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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护林防火责任书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20-67163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2 21:06: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户护林防火责任书

农户森林防火责任书

一:农户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里,加强对森林消防工作的配合,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每个农户的一项工作任务来抓,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

二:农户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做到村规民约和森林防火八不准,不烧荒积肥。2:不炼山作业,不烧田坎草,果园杂草。

3:不在山上烧黄蜂,局老鼠,烧山赶野兽。4:不在山上烧香烛,烧纸,放鞭炮

5:不在山上生火煮食,烧烤食物,烧火取暖 6:不在山上吸烟,玩火,丢火种。7:夜间不用火把照明走路。

8:不进山烧碳,不在离山边100米内进行其他用火

9:揭发违章用火,故意用火的坏人坏事,积极参与扑火就火,教育家人和小孩不要野外用火,有精神病人的要全方位监护。

三处罚:

有上述违章用火者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及罚款。

统景镇兴发社区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农户签字:篇二:村与户护林防火责任书

森林防火责任书

为贯彻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精神,实施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建设秀美山川,杜绝山火发生,村委会特与各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合同,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甲方(村)的责任和义务,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公约的制定和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干部包户责任到户;宣传到每一位村民。组织护林队伍巡山护林查火。依照有关规定筹措护林防火经费;组织村民及时扑救森林火灾。协助上级查办森林火灾案件,落实好本辖区内精神病人的监护责任和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责任。

乙方(农户)的责任和义务

1、做到“十不准”:

①不烧灰积肥;

②不炼山作业;

③不烧田坎草、果园杂草;

④不在山上烧黄蜂、局蛇鼠、烧山赶野兽;

③不在山上烧香烛、烧纸钱、放鞭炮;

⑥不在山上生火煮食、烧烤食物、烧火取暖;

⑦不在山上吸烟、玩火、丢火种;

⑧夜间不用火把照明走路;

⑨不进山烧炭;

⑩不在离山边米内进行其它用火。

、揭发违章用火、故意纵火的坏人坏事。、积极参与扑救森林火灾。、教育家人和小孩不要在野外用火、玩火。、有精神病人要全天候监护好。

三、罚则、有违章用火行为的给予罚款—元,在村中不能评为文文明户;„„篇三:村组农户森林防火责任书

森林防火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切实抓好我村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2011年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

一、森林防火期内,杜绝将香、纸、蜡、烟花爆竹以及火种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林区、保护区;

二、禁止从事生活、生产等一切野外用火活动,因特殊情况野外用火的,须经村委会批准,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三、禁止儿童及智障者携带火源(种)上山,违者追究监护人责任; 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群众必须无条件进行扑救,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科学扑救。

第二篇:护林防火责任书

XX镇2010年护林防火责任书

根据《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安全,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兴华镇人民政府与你村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

1、你村承担本辖区内的防火任务,村委主任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防火责任期限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2、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制定本辖区森林防火措施,掌握火情动态,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3、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搞好防火宣传,加强火源管理,控制入山人员,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4、防护火期内要在重点路段安排好专人值班,严防火源进山。

5、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干部、群众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扑救。同时,要立即上报镇政府。

6、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责任意识较差酿成森林火灾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XX镇人民政府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责任人:

签订时间:2010年11月1日

第三篇:护林防火责任书

承德县红旗林场防火紧要期防火责任书

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场实际情况,3月1日至5月31日为防火紧要期,为明确目标,明确责任,特制定防火目标责任书:

一、森林防火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里和厌战情绪,力争确保辖区不发生森林火灾。

2、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并随时解决各营林区及所负责片区存在的问题。

3、认真组织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各营林区在本辖区内刷写防火标语不少20条,利用所有宣传工具,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4、全面控制林区及边缘地区的烧荒、烧纸等违法用火现象。

5、保证与分布在林区内、林区边缘的坟头主、野外独户、独立用火单位,矿山开采业主和“聋哑痴呆疯”五种病人的监护人等签订防火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二、森林防火制度

1、专业扑火队队员24小时值班备勤,吃住在场,随时准备出火警。

2、加强火源管理。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对农田和山的结合部、进山路口等重要部位要派专人把守,做好进山人员情况登记,收缴火种,杜绝火种进山和野外违章用火。

3、严格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紧要期,职工一律不休班,严格请销假制度,确有事请假者,必须报场长批准,各岗位做到24小时值班,对空岗、脱岗的,一经发现扣发当天工资,对工作不负责任,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4、各科室负责组成巡查小组,分片负责辖区内防火巡查任务,对违法野外用火及时制止。

5、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及时报告。

红旗林场(章)责任人(签字):

职务:职务:

2012年2月28日

第四篇:护林防火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护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护林防火意识,确保师生平安,学校安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同班主任签订本责任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班级要完善护林防火安全教育制度,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

二、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学生的护林防火安全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这条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护林防火、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教育。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护林防火意识。

三、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山林和其他火灾扑救活动,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四、组织学生参加郊游、登山等户外活动必须报经学校批准。对参加户外活动的学生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杜绝带火种入山,注意所在林区设立的警示牌,入山须知等永久性宣传标语。

五、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六、各班根据以上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同学生、学生家长签订护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七、将护林防火纳入班级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对措施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按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林业部门报告,电话:

班主任:学生家长:

学生:

第五篇:护林防火责任书

护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政府与各责任区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森林火灾控制指标

1、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辖区有林地面积的0.4‰;

2、不发生人员死亡现象;

3、不发生受害森林面积5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抓森林防火工作就是抓发展,抓森林防火工作就是抓社会和谐,抓森林防火工作就是抓政治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并随时解决各村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组织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利用好各村所有宣传工具,确保各村喇叭每天至少讲一遍森林防火的内容,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四)全面控制林区及边缘地区的烧荒、烧纸等违章用火现象。

(五)保证各村与分布在林区内、林区边缘的坟头主、野外独户、农家乐饭店、独立用火单位,矿山开采业主和“聋哑痴呆疯”五种病人的监护人等签订防火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六)建立健全各村的村级扑火队伍,要做到人员落实,扑火工具落实,扑火业务训练落实,出现火情能够拉得出、用得上。严禁动员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三、森林防火制度建设

1、严格执行火源管理制度。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重点林区全面封山,设立防火检查站,对农田结合部、进山路口等重要部位要派专人把守,收缴火种,杜绝火种进山和野外违章用火。

2、森林防火期间内,责任区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值班,无空岗、脱岗现象。

3、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及时报告镇护林防火值班室(值班电话:3311011、***、3310918)或县护林防火值班室(值班电话:3241027)。

四、考核与奖惩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责任区书记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负主要责任。镇政府按对上述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实现责任目标的责任区,予以表彰;对未实现责任目标的通报批评;因森林防火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辖区内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一般或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东里镇人民政府(章)负责人(签字):

责任区第一书记(签字):

责任区书记(签字):

2012年1月1日

护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政府与各村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森林火灾控制指标

1、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辖区有林地面积的0.4‰;

2、不发生人员死亡现象;

3、不发生受害森林面积5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工作措施

(一)思想重视,防火队伍健全

1、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对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并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各村与分布在林区内、林区边缘的坟头主、野外独户、农家乐饭店、独立用火单位、矿山开采业主和“聋哑痴呆疯”五种人的监护人等,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3、认真组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利用好所有宣传工具,确保村里喇叭每天至少要讲一遍森林防火的内容,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4、全面控制林区及边缘地区烧荒、烧纸等违章用火现象。

5、建立健全村级扑火队伍,要做到人员落实,扑火工具落实,扑火业务训练落实,出现火情能够拉得出、用得上,不得动员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6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二)森林防火制度建设

1、严格执行火源管理制度。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重点林区全面封山,设立防火检查站,对农田结合部、进山路口等重要部位要派专人把守,收缴火种,杜绝火种进山和野外违章用火。

2、严格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期间内,各村两委和国家重点防护林护林员做到24小时值班,无空岗、脱岗现象。

3、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及时报告镇护林防火值班室(值班电话:3311011、3310918、***)或县护林防火值班室(值班电话:3241027)。

三、考核与奖惩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本村森林防火负主要责任。按对上述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实现责任目标的村,予以表彰;对未实现责任目标的通报批评并严格考核;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留存一份。

东里镇人民政府(章):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章):负责人(签字):

2012年1月1日

护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政府与包村人员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森林火灾控制指标

1、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辖区有林地面积的0.4‰;

2、不发生人员死亡现象;

3、不发生受害森林面积5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抓森林防火工作就是抓发展,抓森林防火工作就是抓社会和谐,抓森林防火工作就是抓政治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对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并随时解决各村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组织所包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利用好村内所有宣传工具进行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四)及时安排所包村全面控制林区及边缘地区的烧荒、烧纸等违章用火现象。

(五)督促所包村与分布在林区内、林区边缘的坟头主、野外独户、农家乐饭店、独立用火单位,矿山开采业主和“聋哑痴呆疯”五种病人的监护人等签订防火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六)督促所包村建立健全村级扑火队伍,要做到人员落实,扑火工具落实,扑火业务训练落实,出现火情能够拉得出、用得上。严禁动员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三、森林防火制度建设

1、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包村人员要安排各村重点林区全面封山,设立防火检查站,对农田结合部、进山路口等重要部位要派专人把守,收缴火种,杜绝火种进山和野外违章用火。

2、森林防火期间内,包村人员要安排各村做到24小时值班,不出现空岗、脱岗现象,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3、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及时报告镇护林防火值班室(值班电话:3311011、***、3310918)或县护林防火值班室(值班电话:3241027)。

四、考核与奖惩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的森林防火负主要责任。镇政府按对上述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实现责任目标的包村干部,予以表彰;对未实现责任目标的通报批评并严格考核;因森林防火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辖区内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东里镇人民政府(章)负责人(签字):

包村人员签字:

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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