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丹赵路中学202_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及讨论情况汇报材料
丹赵路中学202_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及讨论情况汇报材料
为使广大师生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丹赵路中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收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校园讲座的通知”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及讨论活动。
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学校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以王芙蓉校长为组长,蒋宏志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政教处和学校财务室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
5月28日在学校行政会上组织全体领导学习了“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收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校园讲座的通知”,并将通知印发到各年级、各处室,以及校园张贴栏进行张贴,并制作了一幅“珍惜一生血汗 远离非法集资”的横幅在校区进行悬挂,在学校老教学区、校门入口的LED上滚动打出字幕“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等5幅标语口号,学校还制作了专门宣传展板一块,利用学校广播宣讲非法集资的特征,常见手段和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以及远离非法集资的“五不忠告”,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近期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来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有针对性
按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师生,特别是退休教师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意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教师是高素质人材群体,但为什么仍有一些人上当受骗,主要还是经受不住高利诱惑,不知道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三、组织讨论,提高防范
学习相关案例,组织观看讲座,结合身边实际,有学生代表发言、在职教师发言、离退休教师发言。学生表示要回家宣传,制止家长参与非法集资,在职教师就依法理财,防止上当畅谈,离退休教师就自己要做到长到老学到老、要教育子女等方面进行讨论。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丹赵路中学
202_年6月4日
第二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汇报
阜阳市中心支公司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保监厅发[202_]31号)精神,遵照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寿财险办发„202_‟183号)和分公司•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国寿财险皖发„202_‟199号)要求,阜阳中支结合实际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组织体系
中支公司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韦建华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公司办公室为宣传活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宣传活动形式及内容
在宣传活动的组织上进行了分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抽调专人配合,明确职责及要求,督促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努力提高员工防范意识、掌握非法集资新
特征及识别方法的同时,加强对客户的宣传。
一是以悬挂标语条幅、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等进行宣传警示。我公司选定有关防范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在每个网点悬挂横幅进行宣传。
二是以制作展板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等进行宣传警示。
三是通过营业网点进行宣传。各营业网点的员工主动为客户提供相关业务和政策咨询服务,结合业务宣传、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宣传,适时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提高客户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通过网络资源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公司短信平台进行宣传教育,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客户投资的风险意识。同时密切关注网上相关舆情信息,如发现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注重宣传效果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
四、问题反馈
1、社会公众在金融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不足,存在盲目投资的现象,给非法集资提供了可乘之机。
2、“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心理,导致民众上当受骗,缺乏理性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3、监管机构对于非法集资的防范打击力度不足,案件暴露时,已形成较大规模,不能早期侦测打击,造成大的社会危害,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公司将本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与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相结合,抓好非法集资潜在风险的摸排工作。
2、进一步加强与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金融知识等宣传力度,保持宣传长效机制。
3、进一步加强我司员工的宣传培训工作,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警示。
阜阳市中心支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三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宣传单
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单
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四)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单
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三、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案例:李庆玲、吴兆顺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_年8月至202_年6月间,被告人李庆玲、吴兆顺、凌绍民、张桂英、张茂权、薛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沈阳颐和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沈阳颐和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发沈阳曹台新村住宅楼、砂山老年生态城等项目融资为由,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许以月息6%、每三个月为还款周期的高额利息,并提前扣除三个月18%的利息收取本金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先后在徐州地区与796名投资人签订了1618份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计人民币11565万余元。其中被告人李庆玲、吴兆顺共同吸收9035万余元,被告人凌绍民吸收1966万余元,被告人张桂英吸收1124万余元,被告人张茂权、薛美共同吸收1224万余元。
202_年8月26日,被告人李庆玲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余被告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前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被告人李庆玲返还1067万余元,被告人吴兆顺返还0.84万元,被告人凌绍民返还544万余元,被告人张桂英返还391万余元,被告人张茂权返还人民币189万余元,被告人薛美返还3万余元。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于202_年9月依法判处李庆玲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吴兆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凌绍民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张桂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张茂权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薛美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第四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通过学习如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我学到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了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就是我这次的学习谈谈几点体会和心得:
所谓非法集资就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的还本付息;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
事实上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活动,出资人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资金大多被挪作他用,中饱私囊;活动中少数出资人侥幸获得回报,但往往都是拆东墙补西墙,给大多数投资人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对此,我们要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 于面子也不便推辞,因此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其危害面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其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也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
作为金融行业的工作人员,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对非法集资敬而远之,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当发现有群众上当受骗时,应当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以免遭到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关于开展防范和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银监会党委工作部署,按照****文件精神,为有效应对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有针对性地提示非法集资风险,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引导存款人和消费者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为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履行本支行的社会责任,我行开展了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现将本活动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行领导高度重视,于****日召开工作会议,学习***文件内容。同时,经过讨论,结合行实际,制定《****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并成立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宣传活动的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汇总本次活动各阶段活动情况,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工作联系部门为。
二、开展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结合实际,迅速将本次活动方案内容下发到各网点,同时,利用网页宣传栏,由领导小组牵头,认真组织学习,使全行上下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充分认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提高全行员工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开展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2、形式多样,加强宣传。一是在各网点宣传栏张贴有关非法集资的宣传内容,张贴有关“防范非法集资”标语,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风险提示。同时有条件的网点充分利用电子广告屏幕,不间断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开展对客户和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二是一线员工向客户宣传增强金融安全意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发放宣传单、向客户讲解等方式,引导客户树立正确的投资融资理财理念,提高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能力。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开展相关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如何判断非法集资的特征,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