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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开工日期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20-58961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1 03:17: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如何确定开工日期

如何确定开工日期

(2011-11-17 11:25:13)转载▼ 标签: 分类: 实务解读

杂谈

如何确定开工日期

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 张泗军

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点,在建设工程诉讼过程中也是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的高频点。具体的建造过程中影响工期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是工期管理的两个关键点。为此,成熟的承包人在建造过程中,非常注意开工时间的确定。

根据我们的调研,发觉目前施工合同中关于开工日的确定有四种形式:

1、以实际开工日为准,2、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3、以施工许可证确定的日期为准,4、以相关人员签署的开工令为准。在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之后,我们认为上述几种确定开工日期均存在疑点。

我们首先讨论以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日期为开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制度属于《建筑法》对于开工的程序性规定,是建设工程行政管理的要求。《建筑法》第七条至十一条对于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审批程序、施工中中止中断情况的报告制度进行了规定。获得施工许可证的主体是建设单位,实质要件是工程资金到位、工程用地手续、规划许可证已经获得批准。同时本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因此,在建设单位获得施工许可证后,并不必然导致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可以在获取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施工,因此,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时间一般早于实际开工日期。如果合同约定以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日期为开工日期,显然对承包人很不利。

根据《建筑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也即,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不会必然导致工程停工。如果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要求工期顺延及经济补偿,如果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没有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的,该工程工期仍应以实际开工日按合同约定工期计算。

接着我们来讨论一下以“开工令”或“开工报告”确定的时间为准,对于这一点,我们的观点是不妥,原因是这样的:发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如果发包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开工所需的条件,承包人应该无条件按照开工报告确定的时间开工,否则承包人就要承担逾期开工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如果未完成场地的“三通一平”,虽然发包人下达“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作为承包人仍然可以拒绝开工。开工报告一般是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报送的书面资料,目的是向其表明承包人已经做好了开工准备。监理工程师对此有一个审核的期间,如果以开工报告确定的时间作为实际开工日期,该日期显然具有不确定性。“开工令”是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签发的,与开工报告是一种对应的关系。如果以开工令为准计算施工日期,则有可能出现与合同约定日期不一致的现象,同时,开工令是一种单方行为,对于开工条件承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可能会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在具体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均以施工许可证为基础,因此,以“开工令”为准计算工期,也可能出现争议。

再者,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为准计算工期,这种合同对开工日期有一个明确的约定,可以避免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因开工日期产生争议。但是施工现场的情况错综复杂,开工前应当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即有行政管理方面的要求,也有施工活动的实际要求,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只是一个时间点,实际开工条件并不以时间点的确定而当然具备。如果以此作为工期计算点有可能造成施工人虽然已经进入现场,但是无法进行实质性施工,对承包人来讲显失公平。

上述三种情况,承包人在施工中经常遇到,因此,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实际开工日为准计算合同工期。但是实践中,实际开工日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开工”有不同的认识,有的发包人认为只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即视为已经开工,有的发包人认为只要工作面移交,即视为开工条件具备,应当自移交之日起计算开工日期,发包人和承包人会因此而产生歧义。实践中如果不能按期开工,通常是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或审查完毕的图纸以及未尽到其它配合义务。当然承包人也有可能还没有做好开工准备等。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开工日”是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的统一。“开工日”确定的实质要件是施工现场具备“开工”作业条件,如“三通一平”,作业面已经移交;形式要件是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在以后的合同签订中,应对“开工日”做出专门的约定,而不能简单地表述为“以实际开工日”为准,或“开工令”指定日期为准。应根据不同的现场状况确定“开工日”。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开工条件”以及“开工条件”的验收标准和程序。从而避免因为“开工日”无法界定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第二篇:工程中开工日期的确定

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只作为准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的日期。不作为施工单位总工期计算的开始日期。

因为,施工单位做施工准备的时间也应计入总工期,受施工合同保护。

计算总工期的开始日期应以施工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日期为准。

第三篇:确定起跑线

《确定起跑线》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让学生经历运用圆的有关知识计算所走弯道距离的过程,了解“跑道的弯道部分,外圈比内圈要长”,从而学会确定起跑线的方法。2.结合具体的实际问题,通过观察、比较、分析、归纳等数学活动,让学生通过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等活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通过圆的周长计算公式,了解田径场跑道的结构,能根据起跑线设置原理正确计算起跑线的位置。

【教学难点】综合运用圆的知识解答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探究起跑线位置的设置与什么有关。【教学过程】

1、旧知巨石始击浪

师:我们前面简单研究了一些组合图形,大家还记得练习十六的第6题的周长是怎样求吗?(学生打开课本71页第6题,)回顾结论:跑道的周长=两个直道的长度+圆的周长

设计意图:通过复习题的形式引入单一跑道,一方面巧妙让学生回顾了跑道周长求法,另一方面为引入标准400米跑道的作好铺垫。

2、跑道冲浪:认识标准400米跑道构造

师:上面这个仅是普通的跑道图,你见过400米的标准田径跑道吗? 学生发表自已的见闻

师:你从图中了解到400米标准跑道的哪些知识?或你对这个400米跑道存在什么疑问? 预设1:我发现标准跑道有8条跑道。不论哪一条跑道,其直跑道的长度都是85.96米,最内跑道的弯道直径为72.6米,其余越外圈的弯道直径越来越大。

预设2:从图可以看到,相邻跑道的宽度是1.25米。这样知道内圈跑道的直径就依次可以算出其它弯道的直径。(选取其中几条跑道,提问学生其直径,确保学生了解跑道结构)

预设3:这样的跑道为什么叫400米标准跑道?8条长度的跑道周长肯定不一样,那,哪一条跑道才是400米跑道?其余跑道的周长是多少?

预设4:我看到直道(85.96m)和道宽(1.25m)都是精确到两位小数,那如果我们要计算跑道的周长时,圆周率还是取3.14作为近似值吗?

预设5:如果是用1,2,3,……,8来标各跑道,一般是按从内到外,还是从外到内的顺序来标呢? 师:那我们不妨来填一填这个表,小组交流一下,你们的问题可能就迎刃而解了。跑

道 1 2 3 4 5 6 7 8 直

道(m)85.96

弯道 直径(m)72.6

周长(m)228.08

跑道全长(m)400 相邻跑道全长相差(m)设计意图:借助多媒体手段,从单一跑道渐入到标准跑道,学生不觉陌生,反而更有兴趣和欲望认识标准跑道的结构,再借助计算跑道周长方法的迁移,轻易算出各跑道的周长,并通过表格的形式初步认识跑道长度是由弯道引起变化。

3、跑道逐浪: 400米跑确定起跑线

师:我们认识了400米标准跑道,说到跑道,我们自然会想到什么?(跑步)(1)情境掀风作“浪”

师:现在老师就带大家到赛场,而且是刚结束不久的北京奥运会男子400米决赛 现场。

(2)小组迎风逐“浪” 师:你发现了什么?

预设1:运动员起跑点不同,终点相同。(师:你知道为什么吗起点会不一样吗?)预设2:每个运动员起点不同,他们跑的都是400米吗?

预设3:我们怎样确定不同跑道运动员起跑线才会保证他们都是公平跑400米?(同位交流预设3,学生回答原因)

师:从刚才大家在表中通过计算出各跑道的长度,我们知道,如果跑400米的话,对于跑道1恰好是1圈,外圈跑道都比相邻内跑道多7.85米,所以跑400米时必须把跑道2比跑道1向前移7.85米,跑道3比跑道2向前移7.85米……

(每条跑道比内跑道前移7.85米后的起跑线,然后描出每条跑道到终点的线,八条这样的线放在一起拉直,从而这样确定400米起跑线的公平)

设计意图:以情境为问题导向,以小组为单位,以观察为手段,以多媒体为深化,用常规的方法排解了400米确定起跑线的问题。为下面研究影响跑道长度差异的关键因素作好了“磨刀不误砍柴功”的铺垫。

二、长风破浪:确定道宽决定跑道长度的差异

师:我们在刚才计算各跑道周长的时侯,我们把各个计算弯道相邻周长的算式进行相减对比一下,看看大家有没有什么发现一些共同的特点?

内1内2跑道差: 3.14×[(72.6+1.25×2)-72.6]=3.14×1.25×2

内2内3跑道差: 3.14×[(72.6+1.25×2+1.25×2)-(72.6+1.25×2)]=3.14×1.25×2 其它相邻跑道差: …

(也有相同的现象:=3.14×1.25×2)师:我们发现?(生答)

结论:相邻跑道长度相距好像都是由两条跑道相距的宽1.25米引起的。

师:也就是说,我们除了把各跑道的周长计算出来再确定跑道前移多少米这种方法以外,我们能不能找到别的办法来确定跑道起跑线前移多少?

预设:学生交流,汇报。

师:我们已经知道,引起跑道长度的差异在于弯道,而两个弯道合起来是一个圆,八个弯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同心圆。师:大家看一看这两个圆的周长相差多少? 预设:学生汇报。

推导两圆环内外圆周长差的公式 C差=2πR-2πr

=2π(R-r)

(R-r,恰好就是我们跑道的道宽)=2π×道宽

设计意图:前面一节学生用常规的办法算出各道周长,确定各道起跑线的位置,本来这节课已达到目的。但此时,借助学生常规解决了问题后的成就感和积积性,引导学生迈向更深入的研究。在引导学生探索8个弯道合成同心圆后,转化为研究熟知的圆环问题,使问题研究变得倍感亲切,找到了影响跑道差异的道宽,突破难点,理解了问题的关键。师:从这里可以看出:起跑线的确定与什么关系最为密切?

(与跑道的宽度关系最为密切,400米跑相邻跑道起跑线相差都是“跑道宽×2×π”)师:利用这条公式,马上验证一下道宽为1.25米的跑道相邻是否相差7.85米? 1.25×2×3.14≈7.85米

师:所以,我们在跑400米时,相邻跑道的外道要比内道向前移7.85米。

师:我们发现跑道宽度决定了相邻跑道的差,也就是只要知道跑道宽度,我们就可以解决起跑线的问题了,是不是?(是)那么我们来挑战一下?

设计意图:通过对计算弯道周长算式的比对和转化到环形周长变化的探究,让学生深入认识到道宽是影响跑道长度差异的关键。学生的深化认识为下面解决不同道宽,不同跑程等问题提供了简易可行的方法。

三、风吹浪打:三“浪”拷问学生思维

1、兴风作浪:改变跑道宽度引起的起跑线确定问题

师:在某一次比赛时裁判调整了跑道的宽度,你能帮裁判再计算一下相邻两条跑道的起跑线又该相差多少米吗? 400米的跑步比赛,跑道宽为1.5米,起跑线该依次提前多少米?

如果跑道宽是1.1米呢?

(根据“2π×道宽”来计算确定)

2、推涛作浪:不同跑程起跑线确定问题

师:对我们小学生来说,400米测试是超负荷了,所以体育老师要测试大家200米赛跑情况,我们又怎样确定起跑线? 400米时是差两个弯道的长度,当跑200米时,只差一个弯道的长度,所以200米前移是400米时的一半,即:2π×道宽÷2=π×道宽。所以相邻跑道前移3.925米

四、大浪淘金:确定起跑线系统梳理

师:我们在确定起跑线中,主要观察跑道的特点,是由两直道和一个圆的周长合成跑道的长度。很明显,不同跑道的全长不同的地方主要相差在弯道上,下面我们回顾一下我们是怎样确定跑道的长度差,从而确定起跑线的。整

你们用什么方法求出两跑道之间相差多少米? 观察两跑道相差的距离,你们有什么发现? 你们怎样确定起跑线的? 列式: 发现: 方法:

说一说,通过这节课你有什么收获?

设计意图:以整理单的形式,突出探究过程,方法的演化梳理,加强学生对知识的总结和提升。

第四篇: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

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46.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47.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哪些问题?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特别要看其政治素质,不能只看其工作、学习好。对入党动机不端正,思想觉悟不高,政治品质不好的,工作学习表现再突出,也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劳务工(临时工、轮换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3)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时,应重视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的意见,因党小组对本小组联系和培养教育的对象比较了解。但必须明确,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能仅以党小组讨论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也不能把党小组讨论作为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的唯一依据。

48.怎样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各级党、团组织应当十分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其工作程序是:

(1)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人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支部委员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一式三份报上级团委(和授权审批接收团员的团总支)审查。

(5)上级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议,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荐表》分别送给党委组织部门和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

(6)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团委书记由其上一级团组织参照上述程序进行推荐,并负责填写《推荐表》。

49.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体现了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也是新时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共青团组织应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对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特别要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2)把团干部和各项工作中的骨干作为重点推荐对象,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他们进行培养,使他们更快地成熟起来。

(3)逐步建立健全推荐制度,形成规范化的推荐工作程序。在“推优”过程中,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党组织要对团组织的推荐工作及时地给予指导。

50.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为什么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新党员一般应在发展对象中吸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先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培养联系人担负着对入党积极分子直接培养教育的任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最了解。党小组是与入党积极分子接触最近的一个层次,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了解得最全

面、最具体。这样做,有助于党组织更准确地掌握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质量。也可以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人党内。

51.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不能因此而放松对他们的培养、教育,而应当对他们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要继续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加强锻炼,促使他们自觉地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要组织他们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进一步进行教育和考察。

52.为什么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有时间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总结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了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并经过广大党组织多年的实践,被证明了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效措施。

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要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考察。要做到这些,没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是不可能的。当然,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并不一定就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但毕竟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促使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必要条件。所以,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发展对象是非常必要的。

53.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带有特定含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明确的不同称谓,也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正确的理解是: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这三者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志。

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口头或书面入党申请的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的,称作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第五篇: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

45.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46.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47.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哪些问题?

48.怎样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

49.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50.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为什么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51.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52.为什么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有时间要求?

53.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45.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46.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47.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哪些问题?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特别要看其政治素质,不能只看其工作、学习好。对入党动机不端正,思想觉悟不高,政治品质不好的,工作学习表现再突出,也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劳务工(临时工、轮换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3)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时,应重视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的意见,因党小组对本小组联系和培养教育的对象比较了解。但必须明确,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能仅以党小组讨论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也不能把党小组讨论作为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的唯一依据。

48.怎样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各级党、团组织应当十分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其工作程序是:

(1)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人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支部委员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一式三份报上级团委(和授权审批接收团员的团总支)审查。

(5)上级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议,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荐表》分别送给党委组织部门和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

(6)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团委书记由其上一级团组织参照上述程序进行推荐,并负责填写《推荐表》。

49.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体现了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也是新时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共青团组织应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对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特别要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2)把团干部和各项工作中的骨干作为重点推荐对象,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他们进行培养,使他们更快地成熟起来。

(3)逐步建立健全推荐制度,形成规范化的推荐工作程序。在“推优”过程中,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党组织要对团组织的推荐工作及时地给予指导。

50.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为什么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新党员一般应在发展对象中吸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先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培养联系人担负着对入党积极分子直接培养教育的任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最了解。党小组是与入党积极分子接触最近的一个层次,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了解得最全面、最具体。这样做,有助于党组织更准确地掌握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质量。也可以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人党内。

51.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不能因此而放松对他们的培养、教育,而应当对他们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要继续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加强锻炼,促使他们自觉地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要组织他们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进一步进行教育和考察。

52.为什么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有时间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总结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了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并经过广大党组织多年的实践,被证明了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效措施。

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要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考察。要做到这些,没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是不可能的。当然,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并不一定就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但毕竟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促使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必要条件。所以,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发展对象是非常必要的。

53.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带有特定含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明确的不同称谓,也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正确的理解是: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这三者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志。

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口头或书面入党申请的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的,称作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如何确定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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