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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0-45622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09 03:43: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经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经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经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经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LA”标识)两部分。

3、为了保证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防护用品厂家应提供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书、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应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

4、安全部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验过程和合格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工会对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经行监督。

四、安全防护用品的保管

1、检验验收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各部门、项目部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遵循产品说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

1、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安全防护用品。

2、安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提取,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按规定配发的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使用。

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劳动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5、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检验标准和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和外观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经行维修、更换或报废。

6、安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报废

1、根据安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报废。对于安全防护用品性能明显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或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安全部、材设部批准后报废,并且在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中注销。

2、由材设部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并建立报废台帐。

3、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第二篇: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有效预防职业病,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必须保存相关证明。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有台帐,领用者本人签字。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第三篇: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有效预防职业病,制定本管理制度。

1、管理机构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制定各类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包括使用、保存、维护、更换周期等内容。

1.2、负责制定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确定各工作岗位配置的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型号、使用人员名单,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护参数应符合要求。

1.3、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含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内容的标志,张贴位置应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bgz158)的要求。

1.4、对采购部门采购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保证采购的个人防护用品质量合格,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与安全认证标志。

1.5、指导仓储部门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登记,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出入库记录。

1.6、定期对工作场所劳动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结果记录及存档,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

2、各类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或强度选择符合卫生要求的下列物品:劳动防护2.1、安全头盔

高空作业或有可能产生高空坠物的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2、护目镜

可能产生粉尘、金属碎悄、有毒有害液体飞溅的作业场所必须佩戴护目镜。如打磨、碎料、金属切割、装卸各种液体原料或有毒原料等。

2.3、口/面罩(防有机气体、防尘、防酸碱)

对有机气体的防护,应选择活性炭口/面罩,如3m8577型防护口罩,对粉尘的防护,若粉尘性质为非油性颗粒特,可选择n、r、p系列防尘口罩,如焊锡、熔铅作业产生的铅烟防护可使用3m8233、8512、8514型防尘口罩,如3m8247

型防护口罩,对酸性气体的防护可选择3m8576型防护口罩,在多种危害共存的环境下,应选择具有多重防护效果的口/面罩,如3m8576型防护口罩可用于防护酸性气体和油性颗粒物、3m8577型防护口罩可用于防护有机气体和非油性颗粒物。

2.4、护耳器

8h等效噪声强度大于或等于85db(a)的为噪声作业,劳动者在此环境下作业须佩戴护耳器。8h等效噪声强度小于或等于95db(a)的,须佩带降噪值(nrr)至少为25db(a)的护耳器,8h等效噪声强度大于95db(a)且小于或等于105db(a)的,须佩带nrr至少为30db(a)的护耳器。

2.5、防护手套

从事酸碱、腐蚀性化学品、有毒物品等非油性物质装卸及搬运须佩戴橡胶手套,从事油性物质的操作须佩戴丁腈手套。

2.6、防护鞋(靴)

在装卸、搬运重物时须穿防砸鞋,在浸泡、清洗作业时须穿防护靴。

2.7、工作服

所有生产一线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生产性工作场所、原材料仓库的劳动者在接触有毒或强腐蚀原料及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接触高毒或强腐蚀危害因素劳动者的工作服应由单位统一清洗,避免劳动者将工作服带到生活场所造成二次污染。如蓄电池行业劳动者工作服上沾有大量铅尘,若将其工作服穿带回家即会使家人遭受污染。

附件:

1、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表。

2、个人防护用品检查记录表。

第四篇: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项目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废弃和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经理部 所有员工。

三、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

四、职责

1、员工

(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2)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训;(3)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

2、材料部

(1)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

(2)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状况;(3)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事宜。

(4)负责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协助索取供应商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5)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与统计;

3、单位负责人

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1)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保用品并检查配戴情况,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存在的问题;(2)监督在本单位区域的外部人员(包括承包商、来访者等)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3)监督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相关要求的执行。

五、工作程序

1、各单位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点控制表》和工作安全分析的结果提出每个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

2、安全科按照分析结果和实际需求调查建立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清单。

3、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的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索取其营业执照、产品检查报告、个人防护用品样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明。4、每种个人防护用品至少选择一个合格供应商。

5、根据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对特种劳动防护采购时,必须对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进行核对。、当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与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相符,个人防护用品能够满足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健康保护需求,同时经审核,《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评审表》中所填写内容也同时满足公司的要求时,即可以认其为合格供应商.7、当引进新工艺、原材料、机器设备,或原有工艺、原材料、化学品或机器设备发生变动,或公司发生其他异常情况时,应根据危险源识别、评价分析和工业安全分析补充进行个人防护用品评估配备。同时技术部需更新《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及《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等相关信息,确保公司个人防护用品政策的有效执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1、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领用情况及有关队的请购要求,购买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量发放,新员工上岗前按标准配备岗位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2、材料科应根据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确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库存,并根据生产及人员等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安全库存量,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及更换。

3、材料科从《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中选择供应商购买相应品牌,型号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之外的供应商。、劳保防护用品的采购按照采购程序进行,价格由采购科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认。

5、各队伍需要的特殊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之外的个人防护用品)需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分管部门审核后,并经项目经理批准,由采材料科采购,仓库发放,否则财务部不予以报销。

七、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与领用

1、材料科负责统一发放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按照《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同时须编制《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对具体规定做详细说明。

2、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单位和人员需事先填写领料单,及发放记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仓库处领取。防毒口罩等重要个人防护用品领用采用“以旧换新”原则,旧的个人防护用品数量经人事确认后方可领取新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篇: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加油站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站所有员工

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按《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执行。3.定义

3.1个人防护用品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卸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4.职责 4.1员工

A.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B.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训;C.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4.2加油站

A.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B.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状况;C.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事宜。5.工作程序

5.1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评估

5.1.1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点控制表》和工作安全分析的结果提出每个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5.1.2 每种个人防护用品至少选择一个合格供应商。

5.1.3 根据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对特种劳动防护采购前的评估时,必须对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进行评估。

5.1.4 当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与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相符,个人防护用品能够满足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健康保护需求,同时经审核,《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评审表》中所填写内容也同时满足本站的要求时,即可以认其为合格供应商,相关资料应集中在本站处存档。

5.2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5.2.1 采购课根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领用情况及人事的请购要求,购买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量发放,新员工上岗前按标准配备岗位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5.2.2 加油站应根据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确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库存,并根据生产及人员等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安全库存量,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及更换。

5.2.3 劳保防护用品的采购按照采购程序进行,价格由本站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认。

5.3 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与领用

5.3.1 加油站负责统一发放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按照《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同时须编制《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对具体规定做详细说明。

5.3.2当员工上班工时低于170小时标准工时时,加油站可根据实际工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需站长批准后执行。

5.3.3 员工对收到的个人防护用品质量有疑问时有权拒收,直至该员工得到满意的个人防护用品。5.6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

5.6.1 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应得到相应的培训,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保管、维护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局限性,培训资料由加油站或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提供。

5.6.2 加油站站长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6.3 员工发现个人防护用品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发生有破损或老化现象时,应按《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将相关信息反应给站长。

5.7 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及罚则

5.7.1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挪用、丢弃或占用有个人防护用品,如被发现将视为不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处理。

5.7.2 加油站应对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配戴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配戴或不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者,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与处罚。

6.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6.1上岗员工必须按照《个人防护用品清单》的要求,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配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

6.2其他人员在接触相关岗位时,应参考岗位要求并视具体情况选择配戴劳保用品。7.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1651-89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部发[1996]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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