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北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新规 专业技术人员分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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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新规 专业技术人员分级考核
本报讯(记者 袁京)今后,本市近万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细化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三类,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考核,各方面权重由单位自定。年度考核结果将与调整岗位、工资、晋升、奖罚等挂钩。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将实行分级考核,正高职称人员将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与原来相比,新办法有多项变化。
首先,对于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考核办法,改用“分类”考核。这一变化在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上都有所体现,虽然都是考核“德、能、勤、绩、廉”,但不同岗位的侧重点不同,而且考核程序也不同。例如正高职称以上人员,不再由部门领导考核,而是由单位统一考核。
其次,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以往的15%提升至20%,并明确优秀等次比例坚持向基层单位主体岗位及一线岗位倾斜。同时,在工资晋升、竞聘上岗、岗位调整、岗位聘用等方面,对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突出“奖”,对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突出“惩”。
最后,在以往针对特殊情况考核等次的基础上,对年度内新招聘的非初次就业的人员和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的考核等作了具体规定,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并明确了受到不同处分人员的考核等次。此外,还提出分级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考核结果备案程序。
“一直以来,不少事业单位都存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公益服务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出来。”该局负责人说,此次出台的新办法旨在进一步体现事业单位不同类别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从而更为科学、客观评价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不同岗位类别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真正实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调动起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
据悉,此办法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人员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将涉及近万家事业单位,8万余名管理人员,29万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和6万余名工勤技能人员。
新政解读
三类岗位分类考核
2007年起,本市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被划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并明确了不同类别的职责、任务和聘用条件,但考核标准统一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各占20%的比例考核。
依据新办法规定,三类岗位将分类考核,考核内容、标准和考核程序均有不同。据介绍,虽然均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考核,但各岗位的考核标准并不相同。例如同样考核“能”,管理人员要考核管理与沟通协调、学习与调查研究、开拓创新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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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能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工勤人员则考核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技能水平等。
不同岗位人员的重点考核内容也不同。管理人员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满足服务对象需求、提升公益品质等方面产生的组织效能、工作效率、社会效益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侧重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技术水平及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能力,解决学术技术难题,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的能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能力等,以及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聘期目标任务所取得的业绩和成果等;工勤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即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技能水平,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提供服务的质量及遵守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此次主管部门只提出了各项考核标准,并未规定各项内容的权重比例,各单位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及工作性质自定,然后根据不同分值来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既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又为行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预留了空间。
此外,考核方式除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外,还有聘期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以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情况。如果考核为不合格,聘期结束后,单位可不与其续聘。
正高职称
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
依据新办法,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程序也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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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可采取个人总结、部门评议、群众评议、委员会审议、优秀公示的程序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其中,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要进行谈话。
“专业技术人员将分级考核,这也是此次变化较大的一项。”有关负责人说。专业技术五级(副高职称)及以下岗位的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考核;专业技术四级(正高职称)以上的人员,则由本单位考核委员会对其统一考核,也按照个人述职、综合评议、优秀公示、存入档案等程序进行。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及主要业绩需要在本单位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
依据新办法规定,各单位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委员会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或群众代表组成。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还应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必要时可邀请行业内知名专家、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基本合格者
不能晋升薪级工资
据介绍,对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突出“奖”,他们可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其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享受国家奖励规定中的其他奖励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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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突出“惩”。他们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或取消其下一年度参加更高等级岗位竞聘的资格。连续两年考核均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向较低等级岗位调整,如不服从组织调整或调整到新的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等。
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
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岗位存续的,如工作人员提出续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当与其续订。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聘期结束后,事业单位可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
专业技术岗考核示意图
副高职称及以下
由部门领导考核
正高职称
成员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工会、知名专家、群众、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等
由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考核 更多信息关注: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网
第二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2010-2011个人工作
总结
张
利
生
乌金山镇 高壁学校
2010-2011个人总结
一年来,我在高壁学校,承担四年级数学、科学的教学和学校的安全管理等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政治思想、教学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治思想
在思想政治方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师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作为一名教师,我从自身严格要求自己,通过政治思想、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不断提高来塑造自己的行为。使自己在教育行业中不断成长,为社会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教学工作方面
这一学年我担任四年级的数学和科学学科的教学工作,在教学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积极开拓教学思路,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把一些先进的教学理论、科学的教学方法及先进现代教学手段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勇于创新等能力,做到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对个别的差生,能悉心辅导,经常面批作业,找出知识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补漏。例如,自身经常利用课余时间,辅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在课堂上,采用多提
问,多检查,及时疏导,及时反馈的形式,努力提高后进生的学习。同时,在班级中开展互帮互学小组,进行一帮一的学习活动,使学生端正思想,互相学习,互想促进,形成良好学习氛围。平时,自身还注意“两手抓”:一方面培养好尖子生,一方面通过尖子生辅导后进生,以先进促后进,以好带差,促进双赢效果。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教学工作中难免有缺陷,例如,课堂语言平缓,平时考试较少,语言不够生动,考试成绩不稳定等。
在本学期中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并且还承担了数学课题的研究。
三.遵守纪律方面
本人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主动请假。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平时,勤俭节约、任劳任怨、对人真诚、热爱学生、人际关系和谐融洽,从不闹纠纷,处处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毫不松懈地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教师师德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安全管理工作方面
校园安全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我在担任学校的教学工作之外,还负责着学校的安全工作,这一学年来,教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学校的领导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以确保校园安全为目的,加强了学校平时安全隐患的排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按照教委“安全工作评价指标”定期认真对学校各处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每天有值班领导教师24小时巡查,配合门卫努力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本学期中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走进21世纪,社会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开拓前进,为美好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
2011.7
第三篇:住院医师规培考核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2017年在医院各位领导和友谊医院前辈的指导下认真工作和学习,不论是思想、工作方面,还是学习、生活方面都有一定的提高。经历了许多锻炼和磨砺,同时也积累了许多教训和经验。现对自己近一年综合表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坚持学习党的理论,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尽管自己的身份是一名群众,但我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贯彻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发展观的思维来指导自己,坚持“以病人中心”的临床服务理念,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踏踏实实做好医疗服务工作。通过学习端正了服务理念,增强了服务意识,改善了服务态度,营造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温馨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在实际工作中遵守医院及科室的规章制度,努力工作完成目标
在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医院及科室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正确对待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并虚心向前辈和周围的同事学习,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依照年初医院和科室制定目标努力、踏实的工作,并向这个目标发起冲击。
三、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
这一年中,结束了三年的规范化培训,在科室领导和前辈们的帮助、鼓励下在工作逐渐平顺起来,目前对于妇产科的常见病种已做到基本掌握,对于一些妇科小手术,也基本可以独立操作。同时顺利通过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的考试,给这三年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随着自己临床实践技能的提高和见识的增长,越来越觉得自己从理论知识、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均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之余再虚心请教,下班时间向书本学,向网络学。通过学习,给我带来了信心,给我带来了效率,极大鼓舞了我以满腔热情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
总结近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理论联系实践的差异;考虑一些问题时不够全面;应对一些临床突发事件时明显缺少经验等。针对这些薄弱点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改进。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医院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第四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须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须知
一、各事业单位须成立领导考核小组。
二、各事业单位优秀人员比例须按文件执行,不得超比例。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登记表、聘期考核表、机关工勤人员考核表时须用黑色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充实。考核表必须本人填写,不允许他人替写。
四、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请各单位
认真填写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名册。
五、各事业单位报考核结果时,须携带本单位编制手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名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按编制名册顺序排列)、2012事业单位考核结果备案名册、2012事业单位考核备案统计表、2012事业单位基本合格以下考核等次情况说明。
六、在评选考核结果时,按文件要求核定考核等次。
七、邮箱:hnsyk1@163.com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12年12月13日
第五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第二章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七条 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第九条 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第十条 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第十二条 考核由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必要时,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授 权同级副职或有关机构负责人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 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四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组织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事业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考核事业单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考核参照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奖金
(二)职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四)工人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聘任技师的优先资格。
第十九条 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年终奖金,并予以批评教育。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三)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对考核实行告诫的人员,暂不兑现考核结果,待告诫期满,依据所定等次办理。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应与事业单位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第五章 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在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组织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 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人事机构承担。
第二十四条 考核组织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主管领导人、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制度。审核备案的方法是:考核基本结束时,各单位将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 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事业单位考核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