地税征管优势,实现社保费与税收“同征、同管、同查、同服务”,有效堵塞漏洞,减少参保户拖欠社保费和应参保户逃避参保的情况,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二是实行地税全责征收,增强了地税部门征收社保的执法刚性,将社保费的申报、审核、征收、清欠等各环节落实到位,地税部门可以对缴费单位不为其员工参保、不如实申报缴费等损害参保人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同时加大了清理欠费的力度,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自觉性,有利于建立职责明确、征缴有效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体制。三是有利于节约社保征收管理成本。社会保险费征缴对象范围与税收基本一致,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可以把社保费当作一个特殊税种,在登记环节把社保费登记和税务登记合并处理,有利于掌握企业参保情况,还节约了参保人和参保单位的缴费遵从成本;企业或个人缴纳税款和社保费由面向多个部门改为一个部门,在申报纳税的同时办理社保费缴纳事宜,减少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往返奔波,方便了缴费人,提高了效率。

社会保障是一项民生工程,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指标之一,这对于构造社会公平与公正有着重大的意义和影响。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充分地发挥地税部门的体制优势、管理优势与技术信息优势,理顺社保费多方参与的管理模式,降低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成本,实行多元制衡与立体监督,事实上就是围绕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这一核心指标服务的。新征收方式实施前,全县参保人数为1.77万人,到202_年底为2.75万人,四年平均每年增长11.83%,扩面成效日渐显现。实践经验已经表明,地税部门凭借其部门特点,发挥了征收有力和信息充足的优势,扩大了征收面,促进了社保费收入的大幅度增长,有利于解决社会保险扩面难的问题。

(三)明确部门职责,使部门工作更协调。202_

年以前,在社保征收管理上,地税部门只是社保机构的“代理人”,为社保机构“代收”社保费。在这种体制下,容易造成权责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不利于各部门的职能发挥。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做到职责分明,各负其责,有效消除因职责不明确,造成数据统计不准确,权责不清、办事程序交叉重复、部门之间扯皮等问题,建立起“地税部门负责征收、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管、社保机构负责发放”的“三方机制”,在这个三方机制中,地税部门全权负责社保费的征缴,可以避免权责不明所产生的各种问题,能够大大提升社保费征收的效率;社保部门作为社保主管部门,专责政策指

导和社保待遇的发放,可以大大提高社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财政部门专责社保基金的管理,一方面监督地税部门依法征收,另一方面则监督社保部门依法发放,负责基金管理、划拨、监管等工作,保证资金安全。从实践看,“收、管、支”三分离的“三方机制”是社保体系健康运作的必要组织和程序保证,使不同部门各司其职,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的有序化、规范化,从而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良性发展。

(四)有利于社保机构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服务,形成以参保人为中心的社保管理体制,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地税全责征收之后,社会保障部门将从繁重的收费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社保政策的分析、研究和制定及账户管理、享受待遇资格认定和社会化发放等工作,着力提高社会保障行政效率,强化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服务绩效,履行政府社会保障职能,建立以社会保障受益人为中心的各种服务体系。

(五)有利于推动社保“费”改“税”,加快完善和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是社会保障社会化水平的标志,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具备统筹性质的社会保险基金便于政府在更大空间内调剂余缺、平衡地区差距。社会保险费由地税全责征收,一方面,统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有利于增强缴费人对社会保障的信心,有效提高

社会各界缴纳社保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借助税务系统力量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力度,为实行社会保险市级乃至省级统筹创造有利条件。随着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扩展,特别是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以社保税取代社保费将是大势所趋。而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则可以为社保费改税准备条件。

三、影响我县社保征收的因素分析。

(一)宣传少、不重视,思想观念制约职工社会保险扩面。

1.相关社保政策有宣传但未普及。当前,社会保险作为保障全民的一项民生工程,社保的宣传也仅限于参与社保征收管理的相关经办机构,各类社会媒体对社会保险的关注程度和支持力度不够,在宣传的连续性和普及性方面仍有欠缺。根据韶关市地税局针对全市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的工作报告显示:仍然存在相当一部分未参保的企业员工对国家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不了解或了解很少,在我国目前国民整体保险意识仍然不强的环境下,有些人甚至把国家福利性养老保险与商业性的保险混为一谈,对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互济性和强制性缺乏认识,社会各界整体参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还没有形成“人人主动参保,企业自觉缴费”的良好氛围。

2.一些企业主对社会保险存在错误认识,他们往往认为,为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是无效投入、吃亏买卖,表现

在行动上则能躲即躲,能赖则赖。企业存在应保不保的现象,普遍采取虚报用工人数、少报工资基数或选择性的购买与企业利益关系较大的险种,如工伤保险等方式逃避应对职工承担的社保责任,这类现象在私营企业中尤为突出。诚然,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人,追逐利润最大化是其最大的目标,在强烈的个人利益最大化驱动下,为降低成本,很少自愿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从而减少支出,增加赢利空间;再者,部分私营业主受限于文化水平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也导致企业出现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忽视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的义务。

3.从分析职工心理出发,部分相对年轻的企业员工在观念上还停留在打工挣钱维持基本生活的层面上,经常性地更换工作使他们对自己的将来缺乏规划,他们更关注眼前收益,对于几十年以后的养老保障问题他们很少或者根本不去考虑;相对年长的企业职工“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根据我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伦理道德以及民法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与他们子女的收入有着密切联系。因此,投资于子女的人力资本或家庭事务可能是最好的养老保障计划,而不是用这些辛苦挣来的钱搁置在长期的退休养老计划中,目前,还有相当多的中老龄人始终把“养儿防老”作为人生的信条,把人生中绝大部分心血和资金用在养儿上,认为儿子才是自己年老时的依靠;有的职工认为谋远不如谋近,参加养老保险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觉得放进

口袋里的钱才是真正保险的;对于低收入群体职工,“生存才是大问题”,他们不愿意从为数不多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自己不愿缴费、也不会监督雇主为自己缴费,企业无法做到全员参保。

4.源自职工对保护自身权益的无知和无奈。目前我国企业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费由职工、企业、国家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和企业各按月缴纳一部分,国家则以税前列支、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必要时以财政弥补等形式负担一部分,执行中规定,个人和企业负担的部分由职工所在企业代扣代缴,当前,我县二、三产业劳动者中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劳动风险意识和劳动风险损失补偿意识,他们没有意识到社会保险是自己应得的保障权益,也不清楚企业负有什么样的社会保险责任,法律知识也比较缺乏,对眼前利益考虑较多。这样一来,职工丧失了主动权、监督权,甚至丧失了知情权;员工不懂社保政策的事实和着眼眼前利益的心理也往往容易被谋取私利的企业主所利用,在社会保险的政策宣传上也有意误导,使企业员工参加社保的意识更为淡薄;另有一些企业员工参保意识较强,但用工单位惧怕他们上访闹事,又为逃避多交社保费,往往不去社保机构办理企业社保登记,让其员工自己去社保机构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和标准(20%)参保,再凭社保缴费收据报销12%。这类现象时有发生。

(二)逐年高增长的缴费基数和相对偏高的缴费率影响企业为职工参保的积极性。

1.缴费率偏高。现行政府在进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确立了“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资金来源多渠道”原则,建立个人账户,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社会保障”,它是比较符合当前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世界潮流。但由于政府将角色仅限于制度供给和最终保障,缺少法定的直接责任,力图依赖社会保险基金清偿养老金历史债务。参保企业和个人既要为自我养老积累资金,又要承担老职工的缴费,社会保险基金缺口较大,负担过于沉重。按照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率计算,用人单位需要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约30%(包括约20%的养老,6%的医疗,2%的失业,1%的工伤与1%的生育)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10.5%的缴交比例虽然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但也是通过企业工资支付的形式体现为企业的用工成本,以盈利为目标的广大私营企业在面对如此之大的社保负担时,存在着强烈的逃费驱动。从202_年3月我省各市社保费缴费率统计显示,我市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各费率与其它各市较为均衡一致,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5%,明显高于我省其它各市15%的平均水平,如此高昂的劳动成本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企业逃避社会保险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出现拒保现象,影响了社保的推广工作,制约着“广覆盖”目标的实现。

2.社保缴费基数逐年大幅增长。对比202_年和202_年的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2156.67元和3343.33元,5年净增加1186.67元,最低缴费基数从202_年的1294元增长到202_年202_元,年均增长11.58%,略高于我县在岗职工年工资正常增长幅度,工资水平与当前社保缴费基数不相协调的增长,将极大地影响个人缴纳社保的积极性。

(三)政府在招商引资筹码和社保保障稳定的双重压力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县不断优化招商软硬环境,积极吸引港澳台、外资企业和内地客商前来投资办厂。1995年日本三协精机制作公司作为县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来到我县投资办厂,成立日本电产三协电子(韶关)有限公司,以生产录音磁头为主;1999年转型生产VCD、电脑用的微型马达,产品畅销于国内外,年产值超过2亿元,是我县的纳税大户,在为我县解决劳动力就业上也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该厂现有厂房面积1.4万平方米,年平均用工人数约1500人。202_年地税全责征收社保前,10多年来,企业只给极少数的高层管理员工购买了社会保险,该厂员工多次投诉企业未为全体员工履行社会保险的申报缴纳义务,从社保局汇总导入的数据显示,1998年至202_年间,企业申报缴纳社保费共计463,242.76元,年均缴纳42112.98元,202_年后,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后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组织工作人员进厂宣传社保政策,员工开始逐渐了解社保与自我当前与未来保障息息相关,有关社保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个别法律意识强的老员工甚至以自己离职为代价换得企业为其补齐拖欠的养老保险,企业参保率和缴费金额显著提升,202_年至202_年6月,企业累计申报缴纳社保费27,870,904.38元,年均缴纳5574180.88元,是202_以前年均缴交金额的132倍,但截至目前,该企业仍未实现全员社保。

对于外来投资建厂企业,包括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在内的发展环境对其稳定因素很重要,社会保障也是地方政府的民生工程,如果政府部门为了留住企业投资或发展生产,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企业不为职工参保缴费睁只眼闭只眼地默许企业延缓缴纳或拖欠社保费的行为,将给扩面工作造成困难,从长远来看,也使政府将来在面对员工社会保障问题时变得被动而棘手,一旦企业认为当地各项发展政策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以申请破产等方式转移收益,转移投资,企业资不抵债,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留给地方政府的将是当初应收未收、应缴未缴而产生的烂摊子,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初衷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员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从单位保障转为社会保障。厂区大部分是基层生产工人,在面临失业同时,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他们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就业机会来之不易,在迫于

生存压力的环境下,也只能把维持生计的希望寄托于政府,本应由企业承担的责任,最终将由政府消化吸收,打破已建立起的相对有序的社会保障秩序,若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在这方面,人员流动性大的生产企业和吃、住、娱等服务消费性行业的员工社保参保情况均不太理想,存在较大隐患。

(四)缴费人经济状况制约社会保险扩面。作为粤北山区的一个小县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体现在二、三产业劳动者工资收入也不高,对于这部分劳动力群体,由于收入低、工作不稳定,不参加社会保险属于一种无奈的选择。按照我县202_年7月起最低缴费基数202_元计算,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233.10元,每人每年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大约在2800元,而目前城镇二、三产业的生产、服务性行业存在相当部分的劳动群体月收入不足最低缴费基数,每月扣缴的社保个人部分将超过其工资水平的10%以上,这部分劳动群体通常也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他们的收入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加上通货膨胀物价水平的逐年增长,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成本增加,还要承担看病就医、子女入学、赡养老人、人情世故等方方面面的支出,这对于一个收入本来就不高的家庭来说,压力是相当大的;对于他们来说,窘迫的经济现状使他们做出理性的选择是,通过短期的投资、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等获得更快更高的回报,改善现在 16 的生存条件,即在既定的可支配收入条件下,在短期投资与交纳社会保险金之间他们选择前者。

(五)劳动市场不完善一定程度削弱社保强制执行的力度。在县域经济发展中,民营企业和政府招商引资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地方发展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和经济发展支撑,但企业中不规范的劳动关系的确立和变更,使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手续不完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常常是以劳资之间权力、义务的不对称为前提,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的展开。这种不规范集中体现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不规范,随意性大,口头约定比例高;合同中对社会保险约定不明确或根本不约定,或者要求劳动者在企业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才给予社保待遇;企业主和从业人员双方的信用意识较弱,签订的劳动合同往往流于形式,对双方没有多大约束力。而一部分职工在当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只重视现有的工作,虽然知道应该参加社会保险,但害怕提出参保要求后遭雇主拒绝而失去工作,一部分员工认为自己是打工的,干的时间不长,能拿现钱是主要的,参保不重要。在这种不规范的劳动关系下,企业主总是以企图减少工资成本,获得更多的利润,导致了很多用人单位漠视社会保险制度,企业主尽量少地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一种具体表现。也正因为这种不规范的劳动关系使企业的员工流动性更强,劳动关 17

系极不稳定,劳动者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方面也极不稳定,影响正常参保。

四、提高社保征缴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参保意识。

1.拓展社保宣传范围和途径,形成社会广泛共识。社保是关乎全民的社会保障,应该有全民的宣传动员和参与,依靠社保经办部门的宣传带动,把社保宣传工作带进企业、居委、村委,形成广泛宣传社保,了解社保的社会氛围,依靠社会的力量不断增强全民对社保重要性的认识及参保自觉性,采取的方式也可以灵活多样,一是印制社保费宣传手册是我们已有的社保宣传常规做法,上街、进社区、学校进行发放;二是通过通讯公司向我县通讯电话发送信息,宣传社保费政策知识,提醒缴费人及时参保和缴费;三是通过报纸、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社保费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四是制作宣传卡通片或其他方式的宣传片在政府广场的电子显示屏等人群聚集区进行宣传,使社保宣传内容更具趣味性和吸引力,更贴近群众生活。

2.宣传方式上因人制宜,更有针对性。近几年,在社会保险的宣传方面更多的是依靠社保经办部门在工作需要中点对点的宣传推动,职工参保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社保宣传不到位导致劳资双方对社保认识不充分。乳源是地处粤北山区的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建县50周年,发展起步晚,在50多年的艰苦卓绝、锐意进取中,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发展阶段仍然相对滞后,主要经济组织形式是自给自足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型

微利企业。随着近年来城镇化水平的推进,很多农民洗脚上田走进个体、企业组织,成为二、三产业劳动者,劳动力文化水平差异化明显,这一人员构成特点要求我们在开展社保宣传工作时不能泛泛而谈,提高社保扩面征缴要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角度引导他们关注社保,包括对企业主要把社会保险的相关法规政策、具体规定讲解清楚,使他们认识到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是企业为员工、为社会承担的法定责任;对于劳动者,首先要加强个人风险防范教育,使他们逐步转变观念,认识到参保的必要性,增强参保的自觉性,利用现实事例,特别是利用现有离退休人员待遇享受现身事例,大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使其感到参加养老保险带来的好处,从而激发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同时使他们了解社会保险的各种具体知识,消除对社会保险的不信任感,主动参保;其次,受限于文化水平的影响,相当部分劳动者在了解社保后可能并不知道如何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社保的宣传工作除了让员工了解社保,更重要的是要帮助员工如何突破企业上层或私营业主的压力,在社会保险方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财政加大对社保支持力度,建立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险援助办法。基于当前社保基金全市统筹,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相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县区,部分企业与劳动者在社保费上依然承担着沉重的压力。社保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困难企业或经济收入过低的人员,由地方政府提供适当的帮补措施基础上,可降低缴费标准,采用灵活多样的缴费费率,如:按15%的比例或更

低的缴费比例参保等,满足困难群体低层次的参保需求。在扩面征缴进度上,对条件成熟的企业一次性全部纳入社会保险统筹;对困难较大、要求企业分期分批纳入;对职工个人缴费有困难的,可采取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分缴的办法,企业先行支付,职工个人部分可挂账待缴。另外,可尝试为特困企业”助保”,即;对暂时无能力缴费的企业,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待企业效益好转,再予以偿还,利于社保金的及时回笼,堵截基金缺口,确保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取信于民。

(三)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社保扩面征缴联合工作机制。社保扩面征缴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需要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部署,各职能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企业、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在各职能单位间共享并相互稽核的工作机制,一是地税部分充分发挥社保全责征收的主体及多年税收管理累积的经验,把好扩面“两道关”。第一道,税务登记关口,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必须办理社保费缴费管理登记,税务机关同时对办理社保费登记的纳税人纳入管理。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同时必须办理社保费申报,税务局征收机关对纳税人必须实行税费同时征收。第二道,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比对关。当前,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中实行的是全员申报制,即对纳税人招聘任用的所有员工,无论其月收入额是否超过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范围,均应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与社保缴费人数相比对,堵截社保费漏报漏缴情况。二是各执法监督单位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如工商、安监、劳

保等部门在办理工商年检、核发《许可证》时要先查验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保缴费情况,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建设部门要督促建筑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否则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取消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格;法院要及时受理扩面征缴强制执行申请并负责执行,共同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我县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及征缴率。

(四)规范劳动市场,引导企业建立更富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企业是社会的企业,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应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在内的发展责任、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和慈善则责任,但企业能否履行社会责任,不可能完全依靠企业家自身的觉悟,还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的推动,帮助企业建立更富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具有约束功能,它能形成一种文化定势,使其利益相关者自然而然地按照既成的模式思维和行动,而超出模式的思想和行为就会受到群众舆论和内在思想情感压力的无形约束。企业社会责任把外在的制度约束内化为企业职工自觉的行为,用一种无形的道德伦理上的约束力量,形成一种道德伦理规范,使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上达成统一、和谐和默契。一是落实工资待遇。完善最低工资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城镇在岗职工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获得合理的工资收入,健全工资随企业效益提升而增加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城镇在岗职工的工资待遇水平,使其收入在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之外,有能力支付个人缴费部

分。二是推动企业用工关系进一步规范,使自觉参保成为企业内化的行动。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也应通过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企业自身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良性循环,为社会保障的广覆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调研我区人力社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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