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运输管理所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情况汇报
建瓯市出租车行业始于1993年,自第一批三十辆黄面的投放以来。已走过了十年的风雨历程,经过不断的规范管理、更新,出租车行业得到了健康蓬勃的发展。轿的类出租车占据了整个出租车的80以上,彻底告别了“黄面的”一统出租车行业历史,出现了品位高、价格低的喜人局面,各种轿的类出租车特别是别克轿的车的投入使用,更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穿梭于在街小巷,深受市民的喜爱。目前,我市经营城市出租车共有133辆,其中别克3辆;桑塔纳39辆;夏利42辆;捷达12辆;长安之星20辆;黄面的17辆。经营客运出租车公司有建州、福鑫、大众三大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收费标准面向大众,轿车类市区一律为每人2元,普通“面的”主干线每人1元,百姓乐于接受,而三大出租汽车公司经营情况基本正常。出租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促进了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一、以公司化运营为基础、带动行业发展建州出租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出租汽车47辆,福鑫出租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有出租汽车32辆,大众出租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有出租汽车54辆,产权、经营权均属经营者个人所有。公司的成立,起到了政府和车主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车主提供贷款,开展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多种矛盾纠纷,协助车主处理处理交通事故和解放由此此产生的经济困难,代办年检审、代缴多种税费,促进了出租车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出租车更新力度、改善窗口形象我市的出租车自1993年第一批30辆普通面包出租车投入运营以来,附着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城市人口的逐年增多,出租车行业蓬勃发展,至1999年全市已有出租车133辆,其中有20辆长安之星出租汽车根据我市人民政府瓯政〔1999〕综92号招投标而投放的,其经营权限为8年。20xx年以来,我市出租汽车数量基本保持不变,新增运力,主要按报废一部更新一部的原则,由出租车公司负责办理更新手续。原车主可以投资、融资、资产挂靠等形式参与或从事经营出租车。为提高城市品位,树立窗口形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市政府对出租汽车的更新换代做出了明确规定,即:红色、三厢、排气量1.6升以上小轿车,车型由车主自主选择,20xx年更新三辆别克轿车,计划在“十一五”时期内黄面的全部实施报废,更新为轿车类上档次的车型。
三、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城市文明我市在组织实施对出租汽车更新的同时,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行业行为规范和文明建设,会同市委文明办、交警大队联合组织实施开展创建文明出租汽车活动,制定文明出租汽车评选办法,分别以服务承诺,车容车貌,文明素质,遵章守法和经营行为等五项考评指标及相关内容进行量化。全市出租汽车做到“六统一”,即:统一车身颜色,统一车门公司名称及标致,统一车门监督电话,统一车顶灯,统一车后窗文明标语,驾驶员统一持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并禁止出租汽车随意张贴商业广告或标语。全市出租汽车车身整洁、标致统一,成为我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和文明窗口。
第二篇:市运输管理所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情况汇报
建瓯市出租车行业始于1993年,自第一批三十辆黄面的投放以来。已走过了十年的风雨历程,经过不断的规范管理、更新,出租车行业得到了健康蓬勃的发展。轿的类出租车占据了整个出租车的80%以上,彻底告别了“黄面的”一统出租车行业历史,出现了品位高、价格低的喜人局面,各种轿的类出租车特别是别克轿的车的投入使用,更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穿梭于在街小巷,深受市民的喜爱。
目前,我市经营城市出租车共有133辆,其中别克3辆;桑塔纳39辆;夏利42辆;捷达12辆;长安之星20辆;黄面的17辆。经营客运出租车公司有建州、福鑫、大众三大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收费标准面向大众,轿车类市区一律为每人2元,普通“面的”主干线每人1元,百姓乐于接受,而三大出租汽车公司经营情况基本正常。出租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促进了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一、以公司化运营为基础、带动行业发展
建州出租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出租汽车47辆,福鑫出租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有出租汽车32辆,大众出租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有出租汽车54辆,产权、经营权均属经营者个人所有。公司的成立,起到了政府和车主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车主提供贷款,开展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多种矛盾纠纷,协助车主处理处理交通事故和解放由此此产生的经济困难,代办年检审、代缴多种税费,促进了出租车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出租车更新力度、改善窗口形象
我市的出租车自1993年第一批30辆普通面包出租车投入运营以来,附着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城市人口的逐年增多,出租车行业蓬勃发展,至1999年全市已有出租车133辆,其中有20辆长安之星出租汽车根据我市人民政府瓯政〔1999〕综92号招投标而投放的,其经营权限为8年。202_年以来,我市出租汽车数量基本保持不变,新增运力,主要按报废一部更新一部的原则,由出租车公司负责办理更新手续。原车主可以投资、融资、资产挂靠等形式参与或从事经营出租车。
为提高城市品位,树立窗口形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市政府对出租汽车的更新换代做出了明确规定,即:红色、三厢、排气量1.6升以上小轿车,车型由车主自主选择,202_年更新三辆别克轿车,计划在“十一五”时期内黄面的全部实施报废,更新为轿车类上档次的车型。
三、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城市文明
我市在组织实施对出租汽车更新的同时,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行业行为规范和文明建设,会同市委文明办、交警大队联合组织实施开展创建文明出租汽车活动,制定文明出租汽车评选办法,分别以服务承诺,车容车貌,文明素质,遵章守法和经营行为等五项考评指标及相关内容进行量化。全市出租汽车做到“六统一”,即:统一车身颜色,统一车门公司名称及标致,统一车门监督电话,统一车顶灯,统一车后窗文明标语,驾驶员统一持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并禁止出租汽车随意张贴商业广告或标语。全市出租汽车车身整洁、标致统一,成为我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和文明窗口。
建瓯市运输管理所
202_年8月15日
第三篇: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
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
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品味
市交通局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紧紧围绕打造“出租汽车行业亮丽风景线”这一目标,不断强化措施,创新管理模式,把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和城市运行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交通工作的重要议程,实现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工作情况
(一)运营档次显著提高。先后制定了《关于整顿中心区客运出租市场秩序的意见》,《关于推广汽车使用压缩天燃气的意见》,抓住车辆更新有利时机,将中心城区散、弱、小的20余家出租汽车企业整合为5家,改变车辆无序管理、恶性竞争状态,统一纳入5家公司集中管理。在些基础上,统一车型、统一车辆外观颜色。身着“蓝天、绿地、金黄河”的捷达、桑塔纳出租车已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车辆档次居全省上游水平,全市出租行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松散管理到公司集中管理的局面已经形成,车辆整体装备发生了巨大变化,队伍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 1 —
(二)运营环境不断优化。采取强有利地措施,取缔中心城区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车”,严厉打击“黑出租”净化客运出租市场,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了出租业户的合法权益。取消了出租运输管理费、客运附加费等收费项目,每车每年免征两个月的养路费,运营环境日益宽裕。实施出租车双燃料改造,严格控制出租车用燃气价格,有效避免了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行业的冲击,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据统计,我市出租车单车平均营运里程400公里左右,单车年平均纯收入约在5万元以上,远远高于周边城市出租收入平均水平。
(三)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强化出租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出租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积极组织开展文明竞赛活动,营造了“人人争当先进,奋勇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文明经营、热情服务逐渐成为广大出租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拾金不昧的“十佳文明市民”庞小军、爱心车队、雷锋车队等先进代表层出不穷,亮点纷呈。出租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意识空前高涨,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公交站点抢客、阴雨天气及重大节假日乱涨价现象明显减少。
(四)市场秩序日趋稳定。通过开展座谈会基层调研等形式,主动了解市场情况,掌握车辆的生产运营状态和从业者的思想状况,听取合理化建议,及时解决全市客运出租管理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帮助解决经营中存
在的问题,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小访三、六、九,大访月月有”的局面,出租行业市场秩序日趋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实行严格责任制。二是健全完善督导落实机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健全完善齐抓共管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交通、城市执法、综治、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了具有东营特色的治理活动。四是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出租车规范整治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奖惩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表彰,大张旗鼓宣传先进事迹,努力形成弘扬先进、倡树正气的良好氛围,全市掀起了人人争当先进,奋勇争创一流的热潮。
(二)多措并举,提高行业管理水平。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对违规运营车辆实施三只笔签字制度,严格培训程序,提高培训质量。抓好出租车驾驶员的素质教育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制定培训方案,明确主要目标、重点内容。广泛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推广典型经验,倡树新风,弘扬正气。积
极倡导和组织出租从业人员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并制定激励政策,推广典型经验,增强职业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开展联合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一是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整合全市交通执法力量,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固定检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异地换防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二是针对客运出租市场存在的问题,立即制定联合整治方案、应急预案,上报市政府,形成了政府主管、交通牵头、部门联动的的良好机制,组建高素质的联合执法队伍,实行划片责任制,交通、公安、市城市执法局等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45辆,人员210人,在东西城组成了10个联合整治小组,划区包干、落实责任,实行混合编组,统一行动,集中整治,成效显著,城区客运出租秩序明显好转。今年以来,共查处违章运营车1700余辆,查处“黑出租”120余辆。
(四)锐意创新,积极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一是起草指导性文件,规范出租车运营管理。针对我市出租汽车未实行经营期限制,出租车市场只进不出、私下交易价格暴涨的实际,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东营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并多次召
开党委会和论证会,进行认真讨论,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上报市政府。同时配套制定了《东营市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暂行办法》,对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在规定期限内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实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为对出租车实施规范化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出租车实行打表计价和税控发票管理,规范运营行为。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认真测算的基础上,会同市物价局、技术监督、地税部门对中心城区出租车运价标准进行调整。我们还积极联系原计价器生产厂家,带样本派人到深圳、北京,做了大量说服工作,在没有增加新的投入的情况下,深圳和北京两个生产厂家分别派出技术人员,对打印机进行修复和参数调试,确保了出租车打表计价一次性顺利成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出租车行业管理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城市品味高低的重要标志,代表着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文明形象。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出租车行业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局。因此,必须全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出台《东营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市的出租车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地发展了起来,特别是通过202_年的出租车公司整合、燃气改造和出租车更新,出租车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从
出租车管理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目前,我市沿未出台出租车客运经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经营者、从业人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今年要出台《东营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
(二)强化监管,深入开展城区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市交通局组织各县区参与,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黑车”违法经营,严肃查处宰客、抢客、拒载、出租车不打表、哄抬运价等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出租车乱停乱靠、超速行驶、随意调头、公交站点拼客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出租客运市场秩序稳定。
(三)全面实施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近期出台实施《东营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暂行办法》,实现出租汽车管理有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的转变。充分依靠科学管理技术,开发程序,量化考核记分标准,近期全面推行IC卡出租车记分管理,实现出租车运营管理的科技化、自动化、程序化、人本化,从根本上提高出租车管理和服务水平。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记分制,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考核实行百分制,驾驶员考核实行实分制,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经营业绩的主要内容,信誉考核绩优公司可获得累进增批出租车数量的奖励,对绩劣公司进行削减出租车数量规模和经营期满取消竞标经营权资格等处罚。对驾驶员信誉考核为一般等级的,其驾驶的车辆停运两周,并参加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经营期内质量信誉考核有一次为较差等级或连续考核等级为一般的出租车驾驶员,取消其出租客运从业资格,收回服务监督卡,二年内不得从事客运出租经营。
(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学树建创”活动要求,结合 “创建文明城市”、“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的开展,在出租车客运服务领域抓好出租汽车司机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出租车驾驶员遵章守纪、规范经营的意识,实行驾驶服务监督卡制度,加大对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的检查力度,创造良好的乘车环境。继续深化“与文明同行”、“情满黄河口”等品牌服务活动,开展星级出租车和“十佳的哥的姐”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第四篇:行业管理规范
沐浴、足浴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沐浴、足浴行业的定义、网点开设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开业应具备的经营服务场所、设施、卫生、环保、安全、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从事服务经营的浴场、桑拿中心、浴室、足浴店。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916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9663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9665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 10070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7790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
DB31/19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359足浴服务卫生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国务院令(202_)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上海市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简陋锅炉和非法改装常压锅炉的规定》术语和定义
3.1 浴场
配有浴区、餐厅、影视厅、休闲大厅等,运用专业沐浴设备、专业技术技艺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注:浴场也可称为会馆、俱乐部等。
3.2 桑拿中心
配有浴区和保健按摩区域,运用专业沐浴设备、专业技术技艺,为消费者提供沐浴、保健、休闲等相关服务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注:桑拿中心也可称为会所等。
3.3 浴室
配有浴区和休息更衣区,为消费者提供沐浴、搓背、修脚等服务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注:浴室也可称为浴池、洗浴中心。
3.4 足浴店
提供一定的营业场地,运用专业的技术技艺和专业用品为消费者提供洗脚、泡脚、足部按摩、足部保健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业要求
4.1行政管理要求
4.1.1网点开设应符合由区(县)商业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和房地等部门提出的服务网点设置规划,各街道、乡镇根据本地区实际,具体设置落地。
4.1.2网点的物业使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或房地产权证书上载明的用途,具有符合使用性质的房地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1.3网点开设应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通过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所在地街道、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的评估程序。应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卫生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4.1.4服务网点在装修改造时,应同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并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开业经营。4.2行业管理要求网点开设应取得上海沐浴行业协会依据本标准所列的专业条件、从业人员岗位技能要求、安全、经营管理要求等项内容的评估意见书,并与行业协会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专业条件
5.1 经营服务场所
5.1.1场地面积应符合:
——浴场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小于4000m2。
——桑拿中心(桑拿部)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小于1600m2。
——浴室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小于400m2。
——足浴店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小于100m2,席位配置不少于10个,且席位面积不得小于5m2。
5.1.2行业标志明显,店招店牌等服务标志按规定设置,完好整洁,且应与执照核准的名称相符合,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均要明示。
5.1.3房屋结构安全,墙体和楼板防水性能强,室内采光,通风良好,地面平整防滑,墙壁保温、隔音。排水设施畅通。
5.1.4足浴店内公共用具消毒间、储藏室、卫生间、更衣室等区域不得低于50m2。不得设暗间。
5.1.5门厅、男女沐浴区域、候浴更衣室、休闲场所(堂口、大厅、房间)娱乐服务区域、操作间、洗涤消毒间、男女厕所、走廊通道、技工休息室等应布局合理。
5.1.6男女沐浴区域、候浴更衣室、堂口、大厅、房间等休息场所空气流通,无异味,有冷暖调温设备。
5.1.7污水应当经预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道集中处理,不能纳管的应自行处理达到DB31/199标准的规定。
5.1.8中心城区不得安装使用燃用非清洁能源的炉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3271标准的规定。
5.1.9边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标准的规定;如有振动影响的,应符合GB10070
标准的规定。
5.1.10空调安装使用应符合GB17790的规定。
5.1.11安装、改装店招店牌应符合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5.1.12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5.1.13图形标志应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5.2 经营服务设施
5.2.1沐浴场所
5.2.1.1一般要求
a)沐浴区域应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各类浴种的沐浴设施。
b)应有与沐浴区域相配套的候浴更衣室、男女厕所、操作间、洗涤消毒操作室。
c)更衣橱牢固,配有双锁,号牌字迹清楚,使用安全方便。有为宾客保管寄存贵重物品的服务设施。
5.2.1.2浴场
a)沐浴区域应设置两种浴种以上的浴池和冲淋设施。
b)应有相配套的休息厅(室)、包房、按摩服务场所及其它服务设施。并配有舒适的家具、影视音响设备、冷暖空调等能为宾客创造舒适环境的设施。c)配有为宾客泊车的场地。
d)能够提供餐饮、美发美容、娱乐、健身、保健等多种服务。
5.2.1.3桑拿中心
a)沐浴区域应配有桑拿设施及其它浴种相适应的服务设施。
b)应有相配套的休息厅(室)、包房、按摩服务场所及其它服务设施。并配有舒适的家具、影视音响设备、冷暖空调等能为宾客创造高雅舒适环境的设施。c)配有为宾客泊车的场地。
5.2.1.4浴室
a)各等级的厅室布局整齐匀称,有冷暖保温设施或其它相应的措施。b)各等级厅、室外及休息服务场所的沙发、浴位、茶几、搁脚凳,牢固安全、配比适当,铺设的毛巾、枕巾、垫巾等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卫生标准。c)各等级厅、室为宾客服务而提供的大小毛巾、茶具的数量配比适当,提供经紫外线消毒的木梳、剪刀等用品。
5.2.2足浴场所
5.2.2.1有与足浴区域相适应的男女厕所、操作间、洗涤消毒操作室。
5.2.2.2服务场所的沙发、茶几、搁脚凳牢固安全,铺设的毛巾、垫巾等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5.2.2.3配置供足浴用的容器、茶具、毛巾、拖鞋、足浴液。
5.2.3按摩服务场所
5.2.3.1有明显标志,按摩房内不得安装调光开关。
5.2.3.2按摩室的墙、门上应有透明玻璃,从室外向内观察无死角,不得装有妨碍视线的门罩、窗帘及影响视线的粘纸或图案。
5.2.3.3男女按摩房门锁开关应装置在室外,不得装有反锁装置。
5.3 服务卫生要求
5.3.1服务场所微小气候、水质、空气质量、照度、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符合GB9665的规定。
5.3.2入口处应有禁止性病、皮肤病及其它传染病患者就浴的文字或标志。
5.3.3浴巾、上身巾、下身巾、面巾、浴衣、拖鞋等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严格消毒,实施上下内外四分开的消毒制度,并达到GB9663中表2的规定。浴盆、修脚工具应一客一消毒,用具器械应每日消毒。
5.3.4更衣箱应在每天营业结束后清洁消毒。
5.3.5池水应循环过滤消毒。池水浊度、水温要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5.3.6提供的洗发膏、护发素、沐浴液和其他护肤化妆品要符合GB7916的规定。
5.3.7消毒设施设备齐全,使用各种仪器、器械、设施及饮水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卫生标准。
5.3.8保持良好通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使用集中通风空调系统的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5.3.9厕所和垃圾箱(桶)应及时清洗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厕所内有座式便器的宜提供一次性垫圈纸。
5.3.10足浴店应符合《足浴服务卫生要求》(DB31/359)的规定。
5.3.11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持《健康合格证》上岗,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5.3.12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做到内外环境整洁。室内配有垃圾箱(桶)。
5.4 人员职业资格要求
5.4.1上岗人员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具备由国家认可的发证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5.4.2足浴店应配备3名以上具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保健按摩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安全要求
6.1 消防安全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要求,建筑结构应不低于Ⅱ级耐火等级要求。消防设施齐备完好。紧急出口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有关规定,畅通无阻碍,有明显标示。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6.2 锅炉安装使用符合环保、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有关规定。
6.2.1使用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应符合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2.2使用常压锅炉,应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上海市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简陋锅炉和非法改装常压锅炉的规定》规定。
6.2.3其它锅炉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不得超参数使用。
6.2.4不得擅自拆装、移动锅炉设施或改变锅炉结构及功能。
6.2.5对使用上述6.2.1条款中所指锅炉的锅炉房的设置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6.2.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应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2.7附属的仪器仪表应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6.3 消防和使用特种设备,都应有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演练。
6.4 应有齐全的供暖、保温、通风系统和供应冷热水设备,有明显的标志。上下水道及闸门开关等设备完善安全。不得使用易破、易燃物品作间隔和装饰。
6.5 电器线路的铺设、平面布局及装修用料应符合消防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0。
6.6 职工生活区应与经营场所分开。
6.7 增设浴客住宿过夜应申领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已取得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的沐浴企业应按规定对过夜浴客身份证进行登记。
6.8 应有保证宾客沐浴安全的防范措施,应张贴忠告、告示、警示宣传牌,应做好宣传、巡视、救治工作。从业人员岗位技能要求
7.1 经营管理人员
了解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规范经营。掌握企业管理、经营项目的有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
7.2 按摩技术人员
7.2.1按摩技术人员应在按摩区域提供按摩服务。
7.2.2具有判断宾客身体状况的一般能力,避免过程中造成异外事故发生。
7.2.3掌握人体各部位肌肉、穴位施术的一般手法,能够运用专业技术进行服务。
7.2.4应正确使用按摩器械、用品和工具。
7.3 修脚技术人员
7.3.1熟悉修脚的操作规程和脚病的卫生防治,掌握各类修脚刀具等设备的使用和保养与消毒方法。
7.3.2能够运用专业技术,稳妥进行足部保健。
7.4 搓背技术人员
应掌握搓背技艺,了解人体各部位特点,能够使用适当的手势和技术,作到手平力均。
7.5 其他服务人员
7.5.1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本行业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7.5.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7.5.3具有鉴别传染性皮肤病的知识。
7.5.4应能妥善处理宾客沐浴“晕池”等突发事件。经营管理要求
8.1 严格按照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定组织经营和管理,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操作程序、质量标准、服务规范。
8.2 广告宣传应符合《广告法》,不得夸大、虚假和欺诈。
8.3 有完善的财务制度、营业结算制度和保护宾客财物的制度。
8.4 各工种服务人员的配置应与经营项目和接待能力相适应,上岗人员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并佩戴标志。
8.5 卫生消毒设备设施保持齐全完好,有检查和维修制度。
8.6 应明示本企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和注意事项。
8.7直接从事为宾客服务的各工种服务人员 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五篇:市运输管理所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若干问题的汇报
市运输管理所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若干问题的汇报
市纪委:
现在我就当前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向纪委及各位领导作汇报。
近年来,非法营运的“黑车”屡禁不绝,一些不法车主为利益所驱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钻市场的空子,铤而走险地从事非法营运,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不但损害了国家利益,也给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侵害,人们对此意见很大。xx市运管所作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政执法部门,对这种情况给予了高度重视,一直以来都采取各种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为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尽了应尽的职责。但由于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以及各种条件的制约,前期的整治效果不甚理想。
直到~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对非法营运行为作了明确的界定,并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标准,这才使得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有了明确的法规依据。我们据此加大了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为了进一步整肃市场秩序,还运输市场一个洁净的空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我所于今年2月下旬开始,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制定方案,积极实施。我们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力求通过严格执法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道路运输行为规范有序,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这次整治行动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至今年10月底止,我所执法人员共查获了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68辆(多数为微型面包车及部分小轿车,其中大部分已依法处理完毕)。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顶住种种压力和责难,排除重重阻碍和干扰,坚持公正执法,不偏不倚,依法查处,决不手软,从而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营运日益猖獗的势头,保障了运输安全,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但是由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非法营运现象却仍然没有绝迹,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黑车”打而不绝,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一是利益驱动。
非法营运因为偷逃多项税费,又不按营运车辆要求进行二级维护,“节约”了很多成本,所以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极具诱惑力。正所谓“只要有高额的利润,杀头的生意都有人做”,无怪乎有的非法车主会“前赴后继、无惧无悔”。二是整治行动人手少经费紧装备落后而工作量大。
非法营运现象全市辖区内几乎到处都有,情况复杂多变,而每一次的查处行动都要做大量而繁复的调查取证等工作,仅靠总共才十几个人的执法队伍是存在相当大难度的。三是市场存在客观需求。
由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交流交往日益频繁,对交通出行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但现有的合法营运车辆运力还不能满足需求。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客运市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为“黑车”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四是一部分群众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这些车辆灵活便利,方便人们出行且收费较低廉,做的是好事,有存在的必要。
一些乘客缺乏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往往贪图便利而搭乘“黑车”。而当执法人员对“黑车”进行查处时,有的乘客碍于情面或惧怕而不愿作证,有的为车主说情甚至帮他们开脱,以至有时明知是“黑车”,却由于得不到乘客的配合,无法取得有效证据而无奈放行。五是“猫精鼠亦猾”。
重拳打击之下,不法车主非法营运的手法变得愈加隐蔽,花样翻新对策不断,往往使执法人员很难抓住其违法证据。他们一般只拉熟客,而且讲好一旦被运管查车就说乘客与车主(司机)是亲友关系,搭便车不收钱(实际上是在途中收取车费或由乘客中司机的亲友代收),而且经常改换行车路线和卸客地点。这样一来,运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不仅如此,这些“黑车”还有不少“眼线”,互相之间通风报信,经常是只要我们的稽查车辆一出动,那些“黑车”就消声匿迹,杳无踪影。六是查处难。
有的非法车主为逃避处罚,百般抵赖和狡辩,有的甚至以暴力抗拒检查;还有的采取威胁或收买的手段迫使证人改变对其不利的证词,以使运政部门的查处工作陷于被动;有的非法车主抓住执法过程中的某些偏差和疏漏胡搅蛮缠,添油加醋甚至无中生有地诋毁执法人员,意图扰乱视线,阻挠查处工作的正常进行……凡此种种,足见“打黑”工作的难度是超乎想象的,决非一朝一夕的突击就能解决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不时有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向各级部门反映打击“黑车”过程中出现的诸种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正如上述分析的那样,是客观存在和有待解决的;有的是出于对我们的工作程序和方式缺乏了解而产生的误解;有的是对一些表面现象缺乏根据的无端猜测;个别的,甚至是出于某种目的而别有用心的诬陷。
由于证据取得上的困难,或者因为采取行动的时机、条件尚未成熟,目前各地还有一部分“黑车”仍在逍遥法外。有人因此产生了疑惑:这些“黑车”整天跑来跑去,为何不见运管去抓?有的人看见“黑车”后就向运管所投诉,结果发现“黑车”并没有被查扣;还有人发现有的“黑车”被扣了以后,却未被处罚又放了出来!这就使人想当然地产生了某种“联想”……于是有人举报运管所的执法人员收“黑钱”当“黑车”的保护伞,甚至参与“黑车”经营的问题,实际上这纯属无稽之谈。这些人不理解,我们运政执法要依法办事,重事实讲证据,工作程序和方式上也要依据一定之规,并非只凭一面之词就可以草率定案。我们平时非常注重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牢牢抓紧对执法人员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廉洁奉公方面的思想作风教育和培养,在运政执法过程中有严格的制度监督和约束,一旦发现并查实执法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就会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在此我以自己的党性作出坚决的保证:如果我们的执法
队伍中确实存在此类“涉黑”、“护黑”现象而不被查处,我甘愿接受任何形式的严厉处置。
通过对前一阶段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总结,针对目前的形式和非法营运的新动向,我们确定了今后“打黑”工作新的思路和对策。一是从源头上治理。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建议上级政府出台政策大力发展客运事业尤其是农村客运事业,并适度减免税费,提高合法营运车辆的竞争力,使“黑车”失去生存的环境和土壤;二是加强对运输公司及个体客运车辆的管理,引导他们规范经营,遵章守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把没有安全保障的非法营运车辆“挤”出市场;三是继续联合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普遍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水平,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人们充分认识到非法营运的危害性,让“黑车”为人人所不齿。四是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充分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全方位发挥运政稽查职能,提高执法效率。五是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公开执法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拒腐蚀永不沾,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会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克服畏难情绪,不遗余力地同违反国家运输法规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力争最大限度的刹住非法营运的猖獗势头,最终实现运输市场的长治久安。我们相信,有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鼎力支持,有广大群众的理解和配合,通过运政执法者坚持不懈的努力,“打黑”行动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