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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20-109329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6 14:48: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银行业服务文明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单位。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各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柜面服务是指各单位在营业网点内柜面人员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柜面人员是在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人员的统称。

第四条 本规范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操作、服务培训及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服务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统一标准”指各单位统一制定柜面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归口管理”指各级机构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分级负责”指各级机构应对辖内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一)(二)

(三)(四)

(五)(六)服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服务相关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负责辖内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负责服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负责相关岗位服务技能培训工作; 负责服务检查与督导; 负责服务档案管理。

各单位要合理设置营业网点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第七条

一般情况下标准营业网点柜面人员可设置如下岗位(具体岗位名称可调整):

(一)大堂服务人员。大堂服务人员在营业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在营业期间要主动迎送、引导分流客户,指导客户办理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维护营业秩序。

(二)柜员。柜员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交易业务,要做到服务热情、操作熟练、及时准确回答客户问题。

(三)个人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要遵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金融产品的

销售工作,做到诚信、专业、严谨、周到。销售基金、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时,要做好客户风险评估,充分揭示风险,严禁误导客户和夸大产品收益率。

第八条 服务流程管理。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从客户角度出发,制定科学的柜面服务流程,积极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和新设备的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多元化服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电子银行等渠道功能,大力推行离柜业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九条 各单位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服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保证考核公平、公正,保持服务质量稳定。

(一)建立科学的多层级服务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倡导开展服务等级的动态管理。

(二)建立服务违规行为约束机制,对违反服务制度、规范的机构及人员进行相应惩处。

(三)建立服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基本内容应包括检查情况、客户投诉、服务奖惩、问题分析与建议等。

第十条 服务应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服务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与考核,提高服务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 客户满意度管理。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对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形式和手段,拓宽服务渠道和空间,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三章 服务环境

第十二条 服务环境基本要求。营业网点要保持明亮、整洁、舒适。物品摆放实行定位管理。

第十三条 网点标牌和标识。各单位应制定营业网点视觉形象标准,行标、行名、营业时间等标识牌要规范统一。在规定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金融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在合适位置设置安全提示。

第十四条

客户服务设施。营业网点要合理配置客户服务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可提供点(验)钞设备、书写用具、老花镜、等候座椅、防滑垫等服务设施。要提供书写整齐规范的单据填写范例。在网点醒目位置放置意见(评价)簿,并公示客户服务电话。

第十五条

金融信息及营销材料。营业网点要及时向客户提供准确的利率、外汇牌价、服务价格等公示信息。各种公告、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要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

网点功能分区设置。各单位要根据营业网点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功

能分区。可设置现金区、非现金区、自助服务区、高端客户服务区和等候区等区域。

第十七条

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内应公示自助设备名称、操作使用说明、受理外卡等中英文对照服务信息;自助机具界面应显示安全提示和24小时服务电话。

第四章 服务标准

第十八条 基本原则。深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

第十九条 职业道德

(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精诚合作、密切配合。

(三)诚信亲和、尊重客户。

(四)求真务实、不断创新。

第二十条 服务要求

(一)真诚服务。热情接待客户,语言文明,耐心解答客户疑问,塑造以诚待人、以情动人的服务形象。

(二)文明服务。坚持微笑服务,提倡使用普通话,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规范服务。严格按照相关业务规章及操作流程,准确、快速办理业务。

(四)优先服务。当解决客户服务需求与处理行内事务发生冲突时,应先解决客户服务需求,然后处理行内事务。

(五)品牌服务。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树立品牌服务意识。

(六)安全服务。保证客户信息及资金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服务效率

各单位要从客户需求出发,在控制操作风险、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业务处理速度。

(一)根据业务量合理设置营业窗口。各单位可通过分析网点地理位置、客户群体性质及业务量历史数据,科学地设置营业窗口和调配人员,缓解客户排队现象,缩短客户等候时间。

(二)加强客户分流,维护营业秩序。各单位可在网点设置排队叫号设备,加强客户分流与疏导,保持网点内和谐有序。

(三)科学设置弹性窗口,缓解柜面服务压力。各单位可针对业务量时间性波动较大的网点,适时增减弹性窗口,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服务形象

(一)示牌服务。柜面人员上岗须佩戴规范挂牌(胸牌)或摆放统一服务标识牌。

(二)统一着装。柜面人员应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服装整洁合体。

(三)仪容仪表。柜面人员发式应端庄大方,佩戴饰物应简单得体,女员工应

淡妆上岗。

第二十三条 服务语言

(一)服务语言要以普通话为主;如遇使用方言客户,要以普通话首问,可根据客户回答情况调整用语。

(二)语言要规范、准确、简洁,语句清晰,音量适中。

(三)要善于倾听,言谈得体。

(四)要坚持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

(五)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便于客户理解。

第五章 服务操作

第二十四条

兼顾服务效率。各单位要规范营业网点柜面服务操作,加强服务质量的同时第二十五条 营业前操作

(一)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整理柜台和工作台。

(三)清洁并开启日常使用的设备机具,确认设备机具运行正常;发生故障,及时报修;检测各系统运行情况,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四)检查整理各类服务设施。

(五)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在营业前召集全体人员召开晨会,检查仪表仪容,适时开展工作提示、文件传达、教育培训、服务讲评、情况交流等,并做好记录。

(六)网点开门时,大堂服务人员应站于岗位,微笑迎接第一批客户。如客户较多,应采取提前发号等灵活措施,有效疏导客流。

第二十六条 营业中操作

(一)主动迎接客户。大堂服务人员应在见到客户的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主动上前询问业务需求,得到确切答复后做出具体指引。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情况客户,给予优先照顾,提供人性化关怀服务。柜员在接待客户时,应面带微笑,有目光交流,向客户礼貌问候,主动向前倾身或站立,规范接交客户的单据、证件、现金等物品。

(二)分流、引导客户。对办理一定金额以下取款、特定缴费、查询、转账等业务的客户,大堂服务人员应引导其到自助服务区,必要时指导客户了解、掌握并自行完成自助交易;对其他客户,要询问客户业务需求、是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资料,配合叫号分流至不同服务区或等候区,必要时指导客户填单。

(三)维护营业场所秩序。大堂服务人员应注意维护业务秩序和客户等候秩序,缓解柜面压力。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安排其他人员替岗。

(四)主动识别客户。接待客户时应集中注意力倾听,有效询问、循序渐进地了解客户的需要,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类别,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双手接递。交接钞、单、卡、折或有关证件时,双手自然接交,给予必要的提示,对需要帮助的客户指导填单。

(六)点验现金确保无误。点验现金应在客户视线及监控设备范围内进行。

(七)妥善处理假币。发现假币时,应向客户说明判定为假币的依据,诚

恳地向客户讲解识别假币的方法,按规定履行假币没收手续。

(八)中断服务及时明示。营业期间,柜员因故离柜中断服务,须及时明示,引导客户在其他柜台办理业务,避免客户在无人柜台前等待。

(九)利用间歇处理轧账。柜员轧账须在柜台无客户情况下进行。不应出现柜员为轧账或处理内部事务而随意停办业务现象,特殊情况须征得网点负责人的同意。

(十)主动提醒客户当面点验钱款。客户离柜前,必须主动提醒其在柜台前点验清楚,避免发生纠纷。如客户对现金数量提出异议,应为客户当面点验,确保无误。

(十一)对非受理范围内业务主动引导。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业务,应主动告知或请大堂服务人员引导客户至相关窗口(部门)办理。

(十二)送别客户体贴提示。柜员办结业务,应向客户提示是否需要其它服务,微笑提示客户带齐各类物品、保管好财物并向客户告别。

第二十七条

(一)(二)

(三)(四)营业后操作

登记待处理事项。

登记工作日志,为次日工作做好准备。清理桌面,保持柜台环境整洁。关闭日用设备机具及电源。

第六章 服务培训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要建立服务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服务培训和考核,主要包括服务技能和服务教育培训。

服务技能要求

(一)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各单位要严格规定柜面人员上岗标准,要求持证上岗,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须离岗接受培训。从事基金、理财产品、保险等销售岗位工作的柜员,应取得相关销售资格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二)业务规章,遵照执行。熟练掌握与柜面业务相关金融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能够运用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业务技能,勤学苦练。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技能,准确识别假钞及伪造、变造的票据,熟练操作本岗位的各种机具、设备。

(四)特殊语言,倡导掌握。倡导掌握外语、哑语等服务语言,实现语言无障碍服务。

(五)加强学习,善于沟通。灵活掌握柜面服务技巧,具备良好的服务沟通能力。

第三十条 服务教育培训。

(一)培训形式与对象。服务教育培训应包括上岗前培训和在职教育培训。可采取授课、座谈、交流、问卷、短期脱产培训、集中听课、实地观摩先进网点或个人、集体讨论、撰写体会等多种形式。培训对象包括服务管理人员、柜面人员等。倡导采取建立档案、定期考核等形式强化教育培训的效果。

(二)培训内容。服务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员工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合规

制度、服务规范、服务礼仪与语言技能技巧等。要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心理保健机制。

第七章 投诉处理

第三十一条 明确职责,及时处理。

各单位服务管理部门是服务投诉的牵头管理部门,要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制定并完善投诉受理流程。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投诉涉及的各部门,全程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投诉。做好客户投诉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客户投诉和处理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第三十二条 受理投诉,规范操作。

(一)营业网点直接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柜面人员接到客户投诉后,要耐心倾听、详细记录,积极做出正面解释。不与客户争论,避免矛盾升级,产生不良影响。网点负责人应视情况主动出面调解和安抚;若超出网点负责人处理权限,要及时向上级服务管理部门汇报。

2.投诉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了解客户投诉的原因,初步判断是否为有效投诉,形成书面调查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向服务管理部门汇报。涉及重大责任事故或案件时,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二)服务管理部门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各级服务管理部门接到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转接的投诉,要认真对投诉情况进行登记,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2.投诉调查。服务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客户投诉情况,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了解投诉原因,形成书面调查结果,报服务管理部门。必要时服务管理部门可对投诉原因进行实地调查。

3.投诉处理。服务管理部门根据投诉调查情况,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及时沟通,反馈结果。各单位要规定客户投诉受理及反馈时限。投诉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及时通过电话或登门告知客户,并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求得客户对柜面服务工作的支持。受理客户投诉后,如无法当天给予客户处理解决方案,应及时告知客户投诉处理的进度,并向客户承诺再次回复的时间。

第三十四条 总结完善,不断改进。要定期对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针对客户反应比较集中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服务改进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各会员单位应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制定,自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篇:【2-1】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2-1: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银行业服务文明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柜面服务是指各单位在营业网点内柜面人员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柜面人员是在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人员的统称。

第四条 本规范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操作、服务培训及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服务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统一标准”指各单位统一制定柜面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归口管理”指各级机构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分级负责”指各级机构应对辖内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服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服务相关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内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三)负责服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负责相关岗位服务技能培训工作;

(五)负责服务检查与督导;

(六)负责服务档案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要合理设置营业网点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一般情况下标准营业网点柜面人员可设置如下岗位(具体岗位名称可调整):

(一)大堂服务人员。大堂服务人员在营业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在营业期间要主动迎送、引导分流客户,指导客户办理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维护营业秩序。

(二)柜员。柜员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交易业务,要做到服务热情、操作熟练、及时准确回答客户问题。

(三)个人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要遵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金融产品的销售工作,做到诚信、专业、严谨、周到。销售基金、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时,要做好客户风险评估,充分揭示风险,严禁误导客户和夸大产品收益率。

第八条 服务流程管理。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从客户角度出发,制定科学的柜面服务流程,积极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和新设备的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多元化服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电子银行等渠道功能,大力推行离柜业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九条 各单位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服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保证考核公平、公正,保持服务质量稳定。

(一)建立科学的多层级服务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倡导开展服务等级的动态管理。

(二)建立服务违规行为约束机制,对违反服务制度、规范的机构及人员进行相应惩处。

(三)建立服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基本内容应包括检查情况、客户投诉、服务奖惩、问题分析与建议等。

第十条 服务应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服务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与考核,提高服务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 客户满意度管理。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对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形式和手段,拓宽服务渠道和空间,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三章 服务环境

第十二条 服务环境基本要求。营业网点要保持明亮、整洁、舒适。物品摆放实行定位管理。

第十三条 网点标牌和标识。各单位应制定营业网点视觉形象标准,行标、行名、营业时间等标识牌要规范统一。在规定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金融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在合适位置设置安全提示。

第十四条 客户服务设施。营业网点要合理配置客户服务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可提供点(验)钞设备、书写用具、老花镜、等候座椅、防滑垫等服务设施。要提供书写整齐规范的单据填写范例。在网点醒目位置放置意见(评价)簿,并公示客户服务电话。

第十五条 金融信息及营销材料。营业网点要及时向客户提供准确的利率、外汇牌价、服务价格等公示信息。各种公告、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要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 网点功能分区设置。各单位要根据营业网点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可设置现金区、非现金区、自助服务区、高端客户服务区和等候区等区域。

第十七条 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内应公示自助设备名称、操作使用说明、受理外卡等中英文对照服务信息;自助机具界面应显示安全提示和24小时服务电话。

第四章 服务标准

第十八条 基本原则。深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

第十九条 职业道德

(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精诚合作、密切配合。

(三)诚信亲和、尊重客户。

(四)求真务实、不断创新。

第二十条 服务要求

(一)真诚服务。热情接待客户,语言文明,耐心解答客户疑问,塑造以诚待人、以情动人的服务形象。

(二)文明服务。坚持微笑服务,提倡使用普通话,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规范服务。严格按照相关业务规章及操作流程,准确、快速办理业务。

(四)优先服务。当解决客户服务需求与处理行内事务发生冲突时,应先解决客户服务需求,然后处理行内事务。

(五)品牌服务。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树立品牌服务意识。

(六)安全服务。保证客户信息及资金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服务效率

各单位要从客户需求出发,在控制操作风险、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业务处理速度。

(一)根据业务量合理设置营业窗口。各单位可通过分析网点地理位置、客户群体性质及业务量历史数据,科学地设置营业窗口和调配人员,缓解客户排队现象,缩短客户等候时间。

(二)加强客户分流,维护营业秩序。各单位可在网点设置排队叫号设备,加强客户分流与疏导,保持网点内和谐有序。

(三)科学设置弹性窗口,缓解柜面服务压力。各单位可针对业务量时间性波动较大的网点,适时增减弹性窗口,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服务形象

(一)示牌服务。柜面人员上岗须佩戴规范挂牌(胸牌)或摆放统一服务标识牌。

(二)统一着装。柜面人员应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服装整洁合体。

(三)仪容仪表。柜面人员发式应端庄大方,佩戴饰物应简单得体,女员工应淡妆上岗。

第二十三条 服务语言

(一)服务语言要以普通话为主;如遇使用方言客户,要以普通话首问,可根据客户回答情况调整用语。

(二)语言要规范、准确、简洁,语句清晰,音量适中。

(三)要善于倾听,言谈得体。

(四)要坚持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

(五)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便于客户理解。

第五章 服务操作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规范营业网点柜面服务操作,加强服务质量的同时兼顾服务效率。

第二十五条 营业前操作

(一)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整理柜台和工作台。

(三)清洁并开启日常使用的设备机具,确认设备机具运行正常;发生故障,及时报修;检测各系统运行情况,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四)检查整理各类服务设施。

(五)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在营业前召集全体人员召开晨会,检查仪表仪容,适时开展工作提示、文件传达、教育培训、服务讲评、情况交流等,并做好记录。

(六)网点开门时,大堂服务人员应站于岗位,微笑迎接第一批客户。如客户较多,应采取提前发号等灵活措施,有效疏导客流。

第二十六条 营业中操作

(一)主动迎接客户。大堂服务人员应在见到客户的第一时间 作出反应,主动上前询问业务需求,得到确切答复后做出具体指引。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情况客户,给予优先照顾,提供人性化关怀服务。柜员在接待客户时,应面带微笑,有目光交流,向客户礼貌问候,主动向前倾身或站立,规范接交客户的单据、证件、现金等物品。

(二)分流、引导客户。对办理一定金额以下取款、特定缴费、查询、转账等业务的客户,大堂服务人员应引导其到自助服务区,必要时指导客户了解、掌握并自行完成自助交易;对其他客户,要询问客户业务需求、是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资料,配合叫号分流至不同服务区或等候区,必要时指导客户填单。

(三)维护营业场所秩序。大堂服务人员应注意维护业务秩序和客户等候秩序,缓解柜面压力。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安排其他人员替岗。

(四)主动识别客户。接待客户时应集中注意力倾听,有效询问、循序渐进地了解客户的需要,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类别,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双手接递。交接钞、单、卡、折或有关证件时,双手自然接交,给予必要的提示,对需要帮助的客户指导填单。

(六)点验现金确保无误。点验现金应在客户视线及监控设备范围内进行。

(七)妥善处理假币。发现假币时,应向客户说明判定为假币的依据,诚恳地向客户讲解识别假币的方法,按规定履行假币没收手续。

(八)中断服务及时明示。营业期间,柜员因故离柜中断服务,须及时明示,引导客户在其他柜台办理业务,避免客户在无人柜台前等待。

(九)利用间歇处理轧账。柜员轧账须在柜台无客户情况下进行。不应出现柜员为轧账或处理内部事务而随意停办业务现象,特殊情况须征得网点负责人的同意。

(十)主动提醒客户当面点验钱款。客户离柜前,必须主动提醒其在柜台前点验清楚,避免发生纠纷。如客户对现金数量提出异议,应为客户当面点验,确保无误。

(十一)对非受理范围内业务主动引导。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业务,应主动告知或请大堂服务人员引导客户至相关窗口(部门)办理。

(十二)送别客户体贴提示。柜员办结业务,应向客户提示是否需要其它服务,微笑提示客户带齐各类物品、保管好财物并向客户告别。

第二十七条 营业后操作

(一)登记待处理事项。

(二)登记工作日志,为次日工作做好准备。

(三)清理桌面,保持柜台环境整洁。

(四)关闭日用设备机具及电源。

第六章 服务培训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建立服务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服务培训和考核,主要包括服务技能和服务教育培训。

第二十九条 服务技能要求

(一)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各单位要严格规定柜面人员上岗标准,要求持证上岗,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须离岗接受培训。从事基金、理财产品、保险等销售岗位工作的柜员,应取得相关销售资格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二)业务规章,遵照执行。熟练掌握与柜面业务相关金融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能够运用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业务技能,勤学苦练。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技能,准确识别假钞及伪造、变造的票据,熟练操作本岗位的各种机具、设备。

(四)特殊语言,倡导掌握。倡导掌握外语、哑语等服务语言,实现语言无障碍服务。

(五)加强学习,善于沟通。灵活掌握柜面服务技巧,具备良好的服务沟通能力。

第三十条 服务教育培训。

(一)培训形式与对象。服务教育培训应包括上岗前培训和在职教育培训。可采取授课、座谈、交流、问卷、短期脱产培训、集中听课、实地观摩先进网点或个人、集体讨论、撰写体会等多种形式。培训对象包括服务管理人员、柜面人员等。倡导采取建立档案、定期考核等形式强化教育培训的效果。

(二)培训内容。服务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员工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合规制度、服务规范、服务礼仪与语言技能技巧等。要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心理保健机制。

第七章 投诉处理

第三十一条 明确职责,及时处理。

各单位服务管理部门是服务投诉的牵头管理部门,要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制定并完善投诉受理流程。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投诉涉及的各部门,全程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投诉。做好客户投诉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客户投诉和处理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第三十二条 受理投诉,规范操作。

(一)营业网点直接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柜面人员接到客户投诉后,要耐心倾听、详细记录,积极做出正面解释。不与客户争论,避免矛盾升级,产生不良影响。网点负责人应视情况主动出面调解和安抚;若超出网点负责人处理权限,要及时向上级服务管理部门汇报。

2.投诉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了解客户投诉的原因,初步判断是否为有效投诉,形成书面调查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向服务管理部门汇报。涉及重大责任事故或案件时,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二)服务管理部门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各级服务管理部门接到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转接的投诉,要认真对投诉情况进行登记,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2.投诉调查。服务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客户投诉情况,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了解投诉原因,形成书面调查结果,报服务管理部门。必要时服务管理部门可对投诉原因进行实地调查。

3.投诉处理。服务管理部门根据投诉调查情况,对责任人员提出 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及时沟通,反馈结果。各单位要规定客户投诉受理及反馈时限。投诉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及时通过电话或登门告知客户,并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求得客户对柜面服务工作的支持。受理客户投诉后,如无法当天给予客户处理解决方案,应及时告知客户投诉处理的进度,并向客户承诺再次回复的时间。

第三十四条 总结完善,不断改进。要定期对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针对客户反应比较集中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服务改进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会员单位应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制定,自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202_年7月7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以银协发〔202_〕50号印发《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该《规范》分总则、组织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操作、服务培训、投诉处理、附则8章37条,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目录中国银行业协会通知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章 服务环境第四章 服务标准第五章 服务操作第六章 服务培训第七章 投诉处理第八章 附 则

展开中国银行业协会通知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章 服务环境第四章 服务标准第五章 服务操作第六章 服务培训第七章 投诉处理第八章 附 则中国银行业协会通知 编辑本段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的通知

银协发〔202_〕50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标准,规范营业网点柜面服务行为,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制定了《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自律工作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将《规范》转发辖属分支机构,认真执行,并请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落实到位。希望通过《规范》的推广落实,切实提升银行业柜面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提高客户满足度,树立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整体形象。

特此通知。

中国银行业协会

二○○九年七月七日

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第一章 总 则 编辑本段

第一条 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银行业服务文明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柜面服务是指各单位在营业网点内柜面人员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柜面人员是在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人员的统称。

第四条 本规范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操作、服务培训及投诉处理等内容。第二章 组织管理 编辑本段

第五条 服务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统一标准”指各单位统一制定柜面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归口管理”指各级机构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分级负责”指各级机构应对辖内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服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服务相关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内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三)负责服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负责相关岗位服务技能培训工作;

(五)负责服务检查与督导;

(六)负责服务档案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要合理设置营业网点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一般情况下标准营业网点柜面人员可设置如下岗位(具体岗位名称可调整):

(一)大堂服务人员。大堂服务人员在营业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在营业期间要主动迎送、引导分流客户,指导客户办理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维护营业秩序。

(二)柜员。柜员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交易业务,要做到服务热情、操作熟练、及时准确回答客户问题。

(三)个人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要遵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金融产品的销售工作,做到诚信、专业、严谨、周到。销售基金、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时,要做好客户风险评估,充分揭示风险,严禁误导客户和夸大产品收益率。

第八条 服务流程管理。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从客户角度出发,制定科学的柜面服务流程,积极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和新设备的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多元化服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电子银行等渠道功能,大力推行离柜业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九条 各单位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服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保证考核公平、公正,保持服务质量稳定。

(一)建立科学的多层级服务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倡导开展服务等级的动态管理。

(二)建立服务违规行为约束机制,对违反服务制度、规范的机构及人员进行相应惩处。

(三)建立服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基本内容应包括检查情况、客户投诉、服务奖惩、问题分析与建议等。

第十条 服务应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服务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与考核,提高服务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 客户满意度管理。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对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形式和手段,拓宽服务渠道和空间,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第三章 服务环境 编辑本段

第十二条 服务环境基本要求。营业网点要保持明亮、整洁、舒适。物品摆放实行定位管理。

第十三条 网点标牌和标识。各单位应制定营业网点视觉形象标准,行标、行名、营业

时间等标识牌要规范统一。在规定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金融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在合适位置设置安全提示。

第十四条 客户服务设施。营业网点要合理配置客户服务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可提供点(验)钞设备、书写用具、老花镜、等候座椅、防滑垫等服务设施。要提供书写整齐规范的单据填写范例。在网点醒目位置放置意见(评价)簿,并公示客户服务电话。

第十五条 金融信息及营销材料。营业网点要及时向客户提供准确的利率、外汇牌价、服务价格等公示信息。各种公告、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要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更新。第十六条 网点功能分区设置。各单位要根据营业网点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可设置现金区、非现金区、自助服务区、高端客户服务区和等候区等区域。

第十七条 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内应公示自助设备名称、操作使用说明、受理外卡等中英文对照服务信息;自助机具界面应显示安全提示和24小时服务电话。第四章 服务标准 编辑本段

第十八条 基本原则。深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

第十九条 职业道德

(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精诚合作、密切配合。

(三)诚信亲和、尊重客户。

(四)求真务实、不断创新。

第二十条 服务要求

(一)真诚服务。热情接待客户,语言文明,耐心解答客户疑问,塑造以诚待人、以情动人的服务形象。

(二)文明服务。坚持微笑服务,提倡使用普通话,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规范服务。严格按照相关业务规章及操作流程,准确、快速办理业务。

(四)优先服务。当解决客户服务需求与处理行内事务发生冲突时,应先解决客户服务需求,然后处理行内事务。

(五)品牌服务。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树立品牌服务意识。

(六)安全服务。保证客户信息及资金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服务效率

各单位要从客户需求出发,在控制操作风险、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业务处理速度。

(一)根据业务量合理设置营业窗口。各单位可通过分析网点地理位置、客户群体性质及业务量历史数据,科学地设置营业窗口和调配人员,缓解客户排队现象,缩短客户等候时间。

(二)加强客户分流,维护营业秩序。各单位可在网点设置排队叫号设备,加强客户分流与疏导,保持网点内和谐有序。

(三)科学设置弹性窗口,缓解柜面服务压力。各单位可针对业务量时间性波动较大的网点,适时增减弹性窗口,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服务形象

(一)示牌服务。柜面人员上岗须佩戴规范挂牌(胸牌)或摆放统一服务标识牌。

(二)统一着装。柜面人员应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服装整洁合体。

(三)仪容仪表。柜面人员发式应端庄大方,佩戴饰物应简单得体,女员工应淡妆上岗。第二十三条 服务语言

(一)服务语言要以普通话为主;如遇使用方言客户,要以普通话首问,可根据客户回答情况调整用语。

(二)语言要规范、准确、简洁,语句清晰,音量适中。

(三)要善于倾听,言谈得体。

(四)要坚持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

(五)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便于客户理解。第五章 服务操作 编辑本段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规范营业网点柜面服务操作,加强服务质量的同时兼顾服务效率。第二十五条 营业前操作

(一)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整理柜台和工作台。

(三)清洁并开启日常使用的设备机具,确认设备机具运行正常;发生故障,及时报修;检测各系统运行情况,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四)检查整理各类服务设施。

(五)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在营业前召集全体人员召开晨会,检查仪表仪容,适时开展工作提示、文件传达、教育培训、服务讲评、情况交流等,并做好记录。

(六)网点开门时,大堂服务人员应站于岗位,微笑迎接第一批客户。如客户较多,应采取提前发号等灵活措施,有效疏导客流。

第二十六条 营业中操作

(一)主动迎接客户。大堂服务人员应在见到客户的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主动上前询问业务需求,得到确切答复后做出具体指引。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情况客户,给予优先照顾,提供人性化关怀服务。柜员在接待客户时,应面带微笑,有目光交流,向客户礼貌问候,主动向前倾身或站立,规范接交客户的单据、证件、现金等物品。

(二)分流、引导客户。对办理一定金额以下取款、特定缴费、查询、转账等业务的客户,大堂服务人员应引导其到自助服务区,必要时指导客户了解、掌握并自行完成自助交易;对其他客户,要询问客户业务需求、是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资料,配合叫号分流至不同服务区或等候区,必要时指导客户填单。

(三)维护营业场所秩序。大堂服务人员应注意维护业务秩序和客户等候秩序,缓解柜面压力。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安排其他人员替岗。

(四)主动识别客户。接待客户时应集中注意力倾听,有效询问、循序渐进地了解客户的需要,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类别,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双手接递。交接钞、单、卡、折或有关证件时,双手自然接交,给予必要的提示,对需要帮助的客户指导填单。

(六)点验现金确保无误。点验现金应在客户视线及监控设备范围内进行。

(七)妥善处理假币。发现假币时,应向客户说明判定为假币的依据,诚恳地向客户讲解识别假币的方法,按规定履行假币没收手续。

(八)中断服务及时明示。营业期间,柜员因故离柜中断服务,须及时明示,引导客户在其他柜台办理业务,避免客户在无人柜台前等待。

(九)利用间歇处理轧账。柜员轧账须在柜台无客户情况下进行。不应出现柜员为轧账或处理内部事务而随意停办业务现象,特殊情况须征得网点负责人的同意。

(十)主动提醒客户当面点验钱款。客户离柜前,必须主动提醒其在柜台前点验清楚,避免发生纠纷。如客户对现金数量提出异议,应为客户当面点验,确保无误。

(十一)对非受理范围内业务主动引导。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业务,应主动告知或请大堂服务人员引导客户至相关窗口(部门)办理。

(十二)送别客户体贴提示。柜员办结业务,应向客户提示是否需要其它服务,微笑提示客户带齐各类物品、保管好财物并向客户告别。

第二十七条 营业后操作

(一)登记待处理事项。

(二)登记工作日志,为次日工作做好准备。

(三)清理桌面,保持柜台环境整洁。

(四)关闭日用设备机具及电源。第六章 服务培训 编辑本段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建立服务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服务培训和考核,主要包括服务技能和服务教育培训。

第二十九条 服务技能要求

(一)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各单位要严格规定柜面人员上岗标准,要求持证上岗,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须离岗接受培训。从事基金、理财产品、保险等销售岗位工作的柜员,应取得相关销售资格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二)业务规章,遵照执行。熟练掌握与柜面业务相关金融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能够运用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业务技能,勤学苦练。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技能,准确识别假钞及伪造、变造的票据,熟练操作本岗位的各种机具、设备。

(四)特殊语言,倡导掌握。倡导掌握外语、哑语等服务语言,实现语言无障碍服务。

(五)加强学习,善于沟通。灵活掌握柜面服务技巧,具备良好的服务沟通能力。第三十条 服务教育培训。

(一)培训形式与对象。服务教育培训应包括上岗前培训和在职教育培训。可采取授课、座谈、交流、问卷、短期脱产培训、集中听课、实地观摩先进网点或个人、集体讨论、撰写体会等多种形式。培训对象包括服务管理人员、柜面人员等。倡导采取建立档案、定期考核等形式强化教育培训的效果。

(二)培训内容。服务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员工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合规制度、服务规范、服务礼仪与语言技能技巧等。要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心理保健机制。第七章 投诉处理 编辑本段

第三十一条 明确职责,及时处理。

各单位服务管理部门是服务投诉的牵头管理部门,要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制定并完善投诉受理流程。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投诉涉及的各部门,全程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投诉。做好客户投诉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客户投诉和处理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第三十二条 受理投诉,规范操作。

(一)营业网点直接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柜面人员接到客户投诉后,要耐心倾听、详细记录,积极做出正面解释。不与客户争论,避免矛盾升级,产生不良影响。网点负责人应视情况主动出面调解和安抚;若超出网点负责人处理权限,要及时向上级服务管理部门汇报。

2.投诉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了解客户投诉的原因,初步判断是否为有效投诉,形成书面调查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向服务管理部门汇报。涉及重大责任事故或案件时,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二)服务管理部门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各级服务管理部门接到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转接的投诉,要认真对投诉

情况进行登记,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2.投诉调查。服务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客户投诉情况,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了解投诉原因,形成书面调查结果,报服务管理部门。必要时服务管理部门可对投诉原因进行实地调查。

3.投诉处理。服务管理部门根据投诉调查情况,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及时沟通,反馈结果。各单位要规定客户投诉受理及反馈时限。投诉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及时通过电话或登门告知客户,并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求得客户对柜面服务工作的支持。受理客户投诉后,如无法当天给予客户处理解决方案,应及时告知客户投诉处理的进度,并向客户承诺再次回复的时间。

第三十四条 总结完善,不断改进。要定期对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针对客户反应比较集中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服务改进工作。第八章 附 则 编辑本段

第三十五条 各会员单位应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制定,自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篇:对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的浅析

对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的浅析

(一)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制定并在最近向社会公布的《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这形成了一部我国银行业柜面服务的统一行业规范和标准,这使我们老百姓有了对银行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的标准依据,也是促使我国商业银行之间进行差异化服务竞争的主要推手,在今后的银行服务中我们将会享受到更多属于我们应得的权益。

这部规范文件总体为我们提供了国内银行业在柜面服务操作中所要自律遵守的六大方面和有关原则。我们试图从服务营销的角度进行相关条款的解读和分析,以让更多的民众和社会人士对国内银行进行有效的服务监督。

6}e-?KE9_a9P S4j1、关于银行柜面服务的一些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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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面服务的定义:在营业网点内柜面人员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柜面人员的定义:在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人员的统称。

P#c*v 在规范中涉及的服务元素有:人员、环境(含设施和工具等)、服务操作过程;同时涉及的基本要求有:设立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流程标准或服务操作过程标准等;服务环境要求,服务培训和教育,建立客户投诉的处理规程等。

L+t#~N!_2b'[.B7q柜面的三类人员包括大堂服务人员、柜员、个人客户经理。如果将业务负责人和管理负责人包含就完整地构成营业网点的人员组织结构。

n2G5H:C dp3U6v 大堂服务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做接待员、秩序维护者、业务咨询专家;

5ff-j/f9n6Yl#_ 柜员工作要求具备阳光心态,精神饱满,操作标准熟练,语言表达清晰准确;

个人客户经理要求的素质是:诚信、专业、严谨、周到。禁止忽悠和误导客户。

2、柜面服务的管理组织和管理传递途径

由于原来缺乏银行服务的统一标准和规范,并且市场差异化服务竞争在这方面不是很激烈,因而各家银行对柜面服务的内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通常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的部门是负责后勤的工会组织。

其实银行的服务管理工作内容通常牵涉银行多个条线部门:工会、办公室、运营、财会、监察、保卫、人力资源、公司事业、私人业务、结算业务等部门。这既包含有业务销售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也有诸如文明优质服务,礼仪服务,网点运营管理,客户关系维护,系统交易操作服务,操作风险防范等等内涵。因此,我们可以说银行柜面服务的管理是一种综合性很强,实施起来运作复杂的管理体系。

5A[y$_J“^d 由于权威性不足,我们经常发现牵头负责服务管理部门的监督不到位,奖罚不分明,容易挫伤柜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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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3、对服务流程管理的认识

我们认为,服务过程与服务流程的概念涵括了以下两个方面:

6Qd5? w9V”A 业务处理流程:一般指普通的业务流程图,主要与银行电脑系统的操作和交易操作的流程匹配;

$C`3uB,Y*c/B7Z&d%? 业务操作流程:特指以服务行为为主线的服务操作流程图,主要规范服务操作的行为动作等。

服务流程中的三新要求是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这三者或独立或重新组合后将构成新的服务流程。

9M-k'G ?,YH%b;? 该服务规范鼓励银行提供全面、便捷的多元化服务。这就是说鼓励银行的服务营销应从多个分销渠道进行业务拓展。其中电子银行渠道包括: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LZ5u)j ~%? 规范中要求完善的系统功能主要指需要完善银行电脑系统的交易功能和交易处理流程;而优化服务流程则要两看,主要指优化电脑系统的交易处理流程和优化一般的服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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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进行柜面服务质量的考评?`0]0g'Q%JK3N

对一家银行的柜面服务如何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如何保持服务质量的稳定高效?我们推荐有以下的几种方式或途径选择:通过企业内部对服务质量的科学测量所形成的研究报告;独立第三方的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以及顾客对银行服务质量感知的信息反馈所形成的市场调查报告等。其中银行内部的服务操作质量鉴定方式建议采用与标准化的服务操作流程进行匹配,并作相应对照检查的效果较好。

7YP)gz Qg'W服务等级的动态管理依据及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科学合理的业务数据和服务信息数据的支持。对服务违规行为如何进行全程监控,还是实行传统点状式的抽样监督检查?这是关系到服务考核公平公正的问题。

5、有关客户满意度管理的问题。

我们认为银行自行组织的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将不会符合客观情况。有那家银行喜欢自揭家丑?并自愿降低品牌价值?其实委托第三方并进行市场调查的结论相对会客观和准确一点。

客户满意度的市场调查报告应该包括调查的内容和服务水平的客观评价,以及今后服务改进的方向,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等。

银行柜员优质服务的途径

一、服务方式主动热情

1.真诚为客户服务。在服务实践中,柜员要始终遵循“真诚赢客户”的原则,待客户要以诚相待,用真诚换真心。让客户产生信任感和归属感。

2.真情为客户服务。柜员要把一腔真情倾注到服务工作中,倾注到客户身上,尽自己的努力为客户服务。

3.真心为客户服务。柜员要想做好服务工作,就要倾注真心,每时每刻都要专心服务。

二、服务实践因人而异。

1.熟悉业务。银行柜员开展服务与营销工作,要全面把握产品的性能、特点,提供营销服务时以便达到简明扼要,事半功倍的效果。

2.熟悉客户性格。了解客户性格是银行柜员开展服务与营销工作的润滑剂,工作中要注重研究揣摩客户心理,根据客户的年龄、性别、文化层次、工作性质去把握服务用语和形式。

3.熟悉客户群体。银行柜员应注重采集积累客户信息资料,针对不同群体客户的金融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提升服务层次和品位。

三、客户服务细致到位。

1.新业务品种介绍到位。柜员要善于捕捉客户和市场信息,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各类业务咨询服务,主动宣传推介各种新业务和特色服务,是做好新业务产品营销的关键。

2.不同客户的需求把握到位。面对不断壮大的客户群,柜员要认真分析研究客户心理,有针对性的为客户调整金融服务方案,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四、服务技能熟练准确。

1.学习理论知识。作为柜员我们应该认真系统积极地学习经济、金融等相关理论,并不断丰富自己的服务内涵,优化自身知识结构。

2.提高工作技能。柜员的技能操作本领是做好服务的硬件基础,不仅要会,而且要精,拥有过硬的操作技能是高标准服务的根本保证。摘要强化和创新服务观念与服务手段,是银行竞争能力的重要体现。因此,加强银行柜员服务治理,提高服务水平,是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绩效目标的必然要求。为此,文章从分析银行柜员服务入手,对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提高银行柜员服务水平进行了探讨。关键词银行柜员;服务质量;顾客满足

一、树立正确的服务观

所谓服务的内涵,是指为别人或集体工作,是专门为满足他人或社会需求的活动。服务观则是人们对服务这一事物的根本看法与态度。银行柜员正确的服务观就是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服务既是伟大而高尚的,又是普通而平凡的。不论在何种岗位,担负何种职务,都是在以不同的形式为客户服务,都会得到承认与尊重。工作并不都是轰轰烈烈,平凡不是平庸,踏实不是无能。只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就能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

1.服务观要与时俱进。服务缘于社会的分工,并随着分工的进化而发展。服务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它向社会展示了进步与文明,它向人类昭示出一种进取精神和与时俱进的追求。银行的服务工作也是随着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发展的。

2.服务观要奉献社会。奉献社会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满足他人或社会的需求,力求尽善尽美,是人类服务事业的崇高境界。就银行来说,其服务观的核心理念就是为客户服务的理念。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自己带来了发展和效益。

3.服务观要代表企业文化。企业的文化精髓不断丰富着服务的理念,它使服务具有了发展价值,进步的价值,文明的价值。银行在发展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服务文化,如:“客户至上,服务第一”;“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以服务竞争市场,以服务创造效益,以服务促进发展”等等。这些服务文化的内容,都在不断积累与丰富着银行的服务文化价值,推动着银行不断向前发展。

二、端正银行柜员的服务态度

银行服务要努力实现由单一服务向全方位服务转变,由一般服务向特色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1.服务是工作。目前,有的柜员没有熟悉到这一点,简单地认为处理好业务就等于干好了工作,把服务与工作相分离,没有把服务作为自己的职业追求。这也正是服务难以上水平、上台阶的根本原因。只有树立了服务是工作的思想,才能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制度的前提下,为客户全方位、高质量地服务,才能恰如其分地把握尺度,既坚持原则,又有理有节,而使真正意义的优质服务深入人心。

2.服务是主动的。服务要爱行、爱岗,亲近客户。爱行爱岗是柜员工作的动力、服务的动力。只有爱行爱岗,柜员的工作才有激情,才有那份执着和快乐。服务的对象是客户,因而服务的基本内容是处理人际关系,柜员要把握技巧,传递给客户的永远是理解和快乐。3.服务要讲奉献。银行柜员要讲奉献,讲廉洁,老实做人,诚心做事。只要一切为客户着想,解决客户实际困难,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用脑、专心给客户带来精神上的快乐、心灵上的满足、业务上的帮助,这就是我们服务的最高标准。

4.服务需要治理。服务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服务意识、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仪表、服务技能、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纪律、服务手段、服务品种、服务机制、服务环境、服务文化等诸方面。同时,服务还贯穿于业务开展的始终。所以,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合作,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努力。?

三、?银行柜员优质服务的途径 服务方式主动热情

1.真诚为客户服务。在服务实践中,柜员要始终遵循“真诚赢客户”的原则,待客户要以诚相待,用真诚换真心。宁让我为难,不让客户为难,尽自己所能为客户提供真诚服务,让客户感到亲切的同时,产生信任感和归属感。

2.真情为客户服务。柜员要把一腔真情倾注到服务工作中,倾注到客户身上,尽自己的努力为客户服务,为客户排忧解难,把客户当成自己的亲朋好友。柜员的真情付出会换来的是客户的广泛赞誉和经营效益、社会信誉。

??3.真心为客户服务。柜员要想做好服务工作,就要倾注真心,每时每刻都要专心服务,想客户所想,想客户所未想,要善于观察客户、理解客户,对客户的一言一行要多留心、多揣磨。

?服务实践因人而异

1.熟悉业务。银行柜员开展服务与营销工作,要全面把握产品的性能、特点,提供营销服务时以便达到简明扼要,事半功倍的效果。服务标准要制度至上,一视同仁。优质服务是建立在严格的规章制度基础之上的,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认真领会,严格执行。柜员要对每一项规定,每一个制度,都要认真解读,认真落实,并且时刻以制度为准绳来规范约束自身服务行为,果断杜绝“人情代替制度”、“习惯代替制度”、“信任代替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熟悉客户性格。了解客户性格是银行柜员开展服务与营销工作的润滑剂,工作中要注重研究揣摩客户心理,根据客户的年龄、性别、文化层次、工作性质去把握服务用语和形式:对待年老客户要主动;对待年轻客户要细心;对待外地客户要热情;对待性格急躁的客户要耐心;对待过激客户要诚恳;对待女性客户要亲切自然;对待男性客户要稳重爽快;对待熟悉的的客户要温馨得体;对待关系生疏的要礼貌谨慎。

3.熟悉客户群体。银行柜员应注重采集积累客户信息资料,对自己客户群体非常熟悉,按照“分类治理,差别服务”的原则,针对不同群体客户的金融需求,实行差别服务和零距离服务,提升服务层次和品位,使服务工作更加匠心独具。客户服务细致到位

??1.新业务品种介绍到位。柜员要善于捕捉客户和市场信息,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各类业务咨询服务,主动宣传推介各种新业务和特色服务,是做好新业务产品营销的关键。有新产品推出时,应根据对客户的了解和把握,结合客户特点和产品卖点,对客户进行针对性匹配:熟悉把握新产品开办流程,敏锐发现产品卖点;根据新产品特点,找准需要的客户群,锁定目标客户;主动向客户推荐,在第一时间内通过短信、电话、e_mail等形式向客户介绍,增加客户的认同感和业务办理成功率。

?2.不同客户的需求把握到位。面对不断壮大的客户群,柜员要认真分析研究客户心理。如,年轻客户垂青功能丰富、具有代扣代缴功能的新型金融产品;熟悉金融产品、对金融服务需求较高的优质客户,喜欢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方案和最佳的金融产品组合。中、老年和女性客户钟情期限较长、收益稳定的储蓄、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和投资方式;个体私营客户出于资金快速流转的需求,偏爱时效性强、存取方式灵活、安全性高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另外,对待优质客户,要坚持定期回访,及时了解和把握客户的需求变化,有针对性的为客户调整金融服务方案,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3.客户接受新产品满足度到位。客户乐意与自己满足的银行交往,拒绝与不满足的银行来往。因此,柜员要经常以换位思想去观察、体验客户的具体需求,坚持做到:客户想到的、提到的要认真办好;客户没有想到的要提前帮客户考虑到;要及时提醒客户,为客户争取最大的收益。通过为客户提供知识服务、超前服务、超值服务和个性化服务,不仅充实和丰富了服务工作内涵,更加巩固和提高了客户的信任度和满足度。服务技能熟练准确

?1.学习理论知识。柜员的理论知识是服务工作上水平、上档次的基本功。柜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参加行里和营业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积极学习综合业务知识;认真系统地学习经济、金融等相关理论书籍,并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经验,不断丰富自己的服务内涵,优化自身知识结构。

?2.提高工作技能。柜员的技能操作本领是做好服务的硬件基础,不仅要会,而且要精,拥有过硬的操作技能是高标准服务的根本保证。柜员应经常进行点钞、翻打凭条、计算机操作等基本功练习,工作间隙和业余时间都要勤学苦练,各类业务技能要最好。

???3.当好客户参谋。在高标准满足客户需求的大环境下,柜员要给客户当好参谋,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是优质服务的根本所在。柜员要了解客户的目的和愿望,充分利用银行业务种类优势,把握各类金融市场信息,帮助客户设计最佳理财方案,实现客户资金价值最大化,客户就会把你看成自己满足的好参谋而相信你,依靠你。

??总之,优质的银行柜员服务是银行业的窗口,也是每个金融机构形象的“代言人”。在市场经济规律考验下的今天,文明优质的服务对银行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良好的服务才能赢得客户的长期信赖,从而在竞争中获胜。

参考文献

唐天宇.提高商业银行柜员服务能力的思考N.江苏法制报,202_. 叶万春.服务营销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_.

3徐友仁,曾海科.农行广西分行四项举措改进柜台服务N.金融时报,202_.

作者简介王华一,女,中国建设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银行柜员。柜员的主要职责

1.对外办理存取款、计息业务,包括输入电脑记帐、打印凭证、存折、存单,收付现金等;

2.办理营业用现金的领解、保管,登记柜员现金登记簿;

3.办理营业用存单、存折等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领用与保管,登记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登记簿;

4.掌管本柜台各种业务用章和个人名章;

5.办理柜台轧帐,打印轧帐单,清理、核对当班库存现金和结存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收检业务用章,在综合柜员的监督下,共同封箱,办理交接班手续,凭证等会计资料交综合柜员。

第五篇: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摘要

202_-10-16

一、组织管理

《规范》规定,服务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统一标准”指各单位统一制定柜面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归口管理”指各级机构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分级负责”指各级机构应对辖内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规范》要求各单位要合理设置营业网点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一般情况下标准营业网点柜面人员可设置如下岗位(具体岗位名称可调整):大堂服务人员、柜员、个人客户经理。

《规范》提出服务流程管理内容,要求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从客户角度出发,制定科学的柜面服务流程,积极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和新设备的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多元化服务。

《规范》要求各单位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服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保证考核公平、公正,保持服务质量稳定。建立科学的多层级服务激励机制,服务违规行为约束机制和服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二、服务环境

《规范》要求,营业网点要保持明亮、整洁、舒适;物品摆放实行定位管理;行标、行名、营业时间等标识牌要规范统一;在规定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金融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在合适位置设置安全提示;营业网点要合理配置客户服务设施及无障碍设施;要提供书写整齐规范的单据填写范例;在网点醒目位置放置意见(评价)簿,并公示客户服务电话;营业网点要及时向客户提供准确的利率、外汇牌价、服务价格等公示信息;各种公告、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要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更新;要根据营业网点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功能分区;自助服务区内应公示自助设备名称、操作使用说明、受理外卡等中英文对照服务信息;自助机具界面应显示安全提示和24小时服务电话。

三、服务标准

《规范》从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服务要求、服务效率等6个方面对服务标准作出规定。

对服务效率要求,要从客户需求出发,在控制操作风险、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业务处理速度。要根据业务量合理设置营业窗口;加强客户分流,维护营业秩序;科学设置弹性窗口,缓解柜面服务压力。

对服务形象要求,柜面人员上岗须佩戴规范挂牌(胸牌)或摆放统一服务标识牌;柜面人员应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服装整洁合体;柜面人员发式应端庄大方,佩戴饰物应简单得体,女员工应淡妆上岗。

对服务语言要求,要以普通话为主;如遇使用方言客户,要以普通话首问,可根据客户回答情况调整用语。语言要规范、准确、简洁,语句清晰,音量适中。要善于倾听,言谈得体。要坚持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便于客户理解。

四、服务操作

《规范》提出了营业前、营业中、营业后操作要领,其中对营业中操作强调以下几点:

(一)点验现金确保无误。点验现金应在客户视线及监控设备范围内进行。

(二)妥善处理假币。发现假币时,应向客户说明判定为假币的依据,诚恳地向客户讲解识别假币的方法,按规定履行假币没收手续。

(三)中断服务及时明示。营业期间,柜员因故离柜中断服务,须及时明示,引导客户在其他柜台办理业务,避免客户在无人柜台前等待。

(四)利用间歇处理轧账。柜员轧账须在柜台无客户情况下进行。不应出现柜员为轧账或处理内部事务而随意停办业务现象,特殊情况须征得网点负责人的同意。

(五)主动提醒客户当面点验钱款。客户离柜前,必须主动提醒其在柜台前点验清楚,避免发生纠纷。如客户对现金数量提出异议,应为客户当面点验,确保无误。

五、投诉处理

《规范》规定,各单位服务管理部门是服务投诉的牵头管理部门,要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制定并完善投诉受理流程,协调投诉涉及的各部门,全程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投诉。做好客户投诉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客户投诉和处理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规范》规定,受理投诉,要规范操作。对营业网点直接受理的客户投诉,柜面人员接到客户投诉后,要耐心倾听、详细记录,积极做出正面解释。不与客户争论,避免矛盾升级,产生不良影响。网点负责人应视情况主动出面调解和安抚;若超出网点负责人处理权限,要及时向上级服务管理部门汇报。通过询问当事人,了解客户投诉的原因,初步判断是否为有效投诉,形成书面调查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向服务管理部门汇报。涉及重大责任事故或案件时,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对服务管理部门接到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转接的投诉,要认真对投诉情况进行登记,及时向负责人汇报。要及时调查客户投诉情况,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了解投诉原因,形成书面调查结果,报服务管理部门。必要时服务管理部门可对投诉原因进行实地调查。根据投诉调查情况,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规范》规定,各单位要规定客户投诉受理及反馈时限。投诉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及时通过电话或登门告知客户,并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求得客户对柜面服务工作的支持。受理客户投诉后,如无法当天给予客户处理解决方案,应及时告知客户投诉处理的进度,并向客户承诺再次回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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