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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上市的前期准备: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20-52047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2 21:38: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新三板上市的前期准备: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新三板上市的前期准备: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清华大学企业上市与新三板特训班(咨询电话:010-62797945 清华大学唐老师)聚集在此的专家通过对新三板市场的理解和总结,为大家分析挂牌新三板的流程和要点:

一、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李旭东: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中搜网络,御食园,新眼光等新三板经典案例均是李老师亲自挂帅指导;王道仁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企业教练。具有近20年的财务审计经验,王道仁先生自1994年以来在银行、企业及海外从事财务及相关管理工作,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参与和负责过多家大中型企业的各类审计业务,对企业改制、重组及相关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担任多家企业上市前期财务顾问及审计,对民营企业家群体有着长期深入的关注和支持。新三板代表作: 六合伟业(430212)、般固科技(430361)、旌旗电子(430387)、昆拓热控(430444)、早康枸杞(430631)、宁波恒力(430693)、爱科迪(430763)等。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第六、认缴出资

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

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郑翔洲,商业模式设计专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财富中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亚洲执行董事,原金蝶软件咨询总监、培训总监,携训网特约讲师。著作有《新商业模式-赢天下》《如何打造你的核心竞争力――21个MBA中学不到的黄金策略》。《新商业模式创新设计--如何重塑企业核心竞争力》李 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老师具有国际化视野,又对本土企业十分熟悉。帮助诸多企业实施并购与重组计划。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三、改制具体操作十一大步骤

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

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定。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a、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

b、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

c、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d、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

e、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

f、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文;

g、联络发起人;

h、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

2、选择发起人现行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如果拟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人数符合该要求,则可以直接由现有股东以公司资产发起设立;

如果现有股东不足或现有股东有不愿意参加本次发起设立的,则应引入新的股东作为发起人,由现有股东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改组,然后由改组后的股东以公司资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股东的变更要满足申请发行前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要求。有的公司在改制前已经联系好合适的发起人,也可能借机引入战略投资者或风险投资者,以及具有行业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的投资者,以壮大企业的综合实力。

3、聘请中介机构

筹备小组成立后可联系和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机构。被选择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从业资格,筹备小组在经过慎重考察后,应当确定本次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机构人选,并与之签署委托协议或相关合同,正式建立法律关系。

4、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与审计

在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签署委托协议后,各机构应根据情况进场工作,分别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审计。保荐机构应对公司整体情况尤其是商务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起草本次改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律师应对公司的法律事宜进行全面调查,并起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会计师对公司近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资产评估师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只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是按照评估报告数值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确认;

而证监会最新要求是要求以会计报表上净资产数额确认改制后公司股本数额。这样如果审计报告净资产数额低于评估报告数额,则选择审计报告上净资产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则符合国家工商局和证监会两家要求。如果评估报告上资产价格数据低于审计报告净资产数据,则选用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额。当然,如果公司不需要三年内上市则可以按照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量反映人而无需考虑审计报告数据。

5、产权界定

公司筹备过程中,为了准确确定公司资产,区分其他主体的资产,有时要进行财产清查。在清查基础上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甄别和确认。尤其是占有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在改制前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避免国有资产受到损害。

6、国有股权设置改制

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要对公司改制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相关股权设置的文件,对国有资产作价及相应持股进行审批。通常在申报国有股权设置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求公司律师就国有股权设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7、制定改制方案,签署发起人协议和章程草案

改制方案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要达成一致:

首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应由各发起人共同商定净资产折股比例,确定注册资本的数额。

其次,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按照各发起人在原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来确定,如有调整应在此阶段商定。签署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草案。此外,公司改制中还应形成如下改制文件和文本:股东会关于公司改制的决议、改制申请书、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起人框架协议、公司章程及企业改制总体设计方案等。

8、申请并办理设立报批手续

涉及国有股权的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的批文;涉及国有土地出资还应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国有土地处置方案批复。

9、认缴及招募股份

如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认缴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当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出资。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经资产评估并依法办理该产权的转移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35%。发起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股款的,应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缴纳股款后应经会计师验资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

10、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保送公司章程、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及其它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设立的,发行股份的股款幕足并经验资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审议公司设立费用和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

11、产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持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通过资料大家对挂牌新三板流程有了一定了解。但是远远不够,大家还是应聆听新三板挂牌专家的意见。而最专业的新三板专家都齐聚在清华大学企业上市与新三板投融资特训班中。我们和各位专家在这里等待大家的学习。(报名及咨询电话 010-62797945 清华大学唐老师)(李旭东: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中搜网络,御食园,新眼光等新三板经典案例均是李老师亲自挂帅指导;王 磊:齐鲁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王老师对于生物医药,移动互联等领域深有研究,辅导诺斯兰德等新三板著名公司挂牌融资;程晓明:太平洋证券副总裁。程老师在新三板理论研究及做市商制度设计方便均有独到见解,被誉为“新三板第一人”;郭晴丽:东北证券股转业务总部董事总经理。郭老师以17年的投资银行经验辅导推动数十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双杰电气为其代表案例;金 超:北京智府创始人。金老师专攻企业商业模式设计领域,帮助众多企业实现商业模式升级。刘国芳:著名市值管理专家,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第一位市值管理方向的博士兼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市值管理高培班”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山大学等多家高校兼职教授、上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市值管理专题培训班讲课教授、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中国上市公司资本品牌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高峰论坛组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历任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高级咨询师、湘财证券战略总部总经理、中国证券报编委、新华社主任记者、参考消息报编辑。郑翔洲,商业模式设计专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财富中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亚洲执行董事,原金蝶软件咨询总监、培训总监,携训网特约讲师。著作有《新商业模式-赢天下》《如何打造你的核心竞争力――21个MBA中学不到的黄金策略》。《新商业模式创新设计--如何重塑企业核心竞争力》李广宇:罗盘战略董事长。李老师长期从事特劳特战略定位理论的研究及实践,致力于将特劳特定位理论在中国本土的实践及传播。今麦郎视频,贵州益佰药业均在李老师指导下实施了定位战略。李 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老师具有国际化视野,又对本土企业十分熟悉。帮助诸多企业实施并购与重组计划。田应奎: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曾在中央党校科研部从事中央国家机关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和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政策方面的一些重大课题的调研组织工作。近年来在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从事经济学教学研究工作,对我国宏观经济形势、金融财政政策、政府体制改革等问题有系统深入研究,并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班上讲授宏观经济调控、经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科学发展观等专题。周骊晓: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战略中心研究中心主任,有数十家上市公司管理咨询案例经验。主要研究方向商业模式、资本运营、企业上市实务、企业并购、企业竞争战略、企业发展战略等宋思勤:中国最大的商业咨询机构——和君集团的合伙人、市值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曾任职于美林证券投资银行部、工商东亚(中国工商银行投资银行子公司)投资银行部、中信集团中信戴卡轮毂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等。具有多企业上市与资本运作业务经验,曾主持或参与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造及A H上市、真明丽香港红筹上市、奥普浴霸香港红筹上市、中信戴卡公司股份制改造及A股上市、沃森生物股份制改造及创业板上市的工作。创造了沃森生物上市市盈率133倍,超募20亿的财富业绩。高立里:现任中科招商集团副总裁。中科招商是中国首家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型人民币创业投资基金专业管理机构。在我国投资市场、融资市场和产业市场三大领域已经成为新的领航者,为推动区域经济和助力国家经济战略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张青永: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中国前五大律师事务所之一)高级合伙人律师、副总裁;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高级律师、美国管理会计师(CMA)、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CSERM)、证券从业资格、国际商务策划师;多家企业投融资战略策划咨询顾问、多家大学、政府、机构特约特聘教授;专著有畅销书《会融才会赢》;控股、参股其他4家企业;盛家华宏源证券投资银行部总裁助理。多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辅导多家企业登陆主板市场及新三板市场,对企业融资与资本运作有深刻理解。桂曙光蓝石天使创始合伙人,啄木鸟创业俱乐部主席。曾任德利柏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清科集团(Zero2IPO)顾问部高级经理;上海交大昂立管理培训中心客座教授;上海交大海外教育学院培训师;《创业邦》杂志“资本”栏目特约撰稿人;《经理人》杂志“公司金融”专刊特约顾问、撰稿人;《中国风险投资》杂志特约撰稿人;2007年担任央视“赢在中国”节目北京赛区评委。王弘磊财务管理实务专家,浙江大学总裁班讲师,中南财大CFO总监班讲师,宁波大学兼职副教授、注册会计师资格,国际内部环境审计师。曾任香港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行业领域涉及生产,房地产 零售,商贸等领域。在国企、跨国公司、民企都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着超过20年的财务管理实战经历。为多家企业集团、民企中高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讲授财务系列及专题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对理论的讲解深入浅出。同时为多家企业财务顾问。王道仁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企业教练。具有近20年的财务审计经验,王道仁先生自1994年以来在银行、企业及海外从事财务及相关管理工作,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参与和负责过多家大中型企业的各类审计业务,对企业改制、重组及相关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担任多家企业上市前期财务顾问及审计,对民营企业家群体有着长期深入的关注和支持。新三板代表作: 六合伟业(430212)、般固科技(430361)、旌旗电子(430387)、昆拓热控(430444)、早康枸杞(430631)、宁波恒力(430693)、爱科迪(430763)等。邱清荣,东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关村科技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新三板法律和股权激励专家。邱律师提供股权激励服务已有15年,培训企业上千家,直接辅导100家以上。邱律师专门面向创业企业设计了股权激励方案,其方案突出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简捷性、合法性,特别强调将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企业的改制上市、融资、并购等各项资本运作相结合,避免股权激励方案误入歧途。邱律师还是新三板法律服务领域的先行者之一,他关于在新三板中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建议已被吸收到相关业务规则之中。)

第二篇:前期准备--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7大流程、11个步骤

一、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是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第六、认缴出资

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

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三、改制具体操作十一大步骤

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

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定。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a、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

b、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

c、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d、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

e、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

f、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文;

g、联络发起人;

h、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

2、选择发起人现行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如果拟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人数符合该要求,则可以直接由现有股东以公司资产发起设立;

如果现有股东不足或现有股东有不愿意参加本次发起设立的,则应引入新的股东作为发起人,由现有股东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改组,然后由改组后的股东以公司资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股东的变更要满足申请发行前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要求。有的公司在改制前已经联系好合适的发起人,也可能借机引入战略投资者或风险投资者,以及具有行业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的投资者,以壮大企业的综合实力。

3、聘请中介机构

筹备小组成立后可联系和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机构。被选择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从业资格,筹备小组在经过慎重考察后,应当确定本次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机构人选,并与之签署委托协议或相关合同,正式建立法律关系。

4、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与审计

在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签署委托协议后,各机构应根据情况进场工作,分别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审计。保荐机构应对公司整体情况尤其是商务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起草本次改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律师应对公司的法律事宜进行全面调查,并起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会计师对公司近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资产评估师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只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是按照评估报告数值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确认;

而证监会最新要求是要求以会计报表上净资产数额确认改制后公司股本数额。这样如果审计报告净资产数额低于评估报告数额,则选择审计报告上净资产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则符合国家工商局和证监会两家要求。如果评估报告上资产价格数据低于审计报告净资产数据,则选用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额。当然,如果公司不需要三年内上市则可以按照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量反映人而无需考虑审计报告数据。

5、产权界定

公司筹备过程中,为了准确确定公司资产,区分其他主体的资产,有时要进行财产清查。在清查基础上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甄别和确认。尤其是占有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在改制前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避免国有资产受到损害。

6、国有股权设置改制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要对公司改制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相关股权设置的文件,对国有资产作价及相应持股进行审批。通常在申报国有股权设置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求公司律师就国有股权设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7、制定改制方案,签署发起人协议和章程草案

改制方案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要达成一致:

首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应由各发起人共同商定净资产折股比例,确定注册资本的数额。

其次,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按照各发起人在原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来确定,如有调整应在此阶段商定。签署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草案。此外,公司改制中还应形成如下改制文件和文本:股东会关于公司改制的决议、改制申请书、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起人框架协议、公司章程及企业改制总体设计方案等。

8、申请并办理设立报批手续

涉及国有股权的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的批文;涉及国有土地出资还应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国有土地处置方案批复。

9、认缴及招募股份

如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认缴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当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出资。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经资产评估并依法办理该产权的转移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35%。发起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股款的,应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缴纳股款后应经会计师验资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

10、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保送公司章程、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及其它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设立的,发行股份的股款幕足并经验资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审议公司设立费用和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

11、产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持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第三篇:新三板系列之挂牌上市股改流程

新三板系列之挂牌上市股改流程

拟上新三板的公司多数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要求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应当符合该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之外,还需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制改造方案

按照《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如需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则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变更形式的方案。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此类公司如欲进行公司形式变更的,解释上应认为由执行董事制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

2、变更的法律依据;

3、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股本总额、组织机构、公司经营范围等;

4、原公司股东的出资额转换成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对应股份的安排;

5、股份制改造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6、具体经办人员和分工安排;

7、其他事项;

二、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订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变更公司形式的事项,如果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三、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

根据《公司法》第164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备审计。而按照《公司法》第9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后,应当由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并以之作为最终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的依据。

四、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根据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确定各股东所占份额

按照《公司法》第83条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需要经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并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以之为限折合为实收股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需确定各股东所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并折合为变更后公司的相应股份份额。

五、由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股东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按照《公司法》第89条的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由于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净资产总额折合而来,因此,各股东所占股份系基于其所占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而定,因此虽然不需要股东再行认购股份,但是仍然需要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对股东的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证实公司股东基于其在原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所折合到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份份额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六、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组织形式发生变更时,公司组织机构、股权转让等重要事项也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等等,因此,公司章程必然要作相应的修改。按照《公司法》第8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等

《公司法》第89条规定,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八、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办理登记前置的行政审批程序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转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存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的,则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前,需先办理前置行政审批程序。

十、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系列文件,申请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而来,故不同于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设立登记程序,而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即依据《公司法》第92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构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验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十一、换发营业执照,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银行账号等的变更登记手续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同时,依据该法第25条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来的,则换发营业执照之日即为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新公司应凭换发的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等的变更登记。经过上述,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即告完成。

第四篇:新三板上市相关材料

新三板上市相关

新三板上市优势

对于初创期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而言,挂牌新三板可为其带来以下优势: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完善公司资本构成,引导公司规范运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份流动性,为公司带来积极的财富效应;有利于提高公司上市可能性。新三板上市风险

新三板可能带来巨大财富,但也可能让投资者面临风险:新三板扩容可能带来的风险。在扩容前的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大多属于较优质的企业,投资风险相对较小。而在扩容后的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质量参差不齐,投资风险较大;我国仅规定新三板挂牌公司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亦即,我国对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要求限制小,弹性大,投资风险更大;我国新三板现行股票交易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集中配对成交,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买不到股票或卖不出股票的风险。

新三板上市优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谢庚在重庆金融开放论坛上透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年底前便会向投资者公开市场制度,按照新制度实施。届时,原NET系统、STAQ系统、券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都会平移到这个“新三板”上。谢庚表示,我国资本市场建设呈现出几个明显的变化趋势:一是服务对象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变化,由相对成熟的产业、业态向新型产业和业态变化;二是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和理财需求的增加,需要有相应资本平台支撑的多元化产品和工具来适应;三是随着金融全球一体化的推进和资本跨境流动规模和效率的提升,资本市场的发展应该更加国际化。

第五篇: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流程

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流程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和《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申请股份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应具备设立满两年、北京市政府确认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纪录、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等条件。申请股份挂牌报价转让,需履行以下程序:董事会、股东大决议,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协会备案确认,股份集中登记,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各程序的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股份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应由公司董事会就申请股份挂牌报价转让事项形成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二、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公司要进行股份挂牌报价转让,须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的资格。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受理试点企业资格的申请。根据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办法》规定,公司申请时要提交如下文件:

1、公司设立批准文件;

2、公司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申请;

3、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申请股份报价转让的决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章程;

5、经律师事务所确认的合法有效的股东名册;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

同意申请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试点资格确认函。

三、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公司需联系一家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作为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委托其推荐股份挂牌。此外,公司还应联系另一家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作为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主办报价券商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其担任主办报价券商,以免影响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公司应与主办报价券商和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协议,主办报价券商主要责任为公司尽职调查、制作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向协会推荐挂牌、督导公司挂牌后的信息披露等。

四、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为使股份顺利地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公司须积极配合主办报价券商的尽职调查工作。

主办券商要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对园区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公司治理、主营业务等事项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项目小组完成尽职调查后,提请主办报价券商的内核机构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小组的尽职调查工作、园区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主办报价券商依据尽职调查和内核情况,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挂牌。

五、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主办报价券商决定向协会推荐挂牌的,出具推荐报告,并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六、协会备案确认协会在受理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备案文件是否齐备;

2、主办报价券商是否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所推荐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3、园区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

4、主办报价券商对备案文件是否履行了内核程序。

协会认为必要时,可对主办报价券商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现场复核。审查无异议的,向主办报价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有异议的而决定不予备案的,向主办报价券商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七、股份集中登记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在协会备案后,公司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记。初始登记的股份,须托管在主办报价券商处。公司可要求主办报价券商协助办理上述事项。

公司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分三批进入代办系统挂牌报价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八、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办理好股份的集中登记后,公司与主办券商券商协商,确定股份挂牌日期。在股份挂牌前,公司应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3、公司业务和技术情况;

4、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其风险因素;

5、公司治理情况;

6、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7、北京市政府批准公司进行试点的情况。

公司挂牌报价后,应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报告以及对股份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临时报告。主办报价券商对所推荐的公司信息披露负有督导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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