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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实施细则(样例5)
编辑:静谧旋律 识别码:20-42584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2 21:41: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黑龙江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单位】80803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0-03-21 【生效日期】2000-03-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黑龙江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实施细则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3月21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工程建设投资的管理,充分发挥农网改造资金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农网改造工作,依据国家计委《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特制定《黑龙江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第二条 农网改造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投资必须全部用于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三条 第三条 省计委要严格执行国家计委下达的农网改造资金计划,积极协调财政专项资金和农行贷款的及时到位,监督和检查资金的使用。

第四条 第四条 省电力公司必须加强对农网改造投资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五条 第五条 我省农网改造工程投资规模必须控制在国家计委批复的48亿元之内。投资规模的变化必须由省电力公司提出,经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计委批准。

第六条 第六条 农网改造工程投资的20%由财政债券安排解决,作为农网改造工程的资本金,其余80%投资由省电力公司向省农行申请贷款解决。

第七条 第七条 省电力公司必须合理安排农网改造内容,重点放在中低压农网改造上,各地改造投资的60%以上要用于1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电网。

第八条 第八条 国家计委根据农网工程进展情况下达投资计划,省计委据此下达投资计划。

省电力公司要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向省财政厅和省农行办理借贷手续,签订借贷合同;根据省计委下达的投资计划,编制资金配置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资金,严禁截留和滞留资金。

第九条 第九条 农网改造资金不得与生产、经营等其它资金混存混用,省电力公司要严格按照财务准则的要求对农网项目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第十条 第十条 低压电网和供电台区的改造要建立专门的台帐,对工程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及数额等要有明细帐。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省电力公司必须建立农网改造财务分析制度,按委编制农网资金拨付和支付情况表。35千伏及以上工程要按项目概算进行分析;10千伏及以下工程以县为单位进行分析。

第三章 概算管理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农网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由省电力公司负责组织编制,由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省电力公司共同审定。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农网改造工程的工程管理费等行政性费用应由省电力公司自行承担,不得计入农网改造工程投资概算。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农网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编制中的各项取费标准都要在现有取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具体降低比例由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凡1998年6月底前竣工的农网工程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不得列入农网改造工程总投资规模,不得用农网改造资金冲抵1998年6月前农网工程的投资和债务。

第四章 收费管理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农网改造工程的投资,除电表以下农户进户线和部分改造不足地区电表费用可由农户承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农网改造工程供电贴费(增容费)、材料费、施工费等其它费用。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农户进户线等各种农户用电设施所收费用仅限于购置设备和材料本身,不得收取管理费、施工费等其它任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农网改造工程的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价格是设备和材料的最终购买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加价收费。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10千伏及以下工程原则上不支付土地占用费和青苗补偿费用。35千伏及以上工程占地和青苗补偿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省电力公司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如财务公司、招标公司等)进行应由项目法人承担的工作费用由省电力公司的自有资金支付,不得计入农网改造工程投资。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任何参与农网改造工作的政府管理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借口从农网改造投资中提取管理费、办公费等费用。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省计委要加强对农网改造资金的监督,要会同省物价局、财政厅、农行等部门进行统一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省电力公司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农网改造资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农网改造资金,严禁以农网改造名义乱收费和乱摊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人,省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农网改造投资必须用于国家计划批准的工程内容,不得超越范围、超过标准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计委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一、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

(1999年4月20日 国家计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工程建设投资的管理,充分发挥农网改造资金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农网改造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农网改造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投资必须全部用于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三条 各省(区、市)计委(计经委)、国家电力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计委下达的农网改造资金计划,积极协调财政专项资金和农行贷款的及时到位,监督和检查资金的使用。

第四条 农网改造工程项目法人必须加强对农网改造投资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五条 各省(区、市)农网改造工程投资规模必须控制在国家计委已经批复的总投资规模之内,投资规模的变化必须由项目法人提出,经各省计委(计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计委批准。

第六条 农网改造工程投资的20%由财政债券安排解决,作为农网改造工程的资本金,其余80%投资由农网改造工程项目法人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

第七条 各省(区、市)必须合理安排农网改造内容,重点放在中低压农网改造上,各地改造投资的60%以上要用于10千伏及以下中低压电网。

第八条 国家计委根据农网工程进展情况下达各省(区、市)投资计划,各省(区、市)计委要据此及时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及单项工程投资计划。

农网改造工程项目法人要根据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向财政和银行办理借贷款手续,签订借贷合同;根据各省(区、市)计委(计经委)分解下达的投资计划,编制资金配置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资金,严禁截留和滞留金。

第九条 农网改造资金不得与生产、经营等其它资金混存混用,各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财务准则的要求对农网项目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第十条 低压电网和供电台区的改造要建立专门的台账,对工程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及数额等要有明细账。

第十一条 农网改造项目法人必须建立农网改造财务分析制度,按季编制农网资金拨付和支付情况表。35千伏及以上工程要按项目概算进行分析;10千伏及以下工程以县为单位进行分析。

第三章 概算管理

第十二条 农网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由农网改造工程项目法人负责组织编制,由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共同审定。

第十三条 农网改造工程的工程管理费等行政性费用应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农网改造工程投资概算。

第十四条 农网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编制中的各项取费标准都要在现有取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具体降低比例由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凡1998年6月底之前竣工的农网工程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不得列入农网改造工程总投资规模,不得用农网改造资金冲抵1998年6月前农网工程的投资和债务,挤占农网改造资金规模。

第四章 收费管理

第十六条 农网改造工程的投资,除电表以下农户进户线和部分改造投资不足地区电表费用可由农户承担外,任何单位和任何人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农网改造工程供电贴费(增容费)、材料费、施工费等其它费用。

第十七条 农户进户线和电表等各种农户用电设施所收费用仅限于购置设备和材料费本身,不得收取管理费、施工费等其它任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农网改造工程的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是设备和材料的最终购买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加价收费。

第十九条 10千伏及以下工程原则上不支付土地占用费和青苗补偿费等有关补偿费用。35千伏及以上工程占地和青苗补偿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项目法人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如财务公司、招标公司等)进行应由项目法人承担的工作的费用由项目法人的自有资金支付,不得计入农网改造工程投资。

第二十一条 任何参与农网改造工作的政府管理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借口从农网改造投资中提取管理费、办公费等费用。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省(区、市)计委要加强对农网改造资金的监督,要会同物价、财政、银行等部门进行统一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法人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农网改造资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农网改造资金,严禁以农网改造名义乱收费和乱摊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人,各省(区、市)计委(计经委)要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农网改造投资必须用于国家计划批准的工程内容,不得超越范围、超过标准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各省(区、市)计委(计经委)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本办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日期:1999年04月20日 实施日期:1999年04月20日(中央法规)

第三篇: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

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农村10kV配电线路采用中性点不接地“三相三线”供电方式,提高了供电可*性,减少了线路损耗,增强了配电线路的绝缘水平,降低了跳闸率。但采用“三相三线”供电方式的农村10kV配电线路在实际运行中,经常发生单相接地故障,严重影响了变电设备和配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1 单相接地故障的原因

农村10kV配电线路在实际运行中,发生单相接地故障的主要原因有导线在绝缘子上绑扎或固定不牢,脱落到横担或地上;导线断线落地或搭在横担上;配电变压器高压引下线断线;导线风偏过大,与建筑物距离过近;配电变压器高压绕组单相绝缘击穿或接地;配电变压器台上的避雷器或熔断器绝缘击穿;同杆架设导线上层横担的拉线一端脱落,搭在下排导线上;导线上的分支熔断器绝缘击穿;绝缘子击穿;线路落雷;树木短接等。以上多种原因中,导线断线、绝缘子击穿和树木短接是配电线路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最主要的原因。单相接地故障的危害和影响

(1)对变电设备的危害。10kV配电线路发生单相接地故障后,电压互感器铁心饱和,励磁电流增加,如果长时间运行,将烧毁电压互感器。单相接地故障发生后,也可能产生几倍于正常电压的谐振过电压,危及变电设备的绝缘,严重者使变电设备绝缘击穿,造成更大事故。

(2)对配电设备的危害。单相接地故障发生后,间歇性弧光接地产生几倍于正常电压的过电压,使线路上的绝缘子绝缘击穿,造成严重的短路事故。同时可能烧毁配电变压器,使线路上的避雷器、熔断器绝缘击穿、烧毁,严重时可能发生电气火灾。

(3)对配电网的危害。严重的单相接地故障,可能破坏区域电网系统稳定,造成更大事故。

(4)对供电可*性的影响。发生单相接地故障后,一方面要进行人工选线,对未发生单相接地故障的配电线路要进行停电,影响供电可*性。另一方面发生单相接地的配电线路将停运,在查找故障点和消除故障中,将造成长时间、大面积停电,对供电可*性产生较大影响。

(5)对人身的危害。对于导线落地这一类单相接地故障,如果接地配电线路未停运,对于行人和线路巡视人员,可能发生人为触电伤亡事故。

(6)对线损的影响。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由于配电线路接地直接或间接对大地放电,将造成较大的电能损耗,如果按规程规定运行一段时间(不超过2h),将造成更大的电能损耗。3 预防和处理方法

(1)预防办法。对于配电线路单相接地故障,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进行预防,以减少单相接地故障发生: ①对配电线路定期进行巡视,主要是看导线与树木、建筑物距离,导线与绝缘子的绑扎和固定是否牢固,绝缘子固定螺栓是否松脱,横担、拉线螺栓是否松脱,拉线是否断裂或破股,导线弧垂是否过大或过小等。②在农村配电线路分支上加装熔断器,可以缩小故障范围、减少停电面积和停电时间,有利于快速查找故障点。

③对配电变压器定期进行试验,对不合格的配电变压器进行维修或更换。

④对配电线路上的绝缘子、分支熔断器、避雷器等设备进行绝缘测试,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2)发生单相接地故障后的处理办法。当配电线路发生单相接地后,运行维护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巡视线路,查找故障点,在查找过程中采取分片、分段、分设备的“排除法”,并与绝缘摇测、蹬杆检查等办法相结合,尽快找到故障点并消除故障。如果上述办法未查找到故障点,可请求上级调度对故障线路试送电一次,如成功,则可能是其它不明偶然原因造成;不成功,则用“排除法”继续查找,直到查找到并消除故障为止。农村10kV配电线路单相接地故障对变电设备和配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有较大影响,应在实践中总结经验,预防单相接地故障发生,从而保证电网的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

近年来,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飞速发展,营区内电力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采用电力电缆作为供电线路,其优越性愈来愈显著,但在电缆线路的运行中,常常会产生各种类型的故障,这些故障有的一目了然,有的很难查找。下面提供一些测试技术供大家参考,以期促进实际工作的查寻效率,从而节省人力物力,缩短处理电缆事故的时间,创造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故障的类型 电力电缆由于机械损伤、绝缘老化、施工质量低、过电压、绝缘油流失等都会发生故障。根据故障性质可分为低电阻接地或短路故障、高电阻接地或短路故障、断线故障、断线并接地故障和闪络性故障。2 故障的判断方法

确定电缆故障类型的方法是用兆欧表在线路一端测量各相的绝缘电阻。一般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故障类型:(1)当摇测电缆一芯或几芯对地绝缘电阻,或芯与芯之间绝缘电阻低于100Ω时,为低电阻接地或短路故障。(2)当摇测电缆一芯或几芯对地绝缘电阻,或芯与芯之间绝缘电阻低于正常值很多,但高于100Ω时,为高电阻接地故障。

(3)当摇测电缆一芯或几芯对地绝缘电阻较高或正常,应进行导体连续性试验,检查是否有断线,若有即为断线故障。

(4)当摇测电缆有一芯或几芯导体不连续,且经电阻接地时,为断线并接地故障。

(5)闪络性故障多发生于预防性耐压试验,发生部位大多在电缆终端和中间接头。闪络有时会连续多次发生,每次间隔几秒至几分钟。3 故障的测试方法

过去使用的仪器设备有QF1-A型电缆探测仪、DLG-1型闪测仪,电缆路径仪及故障定点仪等。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广泛使用的电缆故障测试方法是电桥法,包括电阻电桥法、电容电桥法、高压电桥法。这种测试方法误差较大,对某些类型的故障无法测量,所以目前最为流行测试方法是闪测法,它包括冲闪和直闪,最常用的是冲闪法。冲闪测试精度较高,操作简单,对人的身体安全可*。其设备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高压发生装置和电流脉冲仪。高压发生装置是用来产生直流高压或冲击高压,施加于故障电缆上,迫使故障点放电而产生反射信号。电流脉冲仪是用来拾取反射信号测量故障距离或直接用低压脉冲测量开路、短路或低阻故障。下面以故障点电阻为依据简述一下测试方法:

(1)当故障点电阻等于无穷大时,用低压脉冲法测量容易找到断路故障,一般来说,纯粹性断路故障不常见到,通常断路故障为相对地或相间高阻故障或者相对地或相间低阻故障并存。

(2)当故障点电阻等于零时,用低压脉冲法测量短路故障容易找到,但实际工作中遇到这种故障很少。(3)当故障点电阻大于零小于100Ω时,用低压脉冲法测量容易找到低阻故障。

(4)闪络故障可用直闪法测量,这种故障一般存在于接头内部,故障点电阻大于100Ω,但数值变化较大,每次测量不确定。

(5)高阻故障可用冲闪法测量,故障点电阻大于100Ω且数值确定。一般当测试电流大于15mA,测试波形具有重复性以及可以相重叠,同时一个波形有一个发射、三个反射且脉冲幅度逐渐减弱时,所测的距离为故障点到电缆测试端的距离;否则为故障点到电缆测试对端的距离。10KV配电线路接地故障简单查找方法

10KV配电线路是由农电人员管理的。在实际运行中经常有接地故障的发生,接地故障反应到变电站的保护上只能是母线接地。通过接地选线仪才能确定是哪一条线路的故障。当拉出故障线路后,查找线路的故障点又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在这里介绍一种比较简单实用的方法。线路接地后,接地相的对地电阻为零。这种方法的原理就是利用的这一点。

方法:线路停电后,将线路上的各支线开关断开。在每一段线路上找一处方便的地方,用兆欧表摇测线路的对地电阻,如不为零,则说明该段线路没有接地故障。否则,则说明该段线路存在接地故障。然后将该段线路的配电变压器逐台拉开,再进行测试。如拉开某台配变时,测量显示接地故障消失,则说明故障出在该台配变。消除后就可送电。如配变全部拉完后还没有消失,则说明故障出现在该段线路。可对该段线路再进行巡视。

采用此方法可以大大减轻巡线的工作量。并且非常准确。在实际使用中非常方便。说明:本方法适用于10KV线路中性点不接地的运行方式。

另:摇测点可选择在线路的任何一台配电变压器上,变压器的二次侧中性点要接地。可直接测量变变压器的高低压之间的绝缘电阻。一般用500V摇表即可。不是很完善,请各位指点批评。

1、架空导线的故障及防止措施

(1)在配电线路中,由于线路水平排列,而且线间距离较小,如果同一档距内的导线弧垂不相同,刮大风时各导线的摆动也不相同,导致导线相互碰撞造成相间短路,所以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把关,注意导线的张力,使三相导线的驰度相等,并且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线路巡视时,发现上述问题,应及时安排处理。(2)大风刮断树枝掉落在线路上,或向导线上抛掷金属物体,也会引起导线的相间短路,甚至断线。此外,超高的汽车通过线路下方或吊车在线路下面作业时,也可能会引起线路短路或断线事故。因此在交*、跨越的线路上应留有一定的间隔距离。

(3)导线由于长期受水分、大气及有害气体的侵蚀,氧化而损坏,钢导线和避雷线最容易锈蚀,在巡视中发现导线严重腐蚀时,应予以及时更换。

2、绝缘子的故障及防止措施

(1)线路上的瓷质绝缘子由于受到空气中有害成分的影响,使瓷质部分污秽,遇到潮湿天气,污秽层吸收水分,使导电性能增强,既增加了电能损耗,又容易造成闪络事故。

(2)线路上误装不合格的瓷绝缘子或因绝缘子老化,在工频电压作用下发生闪络击穿。对此在巡视时发现有闪络痕迹的瓷绝缘子应予以及时地更换,而且更换的新瓷绝缘子必须经过耐压试验。

(3)瓷绝缘部分受外力破坏,发生裂纹或破损,打掉了大块瓷裙或是从边缘到顶部均有裂纹时,应予以更换,否则将会引起绝缘降低而发生闪络事故。

3、电杆及金具的故障及防止措施

(1)由于土质及水分的影响,使木杆腐朽,往往造成倒杆事故,因此如采用木杆时,木杆根应有防腐措施,如涂沥青或加绑桩等。

(2)水泥杆遭受外力碰撞发生倒杆事故,如汽车或拖拉机碰撞等。(3)导线受力不均,使得杆塔倾斜,此时应紧固电杆的拉线或调整线路。

(4)在导线振动的地方,金具螺丝易因受振动而自行脱落发生事故,因此在巡视与清扫时应仔细检查金具各部件的接触是否良好。1 线路常见故障原因分析

(1)绝缘子闪络放电。10kV配电线路上的绝缘子(针式、悬式)、避雷器、跌落熔断器的瓷体,常年暴露在室外空气中,表面和瓷裙内积污秽,或者是制造质量不良,瓷体产生裂纹,因而降低了绝缘子的绝缘强度。当阴雨受潮后,即产生闪络放电,严重时绝缘子被击穿或闪络放电烧断导线,造成接地故障。由于我市10kV线路路径普遍较长,分支线较多,在这方面出现的问题也较多。故在线路建设(改造)中必须选用合格的P-15T型绝缘子,并在安装前进行耐压试验,保证安装质量。

(2)跌落式熔断器故障。我市的配电变压器都是采用跌落式熔断器做保护,有时由于负荷电流大或接触不良,而烧毁触头;也有制造质量的问题,操作人员拉合不当用力过猛而造成跌落式熔断器瓷体折断;或由于拉合操作不按操作顺序而造成相间弧光短路。从杆塔上引下到熔断器接线头的这部分导线没有固定点,在这方面可采取在装设跌落式熔断器的横担上,每相加装一个10kV针式绝缘子,以固定跌落式熔断器头的导线,防止导线被烧断时,由于风吹而造成相间短路;以及在跌落式熔断器两头与导线接触部分,装设铜铝线耳或铜铝线夹使其接触良好。

(3)树害。我市地处亚热带地区,林区较多,很多配电线路要穿越山林和竹林。树木和竹子生长超过了与导线的安全距离,由于不及时砍伐而使树枝或竹子触碰导线,造成线路接地故障,或者树枝断落在导线上,造成线路短路跳闸。在这方面早以引起电力部门领导及各级供电所的重视,电力部门每年都派出维修班巡线,并对主干线中心10m以内的竹木进行砍伐,从而减少了对线路运行的危害。

(4)柱上油断路器故障。现在我市配电网的分段、分支断路器基本上都是采用户外式油断路器,油断路器分合闸时,有时会由于操作机械或动、静触头故障合不上闸或分不开闸,造成拒合、拒分;或由于油断路器漏油而发生爆炸、喷油事故,其故障率高,检修周期短,对运行不利。在新建或改造的配电线路中的分段、分支断路器可采用绝缘和灭弧性能好,检修周期长,高寿命无油化的真空断路器,以减少线路断路器的故障。

(5)雷击。我市地处亚热带多雷地区,年平均雷电日在95日/年以上,由于架空配电网供电半径大,线路长,因雷击杆塔而造成大面积停电的事故时有发生。对此可采取在变电所10kV出线端装设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在线路较长易受雷击的线路上装设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或防雷间隙,以及在变压器高低压侧装设相应电压等级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2 变电常见故障原因分析

(1)配电变压器常见故障主要有铁芯局部短路而发热致使绝缘损坏;线圈匝间或层间短路、断线,对地击穿;分接开关触头接触不良灼伤或放电;套管对地击穿或放电,也会造成短路停电,所以平时应多巡视,如发现变压器油位低、有冒烟、发热、凸肚等现象应及时处理。

(2)我市现有的变电所10kV配电装置大都是采用户内10kV少油断路器,其故障主要有开断、关合类故障,如不能可*分断、关合及三相不同期等;绝缘性能差,在耐受最高工作电压及短时过电压时发生闪络或击穿;载流能力差,通过负荷电流及短时故障电流发热,机械性能差,如分合闸失灵,或拒分、拒合等。这需要值班运行人员经常细心检查,发现问题(如发热、油色变黑、漏油、过负荷、操作不灵活等)及时处理。(3)10kV母线上的鼠害。由于我市现有的变电所10kV出线都是采用户内式布置,母线都是在配电柜上面采用铝排平行排列,线间距离比较近,又没有包上绝缘层,当有老鼠等小动物爬上去的话很容易造成相间短路。我市就曾经发生过几次这样的事故。现在变电所都采取了防鼠措施(门窗加装铁丝网、电缆沟的孔洞和控制保护屏的孔洞,采用防火材料堵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4)电压互感器故障有铁磁谐振、受潮短路、绝缘劣化局部放电或击穿。

(5)电流互感器故障有二次开路,如引线接头松动、接线端子坏等;受潮使绝缘下降而击穿;绝缘老化、腐蚀而造成电晕放电或局部放电。

根据事故统计表明,要提高供电的可*性,除了在高度自动化方面开展相应的改造工作外,还应加装配电线路的故障判断功能和提高排除故障的能力,将故障区域缩小到最小的范围,从而使非故障线路能正常供电,维修人员才可以及时有目的地进行故障的处理,减少对故障点查寻的劳动强度。

经过几年大规模的农网改造,农村配电线路已焕然一新,配网故障率大大降低,但由于诸多原因,农村10kV配网故障率在电网故障中仍占有相当的比例。根据目前《建设一流县级供电企业标准及考核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农村配电系统供电可*率要求达到99.4%,因此,要提高农村供电企业配网现代化建设的水平,除了积极预防配网故障发生外,重点还要在10kV农村配网发生故障时,争分夺秒的完成故障抢修工作,才能完成供电可*性指标。所以高效圆满的完成配网故障抢修工作,不仅对提高配网供电可*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出企业的优质服务水平。那么,如何才能提高农村10kV配网故障抢修效率呢? 完成抢修工作的首要前提

目前农村10kV配网绝大部分仍采用辐射型网络,相对双电源、多电源及环网供电线路而言,比较容易给故障性质及范围进行定位,因此抢修效率的提高,存在很大的潜能可以挖掘。

(1)根据用户的报修电话直接给故障点定位。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时,应向用户问明故障点的大致情况,以便于抢修人员携带相应的抢修工具及材料。另外,最好能够留下用户的电话号码,便于现场抢修时遇有不明情况能够及时同用户取得联系。

(2)根据断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类型及特点,对故障性质及范围进行大致定位,以便提前给抢修工作“对症下药”提供依据:

①差动保护、瓦斯保护动作。差动、瓦斯保护动作等一般属于变电所内部故障原因造成,具体情况应视变电所高压侧断路器及其保护装置动作情况而定。

②电流速断保护动作跳闸。电流速断保护范围,在系统最大运行方式下发生短路时,保护范围最大,占线路全长的50%左右。而当线路处于最小运行方式时,保护范围最小,约占线路全长的15%~20%。因此,若发生电流速断保护装置动作跳闸,则说明故障点一般大多位于线路前段(*近变电所侧)。

③过流保护装置动作跳闸。过流保护装置的保护范围为被保护线路的100%。但通常过流保护装置同时设有延时继电器,在与速断保护装置配合使用时,一般在线路后段发生故障才动作跳闸。

④电流速断保护与过流保护同时动作跳闸。此种情况一般说明故障点位于速断保护与过流保护的公共范围,故障点大多位于线路中段。

⑤距离保护装置动作跳闸。距离保护装置动作跳闸一般为线路相间短路造成。其中一段保护范围为本线路全长(由电源点计算)的80%~85%。而二段保护则除了保护本段线路的末端和下一段线路外,还兼顾为一段保护的后备保护。

⑥线路绝缘监视发生接地信号(中性点不直接接地配网)。线路绝缘监视发生接地信号一般说明该线路有单相接地,线路绝缘监测范围为本段线路的全长。

(3)给各配电线路T接点支路上装设线路接地短路指示器,用以辅助故障范围及性质的指示。接地短路指示器,一般优先安装在车辆容易到达的T接点支路上,次之安装在步行容易到达的T接点支线上,最后视具体情况对其它T接点进行安装。这样当线路出现故障时,可尽量使用车辆提高故障查巡效率。孝昌供电局自2001年以来,陆续给辖区10kV农村配网的247个T接点装设了线路接地短路指示器,通过近两年的运行实践表明,故障范围指示比较准确,为抢修工作的顺利完成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4)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变电所内设置的故障录波仪对故障性质及范围进行比较精确的定位。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上述继电保护动作、接地短路指示器动作等还应视具体情况根据线路布局进行综合考虑,才能使故障危险点容易寻找。同时要求分析尽量做到准确无误,竭力避免因误判断而造成抢修车辆及人员的南辕北辙。2 安装自动化设备

在分支线路故障频率较高的T接点分支线路上安装馈线自动化断路器或柱上断路器及隔离刀闸,使线路发生故障时,能够尽快将故障分支线路切断投入事故抢修,最大限度地确保健康设备线路继续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性。3 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制定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事故演习活动,是出色完成事故抢修工作的重要保证。(1)针对故障情况携带充足的抢修工具、器材及仪表,避免在抢修工作中出现“等米下锅”的情况影响抢修效率。

(2)对抢修现场人员分工及操作程序进行统筹安排,使抢修工作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这需要平时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演习中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熟练的演练。4 事故抢修工作的效益

认真贯彻和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八字方针,是事故抢修工作最大的效益。

(1)经常对线路、设备进行巡视。特别是负荷高峰到来前期,要及时掌握配电线路及设备健康水平,对处于二类障碍的设备及线路进行登记,及时安排计划检修进行消缺。同时也可以为在没有来得及消缺而该线路发生故障时,为线路故障危险点分析提供一定的依据。

(2)在配网落雷率较高地段装设线路避雷器,提高配电线路耐雷水平和供电可*性。

(3)动员具备条件的重要线路用户建设备用电源,这样不仅减轻配网事故抢修压力,同时在高故障率状态下能让抢修人员将抢修力量用到“刀刃上”。

(4)在负荷高峰期到来之际,要做好负荷预测工作,同时积极配合调度部门对变电所部分相关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值进行重新整定,防止在负荷高峰期造成继电保护装置误动作使线路跳闸。

(5)当事故抢修工作的速度与安全工作发生冲突时,应毫不犹豫地选择“安全第一”,因为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

通过上述措施,孝昌供电局2002年农村10kV配网故障恢复时间一直控制在2h以内(一般地区),其中边远山区控制在6h以内,农网供电可*性达到99.52%,为孝昌县一次通过湖北省电力公司“一流县级供电企业”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中小型城市都以10kV架空线路为主分布在城郊两区,而10kV架空线又多为金属裸线,受到外界或一些客观存在的条件的影响,在日常的运行中发生故障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减少线路故障的发生或将事故隐患及线路缺陷清除于萌芽阶段,作为运行人员就应该掌握线路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预防或消除,尽量缩小停电面积,减短停电时间,保证10kV配网能安全可*的供电、运行。1 常见故障(1)季节性故障

①春季同大,一是容易造成10kV架空线路(非绝缘导线)之间短路放电或绝缘子闪烙将导线烧断;二是大风可将农民种植蔬菜用的塑料大棚刮起,搭到10kV线路或是电压等级更高的线路上,引起线路事故掉闸;三是易将临近线路的一些设立在建筑物楼顶的基础焊接不够牢固的大型广告牌或烟囱(非灰浆建筑型)刮到,压断或倒压在线路上,造成变电站10kV开关过流保护动作,引发线路事故停电。

②夏季雨水多,一是由于农网电杆杆基多为土埋,如有大量雨水(汛期可能有洪水)冲刷和浸泡(如立在山坡的电杆易受泥水冲刷;低洼沼泽地带杆基被泥水软化、腐蚀),易形成电杆倾斜或倒塌事故;二是大雨易引起导线与金具或其它金具之间短路放电;

③雷雨季节,雷电较多,线路易受雷击,造成绝缘闪络、导线或金具被烧,引起线路故障。

④冬季冰雪多,导线弛度会增大(尤其是档距较大的线路),当覆冰脱落睦可能会引起导线跳跃,引起线路故障。

(2)外力破坏:

①鸟害与放风筝或一些人为的向空中乱抛杂物落在导线上,造成10kV架空线路短路或接地,引起变电站10kV开关保护动作掉闸。

②由于夏季雨水多,树林生长的快,茂盛的树木与架空导线(非绝缘导线)之间安全距离不够,一遇刮风下雨极易造成导线对树木放电或数枝断落后搭在线上,风雨较大时,甚至会发生整棵树倒在线路上,压迫或压断导线,引发线路事故。

③一些机动车辆违章驾驶,将10kV配电线路电杆碰撞倾斜或撞断,引起线路故障。(3)线路施工质量与技术方面存在不足:

①一些运行中的杆塔基础不够夯实,应装设的拉线电杆没有拉线或是拉线松弛不起作用,受外界影响后导致杆基下沉、土壤松软(经雨水冲刷或浸泡),最终电杆倾斜很容易引起线路故障。

②线路施工中存在有引线、线夹、刀闸连接处不够牢固,运行一段时间后,将会烧损引发线路故障。③10kV配电台区避雷器、高压跌落式保险质量较低或运行时间较长未能及时进行校验或更换,易被击穿后形成线路停电事故。

④10kV配电线路中加装的带有保护性能的柱上油开关存在保护调试与实际负荷不符,造成油开关保护误动,线路频繁停电。

(4)运行维护经验不足,巡视检查不能到位:

①员工业务技术水平不足,运行经验不够丰富,在日常的巡视和维护当中抓不住主要环节,查不出线路缺陷和事故隐患。

②由于运行中的配电线路存在有高压引线、线夹、刀闸的连接处不牢,受外界环境影响(风、雨、雷、雪及氧化等)后,易发热、发红,如不能及时发现处理,最终烧损或烧断引发线路故障。2 预防措施

(1)做好六防工作,即风、汛、雷、树、寒、暑:

①对个别档距较大的线路,在风季来临前,应及时检查线路驰度及风偏。

②掌握大风规律,平日积累易受风灾地区有关风力,方向季节性资料,采取一定的有效防风措施。③对受外界环境影响造成一些杆塔的基础下沉或土壤松弛的状况,应及时填土夯实,对一些在10kV线路中起主要作用的杆塔(尤其农网),如果是地势较低,容易积水或易受洪水冲刷的,有必要在杆基处筑防护提。④在雷季来临之前,要认真检查台区的避雷装置,及时校验和更换不符合运行要求的避雷器,必要时可适当降低接地电阻。

⑤有关部门应提早做好安排,及时修剪与线路安全距离不够的树木,但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⑥受气温变化影响,金属导线会热胀冷缩。如夏季气温较高,导线驰度增大,会缩小对周围事物的安全距离,冬季气温较低时,导线驰度会缩减(如气温很低,线路弧垂调的较小,)极易将导线拉断形成线路故障。(2)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力度:

①运行主管部门应做好检修计划,如期进行线路检修,及早将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隐和事故隐患处理掉,争取做到防患于未然。

②大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发动群从进行群众护线,并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律,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

第四篇: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沈丘县电业局文件

沈电安„2011‟15号

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

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局班子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安全

管理

通知

沈丘县电业局安全监察部 2011年3月2日印发

印制:李秋霞 校对:普云飞

附件:

沈丘县电业局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即将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组织,规范农网工程安全管理,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强化农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结合我县农村电网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严格执行局工程管理各项规定,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无事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农网新建与改造工程建设的局属各单位,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章 参建单位安全职责

第四条 安全监察部安全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网、省、市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农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二)局安全监察部为农网工程安全管理牵头部门,负责工程全面安全管理,监督与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组织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安全问题。

(三)负责组织农网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参建单位开展农网工程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具体使用。

(四)对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臵、电气防误闭锁装臵、特种机械的使用情况、生产现场消防工程和设备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加农网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既定方案的落实,在移交生产时,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移交生产。

(六)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网工程施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及时用 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生产单位反馈安全信息。

(七)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规定贯彻落实本局的保卫、消防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为农网工程建设施工创造安全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

第五条 工程管理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负责组织应用农网工程建设的“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和标准化工艺”(“三通一标”)。

(二)对主管工程的质量和人员、设备安全负责。

(三)参加对承包工程企业的资格审查,在承包合同中要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

(四)施工中发现设计与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不符

时,应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工程验收前,应将有关图纸、资料完整的按规定移交生产单位,并对正确性负责。

(五)做到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的分段验收,投入运行后发生的设计、施工质量事故负责。

(六)参加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组织有关部门提出事故报告和防止类似事故的技术措施。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农网规划、组织评审110千伏、35千伏农网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农网工程项目,编制和下达项目计划。

(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规程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负责对基层单位工程计划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组织制订全局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资金优先安排使用。

(五)加强技术监督工作,对于因技术监督不善导致的设备损坏、绝缘油劣化、瓷绝缘污闪、保护失灵等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六)对于发生的技术性较强的事故,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要参加调查分析,查找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从技术装臵和技术规

定上制订反事故措施,并负责实施。第七条 农电管理中心安全职责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口负责管理农网工程建设中各乡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宣传贯彻落实国网、省、市公司关于农网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各种指令性文件和会议精神,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供电所农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四)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加调查分析处理供电所的各种设备和人身事故,及时统计、汇总、上报各种农电安全报表。

(五)配合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农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组织农电及各供电所有关人员对《国家电网公司农村配网工程施工作业典型安全措施》开展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

第八条 调度运行部安全职责

(一)针对农网工程建设施工情况,合理进行电力调度,对直接调度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负有全面责任。

(二)掌握系统的运行状况,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操作五制”,对危及安全的问题及时、妥善地采取措施,力求将农网工

程建设期间停电损失减到最小。

(三)对系统的运行和故障状况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汇报,并从本专业的角度提出反事故措施。

(四)加强对继电保护和自动化工作的管理,防止误计算、误整定、误调度的事故发生。

(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对待事故、障碍和违章作业行为,主持或参加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按时填报事故、障碍原始材料和报告,并对其及时性、正确性负责。

(六)做好农网建设施工期间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做好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认真学习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确保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

(七)负责监督管理各变电站站内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管理资料、运行记录、设备档案的收集保管以及各种工器具的保管使用。

第三章 典型安全措施

第九条 一般规定

(一)农村配网工程要按照“五制”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和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按规定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界面、奖惩规定等内容。

(二)对农配网工程实行工程监理时,必须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责任主体、管控环节、违规处理等内容,确保对安全、质量全过程监理。

(三)工程发包程序应符合要求,要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 质,严禁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承包或变相承包工程,特别是严防采取挂靠等方式参与工程承包。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将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督查的重点,重点检查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情况。坚决杜绝不办票、不交底、不监护、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等行为。要督促、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五)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施工“三措一案”,建 立作业现场分级勘察制度。“三措一案”必须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执行,现场勘察记录应随工作票一同存档。

(六)发包工程施工涉及运行设备时,工作票应实行“双签 发”。可根据作业现场需要,使用工作任务单等。建设单位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违章行为等,应立即制止并纠正,必要时可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

(七)应认真落实“防触电、防高坠、防倒断杆”的安全防 护措施。要抓好“勘察、工作许可、安全技术交底、监护、工作终结”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控,务必使作业人员做到“工作任务清楚、工作程序清楚、工作危险点清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清楚”。

第十条 保证安全组织措施要求

(一)现场勘查

1.工作要点:应明确工作内容、停电范围、保留带电部位、停电设备范围等,应查看交叉跨越、同杆架设、邻近带电线路、反送电等作业环境情况及作业条件等。勘察时应认真、仔细。要对照勘察记录,制定对应安全措施并落实到工作票中。

重点防范触电、高处坠落、误登带电杆塔等危险。下列情况,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到现场组织勘察:(1)带电作业且配电系统非单一电源;

(2)保留带电部位、邻近带电线路或交叉跨越距离等情况 不清楚;

(3)现场施工环境、设备接线方式不清楚,设备识别标识 不清晰或缺失;

(4)有可能造成误登电杆、误入带电间隔,停电线路为同 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5)外单位队伍承包工程;(6)存在反送电可能。

2.邻近带电线路、交叉跨越线路以及同杆架设线路的勘察工作要求必须查明工作线路(设备)和邻近带电线路(设备)、交叉跨越、同杆架设的线路的双重称号以及色别、相邻杆塔起止杆号等。

重点防范误碰带电设备、误登带电杆塔等行为。需配合停电时,必须停电作业,严禁强令冒险作业。

3.与配合停电设备运行单位的联系应事先书面申请,明确停

送电联系人、联系方式、停电线路名称及操作程序等。

重点是要对配合停电线路进行验电、挂工作地线。4.加强双电源管理,防止反送电应查明作业线路是否有双电源用户,是否存在反送电特别是低压反送电可能性。

重点是在作业地段所有可能来电方向线路的高低压侧挂接地线。同时要加强对试验电源的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5.检查杆根、基础、拉线牢固情况

(1)电杆埋深是否符合要求、回填土是否夯实;杆身是否存在超过规定的纵向、横向裂纹;检查电杆周围基础是否存在掏挖、塌方、滑坡等情况。

(2)老旧拉线埋深是否符合要求;拉线是否严重锈蚀;对埋设于水田等易受腐蚀地段的拉棒应进行掏挖检查;拉线、拉棒等拉线组件的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3)农村低压线路中使用的老旧小方杆(手模杆)、木杆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杆根断裂等。

(二)工作票签发

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认真分析现场查勘记录,结合作业任务,确定工作区域、停电范围及制定对应的安全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充足的施工力量。

2.施工单位办理的工作票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必要时实行施工单位与运行单位“双签发”。

3.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可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补充

安全措施。对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停电范围存在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核实,确有错误的,应立即停止工作,重新办理工作票,布臵安全措施。

4.对不涉及运行设备的新建农配网工程,要制定相应补充规定,如采用执行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票等,对其安全管理要求与工作票等同。严禁农配网工程无票作业。

(三)工作许可

1.电话许可必须坚持复诵核对制度,并书面记录清楚。现场许可必须逐项交代、确认现场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双方签字确认,并详细记录许可时间。

2.工作许可人必须确保工作线路可能来电的各方面(含用户)都拉闸停电,验电挂好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命令。

(四)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1.工作许可后,正式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作任务;(2)停电范围;

(3)作业现场保留的带电部位、线路;

(4)工作地线悬挂位臵及数量、作业现场已布臵的其它安全 措施;

(5)作业计划起止时间;

(6)工作人员分工及专责监护人安排情况;

(7)工作程序;

(8)工作地段邻近、平行、交叉跨越的高电压等级电力线路 运行状态及位臵,使用个人保安线的要求;

(9)容易误登的电杆或误入的带电间隔情况以及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

(10)作业现场是否存在反送电可能及采取的防范措施;(11)作业中应注意的技术要点;(12)补充安全措施布臵情况.

交底完后,全体工作人员应签字确认。

(五)工作监护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不得擅离职守。

以下情况必须使用工作任务单并指派专责监护人:(1)工作地点分散,工作负责人不能在作业现场同时监护多班组作业,工作安全风险较大。

(2)工作地点存在同杆架设线路、交叉跨越线路、邻近带电线路。

(3)工作地点附近有同类型设备,易造成误登杆塔、误入间隔。

(4)工作地点有需要配合停电的设备。(5)工作地点存在需要单独增设的安全措施。(6)有较多雇佣民工或临时工参加工作。

(7)工作地点跨越河流、沟渠、房屋、公路等。(8)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认为有必要时。

(六)工作终结恢复送电制度

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确认设备上无遗留工具、材料等物品,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已离开工作现场,方可下令拆除接地线,办理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要求

(一)停电时必须断开所有可能送电至工作设备各侧的开关、刀闸、熔断器,并加挂工作接地线。停电设备各端应有明显断开点,必要时派人看守。

(二)为防止低压反送电,应拉开配变高低压侧开关(熔断 器),并摘下熔管。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

(三)验电时应使用合格、相应电压等级的接触式验电器。

(四)对开关柜、环网柜验电时,应先认真查看设备一次系统接线图,验电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验电工作程序,防止发生触电或验电位臵错误。

特别要注意对可能存在低压反送电和感应电压伤人等情况的设备验电,确认其无电压。

(五)装拆接地线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禁止反程序操作。所有可能送电至工作设备的线路高低压各侧均应可靠接地,不能遗漏。

工作地线的装设位臵应合理,应以确保作业现场安全、防止触电如反送电、突然来电等为核心。

(六)个人保安线应严格按规定使用,禁止用个人保安线代 替接地线使用。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个人保安线。

(七)装设遮拦(围栏)应能够明确划分工作区域、带电区域和非工作区域,并悬挂标识牌。工作区域涉及到跨越公路、集镇等人口密集区等时,安全围栏应醒目、充足,必要时指派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工作现场。

(八)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作业现场的刀闸、开关等设备 处,应悬挂醒目的安全标示牌,必要时指派专人看守。在配电双电源用户接入点和有反送电可能的高低压电源侧,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等安全标示牌。

第十二条 线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作业前检查要点:

1.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遗漏、缺失、损坏及移动等情况。重点检查接地线布臵、防反送电、防倒断杆、防高处坠落等安全措施。

2.作业区域电杆(设备)双重称号以及色标、起止杆号及相邻杆塔号是否与工作票所列内容一致。

3.电杆、配电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缺陷,如电杆纵(横)向裂纹超标、横担及金具腐(锈)蚀、拉线断股、拉线基础松动、电杆倾斜超标等。

4.杆根、基础、拉线是否牢固;是否需要增设临时拉绳等安全措施。

5.老旧线路设备存在的危险点、周围环境和电气连接状况等。6.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

(二)立杆、撤杆工作

主要危险点:1.高处坠落;2.触电;3.倒断杆;4.机具砸碰。主要安全措施:

1.分工明确,信号统一、动作协调。要划定作业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控制好电杆重心和电杆起立角度。控制、牵引等拉绳的控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操作、指挥,必要时可采取增加临时拉绳等措施。

3.起吊作业的施工机械自身安全措施必须到位,防止因重心偏移、支撑不牢靠、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发生倾翻。起重吊钩必须有防脱扣闭锁。

4.邻近带电的高压设备立(撤)杆作业时,生产技术人员应在现场指导,必要时制定“三措” 一案,并采用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人体、施工机具、牵引绳、拉绳等无触及带电设备可能。导线、拉线、施工机具应可靠接地。

(三)杆塔上作业

主要危险点;1.高处坠落;2.触电;3.物体打击。主要安全措施:

1.登杆前应仔细检查杆根、基础、拉线等,工作前应再次确 认作业范围无触电危险,如不能确定,则需重新验电。

2.登杆前应认真核对、确认杆塔双重称号。应正确使用 安全带(带后备保护绳),禁止杆上移位或上杆过程中不使 用安全带。严禁安全带低挂高用。

3.攀登老旧电杆前,应重点检查杆身是否牢固、埋深是否满足要求、电杆拉线是否牢靠。杆上作业前还应检查横担、金具等是否严重锈蚀。

4.新立杆塔在杆根基础未完全牢固前禁止攀登。

5.在经泥石流冲刷、内涝洪水浸泡、大风吹刮、强降雨冲刷后的线路上作业时,工作前应对线路、配电设施进行仔细检查,必要时在采取增加临时拉绳(或支好架杆)、培土加固等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登杆作业,严禁不采取可靠措施盲目作业。

6.登杆前须认真检查登高器具(登高板、脚扣)是否牢固、可靠。严禁借助绳索、拉线上下杆塔。冰冻天气作业应增加相应防滑、防冻、保暖等措施。

7.在可能有感应电的杆塔上作业时,在人体接触导线前应挂接保安线,作业结束人体脱离导线后方可拆除。

8.杆上有人时禁止调整或拆除拉线。

9.禁止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式松线。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 件。杆上作业、移位时必须手扶牢固构件,禁止失去保护绳进行作业或换位。

(四)搭、拆头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误登电杆;4.高空坠物;5.导线脱落。

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处坠 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首先必须验电确认无电。为防止突然来电,在工作地点可能来电各侧均应装设工作地线。

3.禁止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增加工作内容或变更安全措施。

(五)调整弧垂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高空坠物;4.误 登电杆。

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处坠 物等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应做好防止导线抽跑、掉落的措施,涉及跨越河流、公路、铁路、人口密集区的线路时,要做好对应安全措施,必要时专人看守。应提前联系主管部门,协调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3.调整弧垂工作应综合考虑风偏、强对流天气、季节(高温、严寒)、公路、铁路路(轨)面高度、房屋高度等因素。

(六)装、拆拉线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高空坠物;4.倒 断杆;5.误登电杆。

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空坠 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杆上有人时,禁止装拆拉线。

3.老旧线路拆除拉线时,必要时增加临时拉线等安全措施,防止倒断杆。

4.转角杆、耐张杆、终端杆及跨越高速公路、铁路、河流等线路电杆的拉线装拆工作,应增设临时拉绳,防止倒断杆。

(七)放(紧、撤)线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高空坠物;4.导线抽甩;5.倒断杆。

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杆塔、防高空坠 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放(紧、撤)线应专人指挥、统一信号、畅通信息、步调协调,并加强监护。

3.交叉跨越、邻近电力线路时,要提前勘察现场,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4.跨越河流、高速公路、铁路时,应提前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封航、封路、搭设跨越架、专人在交通道口看守、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5.遇有障碍物挂住时,应先松动导线,沿线巡查,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重新开工,不能生拉硬拽。

6.人员应站在牵引绳、导线外侧,不能站在导地线线圈内或牵引绳、架空线等下方,防止跑线伤人。

7.放(紧、撤)线前应检查杆根、桩锚、拉线、基础。必要时应增加临时拉绳、桩锚,防止倒断杆。

8.禁止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松线。

9.放(紧、撤)线作业,在关键地点、部位应增设专责监护 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八)起重与运输工作

主要危险点:1.起重设备倾倒、损坏;2.电杆等超长设备挂碰;3.装卸过程砸碰;4.误碰带电线路。

主要安全措施:

1.起吊物品不得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载荷。吊件重量达到额定 载荷的95%时,要由起重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指挥。

2.起吊前,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吊绳、吊钩、支腿等,确认起重机械支平停稳。起吊时,应设专人指挥,明确分工,统一信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起吊。

3.吊件全部离地后应暂停起吊,同时检查吊车自身稳定、重物捆绑、钢丝绳受力等情况。上述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起吊。

4.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5.在起吊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不得跨越人员头顶,吊臂旋转半径以内严禁站人。

6.起吊成堆物件时,应采取防止滚动或翻倒的措施。钢筋混凝土电杆应分层起吊,每次吊起前 剩余电杆应用木楔掩牢,防止散堆伤人。

7.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吊车在带电设备下方或附近吊装时,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在场指导。吊车操作人员应与起吊指挥人员保持持续通讯。吊车应接地,严禁起重臂跨越带电线路进行作业,起重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在最大偏斜时)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拉绳应使用绝缘绳。

(九)线路倒闸操作

主要危险点:1.误登杆塔;2.误操作;3.触电;4.高处坠落; 5.高空坠物;6.倒断杆。

主要安全措施:

1.作业前应认真核对线路双重称号、杆号、位臵,查明交叉 跨越、邻近带电线路、同类性杆塔、易误登杆塔等设施情况。

2.登杆作业前,必须检查杆跟、基础、拉线、杆体等安全状

况,登杆过程必须使用安全带。杆上作业应使用工具袋和传递绳,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攀登老旧电杆作业时,应采取增加临时拉绳等安全措施,防止倒断杆。

3.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对、复诵确认拟操作设备,防止误操作。在专人监护下逐步逐项操作,严禁跳项或无票、无监护操作。

(十)安装、更换配变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物体打击;4.吊运过程砸碰。

主要安全措施:

1.拆除旧变压器时,应断开所有可能送电至原变压器各侧的 断路器(隔离开关),应有明显断开点,验明确无电压后可靠接地,并悬挂标识牌。

2.在作业区域外围设臵遮拦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从此进出!”、“在此工作!”等标识牌。在人口密集区、交通道口作业,应增设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作业前,应检查变台杆基、杆跟、拉线是否良好,防止倒断杆。

3.吊运设备过程中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吊臂、吊绳、吊物等与周围带电线路安全距离不足。起吊时应轻起慢放、平稳移动,防止剧烈摆动,必要时应增加临时拉绳。

4.使用链条葫芦吊运变压器前,应检查钢构件等承力部件是否可靠、牢固,变压器与台架固定是否牢固、水平。

5.台架上作业应使用安全带,传递工具、材料等物件应使用

绳索,禁止上下抛掷。

6.安装调试完工后,应检查清理现场。严格遵守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恢复送电,严禁擅自盲目操作。

(十一)安装、更换配电柜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高处坠落;3.高空坠物;4.移动屏柜时挤碰。

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处坠 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拆除前,首先应断开连接至屏柜的所有电气接线,应有明显断开点,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可靠接地并悬挂标示牌。

3.屏柜金属外壳应接地良好。

4.搬运屏柜时应统一指挥、步调一致。起立、就位过程中,应做好防止侧滑、挤压、砸碰等措施。

5.完工后应认真检查、清理作业现场,检查接线情况。接引、恢复送电工作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严禁擅自盲目送电。

(十二)配电柜、台区低压出线检修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低压短路;3.高处坠落。主要安全措施:

1.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空 坠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2.作业前应认真核对设备编号、名称、位臵,防止误登带

电杆塔。

3.正确使用个人工器具,并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如用绝缘胶带缠绕螺丝刀等工具金属裸露部位,防止低压短路。

4.开关、刀闸等操作把手应可靠闭锁,并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

(十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测试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2.相间短路、单相接地。主要安全措施:

1.安装前,应先断开低压电源。安装、试验台区总保护工作,应事先通知相关用户,防止反送电。

2.正确使用工器具,对相线、零线进行绝缘处理,防止相间短路,单相接地。作业时人员应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凳上。

3.接线前应认真核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接线方向、接线位臵,防止误接线。

4.安装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试验、试跳等项目,填写安装记录,并告知用户相关使用常识。

(十四)低压带电作业

主要危险点:1.触电或电弧烧灼;2.相间短路、单相接地;3.误接线;4.高处坠落;5.马蜂蜇伤。

主要安全措施:

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对 其外裸导电部分进行绝缘处理,防止相间短路、接地。

2.作业人员应穿全棉工作服、绝缘鞋,并戴手套、安全帽、护目镜等,操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禁止在带电线路上直接使用锉刀、金属尺、金属毛刷等工具。

3.在高低压同杆架设线路的低压带电线路上作业,应做好防止误碰高压带电设备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工作活动范围与高压线路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无误触高压线路、开关、熔断器等设备的可能。

4.登杆前,应先分清相线、零线。断开导线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人体不准同时接触两根导线。

5.在杆上进行低压带电作业时,宜采用升降板登高,人体与电杆及金属构件接触部位宜用绝缘物进行包裹、隔离。

6.使用配电作业车(绝缘斗臂车)作业,应专人指挥,提前选好工作方位、移动(升降)路线,确保升降过程中人体、车臂等与高压带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十五)装表、接电工作

主要危险点:1.触电或电弧烧灼;2.高处坠落;3.误登杆塔; 4.误接线。

主要安全措施:

1.带电更换表计时,要采取与低压带电作业相同安全防护措 施。

2.电表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配合接线工作应停电进行。3.登杆前应认真核对杆塔名称、杆号、位臵,防止误登杆塔。

4.高处作业及杆上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安全带,防止高处坠落。

5.要做好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因低压线路裸露部分误碰、误触有线电视、光缆、电话线等线路而造成其线路带电误伤人。

6.在居民小区等多用户地点安装电表时,应提前查看低压线路接线及分布,分清电源点和相线、零线,防止因误接线造成短路、触电危险。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农网工程建设施工中各参建单位除学习和执行本办法外,还应严格执行《沈丘县电业局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沈丘县电业局负责解释。

第五篇: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第二部分 项目

第一节 项目基本情况

自贡市同鑫电力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14日,主要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力设备、电力器材、金属制品;销售:电机产品、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消防设备、环保产品、文化用品;废旧物资销售、回收。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赖小兵。随着国内节能减排工作将进入正常轨道,国内用电量增速将进入合理区间,保持相对稳定,2010年用电量增速为14%,2011年用电量增速为“前低后高”,全年用电量增速为13.5左右,用电量增速趋于稳定。装机增速平稳,利用小时小幅增长。预计2011全国装机容量增长率为10%左右,维持平稳增长;2011年全国发电机组利用小时为4800小时左右,同比增长约2%。

发改委合同煤该限价措施的有效性有待观察,合同煤的兑现率是关键要素。综合来看,预计发电企业的综合煤炭价格将小幅上涨;另外,合同煤限价将使火电企业经营继续恶化程度得以缓解,电价上调的迫切性降低,国内面临通胀压力,店家上调压力较大。煤价将小幅上涨,电价改革还待时日。

短期内由于煤价上涨、煤电联动推迟、机组利用率下降,整个行业利润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尽管如此,由于巨大的需求增长和资产注入效应,主要上市公司全年业绩仍能保持较大增幅。中长期来年,相信煤电联动终将实施,机组利用率会逐步回升。推荐具有“政策优势、区域优势、重组优势”的公司,能够起到攻守兼备的效果。政策优势:节能优化高度胡利于水电和平均装机容量大的火电企业。

密切关注节能高度的进展和影响。节能高度被发改委能源局称为“天字号工程”,十月开始试点,08年全面实施,对水电和优势火电企业有利。

煤电联动推迟,但必将执行。煤电联动是电价市场化之前解决电、煤矛盾的主要手段,通过适度提高价格实现资源节约是“十一五”既定政策,CPI涨幅过大的压力只会推迟执行实现,不会改变大方向。

2011年业绩展望:火电难实质改观,水电相对稳定。火电企业业绩增长仍受制于煤炭价格的涨幅,通过煤炭价格、利用小时对火电上市公司业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若在火电利用小时增长2%,综合煤炭价格涨幅若超过2%,整体毛利率将出现下降;根据历年水电业绩情况,预计水电业绩将保持稳定,毛利率为45%左右。

区域优势:南方区域电网中的发电企业机会更多。

用电高速增长的趋势仍将持续。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全社会用电强度增加。预计2010年以前电力弹性系数仍将大于1。投产规模仍会较大,但总装机容量增速放缓。预计07年将投产装机容量仍在1亿千瓦左右,但是考虑基数增加和关停小火电的影响,增速低于去年,预计08年增速会继续下降。

利用率下降低于预期,08年有望开始回升。目前判断全年发电利用小时将在5000小时以上,08年呈现先降后升的走势,可能迎峰度夏期间出现反转。南方电网仍有缺口,其他区域基本平衡。南方电网用电相对紧张,广东省存在用电缺口。华北、西北、南方三大区域用电增速较快,华北、华东用电负荷已经突破1亿千瓦。

第二节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秩序,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电力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等,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电网是指县级行政区域内,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电力服务的110KV及以下电网设施(含用户电表)。

本办法所称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是指变电站、线路(原则上不含入地电缆)等农村电网设施的新建,以及对已运行农网设施局部或整体就地或异地建设、增容、更换设备等。

本办法适用于享受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国家资本金)和国家农网改造贷款投资偿还政策的农网改造升级项目。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的原则,实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资金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多渠道筹集。中西部地区项目资本金原则上由国家安排,东部地区项目资本金由项目法人自筹。银行贷款由省级项目法人统贷统还,贷款偿还按现行政策执行。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农网改造升级实施重点是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兼顾农村电网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35KV以上以单个项目、35KV及以下以县为单位统计项目个数。

二、规划和计划

农网改造升级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以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求为目标,制定农网改造升级规划(规划期3-5年)。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在规划的指导下分实施。

第九条 各省(区、市)农网改造升级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编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省级规划是申报投资计划和项目安排的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农网现状(包括历次改造的投资、已形成的工作量等)及存在问题;

农村电力市场需求预测;

农网改造升级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布局(落实到县域内)和建设时序;

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电价测算。

项目法人要根据农网改造升级规划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在组织制定县级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本企业规划,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查。县级规划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组织调整修订,并在每年底前将调整修订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县级规划调整修订应及时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根据国家农网改造升级投资重点及规划任务,组织编制农网改造升级计划。未列入规划的项目不得列入计划。

项目法人应按要求制定计划,计划应明确农网改造升级目标、重点、项目和投资需求,项目要落实到县域内,明确建设内容。

三、投资计划申报与下达

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申报本地区投资计划。申报前项目法人应对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35KV以上以单个项目、35KV及以下以县为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并出具批准文件。

开展可行性研究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对项目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必要勘测,在可靠详实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技术、经济、环境、节能、施工及运行管理等进行分析论证和方案比较,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重点,省级发展改革委根据要求,上报投资计划申请报告。投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本计划实施的必要性;

本计划实施目标,包括改造面、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等; 本计划总投资(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法人自有投资、银行贷款等),并分电压等级列明所需投资;

本计划建设规模,分电压等级列明;

项目明细表,明确项目个数、涉及的县级行政区个数,以及每个项目的投资、主要建设内容等,35KV以上项目应明确到建设地址,35KV及以下项目应明确到县域内;

本计划完成时间和进度安排。

投资计划申请报告应附银行贷款承诺函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投资计划进行审查。

符合中央投资的使用方向;

符合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

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落实;

上一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同意后,下达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明确各省(区、市)及各项目法人的建设规模、投资、项目和完成时间等。

投资计划下达后,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分解下达给项目法人。分解计划应明确建设规模、投资和具体项目等,与投资计划一致。项目法人应根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项目法人按照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不得变更。确有必要调整变更的,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变更程序。

四、项目实施

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后,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开展初步设计。35KV以上以单个项目、35KV及以下以县为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农网改造升级资金要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资金。资金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要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进度,10KV及以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由项目法人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熟悉当地情况、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照《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收费。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要执行工程监理制。10KV及以下单项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可采取打捆招标的方式选择,如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确有困难的地方,项目法人须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监督措施。

表箱和电能表改造投资纳入投资计划,表后线及设施由农户提供合格产品或出资改造。项目法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违反规定向农户收费,严禁强制农户出资。项目法人应建立省、市、县三级农网改造升级项目档案,从项目设计到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文件、资料等都应按照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

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和项目实施应按计划完成。实施过程中进展缓慢,以及出现影响工程实施重大情况的,项目法人应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报告情况,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完工后,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组织对本省级区域内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进行总体竣工验收,验收报告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法人负责单项工程的验收,验收报告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竣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适时进行检查总结,并组织进行后评价。

项目法人应做好农网改造升级后的运行管理工作,降低运行维护费用,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可靠的供电服务。

五、项目调整变更

国家下达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后,不得随意变更项目。项目确需调整变更的,不得变更投资计划下达的本省级地区投资规模,原则上不得减少建设规模。

35KV及以上项目确需变更的,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调整请示,并提交新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查同意后进行批复,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10KV以下项目以县为单位,投资规模变更的,或者建设规模变更超过±5%的,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建设规模变更不超过±5%的,由项目法人负责调整,并向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六、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和投资管理,加强对农网改造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监管,加强对农网改造升级资金和还贷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确保发挥效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进行稽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发展改革委应督促项目法人执行好投资计划,做好项目实施。

项目法人应积极配合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的稽察、检查和审计。加强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法人应于年中和年终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报告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

投资计划执行完毕后,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对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完成目标、实际工作量等,形成详细的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法人应对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必要的审查、检查和核查,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情节轻重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项目建设,核减、收回或停止中央投资,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提供虚假资料和情况,骗取中央投资的;

违反程序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

挪用、截留或滞留中央投资的,以及农网改造升级资金未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的;

擅自调整变更投资计划和项目的,以及调整变更比较大的; 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或竣工完成的;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疏于管理,或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咨询机构等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七、附则

省级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区、市)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节 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工程的意见

农村电网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繁荣。自1998年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以来,我国农村电网结构明显增强,供电可靠性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用电价格大幅降低,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受历史、地理、体制等因素制约,目前我国农村电网建设仍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中西部偏远地区农村电网改造面低,农业生产供电设施以及独立管理的农场、林场、小水电自供区等电网大部分没有改造,部分地区还没有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一些已改造过的农村电网与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不相适应,又出现了新的线路“卡脖子”和设备“过负荷”问题。必须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满足农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需要。现就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1.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适应农村用电快速增长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经济合理、先进适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构筑经济、优质、安全的新型农村供电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全面取消,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

二、工作重点

1.对未改造地区的农村电网(包括农场、林场及其他独立管理地区的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改造,彻底解决遗留的农村电网未改造问题。

2.对已进行改造,但因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出现供电能力不足、供电可靠性较低问题的农村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实施升级改造,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

3.根据各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粮食主产区农田灌溉、农村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畜禽水产养殖等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满足农业生产用电需要。

4.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在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基础上,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进一步减轻农村用电负担。

三、配套政策措施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资本金主要由中央安排,东部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资本金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鼓励项目法人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步伐。

2.完善农网还贷资金管理。继续执行每千瓦时电量加收2分钱的农网还贷资金政策,专项用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工程贷款的还本付息。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指导督促电网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使用农网还贷资金,同时,要积极研究农网还贷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建立对农村电网建设改造、运营维护持续投入的长效机制。

3.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取消县级电网企业“代管体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公平自愿原则,通过无偿划转、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建立有利于促进农村电力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地方管理的电网企业也要深化改革,鼓励与大电网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或融合,提高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1.编制改造升级规划。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二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建设重点、建设方案和投资需求,对本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作出周密部署。

2.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发展改革委要制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加强项目监管和质量抽查,确保工程质量。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地方电网企业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努力把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建成精品工程。

第四节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重点

中国政府网16日发布的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全面取消,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

一是对未改造地区全部改造到位,特别是西部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二是对已改造过的、因电力需求增长又出现供电能力不足的电网实施升级改造,更好地满足农村需要;

三是基本解决机家田灌溉、农业大棚、烟草和茶叶加工等农业生产用电突出问题;

四是理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取消代管制;

五是习快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目标,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规划目标和建设重点还包括,对已改造的农村电网实施改造升级;解决农业生产用电突出问题,解决粮食主产区急需的农田灌溉设施及带动作用强的农业生产设施(如大棚)用电问题;理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取消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解决“厂网不分”、“交叉供电”等问题。并在改造农村电网、理顺农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以省为单位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黑龙江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实施细则(样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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