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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手续流程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20-91948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1 18:47: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环评手续流程

环评手续流程:

1、市级审批项目(1)登记表类项目

①办事流程:Ⅰ.行政办事大厅环保窗口受理;Ⅱ.大厅及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Ⅲ.填写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Ⅳ.环保局提出预审意见;Ⅴ.市环保局提出审批意见。

②需提供的材料:立项批文、拟选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③办事时限:材料齐全均为当日办结。(2)报告表或报告书类项目

①办事流程:Ⅰ.行政办事大厅环保窗口受理;Ⅱ.大厅及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Ⅲ.在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报告书;Ⅳ.环保局提出预审意见;Ⅴ.市环保局提出审批意见。

②需提供的材料:立项批文、拟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环评文件文字版(报告书还需电子版)、报告书项目增加报告书评估意见、专家审查意见、专家签名表、报告书修改清单、环评审批登记表。

③办事时限:材料齐全报告书15个工作日办结,报告表5个工作日办结。

2、省级审批的环评项目

①办事流程:Ⅰ.省环保局受理;Ⅱ.省环保局及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Ⅲ.在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报告书;Ⅳ.市环保局提出预审意见;Ⅴ.省环保局提出审批意见。

②需提供的材料:立项批文、拟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环评文件文字版(报告书还需电子版)、报告书项目增加报告书评估意见、专家审查意见、专家签名表、报告书修改清单、环评审批登记表。

③办事时限:材料齐全报告书60个工作日办结,报告表30个工作日办结,登记表15个工作日办结。

3、环评机构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报告书

Ⅰ.需提供的材料:(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法人、立项批复、主管部门。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项目可研或项目建议书。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编。(2)项目投资、规模(年产量、日产量)。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员工数、生产天数,日工作时数,投产日期。(3)产品方案、产品销售价、年利润、投资回收期。(4)厂址地理位置:距城区的距离、方位、详细地点,厂址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经济状况、交通状况。(5)厂址地理位置图、厂总平面慧黠图、工艺流程图、水平衡图、物料平衡图。(6)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清单、原辅材料用量(单耗、年耗量),来源及贮运)及物料平衡图。(7)“三废”排放情况,排放点、排放方式、排放量(t/h、m3/h、t/a、m3/ a)。污染治理措施及设施。(8)水、电、煤或油等能源消耗量(吨/月、吨/年、吨/小时)。(9)排废水量、固体废弃物排量、废气排放量、排水口位置。(10)锅炉t/h,配套除尘设施,风机风量、排气筒直径、高度。(11)项目(本资技改)的环保投资额及其详细清单,环保投资基建费用,运行费用等。(12)项目厂址周情况(东、西、南、北)、项目周围的敏感目标(村庄、村庄方位、距离、人口、户数、其生活来源等)。(13)企业周围山地主要植被及覆盖率、是否有珍稀动植物、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14)项目用地原有性质(农田、山地、林地、荒山等)。当地规划属什么功能区,水、气、声执行几类标准。Ⅱ.办理时限:报告表15个工作日,报告书50个工作日。

Ⅲ.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2_]125号)。

第二篇:环评手续办理流程

环评手续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

2、上级有关立项批文、地形图(测绘院绘制的蓝图);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选址意向书。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1、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二份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三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蓝图);

3、市政排水部门的说明文件(废水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的项目);

4、排污指标(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的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5、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

(三)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

2、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的批复文件;

3、环保设施设计方案。

(四)施工图设计阶段

1、提交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市区1:500,郊区1:202_),给排水总图、排水系统图、排风系统图;

2、动力、变电站、冷冻、空调、水(热)泵、车库、娱乐场所等设备平面布置图,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图,施工图说明和主体工程的工艺流程图、工艺设备布置图等;

3、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单》一式三份;

5、委托处理协议(包括废水、污水、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固体废物运出市外处理处置,需要当地省级环保部门证明)。

(五)试生产阶段

1、填交试生产(或试运转)申请报告;

2、“三同时”审核通知单(复印件)。

(六)竣工验收阶段

1、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环境监测验收报告,填报“三同时”竣工验收单一式五份;

2、项目验收后一个月内,到市环保局办理排污申报。

二、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后,市环境保护局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环保审批。

1、审查项目建议书有关环保部分,确定立项初步意见;

2、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有关环保内容;

3、审查初步设计中的环保篇(章),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4、审查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5、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转)申请报告,核发试生产(运转)审核通知单;

7、审查竣工验收报告,核发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单。

三、工作流程

1、工作人员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及时验看现场,形成初步意见,报处务会研究;

2、处长主持处务会,对项目审批形成处理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批;

3、工作人员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填写《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记录》。提出验收意见,提交处务会研究;

4、处长主持处务会,对项目验收形成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

5、主管局长主持有相关处室参加的验收会,经验收合格后,交环境监察支队进行现场管理。

四、办理时限

1、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3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2、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5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3、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7日内予以批复(行政许可听证时间或环评修改时间除外);

4、收到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1个月内出具审查意见;

5、收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单》和其他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送审的文件、图纸1个月内核发《“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6、收到试生产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并经现场查验后,2周内批复;

7、收到竣工验收申报材料1个月内(包括必要的现场查验)做出批复。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报表(一份);

2、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A4纸一份);

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A4纸一份);

4、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备案准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规划相符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企业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代理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原件一份);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许可程序 受理→现场勘查→登记表审查→决定

第三篇:环评手续办理流程

环评手续办理流程

索取号:2008001 202_年04月07日 来源:经济合作局

一、申报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

2、上级有关立项批文、地形图(测绘院绘制的蓝图);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选址意向书。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1、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二份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三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蓝图);

3、市政排水部门的说明文件(废水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的项目);

4、排污指标(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的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5、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

(三)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

2、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的批复文件;

3、环保设施设计方案。

(四)施工图设计阶段

1、提交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市区1:500,郊区1:202_),给排水总图、排水系统图、排风系统图;

2、动力、变电站、冷冻、空调、水(热)泵、车库、娱乐场所等设备平面布置图,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图,施工图说明和主体工程的工艺流程图、工艺设备布置图等;

3、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单》一式三份;

5、委托处理协议(包括废水、污水、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固体废物运出市外处理处置,需要当地省级环保部门证明)。

(五)试生产阶段

1、填交试生产(或试运转)申请报告;

2、“三同时”审核通知单(复印件)。

(六)竣工验收阶段

1、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环境监测验收报告,填报“三同时”竣工验收单一式五份;

2、项目验收后一个月内,到市环保局办理排污申报。

二、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后,市环境保护局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环保审批。

1、审查项目建议书有关环保部分,确定立项初步意见;

2、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有关环保内容;

3、审查初步设计中的环保篇(章),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4、审查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5、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转)申请报告,核发试生产(运转)审核通知单;

7、审查竣工验收报告,核发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单。

三、工作流程

1、工作人员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及时验看现场,形成初步意见,报处务会研究;

2、处长主持处务会,对项目审批形成处理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批;

3、工作人员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填写《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记录》。提出验收意见,提交处务会研究;

4、处长主持处务会,对项目验收形成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

5、主管局长主持有相关处室参加的验收会,经验收合格后,交环境监察支队进行现场管理。

四、办理时限

1、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3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2、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5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3、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7日内予以批复(行政许可听证时间或环评修改时间除外);

4、收到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1个月内出具审查意见;

5、收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单》和其他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送审的文件、图纸1个月内核发《“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6、收到试生产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并经现场查验后,2周内批复;

7、收到竣工验收申报材料1个月内(包括必要的现场查验)做出批复。

第四篇:实用-环评及环保手续办理流程

环评及环保手续总结

什么是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英文缩写EIA,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为什么要办理环评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2_年7月2日)。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办理环评手续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环评法》于202_年9月1日施行

16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的决议,新版环评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审议通过的《环评法》修改了九大项内容突出三个特点,它们是: 1.简化环评审批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备案制,今后审批部门只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不再要求审批。2.取消前置审批

新法删除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从立法角度取消了环评审批作为项目审批部门前置条件的依据。解读:

新《环评法》中两个关于「审批」的亮点

修改前的《环评法》试图通过行政审批增强其强制力。然而,实践表明,环评成为建设项目或规划草案获得行政准许的工具,沦为建设项目的“买路条、敲门砖”。为了通过审批,一些环评机构开始造假,导致环评机构和环评人员信用

34环评审批及验收办理流程

环评审批流程

环评审批及验收十问

我该做什么样的环评?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

78910物料储存:固体粉状物料要建设固定储存场所,要求有顶棚、篷盖、防风抑尘、进料出入有布帘等遮挡、喷淋设施。液体物料要有围堰、有事故应急导流和事故应急池。无顶棚存放的要做好初期雨水的收集和处理。

上料卸料:粉状物料、挥发性物料要设置收集和处理装置。收集装置的面积、高度、风量要合理,确保有效收集和处置。

生产工艺:要配备合理的处理设施。湿法脱硫不得使用单碱法;脱硝不得使用氧化法;VOCs使用活性炭吸附要定期更换,做好做好更换记录、提供更换的活性炭发票,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每台机械加工设备要做好废机油、废润滑油、废乳化液的独立收集装置,避免洒落地面。

做好三废治理及产生的副产物、废物的收集处置

废气:废气有组织排放源必须高于15m,并根据监测规范要求设置人工采样孔,设置固定斜梯。湿法脱硫产生的石膏、干法脱硫的硫酸盐要做好收集、存放处置,外协处置要有合同和台帐。催化还原脱硝的催化剂要按照危险废物暂存和转移,接收单位要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要有处置协议和转移联单;除尘器收集粉尘要做好收集、存放处置,外协处置要有合同和台帐。

废水:废水不得直排外界环境,外排由污水处理厂处理的,要有污水管网,不得使用汽车运输,要有污水处理协议。外排废水必须达到相关标准。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厂内利用的做好利用台帐;外协处置的,要做危险废物辨识,属于危险废物的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转移和处置,接收单位要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要有处置协议和转移联单;属于一般固废的要做好收集,要有外协合同和台帐。一般固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要有固定场所存放,厂内可循环利用的,做好利用台帐,外协处置的要提供外协合同,并做好台帐记录。危险废物:要设置独立的暂存场所,暂存场所的容积要满足危险废物1年产生量的存放需求。暂存场所要密闭,要有异味收集和处置设施,要设置废液导流沟,废液要收集处置。

噪声:噪声源要做好减震、隔音措施,车间可设置隔音窗,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发生故障,应立即向辖区内环境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无备用污染治理设施的,涉及的生产设施应立即停止生产。加强环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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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办理环评手续

办理环评需要哪些手续?

首先,根据你的建设项目的内容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或请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之后到当地环保部门报批,报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一份(原件);

2.《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本(含光盘一份)、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25份;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统计表1份(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市级环保局出具的初审意见、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原件); 5.评估机构的评估意见1份(原件)、复印件25份; 6.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现状监测资料(原件);

7.公众参与情况及是否采纳的意见(原件,附当地日报、晚报等主流媒体刊登的公告及是否采纳的意见);

8.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文件。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

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一份(原件);

2.《环境影响报告表》一本(含光盘一份);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统计表1份(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市级环保局出具的初审意见、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原件); 5.需要开展技术评估的,附评估机构的评估意见一份(原件);

6.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文件。

三、环境影响登记表

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一份(原件); 2.《环境影响登记表》一份(原件);

3.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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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书)手续—东莞工厂环评编写、审批

一、环评手续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后,市环境保护局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环保审批。1.审查后项目建议书有关环保部分,确定立项初步意见:

2.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有关环保内容: 3.审查初步设计中的环保篇(章),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4.审查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5.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转)申请报告,核发试生产(运转)审核通知单: 7.审查竣工验收报告,核发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单。

二、环评手续办理期限

1.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3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2.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5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3.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7日内予以批复(行政许可听证时间或环评修改时间除外): 4.收到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1个月内出具审查意见:

5.收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单》和其他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送审的文件、图纸1个月内核发《“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6.收到试生产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并经现场查验后,2周内批复: 7.收到竣工验收申报材料1个月内(包括必要的现场查验)做出批复。

三、环评手续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A4纸一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报表(一份): 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A4纸一份):

4.项目建设书批准文件或备案准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规划相符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企业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代理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原件一份):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许可程序 :受理—现场勘查—登记表审查—决定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流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编辑本段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交资料

A.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B.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申请开业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除提供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C.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六)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七)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D.申请从事水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

(二)、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

(三)、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

(四)、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五)、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1]。

环评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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