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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工程施工合同五篇范文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20-62860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0 22:02: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天然气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金凤大道燃气管网二期建设项目第三标段建设单位:达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金凤大道燃气管网二期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施工合同书

施 工 合 同 书

金凤大道燃气管网二期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施工合同书

然气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达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概况

1.1 工程名称:金凤大道燃气管网二期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1.2 工程地点:达州市西城区

1.3 工程内容:五一花园、广电花园小区所有内外、住宅户内及商业场所(含超市、商场、学校、餐厅、会所、幼儿园等燃气预留接口),住宅约5100户,商户约1800户;本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施工安全、包报装、包管线测量费、包施工、包验收、包点火、包税费。

1.4 承包范围:

1.4.1施工范围:金龙大道至凤凰大道中路市政中压管至调压箱加各商业用气预留和住宅用气点。

1.4.2施工要求:①施工到室内灶台燃气炉、热水器位置(含留铜球阀,包炉具转接软管及点火);②室内管道暗装;③煤气表设置生活阳台;④热水器设置生活阳台;(含计量普通家用燃气表,不含热水器、燃气炉)热水器安装另计。

1.4.3 商业场所按用户用气量预留管头。1.4.4 有关埋地管道的路面/地面开挖和恢复。

金凤大道燃气管网二期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施工合同书

1.4.5 图纸要求:按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含所有的设计变更、修改)。

1.5 乙方分包工程:本工程不得分包。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施工安全、包税费、包工程验收、包点火。普通住宅,一户两个热源点1250元/户包干;商业用户每户不少于3个不多于5个燃气接口,按3980元/户包干;竣工后,清点户数按实结算;商业部分预留管道,费用由乙方垫资敷设,待结算后由甲方将该费用另行支付给乙方。

第二条:总造价

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叁万玖仟元整(¥13,539,000.00元)。结算时住宅部分按实际安装户数清点结算,如有增加以甲乙双方现场签证确认结算。

第三条:工期

3.1 施工工期:总工期105天,自2010年7月20日至2010年10月25日。

3.2 工期延误:开工前 7天,甲方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收到开工通知书后7日内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若因土建施工阻滞、变更原设计方案及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暂行规定》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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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工程设备(除甲方提供外)经甲方认可签字同意后(但并不免除甲方同意后,乙方对设备质量的保证),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仓库)。

5.2 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设计变更而导致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6.1 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规定划入乙方账户:,帐号:,开户行:。6.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6.2.1 甲方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后10天内,向乙方支付20%工程备料款。

6.2.2 完成户内立管,需装燃气表及进行外地管施工时,经甲方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25%工程款。

6.2.3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用户点火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工程余款,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6.2.4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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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现场签证和结算 6.3.1 现场签证

(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3)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6.3.2 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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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2)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 提供本工程建设、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施工图纸一套给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接驳点。

7.2 开工前 5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7.3 委派现场工程师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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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 在开工前5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10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管理机构,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各一名,项目经理为,技术负责人为。

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3 委派有资格的相关专业人员作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末5天内向甲方报送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8.5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以书面通知甲方。8.6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8.8 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

8.9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5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8.10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追究因此引起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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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搭设临建,堆放材料、设备。8.12 乙方必须对其供应的设备承担质量保证。

8.13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3 天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9.3 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 3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3 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包括单位工程的所有文件和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适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提出复检的,乙方应予配合,如复检合格,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复检不合格,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无偿返修,工期不得顺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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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擅自使用,视为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需保证竣工验收后15天内办理完煤气公司户内点火所有手续,具备立即点火条件,并由煤气公司点火。

9.4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各4份。需重新绘制竣工图及所需份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5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0.1.1 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资源; 10.1.2 因图纸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10.1.3 不按期支付工程款超过20天(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延期付款的情况除外);

10.1.4 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10.1.5 逾期组织验收;

10.2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0.3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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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0.4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10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0.5 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条款

11.1 工程保修期内,如住户提出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通知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如逾期维修,甲方将另行委托,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施工水、电设施由甲方接到小区,由乙方接到区内各施工地点并由乙方管理并负担水、电费,按现场要求缴纳。

11.3 乙方施工前甲方可以根据户型变化调整户数(如两户打通的调整等)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工程改造,且按照调整后的户数结算。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2.2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 达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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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以及材料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1.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1.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1.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1%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正本 两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副本 肆 份,双方各执 两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15.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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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达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签字)联系地址: 达州市通川区张家湾104号 联系电话:0818-2380526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天然气购销合同

卖方: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于中国________签署:

(1)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卖方”);

(2)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___________(“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_________至下一日的_________.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______,交付压力为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_______________.(适用于新项目):____________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双方应至少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____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_______,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____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_____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______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买方至少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______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______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模版二: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每一标准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以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为单位表示)由天然气基础价格(Pi)和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两部分组成。其中,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___________;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_________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_____结算一次。买房应根据(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他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调试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的期间。

9.1.2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_____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_______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_______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生效和终止

17.1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_____.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2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后_____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3如任何一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4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_____年的期间累计超过____年,或(b)连续____日,经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方:________

姓名:________

买方:________

姓名:________

第三篇:天然气供气合同

合同编号:

供 气用 气

天然气销售合同

方:xxx有限公司 方:xxx加气站

本合同由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气方)与xxx加气站(以下简称用气方)为2016用气供气天然气事宜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平等的用气供气关系,安全、经济、平稳、合理的供应和使用天然气,在充分考虑供气方供应能力和用气方设施现状的情况下,经供气方与用气方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气地址、交付地点与交付方式

(一)供气地址:

(二)天然气交付地点:

(三)交付方式:以用气方减压站卸气柱进口为交接点;用气方在中压出口安装贸易结算流量计,用气方在各用气设施前应安装内部核算流量计。

供气方将通过交付点向用气方交付天然气,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随之转移给用气方。

第二条 供气数量、性质、质量

(一)供气数量:根据供气方产、输气现状和用气方要求,供气方将在气源充足的前提下,均衡地安排天然气供应,充分保证用气方的实际用量,用气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均衡地用气,气量以双方签认的《月计量交接单》为准。

(二)用气方用气性质为工业用气。

(三)供气质量:在合同期内,供气方交付给用气方的天然气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2012中所规定的天然气。

(四)用气设施及规模: 1.用气设施:CNG加气站

2.用气规模:每天24小时连续用气 第三条 供气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结算价格:xx元/标准立方米简称Nm(含税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天然气价格调整时,供气方有权按照调价文件调整供气价格,并自相关文件发布执行之日起执行新价格。本合同所指调价文件是指天然气开采企业调整天然气出厂和管输价格的文件或价格主管部门调整天然气市场价格的文件。

(二)计量:

1.在双方首次合作前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统一双方天然气密度以利于计量的准确性,标定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2.计量单位:计量单位为标准状态下体积(标准立方米简称Nm)。

3.双方天然气的交付计量以供气方的充气柱流量计为准,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每月20日由双方指定人员共同在《月计量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当月双方结算的依据。

4.用气方每年需定期对所属流量器具、燃气仪表在国家授权的有资质的检定站进行检测,并向供气方提供检测报告。若超出检测的规定时间或在检测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供气方有权终止供应。

5.若双方对天然气计量或流量计有异议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人员现场核实确认后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结果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国家指定检定机构申请对交接计量器具重新检定,检定费用由提出异议方先行垫付。检定合格,33检定费用则由提出异议方承担;检定不合格,则计量方承担。当月用气方气量认结仍按实际抄表数结算,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气款;自次月起检定期间用气方用气量,以用气方书面提出检定要求前一周日均量为依据,按检定期间实际天数计算该期间用气量,其它时间用气量按照实际抄表数认结。

(三)气款结算方式:

1.为保证用气方按时结算,用气方在供气前需预先支付部分天然气款,预付款金额为xx万元,在供气方确认检验合格后准备供气前一周内汇至供气方指定帐户。

2.气款先行由用气方提供的预付款xx万元中递减,当供气方发现用气方预付款账户低于xx万元时,通知用气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预付款。若用气方未及时补足预付款,或拒付预付款,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且用气方产生损失由用气方自行承担。双方根据当月认定的用气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气款应在每月20日进行结算。气款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供气方收到用气方气款后开具发票、相关票据。

第四条 检修

1.对天然气生产、输送及供用设施的计划检修或临时检修,用气供气双方应予配合;对因计划或临时检修期间的供气或用气情况的变化或波动应尽力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对因此带来的供用气影响,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供气方对天然气管线输送设备的计划检修安排,在供气方计划检修期间,提前48小时将检修计划以书面形式告知用气方,用气方应根据检修时间自行调整生产计划,由此引发的任何事件,供气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气方因气井、供气设备、管线等出现不可抗拒原因中断供气时,在第一时间应及时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用气方,以便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用气方在此期间应给予配合协助,4.如有同向天然气管线用气企业需进行天然气管线改造、管线碰口等业务需临时停气的,供气方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气单位,以便做好相应的生产调整,用气方在此期间应给予配合协助。

第五条 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履行期)2016年 月 日 第六条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时间收取气款。

3.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或安全事故时,或者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结清气款的,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且因此用气方造成的后果由用气方自行负责。

4.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8小时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5.有义务保证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6.在获得政府有关审批同意的文件后向用气方供应天然气。7.供气方将按照已批复的用气计划保证供应天然气。8.有权对用气方的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权进行确认及安全检查。

9.在供气方气源充足,气价合理情况下,若因用气方未优先使用供气方天然气,造成供气方运输成本增加,供气方有权要求用气方补偿。

10.若因用气方申报计划用气量远大于实际用气量进而给供气方造成的生产及运输成本增加,供气方有权要求用气方补偿。

第七条 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供气方保证质量提供天然气。

2.供气方无故中断供气,用气方有权要求迅速恢复供气并提供中断供气原因说明及双方协商解决对用气方造成的损失。

3.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天然气款。

4.用气方天然气管线、设施、设备发生天然气泄漏或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通知供气方限量或停止供气。

5.未经供气方认可,不得改变燃气管道验收现状。不得更改、损坏供气计量装臵和燃气设施;若新增燃气设备,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供气方,由供气方确认后可实施;新增投产设备用气价格应与供气方另行商议后确定。

6.用气方建设和用气手续,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7.用气方必须在当年11月底向供气方按月上报次年用气计划。提前一个月上报下季度用气量,实际用气量以供气方批复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停站检修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泥石流、水灾、飓风、战争、**及供气方在运输途中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等。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天然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

2.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其中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合同已按期履行完毕。(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在供气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双方需给对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各一份复印件。

3用气方需向供气方提供两辆牵引头,两辆管束拖车,由供气方验收确认完好后接收并自主调度使用(相关费用包括平时年检保险费用,由xxx有限公司承担,三年一次定检费用由xxx加气站承担)。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貮份。

供气方(盖章): 用气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为: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五条 保证金缴纳

(一)履约保证金:占承包总价的10%;乙方保证按合同所签订的内容按期完成,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第三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后 内交付甲方。甲方保管履约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 内退还乙方。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质保金:占承包总价的10%(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完成,甲方有权没收其质保金。甲方保管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在本工程结算后 内退还乙方。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工程施工承包价格(含税):人工费:;材料费:。

2、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完工后据实决算。

3、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5日内提供由乙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材料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部分按合同规定结算。

(2)结算时预留工程总结算价款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付清,保修金不付息。

第七条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

(一)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二)安全文明标准: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验评标准: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验收规范。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工程应具备施工条件;如不具备施工条件,乙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具和安全施工措施,如果甲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直到甲方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后,再进行施工。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5、甲方负责施工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6、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甲方承担返工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成品保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按《施工人员花名册》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评分制度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填写表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必须设专职质检员持证上岗。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乙方除按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外,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4、乙方应对工程进度负责,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完工。如果乙方不能按进度计划施工,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工作量则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自备施工需要的小型工具。

6、乙方根据自行施工内容报材料计划或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后,按计划与甲方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如材料丢失或亏损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的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在工程竣工前按甲方要求全部退还,如丢失按市场价赔偿,乙方从甲方所领出易耗品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其中,安全帽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工作服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乙方及其所属人员必须遵守与甲方所签订的各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完成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留其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驱逐出现场;如果乙方多次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

提前终止合同,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8、乙方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具体见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乙方在其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应组织其施工人员接受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按照安全要求和现场安全管理进度进行施工,如果乙方未按各项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进行,甲方有权停止其所进行的工作,乙方应承担由

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所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每天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甲方将不定期检查考核,按照相关制度兑现奖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杜绝野蛮施工,爱护甲方企业财产,节约用料,对损坏甲方企业财产者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乙方除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外,还应做好工人宿舍、食堂及周围环境的管理,并教育职工遵守公德,维护企业形象,搞好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做文明职工。

10、乙方所用施工人员自行招聘管理,并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规范化施工,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并如实填写自检记录。若因自检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人有权让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甲方负责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乙方有事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必须建立《施工人员花名册》向甲方申报,以便综合控制管理。

1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如损坏应照价赔偿。

12、因甲方资金紧张未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不能延误工期。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进行施工。

14、乙方工程所用材料需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单,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九条 保 险

(一)乙方必须为其在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并由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二)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条 施工验收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隐蔽工程等施工质量。隐蔽工程等施工完毕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对乙方隐蔽工程等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本工程最终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的初步验收而减轻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初步验收及对本工程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 质量保修责任及保修期限

(一)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属于保修期内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修复。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或在3日内未修复,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三)本工程总保修期限: 年,各单项工程保修期分别为: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按工期完工,则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到本工程结束时或甲方替乙方找他人完成本工程时止。

(二)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需返修,致使工期延长的,每延长一日,应当按照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赔偿因返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如果乙方未按安全文明标准施工,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 元的处罚。

(四)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撤离施工现场或者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乙方所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证件复印件交到甲方存档,增加人员必须与甲方协商,不得随意改变在册人数。

(三)乙方应做好职工教育,配合当地街道、派出所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好法制教育、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本工程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或本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乙方应当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置图示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三)如果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解除后,如有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争议发生后,除非甲方同意或者乙方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各自保持其工作的连续状态,并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

1、合同订立地点:

2、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方 四 份,乙方 一 份。

3、本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本合同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时间:

代表人:

签字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时间:

代表人:

签字时间:

第五篇: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湖南京湘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协商同意,并达成一致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协议。

1、工程承包范围

1.1、施工内容为:

1.2、具体施工范围在施工时甲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工期

2.1、开工日期:

2.2、乙方必须满足建设单位进度计划要求,同时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2.3、乙方如不能满足本工程要求的节点工期按期完工,按每拖延一天罚款元累计计算罚款,罚款直接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2.4、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后,建设单位有书面工期顺延,本合同工程工期同样顺延,但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工期索赔要求。乙方进度滞后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增加人员和设备投入,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力,工期仍达不到施工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服从和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承包方式、承包单价:

4、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结算支付

5、安全文明施工

5.1、、施工现场设备要分类停放,保持整洁有序。乙方使用的施工人员、施

工设备来源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所有由于乙方隐瞒事实真相而造成的法律诉讼和经济损失都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尊重施工当地的民风民俗,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偷盗、打架、酗酒等事项的发生,配合甲方作好治安防范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原因所造成的地方关系问题和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5.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和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和环保要求进行施工、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的有关规定。

5.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工作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配备必要的劳保、安全设施,严防事故发生,合理培训自己的员工,技工经训练、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于特殊工种,机械操作手等均应持证上岗,甲方有权随时抽查,如发现无证操作,甲方有权清退无证人员。

5.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电、防淹、防中毒等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5.6、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检人员,及时查处施工范围内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7、因安全文明或施工质量及进度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2、乙方责任:

7、民工工资支付

7.1、民工工资必须含在当月进度结算款内,并应全额发放。甲方应要求乙方提供每个班组长的身份证号码,由甲方综合主管与项目会计一起到开户行办理存折。在支付进度款时,把民工工资部分打到各班组长存折上,由各班组长把工资分发到民工手上(因民工流动较频繁),甲方综合主管每月对照乙方提供的工资名册、民工的身份证抽查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抽查率不少于总人数的20%),并形成记录,由乙方、民工本人、抽查人员签字(或手印)确认后,归档备查。如抽查结果不良,则暂停工程进度款支付,待整改到位后,恢复工程进度款支付。

7.2、乙方提供各作业队负责人长期、有效的联系方式。

7.3、如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公司将报当地公安或劳动部门备案处理。在当地公安或劳动部门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公司将与乙方及作业队联系3次(按照合同中约定由责任人所提供批作业队伍负责人长期、有效的联系方式),无论是否联系上,均视为“送达”。在送达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如不到项目部配合支付农民工工资,则由公司负责全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如发生劳资纠纷(如瞒报、多报、非公司原因拖欠民工工资时),乙方应对造成的损失、影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8、其他

8.1、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并按规定每月将发放情况反馈给公司,如出现因拖欠民工工资、引起的民事纠纷,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上述事件的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在乙方最终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乙方还应向公司承担10%的违约金。

8.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即长沙)人民法院管辖。

8..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8.4、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天然气工程施工合同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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