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某项目施工合同
某项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工程项目由乙方承建。乙方已查看现场,并已知现场条件为施工条件。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工程内容包括:
甲方新增项目、**工程、**工程、防风墙工程及其他基础条件工程。
(二)承包范围: 1.2.本合同规定的内容; 施工图纸1套;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双方协商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1.施工图纸中和项目说明中的其他细项均包含在总价里;2.乙方代甲方采购建筑材料;
3.工程总造价包含所有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及税费。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及项目说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为总价包干,除本合同相关条款有明确约定的情形之外,不因市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调增;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第三条:工期
(一)按双方规定,总工期日历天数为天。
(二)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各子项完工时间要求
乙方按甲方图纸施工,并按甲方计划完成交付的任务
(四)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1.因重大设计图纸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构成不可抗力的台风、水灾、地震)造成停工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五)乙方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实际竣工日期延期在十天之内的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违约金3000元,延期超过十天的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累计不封顶,直至实际竣工验收完成;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知悉甲方该工程建设的特殊目的及重大意义,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的两倍数额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当在五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每逾期撤离一日还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撤离违约金两万元。上述款项可以从任何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第四条:工程材料
(一)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附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材料规格型号。其符合图纸要求并符合行业标准方能用于工程施工。
(二)所有材料采购前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并经甲方同意,进场后经甲方现场负责人逐项复核无误确认后投入使用。未经检验复核无甲方确认签字不予结算施工款。
(三)如因材料造成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材料规格超过已经双方确认的行业标准,乙方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直接、间接损失(甲方同意的情况除外)。
(五)材料尺寸实际偏差值低于行业规定值时,如甲方同意可以使用,但按差值部分×5计算成本,从合同款中无条件扣除。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平整完工之前,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并能满足施工需要,其中,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提供自来水管道的定位标桩、施工区域坐标控制点; 3.于合同签订当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3套;
4.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两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5.组织有甲、乙方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6.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周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7.甲方应在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8.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所需水表电表乙方自行采购、安装和管理;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及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备案;
3.每周一向甲方送周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周报(包括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项目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在一年的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之日起算)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免费返修,乙方逾期返修的,甲方自行组织的返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属设计或甲方非正常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于当天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基地内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13.乙方保证按时结清工人工资报酬,不得以工人工资等为理由要求甲方提前结算进度款(工程款),乙方保证其施工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工资、报酬或者其他款项。违反此项约定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按照乙方施工人员向甲方主张的款项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并随时提供甲方核查原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3.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但如果乙方在当日下午15:00之后通知甲方的,则甲方应在次日10:00之前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5.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因复查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第七条:施工图纸修改 1.2.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图纸或各分项说明中确定的分项及金额,在双方签约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方增减费用,除非是甲方要求增减分项,方可增减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商定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参照**项目工程造价厂内预算表(附件3)做计算; 3.4.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工程材料变更,施工质量问题,必须及时纠正,纠正费用(含返工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三日内提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已开工工程若甲方要求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6.对施工中,不影响费用的设计变更或累计总额在本合同约定工程款总额3‰以内的变更,乙方无条件配合处理,甲方不再支付费用。变更导致费用超过合同总价款3‰的,对超过3‰之外的部分,双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据实结算。其中每一项变更,都要有甲方代表当时的认可签证。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无预付款,在办完交工验收手续,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并且乙方已经撤离施工现场后一周内支付到结算的工程款的95%,乙方同时按照结算的工程款的总价开具合法工程施工发票。剩余5%款项待保修期满并且乙方完成保修义务后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 5.6.7.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当时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整改完担,工期相应顺延;
成,否则,超过一天按合同总额的3‰罚款。第九条:工程验收 1.2.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后,五日内组织竣工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项目实际竣工日期; 3.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甲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4.5.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甲方签署竣工报告日期起五天内全部撤离。乙方逾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
期撤离施工现场的,按照逾期撤离的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两万元的逾期撤离违约金。第十条:其它
(一)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如工伤、火灾等,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的工程,乙方不得转包第三者完成。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乙方对接受分包的第三者的工程质量、工期负责。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河北省有关条例规定。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篇:项目施工合同
项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
四、工程范围及单价:
(一)科技活动室(按图纸施工)
(1)填方2142㎡,合同单价25元/㎡,合价53550元
(2)科技活动室主体砖混结构一层总计90㎡,合同单价 860元/㎡,合价 77400 元(含基础包干施工,阳台部分单价430元/㎡)。
(3)深3m,直径0.8m,基桩8颗,合同单价600元/颗,合价4800元。
(4)公厕(18平方米,男3女2,砖木带10立方化粪池),合价7500元。
五、项目工程实施期限: 年 月 日 开始动工,至 年 月 日前所有项目全部竣工
六、相关要求说明: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水、电及材料搬运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2、路基调平及砂石铺好后,通知甲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浇砼路面时,必须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到场监督浇砼路面;
4、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过程,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道路施工图纸或在甲方指定的技术员指导下进行施工,如有工程变更增减的必须有管理人员签字双方认可的记录,凡涉及增减的工程量按报价单价结算,涉及报价及合同未界定的分项内容,由双方认可的单价结算。原定工程量不准确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和单价结算。
第二条、工程验收、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一、竣工验收: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 5 天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二、工程结算:本工程采用分项单价进行结算,本合同单价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分项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三、工程款支付:施工合同签定后,先期划拨项目启动资金(占项目投资的20%),剩余工程款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三次划拨。工程完工经甲方和上级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调线型调整涉及用地;
2、组织乙方到有关村组开展现场踏勘;
3、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 5 天内,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2、严格按照甲方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3、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4、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
5、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包括工程实体和验收档案资料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二、合同签订后,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建设,如乙方不能按合同期限竣工,逾期一天,处违约金为工程总投资额的1‰(除自然天气造成不能正常施工外)。
四、施工完毕后,如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甲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整改至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五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三篇:项目施工挂靠合同
甲方(管理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挂靠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
甲方(管理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挂靠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建筑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安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不服从管理多次违规不改的视为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要将所聘员工的有效证据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交工资料要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备案。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施工质量指标奖罚办法:乙方挂靠期间每年必须实现优良工程一项(如当年无交工工程的不计),每增加一个优良工程按建筑面积由甲方给予奖励: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奖励______元,_____平方米以上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优良工程项目奖励____元,_____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奖励_________元。如当年有交工程项目但未有优良工程则按交工项目建筑面积计算实行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增加_____元挂靠费用,_________平方米以上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增加_________元,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增加_________元。如出现交工项目第一次交工验收时不合格则给予乙方罚款_________元。以上费用均不包含在挂靠费用之内。
九、挂靠期间暂定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挂靠期有效期满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收取5%工程管理费。挂靠前乙方原有的在建工程或停工缓建工程或其他工程结算余款仍按原收费标准交缴工程管理费。
十、挂靠管理费用为每年_________元。
交费办法:每年分两次交缴挂靠管理费,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一,当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一年_________%的挂靠管理费,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一的剩余_________%挂靠管理费,以后每年挂靠管理费按此办法交缴,逾期交缴视为乙方违约,按拖欠款和拖欠时间每日计罚_________%滞纳金。
十一、本挂靠协议生效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如挂靠期间乙方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本挂靠协议的行为,或者发现乙方有其他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企业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时,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罚没上述风险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挂靠期内乙方无违约行为,将风险保证金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二、挂靠期间乙方按工程进度收取的建设方的工程进度款必须转入甲方帐户,待扣除税金后其余工程款转给乙方。其他工程备料款或建设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甲方为避免乙方将工程款项挪作他用,乙方同意甲方在保证工程正常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分期支付。
十三、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乙方交齐风险保证金后生效。挂靠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项目施工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预算报价书【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共计(以物管书面同意开工日期为准)
1.6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价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协调设计单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身份证号:)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负责配合乙方协调大厦管理方、消防、空调施工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因除乙方以外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过程延误,工期顺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身份证号:)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但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移交工作的,乙方得以免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可能影响工期的,乙方仍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如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乙方没有责任;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只对其复验及不合格工作内容的返工承担费用,其它因验收延误而导致的关联项目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5.5 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合理费用,如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验收的,自竣工之日起乙方不再对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的损失承担责任。
5.7因物业大厦空调或消防等设备问题不能完成大厦验收的,甲方应单独组织乙方的验收,承认乙方的验收时间,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乙方的相关结算及支付款。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6.1.1按合同预算书总价包干(或固定单价)。
6.1.2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但甲方单方提出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的除外(或竣工后按实际完成施工内容按实收方结算)。
6.1.3结算方式:结算时以本合同价(或竣工收方总价)加减施工过程中甲方签认变更为竣工结算价: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提出的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所签项目变更单,依据本合同装饰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2)】中所列双方认可的项目单价进行增减结算,若原预算没有参考单价的按双方协商签认的单价进行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结清第三次应付款项。
6.4工程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1年后内无息返还,若中途发生相关质保金扣除的,仅支付剩余费用。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严格按工程预算所列项目、材质、品牌提供。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合格或所供应材料与工程预算所列材质、品牌不相符合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窝工、工程延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将工程整改至达标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每停工一天或窝工一天或乙方整改导致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赔偿金。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份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支付补偿金。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 %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9.4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5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6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 乙方施工中如发生安全、消防、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应急维修施工合同(修改版)
合同编号: 201x-8-1
4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代甲方):上海端正物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 见证方(丙方):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上海威海路167号南立面抢险工程 1.
2、工程地点:上海威海路167号
1.3、承包范围:上海威海路167号南、西南立面雨篷 1.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5、工期: 30天(不包括雨天、特殊情况)
本工程自 201x年 8月 15 日开工,于 201x 年 9 月13日竣工。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贰拾玖万肆仟捌佰贰拾贰圆整(294822.00 元)。
第2条 代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代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负责办齐乙方应办理的所有相关手续。
3.2、参加代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3、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在每星期上午点前向代甲方、监理提交进度报表。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代甲方现场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文明施工。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名树名木,施工中未经代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尤其特别注意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施工现场应张贴施工告示,施工前应事先告知居民具体施工日期及有关情况,并处理好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在施工现场建立胸卡佩带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区。
3.7、代甲方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接通水电并安装表具。水电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8、工程竣工未移交代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代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交底、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并一次验收合格。
5.3、代甲方、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一般隐蔽工程验收乙方需提前24小时提出,中间验收需提前一周通知代甲方。代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代甲方应予承认。若代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代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代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代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通知代甲方验收,在代甲方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 30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代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代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7、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贰 年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3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结算依据详见第11条。
6.2、本合同生效后,按照资金来源渠道管理要求,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合同款项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资金由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集中支付的(一千万以上项目),区财政局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2、本合同生效后,资金由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集中支付的(一千万以下项目),区财政局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3、本合同生效后,资金由代甲方直接支付的,代甲方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工程交于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共天,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5、工程凭保修单保修期:
6、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7、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工艺做法。
10、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乙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要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河南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YJG32—97)》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7、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齐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设备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1‰的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的违1‰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纷纠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
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2、附则
(1)本合同文本共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第五篇:项目道路施工合同
厂区排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公司厂区(一期)排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路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所示排水工程(包括管沟开挖,填沙,管道敷设,回填素土压实、检查井砌筑及井口盖安装,水箅井砌筑及水箅安装等全部排水工作。
1.4
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工程所需PE管,胶圈,中沙三项材料其它材料及施工费按单位价格包干、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1.5
合同价款:(1)开挖管沟,填沙,管道敷设,回填素土压实,综合单价包干叁拾伍元整/米,检查井捌佰捌拾元/座,1.8
质量标准:合格。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1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甲方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路基高程控制,路面高程控制,路缘石高程控制,伸缩缝控制。路基底用20T压路机压实,压实率为0.95。路基托石厚度300mm,水泥,石硝,碎石混合料100mm用20T压路机压实,路面用C20商砼浇筑200mm。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3.1.3甲方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水准点为场地内铁塔东北角腿第一层角钢上平面为海拔100.967米,正负零高程为101.60米,场地标高为101.15米,路缘石顶高程101.15米,C20商砼路面(厚200mm)高程101.00米,碎石(厚100mm)上平面高程100.8米,托石(厚300mm)上平面高程100.7米,素土路基平面压实后高程为100.4米。坐标控制点,以厂房西北墙边和东北墙边为基点,分别向北移4米以此二点连一射线至东大门,此线为场区道路南边线,路宽12米。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 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甲方负责。3.2.2乙方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通知 2 天内,进场完乙方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甲方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开办费、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按合同综合单价,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按实结算。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乙方2天内不到,由甲方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6.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甲方提供符合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八.违约责任 8.1违约:甲方
8.1.1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乙方违约:
8.2.1 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8.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乙方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2.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伸请荆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12 年 5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
10.3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字时间:2012 年 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