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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简介
编辑:眉眼如画 识别码:20-67256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3 09:07: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重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简介

六库镇重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简 介

六库镇重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项目位于六库镇重阳社区青山公园内。全镇辖12个村民委员会,4个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一个傈僳族、白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镇。全镇共有人口63013人,其中城镇人口36029人,全镇城镇人口中60岁以下人口约4832人,老年人口主要以州级、县级和其它三县离退休干部为主。镇境内居住着傈僳族、白族、汉族、彝族、怒族、普米族、独龙族、纳西族、藏族、傣族、回族、景颇族等12个民族,以傈僳族为主体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2%,形成一个少数民族大杂居乡镇。在总人口中,傈僳族占总人口的50.93%,白族占28.39%,汉族占7.95%,其他民族占12.7%。为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泸水县政府结合当前老年人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整体上较为薄弱,设施缺乏,已有设施存在面积小、功能单

一、服务水平低等突出问题,新建六库镇重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一、项目建设情况

(1)房屋建筑:根据老年人日间照料的需要设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其中: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和餐厅,老年人保健康复用房包括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老年人娱乐用房包括阅览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等其它公共场地;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

(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5823平方米,建筑面积1072平方米,床位32张,能容纳100多位老年人娱乐活动。

(3)投资情况:该项目总投入资金314万元,其中土建工程决算243万元,办理相关手续费用19.5万元,购买设施设备53万元;目前到位资金18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90万元,州级补助73万元,县级0万元),已支付施工方工程款90.5万元,办理相关手续费19.5万元,设施设备购置费53万元。

(4)建设和运营时间:2012年12月开工,2013年8月竣工,2014年1月试运营,3月正式对外开放运营。

二、服务对象

为所有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开放,重点服务离退休老干部、空巢老人、残疾老人、优抚老人、低保或低收入老人等,六库镇四个社区内需要日间照料所有老年人。

三、服务内容

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日间服务的内容。

(1)就餐服务:

老人只需交付生活费,一天基本上是:40元钱(两餐),包括中晚餐,并且能够保证丰盛的饭菜质量(两荤两素一汤)。白天子女上班,没有时间给老人做饭,老人可以送到日间照料中心,在这可以享有可口的饭菜,晚上再由子女把老人接回家共享天伦。

(2)娱乐项目

老人在这里可以打牌、下棋、跳舞、练习书法、看电视、看书、听音乐、射弩等多做免费项目。

(3)午间休息、陪聊等服务;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无专业人员,目前没有开展)。

四、社会效应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对象为社区60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是离退休干部、空巢、独居且生活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了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多项服务,得到了老年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截止目前已经服务老年人1200人次。

五、存在问题

一是入住率不高。由于怒江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老年人及子女思想观念不够开放,对老人入住日间照料有抵触的思想,认为老人入住日间照料中心是子女对长辈的不孝,宁愿一个人空巢独居都不进入日间照料中心中心;老人对购买服务思想淡薄,没有购买意识。

二是资金缺口大。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建设项目一般依靠中央、省、州补助,县级财政无力配套,目前项目缺口资金153万元项目工程款;物价高,收取的费用不够维持开支(包括:一日二餐和一些生活用品),另外,中心还要承担网络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三是中心缺乏专业护理人员。中心的工作人员都是配备的社区公益岗位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制约了中心的服务水平。

第二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制度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制度

一、日间照料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准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坚持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千方百计为老人排忧解难。

二、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及权利,对待老年人一视同仁,为老人保守秘密,不泄露老人隐私。

三、为老年人服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亲切和蔼,关心爱护,体贴老人,佩戴胸卡上岗服务,四、工作作风严谨求实、业务熟练、技能过硬,不断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

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服务规范,严抓工作交接班环节,避免工作脱节,做好老人的日间护理和照料工作。

六、每天填写日间照料服务记录,发现老人有异常现象,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主任,通知家属,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七、每天打扫室内卫生,及时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新整洁,八、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所内配备灭火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对水、电、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或保修。

十、做好人员来往的管理工作,严防陌生人进入本所,十一、老年人在日间照料中心活动期间,个人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工作人员要经常提醒老人注意保管私人钱物,以防丢失。

十二、每天下班前向社区主管领导汇报一次安全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结果要记录在案。

十三、日间照料中心工作人员要定期征询老年人及家属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活动人员行为准则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是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日间活动和饮食的场所,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提供一个舒适、悠闲的生活空间。因此特制定以下活动人员行为准则:

一、入室活动人员应是本辖区60岁以上居民,日间照料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为入室人员做好活动人员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登记和活动内容记录。

二、入室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要求,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和管理制度。

三、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人。

四、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卫生,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禁止乱扔废弃物。

五、入室人员要互敬互爱、相互关心照顾。

六、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5点到18点。

第三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工作汇报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为出发点,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基础,以推进、规范老年服务工作为核心,成立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立了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标准,以解决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了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基础,以“爱心超市、老年人图书室、老年健身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活动室”为平台的社会参与、志愿者服务的老年工作特色,积极整合社区有效资源,全面提升老龄工作整体水平,实现了社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以下是清泉街社区2011年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工作汇报:

社区还成立了阅览室,藏书量3000余册,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廉政、科技图书、党建等一系列图书,供居民随时阅读。特别是离退休老党员,可以随时到这里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浏览各类信息。我们还积极与呼市民政局协商,预计在2012年将免费为空巢老人安装呼叫器,使老人们更好、更快地得到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为老年人免费体检4次,并建立健康档案。还及时为老人、残疾人上门送医送药。

在生活中,我们了解到辖区内有相当一部分老人他们身体还算硬朗,生活也能自理,有自己的住房和养老金,但是子女们或者身处外地或者工作繁忙,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照顾他们,而这些老人又不想过多的麻烦儿女们也不愿意住进养老院。对于这个群体,他们需要在必要的时候有人能够在他们身边帮助他们。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自成立以来,深受辖区内居民的欢迎与好评。照料中心位于交通便利,环境优越的社区办公楼二楼,设施包括老年人休息室,老年人图书室、老年人活动室、老年人医务室等几个部分,社区硬件设施初具规模也较为完善,在十一月份,国家公安部对于清泉街社区的消防设施进行了考核,社区的消防安全设置也完全符合国家安全部的各项考核标准。

1、建立老年基本情况信息网络。我们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走访,对社区老年人状况和需求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作,从收入状况、现居住状况、养老意愿、服务项目等方面着手展开调查,每年两次逐一上门进行摸底,针对年龄、身体状况、工资情况、医疗保险、家庭情况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基本信息动态管理到位,基本信息表内容完整准确,并对70岁以上高龄老人、特困老人、孤寡老人、长期重病老人、特困企业中共党员等特殊人群作出标识,设立特别关注对象,经常上门联系服务。

2、建立健全老年工作组织网络。通过召开居民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党委会,协商议事会,广泛动员,积极吸收社区有志之士参与,成立了专门的老年服务工作管理小组。现社区老年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居委主任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老年之家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由社居委主任担任服务站站长,社区民政干事负责日常工作。

3、建立健全老年工作队伍网络。为老服务仅仅依靠社居委几个人是做不起来的,关键是要有一批志愿为老服务队伍。为此,社区积极组织、发展社区义工服务队伍、志愿者队伍,建立以社区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的专业服务和以志愿为老服务的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为老服务队伍网络。

4、建立健全老年工作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各涉及老龄工作部门职能作用,在物质、技术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服务网络。一是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完善社区养老保障网络,为社区老人提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低保补助金发放、精神慰藉等服务。二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医疗服务网络,为老人提供家庭医疗服务、老年健康教育、建立老年健康档案等服务。三是依托社区老年之家,建立生活照料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托老、护理一般照料项目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项目。四是依托社区志愿者队伍,建立日间照料网络,为老人提供配膳、日间照料、代购物品、家政等服务。五是依托社区老年大学,建立文化教育网络,组织开展老年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健身等活动。六是依托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老年权益维护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调解以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益的工作。

第四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质量规范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质量规范》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

为引领我省家庭服务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供必要的标准技术保障,江西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提出拟研制家庭服务行业中各业态服务质量规范。由江西省人社厅和江西省商务厅共同提出、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起草的DB 36/T793-2014、DB 36/T850-2015、DB 36/T851-2015、DB 36/ T898-2016、DB 36/T899-2016、DB 36/T944-2017和DB 36/945-2017已于近几年先后出台实施,为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加快家庭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解决目前我省尚无较系统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质量标准问题,江西省人社厅和江西省商务厅指导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由江西省人社厅和江西省商务厅共同提出并归口、由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起草。参与起草的单位有:江西倍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东堃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区聚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赣州市章贡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余青山社区老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宜春心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九江新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上饶市养老服务中心、萍乡市仪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二、制定本标准的原因和必要性

1、我国人口老龄化正在加剧,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老年人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为世界老龄化进程最快国家之一;又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滞后、单位福利体制解体、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形势下发生的,并伴有家庭逐渐小型化带来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问题,社会养老服务压力不断加重。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2、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政府共同努力,我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之间的养老方式,对于子女不在身边和上班忙白天没时间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来说,日间照料服务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有利于老年人在熟识的环境中养老,因而发展很快。我省各地都有建成营运和在建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尽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建设有建标〔2010〕193号《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室内区间设置和设施设备配制有GB/T33168-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服务的基本要求有GB/T33168-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可循,但尚无较系统规范我省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的质量标准。同样的服务项目,因各省气候、习俗等情况不同,各方当事人对服务结果评价的理解不一致等,各社区老年人日照中心的服务质量差别很大,造成服务过程质量方面的纠纷时有发生,因此很有必要编制本标准。

三、本标准遵循的原则

1、本标准立足于日间照料中心发展现状,同时充分关注该业态发展趋势,在现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总结社区老年人日照中心服务质量的实践经验和服务机构实际情况而制定。

2、本标准遵循推进家庭服务业产业化和社会化发展需求,旨在通过基础性标准的制定,提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质量,促其健康发展。

3、本标准的制定以家庭服务行业长期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积累为基础,以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质量为主线,在研制过程中,通过不断进行实证分析和验证,完善本标准的科学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本标准的研制是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相结合的成果。

四、本标准与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关系

1、编制实施本标准有利于贯彻落实我国的法规法规和政策。编写小组查阅了我国及我省很多相关的法规法规和政策,重点学习领会了以下法规法规和政策精神:(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一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发展老龄事业的专门法律,自199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指出,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全党全社会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老龄工作。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文)明确,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明确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等,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指明了工作方向。

(5)《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5号)就如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出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并明确:到2020年,全省建成1.3万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中:城镇社区3000个、行政村10000个,覆盖全省100%的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60%以上的行政村。

(6)《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赣商务服贸字〔2015〕270号)明确:要积极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研究,探索通过设立引导基金扶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新路子。

(7)《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对我国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方向等。

2、本标准与我国相关标准相辅相成: 一是依据了《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体例规范充分体现标准的通用性、实用性、科学性。

二是引用了GB/T17242-1998《投诉处理指南》中的部分内容。三是链接了GB 14934—1994《食(饮)具卫生消毒标准》、建标〔2010〕193号《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GB 13495.1-2015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 19085—2003《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和GB/T33168-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四是参照了GB/T 20647.8-2006《社区服务指南 第8部分》、GB/T33168-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DB/T 1899—2016《养老助餐服务质量规范》和DB36/T944-2017《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规范》等标准中的部分内容。

3、外国相关标准不适合我国国情。

五、本标准的编制过程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多次调研,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参与标准讨论的有来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一线的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相关专家学者,通过对本标准内容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目前标准文本。主要编制过程包括以下阶段:

1、成立起草小组。本标准的起草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2016年12月成立了由业内行家和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起草小组,承担6项工作:1)制定工作计划;2)确定编制原则;3)对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质量及经营管理现状进行调研;4)编制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5)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研究处理这些意见;6)编制送审稿、送批表,并负责送审稿的修改、完善和报批工作。

2、召开启动会。2017年1月14日,编制小组召开了标准编制启动会,对本标准的编制思路、框架等进行了讨论,确定了本标准编制的总体计划。

3、确立本标准框架。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5月,起草小组在分头对全省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现状展开调研后,进一步明确了本标准的定位、应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并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的术语界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入托老年人的基本条件、质量保障等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等,请教了相关专家和业内行家,收集了丰富的实际操作案例和第一手实践资料,参照了国家和各省市相关标准,查阅了相关法规和政策。在对调研情况、收集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之后,认真总结了我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的实践经验,确立了编制本标准的基本架构。

4、形成本标准送审稿。2017年6月,在验证调查结果和进一步汇总分析收集情况和资料的基础上,起草小组编写出了本标准草稿。2017年7月将本标准草稿发到相关单位,征询业内行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召集相关单位开会征求意见;之后起草小组按照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修改了本标准草稿,编制出了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在本标准立项成功的2017年9月28日至现在,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协发出文件和将本标准征求意见稿挂在协会网站上广泛征求意见。截止2018年1月8日,共收到48家相关单位同意、无意见的回函表,收到4家相关单位共提出45条修改意见的回函表。起草小组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逐条分析整理,在认真修改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敲定了本标准的送审稿。

5、完成本标准的送批稿。2018年1月 日,江西省质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本标准进行了审定。专家组听取了起草小组编制标准的情况说明,查阅了有关资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 条修改意见。起草小组按照这些意见,在对本标准送审稿进行最后修改基础上,完成本标准的送批稿。

六、本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明确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入托老年人的基本条件,规范了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质量保障、投诉处理。

为了能从源头上确保服务质量,本标准明确了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12项基本条件、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5项基本条件、服务人员当具备的8项基本条件。

为了避免有传染病、精神病等宜去医院治疗的老年人进入日间照料中心、影响其正常运转,本标准明确了老年人入托日间照料中心的基本条件。

为了理清各日间照料中心繁杂的服务内容,本标准将其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适宜服务两类。基本服务是每个日间照料中心必备的服务项目;适宜服务系提倡日间照料中心根据老年人的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提供的服务项目。为了减少各方当事人对服务结果评价的偏差,本标准提出了日间照料中心各项服务的具体要求。

为了能控制日常服务中的质量,本标准明确了日间照料中心应当采取的3个方面共25项服务质量保障的条文。

为了能有效遏制服务过程发生投诉事件的升级,本标准明确了处理投诉问题的做法。

为了便于加强管理和规范服务,本标准提供了6项资料性附录供各日间照料中心参照。

七、本标准预期效果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属于适应社会发展的家庭服务业中的新型业态,能与国内发展趋势相结合,能将社会剩余劳动力转化为职业技能性人才,并丰富就业岗位供从业人员选择。随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家庭的小型化和生活节奏加快,规范管理、规范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必受居民青睐。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管理、规范服务,有利于减少经营管理者、从业者和消费者在服务质量上的认识偏差和问题纠纷,有利于促进服务人员提高服务技能。因此,通过本标准的贯彻实施,我省一定会出现一批倍受居民青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并收到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八、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建议

目前我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还处于发展期,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普遍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了解还相对比较模糊,本标准作为一种技术和管理层面的规范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九、标准的贯彻实施建议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对外应加大宣传,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实施标准的重要意义,并尽快掌握、运用本标准;行业内要加强培训和实施力度,提升标准化意识,引导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践行本标准;职能部门应加大实施本标准的执法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我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监督检查,促使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管理、规范服务,确保社区老年人享受到符合本标准的日间照料服务质量。

2018年1月 日

第五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指为社区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的设施。是一种适合半失能老年人的“白天入托接受照顾和参与活动,晚上回家享受家庭生活”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服务对象

为所有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开放,重点服务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优抚老人、低保或低收入老人等,社区内需要日间照料所有老年人。

服务内容

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日间服务的内容。

入住程序

1、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填写入住申请登记表,家属(监护人)同意并签字;

2、日间照料中心根据家访、老人健康状况等有关条件综合评估进行入住认定;

3、老人及亲属(监护人)与日间照料中心签订《老人入住协议书》; 收费标准 各种服务内容按有偿、低偿、无偿三种形式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确定并在日间照料中心公示。

社会效应 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对象为社区60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是高龄、空巢、独居且生活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多项服务,得到了老年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入住率达到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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