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法制作业与答案
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法制作业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在当事人主观故意,出现税务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才可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B.只有在当事人主观故意,出现涉税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才可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C.只有在当事人并非主观故意,出现税务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并有法定依据给予行政处罚的,才可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D.不区分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税务违法行为存在,并有法定依据给予行政处罚的,就可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2.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处罚决定分开,决定罚款的机关与收缴机构分离,这体现了税务行政处罚的()。
A.法定原则
C.以事实为依据原则
B.公正、公开原则
D.监督、制约原则 3.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
A.县以上法院
C.县以上检察院
B.县以上税务机关
D.县以上政府部门 4.以下具备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是()。
A.县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
C.税务所
B.市级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
D.税务所的内部岗位
5.我国对公民和法人的违法案件实行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中的处罚标准分别为()。
A.50元以下,1000元以下
C.100元以下,5000元以下
B.50元以下.202_元以下
D.1000元以下,10000元以下
6.凡属听证范围的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首先向当事人送达(),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C.《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B.《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D.《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实施书》
7.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15 日
B.30 日
C.60 日
D.90 日
8.税务行政规章对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的罚款不得超过()。
A.202_元
B.5000元
C.10000元
D.20000元
9.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缴纳罚款的期限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
A.10 日内
B.15日内
C.30 日内
D.45 日内
10.对于具有依法给予()元以下罚款或者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情形的,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A.20元
B.50元
C.100元
D.1000元
11.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合法罚款收据,并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将罚款交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在()将罚款交付指定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A.1 日内,3 日内
C.1 日内,2 日内
B.2 日内,2日内
D.2 日内,5 日内 12.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各方正确行为是()。
A.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次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B.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罚款
C.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5‰加处罚款
D.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13.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
A.国务院
C.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B.国家税务总局
D.人民法院 14.申请人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
A.上一级国家税务局
C.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
B.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上一级地方税务局
D.省级人民政府 15.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规定正确的是()。
A.申请人对税务机关所作的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议,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B.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次日起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只能书面申请,不能口头申请
D.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针对当事人税务违法行为,只有存在主观故意性,才可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B.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C.要区分税务违法行为是否轻微,并不是对所有的税务违法行为都一定要处罚
D.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税务机关和人民法院 2.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是指()。
A.处罚要有法定依据,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得处罚
B.由法定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设定
C.由法定税务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
D.由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实施
3.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
A.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B.警告
C.罚款
D.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税务行政处罚 4.下列行为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的有()。
A.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B.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C.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D.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5.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中,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有()。
A.加收滞纳金
B.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税款行为
C.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D.税务机关书面通知银行扣缴税款 6.下列属于我国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A.罚款
B.判处有期徒刑
C.停止出口退税权
D.罚金 7.下列属于我国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条件有()。
A.案情简单
B.事实清楚
C.违法后果比较轻微
D.有法定依据 8.下列属于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项目有()。
A.调查取证
B.立案
C.决定
D.执行程序
9.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经过审理,发现具体行政行为(),应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事实不清的 C.明显不当的B.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10.以下税务行政行为中,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的有()。
A.加收滞纳金
C.处以罚款
B.确认纳税主体
D.停止出口退税 11.下列各项中,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的有()。A.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引起的税务争议
B.税务机关不出具完税凭证引起的税务争议
C.税务机关确认纳税地点引起的争议
D.税务机关停止发售发票引起的税务争议
12.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的有()。
A.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
C.财政部的部门规章
B.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13.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含义正确的有()。
A.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
B.税务行政处罚由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实施
C.税务行政管辖主体必须有税务行政处罚权
D.税务行政管辖主体必须有税务行政处罚设定权
14.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规则正确的有()。
A.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C.复议期间已经受理的复议,在规定的复议期内,申请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D.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收集证据 15.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A.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B.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C.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
D.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16.下面关于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正确的有()。
A.法院对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不直接判决变更
B.人民法院应对诉讼法律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C.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
D.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不当给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应负担赔偿责任 17.下列属于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有()。
A.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行为
B.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行为
C.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D.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8.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有()。
A.维持判决
B.撤销判决
C.履行判决
D.变更判决 19.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说法正确的有()。
A.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意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B.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税务行政处罚
C.并不是对所有的税务违法行为都一定要处罚
D.采用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当事人没有听证权,但有陈述申辩权 20.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罚金
B.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告只能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法制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从当事人主观方面说,并不区分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税务违法行为存在,并有法定依据给予行政处罚的,就要承担行政责任,依法给予税务行政处罚。2.【答案】D
【解析】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处罚决定分开,决定罚款的机关与收缴的机构分离,这体现了税务行政处罚的监督、制约原则。3.【答案】B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税务机关。4.【答案】C
【解析】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2_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5.【答案】A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6.【答案】C
【解析】凡属听证范围的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首先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7.【答案】C
【解析】申请人可在得知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8.【答案】C
【解析】税务行政规章对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的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9.【答案】B
【解析】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的,还要按日加处罚款数额3%的罚款。10.【答案】A
【解析】对于具有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或者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情形的,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1.【答案】B
【解析】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合法罚款收据,并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交付指定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12.【答案】D
【解析】选项AB: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选项CD: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13.【答案】B
【解析】。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14.【答案】C
【解析】申请人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15.【答案】D
【解析】申请人对税务机关所作的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所以A选项错误;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所以B选项错误;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所以C选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
【解析】从当事人主观方面说,并不区分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税收违法行为存在,并有法定依据给予行政处罚的,就可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所以A选项错误;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税务机关,所以D选项错误。2.【答案】ABCD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对公民和组织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②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设定;③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定的税务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④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税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实施。3.【答案】BC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
4.【答案】ABCD
【解析】ABCD选项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5.【答案】.AB
【解析】注意受案范围中,征税行为与其他行政行为的划分。征税行为虽然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又区别于其他诸如担保行为、处罚行为、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行为等其他行为。
6.【答案】AC
【解析】B选项和D选项均为刑事处罚范畴而非行政处罚范畴。7.【答案】ABCD
【解析】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一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二是给予的处罚较轻。8.【答案】ABCD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有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程序。9.【答案】ABCD
【解析】上述问题都能导致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0.【答案】AB
【解析】AB选项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为,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11.【答案】AC
【解析】AC选项所描述的行为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必须先经税务行政复议,然后再进行税务行政诉讼,不经复议的,不能诉讼;BD选项不属于征税行为,不必经过行政复议即可进行行政诉讼。12.【答案】BD
【解析】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4)地方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上述规定中不包括规章。13.【答案】ABC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这一管辖原则有以下几层含义: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税务行政处罚由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管辖主体必须有税务行政处罚权。14.【答案】BCD
【解析l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BCD选项都符合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则。15.【答案】AB
【解析】CD选项属于行政复议中止的行为。16.【答案】ACD
【解析】税务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17.【答案】ABCD
【解析】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比较广,共八个方面,ABCD选项都属于该范围之内。18.【答案】ABCD
【解析】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审理,对税务行政案件可作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的决定 19.【答案】CD
【解析】从当事人主观方面讲,并不区分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税务违法行为存在,并且有法可依,就要承担行政责任,依法给予税务行政处罚,A选项错误;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B选项错误;如果税务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只要予以纠正。经过批评教育后可以不必给予处罚,C选项正确;采用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因罚款金额达不到听证的标准,当事人没有听证权,但是陈述申辩权这些纳税人的基本权利是可以享受的,D选项正确。20.【答案】CD
【解析】现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四种,罚款只是其中一种。罚金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而属于刑事处罚中的“经济刑”。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原告选择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AB选项不正确。CD选项符合现行税法规定。
第二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
名词解释
1.比例原则(P74):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将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2.具体行政行为(P191):是指具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运用行政权,针对特定相对人设定、变更或消灭权利义务所作的单方行政行为。
3.行政许可(p225):是指在法律规法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4.行政征收(P269):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收税、费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
5.行政诉讼第三人(P458):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诉讼的个人或者组织。
6.抽象的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
7.行政听证制度(P345):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8.行政处罚(p271):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政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9.行政主体(P83):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10.行政诉讼被告(P454):是指其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为原告的个人或者组织指控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简答题
1.简答信赖保护原则要求?(P73)
答:信赖保护原则:是指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便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信赖保护原则要求有四:其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即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
其二,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授益行政行为后,事后即使发现有违法情形,只要这种违法情形不是因相对人过错(行贿或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等)造成的,行政机关亦不得撤销或改变,除非不撤销或改变此种违法行政行为会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其三,行政行为作出后,如事后以作出该行政行为后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或者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废止或改变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
其四,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其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这种违法情形不是因相对人过错造成的,要对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
2.简述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公务员法第68、69、70条)
1)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进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 1
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3)第六十九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 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3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P205)
答:
(一)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得到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这也就是说,公定力是一种对对世的法律效力。
(二)确定力:是指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
(三)拘束力:是指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
(四)执行力:是指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4.简述比例原则的内容?(P74)
答:其一,必要性原则:行政机关拟实施行政行为,特别是实施对行政相对人权益不利的行政行为时,只有认定该行为对于达到相应行政目的或目标是必要和必需的,才能实施。
其二,适当性原则:行政机关拟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先进行利益衡量,只有通过利益衡量,确认实施该行为对于实现相应行政目标是适当的,且可能取得的利益损害的利益,收益大于成本,才能实施。
其三,最小损害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在多钟方案中进行选择,择其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案实施。
5.简述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特征?(P283)答: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特征:①听证是由行政机关主持的并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程序。听证程序在形式上类似于司法审判程序,而实质上存在着根本性区别。行政机关在听证程序中既是调查、主持者,又是行使处罚裁决或者决定的主体(尽管调查员与处罚决定人员通常分离);而司法审判中的人民法院只能是案件的裁判者,而不能同时调查取证和充当追诉人。
②听证公开进行。听证程序,不仅有行政机关和利害关系人参加,而且社会各界都可以旁听。
③听证程序只适用于特定的行政处罚领域,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可以使用听证程序。④听证程序的适用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⑤组织听证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6.简述行政诉讼地域管辖规则?(未写完)(P442)
答:行政诉讼地域管辖规则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
202_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2_年7月至202_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问:
(1)李某、赵某和张某、王某当场对E公司作出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2)张某、王某拒绝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的听证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3)张某、王某对E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是否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为什么?
(4)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是否可以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为共同被 2
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1)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本案中两机关的执法人员当场对E公司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执照的处罚显然违法。(2分)
•(2)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E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E公司要求听证的,其应当组织听证。(3分)•(3)不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中,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偷漏税款的行为,工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前后作出的两个行政处罚不是针对E公司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故不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3分)
•(4)不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两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本案中,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是分别针对E公司的不同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只能分别提起行政诉讼。(2分)202_年12月15日上午,张某因工作问题与李某发生矛盾,李某一怒之下抡起手里的盛满开水的铁网暖瓶打向张某,暖瓶打到张某后瓶塞飞出,暖瓶里的开水洒到了张某的脖子上,导致张某颈部局部烫伤。张某立即向附近的县公安局报警,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着手调查此案。县公安局的民警对李某进行了讯问,对张某和其他在场人员进行了询问。202_年12月15日下午,经法医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偏重)。202_年12月20日,县公安局作出给予李某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在向李某宣告后即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李某。李某认为县公安局的处罚过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明显较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将行政拘留李某的时间改为5天。李某于202_年1月5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仍然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问题:(1)李某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李某应当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3)在本案中,张某若对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4)在本案中,李某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5)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对李某的处罚明显过轻,是否可以加重对李某的处罚?为什么?
•(1)李某应当向县公安局或者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本案中,市公安局改变了县公安局原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根据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3分)
•(2)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在本案中,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改变了县公安局原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分)
•(3)可以。因为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属于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且张某与该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3分)
(4)可以。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李某有选择法律救济途径的权利,其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分)•
•(5)不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在本案中,受处罚人李某作为原告对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处罚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但利害关系人张某并未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法院即使认为被诉行政复议决定明显过轻,也不能加重对李某的处罚。(3分)
1.“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这一句话体现了行政法的(c)A合法行政原则
B行政公开原则 C正当程序原则
D比例原则
2.“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当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这一要求体现了行政法的(D)
A.公正原则
B.比例原则
C.效率原则
D.信赖保护原则
3.公务员在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将被(B)A.开除
B.辞退
C.惩戒
D.调离
4.在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C)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各部委
5.某省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数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城建规划局不能行使下列哪一项职权(C)A.交通管理机关的罚款权 B.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C.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权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6.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怎么做?(D)A.向上级的上级提出复议
B.不能提出改正意见
C.要求上级立即改正
D.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 7.关于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表述正确的是(C)A.国家行政机关
B.拥有规章制定权 C.依法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D.受各级政府直接领导 8.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A)A行政许可
B抽象的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行政调解
9.确认发明专利权和海关处理的案件其诉讼管辖法院是(C)A.专门人民法院
B.基层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
10.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的被告是(B)A.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复议机关
C.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D.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 11.下列属于授益性行政行为的是(B)A.行政处罚
B.行政许可 C.行政复议
D.行政征收 12.下列行为中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哪一项(B)A.工商局对某企业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B.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命令
C.某区规划局关于拆迁平安大街二号院建筑的拆迁决定 D.某公安局对张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
13.202_ 年7 月,省人民政府做出《整顿省音像市场的决定》,9 月,该省某市某区政府据此决定关闭了本区内的二家音像市场,此二家音像市场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决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市政府可以在7日之内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B.市政府可以撤销该《决定》;
C.市政府可以将《决定》移交省人民政府处理; D.市政府应将案件移交省人大常委会处理。
14.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的,应作出(C)A.维持决定
B.确认决定
C.撤销决定
D.履行决定 15.下列属于双方行政行为的是(A)A.行政合同
B.行政裁决
C.行政许可
D.行政立法
16.赵某在建房过程中与邻居钱某就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后由某区土地管理局作出裁决,认定该宅基地使用权确属赵某,钱某未就此裁决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但仍占据该土地而区土地局逾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问李某可以如何处理(B)
A.向区土地管理局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向该土地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向区土地管理局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向该土地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7.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D)A.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B.两审终审原则 C.检察监督原则
D.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18.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B)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
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 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
五、多项选择题
1、甲因嫖娼被某市公安局B区分局C派出所抓获,由于情节比较恶劣,被派出所行政拘留5日,甲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请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CD)A某市公安局B区分局C派出所
B某市公安局B区分局
C某市B区政府
D某市公安局
2.下列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区别的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ACD)A.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调整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而具体行政行为仅仅针对特定的对象 B.抽象行政行为针对未来发生的事,而具体行政行为都是针对已经发生的事 C.抽象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规范性,而具体行政行为表现为确定性 D.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只适用一次
3、崔某不服甲市乙县政府向谭某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向甲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甲市政府驳回崔某的复议请求,但改变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崔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BD)
A.崔某可向乙县法院提起诉讼
B.崔某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C.被告为乙县政府
D.谭某为第三人
4.刘某因超载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口头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刘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李某认为其要求属于强词夺理,拒绝听取其申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是(BD)A.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可以拒绝;
B.该处罚决定不成立,所以刘某不能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C.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D.该处罚决定无效,刘某可以拒绝。
5.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团登记证书》。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上述行为是下列哪种行为(ACD)A.羁束行政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
C.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D.依职权行政行为
6.公务员张某经常参与赌博。一日,张某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处以15 日的拘留和1000 元的罚款。张某所在单位收到公安机关对张某的裁决通知后,经研究作出了对张某予以开除的处分决定。张某不服,分别以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D)A.张某可以公安局为被申请人提起复议 B.张某可以所在单位为被申请人提起复议 C.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都属于复议受案范围 D.行政处分不属于复议范围
第三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试题
一、填空题
1、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 主体、客
体、内容 三大要素构成2、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3、在行政组织法规中对于行政机权限的规定,一般采用三种方式:概括规定,列举 规定和折衷 规定。
4、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 独立 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5、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 职权立法、授权立法
39、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40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41、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中的 行为罚
42府规章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设定 警告 或者一定数额罚款 的行政处罚
43、行政相对方申请行政许可,必须以 书面
32、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C、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3、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D、某市某区某镇工商所)
34、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D、杭州市人民政府)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法官是公务员)
37、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方式不包括(C、行政拘留)
三、多项选择题
3.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主体或职权有哪些特征 答:
1、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
(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三)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6、行政许可证 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
7、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 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
8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9、按照行政机关的工作权限划分,可分为 一般权限机关和 专门权限 机关
10、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 委任 是由有权机关任命公民担
11、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中,可以成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行政监察机关、国家审计机关和 上级 行政机关
12、《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 法规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
13、〈〈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15、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 固有职权;另一类是 授予职权16否为一准,可以将行政相对方分为 个人相对方 和 组织相对方
17、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除了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 行政权 进行规范和控制的精神实质。
18、按照行政管理活动的环节划分,可以分为 决策机关,执行机关 辅助机关、咨询机关与监督机关。
19、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 选任 是由权力机关通过选举产
20、依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22、《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3、《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4、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 企事业单位 及 其他社会组织
25、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 三
26、我国的政府派出机关有三种类型,分别
是 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27、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 招标、拍卖、邀请发价 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28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 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
29、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 警告 和 通报批评
30、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行政 违法 或行政 不当
31系的客体包括 物、行为、精神财富
32、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 行政职权 及 行政职责 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33、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 组织
34、即时强制 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和制度
35、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 意思表示 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36、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人身强制、对财产强制、对行为强 37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 的制裁形式。
38、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 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形式提出
44、受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 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45、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 临时性 的行政许可
46、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可以分为 实体行政法与 程序行政法
47、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 行政主体
48、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 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
49、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 单方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
1、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D、行政法治原则)
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D、财物和人身自由)
3、(A、人身罚)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5、国家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B、辞职)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属于(C、行政许可权)
7、(A、行政司法)行为中的法律关系是三方法律关系,以行政机关的为一方,以发生纠纷的双当事人各为一方。
8、下列各项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是(B、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9、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社会组织行使行政权的行为,视为(A、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10、某县人民政府作出有关规范该县集贸市场秩序的决定,这一行为属(B、抽象行政行为)
11、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除了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B、精神实质)
12、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监督是(C、一般行政监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B、授权立法)
15、下列有关行政法的说法错误的是(D、与其他法律规范一样,行政法规范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16、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村委会)
17、根据我国宪法(D、国务院)有权制定
行政法规
18、在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途径有(C、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起诉)
19、下列有关行政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C、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
21、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B、国家行政机关)
22、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的划分依据的标准是(C、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来表现)
23、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C、代执行)
24、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C、没收)
25、行政规章有权设定警告和(C、一定数额的罚款)
26、行政监督的主体是(A、行政机关)
27、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B、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28区公所的设立,要经(C、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9、公务员职务关系因(D、辞退)而消灭30、李某到山林中捉野兔,被某县林业局所设立的护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截住,工作人员发现其无证入山,对其罚款10元,工作人员的罚款应该由(A、县林业局)的名义作出
31、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这体出了行政行为具有(C、公定力)
1、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A、物B、行为D、精神财富)
2、行政立法的效率原则一般是通过(A、时效制度B、代理制度)加以实现的3、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A、过错责任原则B、危险责任原则C、违法责任原则)等几种
4、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B、行政机关救济D、司法机关救济)
5、行政相对方的义务包括(A、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C、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D、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6、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B、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C、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签订卫生管理承包合同)
7、在我国,国务院是(A、最高国家行政机关B、中央人民政府C、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8、行政赔偿的方式有(A、恢复名誉B、返还财产C、恢复原状D、支付赔偿金)
9、行政合同的解除方式有(B、单方解除C、协议解除)
10、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C、要式行政行为D、不要式行政行为)
11、根据我国法律,(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在会及其常委会D、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
12、根据《行政处罚法》,听证程序包括如下内容(A、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主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B、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D、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陷私、听证公开举行)
13、资格许可是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如(A、律师证B、会计师执照)
14、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A、某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写“6:00—21:00,非机动车辆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公安局C、某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本局鉴定)
15、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B、行政机关救济D、司法机关救济)
16、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的强制措施主要有(A、收容审查B、强制传唤C、强制戒毒D、强制扣留)等
17、下列中的(B、国务院D、北京市人民政府)是行政立法主体
18、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B、吊销营业执照D、没收非法所得)
19、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共同点有(B、监督的对象相同C、监督的内容相同D、监督的目的相同)
三、简答题
一、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二)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权制定法律。
(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五)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1.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外部表现形式,具有下列待征:
(一)强制性
(二)不可处分性
(三)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四、行政法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
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
1、实体法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
2、程序法包
五、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 答:补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存在很大差别。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被授权组织则有。具体区别如下:
(一)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的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二)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三)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六、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答: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一)提出申请的权利
(二)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三)听证的权利
(四)了解情况的权利
(五)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行政相对方的义务:
(一)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二)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
(三)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七、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论)
答: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的。
1、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2、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3、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八、行政行为的内容及法律效力
答: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
(一)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二)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
(三)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公定力
(二)确定力
(三)拘束力
(四)执行力
九、行政立法的程序及主体类型 答:
(一)行政立法的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
2、征求意思
3、审查
4、通过
5、签署
6、发布与备案
(二)行政立法的主体类型: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我国行政立法主体为:
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的行政立法主体,享有较为完全的行政立法权。
2、国务院各部门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十、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论)答: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
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合法性原则也称为行政许可法定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机关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行政许可机关就当平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
3、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尽量提供方便。
4、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5、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他行政许可不得转让。
7、监督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十一.行政强制执行与处罚的区别
答: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都是针对违反行政法上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行政行为,二者常具有承接关系。但二者仍有本质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在行政管理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属于制裁性法律责任;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管理对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或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强制相对方履行原定义务。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着眼于对“过去”违法行为的惩罚;行政强制执行着眼于对“将来”义务内容的实现。
3、原则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惩戒,一般是一次性的,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而执行罚目的在于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可再执行罚,直到其履行义务为止。
十二、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
答: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都是行政民主化的产物,共同点是行政机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与行政相对方相互协商,区别有下几点:
1、行政指导是单方面的行为;而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2、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的一种事实行为;而行政合同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签订的关于确立、变更或消灭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3、行政指导对于行政相对方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均不受约束和处罚;而行政合同一经成立,就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应负违约责任。
十三、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答: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3、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
十四、行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
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十五、行政诉讼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末作出复议决定。
十六、行政诉讼的被告有哪些特征
答:
1、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挥侵害合法权益;
3、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十七、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
答: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四、概念
一、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 答:
1、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的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而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反映国家的意志;
2、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未经行政法调整,不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均不能转化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强制执行与其它概念的区别: 答:
(一)行政强制强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
1、申请执行人不同
2、执行的依据不同
3、执行的机关不同
4、执行的对象不同
5、执行的结果不同
(二)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行政强制执行活动必然通过一定的强制措施表现出来。行政强制措施又不完全等同于行政强制执行,它包括各种性质的强制措施,如强制预防、强制制止、强制恢复、强制保全等
(三)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预防、行政强制制止的区别:
1、实施的条件不同
2、实施的时间和目的不同
3、实施的机关不同
4、实施的程序不同
三、行政指导与行政领导的区别:
答:
1、主体不同:行政领导的主体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各级领导者,行政指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2、客体不同:行政领导是一种行政组织内部的活动,它作用的对象是行政组织中的被领导者,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政活动,对象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3、内空不同:行政领导是国家行政活动领导活动的总和;行政指导是用非制性的手段取得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而实施的管理行为。
4、效力不同: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内部的领导活动,必须严格服从;行政指导相对方可以服从,也可以不服从。
四、行政指导与行政命令的区别
答:行政命令是要求行政相对方必须履行其义务,并以法律上的强制力作保证。对于不服从行政命令者,应对其进行行政制裁。而行政指导虽然要求行政相对方履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但这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行政相对方可以服从,也可以不服从。对于不服从行政指导者,行政机关不能以此对其进行行政制裁。
五、行政处罚与刑罚、行政处分的区别 答:
(一)行政处罚与刑罚:
1、制裁的性质不同
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
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
4、制裁的机关不同
5、作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1、制裁的对象不同
2、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
3、制裁的原则不同
4、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
5、采取的形式不同
6、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六、行政赔偿程序与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 答:行政赔偿程序由非诉讼程序与诉讼程序两个部分组成。原则上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首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由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通过行政程序予以解决,当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接受、不理睬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的请求或者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行政赔偿请求不再诉请人民法院予以裁决。而民事赔偿程序实际上是受害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侵犯人索赔的程序,受害人得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不必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处理。
七、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差异 答:
1、在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请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的还不能马上拆请法院解决,而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这是行政赔偿所没有的;
2、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能以赔偿义务机关为被告向法院起拆,要求法院作出司法判决
3、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经过赔偿义务机
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毫无例外地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
八、行政赔偿诉讼与其他行政诉讼的区别 答:第一,客体不同。不同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程序的客体是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第二,受案范围不同。行政赔偿诉讼的范围要宽于一般行政诉讼的范围,因为行政赔偿的范围既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又包括内部行政行为、事实行为。
第三,两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赔偿总体上适用行政诉讼程序,但是,行政赔偿可以单独适用前置程序;也可适用调解;举证责任上请求人应当证明损害的事实、损害由行政主体的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造成,及请求人承担部分举证责任不同与行政诉讼中完全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在裁判的种类上也有所不同:赔偿诉讼中只有确认和赔偿判决。
九、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答:
1、案件性质不同
2、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不同
3、当事人不同
4、诉讼权利不同
5、起诉的先行条件不同
6、是否适用调解不同
十、移送管辖与管辖权的转移的区别
答:移送管辖指某一个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接受移送的法院如果认为移送的案件也不属于自己管辖,应说明理由,报请共同上一级法院,由其指定某个下级法院管辖;而管辖权的转移,指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动。
十一、行政诉讼参加人与参与人的区别 答: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行政诉讼参加人不同于行政诉讼参与人,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也就是说,行政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比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范围更广,诉讼参与人除诉讼参加人以外,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五、论述题
一、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
答: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的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2、国务院是我国最高的国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不行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规定行政处罚。
4、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直属机构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或都地方性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法的特点
答: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调整的范围十分广泛,内容纷繁复杂,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并且具有变化快的特点。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权力机关可以制定行政法,被授权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制定行政法;行政法层次不同于刑法、民法等,法律形式单一,法律文件数量有限。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各个领域都需要有行政法来加以调整,这就使行政法律文件的数量在各个法律部门中居于首位。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而国家行政管理的特点之一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要求行政法律规范必须与行政管理的这种变动性适应,行政法规范,尤其是体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规范仍具有相对稳定性。
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由于行政机关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这一特殊性,国家需要对其规范一定的行使职权的程序,确保行政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三、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区别——论述题或简答
答:
1、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且仅仅是行政机关,主体单一;而监督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主体呈现出多样性。
2、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象只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行政监督的监督对象不仅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还包括部分非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3、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程序不同。前者是立案、调查、结论、处分等,后者则是听取汇报、评议、视察、质询、批评、审判。
4、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权力依据不同。前者是行政权,后者是立法权、监督权、检察权、公民的申诉控告权等。
5、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属性不同。前者纯系一种行政行为,后者是行政行为之外的行为。正是由于这种区别,使二者产生了上面主体、对象、程序、依据等方面的差别。
四、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行政行为的裁量性与其必须从属于法律这两方面并不是冲突对立的,而是矛盾统一体。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五、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P20)——论述题或简答题
答: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各部门不能超过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否则即构成违法。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
六、行政诉讼的原则、构成要件及作用 答:
(一)行政诉讼的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二)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拆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三)行政诉讼法的作用是什么?
(一)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指导 综合练
习题的名词解释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3.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所有当事人。6.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指权利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9.行政合法性原则:也就是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要依据法律,不能够与法律相抵触。10.行政合理性原则:就是说行政机关的决定不仅要合法,而且要行为要合乎法律的精神、公平正义。
11.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13.行政职责: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4.国家行政机关:自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选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国家行政机关各个要素的排列组合的方式。
16.首长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责都赋予一人承担的制度。
17.委员会制:委员会议集体决定并承担的制度。
18.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19.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范围大体相同。
20.公务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1.行政职务关系:公务员基于职务同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2.行政授权: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23.行政委托: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24.行政相对方: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主织。25.行政法律监督: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为所进行的监督。
26.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27.行政行为的内容: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法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28.行政立法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订规章和法规的活动。
29.行政执法行为:国家行政主体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到实际生活的活动。
30.行政司法行为: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来裁决双方纠纷的活动。
31.要式行政行为:必须根据法定方式、形式进行才能产生生效的行为。
32.不要式行政行为: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
33.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34.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35.行政行为的无效:行政主体有明显或者重大违法的情形,自始自终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36.行政行为的撤消: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有一般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况下,申请后,被有权机关撤消的活动。
37.行政行为的废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某种法定情形而被依法宣布失去法律效力的活动。
38.行政立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39.情报公开制度:与行政立法有关的情报、资料和对于行政立法计划的解释、说明等,不涉及到国家秘密,任何公民都是可以去了解的制度。
40.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法,可以制订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机关。41.行政立法程序:行政立法主体依照法定的权限制订行政法规和规章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42.行政许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43.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行使行政许可权并且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主体。
44.代执行: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45.执行罚: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46.行政强制: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47.行政强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48.间接强制执行:指行政住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49.直接强制执行: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50.即时强制: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的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51.行政合同: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主治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便跟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52.行政合同: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照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者消灭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3.行政合同的变更:行政主体对于现有的合同主体、客体或者内容所作出的相应的修改、限制的活动。
54.行政合同的解除: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完全履行的情况下,作为当事人提前结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活动。
55.行政指导: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56.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57.申诫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精神上的谴责和警戒。
58.人身罚: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
59.行为罚: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处罚形式。
60.财产罚: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与的剥夺财产的处罚形式。
61.一般行政监督:又称一般职能的行政监督,指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
下级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
62.行政监察: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63.行政监督: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64.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于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作出的客观评价和报告的监督活动。
65.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66.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67.行政责任:制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68.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69.行政机关救济:行政相对方提出申请,作为有关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主体的行为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的救济途径。
70.司法机关救济:行政相对方提出申请,作为人民法院对于行政主体的行为予以纠正并追究其责任的救济途径。
71.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72.复议申请人: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73.复议被申请人:指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74.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作出的影响其权益的决定。75.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
76.行政复议管辖: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分工。
77.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置的专门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
78.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79.危险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原则,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是侵犯了向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的,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国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80.行政先行原则: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81.行政赔偿: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82.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83.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4.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用以指导整个行政诉讼活动或者行政诉讼主要阶段的活动的基本准则。
85.选择复议原则:是指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复议的情况下,相对方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时,既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86.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人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审理后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
87.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人民法院主管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
88.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89.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90.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91.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92.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93.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94.行政诉讼当事人:事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律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95.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96.行政诉讼被告:是指作出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97.起诉:事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98.执行阻却: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导致执行程序暂时不能进行或者根本不能进行的特殊情况。
99.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提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程序。
100.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101.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102.诉讼阻却:是指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使诉讼过程中断或者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
103.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顺利执行,对有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104.执行回转:是指执行程序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依法被撤消,或者出现其他原因,又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恢复到执行前的状况。
105.再执行:指执行程序结束后,因发生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再执行的,称为再执行。106.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107.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则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108.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体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109.撤诉:就是在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放弃其起诉权的活动。110.诉讼中止: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
111.诉讼终结:在诉讼过程中,发生某些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作为人民法院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
112.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的实体裁判。
113.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114.行政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115.维持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116.撤消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117.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了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118.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在其自由裁量权限内,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宗旨。
第四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科室: 姓名: 成绩:
一、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中,属于公务员职务关系消灭的是()。
A、降职 B、转任 C、退休 D、辞职
2、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是()。
A、国务院 B、国务院组成部门
C、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3、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
A、行政机关 B、行政主体
C、行政组织 D、行政法律主体
4、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有()。
A、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B、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C、不适用调解原则
D、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
5、在行政诉讼中,()应对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A、行政机关 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6、行政法的法源有()。
A、法律 B、宪法 C、地方性法规 D、单行条例
7、不能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有()。
A、行政处罚 B、行政不作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国家行为
8、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有()。
A、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B、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C、抽象行政行为
D、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9、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A、最先立案的 B、最先收到起诉状的 C、任一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 起()个月内提出。
A、1 B、2 C、6 D、3
二.简答题
1、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2、行政处罚的特征。
3、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
4、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六、案例分析题
1、某工商局李某,因爱人突然病重,便立即驾摩托车将其爱人送往医院,路上不慎将一位老太太撞伤,受害人家属多次找李某所在的工商局要求该局赔偿。局长说:“你们可以同他本人打官司,我们不管。”受害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理论和规定分析下列问题:(1)局长的说法正确与否?为什么?
(2)受害人能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3)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中,属于公务员职务关系消灭的是()。
A、降职 B、转任 C、退休 D、辞职
2、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是()。
A、国务院 B、国务院组成部门
C、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3、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
A、行政机关 B、行政主体
C、行政组织 D、行政法律主体
4、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有()。
A、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B、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C、不适用调解原则
D、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
5、在行政诉讼中,()应对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A、行政机关 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6、行政法的法源有()。
A、法律 B、宪法 C、地方性法规 D、单行条例
7、不能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有()。
A、行政处罚 B、行政不作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国家行为
8、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有()。
A、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B、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C、抽象行政行为
D、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9、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A、最先立案的 B、最先收到起诉状的 C、任一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 起()个月内提出。
A、1 B、2 C、6 D、3
二.简答题
1、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一,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二,必须依法进行;三,是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公务的行为;
四、是行政主体就行政管理所进行的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行政处罚的特征。
一,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二,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其它组织;三,适用对象是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
一,适应需要原则;二,精简原则;三,高效率原则;四,依法设置原则。
4、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二,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六、案例分析题
1、某工商局李某,因爱人突然病重,便立即驾摩托车将其爱人送往医院,路上不慎将一位老太太撞伤,受害人家属多次找李某所在的工商局要求该局赔偿。局长说:“你们可以同他本人打官司,我们不管。”受害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理论和规定分析下列问题:(1)局长的说法正确与否?为什么? 局长的说法正确。因为李某并非因公行使职权的公务行为,而是在处理家事过程中的事故所致。此时,李某的身份为公民身份,其行为是个人行为,其行为后果由个人负责,行政主体不承担责任。
(2)受害人能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受害人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案不是因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案件,不符合行政诉讼的特点,不属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3)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受害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111
一、填空题
1、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 主体、客体、内容 三大要素构成
2、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3、在行政组织法规中对于行政机关职责权限的规定,一般采用三种方式:概括规定,列举规定和 折衷规定。
4、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 独立 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5、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 职权立法、授权立法
6、行政许可证 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术语
7、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 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
8、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 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
9、按照行政机关的工作权限划分,可分为 一般权限
机关和 专门权限 机关
10、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 委任 是由有权机关任命公民担任行政公职。
11、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中,可以成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行政监察机关、国家审计机关和 上级 行政机关
12、《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 法规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13、〈〈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15、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 固有职权;另一类是 授予职权
16、依据行政相对方是否为一定的组织为标准,可以将行政相对方分为 个人相对方 和 组织相对方
17、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除了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 行政权 进行规范和控制的精神实质。
18、按照行政管理活动的环节划分,可以分为 决策机关,执行机关 辅助机关、咨询机关与监督机关。
19、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 选任 是由权力机关通过选举产生行政职务。
20、依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22、《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 程序
23、《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4、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25、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 三类。
26、我国的政府派出机关有三种类型,分别是 行政公署 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
27、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 招标、拍卖、邀请发价 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28、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 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
29、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 警告 和 通报批评
30、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行政 违法 或行政 不当
31、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物、行为、精神财富
32、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 行政职权 及 行政职责 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33、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 组织
34、即时强制 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和制度
35、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 意思表示 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36、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人身强制、对财产强制、对行为强制三种执行方式
37、行为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 的制裁形式。
38、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 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39、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40、行政强制 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41、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中的 行为罚
42、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设定 警告 或者一定数额罚款 的行政处罚
43、行政相对方申请行政许可,必须以 书面 形式提出
44、受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 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45、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 临时性 的行政许可
46、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可以分为 实体行政法与 程序行政法
47、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 行政主体
48、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 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
49、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 单方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
1、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D、行政法治原则)
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D、财物和人身自由)
3、(A、人身罚)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5、国家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B、辞职)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属于(C、行政许可权)
7、(A、行政司法)行为中的法律关系是三方法律关系,以行政机关的为一方,以发生纠纷的双当事人各为一方。
8、下列各项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是(B、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9、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社会组织行使行政权的行为,视为(A、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10、某县人民政府作出有关规范该县集贸市场秩序的决定,这一行为属(B、抽象行政行为)
11、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除了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B、精神实质)
12、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监督是(C、一般行政监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B、授权立法)
15、下列有关行政法的说法错误的是(D、与其他法律规范一样,行政法规范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16、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村委会)
17、根据我国宪法(D、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18、在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途径有(C、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起诉)
19、下列有关行政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C、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
21、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B、国家行政机关)
22、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的划分依据的标准是(C、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来表现)
23、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C、代执行)
24、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C、没收)
25、行政规章有权设定警告和(C、一定数额的罚款)
26、行政监督的主体是(A、行政机关)
27、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B、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28区公所的设立,要经(C、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9、公务员职务关系因(D、辞退)而消灭
30、李某到山林中捉野兔,被某县林业局所设立的护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截住,工作人员发现其无证入山,对其罚款10元,工作人员的罚款应该由(A、县林业局)的名义作出
31、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这体出了行政行为具有(C、公定力)
32、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C、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3、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D、某市某区某镇工商所)
34、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D、杭州市人民政府)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法官是公务员)
37、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方式不包括(C、行政拘留)
三、多项选择题
1、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A、物B、行为D、精神财富)
2、行政立法的效率原则一般是通过(A、时效制度B、代理制度)加以实现的
3、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A、过错责任原则B、危险责任原则C、违法责任原则)等几种
4、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B、行政机关救济D、司法机关救济)
5、行政相对方的义务包括(A、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C、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D、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6、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B、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C、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签订卫生管理承包合同)
7、在我国,国务院是(A、最高国家行政机关B、中央人民政府C、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8、行政赔偿的方式有(A、恢复名誉B、返还财产C、恢复原状D、支付赔偿金)
9、行政合同的解除方式有(B、单方解除C、协议解除)
10、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C、要式行政行为D、不要式行政行为)
11、根据我国法律,(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在会及其常委会D、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
12、根据《行政处罚法》,听证程序包括如下内容(A、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主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B、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D、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陷私、听证公开举行)
13、资格许可是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如(A、律师证B、会计师执照)
14、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A、某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写“6:00—21:00,非机动车辆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公安局C、某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本局鉴定)
15、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B、行政机关救济D、司法机关救济)
16、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的强制措施主要有(A、收容审查B、强制传唤C、强制戒毒D、强制扣留)等
17、下列中的(B、国务院D、北京市人民政府)是行政立法主体
18、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B、吊销营业执照D、没收非法所得)
19、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共同点有(B、监督的对象相同C、监督的内容相同D、监督的目的相同)
一、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二)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权制定法律。
(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五)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1.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主体或职权有哪些特征
答:
1、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
(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三)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外部表现形式,具有下列待征:
(一)强制性
(二)不可处分性
(三)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四、行政法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
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
1、实体法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
2、程序法包
五、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
答:补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存在很大差别。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被授权组织则有。具体区别如下:
(一)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的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二)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三)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六、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答: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一)提出申请的权利
(二)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三)听证的权利
(四)了解情况的权利
(五)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行政相对方的义务:
(一)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二)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
(三)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七、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论)
答: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的。
1、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2、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3、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八、行政行为的内容及法律效力
答: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
(一)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二)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
(三)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公定力
(二)确定力
(三)拘束力
(四)执行力
九、行政立法的程序及主体类型
答:
(一)行政立法的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
2、征求意思
3、审查
4、通过
5、签署
6、发布与备案
(二)行政立法的主体类型: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我国行政立法主体为:
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的行政立法主体,享有较为完全的行政立法权。
2、国务院各部门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十、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论)
答: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合法性原则也称为行政许可法定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机关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行政许可机关就当平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
3、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尽量提供方便。
4、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5、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他行政许可不得转让。
7、监督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十一.行政强制执行与处罚的区别
答: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都是针对违反行政法上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行政行为,二者常具有承接关系。但二者仍有本质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在行政管理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属于制裁性法律责任;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管理对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或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强制相对方履行原定义务。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着眼于对“过去”违法行为的惩罚;行政强制执行着眼于对“将来”义务内容的实现。
3、原则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惩戒,一般是一次性的,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而执行罚目的在于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可再执行罚,直到其履行义务为止。
十二、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
答: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都是行政民主化的产物,共同点是行政机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与行政相对方相互协商,区别有下几点:
1、行政指导是单方面的行为;而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2、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的一种事实行为;而行政合同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签订的关于确立、变更或消灭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3、行政指导对于行政相对方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均不受约束和处罚;而行政合同一经成立,就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应负违约责任。
十三、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答: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3、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
十四、行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
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十五、行政诉讼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末作出复议决定。
十六、行政诉讼的被告有哪些特征
答:
1、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挥侵害合法权益;
3、以自己的名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十七、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
答: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一、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
答:
1、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的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而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反映国家的意志;
2、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未经行政法调整,不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均不能转化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强制执行与其它概念的区别:
答:
(一)行政强制强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
1、申请执行人不同
2、执行的依据不同
3、执行的机关不同
4、执行的对象不同
5、执行的结果不同
(二)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行政强制执行活动必然通过一定的强制措施表现出来。行政强制措施又不完全等同于行政强制执行,它包括各种性质的强制措施,如强制预防、强制制止、强制恢复、强制保全等
(三)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预防、行政强制制止的区别:
1、实施的条件不同
2、实施的时间和目的不同
3、实施的机关不同
4、实施的程序不同
三、行政指导与行政领导的区别:
答:
1、主体不同:行政领导的主体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各级领导者,行政指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2、客体不同:行政领导是一种行政组织内部的活动,它作用的对象是行政组织中的被领导者,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政活动,对象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3、内空不同:行政领导是国家行政活动领导活动的总和;行政指导是用非制性的手段取得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而实施的管理行为。
4、效力不同: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内部的领导活动,必须严格服从;行政指导相对方可以服从,也可以不服从。
四、行政指导与行政命令的区别
答:行政命令是要求行政相对方必须履行其义务,并以法律上的强制力作保证。对于不服从行政命令者,应对其进行行政制裁。而行政指导虽然要求行政相对方履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但这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行政相对方可以服从,也可以不服从。对于不服从行政指导者,行政机关不能以此对其进行行政制裁。
五、行政处罚与刑罚、行政处分的区别
答:
(一)行政处罚与刑罚:
1、制裁的性质不同
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
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
4、制裁的机关不同
5、作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1、制裁的对象不同
2、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
3、制裁的原则不同
4、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
5、采取的形式不同
6、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六、行政赔偿程序与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
答:行政赔偿程序由非诉讼程序与诉讼程序两个部分组成。原则上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首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由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通过行政程序予以解决,当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接受、不理睬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的请求或者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行政赔偿请求不再诉请人民法院予以裁决。而民事赔偿程序实际上是受害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侵犯人索赔的程序,受害人得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不必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处理。
七、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差异
答:
1、在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请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的还不能马上拆请法院解决,而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这是行政赔偿所没有的;
2、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能以赔偿义务机关为被告向法院起拆,要求法院作出司法判决
3、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毫无例外地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
八、行政赔偿诉讼与其他行政诉讼的区别
答:第一,客体不同。不同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程序的客体是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第二,受案范围不同。行政赔偿诉讼的范围要宽于一般行政诉讼的范围,因为行政赔偿的范围既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又包括内部行政行为、事实行为。第三,两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赔偿总体上适用行政诉讼程序,但是,行政赔偿可以单独适用前置程序;也可适用调解;举证责任上请求人应当证明损害的事实、损害由行政主体的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造成,及请求人承担部分举证责任不同与行政诉讼中完全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在裁判的种类上也有所不同:赔偿诉讼中只有确认和赔偿判决。
九、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答:
1、案件性质不同
2、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不同
3、当事人不同
4、诉讼权利不同
5、起诉的先行条件不同
6、是否适用调解不同
十、移送管辖与管辖权的转移的区别
答:移送管辖指某一个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接受移送的法院如果认为移送的案件也不属于自己管辖,应说明理由,报请共同上一级法院,由其指定某个下级法院管辖;而管辖权的转移,指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动。
十一、行政诉讼参加人与参与人的区别
答: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行政诉讼参加人不同于行政诉讼参与人,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也就是说,行政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比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范围更广,诉讼参与人除诉讼参加人以外,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一、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
答: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的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2、国务院是我国最高的国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 不行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规定行政处罚。
4、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直属机构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或都地方性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法的特点
答: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调整的范围十分广泛,内容纷繁复杂,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并且具有变化快的特点。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权力机关可以制定行政法,被授权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制定行政法;行政法层次不同于刑法、民法等,法律形式单一,法律文件数量有限。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各个领域都需要有行政法来加以调整,这就使行政法律文件的数量在各个法律部门中居于首位。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而国家行政管理的特点之一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要求行政法律规范必须与行政管理的这种变动性适应,行政法规范,尤其是体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规范仍具有相对稳定性。
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由于行政机关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这一特殊性,国家需要对其规范一定的行使职权的程序,确保行政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三、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区别——论述题或简答
答:
1、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且仅仅是行政机关,主体单一;而监督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主体呈现出多样性。
2、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象只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行政监督的监督对象不仅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还包括部分非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3、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程序不同。前者是立案、调查、结论、处分等,后者则是听取汇报、评议、视察、质询、批评、审判。
4、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权力依据不同。前者是行政权,后者是立法权、监督权、检察权、公民的申诉控告权等。
5、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属性不同。前者纯系一种行政行为,后者是行政行为之外的行为。正是由于这种区别,使二者产生了上面主体、对象、程序、依据等方面的差别。
四、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行政行为的裁量性与其必须从属于法律这两方面并不是冲突对立的,而是矛盾统一体。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五、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P20)——论述题或简答题
答: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各部门不能超过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否则即构成违法。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
六、行政诉讼的原则、构成要件及作用
答:
(一)行政诉讼的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二)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拆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三)行政诉讼法的作用是什么?
(a)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b)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c)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