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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抵押物处置现状及对策研究
编辑:翠竹清韵 识别码:20-65291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3 21:43: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抵押物处置现状及对策研究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抵押物处置现状及对策研究

当前,我国经济增速下行明显,行业风险、区域风险叠加,信用风险突出,银行业经营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与此同时,银行不良贷款快速、大幅上升,很多银行被动成为 “ 房东”,手中掌握的抵押物也越来越多,但抵押物处置执行的进展却十分缓慢,有些抵押物即使产权清晰、状况良好也很难处置,很多时候银行迫不得已,只有通过资产转让或核销方式来化解不良贷款,导致银行正常经营受到一定的影响,营业利润也受到较大侵蚀。

一、不良贷款抵押物处置时存在的主要困难

目前,抵押物在执行中遇到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

(一)抵押人、借款人失联或不配合,人为拉长抵押物处置时间

当抵押贷款逾期且催收进展缓慢、银行不得已进行诉讼并通过法院处置抵押物时,抵押人往往以种种理由推脱、搪塞,很不配合,或者试图通过各种途径阻碍司法执行,拖延抵押物的处置。例如:拒绝签收法院相关文书,导致银行存处置环节需要进行公告,或者不断向法院提出异议或上诉来拖延处置时间,进而影响抵押物的处置效率。

(二)抵押物非贷款银行首封,需要首封法院推动才能进行司法拍卖

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借款、担保企业在银行的抵押物往往被多家执法机构查封,如果抵押物被他人首封,抵押银行即使抵押手续完备也不能独立推动司法拍卖。此外,个别债务人为了在后期处置中掌握一定的谈判权,在风险暴露前就采取措施对抵押给银行的抵押物进行恶意查封。商业银行对此些情况反响不断。

(三)抵押物土地、房产被分开抵押,需与其他抵押权人合并处置

由于抵押手续不够规范,一些借款人在取得土地证后将土地抵押给甲银行,用甲银行的贷款进行项目建设,待项目建成后,又将办妥产权证的房产抵押给乙银行,在乙银行办理贷款,一旦借款人发生风险,无论是甲银行还是乙银行都将无法单独处置抵押物。

(四)抵押物拍卖变现时,法院对银行受偿范围进行了限定

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受偿范围仅限于房产登记部门登记的债权金额,包括利息或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是表现为即使房地产价格有所上涨,仅能就当时登记的债权受偿,且受偿金额不能超过授信时的评估价格。

(五)抵押物上附有租赁,从而给正常拍卖造成障碍

银行贷款的抵押物上通常会附有租赁合同,由于法律上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即: 如租赁合同发生在借款人向银行借款前,或租赁合同是经银行同意的,即使抵押物进行拍卖,此前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该项规定保护了承租人的权益,但也为一些抵押人为阻止银行处置抵押物而编造虚假租赁提供了空间。

(六)抵押物为唯一居所或有人居住,法院一般不支持推动执行

对于住宅进行抵押的贷款,可能会遇到抵押人用唯一居所抗辩执行的问题。例如,曾有一名客户,其贷款抵押物为一套别墅,但在执行时,由于被执行人提出,该抵押物为其唯一居所,即使该房产为别墅,借款人有较强经济实力,法院也不支持推动执行。此外,法院在执行中,对有人居住的抵押房屋,不管是其他民间借贷债务人或是租赁户,甚至抵押房屋中存有物品,法院大多不愿推动执行拍卖。

二、加快抵押物处置的主要途径

针对上述问题,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当地政府、法院和债务人沟通,努力寻找解决途径:

(一)约定逾期贷款诉讼文书的合同送达条款

针对近期出现频率越来越多的逾期贷款当事人失联或者拒不配合,致使法院诉讼文书难 以送达的实际情况,银行应在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上明确约定,若贷款逾期银行选择诉讼时法院诉讼文本的送达途径、送达方式和送达地点,加快诉讼进程,提高诉讼效率,推动抵押物的处置进度。

(二)对非首封的抵押贷款或疑难问题要主动反映、积极沟通

从银行自身来说,发生风险后应采取快诉、快封,争取首轮查封,对于执行中需要政府、其他查封人或抵押人配合才能推动执行的,要加强与法院和相关当事方的沟通。对抵押物非首封难以执行的问题,商业银行应统一向监管机关(如当地银监会、人民银行、银行业协会等)报告,请监管部门出面与司法机关沟通,甚至可以请监管部门以提案的形式提交人大或政协,以期尽快解决首封法院怠于推动执行的问题。当前,商业银行应主动与基层法院沟通,讲究沟通效率,争取理解和支持,从基层法院的层面来加快非首封抵押物的执行。

(三)审慎办理附有租赁的抵押贷款

商业银行在办理附有租赁的抵押贷款时,应该对租赁合同仔细甄别、审慎办理。在贷款时,除了对相关当事人告知外,在抵押合同中还应对抵押人后续对外租赁时设置一定的约束条款。对抵押物上租赁事实的确认,除了通过租赁合同鉴定外,可通过租金支付交易、是否纳税等进行确认。司法执行中可一并对租金进行查封以维护银行利益。在抵押物的拍卖过程中,积极做好抵押物的营销,包括对承租人的营销,也是提高拍卖成功的关键因素。

(四)对于唯一住宅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要有所限制

商业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时,一方面,要尽量避免出现唯一住宅抵押的问题,应要求授信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提供有不低于两套居所的证明,并书面承诺在抵押贷款还清前不得转让,并明确约定,转让第二居所时应提前还清住房抵押贷款,商业银 行在贷后管理中对此也要定期予以关 注;另一方面,抵押贷款风险发生后,应加强与债务人的沟通和谈判,如置换面积较小住房、帮助抵押人租赁住房或尝试通过减免少量债务等方式实现快速清收。

第二篇: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及监管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及监管 班级:姓名:学号:

不良贷款指存在潜在风险的贷款,如借款人不能或有迹象表明不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足额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则该资产形成银行的不良贷款。根据贷款不同的风险程度,我国将其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者被认为是不良贷款。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以及由之引起的金融动荡是世界性的难题,特别是自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风暴后,各国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受到了严峻挑战,银行的不良资产和脆弱的银行体系是爆发此次危机的根源。所以,在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之下,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不良贷款的处置应该防患于未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如何防范和化解这个问题迫在眉睫。近期,随着商业银行半年报的推出,今年首批上市的四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余额均显示出较大幅度的上升。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银行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出现“双升”

由于存贷利差缩小,各大商业银行在2012年后即出现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恶化的倾向。华夏银行出现不良贷款余额上升,兴业、浦发、平安三家银行出现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的“双升”。

2.不同类型和地区的银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分机构看,以工农中建交为代表的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基数较大,新增较少;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基数较小,新增较多;受政策影响各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新增数都较大。

分地区看,江浙沪地区是浦发银行贷款的主要投放地,也是其不良贷款的高发地,其他地区的贷款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分行业看,不良贷款通常高发于制造业、批发零售行业和零售业等资金链条较紧凑的领域。

从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看,制造业、批发零售行业和零售业等不良率有较为明显的增加。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

1.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责权划分不明晰,金融监管乏力。2.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产生在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大量而且严重的短期行为和整体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是造成大量银行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原因。3.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社会信用环境不佳。

二、如何处置不良贷款

(一)行政手段

1.注入公共资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筹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有明显的计划色彩,因此依靠财政注资来部分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符合历史的事实。国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在本市场筹集了大量资金,在投资者同意的前提下,将筹集到的资金部分用于清理不良贷款,有利于减轻银行的债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以便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努力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一是完善地方政策法规,改善信用环境以支持金融债权人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二是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外资投资主体和个人等进入市场,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以切实改善不良投资交易环境;三是在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中介市场方面的作用;四是利用政府行政资源的特殊优势,充分发挥其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作用。比如在金融债权人处理债务人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问题上,在确定安置企业职工和清偿金融债务比例,在土地重新规划整合与利益分配等方面,政府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五是直接参与不良资产项目的处置。地方政府的参与有时会更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使其重组成功。

3.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贷款处置中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收购资产处置任务已完成过半,在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中,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已具备相当的经验。因而,借助于资产管理公司这样专业机构的力量,对于全面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我们应进一步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的作用。

(二)市场手段

1.不良贷款打包出售。参与债权交易的银行,根据自己的债权情况,可在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专业市场上挂牌出售债权,出售债权的价格可依据债权的风险程度以及所附带的现金流确定,出售方银行与购买方可通过招标竞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最终的转让价格,以防范道德风险的产生。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出售方可迅速收回资金,提高其流动性,购买方可以低于债权账面价值买断出售方债权,实现出售方和购买方的双赢。

2.产权多元化。通过市场化解不良资产的最主要的手段莫过于产权多元化的市场基础与组织结构。对于资本金普遍不足、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的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在政府注资后引入外资、国内机构企业、甚至个人投资者是增加银行资本金、促进产权多元化的必要手段。因此,产权结构多元化对于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信贷业务的预算约束硬化、阻断政府干预、消除银行的政策性职能提供制度基础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而在一定程度上,产权多元化相对于现有不良资产存量的处置更为重要。只有在银行形成理性与审慎的经营风格后,银行才能被赋予贷款豁免等更多的自主处置手段,社会信用环境才能得到改善,不良资产的处置速度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不良资产的产生才会得到有效抑制。

三、不良贷款的监管 积极纠正自身异化行为。

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风险意识。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不良贷款及其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彻底摆脱暗箱操作和道德风险。

3、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利用现行的各种处置方法,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把不良贷款降到最低水平。

(二)建立抑制不良贷款增量的有效机制。

1、实施银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以个人责任成本制约权力失衡。让承担责任的大小,同其权力的大小成正比。

2、化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

3、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控制。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发放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

第三篇: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对策及信贷管理制度研究

文章标题: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对策及信贷管理制度研究

内容提要: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现状不容乐观。本文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

资产的特点和形成原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通过对上市前的工商银行不良资

产的特点和信贷制度的深入分析,阐明了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增

长的主要手段和措施。最后采用

和国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借鉴和对比的方法,对

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不良贷款贷款五级分类资本充足率核销以物抵贷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分析

1.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基本概念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1.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估算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上的确下了不少功夫,如尝试制定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规定降低不良贷款的指标等。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仍严重偏高,尤其四大国有银行为最。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减少3946亿元,下降4.56个百分点,已降至13.2%。这个比例已经远远高出世界银行业的平均水平,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处于高位,不仅已超过《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而且与国际先进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应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远。如果考虑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外公布的数字相对保守的因素,那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更是可想而知。

表1-1截至2003年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贷款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

中国工商银行29578.377598.7821.56

中国建设银行17663.882679.6011.90

中国农业银行19129.606982.0330.07

中国银行18161.894085.3118.07

合计84533.7421345.7225.26

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由此可见,如何控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长,使其不良贷款率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我们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

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

2.1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

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我有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

这当中,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转移到了银行。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拨改贷”开始。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国有银行根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经济转轨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了,由此形成大部分不良资产。

政府几乎不再对国有企业投入资本金,企业的建立与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成立前,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发放的贷款,也就是所谓的政策性贷款,这些贷款中的大部分后来成为银行的不良贷款。

当时的对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是要有政府批准的,无论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都是如此。所谓“国有企业”,很多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国家财政的投入,而

大多是银行的政策性贷款投资。

第二,当企业发生亏损的时候,政府也几乎不再给企业以财政补贴,而是国有银行对其债务进行延期或追加新债。这样,国有企业经营出现亏损,以前由财政出钱补贴的办法改成了银行追加贷款的办法,这是造成银行坏债增加的一个基本的直接的原因。

可以看出,银行坏债实际上起到的是“财政补贴”的作用。国家建

国有企业而不注入国家财政资金为其注资和补贴,而以政府的名义给予国有企业不需审查评定的银行贷款,其结果必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资产。而政府财政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损失。国有商业银行在这种政策性投资中充当了类似于“募捐者”的角色,最后的结果是所能够回收的利息或者贷款利息总额很少,甚至会发生全部损失。

表2-1国有企业资产投资总额中各种融资来源所占比例(%)

国家预算自筹资金国内贷款国外贷款

197075.323.90.8-

197564.434.41.6-

198044.736.511.77.2198526.440.423.010.2

199013.243.223.620.0

199110.243.128.118.6

19945.051.025.718.319964.650.923.720.8

19987.049.923.319.8

200010.445.325.219.1200112.347.923.116.7

2.2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

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当然,与不良贷款形成关系最为密切的银行信贷制度也很不健全。

2.3从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中寻找解决的途径

从前面两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国有银行在计划经济的历史时期背负了特殊的使命,而在我国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又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而随着我国积极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角色发生了转变,国有商业银行所背负的历史使命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复存在。

政府在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希望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14000亿元不良贷款的债转股;国家财政注入2700亿元资本金;设立银监会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下达降低不良贷款的硬指标,如2年内不良贷款率下降3%-4%,不良资产余额下降700-800亿元;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贷款的五级分类等一系列措施。可见国家在改变国有银行外部环境和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为国有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资产率从根本上提供了条件。

然而,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改变和国家政策的改变不相适应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制度,尤其是和不良贷款形成息息相关的信贷制度并不完善,导致了不良贷款一边剥离一边新增的现象。让我们看看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贷款和信贷制度的特点。

3.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对我国不良贷款进行分析

3.1工商银行不良贷款特点及背景

工行2003年年报显示:2003年末,工行总资产为53000亿元,贷款余额33900亿元,不良资产8500亿元,不良贷款7200亿元。另有数据显示,2004年上半年,工行不良资产率为14.9,不良贷款率为19.6。总的说来,其不良资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不良资产手续大多严重缺失。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间太长,每笔贷款的银行信贷员有不少的变动很多信贷员已经退休,致使贷款手续严重缺失;另一放方面,由于很多贷款是行政命令的结果,银行本身就没有完整的贷款手续,加之当时的法律不完善,很多贷款甚至没有借款合同。

二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有三分之一以上是信用贷款。而放款的数额其实已经严重超出了企业的偿还能力。

三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80以上来自国有或集体企业,而这些企业大都已经停产或倒闭。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很多中型甚至大型的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不能适应市场而纷纷倒闭或生产停滞,而银行资产也随之形成不良。

四是由于贷款大都投向国有和集体企业。工商银行的不少不良贷款牵扯到不少社会问题,清收难度较大。由于工行的不良贷款大都来自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特点是人员多,负担重。如果按照一般的清收方法起诉企业的话,很多社会负担将转移给政府,这样不但加大了政府和社会的负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执行的过程也必将难上加难。

五是部分贷款由于时间过长加上银行没有按时采用有效的方式延续债权,银行的贷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价值也大多流失殆尽。

中国工商银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其不良贷款形成的过程其实就是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变革的缩影,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样工商银行的贷款受到了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银行职能不明确的大环境影响。

3.2从不良贷款的特点来看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从以上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中,我们可以逐条来分析出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信贷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贷款风险责任制度。在贷款形成过程中,许多贷款

是口头的指示,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度,加上发放贷款时和贷后管理的信贷员以及审批人和签批人频繁更换,导致贷款出现风险以后无法准确地确立责任人。而无法认定责任人的后果,必然使信贷人员和主管信贷的审批人存在侥幸心理,反正亏了是国家的,自己却没有什么责任,也没有几个银行领导因为形成不良资产而受到什么处罚,因此贷款发放时审查不严甚至为谋私利的情况并不少见。

二是银行没有严格的贷款审批标准,就是说没有一个严格的门槛。信用贷款是最好的例证,没有一条严格的限制,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放贷款,可以放多少贷款,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银行没有严格的对企业评级和授信制度,盲目的发放贷款,往往使企业需要多少贷款或者领导说法多少贷款就放多少贷款。

三是银行贷款大都发放给国有企业或者一些大企业,以为企业越大风险越小。

以贷款投向的向大集中为特点,这种做法,不仅可能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也不一定能降低贷款风险。因为“大”不一定等于“好”,大有大的弊端,大企业易得“大企业综合征”,韩国的大宇、美国的安然等庞然大物的倒闭,就是明显的实,至今那些贷款银行仍心有余悸。贷款过度投向大企业,显然不利于分散贷款风险,何况我国的大企业,目前尚是国有成份占主导地位,由于产权虚设,易得“国企病”,一旦发生贷款风险,对银行所造成的冲击也会不少(过去国有企业曾给我们银行带来了不少的不良资产包袱)。由于贷款牵扯到的社会问题较多,当贷款出现不良以后也会出现“执行难”的问题,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的困难。

四是没有明确的贷后管理制度,致使贷后管理不善,出现风险不能很好的控制风险,使风险减少到最小化。当企业贷款出现风险以后,信贷人员不能及时地反映情况,不能把具体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信贷人员,不能及时的起诉企业追偿贷款,一拖再拖,导致银行丧失两年的诉讼时效,造成贷款全部损失。由抵押的贷款也是如此,由于贷款逾期以后银行不能及时地处置抵押物或者不能及时起诉企业,导致抵押物年久失修,价值流失殆尽,给贷款造成了更大的风险。

当然,我们只是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候看工商银行的信贷制度的缺陷,近年来,工商银行不断的完善信贷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我们还是可以从工商银行信贷制度的缺陷中得到一些启示:那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与商业银行自身信贷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在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即历史因素和经济体制制度转变的影响不复存在的今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是我们解决不良资产困饶面临的首当其冲的问题。

4、国内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

4.1借鉴对比和完善国有银行信贷制度的必要性

4.1.1不良贷款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不良贷款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在商言商,商业银行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不良贷款数量和比例无疑和银行的利润息息相关,可以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在上市以后要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采用利润冲销坏帐的方法来消化不良资产,也就是说只有在银行总利润减去不良资产形成的坏账以后才是银行的净利润。

工商银行的信贷手册里有一段名言:“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也难以弥补贷款本金的损失!”举一个简单的例证:100万元的呆账,按年收益率2计算(贷款利率减存款利率),年收益为两万元;如果该笔贷款发生风险,冲销还账100万元,则需要用50年的收益才能补偿。如果考虑银行管理成本的支出、实践价值的因素、通货膨胀的因素,那恐怕需要用上百年的收益来补偿。”

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小视的。

首先是坏账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信誉对银行来说就是生命线,如果银行失去了信誉就像一棵大树没有了根基,其后果可想而知。银行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采用的是负债经营的方式来获得利润,而银行的信誉如果受到影响,负债(简单一点说就是存款)就会在短时间在内减少,而银行放出去的贷款不可能短时间内收回,这样的话银行就会面临倒闭的危险。而从存款者的角度来讲,为了不使存款出现风险,显然不会放心的将存款放在一个频频出现坏帐银行或坏账相对较多的银行。

其次是坏账对社会诚信环境和贷款客户信用的影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有两个客户在同一银行贷款100万元,其中一个客户贷款出现了风险,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银行内部管理的原因,该客户逃避债务50万元,那么另外的客户显然心里不平衡,也会想方设法逃避银行银行的债务,这样的话银行的信贷环境就会恶化,则加了贷款出现出现风险的可能行。从大环境来讲,过多的不良资产的出现就会影响社会的信用,使我国的经济大环境受到影响。

其他方面:1.减少国家税赋收入。银行是国家税赋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不良资产增加,银行盈利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国家税赋收入就会减少。2.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3.诱发通货膨胀。4.影响社会经济信用制度。5.引发金融危机。等等。

4.1.2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问题的根本途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我国经济环境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实现不良资产的转化不仅使银行也是社会面临的严峻考验,然而,不良资产的转化并不是一劳永逸的。2005年4月,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综合我们前面所分析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同时从制度上控制不良贷款的新增,才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问题的根本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摆脱此消彼长的恶性循环。

怎样实现从总量上控制不良资产的新增呢?关键是不断的完善国有银行的信贷制度,那么要建立什么样的信贷制度,怎样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呢?让我们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中寻找答案吧:

4.2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

相比较来看,外资银行是十分注重信贷风险防范的。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的制度化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不良贷款的出现和增加。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制度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

4.2.1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制度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纵横贷款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

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这样既实现了银行内部的商业化管理和权责制约又避免了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结构与外国银行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这种制度结构极易发生领导或者贷款主管人员利用政策进行非正式的贷款行为,最终形成新增不良贷款。

4.2.2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

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样使我国不良贷款的形成又多了一个复杂而又特殊的原因。

4.2.3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在国际金融论著里,银行的主要职能中有一条银行应该参与所贷款的企业的策略制定和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一点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银行指导管理企业的制度体系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个根本方法。在这方面我们仍需改进。

5.国内外商业银行管理制度比较得出的借鉴和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上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与外资银行有着比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贷款的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是势在必行的。

5.1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我们应该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

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

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5.2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

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5.3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

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

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5.4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监控

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即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算,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地(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多作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测定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对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贷款银行还应全过程监控质押物、抵押品的保管状况和担保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严防因质押物或抵押品遗失变动、残损变质和因担保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而引致担保失效。当企业改制或关停并转破时,一定要认真积极主动参与,随时关注,坚决维护银行正当权益,防止企业趁机丢包袱、卸责任,搞“金蝉脱壳”或“过河拆桥”。当贷款出现风险时,一方面要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面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惩前毖后,“亡羊补牢”。对呆帐贷款进行认定和核销时,一定要追根到底,查出究竟,防止企业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逃废银行债务。

5.5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监督为硬约束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也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建立对贷款第一次投入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发放到帐户,银行可严格控制此笔贷款的支付,贷款单位如需支付使用,须先经信贷部门对实际使用用途进行符合式核准后,会计部门才可办理付出。(2)建立对贷款日常周转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投入到企业并经第一次使用变成贷款单位的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后,银行更应加强贷款管理,严防贷款在周转使用过程中被逐步挤占挪用和转存他行。信贷部门除勤下贷款单位明查暗访贷款的实际周转使用情况和贷款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外,还应通过书面签约方式要求贷款单位将货款回笼到贷款银行,不得搞体外循环。同时,应通过参与企业管理,直接管理贷款的日常周转使用。(3)建立对贷款单位违约的信贷制裁制度。凡贷款单位货款不回笼到贷款银行、违约使用贷款、不按时归还到期贷款本息或经营管理状况恶化危及贷款安全,银行可采取停止发放新贷、在帐户上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拍卖抵押品还贷、向担保单位收贷或登上企业黑名单等制裁措施,如果贷款单位逃避贷款银行制裁,贷款银行可要求金融同业联手制裁甚至采取法律手段收贷。

[1]华金秋.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不良资产新视点.中国市场出版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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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对策研究

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对策研究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在进行国有银行改革的同时,各类银行机构也蓬勃发展。从1986年我国重新组建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开始,又陆续成立了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到目前为止(除城市商业银行外)共有ll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它们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起着独特的支持和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发展策略和管理等方面的诸多因素,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特别是不良贷款的比例较高,与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起已经威胁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发展。

一、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风险有多种表现形式,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等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表现为资产风险,其中主要集中体现为信贷风险,也就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形成的不良贷款。而资产风险又决定着其它风险。不良贷款比例占比高,收息率就低,利润就会下降。不良贷款占比高,风险资产占比就高,就会相对降低资本充足率,降低抗金融风险的能力。截止2003年末。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16694亿元,我国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是169771亿元,占同年GDP的145%,境内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指4家国有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余额137078亿元,其中ll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余额23699亿元,占信贷资产交易额的13.9%。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划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1877亿元,不良贷款率7.92%。对于这个数字,需要作以下说明:(1)我国贷款分类划分不够严格,贷款分类标准宽泛,高估贷款质量,掩盖了信贷资产的不良程度,不良贷款率被低估;(2)贷款五级分类时主观判断因素较多,是--个可变量.有时银行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方法使不良贷款率发生变化,有时银行为完成经营指标如利润、不良贷款和拔备情况,存在根据目标进行人为调整分类结果。(3)由于不良贷款的划分标准不统一,所依据的数据也存在不确定性,有很多贷款是滚动贷款,银行旧贷款。因此,银行资产中隐性不良贷款较多,并且不良贷款不断积累。

仅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仍然较高,这种较高比例的不良贷款巳成为我国金融稳定的巨大潜在隐患,严重影响了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危及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其机理是由银行及银行体系本身的特点决定的:(1)信息不对称性。信息不对称性在决定金融中介的性质和金融中介的脆弱性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不对称信息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困境,这种困境同样存在于信贷市场。相对于贷款人,借款人对其借款用于投资的项目的风险性质拥有更多的信息,而最终的债权人—储蓄者对信贷款用途更是缺乏了解,从而产生了信贷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和道德困境,金融中介机构的产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困境;(2)囚徒困境与挤兑行为。对有问题的银行,如果发生意外事件,会使存款的提现速度加快,那么对于每—个储户而言,最明智的行为都是赶紧加入挤兑行列.经典的“囚徒困境”告诉我们,全体储户之间不可能达成共谋,单个储户的理性行为就是趁着银行还有支付能力时抢先提款,出现挤兑行为;(3)金融风险的传染性。金融机构之间由于支付结算而存在密切而复杂的财务联系。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这使得单个的或局部的金融困难很快便演变成了全局性的金融动荡;(4)金融体系内在脆弱性。私人信用创造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相关的贷款人内在特性使他们经历周期性的危机和破产性潮流,金融中介的困境被传递到经济的各个组成部分,产生宏观经济的动荡和危机。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原因探究

(一)宏观经济环境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身的弱势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与前些年相比明显放慢,需求不足是经济中的主要问题,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时期。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相对过剩,大批企业经济效益滑坡,加上各类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环境,违规经营时常发生,造成了大量的资产损失。另外,社会信用机制被严重破坏,不但企业之间相互拖欠债务,而且由于缺乏法制约束,出现了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现象。银行的资产质量最终基于企业的经营情况,在我国总体上处于企业风险向金融风险集中转嫁时期,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不能幸免。股份制商业银行—般规模较小,受国内和国际上的网点布局限制,结算、信用卡等方面的业务发展受到制约。由于我国存款保险金制度尚未建立,在一些银行因发生风险而被关闭、破产、兼并、整顿之后,股份制商业银行整体信誉下降。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身的弱势,决定了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

(二)股份制商业艰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份制商业银行虽然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来源和产权形式实行股份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但它们大多是在政府行为下产生的,当初组建的目的也是为区域性经济发展服务。虽然股份制商业银行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但在实际运作中,多数实行“—长制”。因为大多数银行的情况是政府占控股地位,掌握控制权。董事长和总经理是政府委任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充分,所有者对经营决策层的权力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存在着较大的管理风险。因此,银行很容易落入政府的一系列的规则控制之下,政府在银行中居控制地位,这种股权结构缺少一个把有能力的经营者选择出来的机制。因此,政府的控股地位破坏了法人治理结构的权利制衡关系。既然经营者是由政府任命的,没能很好体现全体股东的意愿,经营者能否保住目前的位置,不单纯由经营业绩决定而取决于上级主管部门。这样就会使公司治理结构中权利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会使银行在经营管理中不可避免地受到政府的干预,并会对贷款决策产生影响,这样脱离了正常审批程序的贷款,风险总是会更大一些。

(三)贷款发放本身存在的问题

为减少风险,就需要银行对企业的情况有一个真实的把握,这包括企业的经营情况、产品的市场前景、企业信誉状况等。从纯技术的角度看,目前银行对申请贷款企业的经营的了解远远不够,也就是说,银行在没有把企业情况完全搞清楚的情况下,就把贷款放出去了。主要表现以在以下方面:

1.实践中贷款原则的偏差。贷款的—般原则是把资金分配给最有效的生产者,这样的结果才可能是—个双赢的结局。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考虑所有的费用和银行贷款损失的风险之后,银行—般更愿意发放具有更高预期回报率的贷款。因此,需要银行在宏观上对贷款申请企业所在行业有比较清楚的了解,随着经济发展,这方面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2.吸收存款的压力使贷款原则发生偏差。银行的收益与规模有很大相关性,贷款规模与存款规模息息相关。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政府对股份制银行的政策支持不够等原因,对吸收存款的压力非常大。股份制银行在贷款时,申请企业本身能带来的存款或申请企业能帮助拉来的存款,都会作为重要的因素来考虑。把存款因素考虑在内,是银行为增加预期收益的理性选择,但同时

也会减弱银行对贷款原则的坚持,加大贷款风险。

3.贷款前的调查不充分。银行给企业每笔贷款都应该是度身定做的,如果给企业过量的贷款,企业一定会将多余的部分用于其他未经银行审查的项目,无形中加大了贷款的风险,所以,银行在给企业贷款时,需要调查人员扎扎实实地工作,把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申请的贷款项目所需资金的适当数量等情况搞清楚。贷款调查涉及对贷款申请人的六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品质、能力、现金、抵押、环境和控制。目前,股份制银行的调查项目也主要是以上这些,但是做的很不充分。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是由于银行缺乏科学规范的调查程序或者缺乏制度约束保证具体调查人员尽职尽贵,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银行之间的竟争,企业与各家银行分别讨价还价,如果某家银行调查的太严格,这家银行将会失去这个客户。

4.贷后检查流于形式。贷后检查是为保证贷款安全而必不可缺少的程序,贷款从发放到偿还—般最少也得三个月时间,在这期间可变因素很多,都会对货款的风险产生影响。贷后检查就是为了及时发现风险的前兆,采取措施使风险降到最小。贷后检查不仅包括对企业资金往来的关注,而且要经常到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包括了解贷款企业所在的行业的发展趋势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等。目前的做法是缺乏一个规范的程序,基本上是—个人一个样。贷后检查主要是催促企业履行贷前的结算承诺,而忽视了贷后检查应有的作用。

(四)法律体系不健全,社会信用制度稀铗。企业风险转嫁为全融风险,是形成银行不良资产重要外部因素

当前银行不良资产的产生还在于其资产处置面临许多法律困境,具体表现为:恶意逃废债务现象严重,法律对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的制裁缺乏应有的惩治力度;金融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行业管制使处置过程中的浪费环节过多,处置费用过高;司法目标中缺乏对金融资产的保护倾向,导致银行诉讼收贷的结果多是取低值高估的实物资产,从而增加了不良资产率。这些因素助长了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形成,同时也使银行业消化不良资产的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只能借助呆账核销和靠占用资本金收取实物来进行,这样做的结果,降低了资本充足率和盈利能力,形成恶性循环。另外从社会信用角度剖析,主要表现为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现象与信用制度稀缺和实施机制软化。微观经济学认为:信用具有不完全的特征,而且还具有不对称的特征,经济人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因此,在银行与客户的资金借贷交易中,一方面,客户可以通过欺骗等手段隐瞒自身的不利信息,骗取银行贷款;另一方面,由于机会主义倾向,客户总是想方设法逃废债务。

三.推动股份制商业镊行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的策略思考

(一)为殷份制商业银行持续发展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首先,我国政府应为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和化解金融风险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加速深化金融及其有关体制改革,包括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融资体制改革、银行体制改革、保险信托和证券业管理体制改革等;积极稳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完善监控体系,包括内控制度及法律、法规、条例体系,只要措施得当,就能有效地控制金融风险的形成,使原来的风险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其次,我国监管当局应当研究借鉴国外对外资银行进入的准入条件和监管措施,按照政府的承诺、WTO规则和“合理布局、适度竞争”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批准外资银行在国内的不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一方面要放开国内金融市场,允许外资银行进入经营;另一方面,又要严格控制准入标准,采取与国外对等的准入原则,以利于国内银行向外拓展业务。

(二)完善殷份制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加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引进外部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政府应放弃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的控制地位,拥有监督的权利。这样既有利于利用市场竞争的力量,反映其他非国有股东的意愿,选择有能力的经营者,又有利于减少政府对贷款决策的影响。并且使经营者在市场经济规则的压力下,提高贷款质量,加强完善银行内部控制建设,完善贷款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为防范信贷资产风险的发生,应设立“三道防线”:一是对贷款的发放推行审贷分离,岗位监督制约,即将贷款受理、调查、核实、审批、发放、检查六个环节分离,并且每个环节必有两个业务人员以上签字方可生效,以克服人情因素干扰和个人偏见;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依照法规坚持资金持续稳定运行;三是实行信贷风险等级管理。对贷款企业确定风险等级限制,科学运用贷款五级分类方法等环节进行全面风险控制。

(三)加强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对现有的、已不适应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度应加以修改、颁布执行;对在我国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缺失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度应加以制定、实施。如对<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从法律上明确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利,并赋予更多的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鉴于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面临的法律困境,要求银行在清收不良资产时要充分利用好法律手段。银行法律服务人员不仅精通法律,还要成为金融专家。不仅精通本国金融法规事务运作,还要熟练掌握一体化国际市场中的法律事务运作方法。同时还要求银行运用新兴的网络技术尽快建立和完善资产处置的电子化管理系统,使资产处置管理工作与金融创新有机结合。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法律框架基础。即国家法律形式规定权贵关系;二是市场惩罚和政府约束弥补;三是从文化和道德角度来约柬。对不讲信用的企业,列出黑名单,并将其公诸于世。这在—定程度上约束经济人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信息的有效性。

(四)培养高素质的银行管理人员和苴管人员

保护银行的第—道防线是有能力的管理部门,这就要求银行管理人员要具有良好的道德、足够的训练、对信贷审批和风险控制程序具有较好的经验和管理能力。另外,还应有一批优秀的银行监管人员。由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各商业银行存在着日常监管不及时而且缺乏连续性和全面性只注重合归性检查,不注重风险监管等倾向,不能及时纠正内部控制薄弱方面、贷款管理不严和违规经营等问题,造成不良资产不断积累。

(五)完善金驻机构的市场退出机.1

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逐步在中小金融机构之间开展自主自愿的收购、兼并等活动.让那些已经资不抵债、经营无方的中小金融机构彻底死掉。要逐步取消禁止跨区域、跨行业机构整合的制度规定,让好的中小金融机构摆脱行政区域限制,通过其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做法和技术的广泛传播,带动更多的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化解风险,走出困境。

(六)坚持“实效”化解原则,采取灵活多样方式清收已形成的不良资产

(1)集中清收。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各自不良资产分布情况,采取集中管理的办法,进行统一清收;(2)招标清收。针对清收难度比较大的不良贷款,可以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办法,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制定奖励措施,拨出专项费用,最大限度地化解不良贷款;(3)奖励清收。设立不良资产专项奖励基金,实行工效挂钩的办法,激励清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无形任务与单位具体任务结合起来;(4)贲责任清收。对以往经营中因疏于管理、人情贷款、违规贷款以及其他人为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并限期完成收回任务;(5)依法清收。依靠法律手段,加大依法清收不良资产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企业的处罚力度,杜绝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为降低不良贷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6)信用清收。对于那些赖账户或有逃废债务行为的企业,列出黑名单利用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迫使有关企业强化信用观念,增强还贷还息的主动性。

(七)采取多种处置方式,加快处置不良资产的进度

(1)债务置换。将持有的债权在不同债务人之间进行债务互换实行债务转移,为资产的处置创造条件。(2)资产置换。将债务资产与非债务资产进行置换。主要通过以物抵贷、以及其他可以清偿债务的财产和实物资产转债权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收回不良资产。(3)企业重组。利用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企业合并、兼并等企业重组方式,以优并劣,以强带弱,达到转化不良资产的目的。(4)产权置换。在企业改制中实现企业产权置,通过由弱到强的转换,转化不良资产。(5)土地置换。采取级差地租置换的方式.对不同地段土地通过互换与城市改造、市政开发相结合,银行提供一揽子金融暇务,置换出不良资产。(6)转让拍卖。积极寻找处置商机,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努力将不良资产转让拍卖,及时处置不良资产。(7)信贷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某种可预测现金收入属性资产或不良资产组合,并以此为支持转化为一种或多种证券,然后进行增级,促进它们销售进程。不良资产证券化是—种处置不良资产有效的解决方法。

第五篇: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一、文献综述

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从未有过的压力。而建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巨大作用的运作机制就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应对入世的首要选择。一个好的、富有激励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会充分调动员工无限的工作热情。加入WTO,外资银行以其高薪、出国培训机会、良好的职业发展等竞争优势与我国银行进行人才争夺。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我国商业银行不仅应在技术上和设备上下功夫,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比外资银行更先进,更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合理配置资源,开发员工的潜力,以使企业达到目标的最大化。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人力资源是银行实力的基础,是银行竞争优势的核心力和发展的原动力。银行间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知识和技能的竞争。而我国的银行要在未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尽快建立现代的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用战略的、发展的眼光,做好人才的选拔、任用和管理,遏制人才流失,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潜能。综合我国有关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文献来看,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关于人力资源的概念,孙健、郭少泉在《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一书中认为:人力资源是与自然资源或物质资源相对应的、以人的生命为载体的社会资源,它是一种可再生的生物性资源,具有社会性、能动性、时效性和连续性。人力资源的能动性尤为重要,它使得人才的竞争成为世界各国和企业竞争的关键。人力资源管理的对象主要就是指正在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人们,通过对人力的有效开发、合理配置、科学使用,力求以尽可能合理的人力资源投入获得尽可能满意的期望效果。

罗明志在《城市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与面临问题的分析》一书中指出,中国早前将所有商业银行的人事部都改名为人力资源部,但是对人力资源部门的角色定位及职能认识大多还停留在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阶段。然而随着人们对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研究探索,以及一些优秀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伟大实践,人们对人力资源部门的角色定位有了新的认识。在20世纪90年代国际著名公司AT&T提出人力资源部门应该扮演四种角色:充当业务伙伴,利用人力资源专业知识,影响他人,充当变革的催化剂。而中国的IPMA-HR(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在2005年已经开始,多家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部门参加了此项培训,但是正如IPMA的思想,人们对变革从否定、抵制到接纳、投入需要一个过程,这种新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应用还需要企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这是企业各方需要共同面对的挑战。

胡法根在《要重视激励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一书中认为,从国内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来看,激励机制创新的还存在几个问题:第一,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单一,“官本位”思想普遍;第二,薪酬实行总量控制,与企业业绩缺乏关联;第三,绩效考核导向不明确,对考核结果反馈不重视;第四,福利体系僵化,缺乏差异性和针对性。

李平在《入世后的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探索》一书中提出:国内商业银行作为服务型企业,在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倡导并实践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过程中应做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要营造人性化的政策环境,创造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企业氛围,关注员工成长和个性化需求,让员工有成就感和归属感;其次,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员工权益,善于倾听员工抱怨和投诉,并能及时处理;最后,将以人为本的理念作为企业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并通过强有力的渗透和感染使员工形成一种为组织目标而奋斗的共同的价值取向。

以上等研究成果表明了我国银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虽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但是仍然在发展,且尚有很大进步空间。因此,本文研究重点就是针对在大环境下的杭州市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措施,以期能提高杭州市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二)国外研究现状

根据美国学者Levine, Ross在《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一书中的看法,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非常久远的年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可划分为四个阶段:手工艺制度阶段、科学管理阶段、人际关系运动阶段和目前的组织科学—人力资源方法阶段。在知识经济的今天,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作为一门新型的管理学分支,人力资源管理已从世界众多国家渗透到各个领域。但随着技术条件、市场条件、社会制度以及工作方式的改变,员工生活、工作质量的提高,人们对工作的期望也日益提高,这为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Eschenbach, Felix, and Bernard Hoekman在《Services policy reform and economic growth in transition economies》一书中,提到了国外的银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特色。而笔者认为国外的银行在人员招聘、选拔、流动;薪酬管理;绩效考评;教育培训;劳资关系等方面都很值得我国借鉴。

(1)人员招聘、选拔、流动方面

国外的银行选人渠道较宽,人员流动频繁,本土化程度较高。本土化战略可以充分发挥本国员工市场熟悉、文化融合、人际关系融洽等优势,更有利于银行本身降低经营成本。在员工晋升方面,国外的银行注重内部选拔,重能力不重资历。

(2)薪酬管理方面

国外的银行在薪酬确定中强调外部竞争性,以雄厚的资金实力为基础,利用高薪争夺优秀人才。同时强调业绩考核,薪酬与个人业绩、能力挂钩,体现个人至上、能力至上的特色。

(3)绩效考评方面 国外的银行根据银行岗位性质和工作要求,对员工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规划,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级别,采取比较实际的团体与个人综合评估方式。

(4)教育培训方面

国外的银行秉承“培训是最好的福利”、“教育是银行第一生命线”理念。培训是提升员工素质的重要手段,更是企业表彰优秀员工的重要举措,为了促使员工全面发展,在培训形式上坚持行内培训与行外培训并举。教育和培训是国外的银行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持竞争优势,在银行员工间形成凝聚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5)劳资关系方面

国外的银行大都有一套稳定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做法,在工作环境、失业保障方面都逐步得以完善。采取“公积金制度”、“补偿金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劳动保险制度”等一系列的人力资源保护措施,劳资双方经常沟通,追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国的银行应借鉴国外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根据银行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构建具有本国银行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走国有银行特色的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之路,建设人文银行。

二、论文提纲

一、引言:主要阐述目前商业银行发展的背景

二、加强杭州市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一)人力资源的概念界定

(二)杭州市商业银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三、杭州市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杭州市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二)杭州市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存在问题

四、杭州市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建立全面、完善、可行的制度

(二)全面提高干部员工的整体素质

(三)制订长远培训规划及重点,增加资金投入力度

(四)健全薪酬考核分配体系,丰富激励机制

五、结论

三、参考文献

1、孙健,郭少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J].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2、罗明志.城市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与面临问题的分析[J].海南金融,2003(7):26.

3、胡法根.要重视激励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作用[J].绍兴金融研究,2004(3):l8.

4、李平.入世后的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探索[J].上海金融,2005(10):52.

5、朱金海,罗妙娟.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若干思考[J].绍兴金融研究,2004(3):15.

6、李咏梅.对城市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考[J].经济论坛,2005(20):18.

7、冯莉.论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创新[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2(4).

8、徐德芳,梅德祥,冯祈善.外资银行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的实证研究.商场现代化,2009(4).

9、杨瑶,钱晓英.国外关于外资银行进入对本国银行体系效率影响的研究综述.

金融经济,2006(22).

10、余雯.外资银行在华发展战略研究.华中科技大学,2007.

11、贺苗,苌花荣,袁晓军.外资银行本土化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的启示.经济问题,2009(1).

12、郑先炳.西方商业银行最新发展趋势[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13、Levine, Ross,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vol.9(4), 688-702,2001.14、Eschenbach, Felix, and Bernard Hoekman, “Services policy reform and economic growth in transition economies, ” PR working papers no.3663.World Bank,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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