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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要点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20-29074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2 16:33: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要点

项目编制前的期基本条件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项目类型:新建 改建 扩建 安全设施设计评审意见

设立评价单位、设立评审意见、试生产申请批复 工伤保险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要点

一、基本要求 1报告格式

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8号令等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格式编排。

二、项目概况 1前言

高度概括项目来由、性质及企业简况,简述项目评价对象、范围、依据及工作经过,明确哪些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须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是属于危化品生产单位还是使用单位。

说明项目批复文件、设计(含安全设施设计)、设立评价、……相关证书、证明、检测检验报告;试生产申请批复及试生产时间、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等 2项目周边情况

项目的生产、储存设施与居住区、周边单位、道路、江河、重要设施等应表述清楚;改扩建项目的与原有生产储存装置间关系应表述清楚。

3项目相关设计附图(7图)

报告中需附项目地理位置图、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防爆区域图、防雷、防静电接地、报警监控系统图;项目周边环境清楚并有准确距离(图示或文字);总平面布置图(竣工图)中需标明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

三、基本内容

1原料、产品和中间产品

表述其用途;产品和使用的原料名称、年产量(原料实际生产使用量)、储存量、包装及储存方式、运输方式等内容表述全面。〔结合建设项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是照搬标准要求!〕

名称要符合《化学命名原则》,对混合物和使用商品名的物料必须清楚标明其主要成分,对于有保密要求的物料必须注明其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2工艺

每个产品生产过程的反应方程式、工艺流程简图及主要工艺指标说明,叙述要准确,(主要副反应;重要反应条件、主要反应物、主要生成物不能有遗漏;有条件的,应对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进行对比)3装置设备

主要设备一览表中标注关键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工况、材质等参数齐全、正确;特种设备在备注中明确或单独列表注明。(主要设备清单不能遗漏重要设备、设施)具有一定规模的装置应表述清楚其主要装置、设施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4配套设施

与建设项目配套的公用和辅助工程设施(水、电、热、气、汽、消防设施等),应表述清楚其能力或负荷、介质或物料来源及与项目的套符合性。5项目变更

①项目现场实际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不一致的部分应予以表述;②有变更的,应有设计单位变更手续;③对变更部分应在后述评价过程中是否符合安全条件进行评价。6危化品信息

危化品无遗漏;数据信息明确。

辨识的危化品范围: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注明“办领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四、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与方法划分 1危险危害因素 辨识全面、正确,做到五不遗漏。(重要危险物质、重要生产储存装置、重要工艺危险分析、选址与总平、公用工程)2重大危险源

辨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按GB18218-2009)。3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划分正确并说明其划分理由。评价单元至少应包括:

⑴法律法规等方面符合性评价单元; ⑵周边环境适应性评价单元;

⑶总图布置及建、构筑物符合性评价单元;

⑷工艺、设备、装置、设施方面安全可靠性评价单元; ⑸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配套性评价单元; ⑹应急救援有效性评价单元;

⑺安全管理〔建议纳入职业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条件方面符合性评价单元。4评价方法

必须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法;根据安全评价需要可辅以其他安全评价方法并在两种以上。

五、安全设施 1安全设施配备

应按照安全设施目录分类列出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设施; 应列出建设项目落实的安全设施情况;〔安全设施设计中的〕 应列出未采取设计的安全设施。〔说明未采取的原因!〕

六、定性、定量分析和符合性评价 1固有危险程度

固有危险程度按〈细则〉6.4.2.3要求进行计算和分析评价,计算、分析评价。

〔6.4.2.3 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

1)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中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2)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总的和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3)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范围内和各个评价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2风险程度

风险程度按〈细则〉6.4.2.4要求进行计算和分析评价计算、分析评价。对于泄漏速率、时间,有条件的应进行计算。

〔6.4.2.4 风险程度的分析 根据已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各个安全评价单元以下几方面内容:

1)建设项目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

2)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3)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

4)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3安全条件

建设项目的内在、周边、自然条件影响的分析表述全面正确。4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设施方面:

1)、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

①施工质量:表述施工单位名称及其资质情况,对施工质量应有分析结果

②检验检测:表述检验检测单位及其资质情况,对检验检测结果全面、有效性应有分析结果。

③调试:表述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中的调试及运行情况,并有分析结果。

2)、安全设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说明应列出具体条款。〔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内容的依据和符合性评价,对提出安全设施要求与项目工艺的具体要求是否符合。〕

3)、有条件的,应列出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安全设施及其依据。5安全管理方面:

1)、应按〈细则〉7.4.3.2要求完整表述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2)、对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评价主要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修改变更的实际状况,体现验证评价报告的真实性。

6试生产的技术、工艺方面符合性评价:

1)、应对建设项目的试产情况技术工艺方面进行介绍,并对技术工艺方面的试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得出结果。

2)、对装置的自控、安全联锁系统运行情况应表述清楚并进行分析,得出结果。〔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项目应按;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 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的要求进行评述!〕 7装置、设备和设施方面:

1)、应表述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2)、应对建设项目的试产情况装置、设备和设施方面进行介绍,对装置、设备和设施方面的运行、检修、维护情况进行分析并得出结果。8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方面:

应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是否符合安全条件作出分析、评价。9作业场所:

1)、应表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2)、应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维护情况进行分析并得出结果。10应急预案方面: 应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演练记录进行分析评价。11其它方面:

改、扩建项目依托原有工程的,应按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文“以新带老”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要求。

七、事故及案例 1事故管理和案例

1)、应对试运行中发生的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分析评价

2)、事故案例有原因有结果,应与建设项目相关,有借鉴意义。

八、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1隐患整改

应对验收评价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并有复查结果。2措施和建议

应在已有的安全设施与措施基础上体现进一步的安全措施和建议,并具有针对性、可行性。〔试运行过中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完善的补充措施。〕

九、结论 1评价结论

按〈细则〉7.7.1要求,结论客观、公正、明确

对于领证单位,应对企业是否具备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并得出结论。2交换意见

报告中需附评价机构与建设单位的交换意见表,双方签章。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予以充分说明。

第二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要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要点

项目编制前的期基本条件 基本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项目类型:新建 安全设施设计评审意见 设立评价单位、设立评审意见、试生产申请批复 工伤保险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要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要点

一、基本要求 1 报告格式 符 合 《 安 全 评 价 通 则 》(AQ8001-2007)、安 全 验 收 评 价 导 则 》 《(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8 号 令等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格式编排。

二、项目概况前言 高度概括项目来由、性质及企业简况,简述项目评价对象、范围、依据及工作经过,明确哪些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须凭安全生产 许可证生产,企业是属于危化品生产单位还是使用单位。说明项目批复文件、设计(含安全设施设计)、设立评价、…… 改建 扩建 相关证书、证明、检测检验报告;试生产申请批复及试生产时间、试 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等项目周边情况 项目的生产、储存设施与居住区、周边单位、道路、江河、重要 设施等应表述清楚; 改扩建项目的与原有生产储存装置间关系应表述 清楚。项目相关设计附图(7 图)报告中需附项目地理位置图、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防爆 区域图、防雷、防静电接地、报警监控系统图;项目周边环境清楚并 有准确距离(图示或文字);总平面布置图(竣工图)中需标明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

三、基本内容原料、产品和中间产品 表述其用途;产品和使用的原料名称、年产量(原料实际生产使 用量)、储存量、包装及储存方式、运输方式等内容表述全面。〔结合 建设项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是照搬标准要求!〕 名称要符合《化学命名原则》,对混合物和使用商品名的物料必 须清楚标明其主要成分,对于有保密要求的物料必须注明其是否属于 危险化学品。工艺 每个产品生产过程的反应方程式、工艺流程简图及主要工艺指标 说明,叙述要准确,(主要副反应;重要反应条件、主要反应物、主 要生成物不能有遗漏;有条件的,应对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进行 对比)装置设备 主要设备一览表中标注关键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工况、材 质等参数齐全、正确;特种设备在备注中明确或单独列表注明。(主 要设备清单不能遗漏重要设备、设施)具有一定规模的装置应表述清楚其主要装置、设施布局及其上下 游生产装置的关系。配套设施 与建设项目配套的公用和辅助工程设施(水、电、热、气、汽、消防设施等),应表述清楚其能力或负荷、介质或物料来源及与项目 的套符合性。项目变更 ①项目现场实际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不一致的部分应予以表述; ②有 变更的,应有设计单位变更手续;③对变更部分应在后述评价过程中 是否符合安全条件进行评价。危化品信息 危化品无遗漏;数据信息明确。辨识的危化品范围: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2005;注明“办领 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的范围: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四、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与方法划分危险危害因素 辨识全面、正确,做到五不遗漏。(重要危险物质、重要生产储存 装置、重要工艺危险分析、选址与总平、公用工程)重大危险源 辨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按 GB18218-2009)。3 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划分正确并说明其划分理由。评价单元至少应包括: ⑴法律法规等方面符合性评价单元; ⑵周边环境适应性评价单元; ⑶总图布置及建、构筑物符合性评价单元; ⑷工艺、设备、装置、设施方面安全可靠性评价单元; ⑸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配套性评价单元; ⑹应急救援有效性评价单元; ⑺安全管理〔建议纳入职业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条件方面符合性评 价单元。评价方法 必须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法; 根据安全评价需要可辅以其他安全 评价方法并在两种以上。

五、安全设施安全设施配备 应按照安全设施目录分类列出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设施; 应列出建设项目落实的安全设施情况; 〔安全设施设计中的〕 应列出未采取设计的安全设施。〔说明未采取的原因!〕

六、定性、定量分析和符合性评价固有危险程度 固有危险程度按 〈细则〉 6.4.2.3 要求进行计算和分析评价,计算、分析评价。〔6.4.2.3 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 1)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中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 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2)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总的和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3)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范围内和各个评价 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 梯(TNT)的摩尔量;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 热量;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 浓度及质量。〕风险程度 风险程度按〈细则〉6.4.2.4 要求进行计算和分析评价计算、分析 评价。对于泄漏速率、时间,有条件的应进行计算。〔6.4.2.4 风险程度的分析 根据已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合适 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各个安全评价单元以下几方 面内容: 1)建设项目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 2)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 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3)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 的时间; 4)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安全条件 建设项目的内在、周边、自然条件影响的分析表述全面正确。4 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设施方面: 1)、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

试情况 ①施工质量:表述施工单位名称及其资质情况,对施工质量应有分析 结果 ②检验检测: 表述检验检测单位及其资质情况,对检验检测结果全面、有效性应有分析结果。③调试:表述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中的调试及运行情况,并有分 析结果。2)、安全设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说明应列出具体条款。〔安全设 施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内容的依据和符合性评价,对提出安全设施要 求与项目工艺的具体要求是否符合。〕 3)、有条件的,应列出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安全设施及 其依据。安全管理方面: 1)、应按〈细则〉7.4.3.2 要求完整表述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2)、对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评价主要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 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修改变更的实际状况,体现验证评价报告的真 实性。试生产的技术、工艺方面符合性评价: 1)、应对建设项目的试产情况技术工艺方面进行介绍,并对技术工艺 方面的试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得出结果。

2)、对装置的自控、安全联锁系统运行情况应表述清楚并进行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项目应按;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 得出结果。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的要求进行评述!〕装置、设备和设施方面: 1)、应表述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2)、应对建设项目的试产情况装置、设备和设施方面进行介绍,对装 置、设备和设施方面的运行、检修、维护情况进行

8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方面: 应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是否符合安全条件作出分析、评价。

9作业场所: 1)、应表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2)、应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维护情况进行分析并得出结果。

10应急预案方面:应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演练记录进行分析评价。

11其它方面: 改、扩建项目依托原有工程的,应按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文“以新带老”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要求。

七、事故及案例

1事故管理和案例 1)、应对试运行中发生的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分析评价 2)、事故案例有原因有结果,应与建设项目相关,有借鉴意义。

八、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1隐患整改 应对验收评价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并有复查结果。

2措施和建议 应在已有的安全设施与措施基础上体现进一步的安全措施和建议,并具有针对性、可行性。〔试运行过中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完善的补充措施。〕

九、结论

1评价结论 按〈细则〉7.7.1要求,结论客观、公正、明确 对于领证单位,应对企业是否具备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并得出结论。

2交换意见 报告中需附评价机构与建设单位的交换意见表,双方签章。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予以充分说明

第三篇:危险化学品验收评价报告格式

危险化学品验收评价报告格式:

一安全评价报告

9.1 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9.1.1 安全评价工作经过

包括建设安全评价和前期准备情况、对象及范围、工作经过和程序。

9.1.2 建设项目概况

包括建设项目的投资单位组成及出资比例、建设项目所在单位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概况。

9.1.3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及依据说明

9.1.4 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及理由说明

9.1.5 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及理由说明

9.1.6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结果

包括固有危险程度和风险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结果。

9.1.7 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结果

包括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结果和事故案例的后果、原因。

9.1.8 安全对策与建议和结论

9.1.9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结果

9.2 安全评价报告附件

9.2.1平面布置图、流程简图、装置防爆区域划分图以及安全评价过程制作的图表

9.2.2 选用的安全评价方法简介

9.2.3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过程

9.2.4 安全评价依据的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目录

9.2.5 收集的文件、资料目录

9.2.6 法定检测、检验情况的汇总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报告附件)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内容

7.1 建设项目概况按照6.1要求进行描述。

6.1 建设项目概况

6.1.1 简述建设项目设计上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6.1.2 简述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或者储存规模。

6.1.3 阐述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储存。

6.1.4 描述建设项目选择的工艺流程和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6.1.5 描述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6.1.6 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7.2 危险、有害因素和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

7.2.1 危险、有害因素按照6.4.1的要求进行辨识和分析。

6.4.1 危险、有害因素

⒈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⒉分析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

布。

7.2.2 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按照6.4.2.3的要求进行分析。

6.4.2.3 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

⒈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中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总的和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⒊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范围内和各个评价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

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

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7.2.3 风险程度按照6.4.2.4的要求进行分析。

6.4.2.4 风险程度的分析

根据已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各个安全评价单元以下几方面内容:

⒈建设项目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

⒉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⒊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

⒋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6.4.2.5 列举与建设项目同样或者同类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施)在生产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案例的后果和原因。

7.2.4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按照6.5的要求进行分析。

6.5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

5.5.1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的外部情况

6.5.1.1 根据5.4.2.4得出的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搜集、调查和整理在此范围的建设项目周边24小时内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6.5.1.2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6.5.1.3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

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⒍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6.5.2 分析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

6.5.2.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6.5.2.2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6.5.2.3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7.3 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

7.3.1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情况。

7.3.2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在施工前后的检验、检测情况及有效性情况。

7.3.3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前的调试情况。

7.4 安全生产条件

7.4.1 评价单元按照6.4.2.1的要求划分。

6.4.2.1 评价单元的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可以将建设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划分为评价单元。

7.4.2 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为主,其他方面的安全评价为辅,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7.4.3 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

7.4.3.1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情况

⒈列出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

⒉列出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依据;

⒊列出未采取(用)设计的安全设施。

7.4.3.2 调查、分析下列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⒈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⒊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⒍其他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情况;⒎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⒏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

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⒑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其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7.4.3.3 技术、工艺

⒈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的情况;

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过程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等运行情况。

7.4.3.4 装置、设备和设施

⒈装置、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

⒉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检修、维护情况;

⒊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6.4.3.5 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

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情况。

7.4.3.6 作业场所

⒈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

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维护情况;

⒊作业场所的法定职业危害监测、监控情况;

⒋建(构)筑物的建设情况。

7.4.3.7 事故及应急管理

⒈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情况;

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人员的配备情况;

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

⒋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情况;

⒌事故调查处理与吸取教训的工作情况。

7.4.3.8 其它方面

⒈与已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辅助(公用)工程的衔接情况;

⒉与周边社区、生活区的衔接情况。

7.5 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后果、对策

7.5.1 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后果、对策。

7.5.2 按照5.4.2.5的要求列举事故案例。

6.4.2.5 列举与建设项目同样或者同类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施)在生产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案例的后果和原因。

7.6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后可能发生的事故预测与对策,分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等情况。

7.7 结论和建议

7.7.1 结论

根据上述安全评价结果、国内外同类装置(设施)的设计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从以下几方面作出结论: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⒊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⒋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7.7.2 建议

根据国、内外同类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持续改进的情况和企业管理模式和趋势,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发展趋势,从下列几方面提出建议:

⒈安全设施的更新与改进;

⒉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完善与维护;

⒊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⒋安全生产投入;

⒌其它方面。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8.1 评价机构应当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中各个方面的情况,与建设单位反复、充分交换意见。

8.2 评价机构与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中某些内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报告中应当如实说明建设单位的意见及其理由。

第四篇: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范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审查要点

一、预审查

预工作是在建设单位提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5号令2012.4)、《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鲁安监发【2010】10号)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和资料之后,由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建设单位所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符合性进行,为设立安全会议做好前期准备,以保障设立会议的正常实施。【要点条文】:

1、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安全申请书填写是否正确,规划许可文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安全评价报告是否由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编制,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重点】:

建设单位在申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时是否按照规定提交了下列申请资料:

⑴、建设项目设立安全申请书;

⑵、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⑶、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要点条文】:建设项目是否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是否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重点】: 的主要依据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 2011年第9号)、国家的相关准入条件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产品品种、规模、工艺技术、生产装置、设备等的符合性进行。【重点】:

1、主要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是否明确安全评价范围,评价范围是否与建设项目的相关内容一致,是否包括了建设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总图布局、建设项目的工艺技术、产品品种及生产规模、占地面积、生产装置和配套辅助设施等相关内容;

2、评价范围中是否包括依托现有生产、储存和配套设施;

二、安全条件论证

概 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45号令)第六条规定: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一)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

(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三)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等相关标准;涉及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是否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等相关标准;

(四)建设项目周边重要场所、区域及居民分布情况,建设项目的设施分布和连续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及其相互影响情况,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科学、可行;

(五)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和安全措施是否科学、可行;

(六)主要技术、工艺是否成熟可靠;

(七)依托原有生产、储存条件的,其依托条件是否安全可靠。【要点条文】:

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以及建设项目发生爆炸、火灾、中毒事故可能影响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调查分析是否全面、准确,对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是否论证充分。【重点】:

1、《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是否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也就是是否查明了项目系统中所涉及到的全部具有易燃易爆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是否搜集、整理、分析了这些物质的理化性质、稳定性、燃烧及爆炸特性、毒性及健康危害等特性;是否明确危险、有害物质的分布情况。

2、《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是否对建设项目周边居民、周边单位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是否对周边企业的生产性质、规模、相互距离等进行了调查。

3、《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是否对项目建成后能否构成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分析。

4、《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是否调查了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距离(八类场所)。

5、《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是否根据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对重大危险源的分析和对周边情况的调查,论证在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

6、《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对周边情况的调查,论证周边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要点条文】:

当地的自然条件(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震、潮汐、气象等)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是否充分。【重点】

1、《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是否按照要求搜集齐全了当地的自然条件。

2、对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是否准确和充分。(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风向、降雨量、雷电及雷暴天气、地震、降雪等自然因素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3、通过对建设项目当地自然条件的分析论证,准确地界定建设项目拟选址的水文、地质、气象条件是否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

4、《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是否明确论证结论。

三、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要点条文】:

厂址选择、周边环境及安全防护距离、当地自然条件,是否调查分析全面、清楚并符合实际,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标准规定。【要点条文】: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八类场所、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要点条文】:

总平面布置情况(如:功能分区,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仓库、罐区、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道路及出入口等的位置和竖向布置等)是否全面、详细。【基本概念】:

危险化学品工厂的总图布置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布置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工厂的安全生产。【要点条文】:

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等标准规定。【把握的重点】

本条要点规定比较明确,时要对照所规定规范的要求,对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的符合性进行;主要握住建设项目要符合规范中对总图布置的一般规定,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仓储设施、运输设施、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布置的相关要求。【要点条文】:

总平面布置中主要建构筑物、装置、设施等相互间距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标准规定。【目的】:

总平面布置中各装置、设施、建构筑物间应设置足够的安全间距,以避免事故状态下灾害的扩大,把灾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具体要求】

1.总平面布置图应对各装置、设施、建构筑物、道路等相互安全间距标示齐全、清楚。

2.安全评价报告应有对安全间距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的文字描述;

3.安全评价报告应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各装置、设施、建构筑物与其相邻装置设施的实际设计安全间距,表格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 检查的装置、设施或建构筑物名称、火灾危险类别; ⑵ 相邻装置、设施或建构筑物名称、火灾危险类别; ⑶ 检查依据的具体标准规范的名称和具体条文; ⑷ 标准条文所规定的距离; ⑸ 实际安全距离;

⑹ 实际距离与标准规定的符合性。

3.综上所述,要求对安全间距的评价要做到一图、一表、一描述; 4.通过检查评价,给出是否符合要求的评价结论;

5.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在有条件可以调整的前提下,提出明确的安全对策措施。【要点条文】:

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并符合深度要求。图签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字、有风玫瑰图或指北针,坐标或间距等是否标注清楚、准确。

四、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

【要点条文】:

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的来源和装置、设备、设施是否确定,介绍是否包括主要反应方程式、主要工艺操作参数、工艺流程简图、物料平衡等内容。【目的】:

保证建设项目有确定的工艺技术来源和确定的设备实施。【要点条文】:

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是否与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进行了对比(工艺技术方案的可靠性和成熟性,工艺操作难易程度,自控水平等),对比结果是否合理可行。【要点条文】:

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特别是主要特种设备是否明确其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等情况,是否

与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相匹配。【基本概念】:

工艺技术路线确定后,实现从原料-中间产品-产品的转化的工具就是化工设备与机械,化工设备与机械质量的优劣和安全性,将直接影响到工厂能否连续、稳定的生产。

化工设备:包括化工容器、反应器、换热器、各类塔器、干燥器、管式炉、锅炉等,这些在化工生产中广泛应用于传热、传质、化学反应和物料的储存等方面,是实现化工、石油化工正常生产的静设备。

化工机械:包括各类气体压缩机、风机、各类泵、离心机等,它们在化工生产中担负着从原料到半成品再到最终产品的各种流体的输送,是完成化工、石油化工生产正常生产运行必不可少的动设备。【要点条文】:

结合已建成的同类建设项目及其生产运行情况,分析确定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对国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工艺的建设项目的工艺安全性分析,除选择其它安全评价方法外,尽可能选择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法进行(HAZOP)。【重点】:

是否在对所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装置、设备、设施与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的类比分析后,结合已建成的同类建设项目生产运行情况,对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及其能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给出了明确的结论。【要点条文】:

是否存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鲁安监发[2008]149号、鲁安监发[2009]108号等)。

五、配套和辅助工程

【要点条文】:

配套和辅助工程,如:土建、供排水(包括“清净下水”)、供配电、供汽(气)、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等配套和辅助工程的能力、来源等是否全面、完整,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重点】:

本要点条文主要是指企业除主要生产装置以外的配套和辅助工程;配套和辅助工程是化工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关系到建设项目能否安全运行的关键所在,所以要求供应及时、可靠,配置齐全,必须与主要生产装置相适应。

建设项目对以下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应逐项详细描述和评价: 1.分类、详细描述建设项目所有的公用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

2.明确公用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是否与生产装置同步建设还是依托原有设施还是利用外部社会或相邻企业设施的情况的相关内容及能否满足建设项目的安全需要。

3.明确配套和辅助工程的来源、能力(需要量、供应量)及是否可靠和满足本建设项目需要。如:供水、供配电,冷却水供应,脱盐水供应、供汽(气),事故火炬,事故破坏、吸收装置,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设置及能力等内容。

4.明确需要进行配套改造(改扩建)的,是否与本项目的的建设同步进行;

5.建(构)筑物:明确其耐火等级、结构、层数、防火分区设置、泄压面积、抗震设防、防腐蚀(针对受腐蚀介质作用的建构筑物)、防渗漏等情况;明确耐火保护的措施(特别是钢结构的建构筑物),列出建构筑物一览表。

6.明确建(构)筑物、装置设施、设备、管线等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设置内容及是否满足要求; 7.明确消防设施的设置内容(包括扩建项目依托老厂消防系统的情况)及是否满足要求; 8.明确电气设备的选型;

9.明确自动控制和安全连锁、紧急停车系统;等等。

10.对不清楚和不符合要求的,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应提出明确的安全对策措施。

【简单举例】

⑴ 供配电:明确建设工程的所需要的供电负荷分级(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特别重要负荷)及供电要求;明确供电电源及供电系统;给出是否符合要求的结论意见。

⑵ 防雷、防静电: :① 明确防雷等级划分;② 根据防雷等级的划分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明确防雷具体措施(包括:建构筑物、露天易燃可燃液体储罐、气体储罐、户外架空管道等)③ 明确静电接地的范围及接地电阻值; ④ 明确是否设置专用静电接地(对于与防雷、电气保护接地、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接地系统连接的金属导体、对已做阴极保护的金属管段等可不另采取专用的静电接地)。

明确易燃液体、易燃易爆气体管线法兰、阀门的防静电跨接;非金属管线、传送皮带的选择及接地(导电性的,皮带轮的接地)等。

⑶ 消防设施:

①、明确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主要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网、消防水池(罐)、水(泡沫)消防栓、消防水炮、装置平台用消防竖管等。

②、明确消防水池(罐)的液位检测、报警、自动补水系统的设置情况。

③、明确当消防给水系统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时,保证消防用水的措施。

④ 明确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a、泡沫灭火系统形式的选择(包括低倍数、中倍数、高倍数,一般采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b、泡沫喷射方式的选择(液上、液下、泡沫喷淋);c、泡沫灭火设备安装使用方式的选择(固定式、半固定式、移动式);d、泡沫液的选择(抗溶性泡沫、非抗溶性泡沫)等。⑤ 明确是否有其他灭火系统的设置:比如蒸汽灭火、氮气灭火、二氧化碳灭火、水喷淋灭火、烟雾灭火等系统。

⑥ 明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感温、感烟等探测器及报警装置 【要点条文】:

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包括产品、中间产品)的名称、数量(用量)、运输量、储存情况(储存方式、规模、时间)、装卸设施等以及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是否明确,能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要点条文】:

依托现有企业生产、储存条件的建设项目,相关的依托内容是否明确、满足要求。【要点】:

1、逐一明确所依托的现有设施情况。

2、经计算,明确相关的依托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3、给出明确的结论。【要点条文】:

污水处理系统特别是扑救重特大事故消防污染水的贮存和处置系统能否满足安全环保的要求。【重点】:

本条款是对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系统的设置要求。

1、明确污水处理系统的设置情况。

2、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主要包含事故时所发生的消防水(包括泡沫)、消防冷却水、事故状态下物料泄漏的成分等,此类水成分较复杂,并且要求不得在未处理的情况下外排,以免污染环境,所以建设项目必须有此种污水的收集、处置设施和措施,(若本身无条件处置,也可与有关单位签订污水受纳和处置的协议)。(根据新的石化规的规定,储罐设置的防火堤不包括在此类设施中)。

六、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要点条文】: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类别、理化性能指标和相关数据是否齐全,有无数据和信息来源。是否列表说明闪点、沸点、爆炸极限、密度、火灾危险类别、毒物等级、接触限值等主要数据。【重点】:

1、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否调查清楚,是否有遗漏。

2、是否列表说明危险类别、理化性能指标和条文要求的相关数据。

3、是否说明数据和信息的来源。【要点条文】:

是否辨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过程中,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分析是否全面、准确,分布情况是否明确。【重点】:

1、分析是否全面,是否遗漏;分析时应按厂址、平面布局、建构筑物、物质、生产工艺及设备、辅助生产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全面分析,准确判断。

2、是否有危险、有害因素分布表。

3、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不仅要分析正常生产、储存、运输、操作时的危险、有害因素,更重要的是要分析设备、装置破坏、及操作失误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的危险、危害因素。【要点条文】:

是否定性、定量分析建设项目的固有危险、有害程度,是否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风险程度,分析和预测是否准确;是否确定了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析是否全面、准确。【重点】:

1、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第6.4.2 危险、有害程度一节的要求进行。

2、重大危险源,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进行辨识;按照 “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 ”的规定,对相关设备、设施提出申报登记的要求和管理措施。【要点】:

1、评价报告要有事故案例分析,否则属于漏项。

2、事故案例要有针对性,切合建设项目的实际。

七、安全对策与建议

【要点条文】:

1、提出的安全对策与建议是否全面,能否涵盖建设项目的选址,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建设项目中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布局,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其它安全对策措施等几个方面。

2、安全对策与建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

3、安全对策与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八、结论

【要点条文】:

是否简要列出建设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是否指出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是否明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是否明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否得到控制以及受控的程度如何,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建成或实施后能否安全运行。

第五篇: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等特性,能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政府依法行使对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企业接受政府监督,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依法接受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企业的委托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工作。本文结合笔者从事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工作的经验,就目前评价工作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方法进行探讨。

一、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现状

1.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的意义

目前,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有矿山、无机化学品、纯碱、有机原料、农药、染料、涂料、精细化工、橡胶加工、新型材料等十多个化工行业,据2000年统计数据,全行业工业总产值约4600亿元。危险化学品生产所涉及的行业面非常广泛,同时,由于化工行业本身涉及危险化学品,直接面临火灾、爆炸、毒害、腐蚀等危险,其安全问题异常严峻。1996-2000年间,全行业共发生事故1000多起,死678人,重伤646人。除生产过程外,在危险化学品产品生命周期的其他环节,如经营、运输中,由于经营场所、运输车辆不可避免地接触人口密集地区,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

危险化学品所面临的巨大风险决定了它需要政府部门的介入,需要政府部门行使安全监督职能。但是,危险化学品涉及行业面广,化学品种类繁多,工艺复杂多变,经营点、运输车辆、存储场所众多且分布零散,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监督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和巨大的人力资源,这是政府部门所做不到的。利用中介机构进行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是一个有效的途径,中介机构通过编写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报告,辨识企业的危险源,发现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改进家全生产水平,对企业面临的安全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政府部门根据企业出示的安全评价报告,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状况作出判断,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2.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的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安全评价机构存在的意义就是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其行为准则就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生产、存储、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存储、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运输、经营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

3.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开展情况

自2002年《危险化学晶安全管理条例》出台以来,全国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始向中介机构发放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同时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工作。2年以来,全国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工作进度很大,近70%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评价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基本情况也有一个较全面的调查摸底。

二、危险化学晶专项安全评价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来看,无论企业方面还是评价机构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

1.危险化学品企业方面的问题

(1)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管理问题

在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中,职工数不超过五六个的占相当比例。这类门店原本是个体户,由于安全生产法明令禁止个体户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就注册成公司以获得法律许可。但是,这些小门店变为公司后其员工及管理方式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公司法人及员工安全素质不高,管理方法原始。虽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针对这些单位开展了安全培训工作,但效果并不是很好。员工素质及管理水平阻碍着这些企业安全水平的提高。

(2)私有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的问题

由于企业性质的关系,私有企业管理层普遍重生产、轻安全。私有企业在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时,前提就是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同时也不能投入较大的改造资金。其负责人往往通过各种手段要求评价机构在报告中对其安全状况给予肯定,却不重视评价机构提出的问题,敷衍、搪塞评价机构给出的整改意见。

2.评价机构方面的问题

(1)评价机构恶性竞争

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数量众多,例如在武汉市,具有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多达二三十家。众多的安全评价机构为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相互之间开展竞争。竞争积极的一面是提高了服务质量,降低评价资费,给企业带来实惠;但也带来了消极的一面:安全评价费用压得过低,不能保证中介机构正常评价活动的开展,此外,中介机构为迎合企业,在评价过程中不注意坚持原则,甚至弄虚作假,违背了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的初衷。

(2)安全评价导则不全

安全评价导则是针对某种评价活动的一个规范性文件,对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众多的细节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有利于安全评价报告的规范化,保证安全评价的质量。但在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中,只有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这个导则作为一个试行版本,还存在内容不全的问题。例如在评价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时会要求评价机构在报告中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及易致毒化学品作出明确说明,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中并没有相关内容。再如,许多小型企业基本没有成文的管理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评价时由中介机构代为起草,企业盖章确认,这是否被允许,导则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企业的安全评价则根本就没有评价导则,这严重地限制了安全评价水平。

(3)评价机构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安全评价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例如,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压力管道、储罐、反应器众多,工艺流程复杂,要想全面地找出其危险源并对其危险性作出评价,高质量地完成评价工作,化工专业知识及安全专业知识都必不可少,对评价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但是,在目前的评价机构中,很多人员并不具有安全专业背景或化工专业背景,人员素质莨莠不齐。评价人员素质问题直接影响了评价质量,并反映在安全评价报告的水平上,例如在有的安全评价报告中,不能结合实际情况,生搬硬套标准条文,甚至对安全法规、标准引用不足。如在对氯乙烯储罐、天然气球罐、氧气球罐作评价时没使用GBl2337—1998《钢制球形储罐》;在对储罐区作评价时没使用GBl7681—1999《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等标准。

(4)机构影子问题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自行委托中介单位进行安全评价,政府不得为企业指定安全评价中介单位。但实际情况是,有相当部分的评价机构是从国家经贸委或其他行业主管单位剥离出来的,和原来的单位还具有一定的利益关系。这就很难保证这些中介机构不通过和政府部门的特殊关系来谋取在安全评价工作中的特殊地位。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着某个行业背景的中介单位垄断一个行业评价市场的现象并不少见。

三、建议

对于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中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完善游戏规则,可尝试从如下方面改进:

1.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

在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活动中,淘汰一部分安全生产条件差、管理混乱的企业,对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水平是非常有必要的。但直到目前为止,基本上没有企业在安全评价中不合格的,企业基本都顺利过关,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资料,全国范围内被评为不合格的企业仅占

1.2%,这是不正常的。原因有2点:一是企业不会去委托评价自己不合格的中介机构来进行安全评价;二是中介机构如果将企业评为不合格,则中介机构无法拿到其评价费用。中介和企业组成了利益共同体后,很难保证评价的客观性。要打破这种局面,一方面必须加重对中介违规评价的处罚力度,增加中介机构的违规成本;另一方面,要对中介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安全评价合同加以规范,中介机构在完成对企业公正、客观的安全评价后,其正当利益必须得到保障。

2.安全主管部门与中介机构加强沟通

中介机构在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例如:恶性竞争的问题、部门干预企业评价活动的问题、企业违规的问题等,仅凭中介机构自身是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的,需要安全主管机构出面进行协调。同时,安全主管部门也应不断地对中介机构提出新的要求、新的工作思路。中介机构与安全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应建立一种定期交流的制度。

3.完善安全评价导则

安全评价导则对于保障安全评价的质量,提高安全评价水平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不可或缺的。安全主管部门有义务制定详细的、符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安全评价导则,对安全评价进行引导。安全评价在中国历史不长,完善评价导则需要时间。但可以先出一个试行版本,实施后再征集各评价机构的意见,结合实际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进行讨论、修改来不断地完善。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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