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宿舍监督制度
宿舍监督制度
1、签到时间:每天晚10:15全体值班人员到办公室签到,晚11:00不在宿舍住宿到值班人员到办公室签退。
2、人员分工:①值班主任负责本组人员签到、签退,合理安排、协调各楼层值班人员,保证每晚3名值班教师在宿舍住宿,不得擅自离岗,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②值班人员服从值班主任安排,坚守岗位、尽心尽责,确保工作富有成效。
3、值班时间:晚第三节下课至次日学生起床。周六、日轮流值班。
4、目的任务:主要检查学生就寝情况,以杜绝夜不归宿(不按时作息、乱泼脏水)等违纪现象,体现就寝期间宿舍的源头管理,维护宿舍的纪律和安全。
5、监督办法: ①晚三下课学生进宿舍后,值班人员按所分楼层到宿舍维护纪律,重点检查不按时作息、乱泼乱倒脏水现象。
②宿舍熄灯后,持《宿舍铺位对照表》分头对宿舍进行检查,对不在指定床铺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对不按时作息、熄灯后大声喧哗、互串宿舍、点灯看书、玩手机等违纪行为加以制止并落实扣分。③住宿教师夜间要巡视宿舍,出现异常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值班校长。
巡夜工作制度
1、签到时间:每天晚10:15全体值班人员到办公室签到,晚11:00不在办公室住宿到值班人员到办公室签退。
2、人员分工:①值班主任负责本组人员签到、签退,合理安排、协调值班人员,保证每晚2名值班教师在办公室住宿,不得擅自离岗,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②值班人员服从值班主任安排,坚守岗位、尽心尽责,确保工作富有成效。
3、目的任务:主要检查放学后教室和校园学生违纪情况,杜绝不按时熄灯、谈恋爱、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值班时间:晚第三节下课至次日早8:00。周六、日轮流值班。
5、值班要求:①晚第三节课后至宿舍熄灯前,督查校园学生违纪行为,重点检查谈恋爱、聚众斗殴等,发现问题,查明学生身份,及时通知班主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②催促学生按时回宿舍休息,督促教室熄灯。③宿舍熄灯后,巡查教室排除安全隐患。
④夜间每小时巡逻校园一次,防盗窃、防破坏,发生突发事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并通知值班校长。⑤认真做好监控工作,随时监控校园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政教处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1、签到时间:每天上午8:00、下午2:30、晚6:50值班人员到政
教处签到。
2、人员分工:①值班主任负责督查本组人员签到、到岗情况,合理安排、协调值班人员,督促值班人员提前到岗,不得擅自离岗,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②值班人员按东教学楼、中教学楼、西教学楼分为3组,每组每天2人在岗。
③值班人员服从值班主任安排,坚守岗位、尽心尽责,确保工作富有成效。
3、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40、晚7:00-9:40
4、目的任务:督查迟到和上课期间在校园走动学生,落实扣分,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确保校园秩序井然,教学氛围良好。
5、值班要求:①预备铃响后,督促在校园学生和打扫卫生学生进入教室准备上课。
②每节课上课铃响后,对迟到学生登记所在班级,落实扣分。
③对上课期间在校园走动学生,登记姓名,领到政教处,通知班主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④校园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二篇:监督制度
红旗社区监督委会监督制度
为切实保障“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村民对本村财务活动情况、村务公开的民主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组员共3—5人组成,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两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
第二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的当选条件如下:
1.遵章守法,公道正派,群众信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集体、关心本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事业;
3.乐于履行村务监督义务,责任心强。
第三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对本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
2.监督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3.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会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
第四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监督工作知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公正监督。
2.配合支持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篇:信息监督制度
瑞思英语房山昊天中心信息监督制度
本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适用所有咨询师及参与信息挖掘的人员,为了所有收集到的信息都能够有效利用,请大家遵守本原则。
一、信息的监督原则:
1、主动信息监督原则:
鉴于主动信息是中心最优质的咨询量,为了能把主动信息的潜力挖掘到最大,特制定以下信息监督管理原则:
a.所有主动咨询量在分配当咨询师手中的当天必须有
本条信息的跟踪反馈信息并填满所有信息咨询表中的表格,如出现空白项则每个空白格罚款5元,如所有选项都为空白项且无反馈信息150元。所有罚款需在第二日下班前交到财务。如因请假或财务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况则缴纳罚款时间顺延一天。无特殊情况不按时缴纳罚款则每增加一天多5元罚款。
b.分配到咨询师手中的咨询量
每个分配到参与市场工作人员手中的信息可由市场工作人员通过一遍电话就行信息分类,时间不课超过一周。
信息分类包括:可挖掘信息、一般信息、不需要信息。可挖掘信息要求至少有5遍以上的电话录音,以便相关人员查阅、分析。一般信息在一周内必须要有2遍以上电话录音并在一周内转成课挖掘信息或者是不需要信息。所有参与市场工作人员的信息挑
选、筛减及转换必须在相关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每个信息的反馈必须在咨询表中注明,并在转交的过程统一交还到信息管理人员手中。
瑞思英语房山昊天中心市场部202_-4-7
第四篇:信访监督制度
信访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申诉材料;及时准确承办信件,并做好来访者登记工作。
二、及时办理领导批示或上级交办信件。根据领导批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对转交下级纪委或党组织的信件要做好回报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督促、检查、催办转交下级查办的信件,并将回报结果呈报有关领导阅示,然后根据领导旨意执行。
四、做好转交信件的登记工作,以防发生遗失问题。
五、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案件的上报工作。
六、定期整理统计信件的受理和查结情况,完成月、季统计报表工作;半年对信访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印发简报二期,同时做好上报和发送工作。
七、定期自检纪检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按要求完成信访达标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室主任职责
一、负责信访室全面工作,组织完成本部门工作目标。
二、负责对信访件承办情况的审核,并初步提出拟办意见。
三、完成信访例会制度,定期分析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群众反映普遍性或苗头性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四、完成年初的信访工作计划和年终的工作总结,拟定信访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必要的联系制度。
五、指导下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负责检查、考核、验收信访达标工作。
六、审查上级交办案件的呈报材料和交办下级纪委或党组织的调查材料,必要时可提交会议进行研究。
七、经常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配合其它科室做好工作;接受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做好对行政干部的年终考评工作。
信息、信访、纪检工作反馈制度
1、发现问题随时、随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向上级职能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2、对于办结完毕的信访件进行认真的重审、回访,了解掌握情况。
3、定期向上级职能部门报道信息动态。
办理群众来信规则
为保障来信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和避免集体上访,明确办理群众集体来信的责任,切实贯彻“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信访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收到群众来信,工作人员应立即登记、承办,填写“来信承办单”,信访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呈送主要领导,主要领导就拟办意见作出明确具体的批示,特别要明确办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主要办理方法。按照批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认真抓好落实,保证按时限解决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
2、主要领导要亲自做好督查、协调工作,必要时,亲自主持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对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无力解决的群体集体来信问题或酝酿集体上访的,主要领导应及时向区分管领导汇报,或书面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3、办结时限:本单位直接办理的群众集体来信在30日内办理完毕,上级交办的,包括有区领导批示的信件,自收到之日起40日内办结。上级另有要求的,按要求的时限办
理,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单位。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
接待处置群众集体上访规则
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群众集体上访行为,明确接待处置群众集体上访的责任,切实贯彻“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信访条例》和自治区、包头市《接待处置群众集体上访办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发生在本单位的群众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下同),主要领导必须亲自认真接待,负责解决好所反映的问题。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或有酝酿发生越级集体上访苗头,主要领导必须及时向区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发生在东河区、包头市、自治区政府的群众集体上访,主要领导要及时到达现场,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接待和劝返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市内1个小时到达现场,自治区内3个小时达到现场。
3、本单位直接受理的群众集体上访,必须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上访人。上级交办的群众集体上
访事项,必须在20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单位。特殊案件按上级交办时限办结。
第五篇:群众监督制度
群众监督制度
1、司法所的业务能力、承诺和各项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上级主管机关,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2、设立群众意见箱,公开群众举报电话,对社会各界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认真处理。
3、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社会监督员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