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汀泗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汀泗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咸安区教育局、汀泗教育总支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校教师周转房分配制订如下方案:
1、教师周转房分配对象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① 汀泗中学在职在编的教职工。② 非退休、内退、病休教师。③ 未入住校内成套住房的教师。④ 在汀泗镇上无私房的教师。
2、教师周转房优先考虑对象 ① 就近工作的教师优先。② 因没有住房在外租房的教师优先。③ 长期居住在学校非常简陋的平房的教师优先。④ 在汀泗中学拆迁房居住的教师优先。⑤ 独生子女户优先。⑥ 在同等条件下工龄长的教师优先。
3、教师周转房分配审批程序。① 教师申请。② 学校教代会、校务会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③ 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计分排序,教师由高分到低分渐次选择楼层,并将结果公示。计分方法:工龄每年1分,职称:高级4分,中级3分,初级2分,其他1分;学历:本科3分,专科2分,其他1分。④ 通过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周转房住的教师必须缴纳周转房保质金202_元,并签订周转房住房协议。
汀 泗 中 学
202_年3月5日
第二篇:活水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活水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为解决我校教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问题,学校于202_年6月21日召开行政会议对新建的教师周转房进行讨论分配。
一、周转房的性质:周转房产权属学校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只享有分配后在职期间的使用权。
二、周转房分配对象:我校在编在职交过1.5万启动资金的教职工,有空房时只针对202_年9月以来参工的教师,工龄优先,工龄相同按当年考核成绩优先。
三、周转房分配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成立学校周转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1、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
2、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周转房分配方案。
3、按住房分配方案计分分房,选定后双方自愿调整的不限。
4、本方案按工龄、校龄合计计分,夫妻双方在我校工作的两人计分相加,按总分高低依次确认住房,工龄、校龄合计分相同的按当年考核成绩优先,工龄、校龄计算截止202_年8月31日。
五、楼层及住房编号
北为一单元,南为二单元,进楼梯口1楼左前为101,后为102、103,右前为104,2楼进楼梯口左前为201,后为202、203,右前为204,依次类推。一单元编号一楼为101、102、103、104,二楼为 201、202、203、204依次类推。二单元编号一楼为101、102、103、104,二楼为201、202、203、204依次类推
六、周转房管理办法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本人居住。
2、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转租,否则学校有权收回周转房。
3、根据文件要求,教师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的必须按时退房。因教师退休或工作调动有空房时按工龄进行调整工龄优先,工龄相同按当年考核成绩优先。
4、教职工所交1.5万启动资金退房时只退本金,不计资金利息。本金由学校协调退还,私自不得擅自交易。
5、住户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则上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若要装修须向学校申请同意后方可装修,但退房时学校不承担装修的一切费用。
6、学校对住户自行添置的设施费用退房时一概不予认可。
7、住户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施、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从启动资金中扣除。
8、住户居住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9、严禁利用周转房摆摊设点,出售零食等交易活动。
10、每层及楼梯间卫生须每天保持清洁,室内噪音不得影响到邻居。
七、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若有新的问题,由届时领导班子作出处理。
陆良县活水中学 202_年6月18日
第三篇:XXX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XXX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为解决我校教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问题,学校于202_年9月11日下午组织召开行政教师代表会议,对新建的教师周转房进行分配。
一、周转房性质:周转房产权属学校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只享有分配后在职期间的使用权。
二、周转房分配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周转房分配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周转房分配办法:
(一)、成立学校教职工周转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其他校行政和教师代表为成员。
(二)、行政教师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周转房分配方案。
(三)、按住房分配方案打分房,选定后任何人不得调整。
(四)、本方案从工龄、校龄、职务、职称四方面计分,然后按累计分排出名次,夫妻双方都在我校工作的两人计分相加,最后按总分高低依次分配住房。
1、工龄计分: 每年1分。
2、校龄计分 :每年0.3分(以在白层中学工作的时间为准。)
3、职务计分:校长、支部书记8分、工会主席、副校长6分,中层干部5分(兼两个以上职务的只取其中一项计分)。
4、职称计分:中一:3分;中二:2分;其它:1分。
(五)、所有记分项目均以学校档案为依据,工龄以分配文件为准,校龄以调入XXX中学时间开始计算。工龄、校龄及职称聘任时间计算到202_年8月31日止。
(六)要求
1、教师周转房仅供我校在编在岗正式教师本人居住。
2、住户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转租,否则学校有权按文件要求将周转房收回。
3、根据文件要求教师因退休或工件调动必须按时退房(教师退休3个月内,工作调动1个月内)。
4、教师所交1000元押金,教师退房时只退本金,不计资金利息。
5、住户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则上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若装修,退房时学校不承担装修的一切费用。
6、学校对住户自行添置的设施费用,在退房时一概不予认可。
7、住户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备、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住户居住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和学校工会。
XXXXXX
202_-9-11
第四篇:周转房分配方案
白帝镇中心小学 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奉节教办【202_】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分配对象
白帝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离家较远(从住家到学校单程需1小时以上)、在学校及附近无住房的教职工。
二、分配原则
1、教师按积分高低顺序选择居住,得分高的优先选择楼层及住房;
2、教师也可放弃教师周转房分配,主动放弃者可在学校其他地方选择住房;
3、夫妻二人都在白帝小学上班的合并计算积分,只享受一套住房。
4、享受周转房的教师必须将原有住房交学校统一管理。
5、住户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有权将周转房收回。
三、分配方法
1、本次分配房屋统一编号,供符合条件的教师以积分顺序依序选择。
2、教师分房积分计算办法: 住房基础分统一定为100分;教师最后积分为下列各项得分总和,双职工按两人得分之和计算:
①、工龄:以每年1分计算(按满年计算,以下同)。
②、校龄:在本校工作每年得1分计算(含辖区村小工作年限)。▲如积分相同,则以工龄长者优先,工龄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获得时间早者优先。
3、自住房入住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将原住房、借用空闲房及楼梯间无条件交归学校。
4、周转房出现空缺,依轮次序递补。(原住户可以重新提交申请,按本方案重新参加分配)。
四、管理办法
1、凡需租住教师周转房的教职工,须由教职工本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进行审查后,确定是否租住以及租住房屋的面积、户型等,使用教师与学校签订一年期限的租住合同。符合条件的教师合同期满可申请续租,原则上一个教师在同一地点教师周转房宿舍连续居住时间不超过5年。
2、凡租住学校教师周转房的教职工,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学校的房屋,确需对使用房屋进行维修、装修、改造的,须经学校批准。凡擅自改变房屋建筑设施,如张贴墙砖、室内地板砖,在厨房、厕所添加固定设备,学校一律不得负担任何费用。本人不愿租住此房屋后,自行增添设备,学校一律不予任何补偿,不准自行损坏。
3、凡租住的教职工都有维护房屋及设施的义务,注意防火、防盗、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未经批准,严禁改建、搭建,严禁封闭楼内门厅、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
4、居住人要爱护公物,屋内设施(包括电器线路、管道、水龙头、门、窗、锁等)不得私自调换、转借或拆除,公有住房内易耗品(如水龙头、日光灯、电气开关等)由居住人在居住期间原则上自行负责维修或更换,因管理使用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租住期内,仅限教职工本人居住,若借于他人居住,学校有权收回住房。
5、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0.8元/平方米〃月收取,住房者必须按时缴纳租金。
6、居住人要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地乱倒垃圾、乱泼水,不准饲养家禽宠物影响环境。要讲文明,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有外人非法留宿。
7、住房时间原则上按教委文件执行。
8、使用周转宿舍的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无条件退还周转宿舍;
(1)已调离学校、退休、辞聘以及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者;(退换期限:教师退休1 个月内,工作调动15日内,辞退、解除人事关系者7日内)
(2)本人或配偶在本校或本校附近已有住房者;
(3)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4)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周转宿舍内居住者;(5)从事非法活动者;
(6)违反学校相关规定,不符合入住条件者;(7)其他属于应当退还周转宿舍的情况。
8、本方案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白帝镇中心小学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五篇:教师周转房分配草案
光裕初中教师办公住房分配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本方案。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申请入住教师周转宿舍的可优先:
1、特岗、支教及住家较远(县外)的。
2、双职工申请一套周转宿舍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入住教师周转宿舍:
1、请假或借调半年以上的。
2、近三年内退休人员。
3、配偶在本乡镇已有住房的。
4、每周住校少于三晚的。
三、分配方法:
1、按教龄每年计一分计算后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下依职称、校龄高低、多少优先)。
2、把教师周转宿舍、现新小学部教师住房、老的小学部教师住房(平房除外)依次划分为三个区间,即1—
32、33—60、61——。
3、按以上的优先入住条件为先,以分值大小顺序排出每个教师所属区间。
4、在三个区间内以高分为优的原则,自主选出各自住房(同区间内可互相协商)。
5、校内住房仅供老师本人居住、办公使用,一律不准外借、外租等,否则收回。
6、入住周期为五年,到期重新调整一次。
四、教师周转宿舍申报程序:
教师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分房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结果报教育局审批。
五、成立分房领导小组 组
长:史宝马 副组长:张
宁
成员:潘国超
张海林
姚晓明
朱健彪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方红付
成员:钱恩宽 方
炎 吴兆璜
枞阳县光裕初中
202_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