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2年深圳市入户积分标准
关键字:深圳市积分入户测评 2012深圳市积分入户 深圳市积分入户 深圳市积入户分值 深圳市积分入户流程深圳市积分入户细则 深圳市入户积标准 深圳市入户积分标准 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 深圳市积分入户政策
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入户。
第三条 招调工人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但调入市外干部、引进海外留学人员、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除外。
第四条 积分入户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审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并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经审批同意积分入户人员的入户手续,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居住证登记和守法情况。
市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房地产权登记信息。
市税务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纳税情况。
第二章 立户登记及权属划分
第六条 用人单位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业务前,应先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第七条 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企业法人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
第八条 国家、省驻深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积分入户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属国有企业申请积分入户业务的,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其他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积分入户业务,但须与其办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调入市外干部业务的受理部门保持一致,且不得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积分入户业务。
第九条 外来务工人员委托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积分入户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委托区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积分入户业务的,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第三章 办理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 申请积分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五)未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六)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本市人才引进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发布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项及分值表。
第十二条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
第十三条 符合第十条、十二条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用人单位或受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认真审核积分入户申请人员的有关信息。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的申报人员名单予以滚动公示。
第十四条 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受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报书面材料后,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接收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第十六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书面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对情况特殊需进一步审查核实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同意的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可持审批文件办理户籍迁入、工作关系和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经审核未批准的积分入户申请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受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的积分入户人员迁户时,如系农业户口,可予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其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选择随其同时迁户;其配偶随迁入户按本市政策性随迁有关规定办理。
更多深户咨询电话:邓:***
0755-36607257 QQ:331236092
关键字:深圳市积分入户测评 2012深圳市积分入 深圳市积分入户 深圳市积入户分值 深圳市积分入户流程 深圳市积分入户细则 深圳市入户积分深圳入户积分标准 深圳市积分入户 深圳市积分入户政策深圳市积分入户测评 2012深圳市积分入 深圳市积分入户 深圳市积入户分值 深圳市积分入户流程深圳市积分入户细则 深圳市入户积分深圳入户积分标深圳市积分入户 深圳市积分入户政策深圳市积分入户测评 2012深圳市积分入 深圳市积分入户 深圳市积入户分值 深圳市积分入户流程深圳市积分入户细则 深圳市入户积分深圳入户积分标深圳市积分入户 深圳市积分入户标准
深圳市积分入户测评 2012深圳市积分入户 深圳市积分入户 深圳市积入户分值 深圳市积分入户流程深圳市积分入户细则 深圳市入户积分表 深圳市入户积分标准 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 深圳市积分入户政策
第二篇:深圳市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分值的算法
年龄:18-35周岁 +5分;35-40周岁 +1分;40-48周岁,每多一岁扣5分; 学历:高中/中专 30分;统招大专70分,非统招大专60分,统招本科90分;非统招本科80分;
证书:高中/中专学历,中级证书 20分,高级证书40分;大专学历,中/高级证书20分;本科学历,中/高级证书10分。
社保:养老保险一年3分,其他险种(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一年1分,一般一年可累计算7分;
住房:按揭中20分;红本在手30分; 若未购买住房,则计算居住证,满1年加1分;
公司:如果通过公司申请办理+10分(要求有连续6个月工伤保险记录);个人方式办理不加分;
奖励:无偿献血 1次2分,最高10分;慈善捐赠每1000元2分,最高10分; 另外: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30分。考证加分
对于申请积分入户的外来工,分值不满100分。可参加深圳市的职业资格考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可加分。考证工种参照市人力资源局公布的——2012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高中/中专学历加40分,大专学历加20分、本科学历加10分。考证要求,须在深圳市考。以上内容版权所有,如有修改,必究责任。2办理指南 本指南是2012用人单位通过积分方式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本单位员工办理积分入户操作指引。调入市外干部、接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引进海外留学人员不适用本指南。办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2012年4月12日—2013年3月5日
网上信息申报时间:2012年4月12日—2013年2月5日 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
(五)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六)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2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过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积分不够,可考证加分。考个高级职业资格证,最高可加70-100分。证书一定要在深圳市考。重要提示:所有积分入户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截止时间以申报单位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提交信息成功日为截止时间。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一
(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积分明细
(三)《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
(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
(六)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近五年内(2008-2012年)在深圳市献血的证明(收原件)
(八)近五年内(2008-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收原件)
(九)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收原件)
(十一)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
(十二)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十三)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十四)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
(十五)《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积分入户)(收复印件)(十六)委托代理协议(收复印件,不验原件)重要提示:
本积分入户申办过程中不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材料除外),如需办理个人档案接转,待取得《深圳市积分入户通知》后,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自行商调档案。
第三篇:深圳市积分入户武汉手续办理
深圳市积分入户武汉手续办理
前期第一步所需材料:
未婚——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积分入户审查表一式二份,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单位未婚未育证明,调档函 已婚——本人的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调档函,积分入户审查表一式二份,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人页和户主页的复印件(婚姻状态已改成已婚),女方在一周之内的孕检证明。 后期第二步迁户口所需要材料:
水果湖派出所、中南路派出所:准迁证,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
梅苑派出所:准迁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复印件,发票,身份证复印件
基本程序:
前期第一步:
1,去就业指导中心借户口原件,积分入户审查表一式二份盖章,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盖章,调档案(如毕业超过两年的要交托管费)
2,去派出所改婚姻状态(未婚或已婚客户已更改的此项省略);办理户籍证明
A,梅苑派出所(丁字桥110号)
B,中南路派出所(中南路77号)
C,水果湖派出所(洪山路8号)
3,去相应的居委会办理积分入户审查表一式二份盖章,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盖章
A,涂家岭居委会(丁字桥110号)现在取消去该居委会
B,洪山路居委会(洪山路8号)该居委会要去盖章,其他两居委会不给盖
C,4,小刘家湾居委会(中南二路77号)现在取消去该居委会 去相应的街道办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盖章 A,中南路街道办(丁字桥110号)
B,C,水果湖街道办(洪山路8号)中南路街道办(中南二路77号)
后期第二步:去相应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如梅苑派出所户口需先到省毕办办理销户手续,再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档案相关事项可百度搜索 《高效服务网》
第四篇: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须知(7.5)
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须知
2016年8月8日,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明确我市增辟积分入户迁户渠道,并以积分制办法实施。2017年7月12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建设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七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深发改规〔2017〕1号),现将我市2017积分入户申请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五)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二、申请条件有关说明
(一)关于基本申请条件核查和积分计算的时点说明。
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为当申请截止日期(2017年9月30日当日)。
(二)关于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说明。1.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范围。
经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登记确认的具备合法产权的住宅类房产。2.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要求和时限。
以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计算积分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申请截止之日(2017年9月30日当日),申请人须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2)申请人应在当前或曾经拥有(可为已转让、出售等情形)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中,选择一套拥有时间最长,且已满5年的住房用于计算积分。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权利份额说明。
申请人提交的当前拥有和用于计算积分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视为拥有:
(1)申请人本人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2)申请人配偶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
(3)申请人本人和配偶同为同一房产权利人,且夫妻双方拥有的权利份额之和≥50%。
(三)关于在深圳市租赁住房登记时间认定的说明。申请人以租赁住房计算积分的,租赁时间以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核算认定的住房租赁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人租住由市住建部门或各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时间由市住房建设局及各区人民政府协助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四)关于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认定的说明。
申请截止之日(2017年9月30日当日),申请人须仍在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人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有中断的,其分值将在剔除中断时间后再予累计计算,申请人补缴形成的参保时间不予计算。申请人在申请时需填报个人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信息(个人参保信息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五)关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说明。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人,社会抚养费未缴纳完毕的,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不予受理申请。申请人是否属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情形,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实认定。
三、关于积分分值核算的有关说明
申请人的入户总积分为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的累计积分,(详见“公告说明”—《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各项积分指标计算时点均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当日。
(一)稳定居住指标:包括在深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申请人仅可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1.在深拥有自有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 2.在深合法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
(二)稳定就业指标: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3.在深依法按时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积1.5分;
(三)诚信守法指标:包括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刑事犯罪记录;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
4.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未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15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5.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已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30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6.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减100分; 7.有刑事犯罪记录,减200分;
8.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减150分。
四、申请方式和途径
我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17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teniu.cc/),进入“民生警务”—“户政业务”—“户籍迁入”,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szga-110),进入“民生警务”—“户政业务”—“户籍迁入”,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申请账号,并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提交。
五、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我市2017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17年9月30日24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17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6日后,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六、公示及申诉
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受理机关将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入围申请人的积分及排名,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申请人对本人各单项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提交复核申诉。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公示结束后7日内,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七、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受理机关于11月15日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我的申请”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八、温馨提示
1.申请人自成功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在申请截止之日(2017年9月30日)前,均可登陆申请平台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申请撤销后,可再次提交申请。2017年9月30日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2.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办理积分入户信息,可在“公告说明”查询或拨打户政咨询电话0755-84465000咨询。
第五篇:2013年深圳市积分入户政策实施办法
2013年深圳市积分入户政策实施办法
2013年深圳市积分入户实施办法总则如下:
第一条:为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改革和完善本市 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 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 〔2005〕1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 进界限,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为 产业升级转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引进市外人才入户本市,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 调工人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 业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学人员业务的除外。
第四条: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引进的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拟引进人才 计分指标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入户。
第五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审 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
第六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积分入户政策 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并将人才引进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 全市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的政 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以 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经审批同意积分入户人员的入户手续,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守法情况。
市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 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房地产权登记 信息。
市税务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纳税情况。
市科技、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 管理工作。快速2个月入户:邓老师:一.三.四.一.七.四.三.五.三.七.三
深圳应届毕业生接收在线扣扣咨询:一.四.七.七.二.六.零.七.二.六
深圳调干入户在线扣扣咨询:二.八.零.二.四.六.七.四.五.零
深圳积分入户和考证在线扣扣咨询:一.七.三.九.五.四.二.四.五.六
2013年深圳积分入户2013深圳积分入户2013年积分入户政策深圳积分入户政策深圳市积分入户政策 2013深圳入户政策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深圳户口政策深圳户口指标2013积分入户分值
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年深圳积分入户深圳积分入户深圳积分入户条件深圳市积分入户
深圳积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