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车私用管理办法
私车公用”车辆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满足企业员工用车的需求、完善公司福利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2.1 本办法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董事长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2.2 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其产权须为员工本人或配偶,且车辆各项手续健全(须购买交强险、第三者 责任险、车损险)、安全性能良好。
2.3 本办法中所指车辆补贴指公司为符合本办法适用范围的员工因私车公用而给予的补贴,由两部分组成:
2.3.1 油费补贴: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用于日常办公用的私家车的油料费补助;
2.3.2定额补贴: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用于办公用私家车日常消耗的各项费用补助。
2.3.3 车辆补贴(含油料费、路桥费、保险费、保养费、年检费、停车费、洗车费等)由享受补贴人员每月限额贴票报销。
三、适用对象
具备驾驶资格且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的员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该补贴:
3.1 凡公司主管级(含)以上正式员工(不含代理期,代理期按原级别享受补贴)且有继续在公司长期(3-5年)任职的计划;
3.2 其他特殊人员经董事长特别批准的。
3.3 驾驶外租车辆的员工不享受车辆补贴福利。
3.4符合上述条件的且已经董事长批准的,须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承诺函》,规定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职责划分
4.1 “私车公用”归口管理部门为人事行政部,主要负责资格审查及标准审核; 4.2 “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审核报销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五、补贴标准
5.1 本办法中所指车辆补贴标准详见下表:(单位:元/月)5.2 本补贴中所指补贴的油费补贴随市场行情、享受补贴人员的级别、工作及实际用车情况,由人事行政 序号 职级 油费补贴 定额补贴
合计 备注副总级 3500.00 1000.00 4500.00 工程类、资源类、市场类
3000.00 4000.00 其他类
总助级 3000.00 4000.00 工程类、资源类、市场类
2500.00 3500.00 其他类分支机构经理级 2500.00 3500.00 / 部门经理级、分支机构副经理、具有独立管理职能的部门副经理级 2500.00 3500.00 工程管理部、资源管理部、市场经营部
2000.00 3000.00 其他部门部门副经理级、分支机构部门经理级 2000.00 3000.00 工程管理部、资源管理部、市场经营部
1500.00 2500.00 其他部门项目经理级、分支机构部门副经理级 2000.00 3000.00 / 7 项目副经理级、分支机构项目经理级 1500.00 2500.00 / 8 分支机构项目副经理级
1300.00 2300.00 / 9 主管、组长 1000.00 2000.00 / 分支机构主管、组长
500.00 1500.00 /
部负责调整,并及时将调整结果通知财务部及享受车辆补贴人员。5.3 每月超额部分的车辆使用费由享受补贴人员自行承担。
六、实施细则
6.1符合补贴要求的员工须个人以签呈形式向公司提起申请,经董事长签批后报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备案。
6.2备案后由享受补贴人员以正式合规的发票经财务部审批后按月限额报销,逾期作废。
6.3享受补贴人员在车辆使用和保管期间如发生车辆被盗的,由车辆所有权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 再给予补贴。如重新购买后且符合公司车辆补贴申请各项要求的,自签批生效起按新核定的补贴标准报销。
6.4 享受补贴的车辆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停用时间不超过三天的(含)可正常享受当月补贴;如超过三天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当月补贴。
6.5 凡由公司统一配置车辆、驾驶员的员工,将不再享受补贴福利;如员工放弃配置车辆选用自购车辆 的,经董事长批准后,按其岗位级别享受补贴。
6.6 所有享受补贴的车辆,须于每年购买保险后的第一周内提供驾照、行驶证、保险单等相关证件交人事行政部复印存档。
七、其他规定
7.1 享受补贴的员工因工作发生岗位异地调动时:
7.1.1如个人自愿将车辆迁往工作地的,补贴标准按上浮两级标准执行。7.1.2如个人不同意将车辆迁往异地的,补贴自异动生效之日起取消。
7.2 享受补贴的人员,除车辆常用地区内往来火车站、机场的交通费用可报销之外,不再报销任何市内交通费用。
7.3享受补贴的员工,该车辆必须是以服务员工本人在公司的工作之用为主,不得借故出租、转让该车辆。
7.4享受补贴的车辆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车辆出现任何的违章行为均由车辆所有权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八、附则
8.1 本办法由总公司人事行政部拟订,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8.2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8.3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第二篇:公车私用
杜绝“公”车“私”用
当今社会公车私用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应该说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广大网友质疑:为什么老是网友曝光了查处才来了呢?难道政府真的管不住公车私用了吗?
但如何才能真正做到公私分明,严禁公车私用呢?关于公车私用的禁令众所周知,但每年都有不少公车私用的事件发生,公车私用可谓“顽疾”。通过事发状况分析,当事人丝毫不避讳,可以说连遮掩的心思都没有。这一方面说明公车私用的普遍,另一方面也说明当事人从思想上根本没把公车私用当成什么大事。但从其社会影响来看,公车私用影响很坏,无异于“流动的腐败广告”,将会影响领导干部、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群众的信任感。
就在今年元旦期间,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还下发通知“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但最终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足以说明仅靠见子打子的提醒是不够的,关键还是要建立长效制度。
治理公车私用各地都有不同做法,有的在节假日封存公车,有的搞公车拍卖,有的给公车配备专门标签和举报电话,有的给公车安装GPS跟踪系统。但从根本来看,应当抓住核心问题:一是对违规者应当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就此事来看,除了涉事公车,还有不少网友在跟帖中也贴出了其他涉嫌公车私用的车辆,车牌号等都很清晰,对这些舆论曝光的车辆也应当一查到底,而不是试图一带而过。二是信
息公开,便于公众监督。在当前的情况下,公众对哪些车辆属于公车并不明晰,除了特殊牌照的车辆,还有许多公车并不能被群众轻易识别身份。如果有治理公车私用的决心,统一标识不失为方法之一。三是严把公车使用关。对公车使用应当建立严格的制度并且狠抓落实。唯有如此,才能营造对公车私用“人人喊打”的环境。
第三篇:公车私用
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公车就是公家的车,党政机关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用车。机关事业单位的汽车被私人使用。现象有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长期以来,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每到上下学时公车常常在校门口聚集,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自身形象,而且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给国家造成了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危害
一、从干部成长角度说:公车私用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在某些干部心中,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官做到什么位置就要配什么档次的车,还必须是专车专人用,没有车就出不了门,没有车就办不成事。
二、从经济角度来说:公车私用造成巨大浪费,攀比现象严重,一些单位不该买车的也买,不该换车的也换,导致配车不是为了工作方便,而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个人私欲。
三、从社会角度来说:公车私用诱导不良的价值取向,“古有学者,衣锦还乡”变成“今有事业,轿车还乡”。在某种程度上,公车私用变成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防止公车私用
一、用车要有一个制度。
二、用车要申请。
三、用车情况有监督。
四、完善违规用车惩戒制度。
公车私用的原因,(一)自律意识不强。个别领导干部“公仆”意识淡薄,理想信念错位,一提到理想信念,就觉得是虚的、是空的,不屑一顾。“公仆”凌驾于“主人”之上,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开国家的车,烧国家的油,办自己的事,显自己的威风。他们片面地认为,与贪污贿赂相比,“公车私用”算不了什么。
(二)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尽管中央和地方政府三令五申:“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违规驾驶公车”,但由于没有形成法规,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制度,因此,相关文件中的规定要求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收效甚微。
(三)惩治力度不强,“违纪成本”较低。我们年年都在文件、会议上反复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违规驾驶公车”,但是每年都有一些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这表明我们对“车轮腐败”惩治的措施、力度、密度等方面存在着问题。
(四)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现象相当普遍。主要是为公车私用提供方便,自己驾驶可以全天候地使用公车。有些领导干部配有专车,但没有专职司机,平时以自驾为主;有些领导干部虽然配有专职司机,但上下班或节假日自己开车,只有公出时才用司机驾驶。解决公车私用问题
(一)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充分认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问题的危害性,充分认识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党纪条规的重要性。为此,应当进一步加强宣传,强化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违规驾驶公车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增强治理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能驾驶公车,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必须进行严格限制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由本人填写《领导干部驾驶公车报告审批表》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正规培训资料复印件、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报纪委审批。
(三)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和建卡登记制度。批准副科级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单位、部门,应及时将审批情况报组织部门备案。对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擅自驾驶公车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州委、州纪委关于《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严肃查处。该领导干部当年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对违规审批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严肃追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严重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推进车改步伐进程,逐步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领导干部根据级别拿车补,既可以租车,也可以打车,还可以自驾私家车,这样既可以减少公车私用,又可以给领导干部驾车的权利。
第四篇:公车私用
由公共财政负担的从事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的单位的汽车被用于非公务用途的情况。
【现象】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公车就是公家的车,党政机关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用车。机关事业单位的汽车被私人使用。现象有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长期以来,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每到上下学时公车常常在校门口聚集,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自身形象,而且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给国家造成了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危害
一、从干部成长角度说:公车私用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在某些干部心中,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官做到什么位置就要配什么档次的车,还必须是专车专人用,没有车就出不了门,没有车就办不成事。
二、从经济角度来说:公车私用造成巨大浪费,攀比现象严重,一些单位不该买车的也买,不该换车的也换,导致配车不是为了工作方便,而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个人私欲。
三、从社会角度来说:公车私用诱导不良的价值取向,“古有学者,衣锦还乡”变成“今有事业,轿车还乡”。在某种程度上,公车私用变成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防止公车私用
一、用车要有一个制度。
二、用车要申请。
三、用车情况有监督。
四、完善违规用车惩戒制度。公车一直是行政开支过快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公车私用现象泛滥,现在更成为治理交通拥堵的阻碍因素。
虽然各地先后采取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公车改革模式,但总体而言,效果仍不明显。究其原因,关键是对公车的监督很难,一个单位有多少公车,公车的使用是否合理„„这些信息是由具体的单位和个人所掌握。政府内部的监督者要面对很多个体时,很难掌握全面信息、实现很好的监督,更别说外部的监督了。
没有了监督,想要既得利益者拿自己开刀,自然收效甚微。现在,中纪委要推进公车信息公开的表态,无疑是为破解公车监督难带来了希望。只要公车信息
能做到最大化的公开,无论内部还是外部的社会监督就能发挥作用。监督能够发力,公车才能迎来真正的改革。
但是,监督的前提是公众能够获取比较充足的信息。因此,公车信息如何公开、能否形成完备的公车信息公开制度,是问题的关键。信息公开的内容越详细、越丰富,渠道越多、越有利于接触,对于公众监督权的行使也越有利。
公众希望,不仅是公布公车的总量信息,还需要公布每一个单位的详细信息。宏观的公车信息有利于我们知道公车开支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但微观信息才能让公众有针对性地行使监督权。公开的信息,最好能够具体到最小的财政预算单位,如,市级部门有多少公车?委办局有多少公车?市直部门有多少公车?街道办有多少公车?
除了具体的公车数量,还需要公布公车的类型和型号,各种类型和型号的价格,还需要公布维护这些公车花费了多少财政经费。这些信息有利于公民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直觉去判断,不同类型的单位所拥有的公车数量、公车类型和公车使用是否合理。
为了方便监督,更需要公车彻底地“公开身份”,除了车牌外,最好使公车本身具有可识别性,这种可识别性是实现微观监督的基础。一般而言,越是容易识别的公车,越不容易被滥用,例如警车、执法车等。因此,对公车最好也在外形上做一些醒目的标示,让人们一眼能够区分什么是公车,什么不是公车。
公开公车信息,还需要一些技术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需要为公车信息公开提供技术基础,如建立专门网页,或者开辟专门栏目等,确保公众有方便获取信息的渠道。制度保障需要确保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推进公车改革,保障公开信息真实和具体,以及各单位严格执行。
自公车出现那天起,几乎就存在着公车私用现象,百姓对此一直表示极大的不满,这一直是民众批评和谴责的焦点,危害极大。首先,从干部成长角度言,易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在某些公仆心中,有车无车,车的价位似乎都是其身份的象征,官阶提到什么位置,就得配什么样档次的车,而且还必须是专车专人用,无车不出门,无车就办不成事。其次,从经济角度看,公车私用会造成巨大的浪费。早有资料表明,公车的不当使用,已大大超过国防开支,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包袱和增加政府行政成本的一个“大漏斗”。再次,从社会角度方面来说,公车私用诱导不良的价值取向,“古有学者,衣锦还乡”变成“今有事业,轿车还乡”。公车私用像是一种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如今不少人对公车私用的行为似乎已经习惯成漠然,有的民众甚至带着一种羡慕心态及目光在对待。
“人民公仆执行公务使用公车乃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关键问题是公务以外的私用似乎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顽疾,久治不愈。据说公车私用现象已有三分天下之势,即公务、领导、司机各占30%,其他用途才占一成。公车私用不仅造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逐渐增多,用车、养车的成本逐渐加大,增加了行政成本,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老百姓看在眼里,疼在心中。公车的开支来自纳税人的钱,公车私用就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哪!”茶馆老板听到我们的闲聊,也饶有兴趣地加入到扯淡的行列。
其实,就我所知,各部门各单位对公车私用都有各种纪律规定,只是从未听说过有谁因为公车私用而受到各种规定中明文列出的纪律处分。所以,始终触及不到公车私用者的要害,造成眼下公车私用愈演愈烈的局面。
公车私用的危害多多,从经济方面衡量,它造成了国家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从政权建设方面衡量,它在干部队伍中滋生了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使人民公仆失去其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从社会风气方面衡量,它泛起了封建思想沉碴,诱导了不良人生价值取向。因此,国家立法对公车私用现象加以有效遏制,彻底清除屁股下的“走私”,大有必要。4
10月4日,网友在老挝旅游时意外地发现了一辆牌照是云E84547的吉普车,其车身上喷有“农业执法”字样。云南楚雄州农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云E牌照的农业执法车确实是该局的,并称已展开调查。
国庆长假期间,在国外,竟然出现公车,究竟是出境执法,还是“公车私用”?这需要等待调查结果。如果真是“公车私用”呢?又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有人已经想好了种种可能:一种是让“临时工”顶替;一种是说此车是套牌车;一种是证明该车为被盗车,还有一种是遭遇诬陷,是PS照。现在官方承认车是自己的,态度还不错。但“自我调查”终究让人不放心。
在国外,公车私用的后果是很严重的。2010年10月,有“欧盟总统”之称的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赫尔曼·范龙佩被批得灰头土脸,原因是他用配发的公务车,将他与家人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送至巴黎的戴高乐机场,而此行与公务无关;韩国新总理提名人金台镐在获得提名21天后宣布辞任,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公车私用;德国卫生部长施密特也曾被公车私用弄得灰头灰脸的,还被冠以“丑闻”、“耗费公民纳税钱”等“罪名”。
公车私用这一“丑”,对于我们来说,很纠结,一边是已成为众矢之的,一边却是集体无意识,公车私用泛滥成灾。而治理公车私用,却是不痛不痒。云南公车“出境执法”到底会如何收场?我想,如果没有从制度上保证对纳税人的敬畏,“公车私用”即便是将“丑”丢到了国外,也丝毫无损使用特权的“坚持不懈”。
第五篇:公车私用协议
汽车使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给员工提供更加便捷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经甲方研究决定,将公司车辆交给乙方单独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轿车一辆作为乙方上下班及工作用车,车牌号:。
2、提供车辆交强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因公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均凭发票报销。
4、提供车辆年审费用。
5、提供一年的定额维修保养费17%增值税发票报销)。
6、提供一年的定额汽车费公升,每季度由财务按照季度首月1日93号汽油价格为标准打入对应车辆的油卡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禁违章开车,酒后驾驶,严禁把车辆借给第三者使用(包括本公司其他员工)。
2、承担超出定额维修保养费和汽车费以外的使用费。
3、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在将车辆归还公司时必须保持车辆完好,否则必须承担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
4、因车辆使用产生的一切问题均由本人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有效期至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