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
作的调研报告
小区不小
——关于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城区居民小区如雨后春笋涌现,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新兴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为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研究,全面掌握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状况,推动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科学、健康、快速发展,县委办5月中下旬通过现场察看、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对黄梅镇城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区物业作用不小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经济市场化的客观需要和必然产物,它既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事关千家万户,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效益。
一是能促进经济增长。”买房一阵子,物业服务一辈子。” 作为商品房的售后服务,物业管理推动了房地产业运行体系的确立与完善,不仅本身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还有利于刺激居民购房积极性,推动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带动县域经济的持续增长。对开发商来说,良好的物业管理能塑造开发商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提升其产品价格,促进销售,从而形成公司经营的良性循环。对住户来说,他们用几乎一生的积蓄来购买一套房子,房子是其个人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好的物业管理可以使其个人资产处于完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寿
命,提高其市场价值,即能确保物尽其用,值其所值。实践证明,物业较好的厦安、誉天下等楼盘销量较好,而且容易转让,保值率高。
二是能提高生活质量。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无论是供水、供电、供气、路灯,还是绿化、休闲设施,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它直接关系着所有住户的和谐安居、清洁卫生、维护服务和治安管理等。加强物业建设管理,对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市民安全感、满意度、生活品位、幸福指数有着重大的基础性作用。好的物业管理可以让人心情舒畅,促使人们安居乐业,改进人们的精神面貌,促进人际关系融洽、生活品质提升。
三是能增加群众就业。物业管理就业容量大,对扩大就业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县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500余人,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及部队复转军人等,有效吸纳了多余劳动力,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为居民收入增加起到积
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能维护社会稳定。物业管理贴近群众,直接服务居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我县商品房新开发小区80个,县城区原有的老住宅小区或生活大院约170个,总计开发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约居住居民13万人。这些居民年龄、来源、性别、就业等构成复杂,社会稳控压力大。物业管理通过及时采集、变更住户信息,不断提高人防、技防水平,可以在维护社区秩序,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防范查处偷盗抢等刑事犯罪,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燃气泄漏、爆炸、电梯伤人等恶性事故中起到重要作用。
五是能完善城市管理。一个个物业区域是构成城区的基本单元,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建设,离不开物业形象和物业环境的改善。物业管理是建设现代城市的重要基础工作,已成为一项关系民生的社会管理手段。每一个物业管
理区域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城区整体面貌和秩序才能得以提升。自202_年起步以来,现有物业服务公司已经发展到48家,有18个小区先后获得省、市优秀管理小区和市文明小区、园林小区等称号,为创新社会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奠定了基础。
二、小区物业问题不小
随着我县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小区物业管理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给县委、县政府工作带了很大的压力。
(一)监管部门没有各司其责。一是主管部门力量不足。县房管局是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房管局物业管理工作职责设在县房管办,现有工作人员3人,负责对全县80个小区及单位小区、48家注册物管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管理。主管部门工作职责过多,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切实履行物业行政管理职责。二是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是一项涉及到社会各个
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包括规划、发改、国土、工商、质监、税务、城管、公安、安监、园林、环保、供水、供电等。由于缺少把各部门联合起来共同指导服务的领导机制和平台,部门之间缺乏工作衔接,有的职能界定不清、有的监督服务不到位,致使遇到事情,往往推诿扯皮,小区成了执法空白区域。如有的小区内出现乱搭乱建、占用公共通道、破坏墙体结构影响使用安全、破坏绿化、破坏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及乱停乱放、公共场合跳广场舞扰民、乱扔垃圾等一系列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居民反映强烈,物业公司却没有执法权,只能口头劝告和制止,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造成物业服务小区出现的一些矛盾问题久拖不决。还有的职能部门对物业公司有歧视性政策,比如,自来水二次供水用电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和路灯等用电不与居民用电同价、环卫部门收取物业公司的环卫费和装修渣土转运费等,增
加了物业公司负担。三是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没有压实。按照202_年7月28日通过的《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但实际上乡镇都认为物业服务管理是房管局的事,是物业公司的事,责、权、费不对等,不愿意管。四是社区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一个小区,少则数千人,多则数万人,小区里有许多治安、违建、绿化、娱乐、健身、文明创建等民生问题亟待解决,急需社区出面协调解决。然而,事实上,社区对小区是有心无力,放任自流,形成小区、社区”两张皮”.(二)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不高。一是实力不强。全县登记注册的72户物业企业中,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60
户,占83%;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10户,占14%;全县物业企业中,一级资质企业2家,三级资质46家;未申请办理物业服务资质的24家,占33%.大多数公司规模较小,市场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安于现状,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行为不规范、服务水平不高,服务产品缺乏综合竞争力。二是专业水平低。从72家物业企业调查情况看,从业的1500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8岁左右;保洁人员女性占95%以上。文化程度偏低: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占5%;保安人员高中学历占8%、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占92%;保洁人员98%为初中以下文化;专业水平不高:管理人员具有各类岗位从业资格证的450人,占30%;工资待遇差:管理人员工资月均202_元(公司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2600元),保安月均1600元、保洁人员月均1200元不等。大多数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员工文化水平低,同时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致使物业服
务工作不到位,不按规范操作,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三是服务项目单一。物业企业仅仅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一些基本服务内容,没有利用社区文明建设契机,拓展服务平台。而保安服务又流于形式,人防、技防不到位,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好。重门岗,轻巡逻查看;重小区内部安全,轻外围防范;重治安问题,轻设施安全;重人员数量,轻岗位管理监督;重对人的防范,轻对物的安全监护。据反应,每年小区失窃摩托车在3万辆左右。目前全县开展代灌液化气、代灌纯净水、代售生活用品等服务仅有6家物业公司。四是财务收支不透明。收支没有公开或不全方位公开,导致业主不知道自己缴纳的费用花在什么地方。许多物业企业缺少长远发展和规模化发展的理念,往往追求短期效益,眼前利益。有的物业企业取得物业管理权后,没有严格履约,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和要求。更有甚者,只收费不服务,引起业主不满,业主不愿意缴费。202_
年度,我县物业纠纷不断。据不完全统计,房管部门直接处理日常投诉68起,上级转办8起。
(三)发展基础环境不好。一是开发商遗留问题给物业管理服务造成隐患。受利益驱动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等影响,开发商重视房屋建设,而忽视对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忽视对水、电、电梯、绿化、道路、燃气、通信、空调位、停车位等的系统设计,没有硬性标准,随意性很大。除此以外,房屋建成后,开发商对小区配套承诺也不能兑现,质量问题多。调研中物业公司反映,房屋相关信息特别是下水等隐弊工程信息没有移交,给维护带来不便;电梯配置标准普遍不高,给安全带来重大隐患;路灯等弱电线路电缆质量较差;公园、绿化等配套服务设施不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开发商不主动维修,却和物业公司就修缮责任互相推诿。比如:小高层就曾经出现过电梯不能运行、高层用水二次加压设备偷工减料导致业主
用不上水的问题。出现问题后,开发商维修、维护不及时,宣传沟通不到位,业主对情况不了解,就将矛盾全部转嫁给物业公司,引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缴物业费,造成业主和物业公司形成对立面。二是业主委员会尚未真正发挥作用。目前,开发商上报县房管部门备案的业主委员只有20个,而且大多有名无实,真假难辨,真正发挥作用的很少。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开发商、物业企业与业主就缺少了沟通的桥梁,缺少了信任的基础,不利于业主自治管理和其它物业工作的开展。比如,小区住宅维修基金的提取需要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签字,但因为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全县房屋维修基金时至今日尚未启用,房屋维修因此得不到保障。部分小区因年久失修、房屋破损、渗水漏水、排水不畅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群众反响较大。三是业主缴费意识不高。有的业主的消费观念不正确,部
分买房人长年外出务工,家里是刚从农村上来的中老年人居住,没有物业管理观念,对有偿服务有抵触情绪。有的业主把物业管理服务职能无限扩大化,认为缴了费,物业公司就应该什么都负责;只要遇到麻烦事情,就要求物业公司解决;只要物业公司不解决,就以此为借口缓缴费或者不缴费。有的业主把物业公司职能虚无化,认为我住的房子用不着物业公司来管理,没有必要花冤枉钱。还有的业主自身素质差,物业服务照常享受,就是不想掏管理费。也有个别业主以不在小区住为借口不交物业费。还有一部分业主,看到其他业主不缴费,认为自己交了反而吃亏,也拒绝或者拖欠物业费。在不缴费的业主中,还包括一部分机关干部、人民教师等靠吃财政工资供养的人员。来自县房管局物业费缴纳统计表明,202_年全县统计上报的80个小区,总户数为15000户,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户数为3000户,未缴纳物业费的机关事业单位户数为300户,占机
关事业单位户数的10%,影响特别坏;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率最高的98%,收费率低的只有30%;盈利企业只有20%,微利保本企业达30%,亏损企业达50%.还有的部分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组建,物业费收不起来,靠开发商”输血”维持,呈现虚假繁荣,为的是不影响剩余楼盘和下一期楼盘销售。一旦开发商的项目完成,开发商撤离,不再”输血”,物业管理就可能面临瘫痪。另外,有的新建小区业主入住率较低,也是造成物业收费难的原因之一。四是市场竞争氛围不浓。由于小区物业服务起步较晚,发展滞后,物管企业大多都是由开发商直接指定或者经部分业主同意后直接进入小区进行管理。物业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成为了制约物业服务业发展的瓶颈,无法形成良性竞争机制,企业没有优胜劣汰的紧迫感和危机感,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都得不到有效提高。
三、需要改进地方不小
一是健全制度,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要制定房屋售后服务制度。加强对开发商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的监管,防止开发商偷工减料、降低公共配套设施和环境质量的行为;在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时,房管部门就应该对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提前介入监管,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建设等提出专业的合理性建议供开发建设企业采纳,保证居住小区建设少留甚至不留”硬伤”,为跟进的物业管理服务打好基础。要制定严格的小区物业承接和查验制度。对参与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谁签字,谁负责;要像银行发放贷款推行的放款收款终身负责制一样,约束验收人员切实高度负责,杜绝以权谋私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杜绝未竣工就把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房屋提前交付业主使用的现象发生。开发商要把房屋信息向物管企业移交。要制定物业管理常态整治制度。对历史形成的遗留问题要督促
开发商和物业企业尽快落实维修、维护和整改;要加大小区环境整治力度,逐渐解决老小区无人管理、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对现在已经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和矛盾,要抓紧协调开发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工程监管部门,迅速明确经济责任和维修部门,限时并保质保量加以解决;对新建小区的工程质量、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消防、安防、电梯以及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
二是规范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房管部门要严格把关,高度重视前期物业小区的交接,认真完成物业公司的资质初审工作。要做好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的监管工作。要根据创建县优秀小区的标准,对各小区进行严格的检查并实施奖惩措施,在小区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方便业主投诉,用于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督促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如有违反,从严处理,或根据规定
予以罚款,或发动小区业委会辞退物业企业,或限制其参与物业招投标和承接业务。要建立培训制度,提升物业从业人员及业委会的整体素质。要倡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建立分析制度整合资源,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为业主提供细致周到的人性化服务。鼓励物业公司创先争优,要经常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评比,制定奖惩措施,对获得省优、市优的物业公司要予以奖励。要探索物业管理模式多样化,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抓紧培养本土龙头型小区物业企业。扶持优秀物业企业发展壮大。要对物业企业给予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要抓好小区物业企业进驻招标关,提高物业企业进驻的门槛,物业企业进驻小区要向优秀物业企业倾斜;鼓励物业优秀企业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全面提升黄梅县物业的水平和档次。
三是创新手段,破解物业费的收缴难题。物业收费难、业主不交物业费,直接导致物业服务质量的下降。要强化宣传教育,使业主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明白不缴、少缴和欠缴物业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企业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业主自身的利益。要创新物业服务收费方式,推行业主自行到银行缴纳或与其他市政公用事业收费一并收取。要采取得力措施,对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的业主,要在小区宣传栏、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对公职人员要由单位负责督促,无正当理由拒缴的,扣发其工资,情节严重的,要诫勉谈话,直至进行组织处理;银行、工商等部门在办理贷款、营业执照等环节要严格把关,作为社会不良信誉予以限制;法院要简化程序,可以到小区内现场开庭,快速审结、执行清理拖欠物业费行为;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业主要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否则,有关部门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要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进行限制。要增强物业服务经
营透明度,建设物业费征缴信息平台,推进物业费收支公开。
四是落实责任,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要以《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的综合管理职能,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有效结合,形成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新格局。要重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小区自治建设。要建立起县房管局、属地镇、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业委会四级物业管理体系。房管、规划、公安、环保、工商、城管、供排水、社区以及物业协会、业主委员会等部门要各司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要用好维修基金,加大对老小区和问题突出小区的维修改造力度。开发商、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要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打好小区物业管理的持久战。
五是大胆探索,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体系。要尽快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实施意见》,坚持”分级负责、权责统一,重心下移、属地为主,多方联动、业主参与”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和谐社区新体制;探索对新建小区、老旧小区、零散小区和保障性小区的分类管理办法,强化前期物业管理,畅通维修基金提取通道,强化激励扶持,提升管理水平。要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全面清理或规范对收费管理,规定对用水、用电与民用同价,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及时接管包括变电、燃气调压、二次供水等在内的设施设备、相关管线和计量装置,并向终端用户收费,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优惠政策,杜绝乱收费,减轻物业企业的成本和压力。大力推进《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制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建设数字化物业管理平台,建立物业管理呼叫中心,探索报修一号通,提高全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大胆探索出一条符合黄梅县实际、扎实有效的物业管理新路子,力争把隐患消灭在萌芽,把矛盾解决在当下,为黄梅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篇:关于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小区不小
——关于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城区居民小区如雨后春笋涌现,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新兴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为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研究,全面掌握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状况,推动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科学、健康、快速发展,县委办5月中下旬通过现场察看、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对黄梅镇城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区物业作用不小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经济市场化的客观需要和必然产物,它既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事关千家万户,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效益。
一是能促进经济增长。“买房一阵子,物业服务一辈子。” 作为商品房的售后服务,物业管理推动了房地产业运行体系的确立与完善,不仅本身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还有利于刺激居民购房积极性,推动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带动县域经济的持续增长。对开发商来说,良好的物业管理能塑造开发商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提升其产品价格,促进销售,从而形成公司经营的良性循环。对住户来说,他们用几乎一生的积蓄来购买一套房子,房子是其个人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好的物业管理可以使其个人资产处于完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其市场价值,即能确保物尽其用,值其所值。实践证明,物业较好的厦安、誉天下等楼盘销量较好,而且容易转让,保值率高。
二是能提高生活质量。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无论是供水、供电、供气、路灯,还是绿化、休闲设施,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它直接关系着所有住户的和谐安居、清洁卫生、维护服务和治安管理等。加强物业建设管理,对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市民安全感、满意度、生活品位、幸福指数有着重大的基础性作用。好的物业管理可以让人心情舒畅,促使人们安居乐业,改进人们的精神面貌,促进人际关系融洽、生活品质提升。
三是能增加群众就业。物业管理就业容量大,对扩大就业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县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500余人,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及部队复转军人等,有效吸纳了多余劳动力,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为居民收入增加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能维护社会稳定。物业管理贴近群众,直接服务居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我县商品房新开发小区80个,县城区原有的老住宅小区或生活大院约170个,总计开发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约居住居民13万人。这些居民年龄、来源、性别、就业等构成复杂,社会稳控压力大。物业管理通过及时采集、变更住户信息,不断提高人防、技防水平,可以在维护社区秩序,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防范查处偷盗抢等刑事犯罪,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燃气泄漏、爆炸、电梯伤人等恶性事故中起到重要作用。
五是能完善城市管理。一个个物业区域是构成城区的基本单元,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建设,离不开物业形象和物业环境的改善。物业管理是建设现代城市的重要基础工作,已成为一项关系民生的社会管理手段。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城区整体面貌和秩序才能得以提升。自202_年起步以来,现有物业服务公司已经发展到48家,有18个小区先后获得省、市优秀管理小区和市文明小区、园林小区等称号,为创新社会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奠定了基础。
二、小区物业问题不小
随着我县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小区物业管理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给县委、县政府工作带了很大的压力。
(一)监管部门没有各司其责。一是主管部门力量不足。县房管局是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房管局物业管理工作职责设在县房管办,现有工作人员3人,负责对全县80个小区及单位小区、48家注册物管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管理。主管部门工作职责过多,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切实履行物业行政管理职责。二是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是一项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包括规划、发改、国土、工商、质监、税务、城管、公安、安监、园林、环保、供水、供电等。由于缺少把各部门联合起来共同指导服务的领导机制和平台,部门之间缺乏工作衔接,有的职能界定不清、有的监督服务不到位,致使遇到事情,往往推诿扯皮,小区成了执法空白区域。如有的小区内出现乱搭乱建、占用公共通道、破坏墙体结构影响使用安全、破坏绿化、破坏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及乱停乱放、公共场合跳广场舞扰民、乱扔垃圾等一系列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居民反映强烈,物业公司却没有执法权,只能口头劝告和制止,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造成物业服务小区出现的一些矛盾问题久拖不决。还有的职能部门对物业公司有歧视性政策,比如,自来水二次供水用电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和路灯等用电不与居民用电同价、环卫部门收取物业公司的环卫费和装修渣土转运费等,增加了物业公司负担。三是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没有压实。按照202_年7月28日通过的《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但实际上乡镇都认为物业服务管理是房管局的事,是物业公司的事,责、权、费不对等,不愿意管。四是社区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一个小区,少则数千人,多则数万人,小区里有许多治安、违建、绿化、娱乐、健身、文明创建等民生问题亟待解决,急需社区出面协调解决。然而,事实上,社区对小区是有心无力,放任自流,形成小区、社区“两张皮”.(二)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不高。一是实力不强。全县登记注册的72户物业企业中,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60户,占83%;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10户,占14%;全县物业企业中,一级资质企业2家,三级资质46家;未申请办理物业服务资质的24家,占33%.大多数公司规模较小,市场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安于现状,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行为不规范、服务水平不高,服务产品缺乏综合竞争力。二是专业水平低。从72家物业企业调查情况看,从业的1500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8岁左右;保洁人员女性占95%以上。文化程度偏低: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占5%;保安人员高中学历占8%、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占92%;保洁人员98%为初中以下文化;专业水平不高:管理人员具有各类岗位从业资格证的450人,占30%;工资待遇差:管理人员工资月均202_元(公司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2600元),保安月均1600元、保洁人员月均1200元不等。大多数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员工文化水平低,同时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致使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不按规范操作,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三是服务项目单一。()物业企业仅仅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一些基本服务内容,没有利用社区文明建设契机,拓展服务平台。而保安服务又流于形式,人防、技防不到位,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好。重门岗,轻巡逻查看;重小区内部安全,轻外围防范;重治安问题,轻设施安全;重人员数量,轻岗位管理监督;重对人的防范,轻对物的安全监护。据反应,每年小区失窃摩托车在3万辆左右。目前全县开展代灌液化气、代灌纯净水、代售生活用品等服务仅有6家物业公司。四是财务收支不透明。收支没有公开或不全方位公开,导致业主不知道自己缴纳的费用花在什么地方。许多物业企业缺少长远发展和规模化发展的理念,往往追求短期效益,眼前利益。有的物业企业取得物业管理权后,没有严格履约,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和要求。更有甚者,只收费不服务,引起业主不满,业主不愿意缴费。202_,我县物业纠纷不断。据不完全统计,房管部门直接处理日常投诉68起,上级转办8起。
(三)发展基础环境不好。一是开发商遗留问题给物业管理服务造成隐患。受利益驱动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等影响,开发商重视房屋建设,而忽视对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忽视对水、电、电梯、绿化、道路、燃气、通信、空调位、停车位等的系统设计,没有硬性标准,随意性很大。除此以外,房屋建成后,开发商对小区配套承诺也不能兑现,质量问题多。调研中物业公司反映,房屋相关信息特别是下水等隐弊工程信息没有移交,给维护带来不便;电梯配置标准普遍不高,给安全带来重大隐患;路灯等弱电线路电缆质量较差;公园、绿化等配套服务设施不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开发商不主动维修,却和物业公司就修缮责任互相推诿。比如:小高层就曾经出现过电梯不能运行、高层用水二次加压设备偷工减料导致业主用不上水的问题。出现问题后,开发商维修、维护不及时,宣传沟通不到位,业主对情况不了解,就将矛盾全部转嫁给物业公司,引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缴物业费,造成业主和物业公司形成对立面。二是业主委员会尚未真正发挥作用。目前,开发商上报县房管部门备案的业主委员只有20个,而且大多有名无实,真假难辨,真正发挥作用的很少。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开发商、物业企业与业主就缺少了沟通的桥梁,缺少了信任的基础,不利于业主自治管理和其它物业工作的开展。比如,小区住宅维修基金的提取需要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签字,但因为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全县房屋维修基金时至今日尚未启用,房屋维修因此得不到保障。部分小区因年久失修、房屋破损、渗水漏水、排水不畅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群众反响较大。三是业主缴费意识不高。有的业主的消费观念不正确,部分买房人长年外出务工,家里是刚从农村上来的中老年人居住,没有物业管理观念,对有偿服务有抵触情绪。有的业主把物业管理服务职能无限扩大化,认为缴了费,物业公司就应该什么都负责;只要遇到麻烦事情,就要求物业公司解决;只要物业公司不解决,就以此为借口缓缴费或者不缴费。有的业主把物业公司职能虚无化,认为我住的房子用不着物业公司来管理,没有必要花冤枉钱。还有的业主自身素质差,物业服务照常享受,就是不想掏管理费。也有个别业主以不在小区住为借口不交物业费。还有一部分业主,看到其他业主不缴费,认为自己交了反而吃亏,也拒绝或者拖欠物业费。在不缴费的业主中,还包括一部分机关干部、人民教师等靠吃财政工资供养的人员。来自县房管局物业费缴纳统计表明,202_年全县统计上报的80个小区,总户数为15000户,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户数为3000户,未缴纳物业费的机关事业单位户数为300户,占机关事业单位户数的10%,影响特别坏;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率最高的98%,收费率低的只有30%;盈利企业只有20%,微利保本企业达30%,亏损企业达50%.还有的部分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组建,物业费收不起来,靠开发商“输血”维持,呈现虚假繁荣,为的是不影响剩余楼盘和下一期楼盘销售。一旦开发商的项目完成,开发商撤离,不再“输血”,物业管理就可能面临瘫痪。另外,有的新建小区业主入住率较低,也是造成物业收费难的原因之一。四是市场竞争氛围不浓。由于小区物业服务起步较晚,发展滞后,物管企业大多都是由开发商直接指定或者经部分业主同意后直接进入小区进行管理。物业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成为了制约物业服务业发展的瓶颈,无法形成良性竞争机制,企业没有优胜劣汰的紧迫感和危机感,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都得不到有效提高。
三、需要改进地方不小
一是健全制度,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要制定房屋售后服务制度。加强对开发商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的监管,防止开发商偷工减料、降低公共配套设施和环境质量的行为;在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时,房管部门就应该对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提前介入监管,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建设等提出专业的合理性建议供开发建设企业采纳,保证居住小区建设少留甚至不留“硬伤”,为跟进的物业管理服务打好基础。要制定严格的小区物业承接和查验制度。对参与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谁签字,谁负责;要像银行发放贷款推行的放款收款终身负责制一样,约束验收人员切实高度负责,杜绝以权谋私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杜绝未竣工就把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房屋提前交付业主使用的现象发生。开发商要把房屋信息向物管企业移交。要制定物业管理常态整治制度。对历史形成的遗留问题要督促开发商和物业企业尽快落实维修、维护和整改;要加大小区环境整治力度,逐渐解决老小区无人管理、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对现在已经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和矛盾,要抓紧协调开发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工程监管部门,迅速明确经济责任和维修部门,限时并保质保量加以解决;对新建小区的工程质量、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消防、安防、电梯以及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
二是规范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房管部门要严格把关,高度重视前期物业小区的交接,认真完成物业公司的资质初审工作。要做好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的监管工作。要根据创建县优秀小区的标准,对各小区进行严格的检查并实施奖惩措施,在小区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方便业主投诉,用于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督促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如有违反,从严处理,或根据规定予以罚款,或发动小区业委会辞退物业企业,或限制其参与物业招投标和承接业务。要建立培训制度,提升物业从业人员及业委会的整体素质。要倡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建立分析制度整合资源,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为业主提供细致周到的人性化服务。鼓励物业公司创先争优,要经常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评比,制定奖惩措施,对获得省优、市优的物业公司要予以奖励。要探索物业管理模式多样化,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抓紧培养本土龙头型小区物业企业。扶持优秀物业企业发展壮大。要对物业企业给予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要抓好小区物业企业进驻招标关,提高物业企业进驻的门槛,物业企业进驻小区要向优秀物业企业倾斜;鼓励物业优秀企业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全面提升黄梅县物业的水平和档次。
三是创新手段,破解物业费的收缴难题。物业收费难、业主不交物业费,直接导致物业服务质量的下降。要强化宣传教育,使业主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明白不缴、少缴和欠缴物业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企业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业主自身的利益。要创新物业服务收费方式,推行业主自行到银行缴纳或与其他市政公用事业收费一并收取。要采取得力措施,对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的业主,要在小区宣传栏、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对公职人员要由单位负责督促,无正当理由拒缴的,扣发其工资,情节严重的,要诫勉谈话,直至进行组织处理;银行、工商等部门在办理贷款、营业执照等环节要严格把关,作为社会不良信誉予以限制;法院要简化程序,可以到小区内现场开庭,快速审结、执行清理拖欠物业费行为;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业主要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否则,有关部门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要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进行限制。要增强物业服务经营透明度,建设物业费征缴信息平台,推进物业费收支公开。
四是落实责任,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要以《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的综合管理职能,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有效结合,形成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新格局。要重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小区自治建设。要建立起县房管局、属地镇、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业委会四级物业管理体系。房管、规划、公安、环保、工商、城管、供排水、社区以及物业协会、业主委员会等部门要各司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要用好维修基金,加大对老小区和问题突出小区的维修改造力度。开发商、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要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打好小区物业管理的持久战。
五是大胆探索,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体系。要尽快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实施意见》,坚持“分级负责、权责统一,重心下移、属地为主,多方联动、业主参与”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和谐社区新体制;探索对新建小区、老旧小区、零散小区和保障性小区的分类管理办法,强化前期物业管理,畅通维修基金提取通道,强化激励扶持,提升管理水平。要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全面清理或规范对收费管理,规定对用水、用电与民用同价,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及时接管包括变电、燃气调压、二次供水等在内的设施设备、相关管线和计量装置,并向终端用户收费,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优惠政策,杜绝乱收费,减轻物业企业的成本和压力。大力推进《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制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建设数字化物业管理平台,建立物业管理呼叫中心,探索报修一号通,提高全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大胆探索出一条符合黄梅县实际、扎实有效的物业管理新路子,力争把隐患消灭在萌芽,把矛盾解决在当下,为黄梅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三篇:关于城区物业服务市场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市场价格和经营企业收费情况,及时收集和汇总翔实的数据资料。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发疫苗、民用爆破器材、物业管理、公路客运价格(收费)调研提纲的通知》,近日××市吉州区物价局课题调研组组织专门力量,就××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问题进行专门调研。
据调查。目前,××市中心城区共有物业管理小区38家,物业管理企
业30个,其中二级资质企业2 家,三级资质企业28 家。管理房屋230万平方米。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新建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其中有壹街区住宅小区获得省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六合盛世小区获得省级园林小区称号。物业服务收费率仅达40-60 %,呈现亏损的占98 %。目前,全区90%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于前期物业管理状态。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从总体看,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步阶段,市场培育后劲不足。二是物业服务档次不高,服务水平总体偏低。三是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乏力,如何引导广大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如何缓解业主与物管的执收矛盾,举措不多,效果不显。四是物业管理行业本身自律意识不强,缺失的监管体制导致物企提供的服务呈现“短斤少两 ”,甚至“缩水”。
一、××市中心城区物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物业服务公司小、弱、散突出。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近几年来物业公司数量急剧增加。但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由于企业管理规模过小,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水平低,造成物业服务社会资源浪费,服务效率低、经营效益差。
2、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由于我区物业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业主对物业收费都表示不理解,业主缴费意识薄弱,造成物业服务收费率低,有的企业因难以全额收取物业管理费,只好被迫撤离所服务的楼盘,自行“夭折”。
3、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现象普遍。有的业主仅比文秘杂烩网较其物业收费标准,而未比较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对收取物业服务费表示抗拒。特别是对停车收费及车库及储藏间、杂物间交物业费表示不理解,导致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现象比比皆是。
二、物业服务收费现状
新入住业主要交下列费用:物业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装修无损坏公共设施后全部退还)、电梯运行费4项。大多数业主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收费意见较大,导致出现:
1、物业服务费收取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物管企业一些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导致住户有意见而拒绝缴费。二是住户无力缴费。如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业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为由拒交物管费。三是工程遗留问题随着物业交接,将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借口。四是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如业主内部纠纷、业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缴费不及时等。五是业主物业缴费意识淡薄。
2、水、电收费难。一是二次供水、电梯使用费分摊收取矛盾大。二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业主觉得分摊不合理而拒缴水、电费。
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经营成本现状
经营成本购成:人工工资福利占70%,公共水电占6%,设施维护占3%,清洁费占4%,绿化费占3%,办公费占3%,交通、培训、服装、社区文化等费用占3%,税费占8%。
1、吉州区作为××市中心城区,由于邻近县居民到我区投资购房置业者较多,有的购买多套住房不急于入住等因素导致空房率高,小区入住率不高,由于规定未装修入住按50%交纳物业服务费,不交纳电梯运行费,而这部分人员未入住,并未减少物管企业的服务成本,造成物业管理企业难以为继。
2、由于已入住业主交费意识薄弱,应交的物业费也收不上来,导致许多小区由于收费率低处于微利状态,甚至产生亏损。据统计,大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率仅达40-60 %,极个别达到90%以上。
3、当物价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水平和业主服务水平提高等情况,对物业收费标准作出调整后,部分业主不愿按提高后的标准交费。
由于物业费收入收不到位,小区设备维护、清洁、绿化投入只能打折扣,造成恶性循环。
四、明确服务类型,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类别管理。
多层、高层住宅和经济适用、福利房、商铺、写字楼等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小区车位租用管理服务费、电梯综合运行费、二次供水费、装修垃圾处理费等应实行政府指导价。特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加强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意见建议
1、完善收费标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建议尽快研究制定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体系。如《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虽明确了各等级物业服务的收费范围,可细化明确规定在各收费档次对应物业企业应达到的具体标准。
2、未使用或不入住的房屋,“业主不交纳设备运行专项服务费”不合理,也不符合实际,比如:电梯运行服务费。
3、应明确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的电梯运行费是否包含电梯维修、年检费,电梯费用各楼层间的分摊比例问题。
4、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问题。按条例规定:当确需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时候,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经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申请使用。但实际上,如果修缮部位只涉及到少数业主的利益,那么就很难获得小区2/3的业主通过,给实际使用造成了困难。另外物业公司预算的维修费用没有专业机构对其作鉴定和监督其使用,容易让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随着大量房屋开始进入维修期,当房屋需维修,当年收取的大修基金如何提取使用的问题。目前,我区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从未提取过。
5、应明确私家车库、储藏间是否要交物业服务费。
6、应明确当业主恶意拒交物业费时,现行办法是由物业企业起诉业主,耗费了物业企业大量的人力、财力,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的物业费都不足以支付诉讼等相关费用。建议明确物业企业催缴物业费更为简单措施或程序。
7、建议二次供水费由供水公司统一管理,由供水公司上门直接向业主收取。
8、××市环卫部门向业主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为3元/户、月,由物业企业代收。该部门所做的工作仅是从转运站将生活垃圾运走,且不提供垃圾筒,现物业小区内道路卫生、垃圾外运至垃圾转运站都由物业企业承担,市环卫处每月向物业企业收取3元/月、户的垃圾处理费。由于市环卫处并未提供相应服务,就是做了其中一部分,也属于其工作责任范畴,所以物业企业不应承担3元/月、户的垃圾处理费。
9、《取消江西省发改委赣计商价字(202_)975号《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第三条:“今后凡是涉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再办理收费许可证和不再实行收费年审制度,与之相关的罚则自行取消”。全面恢复物业服务收费许可证换发和收费年审制度,以便价格部门履行监管,加大失信惩诫力度。同时,强化宣传发动,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理念。
第四篇:如何做好新兴居民小区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新兴城区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几点思考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区新兴住宅小区大批兴建、旧城区拆迁改造、市场扩大重组、以及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增多、大批私营企业的扩资,大批农村人口向城区快速转移,造成城区人员构成复杂,原有的网络无法给力的现象。下面就新兴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作一分析思考。
一、新兴城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人户分离现象突出。随着城区改扩建、户籍制度改革、企业破产和用工制度改革,人户分离现象严重,人员去向不明、育龄妇女情况不清,给现有体制下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造成许多困难。二是流动人口增长迅速。流动人口数量快速增长及流动迅速,是困扰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题。流出人口已经办证的人员情况容易掌握,没有办证就流出的则难以掌握,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情况就更难掌握。流入人口验证工作量大,商家、店铺、企业和流入人员不配合,执法权限受到限制,工作缺少必要的手段。
三是物管小区管理脱节。过去居民主要集中在单位家属院,单位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现在新兴居住小区快速崛起,开发商把商品房售出后,就一走了之,计划生育工作没有人管理。物业公司认为计划生育工作与他们没有关系,即使基层计划生育干部找到他们也不会认真配合,甚至有阻挡计生干部进入的现象。
四是单位重视程度欠缺。辖区单位受传统思维影响,认为单位的工作只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意识薄弱,只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而对本单位所属房屋租赁户的管理一推了之。
五是技术服务组织较难。由于下岗人员增多,流动性较大,居住分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难以开展,有时通知了这部分人,但他们却认为没有必要或忙于其他事情很少接受服务,或拒绝接受服务。
二、破解难题的相关建议
一是改革现有体制,落实属地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切
实做到“两个明确”:明确属地管理对象,对城区的所有单位、所有社区和无责任主体住宅小区,无论行政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由城区计生办负责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城区计生办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
二是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础工作。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开展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实现“三个加强”: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镇计生办-社区居委会-居民小区-居民楼四级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网络,每个社区居委会要配齐配强的计生专干和计生协管员,要明确各自责职,实实在在地开展工作。加强阵地建设,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设立世代服务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加强软件建设。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按现居住实有人员重新建立计划生育台账,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解决人户分离和空挂户问题。
三是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要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和目标管理考核等制度,实现日常管理规范化。
通联: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人口计生委徐波
邮编:223200联系电话:0517-85189053
第五篇: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篇一)
随着商品房住宅小区投入使用,给市民“高品质生活”的同时,也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城环委牵头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区国土房管局、东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长坡社区、玉泉社区部分还建房以及美丽泽京、世纪阳光等重点小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广泛收集了各方面对物业管理情况的建议和意见,调研组还到渝北区人和街道进行了考察学习。现将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我区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已发展到67家(开展经营业务的52家,部分本地注册企业未在我区开展业务),其中区内注册企业36家,区外注册企业31家。全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近4000人,累计服务小区(单体楼)742个,涉及业主12.5万户,其中有1个小区被评为国家级物业优秀示范小区,12个小区被评为市级物业优秀示范小区。目前,我区小区物业管理主要有三种管理模式:一是专业化物业管理。主要是商品房住宅,功能相对配套,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实施专业化管理;
二是自主式物业管理。主要是单位修建的办公综合楼、职工集资建房和房改房,由单位或业主出资管理;
三是业主自主组织实施管理。主要是老城区修建的商品房和拆迁还房,由社区和业主牵头,聘请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管理。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贯彻落实《**市物业管理条例》为抓手,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体制机制,理清职责形成了工作合力
在贯彻实施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年,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健全了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属地管理,社区居(村)民委会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方式,按照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又于**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了镇街物业属地监管责任,厘清了职能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形成了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
一是印制并发放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宣传手册。区国土房管局印制《**市**区物业管理知识宣传手册》6000册向广大群众及小区业主发放,涵盖物业管理的概念、作用和服务细则,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业主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有关事项,物管小区主要矛盾纠纷处置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二是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通过电视台、报纸、**手机报、“**”和“无线**”app等媒体,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通报深化物管小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果,有效增进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政策的了解,促进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开展物业管理培训工作。**—**连续两年开展针对物业服务企业、镇街、社区、业主委员会的专题培训,每年完成不低于十期的专题培训,今年已完成七期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了物业管理和服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有效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向精细化、高品质方向发展。
(三)坚持防治并举,物业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六大环境”提升工作。通过开展**—**年连续三年“六大环境”提升工作,督促物管公司加强小区秩序、环境、安全等管理和维护,不断提高物管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物管示范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环境卫生好、绿化美化好、治安秩序好、文明风尚好的示范小区,以点带面推动小区管理提品质、上台阶,切实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取得较好效果。二是扎实开展小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支队等单位,全面排查城区所有物业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存在物业服务问题的小区88个,涉及问题303个;
违章搭建问题逾500个;
消防通道堵塞小区56个,存在其他消防隐患的小区15个。根据摸排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603份,明确整改事项、整改要求和整改完成时限,并对整改情况予以检查验收,逐一销号。三是开展物业服务检查执法工作。物业主管部门通过部分业主投诉、职能部门和镇街反馈、社区和业主委员会反映,以及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主管部门及时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要求其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时整改。如,**年区国土房管局对无经营资质的捷洁物业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处以5万元罚款;
锦天物业公司、仁恒物业公司、卓雅物业公司存在自立收费项目的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清退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并在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内予以通报。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看,近年来,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的共同努力下,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物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据区信访办统计,**年,全区共受理物业纠纷类信访来访182件,同比增长22%,且多是联名来信来访,反映全体或大部分业主的诉求,利益群体巨大,极易引发集体性事件。通过分析归类,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建设遗留问题多。一是个别开发商没有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房屋或公共设施设备,小区业主投诉多,物业公司后续管理难度大。二是质保期内物业公司履职难。如楼房共用的楼道、屋顶等出现质量问题时,物业公司联系开发商后,经常推诿拖延。质保过期后,只能使用业主缴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业主或业委会意见大。三是开发建设单位过度承诺。为促进房屋销售,个别开发建设单位售房时夸大宣传,口头(书面)承诺公共部分如底楼的花园(绿地)、屋顶等交由购房人使用,导致小区装修经常发生乱搭乱建、占绿毁绿行为,物业管理难。四是车位利用不充分,部分开发建设单位配套车位只出售不出租,或以高额租金出租车位,造成小区业主停车难。
(二)物管企业服务质量差。一是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质量不高。出于成本考虑,物业服务人员未接受系统的教育、培训、再学习,员工不懂管理、无技术、不善沟通,不能够为业主提供称心如意的服务。保安、清洁、工程等常规化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业主的要求,多数物业企业在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多数采取顺从的服务方式,来维持小区的管理。而对一些破坏“管理规约”的业主,未及时制止、纠正,导致管理失衡,小区秩序混乱。三是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群众意见大。不少物业企业对公共收益的收入、使用、管理有待规范,不能按有关规定对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进行公示,业主对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不甚了解,对公共收益的使用及去向存疑,引发矛盾纠纷。
(三)业主及业委会问题突出。有的业主行为习惯有待规范,存在垃圾乱堆放,不讲公共卫生,忽视公共利益,甚至在小区内种菜、饲养宠物等。有的业主法制意识淡薄,业主只一味强调权利而忽视相应的义务。还有个别业主别有用心挑拨闹事,甚至收受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好处,挑拨唆使不明真相的业主聚集闹事,无故拖欠物管费,以求达到更替物业服务企业的目的,严重扰乱小区和谐稳定环境。同时,业主委员会的运行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成立比例不高。目前,全区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单体楼)不足10%。二是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运行效果差。由于业主委会成员素质参差不齐、对自身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镇街、社区对其监管缺乏有效手段,业委会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时有发生。在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不足20%,较多业委会不能或没有发挥作用。三是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不当。业主委员会具有法定的选聘权,但实际操作中,选聘权运用不规范,擅自乱用选聘权,不按规定程序行使权利,甚至有的向物业管理企业领取报酬、报销电话费等。如,六顺花园宜家物业公司反映业委会在选聘物业企业时弄虚作假,造成新企业进不去,老企业退不出的混乱局面。
(四)物业监管不到位。一是主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区国土房管局作为物业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未成立专门的物业管理科,目前由住房保障科4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不能及时对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乱作为作出处罚。二是属地镇街和社区管理缺少有效抓手。《**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但实际业委会选举过程中,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实质性参与不够,导致物业服务企业靠向物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演变成为维权而设立,使双方从开始就带着较强的对立情绪,失去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沟通协商交流平台。一旦发生物业纠纷,两者难以协商交流,甚至激化矛盾。出现物业纠纷后,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才会出面协调,这种“亡羊补牢”式的事后调解,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工作建议
(一)提高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一是对物业管理问题定位要“准”。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型产业,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工作加以研究、探索。全社会都应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和完善。二是进一步强化各方的职能职责。区政府要将高度重视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切实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物业管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相关物业管理单位的协调力度;
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力度,促使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街镇要按照新物管条例的要求,扮演好五个角色:政策法规宣传者、居民自治指导者、矛盾纠纷协调者、法规执行监督者、特殊情况下业委会部分职能代行者。社区要了解、熟悉、掌握情况、动态,当好街镇的参谋助手。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熟悉物业管理,理解物业管理,接受和支持物业管理,促使业主形成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
(二)加大小区建设审查力度。在前期规划、设计时,建设、规划和房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加强小区楼房及其基础配套设施审查力度,并制定严格的小区交付使用验收制度,可借鉴银行发放贷款推行的放款收款终身负责制,对参与验收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执行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新建小区的工程质量、水电气、通讯、消防、安防、电梯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方面质量全面合格。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责令开发单位认真整改直至完全达标合规。(三)加大物管服务监管力度。要加强物业管理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区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并加强对其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和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升其监管能力。要规范物管企业运营,提高责任心和服务质量。比如,严格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把日常检查和抽查结果、业主投诉量与考核有机结合,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完善考核体系,对业主满意度高、积极完成交办工作和探索物业服务新思路、新方式的物业企业给予奖励和资金扶持,对管理混乱、投诉较多、不按标准提供服务甚至损害业主利益的物业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惩,并在物管行业内和公共媒体予以通报;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设立公告栏、宣传栏,公开物业服务合同的有关约定、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等情况,同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业主的监督举报渠道等等。对出现矛盾纠纷的物业小区,要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予以快速处置,对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确实存在的问题要跟踪督促、坚决整改,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
区公安局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带着非法目的挑头闹事、停车故意阻塞小区出入口的人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四)引导业委会发挥好职能作用。一是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要重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小区自治建设。着眼保障业委会正确有效履职,增加对业委会成员的准入、管理和约束条款。二是主管部门和镇街要加强对业委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业主委员会参加职能职责、小区维护专业知识和相关职能运作等方面培训,强化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体系和公开事项及程序。三是加强社区管理力量。建议建立各社区负责联系辖区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建设,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与维权,积极调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引导住宅小区业主树立物业管理意识。(五)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机制。一是要创新社区治理体系。强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基层党组织和网格党支部日常工作机制,搭建社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三方良性互动平台,强化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激励宣传,补齐社区服务管理短板。二是探索优化物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镇街、各监管部门职责,更好地推动问题解决。如,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优秀人员到社区兼职制度,根据工作实际,聘请物业项目负责人到社区兼职,参与社区涉及物业小区的日常工作,将物业工作和小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再如,引进法官、律师、物业管理协会会员等专业人员,组建物业小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库”,积极参与热点难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专业性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篇二)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滨江开发区物业管理情况,督导加强园区物业管理工作,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9月上旬,滨江开发区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在人大工委主任赵禄祥的带领下,对滨江新城房地产项目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期间听取了物业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与有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居民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到**、**、**等6个小区进行了调研,现场察看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工作现状
近几年,园区的房地产业迅猛发展,与此相伴,物业管理工作也取得相当大的成就。在滨江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不懈努力下,物业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物业管理条例》,园区物业管理工作走向规范,为加强和改善园区管理、推进小区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较大推动作用。
(一)物业管理实现市场化全覆盖。截止目前,共有6家商品房正式交付使用,分别为**、**、**、新逸花园、绿地一期滨湖花苑绿地二期风情雅苑、朗诗未来家,均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累计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86栋,房屋6101套,物业管理覆盖率100%。
(二)物业管理服务意识显著提升。近年来,滨江新城住宅小区发展迅猛,园区物业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改进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经过多年的努力,广大业主、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高。初具现代化新城区形态,居住和生活环境明显改观,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物业管理工作也得到健康发展。
(三)服务内容丰富水平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从过去简单的保安、保洁、维修等基本内容,发展到目前的家政服务、代收代缴、车辆管理等多方面、多层次。管理项目也从单一的住宅小区开始向商业街延伸覆盖面不断扩大。
(四)小区治安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建立巡查制度,对重点部位夜间坚持蹲守、巡查相结合,有效遏制偷盗等现象;
二是加强高层小区电梯的日常使用和养护管理,编制困人救护、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预案,确保广大业主安全正常使用电梯。
二、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
1.公众参与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业主对物业法规的了解不多,责、权、利的认识和意识缺乏,参与管理、配合管理和自治管理的意识淡薄,有的小区入住率不高,成立业主委员会难度大。部分业主片面强调个人维权,只主张权利不尽义务,不遵守规定,不服从管理。
2.新能源设施配备存在较大差距。代表们通过现场和业主深入交谈发现,电动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备不完善,是当前物业管理十分突出的问题。由于滨江新城绝大多数业主在园区企业上班,距离较近,电瓶车使用率高,再加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新能源设施配备严重缺乏。
3.小区周边餐饮油烟扰民现象频发。绿地、朗诗为近年来新建的小区,随着大量业主的入住,周边商贸、餐饮开始繁忙起来,随之而来的投诉事件与日俱增,主要表现为餐饮店烟道距离住宅过近,且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4.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不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招收往往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的物管职工,与业主沟通都存在明显不足,总体服务水平不高。
三、加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业主参与意识。一是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倾听业主呼声,集中民智民意,及时解决业主的所想、所思、所盼,为后续物业管理打下基础。二是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合同履约意识,让业主充分认识到,物业也是商品,享受服务就要缴费,为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的健康法制环境。三是要提高业主主人翁意识,善于发挥业主作用,对危害公众利益的人和事要主动干预、积极举报,引导居民共同维护自己的家园。
2.规范小区设施配备管理。超前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小区新能源设施配建标准,依据社会发展趋势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新能源设施配备数量,满足群众切实所需。
3.整合资源,加强部门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立自上而下的联动机制,从根本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协调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信访、公安等执法部门及时查处油烟扰民问题,保证执法效果,同时确定工作目标,严格管理考核。
4.采取多种举措,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要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增加知识本领,提升综合素质,改进工作方法;
二是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关系。
(篇三)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物业管理情况,督导加强城市物业管理工作,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城环委在常委会毕礼伟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全市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情况汇报,与有关部门、公共服务企业、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居民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到环翠区、乳山市、高区、经区进行了调研,委托文登区、荣成市人大常委会和临港区管委对辖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场察看了祥云花园、保利凯旋公馆等9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现状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逐步建立起以市级为总揽、区级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的物业管理新机制,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一)物业管理事业快速发展,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市的物业管理始于1998年,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截止今年11月,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78家,其中市区260家、荣成市58家、乳山市60家,从业人员近1.8万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1201个,服务面积9168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98%以上,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
(二)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行业文明程度。物业管理部门制定了《威海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和《**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一是针对物业行业突出问题开展了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二是推行“阳光物业”,全面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服务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三是在行业内树立典型,发挥示范标杆作用。制定了威海市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文明示范项目、文明创建标兵企业评分标准,组织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全省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共有20名服务明星、6个示范项目、6家标兵企业通过了初审。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有效提升了物业管理行业的文明程度。
(三)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市物业管理部门对各区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实施月度考核,定期检查各区物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企业信用建设、投诉处理、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情况等,并实现考核常态化。同时,积极推行各区交叉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各区考核成绩,并与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评优、招投标、信用等级评定等挂钩。今年以来累计进行考核26次,对6家违规企业进行了约谈。通过行政和市场手段的有机结合促进企业优胜劣汰,规范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
(四)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为公用部位维修维护提供资金保障。**年7月,我市开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层层把关,突出预售合同备案、综合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重点环节,加大维修资金收缴力度,提高收缴率。截至今年10月,已有17.71万户缴纳了住宅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金及利息共计16.04亿元。另外,物业管理部门还管理房改房维修资金9779.38万元。目前,全市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两项维修资金共计17.02亿元。
(五)开展智慧物业管理试点,拓展增值服务。物业管理部门积极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物业管理领域的推广应用,并在部分理念超前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试点。**年环翠区龙泽府小区第一个推出“小区管家”app,目前中心城区已有近20个项目实行智能化物业管理。今年年初,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投资开发了“物管通”平台,对辖区物业管理项目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乳山市把物业管理与社区综合管理相结合,组建了智慧社区平台,实现物业主管部门、社区管理部门和业主三方信息互动、信息共享,业主可以通过app平台进行交费、投票、反映问题、预约家政维修服务等操作,方便快捷,深受欢迎。
二、全市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
在物业管理部门、基层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物业管理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和业主的交费意识不高,导致物业费交纳率较低。市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封闭住宅小区)物业费交费比例超过70%,而老旧小区物业费交费比例较低,一般只能达到20%到50%。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高。目前我市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都是保洁、绿化、安保等常规性服务,而且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水平得不到业主的认可。二是业主的交费意识还需要提高。住在老旧小区的部分业主,在实施物业管理之前不需要交纳物业费,在进行综合改造实施物业管理之后,仍然认为应当免费享受物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因此不愿意交纳物业费。最终形成物业服务水平低、业主不满意、业主不交费的恶性循环。
(二)车位有效供给不足,停车管理矛盾突出。从群众反映情况看,车位紧张及停车秩序混乱,是当前物业管理十分突出的问题。202_年前建成的老旧生活区,很少配建停车设施,仅有的少量车库超过95%被业主出租,改做商业用途;
202_年至202_年间建设的半封闭或封闭小区,规划配建的车位较少,而需求量很高,矛盾最为集中;
202_年之后建设的小区,虽然调高了规划车位比,各项管理措施也比较到位,但短缺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目前我市规划部门确定的车位配建标准最高为每100平方米1个车位,在第二辆甚至是第三辆汽车已经开始大量进入市民家庭的时代,已经不能满足广大业主的停车需求。
(三)业主委员会组建比例低,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市共成立业主委员会272个,仅占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的22.6%。多数业委会运行不够规范,仅有不到10%的业委会能够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约70%的业委会履行职责比较被动,还有个别业委会存在履职越位现象。总体看,业委会组建比例低,不能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是目前制约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的短板。
(四)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门槛高,使用率偏低。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使用,门槛较高,程序较为复杂,因此使用情况不多。截止到今年10月,共支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61笔,金额212.31万元。房改房维修资金由于资金数额少,申请程序较为复杂,维修支出也不多。今年前10个月,共支出维修资金92笔,金额42万元。
(五)物业项目交接时未严格履行承接查验手续,开发遗留问题比较多。目前新建项目大部分实行单体验收交房,综合验收交房比例不到30%,很多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交接过程中未严格进行承接查验,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导致业主60%以上的投诉与开发遗留问题有关,如房屋漏雨,储藏室、车库质量问题,电梯、消防、地下管网质量问题,绿化、人车分流设计不达标问题等。
(六)小区内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占用公共绿地现象时有发生。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和占用公共空间种菜现象是个老大难问题,并且屡禁不止、屡屡反弹,这种现象在202_年到**年建成的小区比较普遍,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小区和一楼带小院的小区更为严重。近几年结合裸露土地整治,相关部门开展了多轮占绿种菜问题整治行动,效果较为明显;
但私搭乱建顶风而上,而且一旦形成,违法建设认定、拆除等程序复杂、涉及部门多、处置时间长,重新恢复难度极大。
三、加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物业管理与千家万户的利益息息相关,是一项涉及到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系统工程,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制定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配套的法规体系。我市原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年2月开始施行,在《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废止。建议结合全市物业管理的现状,尽快制定新的适应我市实际、内容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明确规划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相关工作部门的职责分工,厘清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定好小区的基础设施、安全消防、园林配套、公共空间、水电煤气、环卫保洁、车辆停放等诸多内容。
(二)采取多种举措,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增强业主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业主交纳物业费的自觉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由业主自由选择“服务套餐”并按照相应的标准交纳物业费。构建和谐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关系,提高业主交费的主动性;
建立对恶意拖欠物业费案件快速审判的绿色通道,对一些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依法快速处理。
(三)增加车位有效供给,规范小区停车管理。超前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新建住宅小区车位配建标准,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审批时车位的比例。充分挖掘老旧住宅小区的停车潜力,结合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通过调整绿化空间、优化小区布局、拆除违法建设等方式,增加车位。加强管理,依法纠正改变车库和车位使用功能的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建设智能立体式停车库。盘活闲置车位,对开发商尚未售出的车位和业主购买后未使用的车位加以利用。对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占用他人车位停车、乱停车和恶意堵塞进出通道等行为,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劝阻引导,规范业主有序停车。
(四)加强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业主委员会是做好物业管理的基础之一,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适时召开业主大会,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倡导业主委员会成员与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业主中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积极开展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行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进一步理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推进沟通合作,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试点将业主委员会建设情况纳入到对街道(镇)、社区的年终考核,提高基层对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
(五)严格实行物业综合验收制度,防止开发商遗留问题影响后期的物业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做好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工作,并办理各类资料移交手续;
认真落实《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鲁建发〔**〕5号)的规定,建立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明确保修工作的受理、实施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对保修责任的监管,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创新维修资金使用方式,出台相关办法。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时,可以采取委托、集合、默认、公示、异议等有效表决方式,提高表决效率。建立应急维修机制,明确应急维修范围和标准,开通紧急情况维修资金使用的快速通道,简化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对危及房屋使用和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可不经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使用维修资金,由居委会(村委会)、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组织抢修。试点业主大会管理维修资金,逐步将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部门、街道(镇)、社区全程进行监管。
(七)加大小区执法力度,清理违法建设、破坏公共绿地等行为。明确各级执法机构工作职责,着重解决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侵占公共部位、破坏公共绿地、占用消防通道、住宅楼开饭店等突出问题。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开展执法活动,对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配合,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报告,积极协助执法活动开展。
(八)支持智慧物业建设,开展互联网+服务。将互联网思维融入物业管理中,加快搭建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服务。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智慧物业建设指导标准,推广智慧住宅小区应用系统,建设智能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电子投票平台;
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智能家居、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水电气费自动抄表等智能化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应用;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讯运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已建小区进行智慧物业改造,实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
(篇四)
按照**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常委会副主任萨仁托娅为组长,人大财经委、综合执法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草监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调研组,对旗所在地居民小区和部分苏木镇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通过听取相关部门汇报,深入到居民小区实地查看,与社区居民及物业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形式,详细了解了我旗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目前,全旗居民小区有84个,7个居民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有40个居民小区聘请物业企业管理,3个小区为开发商代管,有7家物业公司,有物业办公室的小区12个,其中开发商提供的物业办公用房9个,老旧小区改造的物业办公用房3个。
**年3月,我旗将物业管理职能从住建局划转到综合执法局,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全旗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截至目前,由金都物业管理(综合执法局组建)完成了对上都镇内15个无物业居民小区的回收管理,并对个别小区进行了硬化、亮化、绿化及雨污水管道维修、安装了限高栏设施,对7个小区安装监控设施。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旗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许多小区相继建成。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不懈努力,小区物业发展步伐、管理体系逐步加快,在完善小区治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中发挥了作用。但也存在管理不完善、运行不规范、物业服务标准低与群众要求期望值高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物业管理责任不实。物业管理工作没有摆到城镇建设管理的突出位置,对小区物业管理关注少、投入少,没有建立综合性考核制度,日常监管措施不完善,管理成效达不到群众的要求和满意。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建、城管等单位管理职能不具体、不明确,协调沟通渠道不畅通,没有形成小区治理的合力。
(二)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小区开发遗留问题较多。一方面存在施工不规范,道路、绿化、停车、监控设施配套标准偏低,小区设计没有垃圾堆放点,居民活动场地和小区休息区、卫生间缺失,同时有的房屋质量也存在矛盾隐患。多数小区前期物业企业隶属开发商,或由开发商协议选聘,因而对小区设施设备接收标准把关不严,对建设遗留问题重视不够,留下纠纷隐患。一些小区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小区房屋漏水、设施坏损并在保修期内的存在开发商推诿扯皮行为。在保修期外的不知如何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业主维修费无法报销。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薄弱,管理不规范。如道路、绿化、污水排放、屋顶瓦片等基础设施老化,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建设好的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移交手续不全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另一方面全旗居民小区整体规划水平低,开发商为自己的利益,这两栋、那三栋的形不成居民小区整体规模效应。
(三)全旗84个居民住宅小区中有有物业办公室的12个,开发商建居民小区时虽按要求留有物业办公室,但是因产权不明,走时开发商全部卖掉,造成环卫工人无处休息和办公,工具都无处可放。
(四)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度大。目前,全旗84个居民小区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仅有7个,占到8.3%。小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组织不了解,认识不到位;
有的小区即使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成员缺少敬业精神、跟踪服务不到位,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
(五)小区业主意识较差。个别小区的业主从窗口乱扔垃圾,垃圾乱堆乱放,小区内摆放废弃的板凳,影响小区环境卫生;
同时个别居民也存在不爱护公共财物、不讲卫生、不遵守公共秩序等现象,有的业主甚至恶意拒交物业服务费,给物业管理带来阻力。
(六)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少,力度不够。对老旧小区安防设施完善、路面平整处理、停车位(线)划定、垃圾装运处置、环境整治、管理用房配置、雨污分流、管线序化等功能性专项改造不够,整体工作没有真正惠及民生。
(七)棚户区改造后的遗留问题。我旗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从**年至今已对202_余处房屋进行拆除。在改造拆迁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但目前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拆毁房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未能及时清理运输,并且居民将部分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在建筑垃圾中与建筑垃圾混在一起,对周围居民和城镇环境卫生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影响。三、几点建议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一是成立管理机构。建议旗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管理委员会,定期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物业管理的工作机制。二是齐抓共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广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互为一体、各司其职、互相促进的“三位一体”工作,配齐物业管理专职人员,确保有人干事,有人管事。加强对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考评,着力推动各部门管理职能进小区,明确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协助社区建立业主委员会,推动我旗小区物业管理走向正规。三是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及法律要求,制定出台符合我旗实际的物业管理办法或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社区、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责任。加强房屋竣工验收和物业承接验收,确保物业服务设施设备保质保量,不出现各种隐患。
(二)多方参与,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一是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大力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公道正派、敢于负责、有一定工作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发挥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双方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良好关系。二是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三是业主委员会要向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协调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团结引导业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自觉支持物业管理工作。
(三)强化配套建设,提升承载功能。一是把紧小区规划、审批和综合验收关口。住建局要严把物业管理企业进驻的审核、审批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小区规划中要留有物业用房、垃圾堆放清运点和居民活动场地,公共区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硬化、绿化标准。二是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建小区,要留有物业用房。物业用房产权归属于业主委员会,属业主共有财产,为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和清洁工提供方便。三是尽快启动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结合全旗棚户区改造,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城市建设计划,分批次进行改造,全面提升老旧小区配套功能,改善居民宜居环境。四是科学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学习借鉴外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经验,完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专项维修资金是小区的“治病钱”、“养老钱”,应坚持安全管理与有效使用相统一,确保小区屋顶掉瓦漏水、管道坏损等现象得到及时维修。
(四)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牢固树立“物业无小事”、“物业就是服务”的理念,着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技能。二是严格加强物业企业招聘管理,推进物业市场公开招标、竞争竞聘。三是强化物业管理和监督力度,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物业管理标准的制定、实施,培育品牌企业和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发挥管理部门连接各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完善物业收费标准调整机制。对于前期物业收费,遵循政府指导价,可根据不同小区业主的需求,制定有关政策,完善“协商议价”调整机制,允许协商确定等级性收费标准,确保“质价相符”。对于后期物业收费,遵循市场调节价,并加强物业费市场化的宣传和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全面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支明细,让收费和服务公开透明、阳光运作,方便业主监督,赢得群众认可支持。五是积极探索小区物业企业管理与小区业主自主管理相结合的路子。引导无物业小区自主管理,帮助他们成立自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自行处理小区的物业管理事项,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五)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的清除工作,提高文明城镇水平。依据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议尽快对已造成污染的建筑及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同时在拆迁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及必要的标语警示,避免再次出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放现象。
(六)选择并规划好居民小区和道路名称。旗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居民小区和道路的调研,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居民小区和道路的名称。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加强物业政策宣传,制定行业发展规章,积极引导业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二是积极指导物业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培训员工职业技能、贯彻相关政策法规、调解处理物业纠纷,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纠正不文明行为促进企业和居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和文明意识的增强。三是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向小区延伸。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基层管理的优势,打通面向业主的公共服务通道,做好人性化服务。继续抓好小区供热、供水等民生工作,切实解决好日常的民生需求,不断增强居民的满意度和归属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动美丽幸福**建设。
(篇五)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物业管理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物业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我国只有三十多年的历史,由于我国物业管理起步晚,市场化程度较低,物业管理还没有形成一套比较成熟、完善有效果的运行机制。近年来,我市城市发展迅速,老城区的棚户区改造,新城区的快速扩张,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生活都以住宅小区为单位纳入城市管理,物业行业和物业管理中存在问题也逐渐显现,物业企业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也日益突出,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安排,**年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熊彬、吴明亮二位副主任及市人大法制委的同志,就我市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与市房管局分别召集十几个相关部门和部分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房产开发商及业主住户进行了座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物业行业基本情况
我市物业行业经过近几年的持续稳定发展,目前已有物业服务企业76家,服务住宅小区96个。全市住宅物业服务总面积约800多万平方米。物业服务已涵盖住宅小区、办公楼、商厦、学校、医院、园区等多个类别,已创建了国家、省、市級示范小区10个。
二、我市对物业行业进行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开展行业指导和业务培训。注重和加强物业法规、条例专业知识等学习宣传,组织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年,参加培训人数达100余人次。充分利用新媒体,建立物业工作微信交流群,组织从业人员通过微信平台宣传、交流经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二)组织重点项目检查。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整体水平,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重点组织对我市住宅小区定期进行检査考评。**年,对我市物业小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对电动车充电停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检查,累计检查排査了87个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检查、安全巡排查200余次。
(三)完善物业管理机制。为规范前期物业管理行为,避免产生纠纷,市房管局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管理责任,要求新建项目交付前必须承接查验。**年,对中泰盛景等多个小区进行了承接查验,防止开发建设单位的遗留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四)妥善处理物业投诉。**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300余件。对信访投诉上门沟通、限时办结;
暂时解决有困难的公开回复;
对不合理的耐心解释。遇到重大信访问题或群体事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共同调处,力求妥善解决。
(五)依托市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升行业管理成效。结合我市开展的“扫黑除恶”、“禁放烟花爆竹”、“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卫生城”等中心工作要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引导物业公司以此为契机,提高业主自我管理意识,自觉维护小区环境,提升管理成效。
三、我市物业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物业行业发展较快,行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分析个中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顶层设计层面产生的问题
1、物业行业从业门槛低,物业公司从业水平和从业资格难以保障。
2、小区物业管理未能纳入社区建设。物业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企业主体,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为雇用关系。但物业企业在小区的日常管理中承担了很多政府部门的职能。因为没有执法权,很难实现有效管理。
3、产权不清晰引发的管理难问题。比如小区地下车位权属不明确,开发商与业主纠纷不断,矛盾不断激化,**年来因地下车位权属不明导致的重大信访类投诉就有5起。
4、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规范运行难。我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多为早期开发的小规模项目,以本单位或者本地居民为主,业主来源比较单一,管理较易。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多为“鸟型”小区,业主多来自我市不同的乡镇、街道,互相不认识,很难按标准成立业主委员会。即使成立业委会的,业委会作为一个无法人地位的自治性组织,主体地位不明,难以承担民事责任,业委会会议也很难实现参会面积和人数“双过半”。
(二)因行业管理层面产生的问题
1、目前我市还没有成立物业行业协会,物业行业没有一个基本的行业标准,物业行业的管理、物业纠纷的调处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
2、部分职能部门重小区建设的监管,而轻房屋使用过程的监管,某些物业管理企业未按规定和要求从事服务,也没有具体的部门进行检查、处罚或取消资质。个别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对自身提供的劣质服务有恃无恐,物业管理的乱象导致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3、房屋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多申请难,业主报修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产生抵触情绪而拒缴物业费,引发恶性循环。
4、公安、城管、供电、供水等一些部门的职能没有延伸到小区内。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乱停乱放、违章搭建等不具有执法权,管理乏力。小区电力设施产权没有移交相关部门,维护存在问题等等,由此产生的各类问题得不到解决,引发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纠纷。
5、物业公司的不作为,得不到有效监管和问责,业主正当权益和享受服务得不到保障,引发各种矛盾和问题。对于个别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行为,走诉讼程序时间长、成本高,物业公司往往得不偿失,业主得不到有效惩戒。
6、物业费与服务水平存在差距。有些老、旧的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偏低,物业公司服务标准降低。业主因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拒绝同意提高物业收费标准,也不相信提高收费后享受的服务标准能提升。物业公司收不上物业费,企业运营困难,面临撤场,形成死循环局面。
(三)因物业公司层面产生的问题
1、从业人员特别是保安、水电工等年龄偏大,无法胜任岗位。物业公司管理层人员多,运营成本高,收缴的物业费很大一部分都消耗在人员工资上,挤占了投入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资金。
2、物业公司在物业费的管理使用上不规范,资金存在问题和风险。物业费收取后通常是由物业公司自行管理和支配,没有第三方监管。物业公司卷走资金离场的情况也偶有发生。
3、物业公司的权责不明晰,应该提供哪些服务,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不明确。提供的便民服务或有偿服务项目少或者基本没有,服务业主往往只停留在口号上。
4、物业公司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不强,收费时积极,解决问题时推、拖、慢,导致管理小区的过程中很难得到业主的主动支持和配合。
(四)因小区业主层面产生的问题
1、恶意拖欠物业费,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乱搭乱建等得不到有效惩戒,小区其他业主跟风,增加管理难度,
2、有些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存谋私心态,重个人利益,甚至是以牺牲大多数业主利益换取个人利益。
(五)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引发的矛盾
1、老、旧小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设施设备老旧,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引发业主与物业企业的矛盾
2、不少老、旧小区用水用电还是合表(总表后面是分表),由于水电剥离改造成本很高,不少小区还未实现一户一表,因总表和分表之间存在损耗,导致物业与业主纠纷长期存在(比如国贸大楼),由此而引发的集体信访事件也比较突出。
四、对我市物业行业的几点建议
(一)由政府牵头,尽快成立物业行业协会。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间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成立物业行业协会,可以从宏观方面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制止和惩戒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治理物业管理市场,发挥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治组织的功能,完善协会内各项制度,公约与章程,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开展教育培训、行业调研、與论宣传、对外交流等活动,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保证服务优质高效。最终实现行业内公司自治和自我管理,建立和谐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竞争,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由政府牵头尽快出台我市关于物业行业和物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物业企业、小区业主的权利义务。筹建我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合,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考评及准入淘汰机制,以此约束物业公司的服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情况。
(三)引入具有评估、监测功能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对物业服务标准、物业公司资质等级、物业管理费分级收取的评估、监测等服务。根据不同档次的物业服务标准、不同资质等级的物业公司,科学核定不同级别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通过第三方机构的介入和相关部门规范管理,保障物业收费、资质管理、服务标准等向社会的公开、透明。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市场的良性运作,业主、物业公司双赢。
(四)把物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结合起来。发挥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综合协调作用,齐抓共管及时有效解决小区各类矛盾纠纷,共建小区和谐。建议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对辖区内物业公司的物业费用资金进行监管,街办、社区把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内容,列入物业服务费拨付及淘汏机制依据中,并由房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
(五)加强对房产开发企业的监管。首先要加强对房产开发企业的管理以及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和指导,防范矛盾纠纷的产生。一是建立质保金制度,确保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得以及时维修;
二是建立前期物业招投标机制,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公正,房产开发企业在新楼盘竣工,委托物业企业进入服务时一律走公开招标程序,杜绝“父建子管现象”。三要加强开发企业在预售时的监管工作,禁止房产开发企业许诺业主违规使用、占用绿地或者公共面积。其次加强对开发商的后续服务的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小区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与实际是否一致,房屋交接后与销售合同是否相符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合作提供一个好平台。
(六)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比如老旧小区水电剥离问题、小区水电设施的产权移交等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尽快实现水电剥离和主权移交,从源头杜绝矛盾纠纷。
(七)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对物业公司反映的住宅小区内涉及市场监管局、城管、治安、供水供电等部门管理范围的违规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置,避免其他业主效仿,增加管理难度。对恶意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建议市人民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