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2016年泰州市会计考试复习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解读
第一部分 判断题
1.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B、错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逐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验收入库、领用、使用、保管、交回、维护维修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应当于财务入账后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资产卡片,做到“账卡相符”。
B、错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应当于财务入账前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资产卡片,做到“账卡相符”。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针对的是一期工程。
B、错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针对的是二期工程。
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的个性化功能模块可以不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
B、错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的个性化功能模块应当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
5.行政事业单位的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A、对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的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6.推进硬件和网络建设,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是财政部的责任。
B、错
解析: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推进硬件和网络建设,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7.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固定资产转账就是自动生成固定资产相应业务的转账凭证。
B、错
解析: 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固定资产转账就是将单价为1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筛选掉。
8.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发符合本地方、部门、单位特点的个性化功能模块。
A、对 解析: 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发符合本地方、部门、单位特点的个性化功能模块。
9.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的业务数据原则上应当通过基础数据形成。
A、对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的业务数据原则上应当通过基础数据形成。10.各级财政部门应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制定统一的数据规范。
B、错
解析: 财政部应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制定统一的数据规范。11.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所有的资产卡片全部纳入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A、对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所有的资产卡片全部纳入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1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是B/S结构。
A、对
13.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应当在财务入账前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完成资产入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
B、错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应当在财务入账后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完成资产入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
14.行政事业单位可以不经过申请审批,而直接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调整单位名称、级次、组织机构代码、人员编制、审批(审核)权限等基础信息。
B、错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名称、级次、组织机构代码、人员编制、审批(审核)权限等基础信息需要调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内容。15.各级财政部门只能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查看下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数据。
B、错
解析: 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本级及下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数据。
第二部分 单选题
16.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开放的功能是()。
A、填写本单位基础信息 B、设置岗位人员权限
C、设置相应的管理流程 D、设置时限
解析: 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开放的功能是“填写本单位基础信息”;设置岗位人员权限、设置相应的管理流程和设置时限是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权限。
1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初始化工作不包括()。
A、填写本单位的基础信息 B、设置岗位人员权限 C、设置资产事项管理流程 D、设置固定资产的自动转账分录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本单位名称、性质、级次、组织机构代码和人员编制等基础信息,设置岗位人员权限和相应的管理流程、时限等,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初始化操作。
18.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不属于资产日常管理的业务是()。
A、资产初始数据确认 B、资产对外投资 C、资产交回 D、资产维护维修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逐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验收入库、领用、使用、保管、交回、维护维修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19.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的单位不包括()。
A、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B、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C、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D、境外事业单位
解析: 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执行。境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由财政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20.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的岗位设置不包括()。
A、经办 B、审核 C、审批 D、录入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的岗位设置包括经办、审核、审批和系统管理等岗位。
21.在()等情况下,财政部门将不予办理有关资产管理事项。
A、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录入资产基础数据 B、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资产统计报告
C、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事项未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处理 D、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事项操作请求过于频繁
解析: 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录入资产基础数据及报送资产统计报告,或者资产管理事项未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处理的,同级财政部门将不予办理有关资产管理事项。22.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数据质量不包括()。
A、全面性 B、及时性 C、准确性 D、客观性
解析: 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要保证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23.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以下关于资产数据查看权限,描述不正确的是()。
A、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本级及下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数据 B、各级财政部门只能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下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数据 C、各级主管部门可以查看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数据 D、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查看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数据
解析: 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本级及下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数据;各级主管部门可以查看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数据;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查看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数据。
2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主要功能不包括()。
A、资产采购 B、资产使用 C、资产处置 D、产权登记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主要功能包括资产卡片管理、资产配置管理、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管理、产权登记管理、资产评估管理、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报表管理和查询分析等功能。
25.不需要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进行对接的系统是()。
A、预算系统 B、办公自动化系统 C、政府采购系统 D、政府非税收入系统
解析: 需要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进行对接的系统包括:财务系统、预算系统、决算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等。
26.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以下有关“账期锁定”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报表上报后自动进行“账期锁定”
B、“账期锁定后”,不能再进行本期的资产日常业务处理 C、“账期锁定后”,可以继续进行本期的资产日常业务处理 D、报表退回后自动进行“账期解锁”
解析: 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报表上报后自动进行“账期锁定”;“账期锁定后”,不能再进行本期的资产日常业务处理;报表退回后自动进行“账期解锁”。2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将固定资产分为()大类。
A、6 B、7 5 C、9 D、11 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将固定资产分为6大类。28.《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的制定依据不包括()。
A、《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B、《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C、《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D、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
解析: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29.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不支持的资产使用方式是()。
A、单位自用 B、对外投资 C、对外担保 D、出租出借
解析: 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不支持的资产使用方式是对外担保。30.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以下不属于固定资产自用管理的功能是()。
A、资产置换 B、资产领用 C、计提折旧 D、资产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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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固定资产自用管理的功能包括资产领用、资产交回、资产维修维护、资产盘点、计提折旧、补提冲减折旧、固定资产转账等。
第二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解读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解
读
(一)主讲老师 赵海
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简介
一、系统的特点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我国各级政府机构履行各项职能和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其特点包括:数量巨大、分布广泛、涉及单位众多。虽然经过多年的梳理,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各种问题,如账实不符、存量不清、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不科学等。2006年财政部颁发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从而进一步从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估、产权和收益管理等方面规范和加强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自身占有和使用资产的管理,并加大了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
(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概念
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包括资产卡片管理、资产配置管理、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管理、产权登记管理、资产评估管理、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报表管理和查询分析等功能。
(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的概念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职责规定,根据资产管理流程,制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制度、推进系统建设、强化系统使用、管控系统风险,与财务、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系统对接,对国有资产实现动态管理。
本系统紧密围绕财政部两个办法研发,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实际业务,通过系统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预算管理和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有机的结合到一体。并通过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维护、申报、审批等多个环节的全程跟踪,实现了针对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系统特点归纳如下:
(1)紧密围绕两个《办法》研发;
(2)强大的业务构建平台,丰富的基础组件,能根据用户需要,构建业务实体,实现日常业务管理工作;(3)可定制的数据录入界面,灵活的数据存取、采集、检验,能够快捷采集复杂业务数据;
(4)支持多用户协同处理相关业务,并在工作流引擎的支持下实现工作流与业务流的一体化管理;
(5)灵活、可定制的信息门户,作为管理机构统一信息窗口;
(6)动态预警同辅助决策功能并用,为管理层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支持;(7)可实现有针对性的监管,实时掌握重点资产或关注资产分布情况及变动信息;(8)多维度全方位自定义查询,所有查询数据支持多种格式文件导出;
(9)通过条码管理机制,实现了资产一物一码的管理方式,落实资产管理问责制;(10)成熟多样的系统部署模式,能够实现多分布的广域部署方式,通过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版系统特点有: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简单
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清晰明了。采用符合手工操作习惯的卡片式管理方式,通过各种分类查询一目了然。(2)功能完备
系统可以随时与账务进行对账,保证系统间数据的一致性。提供自定义卡片功能。(3)强大的查询功能
资产卡片记录相关的各种信息,用户可以随时分部门、分类别以及按照卡片的任一项目进行方便快捷的查询。
二、系统功能构架
(一)应用层次
系统按照业务应用层次的不同划分为上级财政和下级财政,各级财政按资产数据管理和分布的不同划分为单位资产数据库、主管部门资产数据库、财政部门资产数据库。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层次划分的结构图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资产使用单位,主要的应用内容为资产日常管理,包括资产领用、资产查询、内部审批等;主管单位为资产的监督部门,它主要是审核或审批本部门单位资产购置、处置事项等,同时负责本部门单位资产总量监管;财政部门为资产的核心监管部门,从全局的角度对所辖资产进行监控管理,包括资产业务的审批、决策支持、预警与查询等。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从资产管理职能角度来看基本类似,均是实现对本级或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全面动态监管,行使对资产配置、处置、使用审批监督职能。
从功能需求角度来讲,均需要提供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资产评估、资产清查、预警分析、动态查询、统计、分析和监控功能;提供在线审核或审批单位上报的资产购置、使用、处置事项,决策支持等。
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为财政及主管部门版和行政事业单位版两个版本。
(二)基本功能
财政及主管部门版基本功能如下图所示:
行政事业单位版基本功能如下图所示:
(三)系统界面
财政及主管部门版用户界面如下图所示:
行政事业单位版用户界面如下图所示:
三、数据交换平台
系统交换平台围绕着资产管理的全过程,面向单位版、财政及主管部门版完成各级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数据交换,实现与外部系统的交换。
交换数据定义:定义数据交换的内容及范围。
基础数据接口:通过该接口可以获取本系统的所有基础数据信息。业务数据接口:通过该接口可以获取交换数据定义功能中定义的业务数据。交换中心:根据定义好的数据交换内容及范围进行数据同步。
数据上报接收:在网络状况不能保障数据协同时,通过文件方式进行交换。外部系统接口调用:外部系统如果提供了访问接口,则通过该方式访问数据。访问外部系统中间数据:外部系统如果提供了中间数据,则通过该方式访问数据。
(一)完成系统内部数据交换
系统内部的数据交换可分为两类:基础数据信息、业务数据信息。
基础数据信息包括业务流程、表单、勾稽公式等内容。业务数据信息包括资产卡片数据、业务管理数据及汇总数据。
上传的数据包括资产数据和申报单据等,下行的数据包括审批的意见等。下级财政通过系统上传资产汇总数据,同时接收的是重要控制数据和批复数据。
(二)完成与外部系统数据交换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应用“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的数据交换中心,并进行扩展建设,使其能满足资产管理内部数据协同的业务需求,同时完成与财政其他应用系统的业务交换。
其数据交换如图所示:
第二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
一、背景与总论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流程,逐步实现动态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二)制定依据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
(三)适用范围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的资产管理工作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适用本规程。
(四)总体部署
财政部制订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规范,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推广和升级完善。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发符合本地方、部门、单位特点的个性化功能模块,实现与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个性化功能模块应当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已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部门、地方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做好已有系统与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转换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推进硬件和网络建设,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细节分工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和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预算系统、决算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等的对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部门应当对上述系统之间的衔接与核查予以协助。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梳理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业务的基础上,完善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将管理流程设置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系统中设定的管理流程,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事项的网上办理。
(六)基础工作支持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和岗位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科学设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经办、审核、审批和系统管理等岗位,合理安排岗位人员,加强保密管理和风险防范,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基础管理
(一)系统初始化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本单位名称、性质、级次、组织机构代码和人员编制等基础信息,设置岗位人员权限和相应的管理流程、时限等,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初始化操作。
1.系统初始化——软件安装
安装步骤:
(1)将光盘放到光驱中之后可以选择安装数据库。自动默认安装完成就重新起动计算机。(2)将光盘放到光驱中之后可以选择安装软件,点击安装软件。
(3)直接点击测试连接,查看数据库是否可能进行连接,如果不能连接.请查看一下,是否安装完数据库后是否已经重起。(4)连接测试成功之后,点击继续。(5)添写单位名称。(6)添写资产管理员名称。(7)汇总账套一定不能选择。(8)点击继续安装完成。注意:
(1)安装完数据库后需重启计算机。
(2)在该计算机中有工资系统的,别安装本系统。2.系统初始化——单位情况表
系统初始化——单位情况表填报
单位情况表的添写一定要按照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单位情况表的重点:单位层次代码要按照单位预算级次代码来进行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就按照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进行填写。
单位类型:分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两种情况,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影响审批流程和预警参数)
管理办法:分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同级财政单位层次代码:填写主管部门的同级财政代码。
所属财政关系:要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影响决策分析中数据的正确性)编制人数: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影响指标预警)注意:
(1)单位名称:以单位公章为准(2)单位层次代码:以下发单位层次代码为准
(3)组织机构代码:唯一,以X结尾的必须要进行大写(9位码)(4)预算级次代码:市级(5)行政区划代码:市辖区(6)所属财政关系:市直属
(7)同级财政单位层次代码:340200015(8)编制人数:与指标预警有关系 3.系统初始化——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主要是指部门编码,人员以及存入地点。
使用/管理部门:填写实际使用部门 人员:根据部门填写相应的人员 存放地点:填写实际的存放地点 注意:
(1)一定要先写部门再写人员,人员是依附于部门而存在的。输入编码时一定要在使用半角形式输入。
(2)一定要先写部门再写人员,人员是依附于部门而存在的。4.系统初始化——资产数据初始化
资产数据初始化分为三种方式,分别为手工录入,数据模板导入,中财信数据导入。
(1)资产卡片信息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所有的资产卡片全部纳入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并按照资产使用的具体情况完善资产卡片信息项,保证资产卡片信息的准确性。
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应当于财务入账前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资产卡片,做到“账卡相符”,并在财务入账后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完成资产入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解
读
(二)(2)数据初始化方法
①数据初始化方法一:手工输入数据初始化
注意:
保存但没有入账资产可以进行修改、删除和批量。保存且已经入账资产不可以进行修改、删除和批量。
批量时输入的数量,包含当前的记录。(如批量5条,实际增加4条)打印功能可以对资产的条码打印也可以对卡片进行打印。入库资产的使用状况为未使用。使用人为空不可填写。红色字段为必填项。
价值=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其他资金 使用部门,使用人,管理人,存放地点都从基础数据中选择得到。手工输入卡片录入注意: 产权形式:
有产权证的就算是有产权,当产权形式为有产权时,权属证明、权属证号、发证时间必填。
土地面积:
使用方向及面积=土地面积
当出租出借单位有面积时,请填写出租出借单位信息。房屋的建筑面积: 使用方向及面积=建筑面积
实际办公面积+会议室+车库+食堂+配电房+机房≤建筑面积 当出租出借单位有面积时,请填写出租出借单位信息。交通运输设备:
当车牌号填写后,厂牌型号、车架号、排气量建议填写。关于数量字段:
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类,数量字段可不为1。
在资产配置界面中的相关查询中,当有资产不知道应该选择哪个类别的时候,可以通过资产分类代码检索功能进行查找。具体如下:
选择资产配置→相关查询→资产分类代码检索; 将资产名称输入到资产分类代码名称的文本框中;
点击确定,系统针将所有的名称中包含你所输入的类别全部显示出来。②数据初始化方法三:中财信导入数据初始化 数据导入过程:
第一步:导入资产清查数并审核
说明:
如果本机就是资产清查系统的机器,并且卡片数据存在于本机中.那么就直接点击数据的下接菜单,直接选择数据库。
卡片导入方式:选择清空导入。
经费来源方式: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导入盘盈资产
是否自动拆分:选择否。
第二步:调整基础数据——取得方式、使用人、存放地点
第三步:维护基础数据——使用部门、人员、存放地点
固定资产汇总查询
查看明细方法:双击该小计项→点击展开
双击该小计项: 点击展开:
批量入账与批量删除
内容显示区:
内容显示区针对不同的条件,显示不同的数据。显示为单据的基本信息。当双击某条记录时,系统会自动关联到卡片中。
单位状态区:
单据状态分为未确认与已确认两种,根据不同的选择界面中所显示的内容有所不同。页签向导区:
可能通过手工输入或控件按钮来对界面显示数据进行变化。功能列表菜单区:
全部入账:对所有记录全部执行入账操作。入账:对所选择数据进行入账操作。单据:对选择数据进行卡片联查功能。全选:选择当前页面全部资产。全清:清除当前页面全部资产。
(3)日常管理信息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逐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验收入库、领用、使用、保管、交回、维护维修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①日常管理信息流程——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功能及流程
注意:
填报该单据之前一定保证已获取审批参数。
取得上级的审批结果分为三种状态:等待上级单位审批,驳回,审批通过。
重新填报:取得结果中为驳回,就可以直接对已经驳回的申报表进行修改使用重新填报,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张新的申报单。
在填写计划申报表时,首先要选择填报的资产大类,才可以进行其它操作。资产数据可以不为1,计划总额=数量×计划单价=资金来源渠道之和。当某一行进行填写错误的时候,可以使用删行功能进行删除所选行。
资产配置——资产卡片的录入和登记
②日常管理信息流程——内部使用
内部使用——单笔变动
如果卡片已经入账因某种原因需要发生变化可以使用单项变动。如果卡片没有入账可以直接对卡片进行修改。
单项变动只能对一条记录进行变动,但可以对多个项目进行变动。
内部使用——批量变动 注意:
批量变动可以对多张卡片的共有项目进行变动,而单笔变动只能对一张卡片的多个项目进行变动。
内部使用——资产回收入库 注意: 确认有效。
资产回收入库时,点击卡片能选择到的资产都是非入库已经使用的资产。
回收入库后的资产为入库资产,使用方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内部使用——资产领用 注意:
在资产内部领用时,点击卡片能选择到的资产都是已经入库的资产。
领用后的资产为非入库资产,使用状况为在用,使用方向为自用,管理人,使用人,使用部门等相关信息都要进行相应的填写。
内部使用——卡片拆分 注意:
只针对数量不为一的资产卡片进行拆分(如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当对部分资产进行报废、领用或回收入库时,需要对卡片进行拆分。拆分后只需要对数量进行调整,价值与经费来源系统会自动发生变化。
内部使用——资产盘点
③日常管理信息流程——外部使用
外部使用——出租出借申报审批 注意:
卡片中能选择到的资产是所选择大类中的已经入账的资产。使用形式必须进行填写,影响到后续业务流程。
出租出借资产中的账面价值是所选择明细资产中的账面价值自动汇总所得。
申请完成之后。可以通过获取结果取得上级审批结果。(等待上级审批,驳回,审批通过)。驳回申报审批表可以通过修改后保存,选择重新填报。
上级审批没有完成的情况下:
已经通过审批获得审批结果:
外部使用——资产出租
在外部使用时,一定要先选择单据。相应信息会通过单据自动同步到外部使用信息中。选择的单据是已经审批通过的单据。
红色方框中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尽可能填写完整。
合同/协议金额中的价值与后期的资产收益管理有直接关系。④日常管理信息流程——资产处置
资产处置:包括资产调出、出售、报废、置换和转让等。
判断需处置的资产金额是否超过规定限额
资产处置——资产报废(报损)注意:
在自行处置金额之内的可以直接选择卡片进行处置(入库资产)。经上级审批同意之后,通过选择单据的方式选择到单据中的资产。处置收入=处置资产各明细收益之合 处置收入与后期的资产收益管理有直接关系。⑤日常管理信息流程——收益管理
收益管理——处置收益登记
第三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务——2016年泰州市会计考试复习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务
第1部分 判断题
1.分事行权,就是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必须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防止职责混淆、权限交叉。对
2.内部控制的建设是一次专项活动,活动结束内部控制即大功告成。错
3.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需要与业务部门一起来建立制度、措施和程序,以保证防范业务环节所产生的风险。对
4.财务部门只要做好自己的财务本职工作,无需考虑业务部门的制度以及流程。业务制度以及业务流程由业务部门去制定即可。错 5.控制活动以制度为依据,制度经控制活动得以落实;控制活动需要制定业务流程得到具体运用。对
6.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应当作为部门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报告。对 7.内部控制主要是制定相关制度,因此是一个静态的过程。错
解析: 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仅仅是财务和会计部门的结果反。
8.分岗授权,就是对各管理层级和各工作岗位,必须依法依规分别授权,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对象、授权期限、授权与行权责任、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界限,防止授权不当、越权办事。错 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B
解析: 分岗设权,就是对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相关岗位,必须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防止岗位职责不清、设权界限混乱。题干说的是分级授权。
9.推进内控工作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而不是一个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的提升的需求。错
10.《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对11.内部控制就是要重新建立一套新的内部控制制度,而无需考虑单位现有的管理和制度。错
12.单位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对
第2部分 单选题
13.单位的权限指引应当明确的内容不包括:()。
A、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 B、审批程序和审批内容 C、审批时间和审批地点
D、审批人员的责任和审批的监督机制 14.内部控制环境检查表的要素不包括:()
A、被检查单位和检查期间 B、控制措施要点 C、检查与测试方法 D、业务风险
15.合同主办部门应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和权限内根据单位()订立合同。
A、领导意见 B、主管部门的意见 C、业务计划 D、会议纪要
16.()是一个单位开展经济活动的实际起点,没有预算,就不能开展相应的经济活动。比如采购活动,没有采购预算就不得采购。
A、预算 B、批准 C、审核 D、复核
17.(),就是对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相关岗位,必须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防止岗位职责不清、设权界限混乱。
A、分岗设权 B、分级授权 C、分事授权 D、分人授权
18.单位通过自我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
A、可理解性 B、有效性 C、清晰性 D、包容性
19.()要求单位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A、不相容职务分离 B、营运分析 C、授权审批控制 D、预算
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C
解析: 授权审批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20.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最主要的依据是:()。
A、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B、预算法 C、会计法
D、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1.()将单位的经营与财务活动分解成各个业务流程步骤。每一个业务流程步骤由一个或多个控制点构成。控制点内容包括该业务涉及的单位及其岗位职责、本步骤工作过程描述、上一步骤和本步骤控制结果等。
A、内部控制制度 B、内部控制活动 C、内部控制监督 D、内部控制业务流程
22.对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在健全岗位设置、规范岗位管理、加强岗位胜任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轮岗范围、轮岗条件、轮岗周期、交接流程、责任追溯等要求,建立干部交流和定期轮岗制度,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用()等控制措施。
A、定期汇报 B、专项审计 C、不定期自查 D、领导巡视
23.合同主办部门根据合同的性质、种类、关联程度等确定合同会签部门,会签部门一般包括业务关联部门、计划部门、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等。合同会签的表现形式为()。
A、《合同示范文本》 B、《合同印章管理》 C、《合同文本审核》 D、《合同会签审批表》
24.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检查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内部控制。
A、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 B、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C、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D、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第四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流程,逐步实现动态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的资产管理工作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包括资产卡片管理、资产配置管理、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管理、产权登记管理、资产评估管理、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报表管理和查询分析等功能。
第四条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职责规定,根据资产管理流程,制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制度、推进系统建设、强化系统使用、管控系统风险,与财务、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系统对接,对国有资产实现动态管理。
第五条 财政部制订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规范,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推广和升级完善。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发符合本地方、部门、单位特点的个性化功能模块,实现与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个性化功能模块应当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已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部门、地方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做好已有系统与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转换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推进硬件和网络建设,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和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预算系统、决算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等的对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部门应当对上述系统之间的衔接与核查予以协助。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梳理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业务的基础上,完善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将管理流程设置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系统中设定的管理流程,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事项的网上办理。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和岗位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科学设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经办、审核、审批和系统管理等岗位,合理安排岗位人员,加强保密管理和风险防范,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本单位名称、性质、级次、组织机构代码和人员编制等基础信息,设置岗位人员权限和相应的管理流程、时限等,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初始化操作。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所有的资产卡片全部纳入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并按照资产使用的具体情况完善资产卡片信息项,保证资产卡片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应当于财务入账前在资产管理信息系 统中建立资产卡片,做到“账卡相符”,并在财务入账后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完成资产入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逐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验收入库、领用、使用、保管、交回、维护维修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名称、级次、组织机构代码、人员编制、审批(审核)权限等基础信息需要调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内容。
第三章 数据管理与应用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分为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基础数据是指资产卡片等原始数据。业务数据是指在办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产权登记和资产评估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时形成的数据。业务数据原则上应当通过基础数据形成。
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涉密资产业务不通过非涉密的资产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将本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并根据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录入,保证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资产数据报告工作。终了,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向上级部门报送经单位负责人核签后的本资产报表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资产数据报告工作。终了,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形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报表及分析报告,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报送至财政部。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本级及下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数据;各级主管部门可以查看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数据;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查看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数据。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编制预算、决算,执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预算、决算、进行决策时也应当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
第四章 事项及流程管理
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办理以下事项时,应当按照规定将文件及附报材料传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权限利用系统进行审核、审批、上报,并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事项办理情况:
(一)新增资产的;
(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
(三)处置国有资产的;
(四)办理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的;
(五)办理产权登记的;
(六)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
(七)其他涉及单位资产管理的事项。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管理事项申请进行审核、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经批准的资产管理事项的执行和资产收益管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将资产管理事项执行情况录入系统,并在国有资产产生并确认收益后,于规定时限内将收益情况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了 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并据此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办理资产管理事项时,系统申请、审核和审批应当与报送纸质文件同步进行,并确保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一致。各地方应当结合本地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使用情况,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事项网上办理和报送纸质文件同步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探索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录入资产基础数据及报送资产统计报告,或者资产管理事项未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处理的,同级财政部门将不予办理有关资产管理事项;报送材料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的,有关审核部门将不予受理,并逐级退还。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资产管理事项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本规程执行。境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由财政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各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规程,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规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规程自2014年1月31日起施行。
第五篇: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13)52号)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流程,逐步实现动态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的资产管理工作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包括资产卡片管理、资产配置管理、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管理、产权登记管理、资产评估管理、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报表管理和查询分析等功能。
第四条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职责规定,根据资产管理流程,制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制度、推进系统建设、强化系统使用、管控系统风险,与财务、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系统对接,对国有资产实现动态管理。
第五条
财政部制订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规范,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推广和升级完善。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发符合本地方、部门、单位特点的个性化功能模块,实现与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个性化功能模块应当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已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部门、地方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做好已有系统与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转换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推进硬件和网络建设,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和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预算系统、决算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等的对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部门应当对上述系统之间的衔接与核查予以协助。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梳理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业务的基础上,完善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将管理流程设置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系统中设定的管理流程,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事项的网上办理。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和岗位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科学设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经办、审核、审批和系统管理等岗位,合理安排岗位人员,加强保密管理和风险防范,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本单位名称、性质、级次、组织机构代码和人员编制等基础信息,设置岗位人员权限和相应的管理流程、时限等,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初始化操作。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所有的资产卡片全部纳入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并按照资产使用的具体情况完善资产卡片信息项,保证资产卡片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应当于财务入账前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资产卡片,做到“账卡相符”,并在财务入账后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完成资产入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逐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验收入库、领用、使用、保管、交回、维护维修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名称、级次、组织机构代码、人员编制、审批(审核)权限等基础信息需要调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内容。
第三章 数据管理与应用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分为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基础数据是指资产卡片等原始数据。业务数据是指在办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产权登记和资产评估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时形成的数据。业务数据原则上应当通过基础数据形成。
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涉密资产业务不通过非涉密的资产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将本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并根据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录入,保证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资产数据报告工作。终了,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向上级部门报送经单位负责人核签后的本资产报表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资产数据报告工作。终了,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形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报表及分析报告,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报送至财政部。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本级及下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数据;各级主管部门可以查看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数据;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查看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数据。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编制预算、决算,执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预算、决算、进行决策时也应当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
第四章 事项及流程管理
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办理以下事项时,应当按照规定将文件及附报材料传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权限利用系统进行审核、审批、上报,并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事项办理情况:
(一)新增资产的;
(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
(三)处置国有资产的;
(四)办理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的;
(五)办理产权登记的;
(六)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
(七)其他涉及单位资产管理的事项。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管理事项申请进行审核、审批或备案。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经批准的资产管理事项的执行和资产收益管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将资产管理事项执行情况录入系统,并在国有资产产生并确认收益后,于规定时限内将收益情况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了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并据此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办理资产管理事项时,系统申请、审核和审批应当与报送纸质文件同步进行,并确保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一致。各地方应当结合本地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使用情况,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事项网上办理和报送纸质文件同步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探索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录入资产基础数据及报送资产统计报告,或者资产管理事项未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处理的,同级财政部门将不予办理有关资产管理事项;报送材料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的,有关审核部门将不予受理,并逐级退还。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资产管理事项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本规程执行。境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由财政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各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规程,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二十八条 本规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规程自2014年1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