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40115145958$2014011408562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全过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全过程:
1、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2、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局)
3、红线图(规划局)
4、土地证(已办理好出让手续,土地已变性)(若有原有建筑还应有产权证)(国土局)(1)宗地图5张(2)量算表(3)出让合同复印件(4)土地证复印件
(5)审批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6)呈报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7)法人身份证(8)营业执照(9)组织机构代码(10)出让金票据(11)契税票据
办理土地增容适宜:(因容积率大了,需补交一部分费用)并提交以下资料:(1)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2)红线图及复印件(3)发放通知单(4)总平面图(5)规划设计条件(6)出让合同
(7)出让票据(8)申请书(9)政府批文(10)营业执照(11)组织机构代码(12)法人身份证 以上各准备2份复印件
5、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6、环评批复(环保局)
7、项目申请报告(即:可行性研究报告)
8、地灾评估报告(地质勘查院)
9、地质勘察报告(地质勘察单位)
10、进冀证
11、立项(发改委)
12、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表→核准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核书
13、管网协调会(由规划局组织确定关于室外管网走向的会议)
14、设计方案审核:(规划局)
报送规划设计方案需提供资料: ①设计方案送审单。②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用地通知单。④土地证。⑤立项。⑥日照分析报告。
⑦日照承诺书。⑧日照分析图。⑨图册、展板。
⑩设计方案(含专业室外管网图)(其中:设计方案平立剖2套,管网综合图及各单项平面位置图2套)。
15、日照分析:(凤城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日照复核:(1)建筑、平、立、剖各一份
(2)电子版
(3)四周成果图
(4)总平面图(规划批)
16、项目公示
17、城市排水许可证审批:(城管局:大厅窗口给出答复,必须主体盖到三层再申报)
(1)总平面图(有规划局章)(2)综合管网图(有规划局章)(3)红线图(有规划局章)(4)申请
18、教育局审核意见(教育局)
19、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局)20、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人防办)
21、园林绿化管理局树木砍伐证(城管局)
22、审图机构审图: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具有审图资质的审图单位)
提交资料:
(1)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2)勘察、设计合同各1份(原件)
(3)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各1份
(4)建筑施工图1套、其他专业施工图1套(各专业图纸须加盖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专用章和注册师章)、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须有结构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设计专用章)、建设项目概况表(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河北省建筑节能备案表(一式五份)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热工)、热负荷计算书、水利平衡计算书(须有设计人签字、计算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设计专用章)。
(5)工程勘察成果报告1套(含勘察纲要、室内试验、野外记录、计算书)(6)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审核通知单(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7)进冀证。
23、人防审查: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具有人防审查资质的审查单位)
需提交以下资料:(1)地下车库(人防)建筑、结构、水暖电各3套
(2)人防计算书
(3)勘察报告(原件)1套
(4)地下防空室建设要求
24、图纸联合审查:参加单位由: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市消防支队、市国家安全局、市三办、市建设局。(所要具体资料及图纸见附表)
25、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住建局)
2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建筑施工图(3套)+效果图A3(鸟瞰、单体)
②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③联审意见单
④凤城技术服务费(住宅0.8、商业1.8)⑤城市配套费(填写建筑面积一览表)大厅小潘: ①总平面图3张 ②管网综合平面图3张 ③建筑施工图2套 ④效果图A3(鸟瞰+单体)⑤联审意见单
⑥凤城技术服务费(支票)
⑦承诺书(承诺管网施工图正在设计阶段,于近期报审)⑧建筑面积一览表(提前填写)
27、不欠污水处理费证明
28、招标文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合同备案通知书: 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合同备案申请表。(2)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确认通知单(招投标办公室出具)。(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的书面合同副本。(5)招标文件。(6)造价出具合同文本。
2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 30、房地产开发项目统一收缴证明单
31、中标通知书(招标办)
3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通知书:
质量报监需提交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合格书,完整的施工图和勘察报告。(2)建设、施工、监理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见证单位见证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书。(3)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安全监督:
(1)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格证原件。(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登记表及证件复印件。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原件。
33、监理合同备案
34、节能建筑备案证明
35、“三通一平”证明(监理出具)
36、质量责任书
37、施工许可证:(住建局)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2)施工许可申请表。(3)土地使用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联合审查意见书。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备案证明。(7)质量、安全监督备案通知书。
(8)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施工农民工保证金)→清欠办。(9)无拖欠证明→清欠办。
(10)六项房地产项目统一收缴证明(①城市配套费②人防工程费③农民工保证金④临时挖掘占用道路⑤散装水泥费⑥节能费)。
38、人防报监:
提交资料:(1)规划许可证(2)立项批文
(3)人防工程施工图(含审查合格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4)建设单位资质证书(5)设计单位、个人资质证书(6)勘察单位资质证书(7)施工单位、个人资质证书(8)中标通知书(9)施工合同
(10)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名单(11)监理单位、个人资质证书(12)监理中标通知书(13)监理合同
(14)防水准用证书(过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颁发)
39、建筑垃圾处置证(城管局)40、绿化用地审批表(城管局)
41、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气象局)
42、在建房产评估→在建工程抵押(房管局)
43、预售证【在此之前还应房管测绘实测:
(1)全套电子版(含建筑、结构、水暖电)(2)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规划许可证发放通知单(复印件)(4)红线图(复印件)
(5)与规划许可证一同批回总平面(复印件)(6)土地证(复印件)
】 预售需提交以下资料:(1)国有土地证(附图)。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发放通知单)。(3)施工许可证。(4)商品房预售方案。
(5)总平面图及单体平面图(以最后一次变更为准)。(6)工程总投资25%以上的证明(监理公司出具)。(7)商品房预售申请登记表(打印)。(8)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明细表(打印)。(9)商品住房项目结构情况统计表(打印)。(10)唐山市商品房预售情况登记表(打印)。
(11)承诺书(与银行签订)→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评估→监证备案。
44、竣工联合验收:(所要具体资料及图纸见附表)
参加单位:市规划局→将原代用证换正式证
市环保局→环保验收申请登记卡
市消防支队→在河北消防网上下载验收证明
市地震局
市防雷中心→防雷检测报告→防雷验收合格证
市人防办→人防工程验收备案表
市建设局
供水
市节能办→节能验收证明
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均出具质量检查报告
45、移交档案馆:
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2)施工许可证(副本)(3)中标通知书(4)建设工程登记表(5)勘察合同(6)设计合同(7)施工合同(8)监理合同
(9)施工图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10)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1)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12)地质勘察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检查报告(13)设计单位验收质量检查报告(14)红线图(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
(15)规划审批平面(与规划许可证一同批回,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16)测量成果图及红线测量成果图(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
(17)环保验收登记卡
(18)消防验收(现在是网上下载打印的,以前由消防支队出具验收单)(19)质量评估报告
(2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即:红本)(2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即:烟本)(22)人防工程验收备案表(23)规划许可证(副本)(24)节能验收
46、地名办批复:(地名办)
需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
(2)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总平面图
47、房管局备案登记:
需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3)委托书及身份证(4)资质证书(5)土地证(6)立项批文(7)规划许可证(8)施工许可证(9)预售许可证(10)地名办命名的批复
(11)红线图(12)平立面图(13)预售方案(14)单元明细表
48、质检站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黄皮)(2)工程竣工报告(蓝本)(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红本)(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检站出具)(5)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报告(6)地质勘察单位质量检验报告(7)设计单位质量检验报告(8)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检验报告(9)规划验收认可文件(10)公安消防验收意见书(11)环保验收合格证
(12)档案专项验收认可书及申请表(13)工程质量保修书
(14)住宅质量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5)建筑节能验收证明文件(16)人防验收意见书(17)电梯验收合格证
(1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执法检查表
需提交资料:
a、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资质证书 b、中标通知书 c、施工许可证
d、建设工程专业分包情况(门窗、内外装修、幕墙、空调、电梯、防水、水、暖、电安装工程等)①已备案的分包合同
②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红章)③门窗、电梯、空调等制作安装企业资质证书
④门窗、防水材料《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唐山市建筑工程材料进市登记证》
⑤外地施工企业《河北省外埠进冀施工企业注册备案证》、《进唐施工企业备案证明》
f、所提资料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
封面:上行:某某工程验收备案资料 下行:某某建设单位盖章
49、办理整个小区的大房产证
(1)立项批准文件
(2)投资许可证或固定资产项目备案登记证(3)红线图
(4)总平面图(批规划许可证批回)(5)规划用地许可证(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施工许可证(8)土地证复印件
(9)竣工验收备案表(10)房产测绘成果资料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发企业资质证书(12)物业基金交缴证书(13)房产测绘成果报告(14)无拖欠证明
(15)规划许可证发放通知单(16)地名办批复
50、给各户分小房产证及办理各户土地证 其中各户土地证办理需提交:(1)大土地证(2)红线图(3)总平面图
第二篇: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手续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手续流程图
办理计划提供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2、不低于设计投资额30%的资金证明
3、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4、〈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取得形式
土地取得初期阶段规划方案论证
发 改 委 计 划 办 理
(含用地条件)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通过招、拍、挂的形式
1、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
2、交清土地出让金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规 划 设 计 方 案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1:500现状地形图;
5、在现状地形图上叠加绘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三份(规划房案电子报批文档);
6、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1、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
2、消防设施配套费
3、人防工程结建费
4、新型墙体基金
5、散装水泥基金
6、污水处理费
7、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批书
1、天津市建委----缴纳配套费手续
2、土地部门会签----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函
3、房地局会签----产权灭籍办理
4、消防部门会签----消防审批
5、人防办会签-----人防手续办理
6、环保部门会签------环保审批手续
7、绿化部门会签------绿化审批
8、拆迁部门会签------拆迁监察
9、开发办会签-------开发项目审查意见
1、规划平面图;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承办程序
1、现场核查;
2、收集经济测算相关资料;
3、审查项发项目审查意见书》。
申请开工许可证提交资料
3、项目经理证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许可联络单
6、消防设计审查合格证书
7、人防设计审查合格证书
8、投资计划
详 细 规 划 报 审
5、申请书、申请表
6、施工总平面图及平立剖图
规 划 报 审
统 一 收 费 联 络 单 会 签
取 得 建 设 计 划规 划 联 络 单 会 签
管 网 综 合 审 批单 体 方 案 审 批单 体 施 工 图 审 批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查
会签流程
1、招投标管理
2、质监监督管理
3、勘察设计管理(防雷、墙改审批)
4、定额管理
5、行业管理
6、建设监理
会签流程所需资料
1、建设投资计划
2、报建单
3、监理合同
4、施工图纸
5、施工组织设计
6、建设监理
《建 设 工程 规 划 许 可 证》
开 工 许 可 证 会 签开 工 许 可 证 会 签 申 请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定 位 放 线
1、窗口报件
2、住宅处现场勘察
3、开发办各处会签
4、下发售前审查书
5、前置测量
定位放线通知书(测绘院)
定位验线合格通知书(区规划局)
办理售前审查提供资料
1、发改委投资计划;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施工许可证;
5、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查意见书;
6、经规划局审批的规划图;
7、商品房预、销售明细表
《商品房销(预)售审查书》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1、房地局资料审查
2、市场处现场勘察
3、处长审批
3、下发销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质量监督站单体验收流程
1、现场达到竣工条件
2、质量监督手续齐全
3、施工单位施工资料检查合格
4、组织设计院等相关单位现场验收
5、各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
6、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办理销售许可证提供资料
1、发改委投资计划;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施工许可证;
5、营业执照;
6、资质证明;
7、经规划局批准的规划图;
8、售前审查书
9、面积、套数审查表。
办理两书提供资料
1、《商品房销(预)售审查书》复印件
2、《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建筑单体验收提供资料
1、质量监督站单体验收
2、防雷工程验收
3、室内环境检测
4、三表检测
5、安防工程验收
6、环保验收办理消防验收提供资料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验收申请表
3、消防工程质监验收报告
4、消防图纸审查件
建 筑 单 体 验 收
消防验收办理流程
1、验收申请
2、消防支队初验
3、消防支队正式验收
4、下发验收合格通知书
消 防 工 程 验 收
绿 化 验 收
规划验收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
2、法规处现场勘察
建设档案验收办理流程
1、监督站专业资料审查
2、档案馆资料审查
3、资料装订
4、出具档案验收合格移交单
规 划 验 收
办理绿化验收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2、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
3、建设工程绿化规划设计图
办理规划验收提供资料
1、规划验收申请表
2、规划验收综合报告
3、法人授
8、电子报批文档
办理建设档案验收提供资料
1、甲方档案资料
2、乙方档案资料
3、监理档案资料
办理竣工备案提供资料
1、甲方各单项验收资料
2、乙方技术资料
3、监理技术资料
4、竣工备案申请表
5、单体验收报告
建 设 档 案 馆 备 案
竣工备案办理流程
1、监督科专业资料审查
2、单体验收报告
3、备案科资料审查
4、下发竣工备案证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备 案
初始登记资料
1、产权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4、规划平面位置图
5、竣工验收证明
6、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
7、房产测绘资料
8、个人法定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料证明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房 产 产 权 初 始 登 记
总登记测量
1、按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图纸
2、交费审定,到各区县局直至各业主领取产权证
第三篇:房地产开发手续
房地产开发手续流程
一、开发合同。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时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申定后。
提交: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资质证明文件;
3、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书;
4、土地手续(土地证或土地拍卖方案及成交确认书);
5、经规划部门认定规划平面图、定位图、竖向图、管线图;
6、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协议);
7、相关规费缴纳证明
8、项目开发资金监管协议。发放:开发合同,项目手册。
二、开发经营许可证 办事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取得开发合同后。由房管分局审批后报市局办理。
三、单体工程审查
办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
时间:签定开发合同、规划许可证、计委立项建施图图纸审查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
提交:
1、当年计委计划批文;
2、单体工程建施图(图纸审查中心审查过的);
3、建施计划书及投资计划书;
4、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发放:单体工程审查表。
四、预售许可证
办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试行办法》。
时间:单体工程建设投资达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提交: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开发合同、开发经营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开工许可证;
6、单体工程审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9工程建设投资25%以上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备案回执单;
12、平面图、楼房表;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发放:预售许可证。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办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东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并合格后、房屋初始登记使用前。
提交:
1、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申请;
2、开发项目竣工图纸;
3、单体工程审查表;
4、规划、绿化、质检验收合格报告;
5、物业管理落实情况报告。发放: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记
时间: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后。
提交: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开工证明;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5、幢层户平面图;
6、房屋初始登记申请表;
7、聊城市房屋调查表;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综合验收(分期综合验收)证明文件。发放:房屋产权证。
七、转移登记
时间:办完大证,购房合同需备案后。
提交证件:1.身份证复印件,2.购房合同,3.聊城市房屋调查表,4.购房发票,5.契税发票,6.商品房移交结算协议书,7.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审批书,8.测绘发票,9.维修基金缴款证明。发放:房屋产权证。
房地产开发手续办理(非常详细
项目
收费标准
责任部门
前置条件 1.土地取得
1.1征地报批所需文件
1.1.1土地现状利用图
市、园区规建局审核
开发:到市规划局查阅 1.1.2总体规划图
市、园区规划局
总工办
1.1.3用地红线图
市、园区规划局
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1.4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表
市、园区土地处
由园区土地处填写
1.2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2.1规划选址意见书(控规)
市、园区规划局
研发部确定用地性质
1.2.2规划条件(用地范围)
市、园区规划局
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2.3土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咨询单位
经营、总工办、预算提供材料
1.2.3协助规划区域内企业土地挂牌
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1企业动迁摸底
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2企业搬迁补偿谈判、达成搬迁协议
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搬迁补偿洽谈
1.2.3.3企业提交土地转让申请
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3.4企业提交土地无经济纠纷承诺书
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4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开发部市规建局、园区规建局
规划设计方案
1.2.5土地挂牌评估
市土地交易中心、园区科技发展局
园区、搬迁企业、评估公司
1.2.6办理摘牌手续
市土地交易中心
1.2.7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
园区科技发展局
详规批复、红线图、开发申请
1.2.8办理中标通知书
市土地储备中心
依缴款证明、摘牌前的保证金
1.2.9签订开发履约保证书
市土地储备中心
中标通知书 1.2.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园区规建局
依摘牌手续
1.2.1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园区规建局
依摘牌手续 1.2.12缴纳土地出让金
园区财政局
依摘牌手续
1.2.13土地出让契税的交纳
园区财政局(市地籍处)
依摘牌手续 1.2.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
市土地局、园区规建局
依摘牌手续 1.2.15土地指界国有土地登记
园区规建局、土地处
依摘牌手续 1.2.16办理土地使用证
1.3拆迁补偿
1.3.1动迁普查
1.3.1.1 动迁地块摸底
开发部
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范围的确定
1.3.1.2 居民动迁摸底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1.3 企业动迁摸底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1.4 动迁标的物产权核实
土地局、房产局
1.3.2动迁手续办理
1.3.2.1 选择拆迁单位
拆迁公司
经理办公会,招标、投标 1.3.2.2 签订委托拆迁合同
拆迁公司
董事会
1.3.2.3 办理拆迁许可证
开发部、财务部房产局
中标通知书、规划、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许可证、银行资金证明
1.3.2.4 办理三停手续
配套处煤气、自来水、电业局
1.3.3居民动迁实施
1.3.3.1 编制拆迁方案
董事会
依据市拆迁政策及相关规定 1.3.3.2 发布拆迁公告
办公室大连日报社
1.3.3.3 摸底情况公示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3.4 召开居民动迁大会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3.5 制定拆迁补偿费发放计划
财务部
1.3.3.6 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协议
财务部
1.3.3.7 动迁标的物拆除
拆迁公司
1.3.3.8 进行居民回迁安置
公证处
1.3.4企业动迁实施
被拆迁单位
1.3.4.1 拆迁委托评估
市房地产评估所
1.3.4.2 拆迁补偿费确定
董事会
依据市拆迁政策及相关规定 1.3.4.3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财务部
1.3.4.4 动迁标的物拆除
拆迁公司
1.3.4.5 拆除现场移交
工程部
1.3.5动迁管理
1.3.5.1 拆迁政策法规搜集归档
档案室
1.3.5.2 居民动迁资料归档
档案室
1.3.5.3 企业动迁资料归档
档案室
1.3.5.4 外理企业居民动迁纠纷
法院、执法局、派出所
1.3.6拆迁评价
1.3.6.1 形成委托拆迁单位评价
1.3.6.2 签订委托拆迁终止协议
1.4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园区规建局、财政局
确定最终规划用途和面积
2.勘测设计工作
2.1勘察测绘与环评
2.1.1现状地形测量、基础配套设施测绘
2.1.1.1确定红线图
2.1.1.2面积确认(根据坐标)
2.1.1.3基础配套设施的测定
2.1.2地质勘察(初勘)
2.1.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市环保局
2.2设计招标
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2.2.1下达设计任务书
营销部
2.2.2确定设计单位
2.3规划方案设计
2.3.1设计方案全图(见备注)
2.3.2交通影响分析
市交警支队
邀请市交警支队科技规划科参加规划评审会
2.3.3方案评审
2.3.4方案调整
2.4详规方案批复
市规划局、园区规建局
立项批复、选址意见书 2.5扩初设计
设计院
2.6施工图设计
设计院
2.6.1建筑施工图
设计院
2.6.2结构施工图
设计院
2.6.3给排水施工图
设计院
2.6.4暖通施工图
设计院
2.6.5弱电施工图
设计院、专业公司
2.6.6强电施工图
2.6.7消防施工图
设计院、电业局
2.6.8人防设计
消防局
2.6.9自来水设计
自来水公司、总工办
有项目规划批文、小区水内线设计图
2.6.10煤气设计
煤气公司、总工办
有项目规划批文、小区建筑设计图、房间布局方案
2.7建筑工程单体施工图审查
园区规建局、市建委审图办
2.8外网设计(采暖、雨水、污水、道路)
相关单位
3.工程前期工作
3.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研发部园区规划局
单体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核
3.2城建绿化审批
市城建局、区城建局
规划批复 3.3人防设计审核、批复及履约保证手续
总工办市人防办
人防建设立项通知单
3.4消防审核、批复
本内阁
3.5政府代收费
3.5.1墙改基金缴纳
墙改办
规划批复 3.5.2砂石费缴纳
市水务局
规划批复
3.5.3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缴纳
市经贸委散装水泥办
规划批复 3.5.4水土保持费
水土保持办
规划批复 3.5.5白蚁防治费
房产局白蚁防治办公室
3.5.6办理劳动保险缴费手续
质量处市建委统筹办
规划批复 3.5.7人防费缴纳
人防办
规划批复 3.6市政手续
3.6.1市政道路挖掘(占用)审批
市城建局市政处
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6.2占用公路路产赔偿及挖掘审批
交通口岸管理局
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6.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市城建局市政工程质量检查站
工程预先提要求
3.6.4路灯设置工程
路灯处
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7建设项目有关手续
3.7.1施工图审查
3.7.2防雷审查
3.7.3行政执法检查手续
3.7.4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
招标委员会市建委招标办
3.7.5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7.6办理档案手续
3.7.7办理备案手续
3.7.8交易中心手续
3.8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9办理预销售许可证
开发部、营销部市房产局、房屋测绘部门
详规方案批复、规划、施工进程
3.9.1商品房面积测绘
市房屋测绘管理部门
建筑施工平面图 3.9.2商品房登记
3.9.3商品房销售价格认定
3.12增容项目
3.12.1水
大连水务局、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并报送自来水公司;主体工程基本封顶。
3.12.2电
电业局、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
3.12.3煤气
煤气公司、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工程已竣工;总户数已确定。
3.12.4热力
热力公司、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工程已竣工;总户数已确定。
3.13红线外市政设施
3.13.1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力
市政、自来水、电业局、煤气
规划方案
3.13.2通讯建造
电讯公司
规划方案 3.13.3管线铺设
规划方案 3.13.4接口
规划方案 3.14三通一平
3.14.1临时道路
3.14.2临时用电
电业局、项目部
项目部提前20天提供用电负荷及使用地点
3.14.3临时用水
自来水公司、项目部
项目部提前20天提供用水点及使用地点
3.14.4场地平整
3.15临时设施
3.15.1临时围墙
3.15.2临时办公室
3.15.3临时场地占用
3.15.4临时围板
9.后期手续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综合验收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1工程档案验收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2环保验收手续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审批
市环保局、环保监测单位
依规划批复协调
环保三同时项目验收手续
市环保局
依规划批复协调 9.1.3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项目部园区规划局
竣工 9.1.4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项目部市消防局
竣工 9.1.5工程竣工人防验收
项目部市人防办
竣工 9.1.6工程竣工电梯验收
项目部市消防局
竣工 9.1.7工程竣工市政验收
项目部市
竣工
9.1.8工程竣工防雷验收
项目部市消防局
竣工 9.1.9工程竣工专家组验收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2竣工备案
质检站备案科
9.3办理地名及建筑物门牌号批复手续
市民政局地名办
规划批复 9.4房产测绘
9.5房产证
203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消防局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单体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并取得中标通知书。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四篇: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条件及手续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条件及手续
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是指已经批准立项,已取得完备的土地使用权证,并在土地上作了一定投资,完成了土地上的“三通一平”和勘探、设计等基础工作,经过报建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出卖给受让人,其转受让双方就转受让该建设项目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中均无明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规定,但根据 1998 年 7 月 20 日施行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 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由上可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实质上仍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又与土地使用权的直接转让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转让范围、转让价值及转让权利义务等方面,最主要的不同在于项目转让不仅转让了土地使用权,而且转让了与使用土地有关依各项政府批准文件所产生 的各种权益和相关义务。
综合有关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应具备以下条件:(1)转受让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但受让方受让项目后并自用情形除外);
(2)转让方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3)转让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的,房屋建设开发投资应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而项目转让需要办理的法律手续包括:(1)项目土地使 用权为划拨取得,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2)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3)房地产开发项目转睛的备案手续,具体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更名手续,具体由规划管理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办理;(5)其他需要办理更名或备案的手续,具体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
第五篇: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程序
1、拍卖(挂牌)取得土地使用权
2、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3、持成交确认书至市土地交易中心交纳土地使用交易费
4、至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支付首期土地出让金
5、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提供的材料,报行政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立项
6、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提供的材料,至行政审批中心规划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
7、若方案中有高层建筑,应将方案结构图及计划书制成文本形式,报抗震办初步审核
8、与人防办商讨地下人防工程事宜(一般包括地下车库等)
9、规划局办理方案审定(定销房同时将套型单体设计报土地储备中心审定)
10、申办规划用地许可证
11、至国土资源局交清土地出让金
12、至契税所交清土地契税
13、至国土资源局登记办理处办理土地证
14、施工图报消防支队和审图中心批准
15、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项目放线
16、发改委的开工报告(非国有资金可不办)
17、至竹辉路养蚕里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投标手续
18、凭备案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