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加快农民新村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
信发〔202_〕19号
中共信阳市委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民新村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
(202_年6月4日)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和支持农民新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切实推动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总体方案》以及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现就我市农民新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民新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我市现有农户160多万户,分布在3216个行政村、8万多个自然村庄之中。这种分散居住的状况,给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带来了不利影响。加快农民新村建设,有利于政府集中财力进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实现城乡互动,让更多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推动农村各项改革深入进行;有利于节约农村土地资源,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消费环境;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推进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总之,加快农民新村建设,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由之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必将对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1
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准确把握农民新村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方向,以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围绕把信阳市建成村镇建设样板区,结合土地整理等项目,因地制宜撤并“偏、远、小”自然村、居民点,通过农民新村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按照《信阳市202_年度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目标管理考评及督导奖惩体系实施办法》要求,202_年各县区新开工建设农民新村60个以上,其中水电路配套、聚集人口在500人以上的农村新型社区达到10个(新县新开工建设水电路配套、聚集人口在200人以上的农村新型社区达到40个);所有市级示范村和40%以上县、乡示范村建成1个农民集中居住的新型社区。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坚持集约用地、保护耕地;坚持零拆整建、建新拆旧;坚持节约能源、绿色环保。
三、优化规范农民新村建设的实施程序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农民新村建设的实施程序和具体流程为:
(一)选址规划。村级组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要求,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确定新村建设地点,科学制订新村建设规划。鼓励在原有农村居民点范围内封闭运行,拆旧建新,滚动发展,不占或少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市中心城区和县城规划控制区域内的村庄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一律不批划宅基地。
(二)规划报批。村级组织将农民新村建设规划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县级规划部门申报。规划部门根据拟建设农民新村村民委员会的请求及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组织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申请用地。经规划部门评审同意后,以县区为单位将本年度拟建农民新村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并打包,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拆旧建新、自求平衡解决用地问题。正式申请之前,村级组织对拟拆旧建新的农宅进行逐户登记、造册,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村民签名盖章,所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签章同意。凡拟迁入新村的农户,必须与乡镇人民政府签定退回老宅基地使用权协议,明确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退还老宅基地。对拆旧区涉及的农民住房,县区国土资源 3
部门逐户摸底,量算面积,登记造册,并留下影像资料。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实施前,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具体实施土地整理复垦的单位签订土地整理复垦合同,约定土地整理复垦期限、质量标准、资金来源、后期管理等相关内容。
(四)用地审批。市国土资源部门对拟建农民新村相关上报材料审查并现场察看符合要求后,上报省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挂钩项目周转指标。每个挂钩项目的建新区用地规模控制在450亩左右,建新区用地规模必须小于拆旧区规模,拆旧区复垦增加耕地数量必须大于建新区占用耕地数量。
(五)项目实施。挂钩项目经省国土资源部门批复后,按照批准的规模,即可组织实施。经过批准的挂钩项目视同批准了农用地转用,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建设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宅基地的有关规定,贯彻“一户一宅”的审批原则。城市规划区外,乡镇规划区内的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用耕地的不得超过134平方米;城市规划控制区域内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集中兴建住宅小区,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小高层或者高层住宅社区;新村内部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及相关公益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六)整理复垦。农民新村建设要做到当年新建、当年拆旧,到农民新村建房或购房的农户要按照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在规定时间内腾退出老宅基地。县、乡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对原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优先复垦为耕地,用于归还所借用的挂钩周转指标。
(七)项目验收。项目区实施过程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地籍变更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对“先建后拆”的项目区待实施完成后一并验收。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正式验收前,由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国土资源部门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竣工报告,并报省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归还挂钩周转指标。验收不合格,在规定时间提出整改意见,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收回挂钩周转指标。项目全部完成并归还周转指标后剩余的“三项整治”置换指标,可用于城镇建设、其他农民新村建设;指标充足的地区可以易地有偿调剂,所得流转费用可以用于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或新的项目区实施,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加强农民新村建设的指导扶持
(一)加大对农民新村规划编制的指导。规划部门要突出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的理念,指导基层科学做好农民新村规划。拟开工建设的农民新村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 5
划,街区、房屋、户型应编制方案或守则供群众选择。新村的选址要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地形地貌条件,布局要合理,规模要适中,设计要实用,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要完善,产业发展要有支撑。要及时高效搞好农民新村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受理农民新村建设项目实行“限期办结制”。
(二)积极做好新村建设用地的审批和申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利用农村土地规划修编,做好农民新村建设用地规划;做好农民新村建设用地的审批和向上申报工作,负责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将规划内的农民新村纳入土地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库,组织对已腾退的宅基地进行整理复垦。
(三)为农民新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新村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保证工程质量;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建设节约、低碳新型农村社区;加强对新村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交通部门要做好农民新村出村道路的勘察、设计、建设。卫生、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要做好农民新村的环境整治、改水、改厕和沼气建设等工程。电力、电信、广播电视部门要做好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等工作。金融机构要创新支农服务方式,简化农民建房贷款手续,积极支持农民新村建设。体育部门要从体彩公益金中拿出一定资金优先为农民新村配备体育健身器材,积极 6
落实农民健身工程。
(四)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新村建设。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整合使用、形成合力”的原则,将农村各类项目统筹安排、捆绑使用,集中解决农民新村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及产业的配套建设上。制定农民新村建设投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民新村,形成全社会支持农民新村建设的新机制。
(五)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共建新村。充分利用我市被确定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的机遇,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引导村民积极筹资筹劳,争取国家和省奖补资金,解决村内道路维修、安全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等建设资金,完善配套新村公共设施,加快新村建设进程。
(六)做好农民新村房产的办证工作。对到农民新村规划区建房或购房的农户,土地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房管部门要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民新村住宅登记簿,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的合法房屋进行登记,并向权利人发放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屋权属证书。到农民新村居住的村民可以登记为城镇居住地居民户口,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在一定期限内享受双重户口(城市、农村)政策待遇,可保留原承包土地,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 7
策和国家惠农政策等。
五、切实强化农民新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全市农民新村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改革试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创新城乡一化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相应工作机构的同志为具体责任人。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工作不断往纵深推进。各县区也要加强领导力量,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民群众积极投入的良好工作格局。
第二篇:农民新村建设实施意见
XX镇党委、政府:
根据巴南府发(202_)185号文件精神,按照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xx农民新村建设特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202_年7月2日,xx村两委组织召开了“xx农民新村”建设论证暨动员大会,会议有村两委全体成员、全村村民代表和部分建房户代表参加,大会讨论
并通过了“xx农民新村建设”的一些具体办法(会议记录附后)。又于202_年7月5日召开xx农民新村建设征地补偿大会,会议由中间户社顶头户小组全体社员参加,全体社员一致同意并全力支持村两委工作(会议记录附后)。
二、xx农民新村建设的具体位置现决定在中间户社顶头户小组(小观场口中大公路两面至五步河边),占地面积20余亩,土地补偿按照村委“7.5”会议协定,每亩按人民币贰万贰仟零伍拾元一次性补偿农户,现已全面落实并全部补偿到位(附土地经营权转让协议样本于后)。
三、“xx农民新村”入住的对象为原小观片区的持农村籍户口的村民,现报名已逾130余户,人口总数超过500人,其中已收取农村房屋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62户。
四、建设方式:
1、按照村两委“7.2”会议精神,由村两委牵头和选举出的3名建房户代表一起组成“xx农民新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详见“xx农民新村联合建房协议”)。
2、由工作组出面,请重庆大地建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新村的规划设计(主体按巴渝民居风格),并聘请重庆科诚监理有限公司进行质量监督。
3、根据初步设计方案,工作组已联系重庆大江水电建筑公司(采取议标方式)进行现场论证和测算,房屋成本、广场建设、景观大道硬化,三大项控制在每平方米800元以内,由工作组为甲方(代表所有建房户为发包方进行所有单项工程的发包工作)。
4、房屋及所有配套设施费群众按每平方米1000元进行集资,集资分三次完成,签“联建协议”集资20﹪,工程主体完工后集资50﹪,交房集资30﹪。
5、由村党委副书记胡莹任出纳,建房户代表张国平、余堂平、姚登高监管,工作组总体向建房户负责,定期公布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特报以上方案请审议指正
第三篇: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意见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课题,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的高度重视,目前整体进展顺利,试点已经全面铺开,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规划相对滞后,协调力度不够,建设标准不高、政策有待完善等具体问题,还普遍存在着“土地”与“资金”双重瓶颈,为克服困难加快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认识
(1)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由生产方式变化所决定的的农民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的变化,是一个客观的进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城乡一体化的基本载体,是实现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重要的结合点,是当前的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因此,必须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这项工作纳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格局之中,统筹谋划,加快推进,为我市的城乡建设创造空间,提供动力。
(2)要加强政策引导,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市、区、乡村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通过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扩大内需,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二、严格落实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
(3)坚持城乡统筹的观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城乡空间布局。目前,全市1072个村庄中,现状城区村112个,现状镇区村80个,其他村880个。这种分散的村庄布局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
—1— 发展的需要,必须从规划入手,打破城乡界限,根据产业布局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引导广大农村最终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产生活方便,体现现代文明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4)坚持适度集中的原则,市规划区、园区、镇驻地应当根据城市发展和产业领取情况规划建设规模较大的居住区,力争在三至五年内撤并现在村庄,市开发区、泰钢工业园、莱城工业园、钢城区可考虑重点规划建设2至3万人的规模化集中居住区,为城市的拓展提供动力,凤城、张家洼、高庄、鹏泉、艾山等四个办事处,可考虑逐步将大部分村纳入集中居住区。其他乡镇驻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引导镇区村和周边村集中建设居住区。不在城区、镇区、园区范围的村庄,也可综合考虑交通、产业、区镇等因素,因地制宜规划好集中居住区建设。同时对山区、偏远地区等不适宜搞集中居住的地方,也要明确重点抓好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
(5)坚持规划相衔接的要求。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基础设施规划相衔接,要着重处理好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设计等不同层次、不同部门规划之间的关系。
(6)抓好修建设性详细规划的落实。要改变城乡规划管理模式,已经定点确定的集中居住区要加大投入,一次性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这是统一风格,提高档次,完善功能的关键。
—2—(7)严格规划的控制和执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凡属市政府通过的集中居住区规划必须严格执行,市、区、乡三级要加大对城乡规划的监督力度,要做到三个明确:一是对已经确定为集中居住区范围内的村庄,宅基地一律停批;二是所在范围的沿路商住楼一律停建;三是各村新增建设项目一律在集中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不得村自为战。
三、大胆创新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方式
(8)允许农民集中区建设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根据城乡统筹原则,城市规划区、中心镇范围内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可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并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
(9)允许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通过置换集中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置换调整和流转等形式将集中居住区范围内各村宅基地集中到居住区。对规划搬迁村的土地调整,由镇政府负责协调,报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10)允许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复合使用土地,即“一个规划小区多种供地形式”,包括安置用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用地使用国有出让地,安置用地使用划拨用地、开发用地使用国有出让土地,同时提倡农民集中区建设要与农村道路、水利、林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相补充,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区。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做到能使用出让土地的不用农用地,能用集体土地的不用国有土地,能通过
—3—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解决的问题不用建设用地。
(11)允许农户放弃原有宅基地,进入集中居住区安家居住的,属本镇范围内由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属本区范围的由区政府协调解决,属跨区的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土部门制定。
(12)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农民集中区建设,要积极探索国有土地招标出让和土地抵押的多种实现形式。
四、多渠道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面临的资金问题(13)适当提高建设用地复垦耕地,补偿标准。全面落实“双挂钩”政策,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对村居拆迁建造腾出建设用地复垦成耕地的,每亩增加5000-10000元,(规划区范围增10000元,规划区之外增5000元)。
(14)实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集中居住区建设村庄搬迁腾挪出的集体建设用地,除“双挂钩”试点复垦为耕地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联营等方式进行流转,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用于工业、商业、旅游等经营性项目的,所得收益可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15)实行建设用地指标有偿流转,根据城市用地需求情况,适当提高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标准,并将流转资金返还村集体,专项用于土地复垦或集中居住区建设。
(16)整体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除满足农民安置用地外,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将剩余土地征为国有,以招拍挂方式
—4— 出让,经批准,可部分或全部返还土地收益,专项用于集中居住区建设或居住区基础设施配套。
(17)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坚持城乡统筹,加大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在规划、道路、管网、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凡有条件通过政府解决的,必须要及时解决。
(18)调动农民参与集中居住区建设的积极性。广大农民群众既是集中居住区的建设者,也是集中居住区的直接受益者。要引导广大农民在改变生产方式的同时改善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自觉自愿地参与到集中居住区建设中来。
(19)要坚持以市场化运作,合情、合理、合法地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20)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尝试建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专业建设开发公司,全面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和土地复垦,可将项目本身资产及其收益作为还款担保,以土地抵押为主要形式,开展融资。
五、全面保障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中的农民权益
(21)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以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目的,逐步改善其生活环境,提高其生活水平,工作中,需以稳定和清晰的政策预期,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共享城市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建设所带来的成果,反对急功近利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所进行的城市化。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以保证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前题。要以提高农民的实际生活质量为根本,要以农
—5— 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判断我们工作是非成败的标准。
(22)农民集中居住区拆迁安置要因地制宜,多听取群众意见,研究制定详细的拆迁安置方案,尽量避免因条款不具体不切实际引发群众上访和社会矛盾,要讲究工作方法,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要注意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完善拆迁安置方案,使其更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
(23)要通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促进当地城镇化水平,促进产业聚集和园区项目建设,为动迁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对动迁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实际就业技能,逐步实现生产方式的变化,使广大农民进一步适应城市化的生活方式。
(24)要坚持城乡统筹,逐步完善动适群众的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解决动迁农民的后顾之忧。
(25)要考虑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经济能力,规划设计适于农民需求的新型住宅,既要考虑经济条件好的住大房,住高档房,也要考虑经济条件差的住小房,住经济房,既要考虑人口较多的分户,也要考虑到五保户安置,既要考虑农民能住的进,更要考虑农民能住的起,要大力推行节地节能型新型住宅,要加强物业管理,按照城市社区管理的要求,规范农民集中区管理。
(26)要保证农民集中居住区产权合法,保证土地证、房产证顺利发放,同时要为农民以房抵押贷款提供方便。国土、房管
—6— 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
六、进一步加大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工作力度:(27)切实加强领导。市里已成立以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城建、土地、环保、规划、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区、乡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调度领导,特别是各功能区、城市规划区各乡镇、办事处,要转变职能,把抓好集中居住区建设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中之重。
(28)要提高政策平台。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以区、乡(办事处)为实施主体,要改变村自为战,留地安置的习惯做法,防止出现家家商住楼,处处门头房的局面,要坚持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要统筹去考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统筹规划集中居住区、产业区、商业区、工业区、服务区建设,切实做到高起点、高标准,积极探索农民利益更好的实现方式。
(29)开展“宅基地换房”试点。在区位优势相对明显的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市开发区、泰钢工业园、钢城区、莱城区工业园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2-3处规模化集中居住区建设,实行宅基地换房封闭化管理。其基本要求是建设万人以上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基本条件是新建集中居住区占地面积小于原村庄用地面积,基本优惠政策是在统一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基础上,允许建设单位在保证完成拆迁农民全部安置的同时,将剩余房地产建设用地由政府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所得政府纯收益全部返还用于
—7— 集中居住区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宅基地换房”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办事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用地占有农用地的落实“双挂钩”政策,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允许以项目用地抵押货款。
(30)改进审批方式。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环节多,政策要求高,社会影响大,为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科学决策。集中区建设实行可行性报告审批制度,凡开展农民集中区建设必须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内容涉及规划衔接、修建性详细的规划、基础设施配套,拆迁方案,用地方案,建设标准,环保要求,资金来源等各个方面。由市里成立由市区建设,规划、国地、房管、发展、环境、财政、执法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联审联批”。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并通过后实施,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部门扯皮。
(31)积极争取政策。要抓住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调整的时机,抓紧修编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其与我市的城乡发展规划,特别是与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相衔接。要进一步争取国土资源部“双挂钩”试点,抓住政策机遇。组织部分有条件、成规模的集中居住区统一上报,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
(32)落实目标责任制。实行全方位定量考核,按季度上报工作进度,全市通报,确保拆的出、建的成、住的起,管的好。建议规划、国土、房管、财政等部门要制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方面的细则,并报政府审批后实施。
—8—
第四篇:关于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乡镇商业中心是指按照“商住分开、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中打造”理念建设的规模适度、业态合理、管理规范、整洁亮丽的中心商业街区,是集购物、消费、娱乐于一体的小型购物中心。为加快全市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步伐,推动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现对全市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提出下意见。
一、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意义、原则、目标
(一)重要意义
“十一五”时期,是推进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重要阶段。乡镇商业中心,是农村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有利于搭建农村商贸流通平台,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有利于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产业快速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农村就业;有利于提升集镇形象,完善集镇功能,增强乡镇聚集辐射能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加快全市新农村建设步伐。搞好乡镇商业中心建设,对于早日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商贸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原则
乡镇商业中心建设要体现以下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原则。从规划的理念、设计、功能以及配套服务等方面,体现以人为本的目标,做到人本化,营造自然、舒适的空间,满足不同类型顾客的需求。二是立足现状,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考虑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环境因素变化特点,既尊重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坚持以发展为主线的方针,尤其要考虑以发展的眼光和超前的思维,比照国内外先进水平进行规划,构建全市乡镇现代商贸流通可持续发展的格局。三是因地制宜,体现个性的原则。在外观设计上要体现各自的特点,与当地的历史文化融为一体。在制定规划时凸现特色,建设有特色的商贸服务网络和商贸文化。四是功能协调,产业配套的原则。兼顾商业中心与其他产业之间,尤其是和旅游业、特色农业之间的功能配套,使不同行业、业态、规模的设施互补互利、布局优化、功能配套、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_年,全市乡镇商业中心建设得到较大发展,60%的中心镇政府所在地商业中心(商圈)基本形成,商贸流通产业规模在202_年基础上翻一番,商业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_年,全市所有中心镇建成商业中心,80%建制镇和50%的建制乡建成商业中心,形成以县城商圈为核心、乡镇商业中心为支撑的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二、建设乡镇商业中心的要求
(一)结合实际选择模式
乡镇商业中心的规划、建设必须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为指南,按照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商业设施建设规划开发建设。在商业中心的模式上,应该因地制宜,原则上应该尽可能做到“商住分开、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中打造”,可以采取“中心广场+主体商业设施+其他业种网点”的模式,也可采取“广场+商业步行商业街”或“商业步行街+主体商业设施+其他业种网点”的模式。在开发建设上,一是可以采取政府引导,开发商建设的方式,由开发商建设乡镇商业中心。二是可以实行政府投入与开发商投入相结合,由政府与开发商共建的方式建设乡镇商业中心。三是采取政府、开发商和居民户共建的方式开发建设乡镇商业中心。
(二)因地制宜确定规模
各地应根据区位、人口、消费水平、产业特色、经济发展速度和辐射范围等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合理规模,过大易造成商业设施闲置和浪费,过小则不利于商贸流通产业快速发展。原则上市级中心镇商业中心的商业设施面积应在5—8万平方米为宜;县级中心镇商业中心的商业设施面积应达到4—6万平方米;一般建制镇商业中心的商业设施面积应达到3—4万平方米;一般建制乡商业中心的商业设施面积应达到1—2万平方米。
(三)合理配置业态业种
规划建设商业中心应认真搞好功能分区,至少满足购物消费、休闲娱乐、商务三大功能,做到同类业态相对集中,三大功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商业中心的业态业种应该配置齐全,既要有百货店、大中型超市、专业店、专卖店,又要配套餐饮业、休闲娱乐业、通讯及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业态业种,还要做到错位经营,避免造成同质化竞争和恶性竞争。重点发展连锁综合超市、连锁折扣百货店、品牌专卖店、便利店、餐饮、修理、旧货调剂、休闲健身、娱乐等商业设施,积极发展宾馆饭店业。根据调查,最佳业种配置应该是:零售业占65%,餐饮业占20%,大众娱乐业占10%,通讯及服务业占5%。
(四)加强配套设施建设
完善的配套设施,是商业中心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也是决定商业中心建设成败的重要因素。商业中心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规划建设商业中心过程中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要配套建设足够停车场(位),满足消费者和旅游团体的停车需要;要配套建设有足够的活动空间,满足企业或商家举办一些宣传促销活动的需要;要搞好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休闲广场、绿化景观、街头小品、广告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商业中心功能。
(五)注重培育商业文化
乡镇商业中心应该体现一个地方的人文特色,是精神风貌、传统文化和商业文化的集中展现。一是商业中心的建筑应富有特色,避免“千街一面”、“千镇一面”。二是应打造一批商业文化载体,可通过雕塑、小品、广告等反映地方特色文化和商业文化,既改善购物环境,又让消费者增长知识,受到文化熏陶。三是注重经营过程中的商业文化建设,增加文化氛围。
三、乡镇商业中心建设重点
(一)认真编制商业中心建设规划。各乡镇应依据各区县(自治县)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根据各镇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产业情况等具体因素,认真编制一个既有前瞻性,又有操作性的商业中心建设规划。乡镇商业中心建设规划要突出各镇的特点,重点规划好大型零售商店、超市、专业店、专卖店、餐饮、旅游休闲服务业等商业网点及配套设施,合理设置业态结构和经营结构。乡镇商业中心规划应反复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特别应征求商家的意见,增强商业中心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规划确定前,有条件的乡镇还应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集中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力求规划更加科学完善。
(二)搞好主体商业设施建设。乡镇商业中心具有美化环境、展示城市形象、聚集人气商气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而商业中心的主体商业设施,既是决定商业中心档次和建设成败的关键,又是一个地方的地标性建筑。商业中心的主体商业设施是设置全镇商业主力店的场地,应该具备体量大、功能全、设计科学的特点,主体商业设施面积一般应占商业中心总面积的30%—50%为宜,以便布局主力大店。
(三)培育商业特色街。有条件的乡镇应建设、培育一条以上商业特色街,重点是商业步行街或专业特色街,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商业步行街应根据各乡镇的城市规划,与乡镇商贸中心区紧密结合,集中布局一批大店、品牌店、专业店,建成集购物、旅游、餐饮、休闲和文化娱乐为一体的步行街。商业特色街与商贸中心区在空间结构上形成呼应,在功能上形成互补,在道路上形成衔接,可按大类商品或业种分别设置,突出商业特色,贴近大众消费。建设初期不过分强调规模,通过逐步引导、积极培育得到发展。
(四)加强建设大中型超市。超市是现代流通的经营方式之一,也是深受消费者欢迎的零售业态。各乡镇要根据本镇商贸流通发展状况,在“十一五”期间至少规划建设一个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一般建制乡至少500平方米以上)。可结合“双建工程”龙头企业进行建设,或通过引进品牌企业到中心镇建立连锁超市分店,支持培育本土企业建立超市。使大中型超市与便利店、折扣店等小店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宾馆或经济型酒店、餐饮大店,以满足乡镇经济发展和群众消费需要。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乡镇商业设施建设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乡镇商业中心建设工作。要站在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和改善对乡镇商贸流通工作的领导,切实研究解决乡镇商业中心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把乡镇商业中心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促进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推动乡镇商贸快速发展的协调机制。
(二)从政策上支持乡镇商业中心建设。乡镇商业中心是全市商业设施建设的重点,对按照“商住分开、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中打造”理念建设的乡镇商业中心,市级商业结构调整资金将予以重点支持。同时,各地应结合本地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促进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乡镇特别是中心镇商业中心建设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协调银行和财税加大对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信贷支持和财政税收支持,加快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步伐。
(三)积极招商引资建设商业中心。各地要把加强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与第二产业同等重要的位置,与引进工业项目一样,认真搞好商业中心建设骨干项目的包装,积极制定乡镇商业中心建设的优惠政策,大力招商引资,吸引社会投资者和外地投资者投资建设乡镇商业中心,加快全市乡镇商业中心建设步伐,扩大农村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第五篇:马集镇农民新村建设工作总结
马集镇农民新村建设工作总结
为全面深入推进马集镇农民新村建设,改变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质量,马集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际出发,对农民新村建设作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确定了具体的发展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通过每月召开的农民新村建设工作总结会,总结农民新村建设的成功经验,确保了农民新村建设的有序进行。现将我镇农民新村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集镇位于淮滨县西部中心,距淮滨16公里处。西与新里、芦集毗邻,北与三空桥、固城接壤,东与台头以乌龙港为界,南与邓湾相连。省道337、336横穿全境,交通十分便利。全镇共有面积70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152个村民组,总人口3.2万,28个党支部,689名党员。马集镇充分发挥交通便利、资源丰富、工业基础条件好的优势,组建了龙头企业,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兴办了集体、私营企业,使全镇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2_年农村经农民人均纯收入3680元。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绩
(一)抓组织领导,促进农民新村建设有序进行。
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书记为副组长,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马集镇农民新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农民新村建设以来,马集镇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工作原则,研究制定农民新村建设规划,大胆实践,发展特色产业和亮化工程。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巩固郭集村和刘大园村农民新村示范点,着手打造和规划实施鲁圩村、项园村、徐楼村、马集村、龙泉村农民新村示范点建设;202_年新规划新农村示范点4个、重点村2个,扎实有效推进农民新村建设。
(二)抓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增产增收。
加快发展必须发展现代农业。马集镇党委政府邀请了县农业、规划、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再制定再研究了马集镇总体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一是大力推广高产、无公害、有机水稻,以郭集村兴发粮油有限公司为主的有机水稻种植是我镇远近闻名的产业,在郭集村大力发展香菇种植,可实现年产值20万元,是马集镇农民致富的新产业。二是在养殖业上,抓好养殖示范,壮大畜牧产业,鼓励彭庄村的养猪大户方文亮等养殖户上规模,增加养殖数量,改进养殖品种;大力推广“华英肉鸡”养殖,在刘大园、帅庄、郭集三个行政村高标准建设了三个“华英肉鸡”养殖小区。
(三)抓农民增收,促进农民生活宽裕。
马集镇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一是采用远程教育网观看科教片,请县里的专家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农民参加培训,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普遍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或务工技能,实现农村青年技术化,知识化,培训场次达16次,培训人员达1368人次。二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通过刘大园村的运输合作社,将本地就业与外地就业结合起来。三是着力培育特色产业,加大对有机水稻、小麦等经济作物的扶持,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增加农民收入,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全镇现有2685户通有线电视,有1164户通有线网络,极大改善了群众生活水平。
(四)抓党建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02_年,马集镇共发展党员16人,预备期满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有23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38人。发展了农村党员致富能手3名,增强了党员的“双培双带”能力。马集镇党委坚持“党的事业发展壮大到哪里,哪里就要建立坚强的党组织作保障”的原则。在淮滨县兴发粮油有限公司成立了淮滨县兴发粮油有限公司支部。“支部+合作社”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以农户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以富民为目的,通过支部抓合作社,合作社带农户,逐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的一种新的工作模式。我们结合镇情、村情和民情,在农村专业合作社中建立了联合支部,通过“支部+合作社”工作模式,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支部+合作社”模式强化了党建工作对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五)抓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村容整洁。按照新农村20字方针发展要求,马集镇制定了科学规划,大力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相关配套措施,全面打造干净、整洁、舒适、和谐新农村。一是利用各种项目补助之机,主动争取资金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镇通过多种渠道,加大跑项力度,先后争取了投资860万元的郭集村“万亩良田“改造工程和投资680万元的安全饮水工程,新修刘大园村灌溉渠道202_多米,村组道路硬化3.5公里。马集镇共有灌溉渠道138条,所有渠道与乌龙江相连,可以解决全镇3万余亩水田灌溉,也是我镇最重要的排涝渠,有机井380个,已经实现村村通公路,村、组公路里程达137公里,其中镇村公路42公里,202_年争取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400多万元;已安装太阳能467余个,建成沼气池835余口;有马集、郭集2个集镇,有老式公厕2座,简易垃圾填埋场2个,大型垃圾清运车1辆,小型垃圾清运车1辆,垃圾中转站1座。二是在做好镇村规划建设的同时,我镇扎实开展“清改”工作,出动挖掘机、推土机,对露天茅厕、草堆、路边垃圾进行迁移清理,清除垃圾约18吨,使村民能有一个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六)抓宣传教育,促进乡风文明。
积极提倡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生活民风。一是整顿村里的文化市场,共计清理各种庸俗低级书籍和音像制品127件;二是组织了宣传组深入农村广泛宣传,教育广大村民遵纪守法,坚决杜绝黄赌毒现象,共发放有关农业、科普、生活、健康教育等宣传资料达3600余份,提高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三是大力协调组织上级在我镇开展的“文化三下乡”活动,通过演出,让农民生动的了解了农民新村建设的实质意义;四是各村修建了文体活动场所,为村民提供了业余爱好需求,丰富了农民的业余活动,促进了文明乡风的形成;五是利用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农民群众家中引导党员和群众进行灵活多样的学习,提高人民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意识,增强了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
(七)抓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民主管理。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和组织保障。马集镇结合实际情况,抓实基层组织建设。一是配强配齐村两委班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密切配合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辅助村两委办公,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处理农民新村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利用宣传栏、公开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惠民措施。二是制定了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素质,实行民主管理,规范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及其他工程。三是及时将村务、财务公开,有重大事项随时公布,做到村民对村里情况应知尽知,形成以村民代表为主体的村民民主决策、自主管理。四是为便于村民办事方便,各行政村实行了值班制度,使群众有事可以及时找到村两委报告,使村级管理更科学、更符合群众切身利益,为农民新村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八)抓指导员队伍建设,争取资金投入。通过一周一例会的学习汇报,为马集镇农民新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一周一例会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觉悟,为马集镇农民新村建设做了积极的贡献,发扬了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的无私精神。一是有机水稻种植和香菇种植实现新突破,202_年全镇共规划5500亩有机水稻种植,其中扶贫项目规划380亩,县农发办规划1454亩,全镇有机水稻种植共计投资12万元。二是对村两委的办公用品提供支持,202_年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给全镇15行政村配备了新的办桌椅,有7个行政高标准新建了办公场所。三是出资帮助解决路间培土和修通各种便道路、便道桥等。四是争取资金解决牲畜改圈、房屋改建亮化。截至目前通过协调整合资金68余万元用于农村实际需要之处。
(九)抓大学生村官培养,为新农村建设献计献策。
截止202_年,马集镇共考入13名大学生村官,基本达到了大学生村官一村一名。马集镇党委政府充分利用大学生村官的知识优点,让大学生村官进村入户,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研究并找准农村发展瓶颈,撰写农民新村建设发展调研报告,为马集镇农民新村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农村经济落后是农民新村建设最大的困难。一年多的实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党员和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认识不高,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二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足,部分自然村农田水利建设以及村庄建设和土地治理无法展开,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弱。同时,对农民新村建设的各项规划也难实施。三是农民素质普遍较低。突出表现在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相距甚远。在教育方面,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接受新事物、学用新技能的能力弱,党员、致富能手的带动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打工只能卖苦力,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宣传教育贯穿在农民新村建设工作始终,努力引导农民投身农民新村建设,真正让农民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二是加强领导和落实责任,确保农民新村建设上台阶。农民新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根据马集镇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农民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切实组织好、领导好、开展好农民新村建设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农民新村建设工作机制,确保马集镇农民新村建设上台阶。三是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切实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民新村建设的投入,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监督检查并抓好在建项目的落实。
四是有计划有组织地教育培训农民,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通过培训,力争每个农民掌握1-2门技能,为脱贫致富打好基础。
五是继续加强党建带动农民新村建设,把党员的培养和农民新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党员的培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党建工作放在农民新村建设的重要位臵来看待,强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党建工作带动农民新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