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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报告方案制度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20-108584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31 13:21: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报告方案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和重大隐患

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豫煤安监[202_]146号)和《关于完善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报告制度的通知》(郑州安监[202_]21号)文件精神,及时发现、治理煤矿生产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郑州嵘昌集团宏鑫煤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 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挂牌督办和报告工作负责;煤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应遵守实事求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全面、客观、准确。

第二章

第五条 安全隐患信息的采集:

隐患排查

安全隐患信息来源:

1、图纸会审;

2、“三评价一评定”;

3、群监员汇报;

4、专业技术员检查;

5、专职安监人员检查;

6、区队干部及管理人员检查;

7、科室管理人员检查;

8、矿领导检查;

9、安全互检及上级检查;

10、调度及自动化监测信息;

11、其它渠道信息。

第六条 安全隐患信息的采集:

1、每月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次图纸会审和“三评价一评定”,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报安监科安全信息中心备案;

2、安全信息中心建立群监员、专职安监员、专业技术人员、区队干部及管理人员、科室管理人员、矿领导检查记录。以上人员升井后必须填写安全隐患信息;

3、安全互检及上级到矿检查,由安全信息中心负责及时收集检查意见;

4、调度及自动化监测的信息,调度、监测员必须及时向安监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

5、各级人员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必须及时向安监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

第七条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由矿长组织各区队及业务部门对全

矿井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由安监科信息中心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并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由安全监察科负责跟踪处理。限期未整改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造成事故者追究领导责任。

第八条 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检查要覆盖全井下,深入每个生产岗位、每个生产环节,从严从细,不留死角。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必须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第九条 坚持系统安全自查;每周由系统矿长带队,组织系统排查,把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类后于当日下午18时前报安监科信息中心,以便督促落实解决。

按安全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十类。

生产科负责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方面顶板隐患的排查;通风科负责通风、瓦斯、煤尘、放炮、井下内因火灾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机电运输科负责机电、运输以及业务保安范围内火灾隐患的排查;地测科负责水害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安监科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

第三章 隐患登记

第十条 安监科安全信息中心对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隐患信息,经筛选后建立综合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并监督其整改情况,对按期整改的,按程序消号,对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落实处罚并继续监督整改。

第十一条 安全隐患分为A、B两级,A级为需要上报郑州嵘昌集团公司;B级为本矿直接解决的问题并实施监控。矿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A、B两类进行管理,安全科对B类以上隐患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各系统、各级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在每月召开的重点隐患排查会议和每旬的安全办公会议之前报安监科,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各业务部门科长要对每周排查情况全面负责,按时送交安全隐患排查报表,不按时送交的,每次罚业务部门科长50元。

第四章 隐患治理

第十三条 能够现场处理的,检查人员盯在现场处理:

第十四条 危及安全生产的,检查人员责成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或施工人

员)立即停工(或停止作业)、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不能现场立即处理的,安全信息中心负责登记、分类、建立隐患台帐、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上报安全隐患信息进行分级处理。A类由安全矿长负责向公司汇报,并有汇报记录。安全隐患B类由领导小组负责下发安全隐患处理指令,一式三份,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各一份。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负责隐患处理,监管部门负责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处理完后,施工单位负责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监督部门确认隐患处理后安全信息中心方可把隐患注销。隐患达到注销条件前,仍按隐患进行管理,直到整改销号为止。

责任单位接到安监科信息中心下达的停产整顿隐患整改指令书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制定专项措施和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停产整顿期间,单位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 对停产整顿的采掘工作面和施工地点,由相关业务部门监督落实。

第十七条 郑州荣昌集团公司以上单位下达指令停产整顿的,经整改,由业务部门初次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上报上级部门,申请验收恢复生产。

第五章 领导挂牌督办

第十八条

安全隐患的整改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对重大安全隐患,矿井必须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并建立督办台账。

第十九条

矿井在醒目位置悬挂“重大隐患督办牌”,并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主管科长、主管矿长,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进度。

第二十条

隐患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负责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监督部门确认隐患处理后安全信息中心方可把隐患注销。

第二十一条 到期没有完成的安全隐患仍纳入闭环管理,直到整改销号为止。安监科负责分析隐患到期没有完成原因,对照制度进行处罚,并将到期没有完成原因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认真分析确认事故责任者,并给予处分。

第六章

隐患报告

第二十三条 各业务部门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或安检部报告,由调度室或安监科向集团公司报告。

上报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包括矿井基本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三个部分。

矿井基本情况包括矿井地质、企业性质、企业证照情况、开采煤层及赋存情况、开采方式、通风方式、设计能力或核定能力、隐患排查期间的生产动态、生产区域、地点等。

隐患排查情况包括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实际情况、排查结论及排查时间。隐患治理情况包括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含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整改期间煤矿的生产状态、安全措施、整改结果等内容。

各业务部门将分析、排查出的隐患形成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日18时前报安监科,安监科于每月4日18时前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报送郑州嵘昌集团公司。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不按规定定期整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 对迟报、瞒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第二十六条 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擅自组织生产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监科。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郑州嵘昌集团宏鑫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元月

郑州嵘昌集团宏鑫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和重大隐患

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制度

郑州嵘昌集团宏鑫煤业有限公司

202_年元月

第二篇: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202_]23号)的要求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中交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交一公局沈丹客专TJ-1标所有工程。

三、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领导小组

沈丹客专TJ-1标成立以项目经理王福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与各工区经理为组员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领导小组,以实事求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为原则,全面负责我标施工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四、隐患分类

生产安全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出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其他属生产安全一般隐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比照重大隐患处理:

(一)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至中交股份和局的;

(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通报至中交股份和局的;

(三)经举报、媒体报道并经核查属实的;

(四)中交股份及局组织督查中发现的。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负责一般隐患排查治理的挂牌督办工作。工区项目负责人

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检查覆盖全线、深入每个生产岗位、每个生产环节,从严从细,不留死角。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各工区对全线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由安质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能够现场处理的,现场立即处理:不能现场立即处理的,对问题工区下发《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限时整改。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工区要建立隐患台帐,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跟踪处理。其中《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隐患的具体内容、治理要求及时限、督办解除的程序、其他有关要求。

(四)各工区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整改,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主管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进度。

(五)各工区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应严格控制安全风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按《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及时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整改完成后,经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复检合格后,方可销号。

(六)各工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的,应向项目经理部提交书面报告,并确保及时完成隐患治理。

(七)各工区接到局发《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立即治理,并编制隐患治理方案,报局备案,隐患治理方案主要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向局提交《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报告》,并附相关证明的影像等资料。

六、处罚

(一)各工区要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处罚5万元,对责任工区处罚10万元;

(二)不按规定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对责任工区罚款

1万元,对责任人罚款5000元;

(三)收到局《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的工区,处罚10万元,并处罚项目经理5万;未按本文第五章第7条落实的,加罚工区、项目经理各10万。

(四)对有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区,处罚10万元。

七、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经理部安质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二年四月七日

中交一公局沈丹客专TJ-1标项目经理部

附件:《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

附件:

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

编号:

经检查,你工区 工点存在以下生产安全隐患:

现对你工区上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挂牌督办,责令你工区于 年 月 日前治理完毕。

治理期间要做好以下工作:

1、工区主要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

2、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应每 天报告一次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3、治理期间,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避免发生安生产全事故

第三篇: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

商登高速公路开封段No.3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_〕23号)的要求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1、生产安全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其他属生产安全一般隐患。

2、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的原则,项目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要求,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治理的挂牌督办工作。

3、项目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一)本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至项目部的;

(二)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

(三)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4、项目部对重大隐患或符合本办法第3条规定之一时,及时下达《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附件),并登记建档,同时委派工程技术、安全等部门跟踪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必要时上报上级或地方相关职能部门。

5、《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分项的名称;

(二)隐患的具体内容;

(三)治理要求及时限;

(四)督办解除的程序;

(五)其他有关的要求。

6、各相关部门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治理。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备案,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7、各部门及协作单位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应严格控制安全风险,避免产生安全事故,同时按要求及时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直至该隐患完成治理并闭合为止。

8、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的,应按规定向当地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主管部门申报,完成相关手续,同时报公司生产安全科备案。

9、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按规定向当地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完成各项手续,并向公司报送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报告,并附相关验收资料;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继续排查治理,直至验收合格。

10、符合本办法第3条规定之一的,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制定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报告,上报项目部,再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安全科,报告应附相关证明的照片或影像等资料。

11、公司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报告后,应认真审核,符合要求的办理闭合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继续治理,并提出具体要求。

12、各单位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未认真执行的,项目部约谈其相关负责人;未认真整改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按有关规定从重追究协作单位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

编号:

经检查,你 分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生产安全隐患:

现对你单位上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挂牌督办,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治理完毕。

治理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根据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严格组织实施;2.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应每 天报告一次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3.治理期间,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商登高速公路开封段No.3标项目(章)

年 月 日

第四篇: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批:

二O 一三年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 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第三条 在基坑边缘处设置隐患公示牌,安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和提示。

第四条 各部门、作业队在接到安质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安质部对隐患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第五条 安质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性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号。安质部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追踪督促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时消号,整改一个,消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 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单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安质部门报告。

第七条 一般隐患由分管领导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第八条 重大隐患由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要认真自检。

第九条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作业队,安质部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部门或作业队暂时停工,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隐患拒不整改的或到达期限仍未完成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当月考评不合格,经予经济处罚、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或经再次培训学习、重新考核合格后上岗等处理。

第十一条 安质部门对被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隐患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被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安质部门复查合格后即可摘牌。

第十二条 安质部门每月底应就将本月的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要包括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题等内容。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嫩丹高速路基02标段

第五篇: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l、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长期有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项目部管段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制定

“隐患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本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3、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检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风险、地点、项目、标准、责任、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4、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班组为单位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天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整改、验收上报,全过程建档。

5、本项目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登记建档,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6、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长定期召开由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全体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隐患排查公示公告

1、公示对象

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查出的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

2、公示的主要内容、时限

1)一般隐患应公示隐患检查时间、隐患内容、隐患地点、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是否按要求整改完毕等。

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内容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整改、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应在排查或检查发现后三天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员工监督,及时公开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3)自隐患查处之日起至整改完成全过程进行公示。

三、安全隐患报告

1、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隐患上报和隐患月报工作必须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摸清,对查处的安全隐患认真分析梳理。对重大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并迅速落实人员对重大隐患进行监控。

2、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挂牌上墙,主要领导是重大隐患的详细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必须明了,采取防范措施必须过硬有效。

3、安全生产隐患报表必须及时、真实、准确。无论是重大安全隐患上报还是一般安全隐患月报,都必须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隐患必须全面、真实、准确,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进行上报,杜绝上报不及时,内容不完善、隐患不清楚的现象发生。

四、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

1、凡日常检查及定期查出的安全隐患,一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2、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成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碰头会,对每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通报,经过讨论研究,确定整改方法,必要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整改进行挂牌督办。

3、隐患挂牌督办全过程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重大隐患检查时间、内容、地点、整改要求、整改范围、整改期限、整改督办人姓名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4、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隐患督办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在安全碰头会上通报。

5、督办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五、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

1、对日常及定期排查出的隐患经安全员汇总统计,按一般隐患、重大隐患进行分类汇总编号报本项目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经安全碰头会议研究,制定隐患整改目标、整改人员、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改进制度,督促施工队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公示后,报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予以验收销号。

2、整改责任人要对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明确登记检查时间、检查地点、隐患编号、存在隐患、整改期限、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销号情况。

3、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工作要求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坚持谁领号,谁督办,谁负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报告方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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