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广州创业政策法规(范文模版)
广州创业政策法规
(一)国家、省、市创业政策法规
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都会从某一种程度上鼓励和扶持大家自主创业,促使创业促进就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自主创业持续升温,各级人民政府不断完善制订各类帮扶自主创业的政策法规,以此鼓励自主创业。
1.国家创业政策法规
近年来,切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政策法规,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_]36号)、《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_〕5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_〕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_〕4号)以及支持和鼓励新办企业、高技术企业及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等。这些政策法规当中,从某一层面上都鼓励帮扶自主创业行为,如《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_〕111号)就是专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要求的。
2.广东省创业政策法规
同样,广东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大省,从细的层面上贯彻落实中央政府有关鼓励创业的工作部署,以此促进我省就业工作的发展。如《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2_]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2_]34号)等等。
3.广州市创业政策法规
广州,经济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蕴藏着无限的商机。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青年尤其是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因此,越来越多的青年(大学生)选择创业之路。作为社会的主要群体,青年在创业当中充当着主力军的作用。但是,鉴于现在的青年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创业成功率远低于5%,因此本手册以响应政府政策要求为向导,整理收集广州市各类帮扶青年创业服务的政策法规,从知识层面上提升广州市民对创业政策的认知率,积极促进创业政策的有效落实,鼓励和支持更多创业人员成功创业。相关政策具体整理如下:
(1)创业扶持政策
①创业扶持补贴
项目简介:
A.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可享受每户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B.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开展经营,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根据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C.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创业者自主创业后吸纳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吸纳3-5人1000元/户,6-10人202_元/户,10人以上3000元/户。
适用对象:
A.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B.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C.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D.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受理单位:创业者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就业办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2_〕2号)
②免费创业培训
项目简介: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免费提供1次SIYB培训和1次职业技能培训。(SIYB为国际劳工组织研发的一系列创业培训课程。)
适用对象:
A.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B.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C.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D.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受理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户籍所在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2_〕2号)
③海外留学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项目简介: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市政府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扶持海外高层人才创业。对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且其项目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给予最多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市、区(县级市)政府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
②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项目简介: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本条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包括:
A.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B.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C.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该类企业是指20世纪70、80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D.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广州市《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办法》。
适用对象:A.商贸企业;B.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C.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3)创业减免收费政策
①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项目简介: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等有关行政性收费。
上述行政性收费包括:
A.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B.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自202_年2月起市国税部门按上级机关规定将新开业免征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范围扩大至所有新开业户);
C.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D.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E.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F.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G.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安部门收取的治安联防费、文化部门收取的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按规定的免收期予以免收)。
适用对象:A.登记失业人员;B.残疾人;C.退役士兵;D.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广州市首个创业扶持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在“一址多照”基础上升级
以前一个房产证只能办一张营业执照。广州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后,施行“一址多照”政策:商事登记机关允许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而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实际上,这种“一址多照”政策效果有限。珠江新城区域在“一址多照”政策上特别享受到政策倾斜。在珠江新城,一个地址允许注册50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之间可以没有任何关联。但有不成文的规矩,最起码5平方米才能设置一个卡位开公司。
《指导意见》允许在科技园区(含分园)、孵化器、众创空间区域内实行“一址多照”,不受企业间须有投资关联关系的限制;突破现行对同一地址内的企业数量和规模的限制,在上述区域内允许集群注册;突破现行对住所需独立封闭的物理空间间隔的限制,在上述区域内允许办公卡位注册。天河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集群注册的企业数量,及对企业规模大小并无限制要求。而办公卡位注册是指在区域内同一办公地址有多个经营者,提供集中办公场所的单位突破对住所需独立封闭的物理空间间隔的限制,采取排位编号等方式区分各经营者的办公卡位,每一办公卡位登记为一家企业住所的注册登记模式。对于珠江新城区域来说,此次新政最大的突破点在于打破注册公司时对面积和数量的限制,再多的企业也可同时入驻,让创业变得十分简单。
“胶囊办公室”随时变卡位
天河C B D有不少做众创空间联合办公的企业,但设置办公卡位的并不多。通常这些众创空间的运作模式是,先租下某栋写字楼的一到两层,然后将其分割成不同小块,交给那些希望拥有活跃氛围,却又无力负担过高租金的初创企业和小公司使用。1918创意商务连锁空间便是其中一家。其负责人贺先生表示,该公司目前只提供间隔开来的“胶囊办公室”出租,并未设置采取排位编号的办公卡位。不过,他同时表示,办公室的隔板可以灵活调配,如果日后市场上办公卡位的需求量大,他们也随时准备做适当调整,开辟出卡位办公区。记者了解到,目前最小的容纳一人办公的胶囊办公室最低月租约为1200元。
另外一家位于富力盈凯的众创空间酷窝则提供工位办公。据其官网显示,只要花999元购买酷客会籍,即可一年内享受10天开放式工位体验,以及50杯咖啡或啤酒、高速WiFi上网、无限次会员活动参与等服务。某创业团队成员徐先生介绍,他们创业团队一共有5人,一个星期会有两三天跑出去调研市场,没必要为了一个固定的办公空间去掏一个月的租金。他表示,从创业者办公的角度去看,他们的办公时间很多是游离、碎片化的状态,所以他们非常需要这种卡位式的办公场所。如今天河率先开放办公卡位注册公司,对他们这样的创业团队来说,正是一大好消息。
广州市创业扶持政策指南
一、减免对象含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上述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
(一)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二)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三)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四)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六)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政策根据:《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2_]47号
广州市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我区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环境,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快建设“总部天河、智慧天河、幸福天河”,根据天河区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第三条 评审工作应紧扣天河区产业发展需要,重点扶持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业和专业服务业等四大战略性主导产业。
第四条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 评定范围与条件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创新领军人才,指受聘在天河区辖内企业从事技术研发、科研创新、管理创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般不超过55周岁(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下同),参评当年已与企业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工作合同,每年在企业工作一般不少于9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符合天河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在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业和专业服务业等领域,有突出业务成果和重要贡献,对推动专业领域的发展有重大影响;
(三)具有在世界著名企业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经历,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善于经营管理,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或曾在著名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担任高级职务。
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创业领军人才,是指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或者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创业理念和商业模式具有独创性;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在天河区创办或领办企业的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且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知识产权清晰无争议,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良好市场潜力;或者在金融服务、现代商贸、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专业服务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具有可预见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广阔;
2.有相关创业经验,或具备在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担任中高层职务经历。
(二)创业领军人才所带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天河区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业和专业服务业等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且与该领军人才所从事的核心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2.科技类项目应该可直接进行产业化,或已完成前期开发,进入中试或样机制造阶段,具有稳定的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的项目;
3.拥有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并拥有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
(三)创业领军人才所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在天河区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和税务登记手续,企业成立一般在5年以下(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领军人才拥有该企业不低于30%股份并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在合伙企业中,其出资比例不低于30%)。其中,属于现代服务业类型的企业,领军人才拥有该企业股份比例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不低于20%(在合伙企业中,其出资比例不低于20%);
2.未完成在天河区注册企业及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的,经与区委人才办签署协议,约定拟在天河区注册时间、注册资本等条件后,申请人及其项目可参加评审。对评审通过者,待其在天河区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符合协议约定条件后,予以颁发证书并享受相关扶持资助和待遇。
第七条 同等条件下,已获得天使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市场化资金投入的企业,其创业者可优先被评为天河区创业领军人才。
第三章 申报
第八条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机构负责受理申报。申报评审工作采取常年受理、集中评审的方式,每年一般进行1次评审。
第九条 申请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评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创新领军人才提交《天河区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表》,创业领军人才提交《天河区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天河区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及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四)创新领军人才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创业领军人才提交企业工商、税务登记证明材料及公司章程、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五)其他辅助材料。
第四章 评审
第十条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评审,应当经过匿名评审、答辩会审、实地考察、区委常委会审定以及公示等环节。
第十一条 区委人才办组织评审小组负责匿名评审和答辩会审工作,评审小组由区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同行业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管理、财务投资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评审小组应当遵循回避原则。
第十二条 匿名评审。
区委人才办组织评审小组集中封闭,评审采取盲评形式,评审小组成员对参评项目充分讨论后,独立评分,拟定评审意见。匿名评审后,区委人才办与相关部门会审,研究提出进入答辩会审环节的人员名单。
第十三条 答辩会审。
答辩会审采取项目陈述、专家提问、口头答辩、小组讨论、无记名投票等形式进行。答辩会审后,区委人才办与相关部门会审,形成书面推荐材料和资金扶持意见,研究提出进入实地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
第十四条 实地考察。
(一)考察小组由区相关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考察小组对申报人所在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第十五条 区委常委会审定。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匿名评审、答辩会审、实地考察意见,形成推荐名单报区委常委会。区委常委会在听取各阶段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讨论审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
第十六条 公示。
区委常委会审定后,区委人才办根据专业领域及项目特点,将评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根据需要,也可在评审过程中的其他环节安排公示。
经公示不影响评定的,由区委、区政府颁发《广州市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证书》,区委人才办同时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
第十七条 《广州市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证书》有效期3年,是领军人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凭证。
第五章扶持及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对创新领军人才给予创新工作专项经费,资助金额为50万元,分期拨付给企业,专项用于该领军人才的创新工作。首次拨付资助金额的40%,后续资金视项目进展情况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分期拨付。
第十九条 对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创业项目扶持资金。首次拨付资助金额的40%,后续资金视项目进展情况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分期拨付。
第二十条 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和我区自有的物业条件,对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提供100至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作场所,3年免收租金;或者提供3年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天河区创业领军人才同时入选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并落实工作场所租金优惠政策者,不再重复享受场地租金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创新领军人才和创业领军人才在天河区工作、创业期间,可享受相当于个人上年度年薪10%的奖励,期限为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二十二条 天河区创业领军人才创办企业获得1年期以上银行贷款,且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的,给予50%的贷款贴息,贴息期不超过3年,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第二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以享受住房资助,住房资助办法见《广州市天河区高层次人才住房资助办法》。
第二十四条 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管理期内每年安排一次体检疗养,并享受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第二十五条 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按广州市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属于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50%的比例报销,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二十六条 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其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可优先享受天河区中小学校的优质学位。
第六章 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 区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并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考核情况。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调整出“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
(一)创新领军人才与申报时所属企业解除聘任合同的;
(二)创业领军人才所创办的企业破产,或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移出天河区者;
(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第二十九条 在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评审过程中,伪造从业经历、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作假行为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在评审公示的范围之内予以通报,且未来五年内不得参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对已经在我区享受其他优惠政策或待遇,又获评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 对相同类别的优惠措施,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给予扶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_年12月,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天河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天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是指在天河辖区企业或科研机构工作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天河区杰出人才、天河区优秀人才两个层次。
第三条 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通过评定产生,每年评定1次。评定名额根据我区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确定,其中天河区杰出人才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50名。
第四条 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评定统筹领导工作,区委人才办负责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定的范围与条件
第六条 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七条 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所在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商、国税和地税注册登记地在天河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为天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企业的成长性、发展前景良好;
(三)诚信纳税,无违反法律法规记录。
第八条 在科研机构工作的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当前正在承担我区“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
(二)当前正在担任我区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
(三)所在单位与我区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共建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基地、研究生培训实践基地等,申报人参与研究生培养或项目研究工作。
第九条 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除应具备相应评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三)申报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的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其年龄应未满60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下同)。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 评定程序
第十条 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区委人才办商区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当年拟评定天河区杰出人才、天河区优秀人才的总名额。
第十一条 区相关单位研究提出拟奖励的企业、科研机构建议名单及名额分配方案,由区委人才办协调、汇总,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二条 根据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奖励企业、科研机构名单及名额分配方案,区相关单位组织发动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的申报工作。
第十三条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机构受理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建议名单,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第十四条 经区委常委会审定的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名单,在天河区政府信息网站及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区委、区政府颁发《天河区杰出人才证书》、《天河区优秀人才证书》,管理期为一年。
第十五条 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申请人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属虚假、伪造并经查实的,取消申报人的受奖资格,已经获取奖励的,对奖金及利息予以追缴,并取消申报人3年内的申报资格。
第四章 奖励及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被评定为天河区杰出人才的,享受其本人上年度年薪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被评定为天河区优秀人才的,享受其本人上年度年薪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第十七条 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在管理期内安排一次体检疗养,并享受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第十八条 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可享受住房资助,住房资助办法见《广州市天河区高层次人才住房资助办法》。
第十九条 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凭《天河区杰出人才证书》、《天河区优秀人才证书》,管理期内在天河区政务服务窗口可享受优先办理服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_年12月。本办法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广州市天河区高层次人才住房资助办法
第一条 为优化我区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天河区高层次人才住房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区委、区政府评定的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广州市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
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已经享受中央、省、市提供的购房优惠政策者,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落实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四条 对已经落户天河区,其项目实现了产业化且其所创办的企业在3年内累计纳税达500万元以上的创业领军人才,对其在广州市购买的商品住宅,由专项扶持资金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第五条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广州市未购买商品住宅且未申请租房补贴的,可申请免租入住人才公寓,免租期为3年。3年期满应及时腾退住房,不腾退的按房屋所在地市场租金参考价的2倍计租。
第六条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广州市未购买商品住宅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由专项扶持资金给予每月2500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每年末集中发放一次,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领取租房补贴后又在广州市购买商品住宅的,在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时,应扣除已经领取的租房补贴。
第七条 创业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团队的主要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符合第三条限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末集中发放一次,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第八条 已入住人才公寓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免租期内在广州市购买了商品住宅或按本方法申请租房补贴的,应在购买的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或申请租房补贴当月退回租住的人才公寓。
第九条 天河区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符合第三条限定条件的,可在管理期内享受住房补贴。其中,天河区杰出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天河区优秀人才每人每月1200元,管理期内集中发放一次。
第十条 高层次人才住房资助申请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机构负责受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_年12月,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天河区高层次人才市场化引进扶持办法
第一条 为优化我区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人才引进机制,吸引更多优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区委、区政府评定的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
第三条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层次人才市场化引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由区委、区政府人才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天河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应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各类人才社会团体和专业人才服务机构,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水平的综合配套服务。
第五条 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区委、区政府人才工作机构与人才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及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发布渠道和人才引进渠道。
第六条 天河区创业领军人才所创办的企业,在管理期内通过在天河辖区的人才服务机构,引进中高层管理或者技术人才,可获得本单位引进人才费用50%的资助,资助名额3年内不超过5名,资助金额3年内不超过20万元。
第七条 企业通过天河辖区人才服务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被评为天河区创新领军人才的,可获得引进该人才50%费用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 积极鼓励机构或个人为天河辖区企业引进领军人才。每成功引进1名天河区创新领军人才,给予2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1名天河区创业领军人才,给予5万元奖励。此奖项不适用于天河区财政供养人员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的人才。
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在天河辖区的高层次人才,参评中央“千人计划”专家、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人才,每成功获评1人,给予推荐机构1万元奖励,此项奖励与前款规定不重复享受。
第九条 根据有关规定,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设立集体户,或在区人才市场设立专户,为企业中符合广州入户条件的员工,提供结婚登记和子女入户等便利条件。
第十条 根据天河区产业发展需要,设立面向区内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训资助资金,发布资助培训目录,资助区内企业高层次人才参加必要的培训,以促进企业健全现代管理制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十一条 设立“广州天河伯乐奖”,对在招才引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天河辖区人才服务机构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_年12月,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天河区人才社会团体扶持办法
第一条 为搭建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和信息沟通平台,增强人才归属感和凝聚力,发挥人才社会团体在天河以才聚才、以才引资、以才引智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天河区人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人才社会团体),是指在天河区登记管理,由天河区辖内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业和专业服务业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在国家、省、市登记管理的人才社会团体,设有天河分会的,其天河分会属于本办法扶持范围。
第三条 坚持以服务天河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以提高人才社会团体能力建设为重点,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人才社会团体开展人才工作的能力,促进人才社会团体与我区人才战略同步发展。
第四条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社会团体扶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机构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具体扶持工作。
第五条 区民政部门研究建立针对人才社会团体的快速登记通道,简化登记手续,探索以备案形式进行管理的模式。
第六条 对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集聚的新成立人才社会团体,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开办费资助。
第七条 完善政府向人才社会团体购买服务的机制,将原由政府包揽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转移出来,按照定向委托或招标等方式,向人才社会团体购买服务。
第八条 鼓励和扶持人才社会团体承接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引进国际权威任职资格评价体系,推动国际职业能力资格考试和评价等本土化。
第九条 鼓励和资助人才社会团体举办具有重大影响的人才论坛、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宣传天河区位优势、产业政策和人才政策,每次活动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条 鼓励人才社会团体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建立行业人才信息库,制定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开展人才工作成绩显著的人才社会团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_年12月,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天河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河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是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市天河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奖励管理办法》《广州市天河区高层次人才住房资助办法》、《广州市天河区高层次人才市场化引进扶持办法》、《广州市天河区人才社会团体扶持办法》以及其他人才工作政策规定,由区财政设立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其中,高层次人才所属企业在天河科技园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入园登记的,扶持奖励资金可由区财政局从天河科技园税收增量返还资金中筹集。
第三条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专项资金统筹管理。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四条 专项资金分为项目资助资金、补贴奖励资金、服务保障资金三部分。
(一)项目资助资金主要使用范围包括:
1.对创新领军人才给予创新工作专项经费;
2.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和贷款贴息补助;
3.其他资助费用。
(二)补贴奖励资金主要使用范围包括:
1.对高层次人才给予个人薪酬奖励;
2.对创业领军人才工作场所的租金补贴;
3.对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住房补贴;
4.对引进创新领军人才的企业给予引才费用补贴;
5.对引进或推荐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作做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
6.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培训资助;
7.其他补贴奖励费用。
(三)服务保障资金主要使用范围包括:
1.高层次人才年度体检疗养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
2.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医疗保障专项资金;
3.人才社会团体扶持资金;
4.高层次人才工作组织管理经费;
5.人才工作场地建设、信息系统开发等硬件、软件投入经费;
6.其他服务保障费用。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预算、申报及审批、下达
第五条 区委人才办在征求区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发展实际,对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编制专项资金年度总预算。
专项资金年度总预算由区委人才办报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具体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区委人才办可根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提出预算调整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 申请人(高层次人才或其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申报资助或补贴项目,申报内容一般应包括项目名称、专家意见、目标任务、进度安排、使用重点、开支范围、配套资金、保障措施等。
第七条 区委人才办依据配套政策的有关程序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研究提出具体资金安排和资助意见,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第八条 区财政局根据已审定的年度预算和支付项目、金额及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审批意见,按现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第四章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第九条 专项资金实行单独设账、专账核算、专账管理,按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第十条 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凡属于国有资产的,纳入天河区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须由项目申请人报区委人才办同意。因故撤销的项目,项目申请人必须做出经费结算,并报区委人才办核批,结余资金退缴专项资金账户。
第十二条 项目资助资金的使用单位(或项目申请人)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区委人才办报送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每年2月底前将年度考核情况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送区财政局备案。
第十三条 项目申请人负责对所申请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负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可组织熟悉人才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如发现未按规定专账管理或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等财政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_年12月,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202_广州大学生创业政策
202_广州大学生创业政策
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帮扶新创企业成长,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广州市大力实施“创业引领计划”,抓好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健全公共创业服务体系。下面给大家介绍202_广州大学生创业政策。
目前在广州地区条件成熟的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商学院、广州市航海学院、广州番禺职业学院等12家高校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广州民营科技园建立了广州联炬大学生创业苗圃,在天河区建立了天河光谷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这些创业孵化基地和苗圃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创业指导服务。
在校大学生如果有较为成熟、有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都可以向所在院校申请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一旦项目通过评估,即可签署协议,入驻大学生创业苗圃,享受6-12个月免费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创业实训和培训。今后,我们将结合大学城创业提升计划,继续协调各方力量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帮扶政策,完善创业孵化基地的服务功能。我们通过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进一步推动创业创新,挖掘引导大学生创业资源,促进创业成果落地转化。202_年至今成功组织举办了两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目前已有获奖项目成功注册公司,发展势头良好。今年第三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获奖团队不仅将获得丰厚现金奖励,还将优先入选广州市创业项目征集库,获得创业项目征集奖励,有机会获得进驻市创业(孵化)基地的资格,享受园区提供的创业扶持措施。对于有投资潜力的项目有机会获得风险投资公司作进一步风险评估。符合条件的团队可以申请自主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人事档案管理等一系列优惠服务。获奖的团队将有机会被挑选代表广东参加全国的创业大赛。
此外,在创业扶持政策方面,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和<广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程序>的通知》(穗人社发〔202_〕60号)文件,目前,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措施。
相关政策
(一)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
(二)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5-20万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放宽注册条件,申请试营业,并可在三年内减免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登记失业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在202_年1月1日后初次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自谋职业扶持金。
(五)登记失业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享受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朋友看看这资料吧!大学生创业贷款是国家政府针对大学生创业推出的一项政策,不是银行也不是其它部门的政策,既然是国家针对大学生创业推出的政策那肯定跟直接在银行贷款不一样,创业基金是没有利息的,也无抵押。但是有年限,这个每个政府的政策就不一样了。所以你带齐能证明你是学生的证件、身份证什么的去你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政府就行了。不过说到底这个贷款政府不是随便就给贷的,要看你的创业是什么,如果能给当地政府带来税收,能够增加当地的就业岗位,而且是绿色环保的项目(这几点很重要)等等。你只要努力或者有点关系就可以。等你所在的当地政府给你开出证明,你就可以去政府指定银行去贷款了。祝你成功!!申请报表注意!!这几个方面!
1、项目的课操作性
2、项目的市场前景
3、项目给周边地区带来的辐射效应
4、政府税收等
5、环保方面 ,这几点望朋友注意罗!望能帮到朋友你
第三篇:广州创业事迹
附件1 广州自主创业明星录
(一)目录
科技引领发展 ——海归创业篇
1、中国蜂窝材料第一人——王文明创业典型事迹
2、为客户创造精品、为社会创造生活——安凯(广州)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3、缔造人体器官打印产业——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袁玉宇
4、致力于打造中国原创动画文化——广州州欧划动画技术有限公司CEO亓梅晓
5、站西鞋城网促中国制造变中国创造——记留加博士黄亚欣的回国创业之路
6、为了那片蔚蓝的天空——海聚高分子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治明博士
7、知识照亮人生 创业铸造辉煌——讯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黄卫国
8、高层海归,生物医药领域创出新天地——广州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科学发展,科技高地独树一帜——广州朗圣药业有限公司
10、世界名牌的创业之路——威创股份创业发展历程
放飞梦想 创业在花季——大学生创业篇
11、“火鹰”成就创业的理想——广州火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莫国勇
12、与时俱进,为区域发展提供人才源动力——创智人力总经理钟国轩典型事 13、80后大学生的成功创业路——吴世聪创业典型事迹
14、爱之践行——记“孩子王”曹德文
15、网络开店引潮流 开拓创业新天地——欧裕成功创建大学城购物网
16、失业不失志 创业天地宽——江南中街创业基地典型
17、艰苦创业 回报社会——杰丽斯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焕武典型事迹
18、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邓俊民创业典型事迹
19、以500元创业成功的大学生——邓裕斌创业事迹 20、科技强企,创业富民——广州市戴伟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1、大学生用知识闯出一片天——罗琳创办广州爱脑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2、敢想敢干,勇闯创业路——广州胜兆贸易有限公司郭秀莲典型事迹
23、坚韧不拔 创业为村——荔湾区创业之星江浩典型事迹
24、创业育人 服务社会——陈国权创办珠江电脑培训学校
25、创业路 人生路——钟建英的创业事迹
26、永远的征途——曾爱民的创业路
27、发挥优势,利用资源,开辟创业新天地——杨潇成功创办景丰绿化公司
再绘人生篇章——失业人员创业篇
28、诚信为本 艰苦奋斗——广州凌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9、打响“春林”品牌 踏上创业之路——“春林”系列之圣味坊饮食店
30、励志创业谱新篇——利宇民成功创办新港化工有限公司
31、下岗不矢志,进取来创业——广州市荔湾区金喆展示柜厂
32、最美不过夕阳红——广州友好老年公寓有限公司
33、坚持自主创业发展 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从化市街口都汇办公用品经营部
34、创业、创新、创品牌——记广州市力想文化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雄坚
35、从下岗职工到自主创业楷模——记广州市增城惠森普粘合剂厂总经理莫水祥
36、自强不息,艰苦创业,成功源自不懈努力——广东粤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建军
37、春林苑里沐春风——劳贞波等下岗女工创业事迹
38、汽车美容致富路——刘丽群成功创业事迹
39、敢闯就有一片天——周耀汉创业事迹
40、遇挫越勇,创业路上不言败 ——记三次创业的严达祥
41、二次创业圆梦想——吕丽琼创业事迹
42、农家庄美烧鸡香 ——何德福创业事迹
43、提高技能 自强创业——SYB创业培训班吴永杰典型事迹
44、创业培训指引成功创业——岑桂锡成功创办姐妹花内衣店
45、商场老将 创业显佳绩——广州绿鸣咖啡厅石杰
46、地产新锐 回馈社会促就业——广州侨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47、不言放弃,诚信为本——嘉亮清洁公司曾肖红创业事迹
48、一起走来 携手创业——谢自强的创业旅程
49、政府扶持好创业———曾宪铭创业事迹 50、开弓没有回头箭——张燕创业事迹
51、创业创出了品牌--傅庆军创业事迹
52、美容瑜伽养生,创出一片天地——黄芬娜创业事迹
53、绿色环保,前景广阔——伍少妃创业事迹 94、创业之旅,就在脚下——谢维发成功创办顺信酒家
重展军人风采——复转军人、军嫂创业篇
55、军嫂来创业 实现大跨越——军嫂梁丽梅成功创办广州市美诗纺织品有限公司
56、美容美发再谱新篇——玉玲珑美容美发商行
57、努力创业 回馈社会 ——李琦的创业历程
58、退伍创业展风采——广州市江村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开启致富之门——农民创业篇 59、60席免费大餐打响创业第一炮——黄埔区茗苑居饭店董事长周锦柱 60、立足本地创业 带动农民就业——梁锦德创业事迹 61、创业先锋 热心公益——王锦荣创业典型事迹 62、脚踏实地 收获成功——一个决心做冲浪人的黎志良 63、学艺先致富 情系下岗人——罗国常成功创办圣迪路皮具厂 64、勇于创新,走农业集约型发展新道路——广州市南沙丰莲蔬果专业合作社 65、劳动模范曾金涛
66、二十年风雨征程 闯出创业光辉路——记中新塑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怡共
67、利用地理优势 把握创业时机——派潭高滩温泉酒店潘李胜典型事迹
68、立足本地优势 走新型农业产业化道路——增城市小楼镇组建汇康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69、自主创业 带动就业 建设和谐企业——广州市如丰果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剑波事迹介绍 70、创业致富不忘乡里——欧阳镜良创业事迹 71、洗脚上田创新业——黄丽英创业事迹
72、文化艺术创业中的一颗耀眼明星——周忠民成功创业事迹 73、以茶会友见真情——刘永峰的创业路
74、致富不忘回报社会——广州市锐丰建业灯光音响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锐祥
巾帼不让须眉——妇女创业篇 75、用知识凝聚力量 用成功回报社会——“学而优”书店有限公司 76、“腊味皇后”张秋霞
77、失业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自强自立——多特瑞商务用品公司 78、下岗妇女帮八百人“上岗”——黎秋珍创业事迹 79、失业女工程师:我要将美丽经营到底——高小峰创业事迹 80、童话国度的护苗仙子——虹虹幼儿园何惠芬
81、突出党员实践特色 展示妇女创业风采——吕芬创业事迹 82、创业路上多坎坷 锲而不舍终成功——罗雨蕾用挫折换来信心 83、巾帼失业不矢志 重创环卫新事业——广州市坚盾保洁有限公司 84、“园丁”照亮创业路——陈英创业典型事迹 85、技术致富 造福同乡——陈玉佳巾帼不让须眉
86、敢闯敢拼 共同致富——黄春梅带领富余农村劳动力成功创业 87、瞄准市场 回家创业——南沙区天天幼儿园 88、创新的魔力---卢洁妍的创业路
89、“蓝星”照亮创业路——从化市蓝星幼儿园 90、和员工一起迈向明天——黄少筠创业典型事迹
91、人生的天职在于创造——李宝玲成功创办广州市南沙区合悦制衣加工厂
92、用创业推动科技向前迈进——广州维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坚定自强信念——残疾人创业篇
93、创业是最好的就业——曾繁琦成功创办东星盲人按摩院 94、励志照亮人生 勇担社会责任——温建荣创业典型事迹 95、开拓奋进,用爱心回报社会——孙辉民创业主要事迹 96、自强自立谱新篇——刘汝南创业主要事迹 97、自强不息 执着创业——周建文创业典型事迹
98、身残志坚,勤劳创出致富路——萝岗区九龙镇残疾人汤海添创业典型事迹
99、盲人按摩点燃创业明灯——康宁盲人按摩所
100、满怀追求 志在千里——残疾人刘伟光自强不息创业事迹
第四篇:广州大学生创业 优惠政策 贷款
首先,一般有创业贷款、免费的工商行政注册、免费的创业辅导,一般有这些。创业补贴的获得远远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你可以找一下社区的共青团或者是就业办。
如果你是申请创业基金或者贷款,那你是需要抵押和担保的,至少是有一名在职公务员为你担保
如果你是已经创业,需要融资,也是同样的如果你只是看个补贴,那一般都是你成功经营半年以上的农民工或者大学生可以申请到。
你是想要哪种呢?
其次,常规的创业资金渠道有下面几种
1、银行贷款,不过一般商业银行都需要担保和抵押
2、政府的创业贷款,恩,得充分了解当地政策
3、合伙人,合伙涉及的东西很多,也要慎重
4、风投,恩,按国内的情况,要自己找到这个还很难
5、专业的投资机构,现在已经有一些风险投资机构开始关注草根创业者,你可以留意一下当地有没有
最后,附上一些国家的政策,从几分文件中选出来的。国家给大学生提供的创业优惠措施,大学生创业可以充分的利用这个优势!
大学生创业完全手册政策关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设立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审核要求和做的相关准备是:
大学生创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有成熟的心理准备,这样更适合创业;二是不要迷信自有创意项目,或者自己持有的专利技术或成果,而是要进行充分的市场研究;三是不要想“一口吃个胖子”,要有一个平稳的创业心态;四是大学生创业最好不要单打独头,最好合伙创业。
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要求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借款人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本行结算。
贷款申请者需提供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本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你所在的当地的会有些不同,但都是在这个大方向下
第五篇:广州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广州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1.建立创业孵化基地
详细:广东科技厅将安排一定经费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并且依托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建立广东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和“孵化”基地,提供科技创业培训,支持优秀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
2.小额创业贷款
详细:广州市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给予5万元贷款,部分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还可以获得全免息贷款优惠。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卡》的学子,在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小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两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3.税费优惠政策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共42项。
申请条件:高校毕业生需具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卡》,当年毕业且属于广州地区户籍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需于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到市人事局人事开发处申领,此证两年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有效,如当年没有申领,就要作为城镇失业人员申领《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广州大学生在毕业后2年内创业的,到创业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学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