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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精选五篇]
编辑:紫云飞舞 识别码:20-51534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0 03:36: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6年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总体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环保总局第17号令)要求,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3〕65号)明确,我市自2004年1月1日起,市南、原市北、原四方、李沧、崂山、城阳、原黄岛区收缴的排污费除上缴中央国库部分外,其余全部缴入市级国库,作为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了支撑和引导作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环保工作开展,提高了环境管理和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水平,促进了我市大气、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

根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综合评价,我市2016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约94%。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16年2月29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批复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6〕2号),下达2016年环保专项资金共计7700万元。

(二)2016年项目安排情况 1.概况

2016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共安排污染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保考核奖补、环境应急及新增工作保障共4大类。

2.各项目绩效情况(1)污染防治类项目

共安排资金2124.2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及煤场扬尘治理、流域的修复与维护、水源地保护、排污权交易及生态红线划定等方面。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削减企业污染物排放,提高了流域治理维护的水平,推动了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安排资金1897.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市环境监管设备的更新与正常运转,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我市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及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

(3)环保考核奖补资金

共安排3310万元。其中,安排全市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考核奖励资金760万元,根据我市制定的“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较好、环-2-

境管理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区、市予以奖励,调动了各区市抓好污染物减排,严格环境管理,加快改善环境质量的积极性。安排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550万元,2015年以各区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季度平均浓度达标改善情况为考核指标,生态补偿资金实行市、区(市)分级筹集,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该机制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

(4)环境应急及新增工作保障

安排资金368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固废应急处置及新增工作任务。

三、主要做法

(一)科学合理安排环保专项资金。及早谋划,紧紧围绕我市环保重点工作,认真组织项目前期申报及论证工作,建立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严把项目审查关,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保证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科学提出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二)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建立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调度制度,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监管,定期调度,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项目实施质量,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规范资金使用,严格项目验收。严格落实各项要求,-3-

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实行政府采购,确保专款专用;对污染防治类项目采取“先干后补”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严格按照相关的验收管理办法,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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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为社会普遍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福建省财政厅采取省市联动、分级评价和全省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8个地市(不含厦门)及所属县(市、区)就业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对象是2009年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的支出绩效,结合2007年、2008年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以全省各市、县(区)的就业专项资金数据为基础,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省、市和县(区)四级财政安排的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用于就业服务支出的资金,涉及包括各级财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部门在内的公共服务部门和为劳动就业服务的市场机构以及城乡就业群体。

2009全省就业专项资金支出25914万元,其中职业技能培训7727万元、职业介绍2567万元、职业鉴定1125万元、社保补贴12691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804万元,据了解,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绩效、预算执行绩效、产出结果绩效、持续发展绩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评价内容。

以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为依据,对照《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分值,最终得出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分结果为83.4分,资金项目总体绩效良好。该项目在组织、实施、管理、产出等方面整体表现较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有力地推动了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促进了社会的就业和创业。分地市看,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25分,显示出区域间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差异比较大。

具体来看,目标责任明确,各项指标超额完成;政策落到实处,资金保障更加有力;财务制度健全,资金管理水平提升;平台建设卓有成效,就业服务保障得力;专项资金使用有效,促进就业方式多样;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通过评价也发现,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预算资金管理不够科学,部分项目执行效果有待提高,一些政策规定已与现实状况脱节,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

为了提高就业专项资金效益,评价报告建议加大舆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投入科学性;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就业资金效果;增强政策执行的灵活性,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就业资金落到实处。

第三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基本格式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基本格式

一、基本情况

1、本地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2、各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目标。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2、绩效评价原则、方法。

2、效评价工作过程。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项目实施单位绩效报告

第四篇: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设立时间:2014年

设立依据:《关于开展2013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办科函[2013]715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部分重点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13】33号)、《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鲁节减办字[2013]12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在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检查的通知》(青建办字【2014】49)、《青岛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青财综【2008】55号)、《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设定用途:主要用于国家、省、市三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经过查验和认定合格的建设工程,进行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等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二)绩效目标。

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推动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推进

1、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基本情况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1.安排项目种类、项目数量、项目承担单位等。2016年预算共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两大类别,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包含新型墙体材料基金返还;青岛市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督平台及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展示展厅租赁费;贯彻条例宣传与培训;建筑节能调研;国家、省、市三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绿色建筑推广、生态城市、被动式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六大类。全部由我单位负责推广、实施。

2.各项目绩效目标。

2.1新型墙体材料基金返还3320万元。

2.2青岛市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督平台及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展示展厅租赁费:展示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建立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平台,对全市所有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用能监测,从而为下一步制定用能限额和用能加价制度提供依据,为进行节能改造奠定基础。

2.3贯彻条例宣传与培训: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印发各类宣传材料、举办有关技术讲座和论坛、在媒体上进行报道等活动,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促进全社会建筑节能减排。

2.4建筑节能调研: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做好新修订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着力抓好新建建筑在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总结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开展

高标准建筑节能示范区试点。强化民用建筑规划阶段节能审查、节能评估、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能效测评标识等制度。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督促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提高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水平,进一步做好省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行业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管理。研究制定我市分类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研究建立基于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探索能效交易等节能新机制。推进区域性清洁能源(除天然气外)规模化应用,总结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经验,扩大自发自用光伏建筑应用规模。继续抓好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区)规模化应用,推动资源条件具备的区、市针对成熟的清洁能源(除天然气外)应用技术尽快制定强制性推广政策。加强和完善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修订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加大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贯彻实施的培训,出台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启动绿色建材评价工作,发布绿色建材目录,组织研究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低能耗被动式建筑技术研究、应用,总结中德秦皇岛

和哈尔滨示范工程经验,在中德生态园、蓝色硅谷等区域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建筑种类。做好清洁能源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程,开展有关专项技术、产品研究与开发,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库和信息服务平台,研究建立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研究制定建设信息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领域技术公告、推广应用目录、技术指南。

2.5国家、省、市三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提升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水平。检查结果将向全国通报。通过核查,将及时纠正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验收及国家补助资金到位奠定基础。通过检查、督导,督促既有居住建筑改造进程及其他工作任务落实,发现建筑节能及墙材革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市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通过检查,对全市建设项目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各地墙材革新情况、墙改基金征收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节能工程质量。通过检查,对建设项目的建材应用、建材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可以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2.6绿色建筑推广、生态城市、被动式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专项经费:出台绿色建筑奖励资金管理文件,对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按照前述文件的规定予以奖励。鼓励引导我市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和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

料研发,通过对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和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研发项目进行奖励,带动全市绿色建筑事业发展,从而有效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环保。预计全年完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77万平方米。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专项资金整体评价结论 1.专项资金实际到位和支出情况。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本年预算资金58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820万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基金返还3320万元;青岛市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督平台及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展示展厅租赁费70万元;贯彻条例宣传与培训50万元;建筑节能调研30万元;国家、省、市三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100万元;绿色建筑推广、生态城市、被动式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专项经费2250万元。

2016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际使用4619.33万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基金返还4525.95万元;青岛市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督平台及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展示展厅租赁费58万元;贯彻条例宣传与培训14.05万元;建筑节能调研12.27万元;国家、省、市三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9.06万元。

2.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或未完成原因分析。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016年预算资金5820万元,实际使用4619.33万元,未完成预算计划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原因:

一是贯彻条例宣传培训、建筑节能调研、国家省市三级检查等项目主要以使用上结转资金为主,所以使本年预算资金未使用。二是绿色建筑推广、生态城市、被动房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专项经费本年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进行使用,使预算申报金额结余。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按项目分别编写)1.各项目预算安排数、预算执行数、资金使用结构。1.1新型墙体材料基金返还

2016年我办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预算安排数3320万元,预算执行数4525.95万元,全年共70 个项目,涉及面积6056709.51万平方米,分 3批次返还企业。

1.2青岛市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督平台及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展示展厅租赁费

该项目本预算安排为7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58万元。根据《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7条规定: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研发推广、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农民自建住宅节能、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和奖励等。

我市自2008年起开始建立“大型用能监管平台”,目前已经

初步形成。该平台的建成,将会对全市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的用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掌握第一手数据,为今后的用能限额制定及用能加价制度的制定提供依据。同时,也为下一步节能改造的方案制定提供依据。此外,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涌现,为宣传、展示我市的节能成果及新材料、新技术,我办拟租用花园大酒店敬宾楼部分面积作为展厅,展示用能监管平台及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

通过展示,一是确保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平台正常运转,为下一步的用能加价制度的实施及节能改造的启动奠定基础。二是通过平台,展示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情况,引导全社会对建筑节能的关注,自觉实施行为节能。三是通过展示新技术、新材料,为企业搭建交流的平台,推进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3贯彻条例宣传与培训

该项目本预算安排为5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4.5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绿博会青岛市展台布置工作9.40万元,其他宣传材料的购买、印发等。

1.4建筑节能调研

该项目本预算安排为3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2.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对相关示范性项目的考察调研工作,以及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会议、展览、讲座等学习。

1.5国家、省、市三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该项目本预算安排为10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9.06万元。主要用于对建筑节能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1.6绿色建筑推广、生态城市、被动式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专项经费

该项目本预算安排为2250万元,实际未发生支出。2.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或未完成原因分析 2.1新型墙体材料基金返还

2016年我办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预算安排数3320万元,预算执行数4525.95万元。本年实际返还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主要原因为根据政策文件要求,对符合返还条件的项目进行返还。

2.2青岛市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督平台及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展示展厅租赁费

该项目本预算安排为7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58万元。本年主要因为展厅租赁费调整使预算资金未完全使用。

2.3贯彻条例宣传与培训

该项目本预算安排为5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4.5万元。本年未组织有关技术讲座和论坛、媒体宣传等活动,使预算资金未完全使用。

2.4建筑节能调研

该项目本预算安排为3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2.27万元。该项目主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所以本年预算资金未完

全使用。

2.5国家、省、市三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该项目本预算安排为10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9.06万元。该项目主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所以本年预算资金未完全使用。

2.6绿色建筑推广、生态城市、被动式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专项经费

该项目本预算安排为2250万元,实际未发生支出。本年因为国家相关政策制度调整,使资金使用方式发生变化,预算资金未安排使用。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1.思想重视,健全机构

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我单位对内控工作的开展高度重视,由单位负责人牵头成立了内控工作小组,成员包括业务部门及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保证了内控工作的全面性,有利于加强单位内部的共同协调,更好地促进内控工作的开展。

2.强化分工,明确责任

小组各成员根据自身所在业务部门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共同商讨制定内部控制建设的关键风险点,明确各内控风险点的岗位职能和岗位责任,充分认识到关键风险岗位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责任落实到人,对于存在的潜在风

险要及时通过制度等进行规范梳理,对于因内控管理不尽职导致的工作失误,要严肃追责。

3.建章立制,做好防控

通过对关键岗位和关键工作的梳理,对单位内部控制的相关管理职能进行划分,依据各业务部门职能,制定与实际业务相联系的内控管理制度,用合理规范的制度来明确各岗位职能,明确分工,用制度来约束责任人的行为,深挖内控风险点,将制度防范做到前面,严防制度漏洞,不断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完善。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本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保证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下一步将预算目标和绩效目标进一步精细化、具体化,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保证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完成。

第五篇:2016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6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目前我国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与我们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目标完全一致。同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为做好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03年,我市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8月,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制定了《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6〕30号)。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志愿服务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自主传播平台建设、宣传品制作开发、干部队伍培训和业务学习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15年12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2016年预算进行评审。2016年2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批复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6〕2号),下达市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2016年预算490万元。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预算主要安排创城宣传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行业创建活动和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等四大类项目,所有项目均由市文明办承担。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取得了预期效果,全年资金预算执行442.5万元,结余47.5万元。2016年,市文明办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素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城市文明常态化水平,不断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10个区市全部进入省级文明县(市、区)行列。我市在中宣部第三期市(地、州、盟)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培训班作文明指数常态管理经验介绍。推动《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文明条例立法取得突破,《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省、市人大审查通过,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举办青岛市2016年邻居节,“守望相助”蔚然成风,各区市累计开展活动1800余场次,参与群众25万余人次;青岛文明网、青岛网络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关注量累计超过27万人次;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等媒体宣传报道“邻居节”。在市规划馆开设“大爱青岛”主题展览,同步建立网上展馆,展示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的工作成果。2016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亮点纷呈,取得显著成效。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

一、创城宣传活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项目预算安排267万元,预算执行240.3万元,结余26.7万元。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召开市文明委全委会议对全市创城工作进行部署,每季度开展暗访测评、“回头看”督查,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选树宣传工作,健全文明市民、道德模范选树体系。我市有1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6人被评为“山东好人之星”,55人被评为“山东好人”,评出120名“文明市民”,10名个人及2个团队荣获2016“感动青岛”道德模范,举行颁奖典礼隆重表彰。在青岛早报等报纸开设“德耀中华•大爱青岛”专题专栏,浓墨重彩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和精神。开展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事迹巡演活动,举办全市启动仪式,各区市开展巡演316场,受众25万余人次。组织巡讲220余场,受众18万余人。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在各媒体及社会媒介进行公益广告刊播工作。以我市2015年“感动青岛”道德模范为原型,设计制作“德耀中华•道德模范在身边”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户外发布“德耀中华•道德模范在身边”公益广告几千块,所占面积3万多平方米,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初步呈现“保障强效化、传播多渠道、阵地广覆盖、内容高品质”特点,进一步推动全市正风正气形成。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青岛文明网继续承建中国文明网“孝德二十四”节气专题,策划制作“青岛好人·星光大道”等60余个具有地方特色专题。保质保量完成中国文明网工作提示要求的重大传播活动20多个,网络文明传播活动30余次。稿件质量提升,发稿数量增加,共被中国文明网采用新闻稿件419篇,在中国文明网首页展示55篇。青岛文明网微博粉丝量达21.4万人,文明青岛微信粉丝量达10万余人。搭建网站、微博、微信三大矩阵,实现资源整合,立体化网络文明传播格局逐渐呈现。在中国文明网季度测评中,我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成绩获两个全国第一,地方文明网站工作成绩进入全国前五。在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节日民俗、经典诵读、文化娱乐等活动,既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又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成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

项目

二、行业创建活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项目预算安排80万元,预算执行76.1万元,结余3.9万元。以“催泪红包”爱心故事为契机,开展深化文明优质服务大提升活动,提升文明行业创建内涵和水平。与青岛早报联合开展“服务窗口风采展示”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开展公共文明引导行动。组建1000人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伍,在主要交通路口和公交车站持续开展文明引导,引导市民遵章守纪、文明出行。加强队伍建设管理,配备执勤装备,推进规范化管理,受到社会普遍认可和好评,受到市民一致好评。部署开展“车辆礼让斑马线”活动,调度公交集团、交运集团等行业先行示范,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制作音像视频、印制发放招贴画和车贴进行广泛宣传。协调交通台、私家车频道等新闻媒体跟进报道,不断倡导礼让斑马线。协调青岛日报开设“车让斑马线 文明在身边”专栏,在重要版面持续报道活动情况19篇,有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逐步形成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的良好态势。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协调市发改委、市电政办等部门编制出台《青岛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重要文件,积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公共信用信息,信息平台初步建成。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宣传,报道诚信典型事迹,营造践诺守信的社会氛围。以争做出境游“文明使者”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印制宣传手册、书签、招贴画和纪念徽章在旅行社、机场、火车站和邮轮母港等场所进行宣传。青岛日报等媒体在国庆节期间开设“节日旅游看文明”专栏进行专题宣传,各媒体刊发新闻稿件20多篇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联合旅游局开展“好导游”大赛、“文明旅游进社区”和文明旅游“随手拍”等活动,着力提高旅游从业者文明引导技能和市民文明旅游意识。崂山风景区荣获全国文明旅游先进单位,为我省唯一获奖的景区。在全省开展的“文明使者”、“文明领队”评选活动中,我市获评数量位居全省首位。

项目

三、志愿者服务活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项目预算安排138万元,预算执行121.3万元,结余16.7万元。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批准青岛市志愿服务学院作为全国志愿服务培训基地,于7月7日举行揭牌仪式,是目前唯一一家全国志愿服务培训基地。出台《青岛市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规范管理。设计制作志愿服务主题展览,用图片、实物、现场互动和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展示全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历程和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风采;拍摄制作《志愿有我、青岛有爱》专题片。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全市志愿服务师资培训班13期,培训志愿者2100多名。启动教材编写工作,完善课程建设。扩大师资队伍,聘任教授15名。积极培育宣传典型,交运集团“爱心驿站”、市南区太平角社区、“支教岛”项目和李延照被中宣部等部门评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四个100”等先进典型。截至目前,全市注册志愿者超过109万人,组建各类志愿服务团队6800余支,推出经常性志愿服务项目4100余个,建立志愿服务基地3700多个。

项目

四、美丽乡村创建活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项目预算安排5万元,预算执行4.8万元,结余0.2万元。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培育新型农民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扎实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评选工作,推荐34个村庄参选全省“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村,胶州市代表青岛在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大会作典型发言,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简报》刊发胶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验。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会同市建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在《青岛日报》开设专栏,对7个区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召开全市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调度会和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赴莱芜、淄博学习考察移风易俗工作先进经验,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农民群众文明素质得到提高。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昌德松、逄秋香两个家庭入选全国文明家庭,我市入选家庭总数占全省1/7,数量全省第一。

2016年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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