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社会组织法律知识演讲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20-65060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2 16:04: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会组织法律知识演讲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解读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上午好,我是临沂市明志法律服务中心的徐廷峰,现就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即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与发展过程中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大家共同学习与探讨,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发挥出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

当前我国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创建与发展的主要法律依据为由国务院通过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由民政部发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由科学技术部和民政部发布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其最大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的的登记管理,以促进物质与精神文明的建设。

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虽同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但在成立与发展中有所区别。在此,我们先解读一下社会团体的成立与发展中的相关法律程序与规定。

在此之前,让我们先对什么是社会团体作个认识,这里所称的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其中,下列社会团体不属于国务院第250号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组织,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且需具备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如果是单位会员与个人会员混合,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有规范的名称、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及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与经费来源,其中全国性社团须有10万以上、地方和跨行政区域的社团有3万以上的活动资金;还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团不得冠以以上字样。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还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其中有:筹备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及章程草案。提交了以上文件后,登记管理机关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未获批准的,登记管理机关会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存在以下情况时,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规定的;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在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且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社会团体的章程中须包括以下事项,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以及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

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之后,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还应当注意的是,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需要修改章程时,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社会团体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清算结束后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社会团体撤销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办理注销手续。社会团体注销的,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社会团体处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社会团体成立、注销或者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社会团体的资金来源必须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团体的经费、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受的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社会团体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团体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社团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与发展中还应当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申请登记时不得弄虚作假,或在取得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后一年内未开展活动,如果是这样,管理机关将会予以撤销登记。

存在以下情形时,社会会团体组织可能会受到登记管理部门的处罚,处罚的方式有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以上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下面,再就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作个简单介绍。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它的成立同样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且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更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民非的登记管理机关为国务院民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非的申请登记要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民非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申请登记,举办者应当提交以下文件: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场所使用权证明;验资报告;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及章程草案。

民非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的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批期限是在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的60天内,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部门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其中下列情形之一,登记管理机关均不予登记: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三)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

(四)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准予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

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发给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民非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的印章、开立的银行帐户需报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或修改章程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或核准修改。民非的解散、分立、合并或其他原因需注销登记时,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内,不得开展清算外的活动。

同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时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准予注销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民非的成立、注销、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民非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其收入以及接受捐赠、资助同样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财务上须执行国家的规定,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资助或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审计。

民非企业有以下情形时,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处罚方式为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时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一)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设立分支机构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以上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民非的活动如果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未经登记而擅自以民非名义进行活动或被撤销登记继续以民非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被撤销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的相关规定,希望大家能够认真的学习与解读,以避免在今后的服务中出现不必要的差错,导致产生负面效应在,谢谢大家!

第二篇:法律知识演讲

在座的朋友们:

你们好!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对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吗?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香港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

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三篇:法律知识演讲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做新时代少年》

一提到法律,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人认为自己年龄还小,尚未长大成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因为,一个人从出生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既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然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决心振兴中华,为实现四化多做贡献。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淡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还出现了青少年犯罪活动突出,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自身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允许的才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也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我们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我们就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第四篇:社会组织

时事热点1:

坤叔助学团队是东莞一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团队在长期助学中,总结出“千分一”的公益理念,呼吁大家拿出收入的千分之一用于慈善事业,把慈善当成一种生活习惯。该团队想以“东莞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的名称,向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不过,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认为“千分一”这一名称可能让公众误解为“硬性摊派”、“强迫捐款”,违背了慈善自愿的原则。助学团队发起人坤叔连续7年6次申请“转正”均受挫。怎么这么难!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观念是有代表性的。他们的出发点并不坏,但结果却很糟糕。我们不能对公益组织在成立时就搞“有罪”推定,而成立后却疏于监管。有什么理由从他姓“俞”,就推断人家会去“偷”,实在没道理。更何况坤叔已做慈善多年,有业绩可鉴。随后,副省长刘昆作出指示,要求即派工作组到东莞,指导东莞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妥千分一公益团队登记问题。10月1日,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前往东莞,了解坤叔助学团队登记注册问题。„„经过相互沟通协调,坤叔与主管部门达成共识,以“东莞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的名称申请登记注册。东莞民间组织管理局随后给坤叔颁发了《民办非企业登记批准通知》。

时事热点2: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约44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5万个,基金会2600多个。数量庞大的民间公益组织,出现在中国的大中城市,这对于社会转型、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中国来说,是多么宝贵的润滑剂,大量民间公益组织所形成的缓冲带,已经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功能的有力补充,甚至能够分担部分的政府职能。在不少城市,政府事实上已经开始购买民间组织提供的公益服务。然而,另一组数据却令人沮丧。据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估计,在中国至少有300万未登记的社会组织,近九成民间组织处于“非法状态”。一方面是社会急需公益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却是公益组织难以合法化。根据早先的规定,公益慈善组织要注册登记,需要找到一个婆家,绑定一个主管部门。正是这样的门槛,大量民间组织被扼杀于萌芽。民间公益慈善组织要成长,政府主管部门就必须放下官本位,主动降门槛,进而削掉门槛。7月4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此举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改变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

时事热点3:

各地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正在探索创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方法。2009年以来,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了22家“枢纽型”社会组织,对同性质、同类别、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服务、引导和管理,政府行政部门不再作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从2011年起,北京市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上海为公益组织设立孵化基地,提供办公场所、政策辅导、培训规划、专项托管等有效扶持。许多省市政府通过购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研究及信息咨询服务,向社会组织输入资金。

各界观点:

——郝洪:化解“坤叔困境”重在观念突围

„„

无论是制度困境,还是种种猜忌,归根结底,都是观念困境。民间公益团体的高门槛背后,是对社会管理认识的局限。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需求越来越多样化,需要社会提供的服务也越来越细化,这些需求,有些要依靠政府管理完成,有些则依靠市场提供,而有一些则寄望于多样化的民间公益机构。这是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正如广东省委

书记汪洋所言,“我们不能对公益组织在成立时就搞‘有罪’推定,而成立后却疏于监管。”只有认识到民间公益团体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意义和作用,进而做到善待、善用、善管,我们的社会管理才能发展创新,社会的和谐稳定才有宽广基础。

——左崇年:不搞“有罪”推定是对民间公益慈善的最好呵护

„„

实践证明,中国不仅需要更多的慈善家和政府慈善组织,也更需要各种民间慈善组织的有力补充,发展慈善事业仅靠政府也是行不通的。民间慈善组织的成熟、发展与壮大,才是公益慈善健康发展的最佳路径。一个成熟的社会,需要民间慈善活动,这不仅仅是“社会办慈善”的灵活高效,而且可以有效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一种有效的途径就是完善社会组织,在慈善事业方面,民气可用。民间拥有海量的精神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这是一座富矿。多给慈善事业一些关爱和支持,政府部门应尽可能为慈善事业“广开财源”。对民间慈善公益团体不搞“有罪”推定,这是对社会需要更多慈善精神的呵护。它有利于调动民间慈善公益的积极性,让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活动,办好事不再难。它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敢于责任担当,在监管上、规范上把关,为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壮大做好服务工作,降低准入门槛。在注册登记上灵活掌握,当好“助推者”,在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中当好排头兵。唯此,我国的慈善事业才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周欢:公益组织重塑公信力必须提高执行力

„„

一方面,很多公益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严重滑坡,爱心被利用、善款被糟践,人们不得不有所警觉和堤防;另一方面,在越来越多的社会公益组织、民间慈善机构不断涌现的语境之下,公益慈善已逐渐进入经济学意义上的“买方市场”,人们献爱心的渠道已非囿于某个单一平台,开始拥有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

在此过程中,公益团队的执行力、贯彻力将是人们考察的关键方面和评判的重要标准。事实上,竞争机制的引入,或将成为公益组织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一家公益组织如果服务差、执行能力不强,不能把资金如期用到实处,久而久之,其口碑以及公信力难免下降,从而也将影响其后今后的生存发展。相反,如果能在团队的执行力、工作效率上多下功夫,公益组织还能提升影响力、公信力。

权威论述: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参与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充慈善事业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必须加强“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增进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马凯: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工作格局,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形成共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社会协同,就是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社会管理资源,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同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解力量互动的社会协同管理网络。为此,一要加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二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组织是社会协同管理的重要力量,并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坚

持鼓励发展和监管引导并重的方针。完善培育扶持的政策措施,推动包括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高它们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能力。适当降低准入门槛,让公民有更多的机会利用这种载体实现自我管理和参与社会管理。各类社会组织都要深化自身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行为,增强活力。要完善法制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制度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要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的责任。„„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

社会组织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平台。它是政府改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社会良性治理的重要途径和助手。

社会组织的作用是如何体现的呢?一是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配合政府管理,在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等方面,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力量;二是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参与社会事业,兴办公益慈善事业,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三是社会组织引导公众合理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起到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社会组织成为重要的就业渠道;五是社会组织配合政府外交,开展国际交流,参与国际市场标准制定、处理纠纷争端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社会组织正处在快速、稳步发展时期。„„但是,我国社会组织总体上数量少,规模小,服务功能不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功能薄弱。发达国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一般超过50个,发展中国家一般超过10个,而我国目前仅为2.7个。从服务领域上看,从事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的多,但公益慈善、文化与体育、工商服务、生态能源等方面的少。另外,一些社会组织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不透明等问题,能力建设有待提高,少数社会组织活动不规范,有的甚至违规违纪。

“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专章阐述社会组织,明确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壮大。逐步改变登记管理体制,放宽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从事社会管理和服务。二是扩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空间。加快政府职能转移,在政策、资金、税收上对社会组织予以支持,让社会组织有事可做、有钱做事。三是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篇:社会组织工作计划

篇一:关于报送社会组织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宝安区各社会组织2013年活动计划一览表

社会组织名称: 填表日期:2013年 月 日

说明:1.已开展活动的请填写表格中“活动效果”一栏。

2.表格不够填写的可以另外附页。

篇二:xxxx镇社区管理社会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xxxx镇社区管理社会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xxx委员会、xxx市xxx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区管理社会化工作的指导意见》xxx[201x]xxx号文件),中共xxx市xxx委员会办公室、xxx市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社区管理社会化工作的实施要点》 xx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xxx社区管理社会化扶持奖励办法》 要求,现结合xxxx镇实际,就推进社区管理社会化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行社会管理社区化、社区管理社会化,是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一项紧迫任务。社区管理社会化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培养和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中介性、社团性、群众性、行业性等社会组织.采取民主自治、共建共享、自律自愿、市场运作等多种开放性、包容性的方式方法,对社区实施有效管理的一种模式。通过有效管理,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推进社区管理社会化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xxxx委《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把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主要手段,把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和社区工作者队

伍建设作为基础保证,把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作为重要载体,引入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居民满意度,促进政府、社会、市场三者职能在社区建设中协同归位,实现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商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区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市场调节力量互助,形成科学合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总体目标是,力争用2—3年的时间,把全镇80%以上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主要任务

1、党建工作区域化。一是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全面推进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社区推行“四有一化”管理模式,主动帮助和指导非公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条件尚不成熟的,采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形式,构筑党组织网络,开展党建工作。社区党组织要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作为主要任务,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二是根据社区工作特点和形势发展要求,加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党建工作协商议事机构,围绕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社区居民的呼声和驻社区单位的意愿。不断创新社区党建的方式方法,主动把社区党建融入到推行居民自治、加强社区管理之中,融入到拓展社区服务、维护社区安定之中,融入到繁荣社区文化、改善人居环境之中,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深入开展学习型党员组织创建活动,建

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党员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以党员服务中心为平台的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完善党员信息库,及时将社区退休人员、复原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流动人口中的党员纳入社区党员教育管理范围,形成基层党员动态管理体系。四是不断创新基层党建活动载体,突出抓好群众工作站活动,积极组织社区党员参加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发挥他们的带头示范作用。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活动,构建社区党员联系、服务居民的网络,让社区党员成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表率。

2、居民自治制度化。全面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作用。一是坚持民主选举规范化、民主监督群众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科学化的统一,完善“选聘结合、三位一体及其社支两委成员义务化、居民化的民主自治体系。二是做好社区自治组织布局规划,根据开发规模和居民入住率,新建小区及时成立新社区居委会,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居委会下属各种组织,新建安置小区配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居民代表等工作队伍,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居民群众自治组织体系。三是建立“三会”制度,即:事前听证会、事中协调会、事后评议会。事前“听证会”做到“三听”,就是对社区中的重要事件必听、对硬件设施建设方案必听、对推动社区和谐发展的方案必听,通过“三听”及时了解居民对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的看法,为社区建设的相关决策提供依据。事中“协调会”做到“三议,就是对社区重大活动必议,对

社区中不和谐因素必议,对社区改造工程方案必议,努力寻求矛盾出现时的有效解决途径,形成共识,促进工作顺利推进。事后“评议会”做到“三评”,就是活动效果或质量必评,党员、干部作用发挥情况必评,群众意见反馈和满意度必评,拓宽社区居民参与民主自治的途径。四是统一设立社区事务公开栏,每月将社区工作目标、活动安排、财务收支、低保审核、计生和就业管理等情况公示,推进居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3、社会组织多样化。采取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办法,大力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强化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社会职能,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建立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布局合理、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组织体系,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一是通过奖励、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扶持市场化专业公司、中介机构、非营利组织、行业协会、志愿者组织、民间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由他们履行部分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提高社区服务的效率和专业化水平。重点培育发展市场性专业服务公司、社会中介组织、律师事务所、商会、爱心协会、志愿者组织、慈善协会、文体社团等民营组织和非营利性机构。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职代会等维权机构,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残联、计生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老年协会等群团组织在社区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二是适当放宽社会组织的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给予业务

指导和政策扶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促使它们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整合区域资源,抓好公共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4、社工队伍专业化。加强对社会工作的规划、引导和统筹管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开福提供有力的社会工作人才支撑。一是成立镇社会工作站,作为社工组织的指导服务机构,与镇民政办合署办公,履行与之相匹配的工作职能,负责拟定全镇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立法建议,管理全镇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机构,统筹规划和评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指导、协调和监管全镇社会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招聘登记、继续教育、职称评定、人才交流等方面的服务,组织社工开展青少年辅导、助残、居家养老、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心理咨询与辅导等社会服务工作。二是加强社工专业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执证上岗制度,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在2012年前全面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三是大力发展社区义工队伍,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2012年年前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社区居民总人口(含外来人员)10%以上的目标;建立健全全社区志愿者组建、培养、管理、激励机制,弘扬奉献精神,提升居民群众“服务社会、提升自我、传播文明”的社会责任感。

5、社区服务精细化。充分发挥行政力量、志愿互助力量、篇三:2012年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2012年工作计划

2012,群工办将深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镇的指示精神,将一如既往地紧紧围绕镇的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事项,努力开创新时期群众工作新局面。在新的一年里,全面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综治维稳工作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始终把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急事来办。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综治、维稳各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并将会议精神进行传达,深刻理解和认识综治、维稳工作的重大意义。

2、开展检查,突出重点。搞好三个结合,有针对,有重点地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及整治工作。一是面上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综治检查,对存在不利稳定因素较多的村(社)、镇各单位加强检查及做好安稳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维稳教育与典型交流相结合。组织大家学习信访、综治、创建和谐平安、安全生产、维稳等相关政策文件,领会精神,提高认识。三是普查与堵漏相结合。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开展矛盾排查,研究分析问题,查找根源,堵塞漏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1

3、成立领导小组,有序开展工作。

成立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使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从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量化质化来规范工作,规范行为。尤其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工作原则。真正创造了一个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按章办事、依据奖惩、严格管理、奖罚分明、激励奋进、争创实绩的小环境,实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我局综治、维稳工作做到了有序开展。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工作。

1、坚持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在矛盾纠纷排查和不稳定因素方面,做到早排查、早介入、早调解。坚持处理问题调度制、排查问题多渠道、解决问题责任制的原则,实行定期排查,勤查隐患。

2、对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本着喜庆、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文明过节,杜绝黄赌毒和邪教、封建迷信现象,做好维稳工作,抓安全,促稳定,创平安。

3、节假日实行统一安排值班。值班期间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值班记录;办公室做到人走灯灭、人离门关,时刻警惕防火防盗,真正确保安全,确保不发生一例安全事故。

4、加强保密工作,用硬措施强化安全意识。为了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性,群工办不断完善制度,实行资料上网使用呈报审签制,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上网使用,杜绝一切泄密事件的发生。

综治、维稳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是关键,需要长抓不懈。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预防为主,依法处理的原则,坚持和落实问题排查调处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度。紧紧围绕我镇各项工作,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着力解决难点问题,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镇稳定,为我者镇的和谐社会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信访工作

(一)、群工办统览信访工作。

1、从根本上减少信访矛盾,在新的一年里群工办将继续当好领导机关的参谋助手,了解分析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政策性问题,为领导机关提供在政治决策上的服务。

2、通过工作前哨及时了解处理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减少重信重访,异常信访,杜绝信访积案发生,利用群工办的平台把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形成合力,改变各部门单兵作战的局面。经过群工办的信息研判分析,拟定客观公正的处理意见和方案上报领导,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4、利用群众性的听证会形式化解信访矛盾和信访积案,3 通过群众工作办的平台改变以往的听证会模式。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利用群众来做群众的工作。

5、减少和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利用工作平台做好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风险稳定评估工作,对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推进前通过群工办宣传发动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在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有矛盾纠纷的要先解决问题,对条件不具备的项目要暂缓执行,该完善的要完善,该撤销的要撤销。对于一些项目需要执行的,但问题一时又不能解决的,通过群工办向群众讲清情况,制定方案,按计划实施,按承诺兑现。

6、群众工作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指导群众工作,通过帮助群众、支持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研究群众、引导群众,切实做到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在发展经济强镇的同时发展精神文明建设。

三、禁毒工作

(一)、完善机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首先调整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帮教小组、还成立禁毒宣传员、禁毒志愿者队伍。

(二)、采取领导负责制,要求各村、社区和镇签订“禁毒”责任状,社区和居民签订“禁毒”责任状,社区和家庭制定争做“无毒家庭”保证书。将禁毒工作分解到村、社区干部、单元组长,做到分片负责,责任到人,让大家共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三)、坚持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突出主题、抓住重点,运用多种手段,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大造声势,在我镇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工作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意识,不断将禁毒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1、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条幅等通俗直观的形式进行禁毒宣传。不断强化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禁毒、戒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居民群众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和禁毒、戒毒、拒毒的意识。

2、不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到社区进行法律讲座、毒品知识讲座等活动。

3、节假日前夕,组织帮教成员走进家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或禁毒帮教活动,对社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看望、回访。

4、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重大节日及 “6.26”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5、寒暑假期间组织社区内中、小学生观看禁毒影片,进行教育。

6、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的六进活动”、“不让毒品进校园”、“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等系列活动。

篇四:湖州市社会组织孵化申请书 申请机构 申请日期

编 号: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篇五:区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总结

某区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总结

6月以来,某区按照《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的通知》(**文?2012?**号)要求,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织工作,及时部署、加强协调、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一、及时部署,营造氛围

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点多面广,涉及部门多,人员流动快,党组织组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我区把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实际,建立了区委组织部全盘抓,区委统战部、区经信局、区民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助抓的集中组建工作管理格局。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动员会,学习文件内容,安排部署工作,细化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同时,组织相关部门、企业集中学习、自我学习,自上而下开展集中组建工作宣传,调动和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性、创造性,营造浓厚的集中组建工作氛围。

二、调研摸底,建立台账

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经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牵头,认真组织人员调查走访,对辖区所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党团员数量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

查摸底,做到辖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底数清,从业人员清,从业人员中党、团员底数清,确保不遗漏、不留死角。目前,某区共有非公有制企业**个,建立党组织**个,涉及企业**家,共有党员***名。全区有**个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余名(专职**人),建立党组织**个,绝大多数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都是兼职,社会团体中党员关系大多在机关单位党组织。

三、强力推进,集中组建

我们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统

筹组建、派员帮建等方式,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通过考核促、领导联、专人抓、帮扶建等措施,逐层落实责任。考核促。落实基层党(工)委书记、部门领导党建责任制,将基层党(工)委抓集中组建工作的成效和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抓组建工作等情况纳入区委综合目标考核。领导联。按照调查摸底的情况,将有党员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下“两新”组织分别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强化领导联系组建责任,对组建进度和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应建必单建,党员不够联合建、挂靠建。专人抓。每个党(工)委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组建工作方案,并按照任务时间表,落实2名以上具体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帮扶建。建立机关、农村、社区党组织以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帮扶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将有党员但不符合组建条件的“两新”组织,按照行业相近、整合资源原则,建立党员创业联合党支部、产业发展联合党支部等。在各方面的努

力下,截止目前,全区新组建“两新”组织党组织**个,累计单独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达到**个,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联合党组织**个,联合党组织的企业数**个,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夯实基础,巩固提高

我们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要求,采取争取业主支持一点、部门结对赞助一点、上级党(工)委投入一点的办法,不断加大“两新”组织党建资源的投入,加强一线工作力量,优化党建活动阵地,***、**集团等一批企业党组织建立起了集党员学习、展示、会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党建活动中心。制定并印发《某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工作规则》,对“两新”党组织工作指导思想、职能定位、主要任务、工作制度等制定30条规则,有效指导党组织按章规范运作。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党员、员工切实抓好建言献策、“讲理想、比贡献”、党员示范岗、企业文化大讨论、劳动竞赛、节能减排等活动,以实在的业绩赢得企业业主、党员和员工的支持,以此发展、巩固和壮大党组织。同时,坚持向非公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共向**家非公企业选派、聘用了**名素质高、党性强的党建指导员,坚持规范管理,积极引导,促进非公企业自身和党建工作的快速发展。集中组建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党建指导员们帮助和参与所在企业新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个,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劳资纠纷和家庭困难**多件,慰问生活困难职工**余户,先后为企业主解决

企业发展难题**多个,调解企业纠纷**多起,有力促进了全区非公经济发展。

社会组织法律知识演讲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